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977年) 婚前聚会的两份纲要
陈淼麟、孙英峰 合译 年份:1977

译者序

当两位兴奋而战栗的男女徐徐迈向教堂的祭坛,去完成其婚姻盟誓时,在这一剎那间,他们的抉择可以说是将自己投向一个未知的将来。然而,我们更相信虽然这是一种孤注一掷的冒险选择,但将来的幸福或痛苦却是由他们二人连同基督所共同携手去创造的,这种创造力是需要每日不断的再次去肯定,去更新,使能日益根深蒂固。

它不是一蹴而成的,首先需要作出一番事前充份的准备:准备相爱,准备自由而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完全交付给这唯一的对方,准备接受那将来所共同创造的新生命,准备建立一个和谐而美满的家。这无疑是他们心底所共同希求的憧憬,这憧憬之所以能够实现,一方面是由于新婚夫妇的坚强意志,而另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年青人都决心要建立好婚前准备的基础。所以婚前准备在今日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为它关乎整个社会的基层组织,甚至可以说它是整个社会命脉之所系。

但我们可以体会得到,有很多实际的婚姻问题,在这对新人紧张地筹备和策划他们的婚礼时,大多数会有所遗漏,而不能同时兼顾的;或者有一些特殊的问题,如教会方面的训导,婚姻礼仪的预习,婚姻意义的解释,甚至如何填妥婚姻表格手续等问题,都需要有人从旁协助,使婚礼能顺利而完满地完成,为他们留下一段温馨的回忆。

由于顾念到年青的一代要决心建立好婚前准备的基础,而这种婚前的准备为一个美满的婚姻及幸福的家庭生活又是如此重要,更由于准备结婚的男女的确需要这方面的协助及引导。所以,教会鼓励神父们尽量与将要结婚的男女于婚前举行一些聚会,这种聚会绝不规限于形式之内,只要能够达到上述的目的,就已完成其任务了。但有时发觉这种资料的来源不很充份,且亦缺乏系统,故从外文书中去寻找。因而发现了这本英国及爱尔兰教律协会(The Canon Law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Iand )出版的婚前准备报告书(Preparing for Marriage…A Report),其内容中有五份纲要特别是为辅导准备结婚的男女而辑成的,故尝试将其中两份翻译成中文,希望能为各同道找寻出一条门径,或作为参考之用,便能计划出一个最有效的婚前准备方法,藉此而实践主所吩咐的使命,就是爱的使命。

 

第一份纲要

首次聚会

一、导言

建立亲善关系,寻出他们的生活背景、路线及才能等。预定婚期,发表通告,注册等。填好婚前表格(有关许誓等最后问题除外)。

二、叙谈原因 

天主愿意我们都是快乐的,祂也是为了这目的而造了我们。大多数人都能从婚姻中获得幸福。不协调的婚姻却带来怨怼和痛苦,因此务使婚姻成功是很重要的。姻婚不可拆散性之观念要求如何小心面对此问题,这观念也是婚姻遇到困难时之一大助力。由于婚姻是这样重要,所以教会推荐这类婚前准备及讲座。我们将尝试去保证你们的婚姻带给你们无上的欢乐。

三、我们将做些什么?

一,思索:客观深入地视察你的伴侣,详尽地列出他的缺点及长处。反问自己能否与他厮守终身(体会到基本上我们不会有多大的改变)?

二,解答问题:我是否真的爱这人?只有爱才会使你们时常生活在一起,时常喜乐。解释爱的真正含义。寻求对方的快乐,分享和给予。

三,祈祷:每日不断为下列两个目标祈求:

  1.作出正确决定

  2.成为一位好丈夫及好妻子,使爱的能力得以增长。

四、(若是混合婚姻)给予非公教徒一个机会约略地认识何谓公教。应注意:不是为说服对方入教。

五、结束时,有机会去提出任何疑惑、恐惧或难题。

第二次聚会

一、 提醒他们自上次聚会以来所当开始做的事,鼓励他们继续不断地思索,发问,尤其不断祈祷。

二、爱与性及分享与给予:尽量运用日常家居生活之实例,使他们不会以为这是高不可攀的理想。性在爱情生活中的位置。婚姻的契合和忠贞观念,乃基于上述的看法,并由此而得以发展。

三、若想爱情不断成长,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再次拿出很多简单而每日常会遇到的例子来加以解释。

四、以圣事原则来瞭解婚姻──

一,是你们与基督之间所订下的契约;祂以这契约来束缚了自己。

二,由于这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关系,所以婚姻生活中最微小的细节,若为培养婚姻关系而作,能成为你们成圣与获得喜乐的方法。性在婚姻中如何显示出上面所说的真实性。天主在人类生活组织中的完全参与。

第三次聚会

一、重覆上次聚会之引言

二、爱的三种层面:小孩子时,从父母处吸取;青年时,给予及吸取;但现在,是给予的时候了。

三、爱及蕃衍:父母亲的蕃衍特权和养育儿女的责任。子女反映出父母亲的容貌及生活方式。所有对上主和对他人的基本心态,主要是在年幼时从双亲的榜样学习到的。他们对天主赐给他们的子女所做的一切,将会是他们死后受审的最严重课题。切实谈论子女的抚育。如何判断有否给予子女「最好的一份」。基本上他们所需要及切望的是你们自己,而非你们以金钱买来给他们的东西。

四、在每日的祈祷加上这意向:为能成为良好的父母亲。

第四次聚会

一、(若双方皆为公教徒) 先由他们提出问题及疑难等。然后(双方)回答婚前表格的最后问题及作出声明。

二、(若是混合婚姻)

1,简略介绍公教教义。

2,豁免:完成申请手续及对非公教徒解释公教徒一方所允诺的是什么。 

3,处理婚前表格的最后问题及声明。

第五次聚会

婚礼彩排。

 

第二份纲要

首次聚会

甲、基督徒婚姻的意义:

(一)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委付终身于建立一个共同的家庭;在人类的历史中,不论形式如何,家庭是长久存在着的。

(二)基督徒坚信婚姻并非盲目进化所得的结果,而是造物主亲自设计,为能在回归天主的道途上,保存人类的幸福。

(三)基督徒婚姻的生效,正如其他真正的婚姻关系一样,只在于一男一女,在权利与义务互相交付中,自由地允诺去组织一种共通的生活,并包括性爱关系及愿意接受子女的诞生。

(四)一切有效的婚姻,发生在两位基督徒中之时,就是一件圣事;因而关乎永恒的救赎与及教会的全体成员。圣事性的婚姻在经过性的交往后是不可拆散的。

乙、基督徒婚姻承诺的特质:

(一)基督徒婚姻承诺是一位指定的男子与一位指定的女子之坚决确实的互相委身。这种委身应包括接纳一个具有排他性的性关系,且愿意接受衍生儿女的可能性。这种委身是完全及圆满的,致使在决定委身于这独特的对方时,必同时决定发展一个共通的生活方式。

(二)婚姻的承诺是永恒的,要求持续终身,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结束。

(三)婚姻的承诺是具有排他性的,绝对不能将第三者包括其内。这种排他性特别强调在性的关系内,不论这第三者为何人,皆无权分享。

丙、基督徒婚姻的目的:

(一)既然基督徒的婚姻基本上是一件圣事,因此它最终的目的,是使夫妇双方,及使他们为回应主的召唤所服务的一切教内外人仕,均能获致永恒的救恩。

(二)基督徒婚姻也分享了普通婚姻的恩赐,因它都是藉着生养教育儿女,使人类得以衍生及保存。

(三)永恒的救恩及传生与教育子女最能在姻婚的性关系中获得。

丁、基督徒的婚姻要求并培养夫妻爱:

(一)夫妻爱并非单独指夫妇间在婚姻内的性行为,而实在包括了整个的服务及使对方臻于完美的过程。

(二)因此夫妻爱应该是一种毫无保留的交付,以人为开端,并以天主作最后终向,透过使对方达致肉体、道德与心灵上的得益表达出来。

(三)夫妻爱需要以基督作为中介。

第二次聚会

甲、夫妇间最基本的平等:

(一)基督徒婚姻不能因婚姻风俗或社会习惯而受到拆散。基督的教导至今仍在教会内保存,它指出婚姻中双方的平等。因此,夫妻应平等合作,共谋夫妻爱的成长,家庭的组合和圣化,达致永恒的救恩。任何侵犯这基本平等性的社会行为,皆与基督徒婚姻相违背。

(二)夫妇彼此具有同等的责任,培育对方之成长,成为更成熟的基督徒、丈夫、妻子、父亲或母亲。

(三)彼此注意生理及感情上的不同;这些差异绝不应成为夫妻在婚姻中平等地位的绊脚石。

乙、丈夫在夫妻爱方面的成长:

(一)丈夫最少应尽可能了解及负责照应妻子肉体、性欲、理智、精神等方面的需要,亦应接纳她的女性气质,并常予以鼓励。

(二)丈夫应以他的男性气质、他的坚强及他的工作、喜好与节制,取悦妻子,使对方成为一位更成熟的基督徒、母亲和朋友。

(三)关心妻子灵性方面的成长,使她对祈祷及事奉天主的热心的加增,亦属丈夫的责任。

(四)关于家庭的组织,经济的运用,时间的支配,丈夫应期望他妻子负起大部份责任。

丙、妻子在夫妻爱方面的成长:

(一)乙项所提及的一切,均可运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关系上,亦即运用于妻子服务她的丈夫关系上。

(二)妻子应接纳及鼓励丈夫为负坦家庭的需要所作出的努力,承认他在子女面前的地位及他在男性生理上的不同。

(三)同样,关心丈夫灵性方面的成长,使之祈祷及助长基督徒团体,也属于妻子主要责任范围。

丁、在夫妻爱内,终身成长:

(一)保持双方结合的自然吸引力,使之在婚后也为新的环境提供基础。

(二)新环境产自婚姻允诺中全面的投入。这允诺应永远被视为新关系的开始,而非过程的终点。这关系能够不断成长,并可见于:

1.个人人格的完整及协调。

2.对人生之生老病死抱有一致的看法。

3.因认识及承行天主圣意而得到更大的保障。

第三次聚会:

甲、愿意生儿育女为婚姻之主要条件:

(一)孩子的适当孕育及教导只能来自一个以夫妻性爱为基础的家庭环境。任何其他方法意图获得及维持新生命的诞生与发展皆属不妥。

(二)在婚姻之始,便绝对拒绝生育孩子的可能,将令婚姻无效,因其排斥了造物主缔定婚姻的主要目的。

(三)夫妻爱需要孕育孩子才能达致完满。(除非明显知道只能由其方法去满全对天主之爱)

乙、双亲该对子女负起全面责任:

(一)双亲在他们的不同方式上分授了对子女肉体、精神及心灵照顾的责任。

(二)每一对夫妻在照顾及辅导其子女成长的责任安排上,因情况有所不同。故此应该注意到夫与妻在家庭所坦当的角色的一般性差别。

(三)因此父母双方应齐心合力照顾子女,俾能维系及坚强他们夫妻间的爱情。

丙、有责任感的父母:

(一)双方承行天主的圣意,对蕃殖及抚育新生命要具有意识的判断力。

(二)运用判断力去寻求上主圣意,使双方尽量在肉体、感情及灵性方面,达成婚姻的契合,肩负子女的生育及教养。判断时,应顾及实际生活环境及一般情况。

丁、操守责任的父母应有之态度:

(一)除了女性周期的自然节育法外,任何蓄意的节育决定,皆使夫妻爱陷于危险。

(二)至于在何种生理及情绪的环境下去使用自然节育法,则该在结婚前有所认识。所以通常应向合适的医生请教。

(三)父母的责任感及婚姻中适当的性享受,是天主恩赐的祝福,最能使夫妻爱达致完满的成长。

第四次聚会

甲、基督徒的婚姻是基督化家庭的起点:

(一)在夫妻爱中达致所预期的成长,乃基于成立及维持一个具有安全感的家庭。丈夫与妻子在这方面分担了同样的责任。

(二)基督化家庭是人类社会的自然单位,藉着认识及事奉基督而迈向天主。

(三)基督临在基督化家庭中的标记,是夫妇为发展家庭的基督徒信仰而订立的计划与有意识的行为。

乙、婚姻的圣事恩宠在于彼此以基督为中介

(一)基皆在福音中教导我们:当一男一女决定藉婚姻结合时,这婚姻具有某一种绝对的性质,使其他一切的人际关系皆居于次位。

(二)因此这种婚姻中的互相交付,因符合天主的圣意及设计,在圣父藉着圣子对我们的启示中,接受了它绝对的性质。

(三)因此结婚的双方,就在婚姻境况中,完满了基督的意愿(当然这婚姻是天主为他们而安排的)。当男女彼此相爱,在各种境况中生活出这段婚姻的契合时,就是把基督带给对方,也实现这「完满」的意思。

丙、婚姻的圣事恩宠具有公开性作用

(一)圣保禄在致厄弗所人书第五章中教导我们,夫妇间的婚姻关系可比喻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二)上述保禄的教导,亦包括婚姻本身彰显出基督与教会结合之意,因此它赋予基督徒婚姻一种先知性的幅度,为个人如此,为社会亦一样。

(三)因此婚姻是「俗世的事件」,也同时是「救赎的奥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