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奉献及寻求天主旨意 经由人的媒介服从天主
    9.天主经由圣神内在的行动表达祂的旨意,是圣神『引入一切真理』(若十六13),天主也藉许多外在的媒介表达其旨意。事实上,救恩史就是媒介史,天主藉媒介在人心完成的恩宠的奥迹多少可以看得见。即使在耶稣的一生中,可认出许多人性的媒介,经由这些媒介耶稣意识到、解释并接受天父的旨意,作为祂生命和使命存在的理由和食粮。

    外在地表达天主旨意的媒介,应该在生命中的事件中,和在特殊圣召特有的要求上去认清,但是它们也表明在法律上,法律给予人民的团体生活规律,或是表明在那些蒙召领导这些团体者的决定上。在教会的情况下,合法颁布的法律和决定,可使人洞察天主的旨意,使福音的要求能具体地和有规律地实现,这些法律和决定是依据福音而制定与觉察出来的。

    此外,度奉献生活者,蒙召在『福音的计划』或神恩性的计划的范围内跟随服从的基督,此神恩性计划是由圣神所启发,由教会所认定。在批准一个神恩性计划,也就是一个修会时,教会保证那激发修会的灵感,和规范修会的规则,能为追寻天主和圣德提供途径。因此,会规和其它有关生活方式,也成了天主旨意的媒介:是人性媒介不过是有权威的,是不完美的却是有约束力的。它是每天开始的出发点,也是迈向圣德的慷慨和有创意的冲力,它是天主对每个奉献生活者所『意愿』的。在此行程中,有权力的人身负领导和决议的牧灵任务。

    很明显的是,只有常渴望认识和承行天主的旨意,意识到个人的软弱,以及接受特殊媒介的正当性存在时,这一切才能和谐地和有效果地身体力行,即使不完全了解所提的理由。

    会祖们的属灵直觉,尤其是那些历代曾明显地彰显如何善度修会生活的会祖们,对服从都非常重视。圣本笃在他会规的开始对隐修士说:『我的谈话是对你说的,你放弃了自己的意愿,采纳了坚强而最卓越的服从武器,为主基督,真正的君王应战。』

    必须要记得,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是置于教会奥迹的广大背景下,并构成其作为媒介作用的一个特别实现。因此,教会法典奉劝『长上应以服务的精神行使其藉教会职权由天主取得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