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 單國璽樞機主教]
    十字架原來是一種刑具,由一豎一橫兩條木材構成。橫木較短,固定在豎木上端,以便將犯人之雙手用鐵釘釘牢,或用繩索綁牢在其上。豎木較長,以便支撐犯人的身體,並將犯人雙足用鐵釘或繩索固定在其下端。犯人牢牢地被固定之後,將木架豎立,任其流血或飢渴窒息而死,是最慘酷的死刑之一。凡受此刑的人,猶太人都認為是應該受詛咒的,「因為經上記載說:凡被懸在木架上的,是可咒罵的。」(迦三13;申廿一23)當時羅馬帝國的統治者也認為十字架死刑太慘酷,故立法不准以十字架酷刑處死羅馬公民。於是十字架酷刑只可用在非羅馬公民之江洋大盜或叛國者或奴隷身上。

    耶穌本來純潔無罪,但因法利塞黨和司祭長嫉妒憎恨祂,並在羅馬總督前誣告祂叛國重罪,最後被比拉多判處十字架死刑。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將人們對十字架的觀感完全徹底地改變了。現在十字架成了救贖的標記,因了無玷羔羊──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使人類與天主重歸於好,成為天主的子女,能分享天主永恆生命與幸福,正如羅馬書信中所說:「因著祂聖子的死得與天主和好了,在和好之後,我們一定更要因著祂的生命得救了。」(羅五10)十字架是無私真愛的標記,耶穌說:「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十五13)耶穌不但為朋友,而且是為全人類捨掉了自己性命。因此,耶穌的十字架成了普世紅十字會、在戰火前線搶救傷患者之醫護人員以及各地醫院和診所的標記。十字架也是結合上天下地和普世人類為一家的標記。它的豎木頂天立地,打破了天地人三界隔離的藩籬。它的橫木好似伸出的雙手,要環抱整個人類,耶穌曾說:「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若十二32)的確,耶穌藉著十字架上的苦難聖死,不但消除人間的仇恨、報復、猜忌與隔離,而且促使人類相親相愛,互助合作,成為一個大家庭。十字架是一個奧蹟(MYSTERY),蘊藏著基督信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藏。現在只提出一個和基督徒日常生活有關的象徵:十字架也代表日常生活的重擔和偶發的困苦艱難和人生的種種考驗。

    祭獻或祭祀是一種宗教儀式,在此儀式中司祭或信徒將一些禮品奉獻給神明。天主教用拉丁文稱祭獻為SACRIFICIUM意思是將禮品奉獻給天主就成了神聖的。天主教惟一的祭獻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犧牲奉獻,彌撒聖祭只是耶穌在十字架上之犧牲祭獻奧蹟的重演。一般平信徒,雖然沒有被祝聖冊封為教會公務性的司鐸,不能主持彌撒聖祭,但是因著信德和洗禮「成為一班聖潔的司祭,以奉獻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伯前二5)平信徒因著洗禮參與了耶穌的苦難與死亡(請參閱羅六3-7),如能將自己日常生活的重擔以及所遭遇的一切不如意事件奉獻給天主,這些日常生活重擔及不如意事件便成了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

    耶穌向追隨祂的人要求整個奉獻和徹底犧牲:「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谷八34;路九23)耶穌向祂的門徒所要求的是完整超越一切的愛:「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瑪十37)在信仰與神修生活中,最阻撓人心靈進展成熟與天主親密往來的障礙,就是偏愛人地事物超越天主。有時候天主也試探祂所揀選的人是否真愛祂超過一切,天主命令亞巴郎祭獻依撒格的故事(請參閱創二十二1-19)是一個感人的實例。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依撒格,本書的作者疏效平弟兄也有他的依撒格,就是他最大的嗜好:練拳、練國術、練中國功夫。他一理會這個嗜好阻撓他和主耶穌親密的往來,就毅然決然地把它祭獻。

    《十字架上的祭獻》一書不是抽象神學的理論,也不是高深的神秘學,而是一位平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所體驗到的十字架上的奉獻。作者以具體的心靈經驗,現身說法,用講故事的方式,和讀者分享他自己如何輕鬆愉快地做「十字架上的祭獻」,的確是神修學的一大課題,因為「天主喜愛愉快奉獻的人」(請參閱格後九7)。本書能夠給讀者一個輕鬆愉快的解答。

    單國璽序於高雄靜廬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