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基督徒对自己所有关系 第三节   节制

    节制乃是一种自治、自习、自主之德。人的本能、欲望以及各种冲动,都要为上帝的灵所管制。人的欲望如果用得适当,是合法的,如果用之过度便是恶行。
    自主也是合法的。假如把儿童的意志力完全摧毁,等到长大成人,遇到困难便不知所措。假如养成儿童一种完全依赖父母的习惯,他们的人格是不会发展得圆满的。所以自主是合法的,但如果过度了,变成一种反社会的态度,又是恶行了。自主须得有节制,要承认对别人的义务。
    表现两性的本能,在某种范围以内也是合法的。但如果过度了,无论是已婚或未婚都是恶行。两性本能必得有所控制。这种控制,无论在未婚或已婚情形之下,都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均需有所控制,不然便流于恶行。
    饮食也是必需的,但如果饮食过度,或饮食不合卫生,只一味贪求食欲,便成为恶行了。对任何有刺激性的饮料都可实用这个原则。酒也在乎个人自己的量,但任何过度的分量都是恶行。醉酒便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醉酒可以摧残人的最高功能,发生反社会的后果。能作到不喝酒不吸烟的,自然最好,因为任何含刺激性的东西,一经吸食,便容易养成嗜好,受其奴役,不得脱身。不玩弄火,便不致被火烧着。吸烟喝酒的人,即令是自己能控制,也须顾及别人,惟恐那些不能自约的人身受其害。
    人想发财致富可以用合法的方法。节俭即是美德,但如果过度,形成吝啬,养成贪心,便为恶行。人有雄心远志也是合法的,但如果发展到欺凌压迫别人,便为恶行。娱乐游戏也是人生应有事,但如果过度失当,便为恶行。连说话也要加以控制,不然,也能生出不好的结果。
    欲求控制我们自然的欲望,所能用的方法不一而足。心理学与宗教一致重视以善制恶的事实。应该使人的注意力离开那使人受试探的对象,或说,要拿一个别的对象来代替使人受试探的对象,单是压抑是不够的,而且往往会发生恶劣的后果。修道士住在修道院中,不能单用压抑两性本能的方法,解决性的问题。要胜过试探,与其用压抑,不如用升华。「在一种新的恋慕中,有一种排除的能力。」性的冲动,应该有机会,在社交的态度和活动中,把自己发表出来。女人如果不能将母爱在自己的儿女身上发表出来,也能藉着收养孤儿得着满足,她的愿望便如此升华了。嫉妒、仇恨,及其类似的心情态度都要有所控制,不怪在言行上发表出来。这些可以用援助和恩慈的心,服务于高贵的事业,使之升华。恶能为善所驱逐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