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 廿 三 章 
第 廿 三 章 

 

  在本章内讨论理智的领会,这些领会是纯粹来自精神路线的,是的,无论这些领会是什么样的

  一:以上我们已经谈过,有关从感官的路线而来的理智路线,关于这些理论,根据我们所能说,或者还嫌有些简略,但是我不愿再予以拉长了;因为要完成我的意念—那乃是将理智从这些感官领会中解放出来,使它走向信仰的暗夜—那末我认为关于对感官的领会,反是说得太长了呢?

  为此,现在我们要开始讨论,我们在第十章所说的那四种纯精神的理智四种领会了:这四种领会,乃是启示」,神见,神语与精神的感觉;这些领会我们称之曰纯精神的领会,是因为它们并不由有形感官而通传给我们的理智(比如那些想象的有形感官),而没有任何无论内在的或外在的感官的任何方法,只是由超自然的方法,清楚的、明白的、被动的提供给理智,这是说,不让灵魂从自己一面,加入任何行为与工作,至少在主动一面不如此的。

  二:那末,我们要知道,在一种更广泛更普遍的意义下来说,我们能够称呼这四种领会为:灵魂的神见,因为灵魂的智慧,我们也能称之为灵魂的视力。由于这些领会都为我们的理智所可理解,我们也能称它们是在精神方面可见的东西。同样,由于是我们的理智在我们的了解中,形成它们,我们也因此称他们是理智的神见,因为那其它感官的一切对象,如同听啊、看啊、尝味啊、嗅闻、触觉等,它们也都是了解的对象,这是因为它们有真假正伪之分的缘故;这样说来,那一切对于我们肉体的眼目有形可见的东西,给予我们一种有形的看见,同样那一切对于我们灵魂的精神眼目所可理解的—这是说的对我们的智力—的东西,也加给我们智力一种精神的神见,因为如同我们已经说过的,看见就是了解,了解也就是看见。一般说来,这四种领会,我们都可以称之为神见,而为其它的官能所没有,因为一个感官的对象,只是它自己的,而并不是其它官能的(只有共同对象例外,译者)。

  三:然而因为这些领会,其呈现给灵魂的方式,与呈现给其它感官的方式是一样的。由此,我们要本然的与特殊的说明,智力由见的方式所接受的东西(因为它是能够精神的看见事物以如眼睛有形之所作的相似),我们称之为神见;而它如同是学习者与听者所接受的新事,(如同听觉听到还没有听到的事),我们称之为启示;而其它感官用其它方式—如同得到一称精神芬芳的味道,精神的香味与精神的快乐,这些都是灵魂在超自然方面的享受;我们称之为精神的感情,如同前面已经说过的,从这一切中,智力没有任何形式的领会,也没有由想象与自然幻像所产生的形像或图像的感觉,就能取得一种精神的认知或神见,这些事件的通传给人灵;乃是直接由超自然的运作或超自然的方法而来  四:我们的智力,最好是从这些知识中,一如从有形体与想象的知识中,摆脱出来,以便我们的智力,透过它们,经由信德的精神之夜,引导灵魂走向与天主的神圣并本质上的结合。真的,我们的智力,也能够为它们所困扰,并因此而变为不太精神化的,因为关闭了为完成这种结合所需要的寂静之路,以及完全无所羁绊的路子,说真的,这些知识比起有形像的认知来,是更崇高,更有利并更稳妥多多的。因为形体或想象的知识并不像那些知识,是内在的与纯精神的,魔鬼并不太能够溜进。这些知识,是以更纯洁更织妙的通传给灵魂,在他的一方面,一点也不需要主动的运作,也没有任何东西来自想象。然而智力不但在其中可能遇到困难,并且由于他的不智,会陷入错误之中。

  我们应该局限在我们上面所说过的四种知识之中,给予这些论题和其它一切的论题以同样的建议,不要专门去寻找这些知识,也不要随便接受它们,然而我更愿意单独各别的谈论它们,因为这样我将会给予更多的方法,达到这些认知,关于这个题目,我可以给予一些有益的注意。

  就这样,我们就开始谈谈那些是精神或智悟的视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