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天 格前五~七 吳素賢
    第10天格前五~七吳素賢

    【每日讀經】Day10

    聖經章節:格前五~七

    釋義:參閱《伴你讀保祿黃懷秋著》、《信仰旅程NO.35思高聖經學會出版》

    綜觀:保祿就三件倫理上的敗行:格林多教會亂倫行為、訴訟行為、與娼妓結合,提出他的教導,教導信友如何重視基督徒與主的關係、身份,善用身體,以光榮天主。接著回答婚姻和獨身的問題,保祿推崇獨身,但就一般婚姻,勸勉人已婚者,不可虧負對方。

    三件倫理上的敗行(五1~六20):首先,針對有人與繼母姘居之亂倫(五1-13)的事實。應採取之對策為從團體中除去,勸導信友度聖潔生活,有如無酵餅,除淨酵母。若只是公開自稱為基督徒,仍淫蕩、貪婪、拜偶像、酗酒等,則應開除其教籍。接著,有關信友間的爭訟(六1-11),在外教人前提訴。指責基督徒是預定為審判世界的,所以信友間不當爭訟,應度聖潔生活,如此才能度天主的國。最後,有關與娼妓結合(六12-20),凡屬於基督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預定為復活的。因此信友的身體是神聖的,性的淫亂行為直接褻瀆身體,因此基督徒應遠避淫亂,以自己的身體來光榮天主。

    婚姻和獨身的問題(七1-40):關於婚姻,保祿認為不婚最好(適用於未婚者),為免淫亂可以結婚。既結了婚,不可彼此虧負。有關信教前的混合婚姻,配偶中一方為信友,一方不是,不信的一方可因信的一方而成為聖潔;或不信的一方求離去,信的一方的婚姻就不受拘束,可再行婚嫁。保祿推崇獨身,但也認為各人就其蒙召而生活。

    與主交談:

    我是否以身為「基督徒」的身份為榮,謹慎自己的言行?

    在日常生活中,我寧願吃虧,成就他人,或是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到底?

    在性的價值觀混亂的社會中,我怎樣認清性的正確知識?怎樣保護自己的(未婚、已婚)貞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