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真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之感。倘使不算文白韵散,把
历史追溯得早一点,则第一部日记,可算是开笔,也可算是我踏上写作生涯的第一步。
因为自己的记性最坏,便是别人记得比较明晰的儿时事迹,我也模糊不清。若问我这部
日记是什么时候开始写的,实不能作确实的答复。大约不是十一岁半,便是十二岁,季节则
比较记得清楚,大约是气候清和的四五月之交。七八岁时,在家塾从一不通老秀才读了约两
年的书,夹生带熟,认得千余字。自己便来看小说,由说唐说岳看到西游封神,又看到几部
文言的笔记小说和聊斋志异,已懂得相当的文理,后来又看了六七部清末民初风行一时的林
译小说。小小心灵,陶醉于那哀感顽艳的文艺趣味里,居然发生了一股子阻遏不住的创作冲
动;又居然大胆地想尝试写作起来。记得那时在祖父钱塘县署中,我和大姊共一寝室,两张
床背靠背设在房子正中,天然把房子隔成两下,我的床在后,房中比较幽静的部分归我占
领。靠北墙有一小桌,墙上有一横形小窗,窗外有两株梧桐树,南风吹来的新绿,把满室都
映得碧澄澄的。我私自订了一本竹纸的簿子,每天用之乎也者的文言,写一两段日记,所记
无非是家庭琐碎生活和一些幼稚可笑的感想。大部分则是几只心爱小猫的起居注。文笔倒流
丽清新,隽永有味,模仿蒲留仙和林琴南的调调儿,颇能逼肖。写了几个月,居然积成厚厚
的一册,后因嗔人偷看,自己一把撕掉,烧了,以后也就没有再写。
自民国十六年起,我又开始作日记,直到于今,并未间断。这却是实用性质,半毫文艺
意味也没有,盖天公给了我一个相当过得去的悟性,却吝啬我的记性,事情过两三天,脑子
里所铭刻的印象便开始漫漶,十天半月,更忘得踪影都无,不得不以此为补救之策。每日所
记不过是几句刻板文章,脱句错字,到处可指,我常唤日记为我私人的档案,生前以备偶然
检查之用,最后则拟一概付之丙丁,是以并不愿用心来写,想到幼时的那一部,虽然思想浅
薄,却尽有些可诵的文章。况且其中又蕴藏着我无数快乐无忧的岁月,透露着我天真烂漫的
童心,充溢着我荒唐浪漫,奇趣横生的幻想。流光迅速,这部日记毁灭多年,我的最娇嫩的
青春也早已消失无余了,但有时偶然想起它来,我这干枯已久的心灵,常会开出一二朵温馨
的花;我的灵魂,仿佛被当年北窗下桐叶扇来的和风,轻轻送到那个罩在粉霞色朦胧薄雾下
的天地里去。
我的第一部日记可算是小品散文,第一篇小说则系十七岁的那年,以故乡一个童养媳故
事为题材的短篇。文章体裁仍然是我深受影响的林译体。前一年,我已写过一篇三四百字长
的五言古诗,题为《姑恶行》,现则又取其事衍为小说。
自己原是个整天笑嘻嘻,憨不知愁的女孩子,不知为什么,偏偏不工欢愉之词,而善作
愁苦之语。抓住了这个悲剧性的题目,用那古色古香的文言写出,却也写得辛酸刻骨,悲风
满纸,念给家里人听,赚了那些婆婆奶奶无数眼泪鼻涕。幸而没有漏到那做婆的母老虎耳朵
里去,否则我定要挨她一场毒打。民国八年秋,升学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有印行年刊之
举,我将此文略加改削投去,蒙录取刊出。同班好友冯沅君欢喜骈四偶六,妃白俪青的六朝
美文,见我学韩柳体,常不以为然。我遂戏自命为“桐城谬种”,而唤她为“选学遗孽”。
沅君读了我这篇小说,又表示不大佩服,寄了一本年刊给她正在美国读书的哥哥冯芝生,顺
便提及她对我作品的意见。不意她令兄复信,对我竟大加赞美,说我富有文学天才,将来定
有成为作家的希望。这位写中国哲学史那种精湛著作;抗战时期,又曾写过贞元三书的冯芝
生先生,原系我平生所崇敬的学者之一。每忆起他对我的案语,辄不禁窃窃自喜,自认果然
算一作家。但若干年以来,我虽写了一堆烂文章,出版过十几种单行本,纯粹文艺作品实着
墨无多,在文坛始终居于打杂地位。而冯芝生呢,屡次自己痛打嘴巴,宣言过去见解一概错
误,要根据马列主义,唯物史观,将中国哲学史重新写过;至于贞元三书则已早成覆瓿之
物,无须提起。可见这个先生的眼力本不高明,他那时一定将我估量错了,我也应该把他那
份好评语,原封不动,璧还他才是。
升学北京后,才和文言脱离关系,练习用白话写作。不久赴法留学,停笔数年。民国十
六年才又开始写作,发表两三本书,便在文坛取得了一个小小地位。
我虽不敢再以作家自命,三十年来这支笔却也从未放下,讲到写作经验多少总有一点,
不过我该预先声明,那都是我个人的罢了。一个人的写作生活也和我们普通生活一般,有生
来自幼至老,一帆风顺的;也有终身棘地荆天,过不着一天好日子的。在文章上说来,便是
文思的迟速,工作的难易,此乃与生俱来,非人力所能勉强。中外文学史对此两方面故事颇
多,不必絮叙。人家见我写作颇勤,误认为我文思相当快,其实不然,假如一天不作别事,
单坐着写文章,也不过二三千字。五六千则在精力最充沛,兴致最盛旺的时候才有,一生也
遇不见几次,古人所谓文不加点,下笔千言,伏盾可书,倚马可待,近代作家沈从文、徐*'
等为文不必起稿,所以敢把自己写得很清楚的原稿,印作书的封面;郑××经常日写万言,
怪不得他那么多产。我对于这类作家每羡慕不置,只恨自己学他们不来。写作生活中所遭遇
的困难,好像人生境遇暂时的顺逆,和那注定了永不改变的命运不同。我最怕的是日久不写
文字,脑筋像多年不洗擦上油的钟表,长满了锈,忽然碰着非担承不可的文徭,也只有强打
精神来写。那脑子里的机轴既开不动,拼命上紧发条,更着力摇撼,它还是如如不动,或滴
答滴答走两步又停住了。这时候做文章简直是一桩莫大的苦趣,本来想把一句话说圆,它偏
长出四个棱角;本来是一个极易表现的意思,却像沉在百尺井底东西,千方百计钓它不上。
甚至想觅一个适当的字眼,也要费上许多苦吟诗人推敲的工夫,运用一个易见的词汇,非翻
字典,查辞书,难得放心。一篇两三千余字的文章竟要两三日的功夫才能写出,而且文理还
欠条畅,气机亦不蓬勃。幸而第一道难关打破后,脑里的锈擦去不少,机轴可以开动,第二
道便容易得多了。少年时攻难关仅须几小时,中年半日一天,现在则需几天。最苦者,停笔
若干时,脑锈又生,继续奋斗,身体受不了,常钩起旧病。
个人作文的第二障碍是失眠。一夜没睡熟,第二天头昏脑胀,浑身不得劲儿,日常事都
懒得去做,何况这种绞脑汁的工作?偏偏我的神经素来衰弱,因衰弱而过敏,失眠也就成了
良朋密友,时来与我周旋。至若身上有什么病痛,譬如体内某器官发炎了,或某肢体作痛作
痒了,都会影响文思,勉强写了,也都是些应该打发去字纸篓的东西。
上述两个障碍,其一可以克服,其一也幸非日日有,但我还有个最大的仇敌,见了他除
递降书,别无他法。这个仇敌便是教书。西洋作家曾说艺术是个最妒忌的太太,非专心伺候
不能得她的欢心。我以为这个譬喻很确当,并承认自己情形确是如此。我是一个以教书为职
业的人,自小学教到大学。在大学我所担任的功课,少则七八小时,多则十二三小时。初教
的两三年,预备材料,编纂讲义,有相当忙碌,以后,则仅须开开留声机器便可应付。无奈
我那位欢喜吃醋的艺术太太和这寥寥几点钟的功课也不肯相容,定要实行伊邢避面。任你低
声下气,百般恳祷,她只是不肯出来。我教书已历二十余年,或者有人要问我,过去那一大
堆烂文章,和十几种单行本,不是这二十余年里的收获么?是的,但你们应该知道这都是利
用假期写的,假如把这教书的二十多年完全让给写作,我想至少会写出两三倍作品来呢。这
次来台湾,朋友知我有此病,劝我专以卖文为生,不必再做教书匠。但一个作家能以写作维
持生活,在中国恐尚属史无前例之事;何况我并非什么大文豪;更何况夕阳虽好,已近黄
昏,写作精力只有一年差似一年,何敢冒此危险?我个人的文思,不但是个善妒的太太,而
且还是位极骄贵的公主。她有时故意同你闹起别扭来,简直教你吃不消。关于这,我曾在另
一篇文字里详叙过,现且带过,以免重复。一个人的夫人若是个国色天香人物,则受其折
磨,亦在所甘心,但我的文艺太太,姿首其实平常,架子偏这么大,脾气又这么难于应付,
“燕婉之求,得此夜叉”,真所谓命也命也,尚复有何话可说,咳!
每个作家写文章,都有其特殊的习惯,习惯有好有坏,我则坏的方面多。写作该有个适
当的环境,和得心应手的工具,所谓“窗明几净,笔精墨良”可说是最低限度的条件。我因
有眼神经衰弱症,光线过强过弱,都不能适应。像台湾这种迟明早晏的地方,上午八至九的
一点钟,下午六时以后我都看不见写作。况且我自幼至今,晚餐一下肚,便不敢提笔,否则
定然通宵失眠,这样子;写作时间当然很有限了。我理想的书斋是一间朝南的大屋,前面镶
着大玻璃窗,挂着浅绿色或白色的窗帏,早起见了那喜洋洋的日光映在帏上,满室通明,我
的精神自然振作起来,文思也比较来得流畅。焦黄粗糙的纸张和软软的羊毫或强头倔脑的狼
毫,每会擦痛我的神经末梢,勒回我的文思。甚至替学生改作文,见了太粗糙的练习簿子和
太潦草的字迹,也会起惹一腔烦恼,想撩开一边,永远不替他改。
我是不受拘束,随便惯了的人,写文章习惯不爱用格子纸。格子小而行列密还可将就,
格大而行疏,我的思想有如单驼旅客行于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迷失了正确的路线。所以我
写文一向用白纸,行款相当拥挤,天地头又不肯多留,想改窜文字,每苦没有地位。在巴黎
二年,替人写稿博生活费,法国航空邮资贵而信纸则厚者多。一封航空信只容十六开信笺一
张半(香港带去的信纸则可容二张),我用蝇头小楷誊缮,每纸可写千余字。现虽已返祖
国,这积久养成的习惯一时还改不过来。希望将来能将字迹放大,再采用格纸,不然,常惹
编辑先生皱眉,校对员和手民咒骂,是很不好意思的。
或者又有人要问,你的文章产生既这么艰难,又不等着稿费买米下锅,为什么还要写?
写得还相当勤?这又应该归咎于我那天生的弱点了。自从在文坛上出了虚名以后,常有报章
杂志的编辑先生来征求稿件。我脸皮子最薄,搁不住人家一求,非应付了去于心不安。除了
讲演之约,我尚可咬定牙关,死不答应以外——因为平生最怕的便是这件事——文稿差不多
是“有求必应”。我的朋友袁兰紫平生写作惜墨如金,不但对编辑先生再三写来的信置之不
理,即使他们上门拜访,在客厅里坐上几个钟头,也轻易得不到她一个“肯”字。她常苦功
我早早将打杂生涯收起,写几部精心结构,可以传世的书。第一莫再做“滥好人”讨好编辑
先生,而误了自己。她这话未尝不是,但各人天性不同,我就学不到她那副铁面冰心的榜
样,又将奈何!再者,文章之为物,确也有几分神秘,它虽然从你脑中产出,却并不像那庋
在架上,藏在橱里的东西,你想应用时,一捞便到手的;它却像那潜伏地底的煤炭,要你流
汗滴血,一铲子一铲子挖掘,才肯出来。没有开掘前,煤层蕴量有多少,质地如何,你都不
能预先知道,甚至第一铲挖出的是煤,第二铲是什么,你还是糊涂的哩!也许是泥沙、狗
屎,也许是灿烂的黄金,或晶莹照眼的金刚钻,全靠你的运气!你若永远袖着手,也就永远
没有东西可得了。一个人除少时创作欲非常强烈,需要自然发泄外;中年忙于室家之累,没
有写作的心情;老年写文,有如老牛耕田,苦不堪言,谁爱干这样的傻事,不是人家催逼,
我们还有文章写吗?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打杂生涯,究无意义,我在这生涯上所滥费的光阴实已太多了,以
后想集中精力,做点子心爱的学术研究。“杀君马者道旁儿”,希望各报各刊的编辑先生,
体念此言,从此不再利用我的弱点来包围我,我便感谢不尽了?写文章像用钱,有支出无收
入,高积如山的财产,也有用完的日子。我们想写作内容充实,应该读两种书,第一种是有
字的,各图书馆和大书店到处都有。做个文学家并非能运用几个风花雪月的字眼,或喊几声
妹妹哥哥便可以了事的,顶要紧的是有丰富的常识,所以读书不可不博。不但与文学有关系
的书该读,便是没有关系的书也该读。不过对于书中材料,做蚂蚁工作不够,还该做蜜蜂工
作。否则食而不化,纵然胸罗万卷,也不过是个两脚书橱而已。第二种是无字的,要你自己
在人情上体会,世故上观察,企图成功为写实作家者,此事尤不可忽略。女性作家宜于写新
清隽永的散文,或幽窈空灵的小诗,大部头结构复杂,描写深刻的社会小说,则少见能者。
所以密息尔的《飘》,凯丝铃·温莎的《永恒的琥珀》,无论批评家有何歧异的意见,本人
则甚为钦佩,认为难能可贵。我本来无意为小说家,更缺乏禹鼎铸奸,温峤燃犀的手段,能
将社会各阶层牛鬼蛇神的面目,一一刻画出来。为善用其短计,要写小说,只有写历史和神
话小说。过去对此也曾略有尝试,惜写作嗜好太杂,没有弄出多大成绩,将来倘机会许可,
我还打算再来一下呢。
如前文所叙,倘将影响我写作的爱读书范围也推广一点,不论文白韵散,则说话便容易
多了。幼时爱读聊斋志异和林琴南早日所译的十几部小说,这是我的国文老师,它瀹通了我
的文理,奠定了我写作的基础,它的恩惠,值得我感念终身。又有一部商务出版文言译的天
方夜谭,文笔雅隽遒炼,实在林译之上,我也得过它的好处。所谓四大奇书也者那四部章回
小说,中国知识分子谁没读过?不敢相欺,我因读书快又有喜读已读书的习惯,自幼至今,
每部至少读过六七遍或十余遍了。幼时爱西游、三国,长大爱红楼、水浒,于今则连我国人
最崇拜的红楼,也颇不满意,认为算不得全德小说。不过我的白话文的根底,乃此四书培养
而成,不能否认。我现在欢喜读的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乃是蒲留仙的醒世姻缘传,此书当然
也有其缺点,譬如那些迂腐可笑的因果报应,那些堆垛重累的描写,那些夸张过度的点染,
也着实有些讨嫌;但其刻画个性,入木三分,模拟口吻,如聆謦;尤其在那个时代,作者
敢于采取自己家乡的土白来作书中大小人物的谈吐,使得他们的影子,永远活动在我们眼帘
前,他们说话的声气,永远响在我们耳鼓里,所以这小说实是百分之百的活文学,也是中国
第一部写实的社会小说。时代尽管变迁,它的价值是永远不朽的了。我虽不善写实,又未常
试为长篇,对于此书读虽爱读,受影响实谈不上,但过去几篇历史小说实由第一次读此书后
创作欲大受刺激而连续产生的,《蝉蜕》那一篇影响更较为明显。旧式短篇白话小说,我觉
得今古奇观究竟不错,可说“老幼咸宜,雅俗共赏,盖幼时读它是一层境界,长大后读又是
一种境界。俗人读仅知故事有趣,雅人读则知其中有许多篇文学价值颇高,值得欣赏。
诗歌方面,自少时所读唐诗三百首及少许选读汉魏古诗不计外,十五六岁时,父亲买了
二部木版小仓山房诗集给我。这部诗集有点注解,虽不大详细,但少年人脑力灵敏,善于吸
收,看完后胸中平空添了许多典故,并知道活用的方法;以后又得到一部杜诗镜铨,所知典
故更多;以后,又自己抄读了不少李太白、李长吉、白香山、韩昌黎、苏东坡、陆放翁、高
青邱、王渔洋、邵青门等人的作品,不惟从此会做各体诗歌;词汇,辞藻,亦收罗了无数,
让我在各种写作上应用不匮。现虽十忘七八,但写作时尚没有捉襟露肘的地步,不得不感谢
我自己以前所用那番工夫。
外国作品,我爱荷马的伊里亚德、奥德赛那两部史诗。全部希腊神话——包括后人改作
改编的在内。及巴比伦、埃及、印度、犹太、波斯及其他各民族的神话和传说故事。欧洲十
九世纪象征主义和唯美的作品我均爱读,并深受其影响。自然主义的作品,我始终爱那位短
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左拉虽为自然主义的巨子,他的作品我实不会欣赏。觉得巴黎万神庙
收葬左拉遗骸,道路亦有以左拉名者,而独不及莫泊桑,实有欠公道。大概因他那支笔太尖
利,剜人疮疤太厉害,惹了多数人的憎恨之故吧。
总之,上述喜读之书,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或明显、或隐约、或自己清楚觉
得,或完全出于无意,对于我的写作生活均有帮助。老实说,一个作家,也决不是上述寥寥
几种书便影响得他了的。他该一面写,一面收集资料,细大不捐,兼收并蓄,取精多,用物
宏,写时自有左右逢源之乐。若叫他呆板地举出几部喜读而又深受影响的书来,他只有大睁
两眼,对你望望罢了。顶多也不过像我今天应编辑先生之命,胡诌几句交卷,有什么意思
呢!
原载《读书》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