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真理 作真正的基督徒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里,耶稣讲了这么一段比喻说:「到我这里来的人,要不是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于他自己,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不愿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当中,有谁想盖一座高楼,不先坐下来精打细算一番,看看有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的费用?否则,恐怕地基奠好以后,楼房无法完成,看见的人都会笑话他说:『这个人开工建造,却不能完工!』假使有一个国王,领着一支一万人的队伍,要去跟另外拥有两万军队的国王打仗,他一定先坐下来估量自己的实力,看看能不能对抗敌军;如果不能,他就趁着敌军还在远方的时候,派遣使者去跟对方谈和平的条件。同样,无论什么人,除非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人们都知道耶稣是慈善的牧人、罪人的救世主、苦难者的安慰。我们的印象中,祂是仁爱、良善、温柔、忍耐的。可是从上面耶稣的一段比喻中,觉得祂怎么也会讲出这样严格的话来。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我们不少的基督徒,甚至一些要信基督的人士,知道基督所建立的,是一种「爱」和「宽恕」的宗教,所以很多人认为信仰基督,是有益无害的。不过,信了基督以后,是不是实践基督的教训,遵守作基督应守规诫呢?一个信了耶稣的人,如果只是把信仰挂在嘴上,并没有实行基督徒的义务,这种信仰,又有什么用呢?
耶稣基督希望我们,能作一个名符其实的基督徒,所以讲了这些话,目的告诉我们,作基督徒固然不要什么特别的条件,只要是立志向善,相信天主是我们的大父、耶稣是我们的救世主,但是我们应有一种牺牲的精神才可以。世界上的一切,是过眼的云烟。在我们得到它们的时候,曾经花过不少的功夫和心血。为了得到永生,我们更应该作些牺牲,不能存侥幸的心理,想白白的得到。如果我们语言上,说信仰基督,而行为上完全违反基督的精神,这怎么能算是基督徒呢?
有些人知道耶稣是救世主,有超人的力量,可以马上改变世界,建造天主的和平之国。可是耶稣不要人们存侥幸的心,他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们,如果要跟随祂,一定要下很大的决心,像一个人盖一座高房子一样,要好好的计划妥当,准备好了一切,才好开工。有不少的人,就犯了对耶稣认识不够的毛病,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求祂帮助,却忽略了作基督徒应有的精神。
我们人最大的弱点,就是私欲偏情,耶稣叫我们基督徒,爱天主应该超过爱自己的家人。耶稣的意思,并不是叫我们不爱自己的亲人,祂真正的意思,是要我们检讨一下:「看看有什么事情,能使我们跟耶稣亲近;又有什么事,使我们跟耶稣疏远。」一般的情形,当然是罪过让我们和耶稣疏远。因为人们喜爱享乐、贪求物质需要、讲究感官的满足,甚至于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名位,跟别人勾心斗角,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这自然是违反基督精神的行为。如果一个人,敬爱基督,超过对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就不会为过眼云烟的名利,而作违反信仰的事情来。
我们千万别以为耶稣是要我们,为了信仰祂,而放弃这样,丢下那样,甚至连家人都要离开。其实祂要我们,用信仰的眼光,去爱我们的家人,去欣赏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