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24.我们既已对上述问题作了充分的规定,现在就要进一步讨论,彼此应该如何共同生活。


答:圣保禄宗徒说:“一切都该照规矩按次序而行”(格前14:40)。我想这里圣保禄宗徒说的,照规矩按次序的生活方式,是指修士们在修会内应保持的,全身各肢体间的关系。所以,谁受委托,管理全修院,可说是执行眼睛的职务,既要估计什么鞋已经完成了,又要计划和安排还有什么该作。其它的人,犹如耳和手,以及身上的各个陂体,必须听从指挥,执行命令。一定要记住,在一固团体内,每个成员都好似身体的各个部份。天主造了身体的这些部份,是要人善用它们,以达到一个同一的目的;倘若用的不得当,将对每一部份都带来很大危险。比如,手和脚若不听从眼睛的指挥,手将会乱摸乱碰,这不免要使全身毁灭,脚也会被跌倒,甚至跳下悬崖。假使眼闭起来不看,也将与其它肢体同归于尽。院长有责任决定一切,他若疏忽职责,势将危害全体;属下若不服从,也是有害的一一特别是他的恶表能鼓励别人一同抗命,他将成为害群之马。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不懈,那就完成了圣保禄宗徒说的“论关怀,不可疏忽”(罗12:11)的命令。勤快者应受表扬,懒惰者必遭诅咒。先知说:“那怠慢执行上主工作的,是可咒骂的”(耶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