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六十规章

    因为天主圣神的神恩,种类紧多,一个人不能全部领受;同时众人也不能领受同样的神恩,为此每个人要冷静地,知恩地为赐给自己的恩宠,知足满意。众人在基督的爱内,要同心合意,有如一个身体上的肢体;如此那天赋少的,若与那天赋多的相比,且不至灰心丧志;而那天赋多的,也不可轻视天赋少的,因为凡彼此分裂的,彼此不合的,必要丧亡。

    玛窦福音(12:25):”凡一国自相纷争,必成废墟;凡一城或一家自相纷争,必不能存立”。迦拉达书(5:l5):“如果你们彼此相咬相吞,你们要小心,免得同归于尽”。若望福音(17:20—21):“我不但为他们祈求,而且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而信从我的人祈求,愿众人都合而为一!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就如你在我内,我在你内,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宗徒大事录(4:32):“众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没有人说是自己的,都归公用”。罗马书(12:3—6):“我因所赐给我的圣宠,告诉你们每一位,不要把自己估计太高,而过了份;但应按照天主所分于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计得适中。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一样,我们众人在基督内,也都是一个身体,彼此之间,每个都是肢体。按我们各人所受的圣宠,各有不同的恩赐”。格前(1:10):“现在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们众人言谈一致,在你们中不要有分裂,但要同心合意,全然相信”。格前(12:12--13):“就如身体只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身体所有的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也是这样。因为我们众人,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或是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个圣神受了洗,成为一个身体,又都为一个圣神所滋润”。斐理伯书(2:2—4):“你们应该彼此意见一致,同气相爱,同心合意,思念同样的事,以满全我的喜乐。不论做什么,不从私见,也不求虚荣,只存心谦下,彼此该想自己不如人;各人不可只顾自己的事,也该顾及别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