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划 宗祖、圣祖(Patriarchs, Patriarchae)
    「宗祖」主要是指《创世纪》最初几章所记载的一些家族的人名而言。他们分别被录于两个不同的祖谱上,即所谓加音的后代(创4:17-24)及舍特的后代(创4:25,26;5:1-32)。这些都是洪水以前的宗祖,即自亚当至诺厄时期的先人。洪水之后的宗祖,见于闪的族谱上(创11:10-26),即自闪至特辣黑时代的人们。其次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他的十二个儿子也被称为「宗祖」(见宗7:8,9);但这些已是属于有史时代的人。由于他们在以民史及其宗教上的崇高地位,思高译本有时亦将之译为「圣祖」,以别于前者(见希7:4)。

    一、洪水以前的宗祖:

    见于两个祖谱上(创4:17-24;及创4:25,26;5:1-32)。如果我们仔细注意一下,这两个不同族谱上的宗祖名字,很使我们怀疑,甚至断定,二者的历史来源是相同的,盖有不少的名字是十分相似的,比如加音--刻南,哈诺客--厄诺士,拉默客--拉默客,依辣得--耶勒得,默突沙耳--默突舍拉等。或者有人说它原来只是一个族谱,但后来的人将它分成两个,而有加音的后代(创4:17-24)及舍特的后代家族记载(创5:1-32)。在舍特的家族上共记录了十位宗祖的名字,并说明了他们生子时的年岁,生子后所活的年代及享年的总数。加音的家族上虽没有这些年岁的记载,却强调他们是文明的创始者,诸如修屋建城,牧放牲畜,制造乐器及铸造铁器等(创4:17,20-22);并描述了他们的风俗人情,比如多妻制及凶恨的复仇等(创4:19,23,24)。

    二、洪水以后的宗祖:

    亦称为闪的家谱(创11:10-26)。它的记录方式与舍特的家谱几乎相同,只是没有记载每位宗祖享年的总数。希伯来原文只记载了九代的名字,而希腊译本及《新约》(见路3:36)却记载了十代宗祖的名字,即将刻南的名字加入。

    三、宗祖家谱的价值:

    记载宗祖家谱的目的并非为给后代的人留下一份历史文件。它们根本没有历史的价值可言,它们所出示的宗祖年代数字也没有学术上的价值,只要我们将《圣经》的几个最古老的版本对证一下,便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它们彼此之间,关于年代的莫大出入及差别,比如自亚当至洪水年代的总和按《玛索辣本》是一六五六年,《撒玛黎雅本》是一三○七年,而《希腊译本》却是二二六二年;又自洪水至亚巴郎,按《玛索辣本》是三九○年,《撒玛黎雅本》是一○四○年,而《希腊译本》却是二二六二年。如此按《玛索辣本》的记载,人类之出现于地球,也不过是公元前四、五千年的事,那与最保守的科学论断--二十万年相差太远了。其次宗祖们的超级高寿也是与科学不符合的(见下),故此我们可以断定它们的价值完全不在于历史科学上,甚至可以说与历史科学是完全无关的。

    虽如此,但也绝不能说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它们的贡献是在宗教及法律方面的:以民明知自己是天主特别拣选的民族,是惟一神教的保持及传递者,它在人类历史上负有重大的使命,超过其他一切民族。但是这个民族过去的历史如何,无人知道,于是作者将它的渊源试图刻划出来,留下一道可以追溯的线索,将自天主造天地人类至亚巴郎--以民的始祖--时代的一段历史空白填补起来。这一道宗祖谱系的主要环节是:亚当、舍特、诺厄、闪、特辣黑、亚巴郎。但这并不是说《创世纪》的作者是凭自己的幻想,毫无根据地将这些宗祖的名字拟造出来。很可能他是根据了更古老的传说或文件,将它整理起来的。但也可能这种古老的传说更为复杂及有更充份的资料,而作者却将它们简化录出,以求达到自己的上述目的。故此在这些家谱上所谓之「谁生了谁」,并不指示真正直接的「父--子」关系,而只是一种大略的线索,而将中间不少的后代省略过去,《圣经》上这种例子是屡见不鲜的(见玛1:8;及列下9:16;11:2-21;14:1)。并且按照古东方人的习惯,为能在一家一族之中有权利及地位、名份,必须先在法律上正名,也就是在法律上有父子从属的关系才可。因此,宗祖家谱的记载的目的亦是法律方面的,即使以民在法律上获得它应有的名份。

    四、宗祖们的年龄问题:

    这个问题格外见于洪水之前的舍特家谱上(创5:3-32)。作者将这批宗祖的年龄加以夸大的伸长,最短的是三六五岁(诺厄),最长的竟达九六九岁(默突舍拉)。这种人为的年岁虚数我们已在前面叙述过了。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这种写作的方式,并不是独见于舍特的家谱;很有趣的亦见于美索不达米亚的其他非以民的古老文件中。这个文件记载了洪水以前的叔默尔地区的十代国王们的年限,其中最短的是二万一千六百年,最长的竟达七万二千年,其夸张之大,较《圣经》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在证明一切古中东的文件可能有一个共同的古老传说,及共同的目的,即是将有史以前的自己民族的一段漫长空白填补起来,而又为了使自己民族的先代历史壮观化,伟大化,拟造出了一批老寿星似的传奇人物。除此之外,按照以民的观念,长寿是天主特别降福的明显表征(咏91:16;德1:12;箴3:2),故此天主特别喜爱的及与以民有直接血统关系的舍特家族的人,都是享高寿的人物。

    关于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其十二儿子等诸宗祖或称「圣祖」,请见有关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