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情感的目标,在于属灵事物的可悦,不在于我们的自我利益。
我的意思并不是要从属灵的情感中排除自我利益,乃是要将它放在次位。属灵情感的主要目标,是在于属灵事物本身的卓越与美好,并不在于我们的个人利益。
有人说所有的爱都是出于自爱。他们说,任何人爱神而毫不出于自爱之根,这是不可能的。他们说,任何一个爱神并渴望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的人,都是出于渴望自己的幸福、快乐,所以对神的爱是寓于渴望自己幸福(自爱)的根中。可是,说这些话的人,应该扪心自问:一个人为何要将他的幸福寄望在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上呢?的确,这就是爱神的结果。一个人必须先爱神,他才会重视并以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为自己的幸福。
当然,有一种爱别人的爱是出于自爱,这是因别人的恩惠或礼物的吸引,而对那人产生一种爱;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然这个爱别人的爱,根本是出于自爱。不过完全不同的是,开头有一件事物吸引我们喜爱另一个人,那是一种感激性质的表现,这性质本身是可爱的、美好的。
对神的爱若基本上是起源于自爱的、自利的,那在本质上这就不是属灵的了。自爱全然是属血气的本质,这种本质天使有、魔鬼也有。所以如果只是出于自爱,就算不得是属灵的;基督在路加福音六章32节讲到了这种爱:「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真正爱神的最深原因乃是因为神属性的无上荣美,惟有这才是合理可信的事。使一个人或任何受造者显得可爱的主要因素,是在于他的优点、长处,在神也是同样的道理。神的属性本身是无限地好、是无限地美、光明和荣耀。除非我们因为神的美善、荣美本身而爱神,否则我们如何能正确地爱神呢?人们对神的爱若是出于神对他们是很有用的原因,那这个爱一开始就错到底了。他们只从他们自我爱好的观点来看待神,他们不能欣赏感谢神本质的无限荣耀,而这才是一切良善、可爱的来源。
属血气的自爱也能向神和基督产生很多情感,却不会感谢欣赏神本质的美善和荣耀。比如,自爱所能产生的仅仅是属血气的感谢;这是因对神的错误观念而导致的,好象在神都是爱和怜悯,并没有公义的报应;或好象因人的价值,神应该爱人。根据这些见解,虽然人对真神丝毫没有爱,却有可能爱他们自己想象中的那一位神。
再说,由于人缺乏对罪的认知,自爱便也能产生对神的爱。有些人对罪无厌恶感,不知道神无限的圣洁是与罪敌对的。他们以为神的标准不会高过他们的标准,所以他们与神相处得很好,也感觉对神有一种爱,可是他们所爱的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一位神,并不是真实的神。另有些人只因他们蒙受了物质上的祝福,而使他们的自爱心对神产生一种爱,这算不得什么属灵!
还有些人因他们坚定深信神爱他们,就感觉对神有活泼的爱。有的人经过极大的痛苦或对地狱的恐惧,猝然领悟相信神爱他们,赦免他们的罪,接纳他为他的儿女。这种情况,或许籍着在他们想象中的一个意念或内在说话的声音,或某些非圣经的方式发生的。如果你问这些人,神本身是不是可爱极美的,他们也许肯定地说是。其实他们对神的好感是他们自己想象的,是因他们已领受了神极大的祝福而构成的;他们以神为可爱,只因已赦免并接纳他们,多么爱他们并应许他们上天堂的缘故。这样的信仰,当然容易使他们爱神并会说神是可爱的。一个对自我有益的任何事都会觉得可爱的。
圣灵在基督徒里面产生对神真实属灵的爱,是完全不同的。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先看神爱他们,而是他们先看见神的可爱,基督的优美和荣耀,他们的心灵被神抓住了,他们对神的爱是起源于这样的看见。真实的爱以神为开始,并为了神自己的缘故而爱神。自爱以自我开始,爱神是为了自我的爱好、利益。
然而,我不是要大家以为,对神赐福的所有感恩只是出于属血气自私的事;属灵的感恩也是有的,属灵的感恩与只为自我利益的感谢,其差异如下:
一、对神赐福的真感恩是为了爱神自己而涌出的。基督徒已看见神的荣耀,他的心被神的荣耀说抓住,所以他的心变得柔嫩,当这位荣耀的神赐恩惠祝福给他时,更是易受感动。我能以人间的生活举例说明:若有一个人虽然对于另一个人没有爱,可是还会因对方所施与自己的恩惠感到感激。但对所爱的朋友、已有深厚感情的人,所表现的感激是大不相同的;当我们得到这样朋友的帮助时,更增进我们对他们已有的爱。同样,当我们蒙受这位伟大的神赐福是,更增强为爱的善良和荣耀而有的爱。所以我们不能从属灵的感恩排除所有的自爱:「我爱耶和华,因为听了我的声音,和我的恳求」(诗一一六:1)。我们对神的爱是基于神自己的本性,我们对神的感恩是感谢他为我们所作、所预备的救恩。
二、属灵的感恩不只是因神赐福的良善感动人心,乃是因神的良善是神属性的荣美而感谢。神无比的恩典表现在救赎的工作上,发光于基督脸上,有无限的荣耀,基督徒看见这荣耀就大为喜悦。如一个罪人需要救恩基督徒个人有份于基督的工作,就能帮助他集中心志在基督的工作上。他看见神救赎的仁慈作为,使他全神贯注神良善的荣耀属性。所以自爱促成属灵的思考。
也许有人引用约壹四:19所说:「我们爱,因神先爱我们」来反对我所说的。他们认为我们爱神的首因,是我们知道神爱我们。我不同意这说法,我认为约翰的意思完全不是这样的。他说的我们对神的爱,是神放在我们心中的,是他爱我们的一种标志。我们爱他,因为他仁慈地引导我们的心爱他。本乎这意义,「我们爱,因神先爱我们」,就等于说,我们得救,是因为当我们对他没有爱的时候,他先爱我们。
我承认,我们还有其它爱神的经历,因他先爱我们,可是对神必须以属灵的爱,不仅是自私的爱。如神在耶稣基督里对罪人的爱,是他的荣耀道德完美的主要启示之一。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爱神道德的完美。再说,神对一个蒙拣选的爱,是显明于他的悔改归依基督,乃是神荣耀极大显示,因此产生神圣属灵的感恩。在这情形中,我们以圣洁、属灵的爱来爱神,因他先爱我们。我们为何不以为这就是约壹四:19所说的对神的爱,而不仅仅是自私的爱呢?
到此我们一直讨论的是基督徒对神的爱。我所说的是等于基督徒的喜乐和喜爱神。对神有属灵的喜爱,主要起因于对神的美善完全,并不是因他赐给我们的祝福;就是籍基督的救恩大为欣喜,因其救恩是神完美的荣耀启示。基督徒当然因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而喜乐,可是这还不是他喜乐的最深原因。
假基督徒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听见神差他的独生子,基督的爱使他愿为罪人死,基督的牺牲换得极大的祝福和应许给他的百姓,他们听到后为此欢喜快乐,感觉很得意。但你若查看他们的快乐,你会发现,他们欢喜快乐是因为他们有这些祝福,这些祝福提升了他们;他们甚至喜悦拣选的教义,抬举了他们的自爱而沾沾自喜,认为他们是天之骄子。他们的快乐全然为了他们自己,不是在于神。
假基督徒在快乐中,眼目所注视的全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心被他们自己的经历盘据着,没有神的荣耀、基督的荣美在内;他们总是在想,我所得的是多么了不起的经历!多么伟大的启示啊!多美好的经历,我该告诉别人!他们以他们的经历代替基督,不喜爱基督的荣美与丰盛,他们喜爱他们了不起的经历。这些都显示在他们的谈论中,他们高谈阔论自己。那真基督徒当他感受属灵的火热与活力时,喜爱谈论神和基督并福音的荣耀真理。假基督徒满口吹嘘自己:自己的奇妙经历、神多么爱他们、他们的灵魂多么安全、他们如何知道他们将会上天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