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 四 十 一 章 
第 四 十 一 章 

 

  论灵魂在外在事物以及敬礼的地方上,寻找感官快乐的事件,所遭到的种种不便。

  一、在我们所说的事物上,如果神修人,去寻找感觉的趣味的话,所有不论外在的或内在的损害,是多而又多的,关於内在的灾害,那便是灵魂永久达不到精神的集中,也就是不能越过感觉的园地,也无法忘掉一切外在的满足,更无法修得强力的德行,现在我们再说一说,外在的损害,神修人不能在一切地方祈祷,他祈祷的地方,一定是中悦他的地方。因之,他屡次并不作祈祷,因为根据俗语所说,他们只能读他村子内的书籍。

  二、在这以外,他的不合法的贪愿,不断的提示他改变,这一类的人,总不能停止在一点上,他也不能在一种生活的境界上,坚持不变,今天您看到他在这里,明天您会看到他在那里;有时候,他们择选了精修生活,有时候,他们又选择了其他;今天他们装嵌这个经堂,明天他又要装饰另一所。

  凡是属於这一类型的人,他们的生活是常常改变方式。他们只生活在感觉的热火与趣味中,他们总不由意志的尅制,和对逆境的接受,来强制自己,达到精神的收敛。他们总也看不见一个地方,为他们是一个热心的地处,他们也总不认为有一种生活方式,可以与他们的个性与倾向,互不凿枘。他们刚到一处,立刻便又放弃,然而他们却只是感觉的兴趣所曳引,他们一直在寻找感觉的吸引。因为他们感觉的兴趣在本身方面,乃是无恒的,很快就会厌倦了这个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