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良知的自由
做了神父这么多年,每次讲到我爱个人的自由,有些人马上显出怀疑的样子,唯恐维护自由便会危及信仰。这些如此胆小的人放心吧,唯一能攻击信仰的自由,应是被人误解的自由,一种漫无目的、缺乏客观原则、不守法律、无法无天的自由,换言之,他们要的是一个通行证。很不幸,许多人提倡的就是这种自由,他们的提议才是会危及信仰呢!
所以,讲良知的自由,其实是不准确的,因这好像把拒绝天主,视为是道德上正确的说法一样。我们已讲过,人有能力反抗天主的救恩计划,我们有能力,但却不应做。如有人故意这样做,他就犯了第一和最重要的诫命:「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你的天主。」(申6:5)
我全力维护个人良心自由,即谓没有人可以合法地禁止别人钦崇天主。渴求真理是合法,且应受到尊重。人有认真的责任去寻找天主,认识祂,钦崇祂,但没有人可强加自己的信仰于别人身上,就像没有人有权对相信天主的人,加以迫害一样。
慈母教会常常赞扬自由,但从古至今都不赞成宿命论。教会认为每个灵魂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忠于善的人会有永生,选择恶的要面对永火。」人可以拥有这种自主的能力,使我深感震撼,这能力其实正显出人的尊贵!「罪真是个自主的恶,如果罪不发自人的意愿,那它就不是罪了。这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但是世上只有许多愚昧的人和少数的聪明的人,懂得这番道理。」
我衷心感谢天主,因为,祂使我们生来就有无可阻挡地趋向善的倾向,「祂认为仆人如能自由地侍奉祂,这对人会更好。」天主的爱和仁慈有多伟大!当我想到他对我们这些孩子的「神圣的挥霍」,我恨不得自己有上千的口舌、上千的心肝,可以不断地赞美圣父、圣子和圣神。试着想想;全能者天主,因着祂的旨意,统治宇宙尘寰,但祂却不要被迫奴隶式的服侍,反而要拥有自由的子女。虽然,因原祖父母的犯罪,我们生来就倾向罪,但天主却放在我们灵魂内一点祂无限的智慧,让我们被善吸引,及渴望平安。祂使我们明白,只要我们让这永生生命的种子在我们的内心生长,我们就可达到真理、快乐和自由。
但我们仍可对天主说「不」,拒绝这新颖及永远快乐的泉源。谁人这样作了,他就不再是天主的子女,而是奴隶了。「每件事都必须配合自己的本性,如果它寻找一些异于其本性的东西,它就不能配合其所『是』去行事,反之受制于外来的刺激,那它就成了奴隶。人本性上是理性的,当人按理性行事,他所做的就配合他的本性,而这也配合自由。但当人犯罪行事,违反理性,他就是让外来的刺激去引领他,他会受外来的事物限制,所以『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
无论我们看自己或看别人,很明显,每人某些程度上都是被奴役的;有人在财富前屈膝,有人崇拜权力,有人在怀疑内找到相对的平安,有人以色情作他们朝拜的金牛。当我们要做好事,也不例外,我们努力工作,想做桩大事或小事,参与科学、艺术、文学、灵修的活动,只要投身、有热情想奉献自己,致力完成责任,人就会被奴役。
无论怎样,我们都免不了成为奴隶,因为生而为人,欢喜也好,不欢喜也好,我们都要侍奉,所以,还是最好明白,是爱使我们成为天主奴隶这一点。因为,一旦明白了这点,我们便不再是奴隶,而是天主的朋友及子女了。区别在于:表面上,我们像其他人一样,充满激情热诚地工作,但内心深处却有平安,就算在困难时,也平静快乐,因我们相信的不是易于消逝的一切,而是永恒的。「我们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子女。」(迦4:31)
我们的自由是从那里来的?来自我主基督。为了这自由,祂把自己作了我们的赎价(参阅迦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