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划 圣经中的哲学(Philosophy in Holy Scripture)
    圣经中的哲学(PhilosophyinHolyScripture,PhilosophiainS.Scriptura)

    (一)序言

    希腊名词Philosophia--拉丁文沿用希腊名词,故相同--其意是谓「爱好智慧」,或「爱智」,中文译作「哲学」,艾儒略神父在他所着的西学发凡里,依读音直译作「斐录所费亚」。

    研究哲学对象,不论是近代哲学,或古代,即自公元前十世纪至公元一世纪,这一千一百年《圣经》经典相继诞生期内的哲学,都不能概括地笼统讲论,首先必须做一番探原究委的工夫,仔细分析文化甚高的古代民族,如中国、印度、希腊、罗马等的思潮,然后再研究一些古代大思想家的代表着作,这以后才能对一国一民族的哲学理出一个正确的大纲,依照此大纲作有系统的讨论。不过,大体说来,古代民族,包括希腊民族在内,研究知识,并非只是为了知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造福人生。因此,古代各民族的思想,无非是一种宇宙观和人生观。这两种观念并非只出于科学的考究,而且也是得自传说、神话、经验和思考。话虽如此,但他们的宇宙观和人生观,有如人的一切思想,究竟是少不了哲学原理的,换句话说,都包含一些纯粹的哲学思想,这是必然的,因为就人性而论,人除非至少有一种宇宙观和人生观,他是不能表达出什么有系统的思想的。

    除这两种观念外,为了表达一种有系统的思想,人还应该有一个思想的好工具,这思想的好工具便是「论理法」(ratiocinium)。关于这第三项--论理法,学者的意见颇不一致。笔者以为论理法,即使是一种原始的论理法,也总逃不出原始哲学的范围。

    通常学者说,西方哲学倾向形而上学,而东方哲学大概倾向于伦理,人事;学者通常还说西方哲学纯粹凭恃人的理智,而不依据神话、宗教、传说、遗训等。这个断言,不尽合于事实。这里我们不必注重术语,应该着重事实和事理。准此观点,照笔者看来,中国、印度、希腊的哲学家无不注意宇宙、人类及伦理。但就希腊哲学史来说,希腊哲学家,在苏格拉底以前、特别考求自然界的问题,而苏格拉底以后的哲学家,多着重于研究人事等问题。可是在苏格拉底以前或以后,希腊的哲学家所持守的那种宇宙观和人生观,正影响了他们自己的思想,和直到复兴时代为止的后代思想家的思想。希腊哲学家的思想没有脱离二元论,他们也主张物质的永恒性,必然性,和宇宙永存的反覆论等。同样的思想可见诸印度和中国--道学,朱熹等--的哲学家,以及现代不少哲学家。很值得注意的是,凡不接受而且反对二元论、泛神论、物质永恒论、必然论、宇宙永存的反覆论、唯物论等的人,莫不有意无意的仍持守《圣经》启示的原理。由于这关系,现今享有崇高声望的上流学者,莫不重视《圣经》中所含蓄的形而上的原则。姑不论许多希腊的哲学原则都被科学废弃了,但《圣经》的形而上原则,不仅不反对科学,而且相反地,替科学打开了知识的大道(Bergson,Blondel,Sciacca,Medi,Tresmontant……)。

    因着这些原因,笔者以为本辞典中,简约讨论《圣经》中的哲学问题,是必需的。

    《圣经》中有哲学吗?对这问题,历来学者所作的答覆纷纭不一。通常历来的学者都反覆圣热罗尼莫的名句:「雅典与耶路撒冷会有什么关系呢?」(QuidergoAthenisetHierosolymis)?约在三十年以前,一位天主教的《圣经》博士卡耳特(E.Kalt)写道:「以色列没有任何哲学,也没有任何科学的沉思和思辨,他们对天主的知识不凭恃什么哲学思想,而只依据天主的启示。……他们的伦理也是如此。……在约伯传中,义人受苦的问题,其论点的处理,不是依照哲学的方法,而只是根据神学的原理。该书的作者只知道宇宙间有一个唯一的原因,即天主;其他原因,他一概不知;《训道篇》作者的思考,不应视为学理的沉思,而只不过是经验的结果;德训篇的作者企图攻击希腊哲学,而代之以真正的哲学,但他所提出的,只是一些启示的道理,和一些由经验而获得的知识;至于《智慧篇》,这充满哲理术语的书,根本是个以色列人的作品,他只不过以希腊哲学的术语,来装饰自己纯正的犹太思想……」。当然,希伯来的作者,立论着作,一般说来,有异乎希腊哲士的辩论法,就这一点来说,卡耳特博士的说法是对的。然而哲理不等于哲学家的辩论法;哲理的精神和本质原在于某种思想之形而上学的原理;可是我们以为以色列人,曾有着一种形而上学和这形而上学的原理,因此,我们敢提示「希伯来人的哲学」(ekat'Ebraiousphilosophia),就如克肋孟(ClemensA.)早已提示过一样。

    以下我们先指出《圣经》书籍所暗示的哲学思想,然后略述《圣经》书籍所包含的形而上学的原则,末了,再把哲学与智慧作一比较。这里我们讨论的只限于《圣经》书籍,因此不提亚历山大里亚的希伯来人哲学家(淮罗等),更不理会中世纪及近代的犹太哲学家的思想。他们的思想多次反对《圣经》的形而上学原理,而只凭依或搀和一些西方哲学家(如斯宾挪莎等)的思想。

    (二)《圣经》书籍所暗示的哲理

    在《旧约》中只有约、训、德、智各书接触到或暗示着外邦的哲理。这些书都属于智慧文体,而智慧文体自公元前二千年至五、四百年,在近东是很普遍的。《圣经》上也记载东方人和埃及人的智慧(列上5:10),亚述的智慧(依10:18),提洛王的智慧(则28:4),厄东人的智慧(耶49:7),巴比伦人的智慧(依47:10)等。智慧与古代的哲学,有着不少的相似处。《约伯传》之所以直到现在仍使人惊叹不已,不但因为它有高雅的文体,而且特别因为《约》的作者,把义人也不免受灾难的那端深奥问题,竟那么大胆的阐明了出来。

    近来的一些学者,以为《约》的作者受了巴比伦诗篇「我要称赞智慧的主」--亦作「受苦的义人」的影响。笔者以为希伯来的文学着作与巴比伦的着作,就文体来讲,没有丝毫的关系,就哲理来说,两位作者的宇宙观大不相同。

    一些近来的考证家,认为《训道篇》的作者,是受了希腊的几种哲学思想,如怀疑论,或唯物论、伊壁鸠鲁主义、悲观主义、宿命论的影响。可是这断言是了无根据的。须知这些思想与《训道篇》作者所持的唯神主义,是根本相反的。再说,该书的作者--也称科厄肋特--决不否认我们认识事物的客观性,他所讨论的人生是现实的人生,叫人对现实的人生有一精确的认识,使人在世度一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生活。关于他的唯物论,我们认为他既只是《旧约》的子民,而不是《新约》时代的一份子,所以在《福音》以前,有关身后灵魂所应得的永远定案,和由这永远定案所产生的效果,他是一窍不通。伊壁鸠鲁主义建立在无神论上,而科厄肋特却把天主和他的诫命,作为伦理上最巩固,且须臾不可或离的基础。关于他的悲观,我们可以断定,他对「人生唯恶」的说法,是绝对拒绝的。他虽然明知人生不是完美的历程,但他对人生总是抱着一定的希望和信仰。至于宿命论,科厄肋特也不拥护,因为他不但暗示人类享有意志的自由,而且承认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此,他以天主将来审判善恶的事来警惕世人。总而言之,《训道篇》系根据《旧约》的启示而写,所以如要解释这书内所有的新奇意见,实可不必攀引希腊哲理。关于德训篇,虽然上世纪有些学者在本书某些地方,发现了若干希腊哲学的痕迹,因而妄称它脱胎于希腊哲学;可是据我们所知,目前的学者都以本书为纯粹的犹太作品,故此,这问题也该算是有定论了。

    至于《智慧篇》,情形有些不同。该书的作者,照笔者意见,非但听得一些希腊哲学的道理,而且也读过几位希腊哲士的着作。这事由他所选取的不少哲学术语可以证明。作者胸襟廓大,他知道天主是万民的天主,故此为叫异民认识上天的慈父,他便采用他们--希腊--的贤哲的名言,来向他们表白天主的启示。

    笔者为证明这一点,提出一些实例来,以作参考。

    智1:16-2:9内描写人生,其语法全如伊壁鸠鲁派通常所用的话;1:7:「上主的神……包罗万物」一句,与斯多噶派的词句:天主的「罗格斯」包罗万物,颇为相似;7:22,23,25「……神……聪明的……微妙的,爱人的……」等词,也可见诸斯多噶派的作品;「流露」(aporroia)一词,属于敖尔非派(Orphici)的口风;11:18:「无定形的原质」(amorphosyle)是亚理斯多德和斯多噶派常用的术语;7:23:「洞察」及8:1「直达……治理」(diokein,diekein,diateinein,)是亚纳萨哥拉(Anaxagoras)用的术语;11:21:「你处置一切,原有一定的尺度、数目和衡量……」酷似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及其门徒的名言;为了指明天主的照顾,智的作者常用pronoia--这字在《七十贤士译本》内缺--与柏拉图使用的一模一样;同样,9:15,照笔者看来,是出于柏拉图(Phaedo81c);在8:7《智》的作者提出节制、明智、公义、勇敢四枢德,姑不论枢德的道理在《旧约》中素已见到,可是作者所用的Sophrosyne,phronesis,dikaiosyne,andreia四名词,无疑是采自斯多噶派哲学的。

    《新约》书中,按几位学者的意见,圣若望的着作及圣保禄的书信,也都受了诺斯士主义(Gnosticismus)和神秘教(Religiomysteriorum)的影响。其实不然,我们以为若望所用的哲学术语,连那重要的「罗格斯」术语,都出自《旧约》,这在「诺斯士派」和「神秘教」两条内,已有所阐明,故不赘述。至于圣保禄,他采用一些神秘教所用的词句或片语,倒是事实。可是,保禄给这些词句所附的意义,完全是新的,是属于另一世界,即圣子降生的世界。再说,保禄既然身为「异民的宗徒」,他有揭露并攻击异教谬理的义务,那么,为免得只「打空气」(格前9:26),他便不能不引用异教哲学的一些术语了。除了揭露和攻击谬理外,为了使教外人士瞭解自己的宣讲,保禄也同样迫于使用他们的哲学的一些术语,如syneidesis(良心),stoicheia(蒙学、世俗的原理)ethelostreskeia(私意的敬礼),takathekonta,mekathekonta(正当的事、义务、或不正当的事),phronema(切望、志向)等。此外,步耳特曼(Bultmann)和拉冈热(Lagrange)认为保禄在《罗马书》中,同样采纳了埃披提克忒(Epictetus)和其他斯多噶派人的「辩证法」(diatribe)。《希伯来书》的作者--也许是阿颇罗,无疑也采用过亚历山大里亚的犹太人哲学家淮罗的「辩论法」和术语。

    (三)《圣经》书籍所包含的形上学原理

    关于形上学的大原理,在上古的哲学思潮中,一些印度、中国和希腊的思想家,尤其是希腊的哲学家,有关宇宙观、人生观和宇宙及人生的终向,因为只凭着人类理智的力量,终没有逃出二元论,或泛神论,或宿命论等的领域。希伯来人所以不受这些谬理侵蚀,不是因为他们的理智有着超人的深造,而只是因为天主将自己的身份,即唯一无二的造物主,万物的创造主,启示了给他们。如果没有启示,人就会本能地认为原质是永存的,神明或至高之神没有创造出一切,而只布置了、组织了、装饰了一切。注意:说是「本能地」,因而上述的断定只是适合于有限人性的自然推想。因此,一位现代的哲学家基耳松(E.Gilson)叹息道:「啊!巴不得柏拉图能读了《梅瑟五书》那两句名言:「在起初天主创造了天地」(创1:1),和「……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6:4)」。的确,在我们阅读《柏拉图全集》之后,他那强有力的思想,他的优雅的说话,固然值得我们惊叹,可是在信仰《圣经》启示的我们看来,他和亚理斯多德二人都没有完全回避二元论的谬见,没有思索到创造的概念--这自圣奥斯定、但丁、巴斯噶和直到现在所有基督徒普遍所怀有的观念,更不能不令我们感慨的了。

    不错,希伯来人蒙受了天主的这一启示:只有一位唯一的天主,而这位天主创造了万物。他们对我们的信仰,并没有特殊功劳,他们仅是中间人,就是说,藉着他们的经书所载的这端大道理,他们只激发了举世的思想家去研究形上学的三项大问题,即宇宙的由来,人类的由来和宗旨,以及人类的义务。

    自从基督教会的思想家,如依肋乃、敖黎革乃、奥斯定、多玛斯等圣师,和洛斯米尼等先彦,为了解释或辩护《福音》的宣讲,开始用哲理攻击二元论、泛神论、唯物论等谬说以来,在人间就诞生了那所谓的「永存哲学」或「实有哲学」(Philosophiaperennis,seurealitatis)。按这哲理,《圣经》上记载的一些形上学的原理,远比希腊各大思想家的原理,更合乎目前科学的精神,以及为造物主所规定且支配的进化律。这问题只要细究柏格森(Bergson),夏卡(Sciacca)等的着作,就不难心领神会。事实上,当我们静思他们的理由,或阅读其他许多科学家,如马可尼(Marconi)、蒲郎克(M.Planck)、默狄(Medi)等所写的报告,谁能不承认《圣经》的形上学原理,非但不违反科学,且与科学构成相符相助的局面呢。

    这些《圣经》上形上学的原则,按柏格森和特斯孟堂(Tresmontant)的意见,乃是:

    1. 创造:由创造的道理发生的是几项其他的论题,如天主只有一个,他是永远的,有位格的;他超越一切;他不是被动而是自由的。他由于自己的美善,创造了一切;受造之物不但不障碍人认识天主,反而帮助人认识天主:「原来天主已将自己显示了给人们。其实,自从天主创世以来,他那看不见的美善,即他永远的大能和他为神的本性,都可凭他所造的万物,辨认洞查出来,以致人无可推诿」(罗1:19,20)。因为天主是全能的、美善的,故此他继续创造;由于爱,他创造,由于爱,他也遴选。如果天主没有由无中造化一切,无法明白「天主是爱」,天主照顾一切,以及天主至公至义遴选自己的人民等各端道理。

    2. 天主的辅助(Concursus):人所以相似天主--他的创造者,他的天父,特别是因为人是自由的,并因为他应该自由地达到其生命的宗向;换句话说,天主所造的人「好像是个小天主」。虽然人妄用他的自由权,天主却没有舍弃他,反而支配他,领导他。天主的这种支配或照顾和人的自由权,就解释了人类的整个历史。这历史不是由盲目的能力所推动,不是一场宿命的进展,而是有意的,是由天主的照顾和世人自由的行为两者参与而发生的。

    3. 人:人既然按天主的肖像受造,就理应有一个永远的宗旨。他超越一切无灵之物,他的灵魂是不死不灭的。再说,由于人的灵魂需要人身,因为完全的人是以身躯以灵魂结合的合体,因此,由这端道理,也生出肉身复活的道理。最后,人的自由,人的不死不灭灵魂,人的超越空间及时间的宗旨,都在要求一种高尚的伦理,就是那种叫人今世不停地努力相似自己造物主天父的伦理,以便来世得以永远与他安居,共享他的无限光荣。

    (四)哲学与智慧

    上面所提及的一些《圣经》上的形上学的原理,本来是属于世人的哲理,但根据历史的证据,能把这些原理给世人解释得最清楚、最彻底、最明白而又完全合乎科学趋向的,只有希伯来人的《圣经》。这在人类的思想史上,不能不说是个特殊的现象,因为它是由天主的启示而来的;可是在希伯来人看来,智慧既然也是天主的恩典,那么,《圣经》中的智慧,本质上是和哲学不分彼此的,大体来说,二者同是一事。但是,要想明瞭《圣经》中智慧的范围是多么广大辽廓,就非注重《圣经》所持的形上学原理不可。

    本条中所引起或暗示的其他问题,非常重要,请读者参见智慧、创造、人、伦理学、宇宙观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