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若望《福音》(Gospel Of John)
    若望《福音》(GospelOfJohn;EvangeliumIoannis)

    所谓「若望问题」主要在于:若望宗徒,即耶稣的爱徒,是否为第四部《福音》的作者?现在有不少学者加以否认,虽然他们不敢如前一辈某些学者-按科学方法实在也不能-以《若》为第二世纪的作品,可是,仍不接受《若》是载伯德的儿子,耶稣爱徒若望的作品。有些天主教学者又提出《玛》和《希》作者的问题,而且也赞成《若》保存了耶稣爱徒的一些事迹,但作者却另有其人。笔者以为他们的考证方法实有问题;再者,他们的意见又很不一致,且互相冲突,异说纷纭,故此,纵使笔者承认他们的研究,为了解《若》有时颇有帮助,但究竟还没有推翻圣教会自古一脉相傅的传说:第四部《福音》是若望,耶稣爱徒的作品。笔者也看到一些传说的证据有难解的地方,可是从整体来看,遵照传统还是更有科学性的方法。在下面我们讨论:(一)、若望宗徒是第四部《福音》的作者;(二)、《若望福音》写作的问题;(三)、若望的神学(包括若一、二、三封书信,关于《默示录》,参见若望默示录条)。

    第一章若望宗徒是第四部《福音》的作者

    这论断是圣教会从第二世纪起一贯的传统。

    这项传统上溯至第二世纪初;这是凭空捏造无证据的吗?非但教会内的作者,即是教会以外的作者,早已在第二世纪中,已知道《若望福音》的存在,是不是他们将该书归于载伯德的儿子——耶稣的爱徒若望呢?在本章内对这些问题略加说明。

    按布朗(Braun)等先提出埃及、罗马和亚细亚的教会,第二世纪-有时也援引第三世纪初的证据-认识《若》否?如果认识的话,是不是以之归于耶稣的爱徒若望?

    (甲)外在证据

    1、埃及:

    亚历山大里亚的克肋孟(ClemensA.),依据古来「长老们」的传授,在他的《断片》(Hypotyposes)写道:「…最后死的若望宗徒,看见了他人所写的《福音》中,都记载有关基督肉身方面的事,他便由于圣神的默示,按他友人的请求,撰写了「神性的《福音》」(PGIX,749;XX552)。

    《致丢乃托书》的作者(EpistolaadDiognetum)-也许即是号称「西西里蜜蜂」的圣庞忒诺(S.Pantaenus)-无疑知道《若一》、《若》,也许《默》。

    《巴尔纳伯书》(EpistolaeBarnabae)的无名氏作者,似乎知道《若望福音》。按ZahnDrummond等学者的意见,这位作者的文辞与《若》的文辞颇相类似,如果他曾读过《若》,比较容易了解他的文体和思想;再说,在着作《巴尔纳伯书》的时候,第四部《福音》,已进入埃及,对这事我们有Egerton二号草纸文件为证。在这片草纸上,除了七次引证《对观福音》外,作者还十三次引证了《若》。这文件约在公元一一○至一三○年间着作的;有人以它为诺斯士派一无名氏的作品,有的更具体地说,它依靠巴息里得(Basilides)的《伪《福音》。笔者以为作者是个平民,他读过四部《福音》:《玛》、《谷》、《路》和《若》,可是特别喜爱《若》。

    P52号草纸文件(Papyrus,RyIandsP.52)包括《若》18:31;33;37;38,是《新约》最古的文件,按专家的意见,出于公元第二世纪中,大概是从一一○年至一三○年。文件上的经文与希腊最古的抄卷,如B、S等相同。由于这发现,可合理推论。《若》的着作,于十年或二十年后,即从厄弗所传到了埃及,并且因为这片草纸文件是一本书的一页,而不是皮卷的残片,由此更可推论《若望福音》一进入埃及,就相当普遍了。属于第三世纪66号草纸文件(Pap.BodmerII=P.66)含有《若》1-14:26(6:11-35缺),至于15-21,只存践片。它的经文颇相似B卷。这草纸文件的价值,对于《若》经文的历史及它的散布非常大。

    当时盛行的诺斯士派的理论与若望的思想相隔何止天壤:支持诺斯士主义者以为「智识」可以救人;物质是邪恶的,脱离物质即等于获救;若望则认为邪恶只有「罪恶」,不是物质而是「罪恶」使人远离天主;得救的道路不在乎「智识」,而在于遵守基督的诫命,住在基督内,且让他住在人内这一奥迹上。诺斯士作家和若望虽使用一些同样字眼,如宠爱、真理、圣言、生命、原始等;可是,这些字眼的深意,却全不相同。据笔者的意见,埃及诺斯士派的作者,如巴息里德(公元一一七~一六一),他的儿子依息多洛以及瓦冷提诺(Valentinus)(公元九○~一六○)等,使用了《若》,也曲解了《若》。其他认识或详解《若》的诺斯士派的作家,主要的是仆托肋米(Ptolomaeus)、特敖多托(Theodotus)及赫辣客肋翁(Heracleon)。赫氏是第一个解释了全部《若》的学者。属于第二世纪埃及诺斯士派的《真理《福音》(EvangeliumVeritatis),除了《玛》、《谷》、《路》外,作者更喜欢引用《若》、《若一》及《默》。由于以上所述,可合理推论,在第二世纪内,埃及的基督徒及异端学者都认识,并且使用了「神性的《福音》」,即《若望福音》。

    2、罗马:

    罗马本城及与它具有很密切关系的一些作者或地方教会,至少在第二世纪中,也已然认识且使用了《若》。在下略述最重要的证据。

    圣犹斯定约于公元一○○年左右,生于撒玛黎雅、纳布路斯城(Nablus),到一三三年,改奉了基督圣教。在一六五年,马尔谷奥勒略为(M.Aurelius)为皇帝时,为主捐躯致命。犹氏在他所着的《护教论》及《与特黎丰对话》内,十一次征引,七、八次暗示《若望福音》。

    塔齐雅诺(Tatianus)在罗马住了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他的《福音》合编》(Diatessaron)显然作证在第二世纪中,罗马教会以《玛》、《谷》、《路》及《若》为真正的《福音》。再说,塔氏在《向希腊人宣讲》(OratioadGraecos)一书中,征引了《若》1:5。

    加约(Caius)在第二世纪末,由于反对孟塔诺派(Montanus),将《默》及《若》归之于切陵托(Cerinthus)。这种违反教会传统的主张,使希颇里托(Hyppolytus)及依肋乃(Irenaeus)起来详解《若》和《默》,并主张《若》是若望宗徒的作品,为举世教会如「圣书」接受而尊敬。此外,很值得注意的是,在罗马莹窟中(Catacumbae),有许多壁画都是依照《若望福音》而绘画或刻画的,如撒玛黎雅妇人(五次;见若4);羊门旁的瘫子(二十次;见若5),胎生瞎子复明(七次,见若9),拉匝禄复活(五十三次;见若11),加纳奇迹(五次;见若2);活水(六十八次;见若7:38)……。这些壁画或图画回溯至第二世纪末或第三世纪中叶,它们一方面产生于初兴圣教会的教理发展之时,另一方面帮助人明瞭教理;由此,为证明《若》的来源和价值,它们的力量亦可以想见。《赫尔玛牧夫篇》内(PastorHermas),有十多处地方与《若》颇相似,若望所喜用的术语,如生活、死、真理、真实的、假话、神、圣神、真理的神、魔鬼、罪恶、不义、诫命、获救、名号、属于上、属于下……等,也是赫尔玛所喜用的语词。据笔者看来,虽然不能说,凡赫氏引用《若》的地方,全是按字面引用,但一些地方却实在是按字面引用了《若望福音》。

    关于克肋孟致《格林多前书》(S.Clemens:adCorinthiosI),谁也赞同克氏曾屡次暗示了《若》,但今日许多批评家要问:克氏是否征引了《若》?笔者三思当时的环境,以为赞(Zahn)博士的论断还似乎更合乎实情。赞氏写说:「似乎很可能在克肋孟时代,第四部《福音》已为罗马教会所认识。」关于《慕辣托黎书目》对《若》所记载的证据,见下。总而言之,罗马教会早已在第二世纪初认识,且使用了《若望福音》,并且与前三部《福音》《玛》、《谷》、《路》同视为真正的《福音》。

    3、小亚细亚:

    小亚细亚各教会在第二世纪中,已认识且使用了第四部《福音》,这具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今只提出几项比较重要的,如安提约基雅的主教德敖斐罗:他不但以《若》为一本经书,而且按字面加以征引。诺斯士派作者,尤其是玛尔强(Marcion),虽然不以《若》为正经,可是认识它也使用它。《若望宗徒大事录》(伪经,ActusIoannisApostolis)、《伯多禄《福音》残片(伪经,EvangeliumPetri),也是如此。《十一位宗徒书信》(伪经;犹达斯已自尽,故只十一位),五十多次征引《若》。这本《伪经》是出于第二世纪,大概在叙利亚写成的。它的作者不但如《若望宗徒大事录》的作者使用《若》的术语,而且深入若望的思想,依据圣宗徒的道理为圣教会正确的道理而辩护。

    巴尔德撒乃斯(Bardesanes)——今姑不论他的教义是否妥当——也认识且使用了《若》。《撒罗满诗篇》(OdaeSalomonis,伪经),按照最普通的意见,写于第二世纪初,它的作者也认识《若》,或至少认识爱徒若望的思想。同样,照一些学者的意见,《宗徒训言》(Didache=doctrinaApostolorum)的作者不但熟悉《若》,而且他的文辞,他的概念也受了《若》的影响。据笔者看来,致命圣人依纳爵的《书信》(Epist.S.IgnatiiM.),也是如此。虽然他并未按字面引用《若》,可是他对爱徒的思想,却非常熟悉;至于颇里加普,不但认识《若》,而且也认识《若一》。

    那么,由于上述,可知在第二世纪内,埃及、罗马、小亚细亚各教会,以及诺斯士派的首领和作者,都认识「神性《福音》」,即《若望福音》。

    这《福音》到底是谁写作的?我们的答覆:按第二世纪教内与教外的作者的作品来考究,本《福音》应为若望宗徒的作品。

    在第二世纪中,也许由于诺斯士派的攻击,圣教会被迫指定《新约》的《正经书目》,而究竟她只承认四部《福音》,即《玛》、《谷》、《路》、《若》。按圣依肋乃所讲的:「不能比这数目再多,也不能再少……这是圣教会的砥柱与根基」。(Adv.Haer.3,II,8,PG.cc.884-885)。除题名(如:「按照《玛》、《谷》、《路》、《若》的《福音》」以外,在许多属于第二世纪的拉丁抄卷里,每部《福音》前都附加一篇小引。在这些小引里,大概说明此《福音》为谁所作,何时所作,以及为何而作等等事项。看来这些小引都是在罗马为攻击玛尔强派而撰述的。在《若》前小引中,这样记载说:「《若望福音》是若望尚在世时,自己所传出的,并交与了各教会。这是若望的爱徒,耶辣颇里人,名叫帕丕雅(Papias)的,在《详解》里,即他最后的《五卷主言详解》里所述的。他在若望的口授下,正确笔记了《福音》。但是异端徒玛尔强,因他反对若望的教义,为宗徒所弃绝;原来异端徒曾将本都(Pontus)的神昆的文件或书信送给了他。」这段小引中,似有许多尚付阙如——我们在此不加讨论——可说大体说来,谁也不敢否认它的古色。所以按古人的意见,第四部《福音》是由若望宗徒所撰述的。

    关于帕丕雅的证言,直到现在,尚没有一种公论。曾解释帕氏的话的欧色彼,也不十分清楚。按他的话,除了若望宗徒外,在厄弗所还有一位号称「长老」的若望。这位号称「长老」的若望与若望宗徒是否是同一人,直到目前尚为学者所争论。照笔者看来,欧氏认定若望宗徒与若望长老是两位不同的作者,把第四部《福音》与《若望第一书》归于若望宗徒,把《若望第二》、《第三书》和《默示录》归于厄弗所的另一位名叫若望的长老。欧氏曾写说,帕氏不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作家,这说法似乎对,可是他总算是一个喜爱搜罗历代传说的诚实搜集家,他很可能藉着他的故旧颇里加普认识了宗徒若圣,因此他的证言应有其相当的价值。完全拋弃他的证言也是不合理的。

    圣犹斯定(S.Iustinus)如上所述,约生于一○○年,在罗马于一六三或一六五年殉道。犹氏于一三五年曾在厄弗所住过,必定在那里对若望的行为和思想有所认识。《与特黎丰对话》(DialoguescumTryphone)一书中,五十多次援引或暗示《若》,尤喜欢讲论「logos」(言);显然把《默示录》归于若望宗徒。在这篇对话中,他曾说过:「不久以前,若望宗徒曾瞻望过《默示录》中的异像…」请想,他能不知道他时常运用的那宝贵的《福音》就是这位若望的作品吗?

    圣颇里加普(死于一五五或一五六年):圣依肋乃特别敬仰圣颇里加普爱护传说的热情,因此便拜他为师(Hist.Eccl.V,20;PG2Occ.483-486;Adv.Haer.III.3,4;PGVIIcc.851-852)。颇氏的着作存留至今的,只有一封《致斐理伯人书》。在这封信内,圣人曾按字引用过《若一》3:8,并暗引过《若二》7和《若》13:5,17;15:16。他既是圣若望宗徒的门生,他也必定知道他所引用的是自己老师的作品。

    圣依肋乃(一三○~二○二年)可说是圣教会第二世纪中的最大神学家。在他的着作内,圣依肋乃声称第四部《福音》是若望宗徒的作品;在他的《反异端论》(AdversusHaereses),有两百多次征引过这部《福音》,有时附有若望的名字,有时只说:「《圣经》上说」或「经典上说」;依氏并将这部《福音》与前三部《福音》同列,且明言圣教会中只有这四部《福音》存在,并给这四部《福音》制定了一个固有名称称为「四型《福音》」(QuadriformeEvangelium)。依氏不但说明了本《福音》的作者为若望,并且还说明了这位若望是耶稣的一位「门徒」,且是耶稣所最钟爱的一个门徒;他是载伯德的儿子,住在厄弗所直到特辣雅诺为皇帝时代;他在前三位圣史后,写了《福音》,他又是颇里加普的老师。颇氏曾屡次讲论过他的事迹,并且自己在童年时也曾亲耳听过颇氏所讲述的若望宗徒的生平事迹。这是我们读圣人的五卷《反异端论》后,所采取的结论。我们在读圣人的着作时,觉得圣人不但只依据帕丕雅,并且他对亚洲、罗马和高卢各教会,都很熟悉。由此可见,圣依肋乃的学识来源,不仅只由于帕丕雅,而亦由于其他的「宗徒时代的长老」,因此他获得了「古代教会的声音」之雅号。由此,我们不能明白,为什么圣依肋乃的着作对诺斯士学派的历史与谬论,为各学者是一个最有力的明证,而惟独对圣若望宗徒着作的证明,却付诸疑问。这实在是使人大惑不解的!

    圣德敖斐罗(S.Theophilus)(约死于一八三年),生于美索不达米亚,后被任为安提约基雅城的第六任主教。他先以希腊文写过不少的着作,可是除了《致奥托里苛三论》(AdAutolicumm,LibriIII.)外,其他的作品已失传,只有一些片言只字散见于教父的着作中。德氏谓《旧约》及《新约》所有的作者,都是「受圣神默感的人」(Pneumatoforoi)。关于第四部《福音》的作者若望,德氏说:「在这些作者中就有若望,他曾这样写过:在起初有圣言,圣言与天主同在…」(PGVicc.1087-1088)。

    《慕辣托黎书目残卷》(FragmentumseuCanonMuratori)大约是于一八○~二○○年间,在罗马编写的,其中关于《若望福音》说道:「第四部《福音》便是若望的,他是门徒中之一…」。按本书目残卷,《若一》和《默示录》也属于若望。这文件有它难解的地方,可是如果慢慢细读,就可作出这些结论:

    •(甲)、本《书目》目的是为攻击加约(阿罗琪派(Alogi)之一)的谬论;

    •(乙)、《若》的次序虽与前三《福音》有所不同,但在教义上却完全吻合,而且《若》的编次较为妥善,因为他是亲目看见耶稣的证人(若21:24)。

    •(丙)、该文件似乎以帕丕雅的证言为依据,同时所列举的各种事实,都与其他的证据相合,因此本文件,连赞(Zahn)和阿纳克(Harnack)两位大博士,也赞同它表示了罗马教会的见解,因此可说有相当的价值。

    到第二世纪末,全圣教会都异囗同声认为《若》为《圣经》之一部份,且把《若》归属于载伯德的儿子,耶稣的爱徒,若望宗徒。

    现在我们应考查《若》内在的证据:《若》是否证实圣教会的初期传授?

    (乙)内在证据

    内在的证据和所略述的外在证据,全相符合。的确,如果我们认真读一遍《若》,很容易看出本《福音》的作者,应是一个出生于犹太的犹太人,是一个当事的见证人,是一位宗徒,且是耶稣的爱徒载伯德的儿子,若望。

    1、应是一个出生于犹太的犹太人:

    本《福音》因非为犹太人而写的,故把希伯来(或阿剌美)语加以翻译(1:38,41;9:7;19:13,17;20:16),并将地理情形与宗教风俗和犹太传统加以注明(1:20,45,49;7:14,27,42,52;12:34等节)。由这些细小节目上,可以证明本书的作者是一个出生于犹太的犹太人。

    实在本书的作者对巴力斯坦的地理形势较前三《福音》尤为熟悉,比如某一地名,四部《福音》虽都有所记载,唯有第四部《福音》,时常附加一些解释性的语句:如伯达尼一地,唯有第四《福音》附加了一句,此地离耶京约十五「斯塔狄」(11:18),再如对「银库」,《谷》12:41,43和《路》21:1记载这名词,好像是指示一个收纳献仪的箱子;但按《若》8:20的记载,我们知道这「银库」原是指圣殿银库院或银库室而说的;再如哥耳哥达一名,四部《福音》都有记载,唯有若望记下了这名词是希伯来语。

    《若》中的记事虽然很少,但有十九个地名是前三部《福音》所没有的:艾农(3:23)、约但河东的伯达尼(1:28)、加巴达(19:13)、厄弗辣因(11:54)、加纳(2:1)、克德龙溪(18:1)、贝特匝达池(5:2)、史罗亚池(9:7)、「这山」——革黎斤山(4:20)、雅各伯井(4:6)、羊门(5:2)、撒林(前译作撒冷,3:23)、撒罗满廊(10:22)、息哈尔(4:5)、提庇黎雅城(6:23)、提比黎雅海(湖)(21:1)、克德龙溪的园子(18:1)、耶稣被钉处附近的另一个园子(19:41)。此外尚有些固有名词,我们亦应注意,如希腊人(Hellen7:35;12:20)、以色列人(Israelites1:47)、罗马人(Romaios11:48)、撒玛黎雅妇女(Samaritis4:9),散居在希腊民中的犹太人(Diaspora7:35)等,都与当时在巴力斯坦所流行的通用希腊语(Koinedialectos)相符合。此外,尚有许多特别精细之处,如雅各伯井的深度,加纳与加里肋亚地势高低的比较,耶路撒冷与圣殿各部份的位置等等。这不但证明本《福音》的作者是一个犹太人,并且也证明他是巴力斯坦出生的犹太人。此外,这位作者对犹太人的风俗与传统也非常熟悉,有如加纳婚宴(2:7-10),重修圣殿(2:20),排外思想(4:9),重男轻女(4:27),轻视外方人(7:35),讲学的资格(7:15),遗规的通融(7:22;23),法律的权威(7:49),节日的情况(2:13,23;5:1;6:7;7:2;10:22;11:55;19:40等),视外国衙门为污秽之所(18:28),亚纳斯与盖法的关系等等(18:13)。又对犹太人如何期望默西亚,以及他们对默西亚有何思想,也颇清楚:民众的希望(6:14;7:40;12:34),加里肋亚人的希望(1:45;6:15,28,30),撒玛黎雅人的希望(4:25,29,42),犹太人的希望(7:27,40-43;10:24),甚至他连犹太人对一些细小琐碎的事情所怀的成见,也瞭如指掌(1:46;4:9,20,27;7:52;9:2;12:34)。

    再者,如果对第四部《福音》的文体加以研究,我们便很容易看出,作者虽以希腊文写作,但他本人不是希腊人,而是犹太人,这事是这样显明,竟有些批评学家,如Burney,Torrey等,大胆主张,本《福音》的原文应是阿刺美文,现在的希腊本只是一种最古的翻译本而已。这种离奇的意见,虽然我们不能接受,但它证明了本《福音》的作者不能不是一个犹太人。

    2、应是一个当事的见证人:

    本《福音》中记述了许多琐碎的事迹,如非亲历其事、身临其境的人,绝不可能写得如此详细,如此逼真(1:35-51;5:1-15;6:1-21;9:1-39;11:1-44;13:1-30等)。他不但将时日写得清清楚楚(2:13;5:1;6:4;7:2;10:22……),并且连事情发生的时辰也未尝忽略(1:39;3:2;4:6,32:6:16;13:30;18:28:19:14;20:1,19;21:4)。即是数目字也排列得一目了然,比如若翰的两个门徒(1:35),加纳婚筵六囗石缸(2:6),建殿四十六年(2:20),妇有五夫(4:18),病三十八年(5:5),二十五或三十「斯塔狄」(6:19),香膏一斤值三百「德纳」(12:5),四个兵士(19:23),没药香料一百斤(19:39),船离岸二百肘(21:8),大鱼一百五十三尾(21:11)等等。此外,并将各色人物,如伯多禄、若翰、多默、犹达斯、比拉多、亚纳斯、盖法、玛尔大、玛利亚等等,描写得唯妙唯肖。像这种记他人所未记的情形,岂能是一个不亲眼看见的证人所能写得出的吗?

    3、应是一位宗徒:

    本《福音》中有许多记述,只能出于一位身为宗徒的手笔,比如耶稣在晚餐厅里的讲词与动作(13-17),绝不能是一个未参与其事的外人,所能写得出的,因为按《玛》26:20的记载,在晚餐厅中只有吾主与十二宗徒共同坐席。此外,这位作者也深知主与门徒之间的密切关系(1:35-51;4;7;9;11),熟悉宗徒们的心意(2:11,17,22;4:27;6:19;12:16;13:22,28;21:12),并且也知道吾主与宗徒们之间的私语(4:31,33;9:2;11:8,12;16:18,29;20:25;21:4),也能测出吾主的心意(6:6,61,64;13:1,3,11:18:4;19:28)。像这样深知底蕴的描述,必出于时常紧随耶稣的一位宗徒的手笔无疑。

    4、这位宗徒便是耶稣的爱徒载伯德的儿子若望:

    凡细心读过一遍第四部《福音》的,谁也看得出下面几件希奇的事:

    •(甲)、若望这名字,本《福音》内,只指「洗者若翰」、作者为指出耶稣的前躯若翰,从未如前三《福音》作者一般,加添「洗者」二字,以别于若望宗徒。

    •(乙)、载伯德的儿子若望宗徒的名字,在前三部《福音》内出现十七次;他的哥哥雅各伯十五次(宗徒名单在外);但本《福音》内,却一次未提及,只暗暗地提过一次「载伯德的儿子们」(21:2),但对其他宗徒的名字,竟不厌其详屡次提及,如伯多禄名字,曾提过三十五次,斐理伯十二次,多默八次,安德肋五次……。

    •(丙)、前三部《福音》曾多次记述耶稣特爱的三位门徒,即伯多禄、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但本《福音》内,却从未提到这三人的小团体,也从未提过雅各伯与若望的名字,反而多次提到一位神秘的门徒,称这位门徒为「耶稣的爱徒」;并且这位门徒与伯多禄很相投契。可称为伯多禄的知心朋友。

    •(丁)、《若》1:35-41曾记载若翰的两位门徒跟随了耶稣,一位是西满伯多禄的弟兄安德肋,关于另一位门徒却没有下文。这位门徒是谁?18:15记述一位无名氏的门徒引伯多禄进了盖法公署说:「西满伯多禄同另一位门徒跟着耶稣,那门徒是大司祭所认识的,便同耶稣一起进了大司祭的庭院。」这位无名氏门徒又是谁?虽无明文说出,但可推知他应是伯多禄的一个好朋友。13:23,24记载说:「他门徒中有一个向他示意说:你问他说的是谁?那位就紧靠在耶稣胸膛上,问他说:主!是谁?」由这段经文我们又可推知这位无名氏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也应是伯多禄的好朋友。倒底这位神秘的门徒是谁?19:26记载说:「耶稣看见母亲,又看见他所爱的门徒站在旁边…」。又按20:1-10记载说:当玛利亚.玛达肋纳发现坟墓已空,回头跑来给伯多禄和耶稣所爱的另一个门徒报告后,伯多禄便和那一位门徒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了…。这里所记的那位神秘的门徒,又表现出是耶稣的爱徒及伯多禄的好友。在本《福音》最后一章内,又记载了这一位神秘门徒的事迹:当七位门徒在提庇黎雅湖整夜捕鱼一无所获,而按耶稣的指示,向船右方下网,捕得许多大鱼后,「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就对伯多禄说:是主」(21:7)。这位门徒又是谁?等门徒吃完了饭后,复活的耶稣立伯多禄为教会的总牧,并向他预言他要怎样死去时,伯多禄转过身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门徒跟着,即在晚餐时靠耶稣胸膛前问:「主,是谁出卖你」的那个门徒;伯多禄一看见他,就对耶稣说:「主,他怎样?」(21:20,21)。由这段话,又可推知耶稣所爱的门徒与伯多禄交情是相当深厚的。

    分析上述一切,按前三《福音》和《宗徒大事录》的记载,只能有一个答案:伯多禄的好友应是载伯德的儿子,或是雅各伯或是若望;但按宗1:13;3:1-11;4:13-31;8:14,45的记载:伯多禄的好友并不是雅各伯,而是若望,所以这位无名氏的「耶稣的爱徒」和「伯多禄的好友」应是若望宗徒。这一结论,不但合理,而且确实,因为我们可由第四部《福音》两处经文加以证实,即21:24,25和19:35。

    21:24,25所记的「这个门徒」,即是上文20-23节所说的耶稣的爱徒(13:24;19:26;20:2;21:7)。21章的记述,明显与前章19-29节紧紧相连,这是作者后来所附加的一章。「我们知道」这一句话,看来好像是若望的门徒,即厄弗所长老们的囗气,但我们仍以为是若望自己自谦用了复数,因为他的证据,不是他个人的证据,而是耶稣的宗徒及全教会的证据。托勒(Torrey)对这种复数说:它属于神秘文体(参阅《若一》:1-3;4:14;5:18;《若》3:11-19。不管这两节究竟是若望自己写的,或是他的徒弟写的,它们却证明第四部《福音》的作者,即是耶稣的爱徒。这位爱徒属于「那十二人」中之一,因为他参与了只有「那十二位人」所参与的晚餐(13-17;玛26:20)。再按前三部《福音》的记述看来,这位爱徒只有是耶稣所特爱的那三位门徒中之一,或是伯多禄,或是雅各伯,或是若望。但不能是伯多禄,因为他常与伯多禄有别;不能是雅各伯,因为雅各伯早已于四四年上为黑落德所杀(宗12:2);所以只能是若望宗徒了。

    总观以上所述,对第四部《福音》作者的真实性,我们可作出下面的结论:无论是外在、内在的证据,都证实第四部《福音》是耶稣的爱徒、载伯德的儿子、圣若望宗徒的作品。至于批评学家所假设的种种疑难,只可说是纯然主观的成见,自寻烦恼罢了。如果肯定这部《福音》是出于耶稣爱徒的手笔,那么谁也看得出来,其中所包含的道理其价值是多么重大!这部《福音》所有的中心思想,既然是在证实耶稣真是天主圣子,而这思想又是初期圣教会的信仰,那么唯理派批评家所主张的:耶稣的天主性是渐由教会的宗教意识所产生的学说,又怎能成立呢?

    第二章《若望福音》写作的问题

    (甲)、地点和时期

    关于第四部《福音》写作的地点,古代的教父都主张是厄弗所城:如圣依肋乃明白说出:「若望在厄弗所写了第四部《福音》。」这种主张似乎是很真确的。但圣厄弗棱(S.Ephrem)和现代的一些学者,一致主张写本书的地点,应是安提约基雅城,或者广泛地说,应是叙利亚省。假使此主张实在可靠,那么,我们更容易明白为什么叙利亚的大圣人依纳爵在《致厄弗所人书》上没有提及若望宗徒的名字。可是考究古代的文件,主张厄城为《若》写作的地点,到现在还算是更可靠的。

    至于《若》的写作时期,我们说,若是在《默示录》之后出版问世的:《默》是在多米仙皇帝时代(Fl.Domitianus公元八一~九六年)写作的,那么,《若望福音》应是在九六年以后,即在乃尔瓦(Nerva公元九六~九八年)及特辣雅诺(Traianus)为皇帝时期(公元九八~一一七年)写作的。这事具有外证,也具有内证;至于外证,在前章已提及最重要的;对于内证,在下面只略提几个,如:

    •(甲)、第四部《福音》已假定它的作者对前三部《福音》有所认识,所以它是公元七○年后的产品;

    •(乙)、本《福音》明显是耶京失陷后的作品,所以应在公元七○年后;

    •(丙)、按不少考证家的意见,第四部《福音》是针对犹太人,在耶京失陷后,对基督和他的教会所散怖的诬蔑而写作的;那这只能发生在公元七○年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

    •(丁)、一般学者公认《若望一书》好像是第四部《福音》的「介绍书」;那么,《福音》与《若一》差不多是同时的。众所周知:《若一》是为攻击小亚细亚诺斯士的谬论而作的,而诺斯士主义在保禄致《哥罗森书》、《厄弗所书》、《牧函》以及《伯多禄后书》内已见其肇端,在《若一》内已见其扩展。由于以上所述可声明第四部《福音》是在第一世纪末叶而写作的。可是我们的意见不是说若望一旦想写他的《福音》,就着笔而一下从头到尾写成了他的《福音》。我们以为若望好几年之中,一面宣讲,一面记录了这神奇的「神性《福音》」;也许按一些学者他用了阿剌美文,然而当诺斯士派的谬论起来「否认」基督时,他想法把他的《福音》译成希腊文,在全世界给「天主圣言」作证。

    (乙)结构与分析

    关于本《福音》结构与分析,学者们的意见很不一致;我们选择下面的分析,因为它更适合本书的内容。

    凡读过《若》的,很容易看得出其中的结构:它是以一篇序言为首(1:1-18),亦以一篇附录为尾(21),而其中主干(1:19-20)又很自然地分为两篇:第一篇:1:19-12,为耶稣传教生活;第二篇:13-20,为耶稣受难复活的事迹。本书的主干第一篇(1:19-12)是记载吾主传教的事迹,以及与这些事迹有密切关系的言论,都是按事迹发生先后的时序而记述的,使读者看出作者丝毫无意离开实际的范围。本篇的资料正可作序言中所记的「光在黑暗中照耀」的注脚。第二篇(13-20)记载耶稣受难复活的事迹。这篇又可分为两大段:第一段(13-17)记载耶稣受难前夕与宗徒们的主要谈话。这段适合序言中所记的:「凡接受他,信仰他的…成为天主子女」的宣言。第二段(18-20)记载耶稣受难与复活的事迹,这也正适合耶稣所说的:「人子也要照样被举起来」的预言(3:14)。附录:耶稣复活后显现于提庇黎雅海滨,立伯多禄为总牧,并预言其日后殉难的情形(21:1-23)。结语:本《福音》的作者(21:24,25)。

    (丙)目的与性质

    关于本《福音》的目的,作者自己说得十分清楚:「耶稣在门徒前还行了许多其他的神迹。没有记在这部书上。这些所记录的,是为叫你们信耶稣是默西亚、天主子;并使你们信的人,赖他的名获得生命。」(20:30,31)。由这几句话可以明白作者编写《福音》的目的,是为领导大众相信耶稣是默西亚-天主所应许的,届时所派遣的特使,并且相信这默西亚就是天主的圣子。除了这一主要目的外,《若》尚有其它次要的目的。照圣依肋乃的意见(Adv.Haer.III.lI,1,l26),若望写《福音》有意攻击切陵托(Cerinthus)和尼苛劳派(Nicolaitae)的谬论,因按这学派的主张,凡物质都是邪恶的,所以圣言不能与物质-人身-相结合。圣热罗尼莫又说:除了切陵托和尼苛劳学派以外,圣史还反驳厄彼翁学派(Ebionitae)的谬见,因为他们主张基督只是玛利亚所生的一个纯粹人,在玛利亚以前根本没有基督存在。

    再由圣犹斯定着作来看,当时的犹太人,不但否认吾主是默西亚,并且极力反对他的天主性,因此便开始散布那些至今犹存的污辱基督与圣教会的恶言。若望有鉴于此,便提笔写了《福音》,以反击犹太人所散布的诬言恶语。

    最后,若望还有意完成与补充前三部《福音》所未记述的事。实在,凡读过前三部《福音》的,谁也会觉得其中关于天主圣三,基督的天主性和圣神的道理,讲的并不十分圆满;并且对耶稣传教生活讲述的好似只有一年,对耶稣的苦难和复活的历史也有所阙如,因此,若望由自己记忆的宝藏中,拿出了一些资料,来补充与完成前三部《福音》所有的遗漏。

    本《福音》次要目的是为辩驳诺斯士主义的谬误,更清楚地说,是为反击切凌托、幻影说(Docetismus)及厄彼翁(Ebionitae)三大学派的谬论。虽然《福音》中没有明白指出作者曾有这种目的,但由《若望一书》中可以证明,本《福音》是有着这种目的的,因为如前所说,《若一》与《若望福音》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学者普通以《若一》作为《福音》的介绍书,那么,作者既在《若一》内极力驳斥那些「否认耶稣为基督」(2:22)和那些「否认耶稣是来自天主……」的人(4:3等处),明显作者在《福音》内也是要极力驳斥诺斯士派主义,就如在《福音》所写的。

    若望是否也有意反击犹太人的诬蔑?对此问题学者间意见不一。我们以为宗徒不知不觉的,也有着此意,就如也有意指出前躯若翰所蒙受的使命。若翰的门徒差不多都以他为默西亚——这种思想在圣教会中延续了好几百年,故若望好几次声明洗者若翰只是耶稣的前驱,他来到世上只是为给耶稣默西亚作证,但他绝不是默西亚(见3:22-30;1:19-27,29-34)。

    关于本《福音》的性质,如果读者由前三部《福音》读到本《福音》时,必然感到好像进入了另一个新的世界,但如果继续细读下去,努力钻研下去,必可看出本《福音》中所描写的基督,与前三部《福音》所记述的,同是一个基督,不过前三圣史好像给我们留下了一张耶稣生活的照片,而《若》则给我们留下了一幅尊贵的基督画像。所以学者一致认为世界上没有一部名着,连全部《圣经》在内,可比得上《若》写得如此简要,而又如此深奥的。《若》真可称为「智慧的言论」(格前12:8),也正可作圣保禄宗徒名言的征验。保禄宗徒说:「我们在成全的人中也讲智慧,不过不是今世的智慧……。我们所讲的,乃是那隐藏的,天主奥秘的智慧,是天主在万世之前,为使我们获得光荣所预定的智慧」(格前2:6,7)。

    但这部《福音》并不只是一部静观的言论,而同时也是一部具有象征意义的着作:《若》的特征即在于此。至于本《福音》的历史性,上面已略讲过,故在此只说明本《福音》所含有的象征的意义。教父、圣师和现代的一般学者,都一致承认本《福音》是一部含有象征意义的着作;但现代的一般批评家以这美名来否认本书的历史价值;譬如《若》所记载的耶稣在加纳变水为酒的事实(2:1-11),圣奥斯定在解释这段史事后,又解释它的内含意义说:水是象征《旧约》,酒是象征耶稣的《福音》——《新约》。Bauer等学者,却以这段话来证明耶稣决末显过这个圣迹,它只是若望所杜撰的故事,或者是一个「戏剧化的譬喻」,以象征耶稣教义远远超过先前的教义。由此可见,批评学者的主见,与教父们的见解是相去多远。据辞海「象征」条所说:「藉有形之事物以表现无形之主观者,谓之象征。」这种象征在各国的文学作品中是常见不鲜的,即在我国文学上也很丰富,只提出《诗经》、《楚辞》、《庄子》等作品,读者便可明瞭。「象征」尚有另一意义:「因欲表示人生、宗教、哲学、道德等深遂之真理,而采用有刺激性含意深远之外形者,如《神曲》,谓之高级象征」(辞海)。我国文学上的《离骚》、《远游》、《九章》等,也属于这类文体,《新约》中的《默示录》,也属于这类文体。《神曲》和《九章》虽然暗示许多史实,但始终应视为象征的作品,寓意很深,全是两位大诗人想像中的产物,其重要意念不依赖事实,只依赖含意深远之外形。Strauss,Baur,Bauer,Schmiedel,HoltZmann,Loisy,Omodeo,Carpenter等批评家,都主张《若》也是这样的一部寓意深远的作品。但这主张是绝对讲不通的,因为正如勒南(Renan)早已说过:「一部相当长的着作中所隐藏的象征,而只能在一干七百年后才可发现,这是亘古以来所未见到的一件奇事。」其实,若望是最实际的一位作者,凡有关耶稣生平事迹的记载,以及关于巴力斯坦的地理和他所描述的各色人物,都较前三圣史更为实际。再说,《若》全部是一个「证据」。若望记述了洗者若翰为耶稣作证(1:7,33,35;3:26;5:33),撒玛黎雅妇人为耶稣作证(4:39),胎生瞎子为耶稣作证(9:15),群众为耶稣作证(12:17),宗徒为耶稣作证(15:27;3:11),耶稣本人为自己作证(19:35;21:24),父为耶稣作证(5:37;8:14,18),并且圣神也为耶稣作证(15:26);而这「证据」的概念也渗透于《若望一书》内(1:1-4;4:14;5:9;9:11)。试问:一个证据是应根据事实,还是依据象征,或寓意?读者自会明白。那么,我们就完全否认古时圣教会中的教父和圣师在本《福音》中所见到的象征吗?决不。我们以为若望按照自己的目的,从耶稣所行的一切事迹中,只选出了适合于他宣讲高尚道理的资料,以表明耶稣是真「生命」、真「光明」。

    再进一步问:若望在《福音》内是否引用了象征的数字「七」呢?有些学者完全否认,可是我们以为圣史故意利用了这象征,而且神秘的数字,因为我们不要忘了:若望也是《默示录》的作者,而且是一个天才的着作家。天才的文学家与诗人往往在历史的事实上,屡次发现普通人所末见到的象征的深意。淮罗、敖黎革乃、圣奥斯定、亚历山大里亚城派的神学家…,不都以这种方法来解释《圣经》吗?希腊、拉丁和我国的大文豪不都以这种方法来解释《荷马》、《味吉尔》、《诗经》、《离骚》…吗?我们以为保禄也多次使用过这种象征的方法来表示《旧约》中的深意(迦4:25;格前10:4)。按「七」字,是犹太人的一个神秘的数字,含有成全之意(申7:1;创33:3;户21:3,《默》中曾五十多次用过这数字:七个教会,七位神,七座灯台,七颗星,七个印,七位天使,七个头,七只角,七项冕…)。《若》中,照一般学者的意见,也用了这个数字,以指示耶稣工作的成全。并且可说,虽然全《若》中实在找不出这个「七」的数目字来——也许因为诺斯士派乱用这个数字,所以若望避免使用——可是「七」数目为本《福音》之结构,如在生活的食粮的言论中,若望七次记下「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粮」一句(6:33,38,41,42,50,51,58);在临别赠言中,曾七次记下:「我给你们讲论了这些事」((14:25;15:11;16:1,4,6,25,33);在全《福音》中写了七个奇迹:变水为酒(2:1-11)、冶好王臣之子(4:45-54),疗愈瘫子(5:1-9),增饼(6:1-15),步行水面(6:16-21),使胎生瞎子复明(9),复活拉匝禄(11:1-43)。此外,按圣史的思想,降生为人的基督的工作,即是一种新的「创造」,因此圣史一着笔,便写下「在起初已有圣言」。这句话颇似《创》中第一句:「在起初天主创造了天地。」梅瑟记述天主「创造」的工作延续了七天(创2:2)若望则记述天主圣子「重造」的工作开始于第七天(按《若》的记载:从若翰指示耶稣为天主羔羊(1:29),至耶稣在加纳显示第一个奇迹(2:1)恰好有七天。并且为表示默西亚任职的德能,他曾记下了七个比喻:「我是生命的食粮」(6:35)、「我是世界的光」(8:12),「我是羊的门」(10:7),「我是善牧」(10:11),「我是复活和生命」(11:25),「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14:6),「我是真葡萄树」(15:1)。

    由上述可以推论圣若望很喜欢利用象征,可是他这样做,非但不损害历史性,反而会领读者更深入了解历史的真谛。

    (丁)经文一贯与编排

    我们用「一贯」二字来说明本《福音》的内容结构,除8:1-11或21:24,25有疑问外,其它都是上下一贯,全为若望所写的,正如包尔(Baur)所说的:这部书犹如吾主的无缝长衣(19:32),应是一人写的作品。唯理派批评学者曾将本《福音》分为许多层次,如故事,言论,耶路撒冷的原本或犹太原本,苦难的记述,复活的囗传等等。这实在把批判学变成了卖艺,因为本《福音》的文笔与语气,自始至终总是一致的。圣史所喜爱用的一些词句和中心思想,如光明、生命、爱、作证…耶稣的天主性、与父同思而行、服从天主的意旨、父和子的光荣、圣神的道理…,在本《福音》中到处可见。并且本《福音》的文体也与在若望名下的三封书信的文体很相符合。因此阿罗(Allo)等敢决断说:否认《若望福音》出于一人手笔的事实,实在是「批判学家的笑话」。况且连《默示录》——如果我们往深处研究——也可证明本书的一贯性,因为就其特征「七」字和它所含的最主要的道理,如天主的羔羊、生命的活水、善牧的譬喻、圣言的名字和所含的深意来看,这些象征与道理,充满了本《福音》的各部份:罗玛耶(Lohmayer)说得很对:「这两部书——《福音》和《默示录》充满了同一的教训,如按柏拉图的分法来讲,《福音》可说是一篇逻辑的讲义(Logos),《默示录》则是一篇依据形像的教训(Mythos)」。

    关于本《福音》的编排,首先应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拿现代的或西方批判学原则,来评断一部两千年前为一个希伯来人所写的着作。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外,这部书也不属于狭义的历史文体,而是属于宗教史的文体。作者虽然在大体上遵循着时序先后的次序,但他所最注意的并不是年谱,而是宗教的启示。并且我们也同意某些学者的意见,以本《福音》在写成前大都是若望所宣讲过的道理;或许「我们见了他的光荣」和「那看见这事的人就作证」(1:14;19:35),这两句话,即暗示这件事。

    不但如此,依我们看来,连《若一》也可能是他先前的一篇或几篇演讲稿所集成的。当「爱徒」搜集已往的资料,编纂《福音》时,并未严密地加以整理,只是粗枝大叶,一方面按照时期次序,另一方面又按照启示的意义。因此我们觉得不必取法于现代的一般学者,将本《福音》的编排大加变更,甚至连一些公教解经学家也在内,把六章移到五章前,把耶稣最后的临别赠言13-17排作:13:1-20;15;16;13:21-38;14;17,又把18:24移在18:13后等等。像这些变更的尝试,没有一本古抄卷或古译本可作依据,大都凭各人的主观见解。我们虽然对五、六两章的倒置与18:24移到18:14之后,觉得具有其内在的证据,可是究竟主观的见解,不能作批判学的原则。

    关于本《福音》淫妇一段(8:1-11),按近代一般学者的意见,以为并不是圣史所写的,大约原属于耶京教会的囗传,到了第三世纪,才有人把它插入本《福音》中,但仍应视为默感的经文。21章,有的把它归于爱徒圣史,有的以之归于他的门徒;我们以为还是应归于若望,不过,笔者不敢武断。

    最后我们敢说,宗座《圣经》委员会在一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若望福音》所发出的谕旨,仍有它的价值,其中所指示的解释《若》的原则,仍颇有助于研究第四部《福音》的学者。

    第三章若望的神学

    关于圣若望的神学,在此只提几个重要的题目,因为在本辞典内有关耶稣基督、圣言、天主三位一体、真理、生命、爱德、圣体、圣洗……各条,已有论述。虽然在此只提出圣若望的神学重要的题目,我们仍以为,如果读者不亲自去默读默想《若望福音》及《若望三书》,尤其是《第一书》,任何书籍都不能全然揭示若望的宝藏。敖黎革乃、圣奥斯定、圣济利禄等,无不劝勉读者去读这被称为「神性《福音》」以前,应该祈求圣言,恩赐他的神光,且要效法降生为人的救主耶稣,谨遵实践他的诫命,因为唯有「履行真理的……纔来就光明」(3:21)。

    若望的神学具有它的特征。它的主要内容,自然不相反《对观《福音》的要义,但与《对观《福音》有着显明的分别。前三《福音》主要的意义乃是「天国」,而若望则是「永生」。「人子」一名的意义,在《若》内也没有如在前三《福音》中所具有的那重要的概念。

    若望神学是渗透生命、光明与黑暗、上界与下界、世界、信仰、明认、真理、光荣…等等思想。救赎普遍性的宣言,在《若》内是特别予以注意。所有的人只要他们怀有信心,就能获救(1:1,9;3:16);耶稣是举世的救主,他除去了举世的罪恶(4:22;1:29);他的羊栈也敞开给世上所有的人,只要人相信他,便可进入(10:16;11:51)。耶稣的信徒与犹太人的分别,不在乎是否遵守梅瑟法律那些细小的规则及先人的传授,而是在乎信不信,接不接受耶稣的启示。梅瑟曾给以民法律,降生为人的天主圣子,赐与人的是恩宠和真理(1:17)。梅瑟法律最大的目的和特点就是给基督作证(1:45;2:17;5:46;7:38;8:56等处)。前三《福音》》一条一条地指定做人的道德诫命,若望却把人的伦理全归于一条大诫命,——爱德的诫命(13:34;15:12;17;若一2:7-10;3:11,21,23;4:19-21)。由于此,虽然耶稣教训人要遵行天主及自己的诫命(154:15),可是他的一切诫命,总归于一条诫命,即爱德。圣奥斯定后来将圣若望这一条爱德诫命的道理简略总括说:只要你真正爱慕天主,就可任意行事。

    圣若望的作品,《若》、《若一》以及《默》,充满了耶稣奥妙的道理。圣保禄的书信也是如此;可是圣若望的出发点,是他个人的出发点,与圣保禄有所不同。《若》按其本性,乃是天主圣子启示自己的一种记载。第四部《福音》》所有的言论,几乎都讨论一个题目,即基督的位格,他的先存,他与天父所有的关系,他的降生,他在世的工作,他归回于天父的事。

    在前三部《福音》之中,这些大问题虽都已暗示,可是在《若》中,则进一步加以揭示。耶稣论自己说:「我是世界的光」(8:12),「我是生命之粮」(6:35),「我是复活与生命」(11:25),「我与父是一体」(10:30),「在亚巴郎出现以前,我是」。

    按若望的思想,耶稣向世人要求的是信德与爱德,也可说:要求唯一的信仰,因为谁在生活中有真诚的信仰,便不能不怀有爱德。人只要全心信仰耶稣是天主子,天主的启示者和救世主,就能获得永生;谁拒绝这信仰,就是自取灭亡。

    在前三部《福音》内,耶稣的奇迹特别显明他的无限仁慈,按《若》,耶稣的神迹,虽然也显示他的仁慈,可是主要地,还是证明耶稣的大能和权威。再说,按《若》,耶稣的奇迹都是证据与征兆(Semeia)。

    《若》也充满了圣事-圣洗与圣体-的道理;耶稣的教会比之于新娘(3:29),也比之于羊群(10)。耶稣乃是教会的新郎,并且是教会的拯救者,善牧舍生是为救护他的羊群。圣宠的奥理即等于永生,所以永生已在今世开始了,当人藉信德接受了耶稣,经过恩宠,耶稣和他的圣父及圣神便安居于信仰者的心内。

    由于若望重视「永生」的道理,为此可瞭解为什么末世论在《若》及《若一》,也是一端主要的教义。审判及判断,不但是天主的行为,而且也是世人的行为:人若拒绝信仰,则是审判自己,判断自己;反之,人若信仰他,就已成为生活天主的住所(14:23),他的永生已在世开始,他是耶稣的肢体,犹如葡萄枝存在葡萄树上一样(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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