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年礼仪 1、什么是礼仪年
    如同社会公历中有不同的岁时节令:春夏秋冬、元旦、春节、清明……以及国家和民族大事的纪念日,圣教会的信仰生活,也随着时间的进展,在一年中有不同的礼仪时期、庆节,以及不同的礼仪日等。教会称这一年的循环为礼仪年度,简称“礼仪年”。天主教的礼仪年从将临期第一主日开始,分为将临期、圣诞期、四旬期、复活期及常年期,并以常年期第三十四周作为结束。在不同的时期中,除主日外,又插入了一些庆节或纪念日。由此种种成份而形成教会的所谓“礼仪日历”。

    礼仪年并非自教会开始就立定的,而是在它悠久的历史中渐渐形成的。教会在宗徒时代便开始举行复活节和圣神降临节,到了第三世纪末叶,几乎普遍地庆祝耶稣圣诞节,后来通行的拉丁罗马礼的周年礼仪是在第六世纪末期编定的,而“礼仪年”这名称也是在近代才被采用、固定下来的。

    礼仪年的目的是纪念基督的救世奥迹。正如《礼仪宪章》所说:“慈母教会自信有责任在每年的过程中,规定一些日子,以神圣的纪念,庆祝其天上净配的救世大业。在每周称为主日的那一天,纪念主的复活;并且每年一次,在极隆重的逾越庆典中,纪念主的复活,以及他的荣福苦难。教会在一年的周期内揭示基督的全部奥迹,从降孕、诞生,直到升天、五旬节(圣神降临),以及等候着光荣的希望,和主的再来。”(礼仪宪章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