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洗礼、圣洗圣事(Baptism, Baptismus)
    「洗礼」一词,来自希腊文的动词,原意是「浸入水中」,后来竟成了教会的术语,指示圣洗圣事。

    一、《旧约》时代:

    我们知道洗洁礼(见「洗涤」条)在以民的宗教上占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梅瑟法律上明命在许多宗教的仪式举行之前,要先行沐浴(出29:4;30:19,20),或者为获得法律上的洁净,亦应洗濯(肋14:8;15:16,18),甚至所用的器皿亦不例外(肋11:32,40;15:5-7等)。后期的经师更在此之外加上了许多其他繁杂的洗礼(谷7:1-5)。在耶稣时代的前后,亦有一种施行于新皈依以民宗教者的洗礼。

    在其他的古老民族历史上,亦有洗礼的存在,而这些洗礼与某些神河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巴比伦的幼发拉的,埃及的尼罗,印度的恒河等,人们都信在这些神河中沐浴能使人得福、康健及常生。在中国自古亦有「三日浴儿」的习俗,通称「洗三」或「洗儿」礼。总之,这一切都在表示世界上古今中外的人类,都有一种认为水是洁净象征的倾向,但这一切洗礼的存在及实施,都与伦理没有多大关系,而祇是一种法律上,象征性的或心理上的洁净而已。

    二、若翰的洗礼:

    若翰的洗礼创新的纪元(谷1:2;若1:31),它不是《旧约》法律洗礼的延续,也与当时新皈依教徒的洗礼不同,因为它是准备默西亚选民的洗礼,是真正使人作补赎及获得罪赦的洗礼(路1:17;玛3:11),是内在的革心的洗礼,是使人有实际行动的洗礼(路3:10-14)。《旧约》对若翰这种新的洗礼已有所预言(依1:6;则36:25;匝13:1;咏51:9),圣教会视若翰的洗礼是圣洗圣事的先声及准备,所不同者,祇在于教会的圣洗是因圣神及水而使人重生(宗8:38,39;10:47;谷1:8;宗1:5;11:6;见2:38;19:2-7)。

    三、《新约》的洗礼:

    (甲)它的建立:

    耶稣自己以领受若翰的洗礼而揭开他传教生活的序幕,四大圣史都十分重视这一段事迹,都将它笔之于《福音》(玛3:13-17;谷1:9-11;路3:21等;若1:29-34)。耶稣因此而「完成全义」(玛3:15),意思是耶稣扮演「上主仆人」的脚色,承担起普世人类的罪恶(路2:21-39;迦4:4);故此他的受洗与苦难圣死是分不开的,他甚至称他的苦难就是他的洗礼(谷10:38;路12:50)。耶稣受洗后天开了,天主圣神降在他的头上,天主圣父自天上隆重的向世人公布他就是天主圣子,是默西亚救主(若1:33)。圣教会自古以来相信耶稣藉他的洗礼,同水的接触而赐与水一种神力;也就是说耶稣在那一刻建定了圣洗圣事。虽然它的实施是在耶稣因着自己的苦难圣死及复活,而获得全部的绝对胜利之后,那时宗徒们才正式以天主圣三的名号,来付施圣洗圣事。《宗》2:38;8:16;10:48;19:5载有「以耶稣基督之名而付洗」的事,这并不是说与前者之方式不同,而祇是为别与当时若翰的洗礼方式。耶稣复活后以他的全权(天上的,地下的)正式命令宗徒们往训万民,给他们付洗(玛28:18-20)。《谷》16:15,16,更清楚的指出信德及受洗是人类得救的不二法门(参见若3:5;伯前3:20,21),宗徒们也的确照耶稣的吩咐作了,给那些信他们道理的人付了圣洗(宗2:37-41;8:12,13,35-38;9:10-18;10:44-48等)。

    (乙)洗礼的效果:

    它是「天主的工程」,是天主圣三的作为(弗5:26;格前12:13),所以能赦免人的罪过(宗2:38;10:43;罗8:1;格前6:9-11;哥2:13;铎3:5;希10:22)。但它并不是一种魔术的作用,因为领受它的主要条件是洗心革面(宗2:38;3:19;5:31;11:18;17:30;22:16;26:20),是信任耶稣及他的道理(谷16:16;宗2:41;4:4;8:6;10:43;16:31;18:8;罗10:8-10;迦3:26;弗4:5)。因着它人可以参与耶稣圣死(入水)及复活(出水)的奥迹(罗6:3-11;哥2:12;20:3,9),得享新的生命(罗6:4;哥3:1-15;格前10章;格后3:18;4:16),死于罪恶偏情(罗6:6;弗4:22-24;哥3:9),再不受梅瑟法律的约束(罗7:6;迦2:19),祇为天主而生活(罗6:11),成为天主的子女(若一3:1;迦3:26,27;铎3:5-7),圣神的宫殿(迦4:5,6;罗5:5;8:9,15,17;格后3:3),获得圣神的印证(弗1:13;4:30;罗4:11;格后1:21,22),作为末日复活的保证(罗6:5,8,11)。

    圣洗使人与基督结合(罗6:5),「穿上基督」(迦3:27),在基督内变成新人(弗2:15;4:24;哥3:10),完全属于基督(格前1:13;3:23;15:23;迦3:29;5:24),在基督内生活成长(弗2:5-7;哥3:3;斐3:10;伯前3:21)。

    藉着圣洗人参与一个得救的团体--圣教会,基督的妙体(格前12:12,13,27;宗2:38,41,47;5:14等)。它犹如割损礼使人属于天主的百姓(哥2:11-13),因着它再没有社会阶级的区别,因为同是一个奥体的不同肢体(迦3:38;哥3:11)。

    (丙)圣洗的预像:

    按《新约》的指示,圣洗的预像有二:其一是洪水灭世(伯前3:21),其二是以民过红海的事迹(格前10:1,2)。耶稣肋旁流出的血及水,无疑地也是在暗示着圣洗及圣体圣事:为此人为进入天国及享受天国的永福,必须经过圣洗圣事的大门及藉圣体神粮的滋养(谷16:18;若6:53)。

    (丁)婴儿的受洗:

    这是誓反教徒们脍炙人口的辩论题材,关于这个难题,我们除了答以这是天主教会自古以来传统遗教之外,在《圣经》上找不出正确清楚的答案。

    四、死人受洗:

    保禄在格前15:29提及当时有代死人受洗的风俗,以证复活的存在。但由《圣经》的其它部份,我们对这种习惯的来源及它实施的多寡,毫无所知。圣保禄本人也仅一次提及它的存在,教父中却有金口若望谓玛尔强(Marcion)的弟子,有代死人受洗的措施,但被迦太基(Cartago,397)大公会议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