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诫命(5)——基督与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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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天主十诫内容所强调的法则有三:就是对天主的责任;尊重邻人的生命;以及尊重社会上其他人的权利。在条文的表达上,着重禁令式的规条,给人一个消极的印象,而忽略了它积极的一面。基督来了,对十诫作了革命性的演译,赋予十诫新的精神。以下我们要看看耶稣的教训。
成全旧法律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玛5:17-19)
耶稣有如一位成全旧法律的立法者。他肯定自己所做的一切,不是破坏而是使之更成全。所谓「法律」、「先知」,是指全部旧约和旧约的一切诫命和礼仪。旧约的法律又包括教条部分、教规部分和礼仪部分。耶稣在三年的传教生活中,不断以生活实例来向人解释、补充这些法律教条的不足。
宽恕、和好
「你们一向听过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甚幺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玛5:21-24)
十诫中有「不可杀人」。基督却说:「不能向人发怒」。意思是:不单要尊重别人的生命,更要真正了解他、爱他。他说:如果骂弟兄为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换言之,不但杀人不可,也不能排斥人,不与他共处,甚至视之为仇敌;要人尽力了解、尊重、宽恕他,重建兄弟的情谊。他说:你到天主台前祈祷,如果心中还对谁不好,不必祈祷,天主不会听。要先去与他和好,恢复彼此相爱的关系,再来祈祷,天主才愿意听。由此看来,基督的要求比过去严格得多,不但要求不伤害人,且要以真实的爱去爱人。
洁身自律
「你们一向听说过:『不可奸淫』,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从你的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玛5:27-29)
「又说过:『谁若休妻就给她休书。』我却给你们说: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己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奸污;并且谁若娶被休的妇人,就是犯奸淫。」(玛5:31-32)
上述的两段圣经,都是关系着第六和第九诫的。在此,基督明言:虽是心想邪恶,若不予抗拒,就已不正。他甚至严厉地要求人断绝一切令人失足、犯罪的媒介:剜出那使人跌倒的右眼。基督所强调的是:不只做,或决定做才是犯诫命,连心有动念,故意去想时便即有罪。
以色列人传统可以休妻,基督则说一概不可以。这是为了保障婚姻的一夫一妻制,和指出婚姻的永恒价值。所谓「姘居」,是指那些不合法的结合而言;姘居不是婚姻,理应立即分离。
是就说是
「你们又一向听过对古人说:『不可发虚誓!要向上主偿还你的誓愿!』我却对你们说:你们总不可发誓:不可指天,因为天是天主的宝座;不可指地,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为她是天主的城市你们的话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3-37)
所有在天主前发的誓,都要兑现。基督认为:不必以天主的名义来发誓,只要是就说是,非就说非便好了。
爱护仇人
「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玛5:38-42)
耶稣对「复仇」的法律,提出了一个「宽恕」的新原则。他特举了五个受害的例子来解释宽恕仇人的程度。虽然,耶稣并未强言这是人必须要强守的诫命,不过,却是修成全德行的劝言。基督在这里所强调的是爱的力量;他反对的是报复的私心;因为私心出于恨,只会加深彼此间的恨。他更说了以下的话:
「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还有甚幺赏报呢?税吏不是也这样作吗?你们若只问候你们的弟兄,你们作了甚幺特别的呢?外邦人不是也这样作吗?所以你们应该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3-48)
耶稣不但说了不可以报复的话,同时要求我们修最大的成全德行——爱护仇人,善待得罪自己的人。一般来说,我们未必有大恶的仇敌,但生活中却有无数自己看不惯的人物,非但不可以接受,有时连招呼也懒得打呢。别人对自己好,当然会不期然地还以爱护感激之情,耶稣说: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必须做到被人忽视、欺负时,仍然对他不起敌意,原谅他,这才是基督徒的真爱人的行为。
以言行事奉主
有一次,当法利塞人质问耶稣,说他的门徒不遵守梅瑟的法律,因为他们吃饭前没有洗手。耶稣便对他们说:「依撒意亚论你们这些假善人预言的真好,正如所载的:『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们的心却远离我。他们恭敬我也是虚假的,因为他们所讲授的教义,是人的规律。』你们离弃天主的诫命,而只拘守人的传授。」(谷7:6一8)
外在的法规习俗,有其时代的意义,随时代而变化。为此,耶稣既不要求要改掉,但亦不认为重要,所以,门徒不守,他亦不在乎。他所重视的是内心,是规诫的精神,反之,如果口是心非,或者用规条来掩饰自己的恶行,做表面的功夫,耶稣形容这些人是「用石灰刷白的坟墓:外面看来倒华丽,里面却满是死者的骨骸和各样的污秽。」(玛23:27)耶稣要求言行一致的信徒,他说:「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天国;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玛7:21)
臻于至善
我们不该以「守诫命」为我们信仰生活的目的,它只是一个方法,用来提醒我们生活中当注意力行的事物。故此,为一个谨守法律的人来说,诫命是否存在,全无关系。生活中无论在何时何处,都会碰到困难,都要不断的学习和适应,守十诫只是个最基本的要求,最终的目的是臻于至善,达到至高境界;换言之,是达至全人的成长,使自我及他人的生命都得到圆满的发展,都成为名符其实的天主子女。
结语
守诫命,尽基督徒本分,并非是件辛苦的事,只要我们了解它的真义,了解基督徒爱人的精神:本着完全自由的献身和参与,毫无保留的去爱所有的人,我们不但不会斤斤计较做了多少,而且会不惜克苦、贡献一己的能力,去创造一个更圣善、更美好的世界。
撮要
耶稣说他来到世上,是为了成全法律,而不是废除旧有的法律。他以一个「爱」字来总括一切。所有诫命和规条均应本着爱做出发。
爱莫大于宽恕,耶稣将旧有的复仇法律,以爱仇、宽恕的原则来代替。复仇只会增加彼此间的仇恨,而宽恕使人获得内心的自由。
守诫命不是信仰生活的目的;只是用来帮助我们修德的一个方法。
讨论、反省——
爱仇的论调可以接受吗?能否在生活中实行出来?——
请细读一遍玛窦福音5:17-48。
基督徒的诫命(5)——基督与十诫习作
甲、填充题(请在下列各题空格中填上适当的字句)
(一)祈祷固然重要,但若在祈祷前发觉与人有甚幺过不去的事时,先 ,才 。
(二)「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耶稣要求人断绝 。
(三)耶稣教训人说:「你们当爱你们的 ,当为迫害你们的人 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 ?你们应该是 ,如同你们的 。」
(四)对于守诫命,耶稣不要人 功夫,他重视的是 , 。
(五)守十诫是人修德行的最 的要求,其最终的目的 ,达到 ,成为名符其实的 。
乙、简答题
你觉得天主的诫命容易实行吗?为甚幺?
您对本课如有疑难,欢迎来信讨论。
完成上述习作后,请寄交:香港天主教教义函授课程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天主教教义函授课程」收,您将获得新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