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埃及十灾(Plagues of Egyp)
    埃及十灾(PlaguesofEgypt,PlagaeAegyptiacae)

    所谓「埃及十灾」(出7:14-12:36)是指天主以其「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申5:15),向埃及法郎所施的可怕惩罚,目的在使他屈服于惟一全能真天主的权力之下,(出5:2),而释放天主的选民以色列。这十种灾难的发生,除了第十灾之外,都与埃及的自然环境有相联的关系。但是我们绝不能肯定它们完全是自然的现象,因为它们的开端与终止,发生的时期、长短与轻重,都是以上主的使者梅瑟的命令为依据。再说,如果完全是自然现象的话,决不致于使强大高傲的法郎甘心屈服,并且自第三灾难而下,埃及的术士已感束手无策,不得不承认「这是天主的手指」(出8:15)。

    十灾的叙述方面,是循一种渐次而进的方式,一灾比一灾厉害可怕,前四灾使人心生厌恶反感及麻烦不堪的心理,后四灾则直接为害到人的身体、牲畜及财物。第九灾充满神秘可怖的气氛--黑暗,第十灾则完全超出了自然界的范围,一夜之间,天主杀死了埃及人的长子,使他们哀声遍地。这是最后的一灾,也是最厉害及有决定性的一灾。

    十灾中主角态度的演变也是很有趣味的。最初梅瑟是和蔼有礼,以谦虚的态度来向法郎为自己的百姓求情,渐次态度明朗化,坚持苛求,毫不让步。法郎的态度则适得其反,初时是傲慢无礼,盛气凌人,根本没有将梅瑟及他的天主放在眼里,完全依持自己的武力、兵势及一批术士;但是后来渐渐转变软化,心惊;格外自第六灾之后,他的术士已不再敢出头露面,终使法郎屈于天主权下,甘心听从天主使者梅瑟的指使,释放了以色列民族。

    大部份的学者,以为作者在记述十灾时,利用了两种不同的文件,其中格外第三及第六灾,不但笔调简单,口气平淡;而且较其他灾难的叙述为短,可能就是取材于第二种文件的明证,或者也可能是后期的作者所加添,以补足十灾的数目,盖十数是一象征数字,也易使人数指而记。

    十灾发生的时期,固然很难断定,但是基于灾情的发生与自然环境的比较,似乎应在五月底或六月初开始,至明年的四月底为止,先后占了几乎一年的时间。各灾期的长短不一,有的蔓延数日,有的可能几小时就过去了。在咏78:44-52;105:28-36;智11:14-20;16:1-18,25都是诗体的描写,所以与出7:14-12:36的记载略有出入,自是意中之事。

    灾情发生的地区应在以民所居住及受压迫的地区,也是法郎宫殿的所在地,因为降灾的目的就是为惩罚法郎的强暴及使他屈服,故此所说的「埃及全地」只是一种渲染的说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