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马帝国的情形
1. 新约的历史背景比较单纯,因时期较短,可说是公元前六,七年到公元后一百二十五年左右;政治上只属罗马帝国统治。
2. 政治是君王政体,却有议会存在;对占领地派总督或就地封王。
3. 宗教:虽有国教,但仍允许人民有自己的宗教。
4. 经济:聘用当地人(税吏)代为收税。
二、巴勒斯坦的情形
1. 公元前63年罗马占领巴勒斯坦,立黑落德为犹太王。
2. “黑落德杀害婴孩”事件:黑落德死于公元前4年,耶稣在他死前二,三年诞生。
3. 黑落德王死后,三子分别统治;次子黑落德安提巴统治加里肋亚及外约旦的贝勒亚,曾审问耶稣及命令害若翰。
4. 罗马总督般雀比拉多曾判决耶稣的死刑。
5. 比拉多以后尚有多位总督继位;公元66年因总督用高压手段且动用圣殿财宝,引起犹太人革命;公元70年罗马帝国派兵,攻陷耶路撒冷并展开大屠杀。
6. 犹太人所居的巴勒斯坦地区分北(加里肋亚),中(撒玛黎雅)及南(犹太)三区;撒玛黎雅远在南北国时已被国王误领敬拜金牛,以后又受亚述及波斯人影响,在新约时代被正统犹太人视为外邦人。
三、犹太人中的各种人物
当时的犹太社会有形形色色的各样人物,除了一般的小老百姓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地位比较特殊的人物:
1. 法利赛人:与耶稣为敌;严格的法律主义;不干涉政治;有形式主义和虚伪外表的流弊。
2. 撒杜赛人:也与耶稣为敌;是司祭家族的贵族;信仰上有异于法利赛人,与罗马帝国政府相当合作。
3. 经师:也与耶稣为敌;是专门书写的人;有较好的教育水平(被称为“拉比”老师),知识内容是法律;多属法利赛人。
四、耶稣的朋友
宗徒,追随者及耶稣本身(新约中最重要的人物)的有关资料都已包容在福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