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 十 二 章 
第 十 二 章 

 

  论卑视天主的危险,想像超自然的知识与形式给予灵魂的第五个损害。

  一、第五个损害,也是极为悲惨的,灵魂如果愿意在自己的想像记忆中,存留着由超自然的交流而来的一切形式与图像,特别是愿意拿它们当作达成与天主结合的方法,那乃是为害无尽无穷的。是的,在这种情形下,他很容易的用一个不恰当的方式和不够崇高的形态,来判断天主的最崇高之有,一如其不可了解性所要求的,真的,他并没有用一个展现而理智的方式,来思想天主,一如他认为天主相似这些图像中的一个那样,然而如果他对於这些超自然知识的存在,加以重视,那末最低限度,那是会引导这个灵魂,对於天主,不具有一个像信德对天主所要求的那样崇高的观念与重视,而从天启方面,我们知道天主是不可比拟与不能为我们了解的。

  在这里灵魂将所给予受造物的一切,又转给了天主,但是在此之外,由於给予这些可见认知的重视这一事实,在天主与这些认知之间,就构成立了一个某种的比较,这种比较,是会阻止灵魂对天主形成一个她应该给予天主的崇高观念,因之,她自然也就不能给予天主一个他应该具有的重视了。

  实在,我们还要再说一次,一切无论是天上或地上的受造物,一切知识与一切不同的图像,不论是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它们都能落入灵魂的能力的领会中,在地上的东西,无论推定它们多末高超,他们与天主本质,是没有一点比例的。并且也不能进来与它相比。其间的理由乃是,为了使用神学家的语言,天主在种和类的限制上,并不和受造物一样。灵魂呢,只要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他便无法清楚分别的看到关闭在种与类中的东西,圣若望也声明说:“人总没有看到过天主」(若望一—八),依撒意亚说:「人心总不能给予天主一个是什么的形象”(依·六四,四),天主本人也向摩西说:「在这个生命的状态上,人是不能看见天主的」(出·三三·廿四)。

  从这里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如果加给他自己的记忆以及那适宜於认知的其他能力以困难,他是不能得到对天主应该有的思想以及与他合宜的重视的。

  二、我们且取一个普通的比喻:有一个人注意在国王的侍卫们身上。他越对他们注意,他便会对他的国王,更少地显出对国王的尊敬与重视。即使这个评价没有在心中形成明白的条文,至少在实行上他是清楚的表现出来了。人如果更多的关注在国王的侍卫身上,自然就会将对国王的关怀减少,从这里我们可以判断,他对国王没有一个非常超越的观念,因为国王的侍卫对他来说,他认为在国王面前好象颇为重要。灵魂对於自己的天主,也有这样的情形,如果他们重视在他们身上经过的超自然的效果,对天主便曾少掉重视了。这个比喻并不太恰当,因为天主之为有,正如我们所说过的,与他们形成的受造物所有,并没任何比例,他无限的超过了他们。一切受造物并不值得人们的注目,人灵不应该注目於代表受造物的任何形式,这样他才能在信德与望德上,依恋於他的天主。

  三、因之,凡是不愿望将他们的重视给予由想像所接受的那些知识的人,如果他们认定天主乃是相似这个或那个的话,因之,他们也认为能够使用这些来与天主结合,这乃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他们如果真正去作,他们一定曾看到在自己身上,信仰的光明,是逐渐地减少了,只有信仰才是悟力用以结合天主的方法。他们总不会在望德的最高崇上壮大起来,藉着记忆我们已经说过,要结合天主的话,那只有从一切想像的观念中,解脱出来,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