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实质
    这一对于责任的强调反映在意义疗法的无条件告诫中,即∶“尽情地享受生活,好像你已经获得再生;而不要像你初次那样,错误地来做今天的事!”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这一格言更能刺激一个人的责任感,它引导你去想象,第一,现在就是过去,第二,过去还能被改变和修改。这一观念让人们面对自身的生命有限性和他自己生命将会终结的现实。

    意义疗法试图使患者完全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因此,他应当为什么负责、负责什么、向谁负责的问题必须由患者自己选择。这就是意义治疗师最不愿意像精神分析师那样向患者施加价值判断的原因,因为他从不允许患者将价值判断的责任推给医生。

    因此,将生活的任务解释为向社会负责还是向他自己的良心负责,是患者的任务。然而,有些人不是根据分配给他的任务,而是根据分配任务给他们的人来解释他们自己的生命。

    意义疗法既不是说教也不是布道。它就像远离逻辑推理一样远离道德劝告。用一种形象化比喻来解释,意义疗法所起的作用更像是眼科专家而不是画家。画家试图向我们转达他所看见的世界的图景;眼科专家试图使我们能够看见世界的本来面目。意义治疗家的作用是扩展患者的视野,以便使得潜在意义的全部内容都能为他所意识、所看见。

    我希望强调,人必须是有责任的并必须实现其生命的潜在意义,生命的真正意义应当发现于世界之中,而不是在人的内心,也不是在被认为是一个封闭系统那样的自己的精神世界之中发现生命的意义。我把这一特征称为“人的存在的自我超越。”这句话指出了一个事实,人总是指向或被指向某件事或某个人——一种等待实现的意义或另一个将要面对的人,而不是他自己。一个人对于自己遗忘得越多——通过将自己献身于所服务的事业或者是他所爱的另一个人——他就越具有人性,就越能实现自我。所谓的自我实现根本不是一种可达到的目标,原因仅仅在于,人越是争取得到,他就越容易丧失。换言之,自我超越只有作为自我超越的副产品时才是可能的。

    到此为止,我们表明,生命的意义总在变化着,但从未停止存在。根据意义疗法,我们可以用三种不同的途径来发现生命的意义∶〔1通过创造一种上作或做一件实事;〔2〕通过体验某件事或遇见某个人;〔3〕通过我们对于不可避免的痛苦的态度。第一条成功或实现的途径,意思十分明显。第二和第三种需要加以解释。

    在生活中发现意义的第二条途径是通过体验某些事物—如真、善、美—通过体验自然、文化或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一点,通过体验另一个人——通过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