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划 无神论(Atheism, Atheismus)
    在《圣经》上积极的,或者理论的无神论是没有的。为犹太人,天主的存在并不是理论的问题,而是实际行动的问题。《旧约》中虽数次提到那些「没有天主」者(咏14:1;53:2),但很显明地,他们并非否认天主的存在,而只是否认天主对人类的照顾,天主的全能、全知及对人类历史的干与,亦即天主的赏善罚恶;换句话说,就是生活好似全无天主的存在(咏10:4)。《圣经》称这些人是卑鄙的,短视的,自满自足的,享受主义的,恶人,愚妄的人,且极力反驳攻击他们(依22:13;耶5:4;咏10:4;14:1;罗1:28-32;3:10-13;格前15:32;弗2:12)。有时是政府或君王的自大自尊,目空一切,甚至自觉超越天主,而成了实际的无神论者,《圣经》亦严加斥责(则28:2;达11:36;得后2:4;默13等)。更有一种无神论,是来自信德的动摇,来自信德与现时生活的矛盾,而导致人对天主存有失望悲观的心情(训1;依45:15;咏73)。但否认天主存在的人,在《圣经》上是找不到的。

    相反的,在希腊及罗马帝国时代,犹太人却被指为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的唯一神宗教,及不准敬偶像,与当时的外教多神敬礼者格格不入,故多受人磨难、责罚。外教人更视归化犹太教为奇耻大辱,格外自多米仙皇帝始。基督徒既承受了犹太人的惟一神教,故亦受了同样的遭遇。

    圣保禄用外教人攻击基督徒是无神论者同样的理由,来责斥他们为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相反理智,否认天主的存在(罗1:18;宗17:23;格前1:21),明知有天主的存在而去敬拜邪神(罗1:19-21,28),称之为「在这世界上没有天主」的人(弗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