我们有两种性质不同的书籍,一种是普通的书,一种就是圣经。圣经之所以与其他书籍不同,是因为它是天主以「灵感」推动人写成的,所以,它有两位作者?天主和人。
什么是「圣经灵感」?在讨论「圣经的书写灵感」以前,我们必须先明瞭什么是「灵感」。教宗良十三世在「上智天主」通谕中说:「灵感是一种超自然的能力……」,现在我们就看看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如何在圣经中显示出来。
(一)灵感的现象:
「灵感」这个字在圣经中能够找到的只有弟茂德后书三章十六节一处;但有关灵感的现象在圣经中却不少,它常与「天主之神」相连,所谓「天主之神」亦即是指「天主的能力」。在旧约的(户十一25)、(户廿七,18)以及(民十四,6)都记载了天主之神降到长老、若苏厄、和山崧民长身上,赋给他们一种特殊的能力,使他们做出天主愿意他们做的事。在新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譬如︰(路一41)依撒伯尔充满了圣神,口中说出赞美圣母的话;(路一,67)匝加利亚充满了圣神,对刚诞生不入的儿子若翰说起预言来;其次,在宗徒大事录里也可以找到圣神进到宗徒身上推动他们说话和行事的例子。
由此可见,当天主之神降到人身上时,不但推动人说话而且也影响着人的行动,故此,灵感便有了言语的和行动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是书写的灵感,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圣经的写作灵感。
(二)灵感的解释:
1.言语的灵感:意谓天主之神降到人身上,推动他说出天主愿意他说的话。在旧约中有先知的宣讲,天主藉先知向以色列民族表达自的意旨,所以,祂把「天主之神」赋给先知,使先知不可抗拒地为天主的正义而发言。此外,在训诲文学中曾记载有些人能解释天主的言语,而他们本身却不是先知(德十五1~6;卅九1~8。,天主之神也在他们身上给予他们一种特殊的能力,因而他们也可以说是得到了天主的灵感。
2.行为的灵感︰就是天主之神进入人身,推动人做出天主愿意他做的事,而他的行动因之亦可称为天主的行动。在旧约中梅瑟不仅是一位最大的先知(申十八15~18),而且也是一位最大的领袖,因为天主之神在他身上驱使他领导以色列民出离为奴之家的埃及(依六十三11~14)。又例如︰在新约中也记载耶稣受洗后受圣神的推动,到旷野里去受试探(谷一12~13)。
3.书写的灵感︰就是说天主之神进入人身,使他写下天主愿意他写的话。圣经上记载写作灵感的事实不多,只有(弟后三,16)和(伯后一,21)提及天主以灵感推动人写书;然而,早在古经的信仰中,天主子民已把一些书视为是天主的着作,肯定它是来自天主的。
根据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综合说,所谓「灵感」就是天主藉着人的言语、行为、写作等来表达自己的救恩行动。有人往往把灵感和启示混淆不清,其实,这两者无非是同一天主救恩行为的两面罢了。
(三)灵感与启示之别:
同一的天主的救恩行为可以称为灵感,方可称为启示。灵感是天主的能力进入人身,使人做、讲、或写天主所愿意的;而启示就是天主在那些藉灵感所完成的行动、言语和书籍中研表达的意义。因此,启示可以说是天主灵感的效果。而灵感与启示之别是:灵感的对象只限定在一部份人身上,例如古圣祖、先知,以及圣经的作者,并且,为了完成天主对全人类的救恩,他们必须以他们的自由与天主合作;而启示的对象则为全人类,一切人应信仰和接受天主在不同方式下所表达的救恩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