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祭邪神之物(Meat Sacrificed to Idols, Idolothytum)
    此名指在邪神庙内作过祭品,而后在肉肆出卖的祭肉。犹太人总不敢吃这样的肉,但归化的外教人,从幼年即习惯吃这样的肉,现在究竟应该怎样处理?

    耶京会议的谕文,本来禁止吃这样的祭肉,因为在安提约基雅、叙利亚和基里基雅等地,犹太人特别多;但是在格林多及其他希腊城市,犹太人数较少,而归化者大都是属于外教的人,问题即发生在格林多:归化的外教人,一入教便知道,只有一个天主,邪神并不存在,那么,一切的东西都是天主造的,而且是为了人的利益而造成的,既有了这种「知识」,为什么不可随意、随时、随地吃祭肉呢?

    圣保禄不否认,人人应有此知识,可是他主张应以爱德去行事。他禁止教友们参与在庙内所设的宴会,但他准许信友平安吃他在肉肆内买到的肉。可是,如果这种作为叫信德软弱的兄弟见怪,有害他们的信仰,那么,为了爱德的原故,信友就不应吃这祭肉;换言之:知识和自由应服从爱德!见宗15:29;21:25;格前8:1-7;默2:10;参阅罗14。

    见宗徒会议、宗徒会议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