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梅瑟五书
    “梅瑟五书”“是全部圣经的首五卷经书,简称“五书”。犹太及教会旧传统认为五书是由梅瑟所著。其中文译名特别冠以“梅瑟”二字。

    五书中不只记载历史事迹,也记载不少以色列人必须遵守的生活法律和守则,故称为“托辣”,即“梅瑟法律”。

    五书计有创世纪,出谷纪,肋未纪,户籍纪,申命纪。

    在介绍每卷书的内容之前,先对圣经的主旨有所说明。

    圣经既是“天主的书”,圣经写作的目的并不是记述人类的历史,也不是记述以色列民族的兴亡史,而是记载人类的救赎史与神政史。全部圣经用以述说天主参与人类历史的行动计划和人类得到救赎的过程,而“梅瑟五书”,正是人类救赎史的起章和绪论。

    五书是一部上下一贯的著作,有它统一的目标和特别的结构。以历史的叙述为纵面,以法律的记载为横面,使历史与法律经纬交织。以色列民族并没有独自存在的法律,他们的法律和礼规是来自天主的启示,而天主的启示又是从历史的过程中而得,所以以色列民族的法律和他们本身的历史是决不能分离的。

    以色列民族是天主特选的民族,形成一个神权政体的制度,他们守法的义务是向启示的天主所作的答复。

    五书中的第一书是“创世纪”,顾名思义,便知是谈到宇宙创始。在前十一章谈到天地与人类的创造经过,说到人类因违背天主的命令而丧失了原有的幸福,天主预许救赎,继而概括叙述各民族的太古史,是人类的“史前史”。

    在这前十一章的叙述中,许多是大家早已听到的,如天主以六天创造了宇宙万物,最后造了人类:亚当和厄娃,二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园,洪水灭世继诺厄一家人得救……也就是这十一章深受多人的误解,因为他们以现代科学及历史的观点来加以解释,在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时,又都认为是神话。

    其实,创世纪的这一段,从第一到第十一章,并不是一种普通历史,而是用一些记述和以象征式笔法,表明人类初始时期天主和人类关系的几个重大的变化。所以,全部的记录绝不能按照字面的意义去解释,而是要按照天主启示的救恩意义去解释才可以。

    从第十二章,进入“族长史”作者才记述天主如何主动地拣选亚巴郎,并立他为一个新民族的始祖,而这新民族日后成为他的选民以色列民族。亚巴郎身受试探,由于好的表现,而蒙受上主祝福,成为“信仰之父”。

    依撒格是亚巴郎之子;亚巴郎曾受天主试探,被令奉献依撒格给天主,只在最后关头才蒙阻止。

    雅各伯是依撒格之子。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是以色列的三位主要圣祖,所以在圣经中不时加以并称。

    雅各伯所生的十二儿子成为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的祖先,其中的若瑟,日后地位显耀影响颇大,从创世纪三十七章至五十章,全是叙述若瑟的事迹,直到他去世为止。

    “出谷纪”是梅瑟五书的第二卷。“出谷”意指“出发”,全书主题追述上主如何解放选民脱离埃及的奴役生活。

    若瑟逝世后三百年,以色列人受当地埃及人压迫,上主召叫梅瑟,赋予重大使命,解救受压迫的民族。

    天使灭绝埃及长子及梅瑟带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也是耶稣死亡复活逾越奥迹的预象),选民获得自由后,度海来到旷野。

    上主于西乃山与选民缔结盟约,十诫是盟约的宪章;其后附有最早的法律和礼规。

    “肋未纪”是梅瑟五书的第三卷。“肋未”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之一。

    选民中,只有肋未的后裔,蒙受特选,主持祭祀,作为司祭及圣殿中的职员,这卷“肋未纪”是一本为他们使用的礼规手册,所记多属蒙受时代的礼仪与法规。

    “依法取洁”的各项规律,耶稣废除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律”,都载在此卷内。此外,也有一些民法及道德律的总纲。

    “户籍纪”是由于本卷最初几章记有许多数字而得名,故也称为“民数记”。

    书中记载以色列民族分为十二支派,各自独立,又因属同一宗教盟约的信仰而团结。

    从此卷书可看到以色列选民的社会与宗教组织,以信仰为基础,因盟约而隶属于上主。

    “申命纪”是五书中最后一卷,拥有宗教与法律的特色,“申命”一字在希腊原文便有“第二法律”之意。

    书前的导言,说明如何服从上主以及对盟约和法律所应有的忠实。从第四章至第六章,十分重要,几乎是以色列民族的教义:“爱主爱人”。

    以后,又谈到“敬礼,管理及团体生活”。

    在结论中提到上主对忠厚者的祝福,对罪人的憎恶。附录中,记载梅瑟的寿终和对他的赞词。

    有关五书“作者”问题曾产生不少疑问。按犹太人的传统观点,全部五书都是梅瑟所著,教会也如此承认。

    古代人士对“作者”的观点,与现代人士的有所不同;所谓“作者”并不需要书中的每字每句,自始自终,出自作者的手笔,只有书中的主要部份是他的创作,便可称他为某书的作者,否则又怎能解释在梅瑟五书中的“申命纪”读到梅瑟的寿终和对他的赞词呢?

    至于梅瑟五书的中心思想,可由五书中洋溢满篇的“召选”,“恩许”,“盟约”,“法律”看出。

    这四项基本思想,不但贯彻了梅瑟五书,也贯彻了全部旧约。这一切都要等待新约时代的来临,直到耶稣基督--梅瑟所预象的默西亚--到来,才会圆满实现。就如耶稣日后所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