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责罗斐哈得(Zelophehad, Salphaad)
    人名,其意不详,是默纳协支派赫斐尔的儿子。此人没有留下男儿而终,只生了五个女儿,即玛赫拉、诺阿、曷革拉、米耳加及提尔匝,这五个名字也是当时的城名,可见二者之中是有密切关联的(户26:33;编上7:15)。这五个女儿在父亲死后,向梅瑟索求只有男子才有权分得的产业,梅瑟基于「为兄弟立嗣」及「喜年」法律(耶25:10,31;申25:1-10),答应了她们的要求,允许她们分得亡父的家产,但她们只能与本支派的人结婚,免使财产流入其他支派(户27:1-8)。

    见喜年、代兄弟立嗣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