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经书总论》第58—73号从三个方面说明了弥撒圣祭中的职务:
一、圣职人员的职务
①、主教:弥撒圣祭的举行,均由主教本人,或其助手司铎们主持,在信友参与的弥撒中,若主教在场,更好由主教主礼并联合司铎们共祭。
②、司铎:司铎享有神品神权,其职务是主持聚会、领导祈祷、讲道、联合信友献祭,将圣体神粮分给信友,应庄严地、谦恭地为天主、教会及信友们服务。
③、执事:在辅礼人员中,执事居首位,在弥撒中的特殊职务是宣读福音,有时讲道,为主礼辅祭,给信友们送圣体。
二、天主子民的职务
①、信友:在举行弥撒圣祭时,信友们参与王者的司祭职,与司祭一起祭献,应在聆听圣言、祈祷歌唱,特别在奉献、领圣体上,表现出团体合一的精神。
②、歌咏团:在信友中担任特殊的礼仪职务,应依照歌咏的种类,适当而完美的歌唱,并带领信友团体歌唱。
三、特殊职务
①、辅祭员:预备祭台、祭品,辅助司祭与执事。
②、读经员:担任读经一、二,也可提示信友祈祷的意向。
③、唱咏者:在读经之间,唱圣咏和圣经诗歌。
④、其他职务:在圣所内的有手持经书、十字架(苦像)、蜡烛及香炉的辅祭人员,在圣所外的有为信友提供礼仪说明和内容介绍的释经员、圣堂门口的接待员及举行大型礼仪时的协调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