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谈死:话庄子与基督宗教的生死观
作者:王安当
第一章:双方生死观的背景 第二章:双方生死关的涵意 第三章:双方生死观的启示 结语:
第一章:双方生死观的背景
    第一节:庄子的生死观背景1

    在思想史上,孔子与庄子提出了两个不同的生死观,一个代表儒家,一个代表道家。「死」如果有什么意义,完全靠生的意义来解决。孔子的思想重点是教人如何实践仁,要人「无求生以害仁」,为此人活着而没有仁和没有爱,生命还什么意义呢?所以在必不得以的时候,宁愿杀生成仁.2。

    〈至乐篇〉:「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族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在庄子的哲理中,生与死同为自然现象,就好像春夏秋冬四时运行一般;人「生」的从无到有,人「死」的从有到无,也都是自然的变化。就此而言,站在宏观的宇宙变化理路看来,生不足以喜,死不足以悲。否则就是不知命3。

    〈大宗师篇〉:「颜回问仲尼曰: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无是三者,以善处丧盖鲁国,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壹怪之。仲尼曰:夫孟孙氏尽之矣!进而知矣!唯简之而不得,夫已有所简矣。孟孙氏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若化为物,以待其所不知之化已乎?且方将化,恶知不化哉?方将不化,恶知已化哉?吾特与汝其梦未始觉者耶!且彼有骇形而无损心,有旦宅而无惰死。孟孙氏特觉,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且也相与吾之耳矣。」

    庄子的理解是:只要人有「物化」的境界,就足以了解和认同孟孙的作法。「有旦宅而无情死」以及「有骸形而无损心」二项,正可以与《齐物论篇》的「以道观之」以及「用则因是」的原则,用以指导并实践人生「与道合一」的理想4。

    庄子对生和死有很深透的见解,他说:「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饿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5。人之生,也就伴随着死,一个生命的消失,就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宇宙间只不过是一口气,气聚则生,气散则死,但聚与散,只是现象,气的本体则没有所谓的聚散,无聚散之气,是生命的本原,从现象看来,有生灭之相,但灭而不灭,所以说「死也生之始」。

    再者,可以从《齐物论》说明庄子对死生如一的看法。庄子认为人生在世上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齐物论〉:「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

    人本生就如做一场梦一样,不过当我们在做梦的时候却又不知到我们是正在做梦,梦中又占其梦,唯有在大觉后才知是大梦。然,人生如梦,那么死后便是觉,到底我们现在是梦呢?还是觉呢?是生呢?抑是死?因此《齐物论》又说道: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祤祤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其梦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子梦蝶以寄托有分和无分,所谓的有分就是个体互异,无分就是万物齐一,其实质是说:「万象不齐,有分是现象,是梦幻;而本真则为绝对、无分、齐一、不变。」这可以说是生死如一的基本观念6。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大宗师〉)「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生死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同上)。「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天地〉)「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知北游〉)

    生和死在庄子看来,只是生命中的个别现象。人之所以会注意这现象,那是因为人固执着用「差别相」以审断所谓的生和死;这样的态度致使人「悦生恶死」,或是「贪生怕死」。庄子以整体宇宙的流行来宏观生死的现象,以「万物毕同毕异」的知性以统合整体关的慧心。人与宇宙是为「一」,不可分;因而,人生的诸般现象,放在宇宙的大化流行中,也都是和谐的,在现象与现象之间没有差别。这也是「以道观之」的立场。庄子认为在「道」的运作下,一切都能「道通为一」。所以,所提及的「生」和「死」之现象,在「道」的形而上观点下,是没有任何区分的。同时,「死生同状」「以死生为一」的思想基础也在「以道观之」的原则下形成。

    其实,道内存于万物,也正是道本体的外现。因此,道本体的超越性,落入形象之中,也就是「道生万物」时,同时道又内存于万物当中。藉此而知,万物的存在由道的创生而开始、由道的内存延续,由道的内存而运作;简言之,万物由道而来,终需回归到道;但万物的运作亦是道在引导。

    邬昆如在《哲学与文化》第七期,第586页说道:

    「道的运作,原是万物之有的变化,而且趋向着『道』变化的缘由。「道通为一」原就是道运作的成果。」

    接着他说道:

    「真人、至人、神人由于了解到『道』的这种特性,应而亦领悟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泛道论』之境界。」

    庄子认为一个人能顺着自然的本性生活,视死生为如夜旦之常,自然就不会悦生恶死,活着不必感到欣喜,死也不必以为是末日临头。如果真懂得生死只不过是自然现象,人是可以无拘无束的来,又无拘无束地去7。

    第二节:基督宗教的生死观背景

    1.死亡

    关于「死亡」(Death),就宗教神学意义而言,死亡不足以恐惧,因为死亡是一种逾越(Paschal),由生前的时空转入决定性的境界里8。由此可知,死亡不只在医学界所宣称的一切生理作用的停止即是死亡,而是有更深一层的意义。

    保禄曾写信给他所建立的地方教会,讲论有关死亡的意义。他指出死亡是罪恶的后果(罗五:12;六:23;七:13;八:10;弗二:15;哥二:13)。耶稣不但是真人也是真天主,因此使保禄将死亡和耶稣带来得救恩相连。耶稣在世时,除了罪过外和常人度着一样的生活,同样耶稣也会如同一般人会死亡,可是祂的复活却使死亡赋予了救恩的意义。耶稣接着死亡推翻了人类的死亡,去除了死亡的黑暗,消灭了对死亡的恐惧。保禄也认为基督徒是与耶稣基督一同死亡(罗六:8),是在基督内死亡(格前十五:18)。

    再者,亦可从若望福音研究对死亡的看法。福音提到耶稣苦难的时刻(若二4;十三:1),更说明了耶稣所受得无比光荣(若十七:1)。另外有两处是值得注意的,(1)若十:11说道:「我是善牧,善牧为羊舍掉自己的性命。」(2)若十:25说道:「在现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持性命进入永生。若望的著作中,把死亡作为此世的记号并与生命相对立,但借着信仰耶稣,人可由死亡中复活并进入天主所允许的永生(若五:25;八:50~52)。

    2.复活

    基督复活(TheResurrectionofChrist)是基督宗教,亦是基督徒信仰的开始。基督复活是信仰的对象,因为它是天主亲自投入创造和历史中的一种超越的干预9。保禄表明了基督复活的意义和重要性:「假如基督没有复活,那么,我们所宣讲的便是空的,你们的信仰也是空的」(格前十五:14)。关于基督复活这件事迹,近日学者如杜维尔(F.X.Durrwell,1912-),史丹利(D.Stanley,1914-)等人,也特别强调基督复活的意义,指出基督的死与复活是同一救恩事迹,不可分开10。

    复活的意思不是指回复旧日的生命(revivification),却是指整个人进入新而永恒的生命境界。基督的复活乃是天主拯救人类的计划。天主创造了宇宙,决定提拔人类分享天主的生命。为了使众人都可以分享天主的生命,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圣子到世界上把众罪人引向天主,因为天主「愿意所有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二:4)。「于是,基督承行圣父的旨意,在世间揭开了天国,给我们启示了祂的奥秘,并以其服从完成了救赎之功。教会即基督之国,原在奥秘之中,因天主之德能在世间也看到增长。这一开端和发展,由被钉十字架的耶稣肋伤流出的血和水,作为表征(参阅若十九:34);吾主对于其死于苦架曾亲口预言过:『当我从地上被举起时,我要吸引众人来归向我』(若十二:32)。每次在祭台上举行『我们的逾越羔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祭』(格前五:7),就是实行我们得救的工程。….全人类都被召与基督合一,基督是世界的光明,我们从基督而来,因基督而生活,我们奔向基督。11」

    关于复活奥迹具有圣三的幅度:「是天父藉圣神的德能使基督复活(罗八:11),可见圣神是基督复活的原动力。12」论及死人复活时,保禄在〈格林多人前书〉说:「复活起来的身体是属神的身体」(格前十五:44)。复活的基督既充满圣神,保禄甚至称祂为「使人生活的神」(格前十五:45),或说「主便是神」(格后三:17)。这表示圣神不但是基督复活的原动力,也是复活的初果;复活的基督因充满圣神,便成了圣神的分施者(宗二:33)。

    再者,基督的复活是基督徒将来复活的本源:「基督从死者中实在复活,做了死者的初果….就如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内,众人多要复活」(格前十五:20-22)。因此,在基督内,基督徒尝到「未来世代的德能」(希六:5),他们的生命也因此被提升到天主生命的怀抱(参阅哥三:1-4)。

    3.永生

    在保禄书信中,永生是恩宠满盈地参与耶稣基督的生命(罗五:18;格后五:17),它与基督一起藏在天主内,也将与祂一起呈现在光荣中(哥三:3~4)。

    死亡是人生旅程的终结,而人生则是自由抉择的时期,既接受或拒绝天主在基督内显示的慈恩。《天主教教理》1022条对死亡做了简短的叙述:「就其不朽的灵魂上,将其一生呈报基督的私审判,领受永远的报应;或者经历一个炼净期,或者直接进入天堂的荣福,或者直接自我判罪,堕入永罚。」

    「永生」(Eternallife)一词在若望作品来阐释救赎的奥秘(若廿:31)。降生的天主就是永生之源(若一:4;三:16;六:35;十一:25;十四:6),「永生就是:认识祢,唯一的天主,和祢所派遣来的耶稣基督」。为得永生是有条件的,此条件既是「信」(belief),如若望福音第三章十六节写道:「看,天主那么爱世人!祂把自己的唯一圣子赐给世界,令相信祂的世人不致丧亡,反得永生。」

    之前谈到死亡时,已指出耶稣是为人类舍身,为救人类而做赎罪祭。耶稣基督也透过复活显示出其天主的神圣性,再度使人肯定祂是天主子,默西亚。在耶稣的种种生活中及死亡和复活的奥迹就显示出祂的神性,也叫人以信德常与天父在一起。「耶稣基督以祂的死亡和复活为我们『开启』了天堂,享受真福的生活就是圆满地得到基督救赎工程的果实。基督接受那些信赖祂和忠于祂意愿的人进入天上的荣耀。天堂是真福者的团体,在其中所有的人都与基督合为一体。13」
第二章:双方生死关的涵意
    第一节:庄子生死关的涵意

    1.顺命与生死

    在庄子的哲学中,生死问题可说是他的思考中心14。可是为生命意境高远者如庄子言,尽管他体道,又崇道,而又重视个人精神的逍遥与无待,但目睹众生,不禁也有一些伤感,正如他说:

    「而彭祖乃以今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逍遥游‧第一〉

    紧接着,又在〈齐物论‧第二〉说:

    「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也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薾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那!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不哀乎?人之生也,固若芒乎?其戎独芒,而人亦有不茫者乎?」

    然而,古代圣人,如老子达观的生死态度暨生命气体有所体认15,庄子遂起效法,以顺命、守道的,既平静的心情看待生、死,并安处生、死。关于平静与顺命,庄子说:

    「生死,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大宗师‧第六〉

    又说:

    「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德充符‧第五〉

    至于庄子的守道(守宗),并善待生死,他说:

    「生死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德充符‧第五〉

    以上之引述可知,庄子的生死观可称为一种顺命的,或达观的生死观。再者,庄子之顺命,是因为:他认为游心于生(身、天地)外,便能见独、无古今,而后入于不死不生之境16。

    2.养真与生死17

    庄子能见独、无古今,并入于不死不生的境界是从「游」心于道而立论的。这是因为在庄子看来,道既有情、有信、无为、无形、自本、自根,而且也先天地生〈大宗师‧第六〉;因此,道是「无始无终」,但物却有死与生〈秋水‧第十七〉。游心于道,即须有虚己(心斋)、专气凝神或坐忘(丧我)的真养功夫。因此,真我才能超越生死的困境。

    详细说明,关于虚己(心斋)的功夫,可参见下述:

    「人能虚己以游世,其孰能害之!」〈山木‧第二十〉

    「若一志,无听之以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世间‧第四〉

    关于专气凝神的功夫,可见下文:

    「古之真人,….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大宗师‧第六〉

    「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大宗师‧第六〉

    有关坐忘(丧我),即于外无待、于内无系,且可忘物,又可忘天的游心功夫,可见下文:

    「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第六〉

    「故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为诚忘。」〈德充符‧第五〉

    总括以上所,述对于庄子的生死观也可说是一种「实践的」生死观。之所以指庄子的「实践」暨洞察的生死观是因为他洞察到万物生死瞬便,其本不离于一,也都归于一。

    第二节:基督宗教生死观的内在涵意

    1.信仰与存在

    首先要说明信仰的概念。信仰faith一词,由拉丁文fides而来,意思是「依赖、信靠」。就哲学和存在的平面上而言,信仰等于基本的信赖,换言之,既人相信存在有其意义。此外,信仰也包括了无上关切以及人生基本的抉择或人生观;深切地说,信仰即是人基本上向无限奥迹开放的态度。

    就宗教而言,信仰是一种看法。当人开始答复神的邀请,即让那吸引人无限的神做生命中的天主,并以心体心地按照神的心意来观看世界,更接受自我的存在。

    这里谈到天主的存在,并非指天主是幻想的抽象媒介中的存在。西方哲学一开始就离不开神学:思想家在日常生活中赞赏宇宙的美妙存在,并观察万象的变化而推论有关太初(arche)的问题;如此也建立自然神学。此古典的形上学传统后来发展出不同的绝对存在证明之路。多玛斯(ThomasAquinas,1225-1274)归纳为「五路」,并将绝对的存在等同于天主的存在。

    严格而论,有关天主的存在的论证并不是「证明」祂的存在,而是从人的语言来说明人和神本来已有的关系。是故,当人意识到生活,就肯定生命的来源。当人肯定什么,天主也隐含地受肯定;连人要否定天主时,只要他还活着,他已在否定中肯定了神的存在。正如谁说:「没有真理」的时候,他也肯定了「真理」。

    在生命中也不能否定生命的来源,因为生命的来源是天主。这是理论性的主张,而答案在信仰生活中找到。因此,信样生活要求反省,而反省有助于改善信仰生活的实践。

    2.罪与存在

    《天主教教理》第1849条给罪过下定义:「罪过是一个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过错;罪过是因了对某事物的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的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圣经中旧约、新约都提到最狭义的罪之行为与事实。旧约描述把罪当做革命,是对雅威的规律与诫命的革命行为18。从创世纪第三章的观点下,罪是人欲望如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创三:5)。

    新约有完全对罪的新看法与思想。正所谓新的看法与思想之基础是在耶稣基督内新的和确定性的启示。在山中圣训中(玛五:21-48),耶稣彻底的排除罪的行为。耶稣基本的爱是诫命,把罪当作憎恨天主的行为,憎恨光明的行为(若三:19-20),罪也是憎恨近人的行为(若一:四:20)。

    《天主教教理》第1008条有关死亡是罪过的后果:「….死亡是因人的罪过而进入世界。虽然人具有一个可死的本性,但天主预定人不死。因此死亡曾经与造物主的计划背道而驰,死亡作为罪恶的后果进入了世界。『倘若人没有犯罪,本来可免除肉身的死亡』,现在肉身的死亡成了人的『最后大敌』,务必将之克服。」

    其实我们的生命都随着时间的进展而成长、老化。就如所有在是的生命一般,死亡是生命自然终结的表现。
第三章:双方生死观的启示
    第一节:庄子生死观的启示

    在庄子的哲理中,生与死是自然现象;人「生」的从无到有,人「死」的从有到无都是自然现象的变化。因此,就宇宙的变化理路而言,生不足喜,死不足悲。

    庄子以整体宇宙的流行来宏观生死的现象,则有「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结论。「人与宇宙是『为一』,不可分;因而,人生的诸般现象,放在宇宙的大化流行中,亦都是圆融和谐的,并没有现象与现象之间的差别。这也就是『以道观之』的立场。在『道』的运作下,一切都能『道通为一』。于是『生』与『死』的现象,在『道』的形而上观点下,是没有分别的,是合一的,是一体的;『生死同状』『以生死为一体』的思想基础,也就在这『以道观之』的原则下形成。19」

    从逍遥游的整体遍描述,亦都在赞叹生命的超越,摆脱人世间的束缚情调。其实,并无拘束的生命,才是庄子生命哲学的重心;换言之,把生命力加上了束缚,也就是扼杀了生命。

    第二节:基督宗教生死观的启示

    对于基督宗教的生死观,从宗教神学平面而言,此时死亡是一种逾越,是由生前的时空转入决定性的境界里。因此,死亡也带出另外一种的意义,即是死亡为别的受造物带来救恩。在耶稣基督的死亡中,可看到为人类所带来的决定性救恩20。

    关于生死观的说明,是可以追溯在圣经〈创世纪〉里的记载,天主创造宇宙万物。圣经也记载天主是如何创造了宇宙万物,及如何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类,并附于人类使命:「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管理还中的鱼、天空的飞鸟、各种在地上爬行的生物。21」天主把人安置在伊甸乐园内,「叫他耕种,看守乐园」,天主也给人类下令说:「乐园中各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22」

    万物是由造物主所创造的,受造的有限性是肯定的,但生命的获得与形体的受造则是神圣的,如〈若望福音〉第一章,第三节所言:「万物是借着祂而造成的,凡受造的没有一件不是由祂而造成的,在祂内有生命,这生命是人类的光。」而人的死则是因为人类原祖的破坏(背弃)天主嘱咐的约定23。

    新约以旧约为基础,因此也可以反省耶稣基督的逾越奥迹中的意义。保路在写信给他所建立的教会的书信中,也讲论死亡的意义;他指出:「罪恶是借着一人而进入世界,死亡借着罪恶而进入了世界;这样死亡就殃及了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接着又写道:「罪恶的薪俸是死亡,但天主的恩赐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内的永生。24」(罗六:23)

    耶稣在世,除了罪过外和人度着一样的生活25,所以耶稣和人一样会死亡。不过,耶稣却借着死亡推翻了人类的死亡,驱除了死亡的黑暗,消灭那在死亡中最可怕的情况,「因为死亡既因一人而来,死者的复活也因一人而来,就如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内,众人都要复活。」(格前十五:21-22)

    基督宗教生死观的启示是丰富的。在《天主教教理》1010条写道:「因着基督,基督徒的死亡就有了积极的意义。『为我,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婓1:21)『这话是确实的: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亦必与祂同在。』(弟后2:11)这里也道出基督徒死亡的基本新颖处:通过圣洗,基督徒已在圣事的方式下『与基督同死』,为活出新生命;同时,如果我们在基督的恩宠内死亡,这肉身的死亡完成『与基督同死』,如此也使我们在基督救赎行动中完全与祂合为一体。」
结语:
    在庄子的哲理中,生与死是自然现象;人「生」的从无到有,人「死」的从有到无都是自然现象的变化。因此,就宇宙的变化理路而言,生不足喜,死不足悲。

    基督宗教明示造物的缘由,天主为爱世人而派遣了爱子耶稣基督降生成人,把人类从罪恶的奴隶中解救出来。耶稣听命至死,完成了对圣父和人的爱,祂的死,补偿了人对天主的罪,人重归与天主和好26。耶稣为人类的罪死了,但祂死亡后第三天从死亡中复活起来,因为阴府的门不能战胜祂;诚如基督说过的:「我就是复活和生命」(若十一:25)。

    1韦政通,《中国思想史》上册,水牛出版室,台北1994(11),页200~204。

    2《论语‧卫灵篇》

    3邬昆如,〈庄子的生死观〉,《哲学与文化》,廿一卷,第七期,辅仁大学,台北1994,页585。

    4庄子齐物论篇的原则用「以道为一」作为指导原则,而以「用则因是」为实践原则,首见王昌祉遗着「诸子的我见」,光启出版室,台北1961,页80。

    5〈庄子‧知北游篇〉

    6参阅:邬昆如,〈庄子的生死观〉,《哲学与文化》,廿一卷,第七期,辅仁大学,台北1994。

    7韦政通,〈庄子〉,《中国思想史》上册,水牛出版室,台北1994(11),页202。

    8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死亡〉,《神学辞典》,光启出版社,台北1996,页222。

    9中国主教团,〈基督徒死亡的意义〉,《天主教教理》,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96,页160,648节。

    10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基督复活〉,《神学辞典》,光启出版社,台北1996,页618。

    11中国主教团,〈教会宪章〉,《梵谛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中国主教团秘书处出版,台北1981(2),第三节。

    12中国主教团,〈基督徒死亡的意义〉,《天主教教理》,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96,页160,648节。

    13中国主教团,〈基督徒死亡的意义〉,《天主教教理》,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96,页250,1026节

    14陈元德,《中国古代哲学史》,台北,台湾中华书局,民国四十六年七月,页275。

    15陈俊辉,〈祁克果与庄子的生死观(下)〉,《哲学与文化》,20卷7期,哲学与文化月刊室,台北1993,页676。

    16同上

    17同上

    18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基督复活〉,《神学辞典》,光启出版社,台北1996,页833。

    19邬昆如,〈庄子的生死观〉,《哲学年刊》,第10期,辅仁大学,台北1994,页11~12。

    20辅仁神学著作编译会,〈死亡〉,《神学辞典》,光启出版社,台北1996,页222~224。

    21〈创世纪〉1:28

    22〈创世纪〉2:15~17

    23同上

    24圣经注释:「信友因圣洗圣事已与耶稣同死于罪恶,死于旧我而进入新生的境界,便不应再隶属于罪恶权下。保禄为说明这点,便取譬于当时风行的奴隶制度:一个奴隶不能没有主人,

    25〈希伯来人书〉2:17;4:15。

    26中国主教团,《天主教教理》,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96,页348,144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