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天 宗二六~二八 盧琳琳
    第42天宗二六~二八盧琳琳

    【每日讀經】Day42

    聖經章節:宗二十六~二十八

    釋義:(參閱《宗徒大事錄教師手冊》)

    綜觀:保祿在阿格黎帕王面前自辯,贏得對方的好感,但為了能在羅馬為基督作證,他放棄獲自由的機會而向凱撒上訴。在解往羅馬的途中遭遇船難,保祿以極大的信德向船友作證基督,最後每個人安全得救,他在獲救的默里達島上行奇蹟。到了羅馬之後,保祿展開了兩年的囚居傳教生涯。

    二十六:阿格黎帕王來訪凱撒勒雅,也聽了保祿對自己的陳辭,他認為保祿無罪,應被釋放,但是保祿已利用自己羅馬公民的身分,要求上訴羅馬,因此其他人已無權審問保祿,遂將保祿解往羅馬。

    二十七1~二十八10:保祿以囚犯之身前往羅馬,從凱撒勒雅出發,途經漆冬,到達米辣要港要換船前往義大利,途中遇到船難,保祿以極大的信德安慰大家,雖然最後,財務喪失了,但沒有一人喪命,後來在莫里達靠岸,島上的人招待了這些遇到傳難的旅客,保祿也不忘在此地展開傳教工作,也有了豐富的果實。

    二十八11-31:一翻波折,保祿到達羅馬,立刻開始傳教,聆聽的猶太人仍然半信半疑,因此,保祿仍把重心放在外邦人身上,保祿在羅馬兩年之久,雖然是囚徒的生活,但行動頗有自由,仍然可以進行傳教的工作,也有了美好的果實。

    與主交談:

    「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八28),雖是囚犯之身,保祿仍然可以傳教,爲基督作證,我如何在生活條件的限制下,爲基督作證、宣傳福音?

    保祿不斷地見證自己與主相遇的過程,我曾經向別人見證我與基督相遇的經驗嗎?

    任何時刻、任何條件,我常常是自己做主?還是願意讓耶穌基督做我生活中的主?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