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巴西略神修著作
作者:圣巴西略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凡按吾主耶稣基督的福音,领过洗的人,是否必须 问题2.谁故意在心里保留罪恶与不洁,或有亏司铎的职守,他的灵魂是否可以安全? 问题3.谁若没有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就去领耶稣的圣体,喝耶稣的圣血,是否安全? 问题4.我们是否应该相信和遵从天主的每一句话;即使吾主耶稣自己或圣人们有些说法和作法似乎互相抵触,我
问题5.既然天主没有对每一句话都加上特别警告,那么不听从天主的每一句话,是否就该遭受天主的义怒,和我 问题6.究竟作禁止的事,算是不服从呢?或者忽略命令事,算是不服从呢? 问题7.罪恶的奴隶,若按圣人们所履行的热心规则,作出了有功劳的行动,他这样的行动,是否可能,是否可以 问题8.如果不按天主规定的方式,完成天主的诫命,是否能为天主所悦纳。
问题9.凡不归我们负责管理的人或事,我们是否应当与犯法的人结交,或参与他们无效果的黑暗工作? 问题10.立恶表是否常是危险的。 问题11 问题12
问题13.是否必须忍受各种试探,甚至冒生命的危险?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凡按吾主耶稣基督的福音,领过洗的人,是否必须
答:按吾主耶稣的规定,凡希望得入天国的人,绝对需要领圣洗。吾主耶稣说:“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天主的国”(若3:5)。根据这段话,关于圣洗,我们人人都应该相信同样的道理。因为圣保禄宗徒对所有领过洗的人说:“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吗?我们藉着洗礼已归于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罗6:3—4)。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更清楚、更形象化地告诉我们说:“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和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3:27—28)。他又对众人说:。你们也是在他内受了割损,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损,而是基督的割损,在乎脱去肉欲之身。你们既因圣洗与他一同埋葬了,也就因圣洗,藉着信德,即信使他由死者中复活的天主的能力,与他一同复活了”(哥2:11--12)。所以,凡领过福音圣洗的人,都应该按福音生活。圣保禄宗徒举出应该这样生活的理由说:“我再向任何自愿受割损的人声明:他有遵守全部法律的义务。(迦5:3)。

    这已清楚地证明了,凡是领了圣保禄宗徒说的,惟一洗礼的人(弗4:5),一律有义务仿照为我们死而复活的基督,圆满实现圣保禄宗徒以下的话:“因为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因我们曾如此断定:既然一个人替众人死了,那么众人就都死了;他替众人死,是为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生活,而是为替他们死而复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后5:14—15)。谁按梅瑟的割损礼,在身体的某一部份受了割损,尚且有责任遵守一切法律,那么,按基督的割损礼,受了割损的人,当然更应该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脱去肉欲之身(哥2:11)避免一切罪恶,实现圣保禄宗徒说的话:“世界于我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于世界也被钉在十字架上了”(迦6:14);“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迦2:20)。所以,凡受洗真正归于基督死亡的人,就应当按照圣保禄宗徒论圣洗的教训,死于世界,尤其是要死于罪恶。圣保禄宗徒说:“我们的旧人已与他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属罪恶的自我消逝,好叫我们不再作罪恶的奴隶”(罗6:6)。的确,谁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就是发了永不返悔的誓愿,要在一切事情上跟随基督,也就是说,完全活于天主,彻底实现圣保禄宗徒的话:“所以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罗12:1);“所以不要让罪恶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为仁,致令你们顺从他的情欲,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交与罪恶,作不义的武器;但该将你们自己献于天主,有如从死者中复活的人,将你们的肢体献于天主,当作正义的武器。(罗6:12一l3)。圣保禄讲同一端道理时又说:“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3:28)。这样,我们众人可以如同一个人一样,堪当听道这样的话:“好!善良忠信的仆人,你既在少许事上忠信,我必委派你管理许多大事:进入你主人的福乐吧!。(玛25:21)。

我们每一个人,不论蒙召早晚,也不论被分派到什么位置上,若能以特殊的劝勉及不懈的热情,在各方面增加天主赏给我们的恩宠,我们就有幸得到上述的嘉奖。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2.谁故意在心里保留罪恶与不洁,或有亏司铎的职守,他的灵魂是否可以安全?


    答:梅瑟在写出天主交给他的法律时,为当代的人,也为我们后人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上主训示梅瑟说:你告诉亚郎说:世世代代你的后裔中,凡身上有缺陷的,不得去向天主奉献供物;他身上既有缺陷,就不应给天主奉献供物”(肋21:16,17,21)。然后他又说明什么是所谓缺陷:凡与外邦人有过性关系的,凡身体某一部分有残疾的,即使这种畸形,仅有损于身体的完整与美观,并不妨碍他尽职,也不得前去奉献供物。吾主耶稣替我们把自己交出作为供物,献于天主作为馨香的祭品”(弗5:2),并且他还说过:“这里有比圣殿更大的”(玛l2:6),当然他的圣体比公牛公羊更为高超,所以作为司铎,若带着残疾胆敢触动耶稣的圣体,必然比古教有残疾的司祭奉献供物,罪过更大。我们这样说,并不是以二者作为对比,因为两方面的地位与价值,是无法相比的。再者,这里所谓缺陷与残疾,并非指肉身的肢体而言,而是指是否合于福音生活,由义德来决定。这就是说,若只是部份地、不完全地,或以不合天主圣意的方式,遵守诫命,就算是缺陷;至于抱着世俗的目的,遵守诫命,则好比伤疤或癞病。所以,最基本的,特别是在举行圣祭的时候,要常遵守圣保禄下面的命令:“所以,亲爱的!我们既有这些恩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以敬畏天主之情来成就圣德”(格后7:1);“我们在任何事上,为避免这职务受诋毁,不但没有给任何人跌倒的因由,反而处处表现我们自己,有如天主的仆役”(格后6:3—4)。这样才堪当举行圣礼,按照天主的福音为吾主耶稣服务。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3.谁若没有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就去领耶稣的圣体,喝耶稣的圣血,是否安全?


答:天主在古教法律中规定:身有不洁的人,如敢触动圣物,将处以极刑。下面我们引证的天主的话,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记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格前10:11)。“上主训示梅瑟说:你告诉亚郎和他的儿子,叫他们对以色列子民献与我的圣物应谨慎,免得亵渎了我的圣名:我是上主。你对他们说:世世代代,你们后裔中,若有玷污不洁的,竟敢接近以色列子民献与上主的圣物,这人应由我面前铲除:我是上主”(肋22:1—3)。如果接近的供物仅仅是人奉献的,尚且要受到如此严厉的警告,那么,冒然去领如此伟大的圣事,又当如何呢?既然按吾主耶稣自己的话,他比圣殿更大(玛12:6),那么,竟敢带着污秽去领耶稣的圣体,岂不是比触动牛羊更加可怕吗?圣保禄宗徒说:“为此,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格前11:27)。然后圣保禄立刻用一再垂覆同一句话的方式,提出更令人恐惧的处罚,他说: “所以人应省察自己,然后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8--29)。如果仅仅身染不洁,(我们用古教法律作预像,可以了解不洁的性质)就要遭受如此可怕的处罚,那么身负重罪,干犯主体,更要为自己招来多么严厉的惩罚呀!为此,我们要洗涤除一切污染,然后才去领圣体圣事,免得遭受杀害耶稣的人所受的处罚;因为“无论谁,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从另一方面说,吾主耶稣已经许给我们永生,他是不会欺骗我们的,我们一定可以得到手,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要在吃喝的时候,纪念为我们受死的基督,实现圣保禄下面的话:“因为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因我们曾如此断定:既然一个人替众人死了,那么众人就都死了;他替众人死,是为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生活,而是为替他们死而复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后5:14—15)。这原是我们领洗时所提出的保证。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4.我们是否应该相信和遵从天主的每一句话;即使吾主耶稣自己或圣人们有些说法和作法似乎互相抵触,我
答:凡声称自己信仰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信仰天地万物,可见与不可见的,一切都是藉着他而受造的人(哥1:16),这个问题一点也没有提出的价值,因为耶稣说的话都是从圣父听来的。不过,我们仍需作出答复,才不致违背圣伯多禄宗徒这项教训:“若有人询问你们心中所怀希望的理由,你们要时常准备答复”(伯前3:15)。但是,惟恐只凭我们的知识,适足以使听众迷惑不解,所以必须提出吾主耶稣自己的话,作为依据。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玛5:18),他又说:“然而天地过去,比法律的一笔一画失落,还要容易”(路16:17)。既然吾主耶稣说,这里有一位大于撒落满的,这里有一位大于若纳的(玛12:41,42),自然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位大于梅瑟的。圣保禄宗徒,谈到犹太人不敢接近梅瑟的光荣时,拿梅瑟的光荣与吾主耶稣的光荣相比,接着说:“其实,那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因为如果那易于消逝的,曾一度有过光荣,那么,这常存的更该多么有光荣!”(格后3:10--11)。为使我们更容易懂得,毫不犹豫地相信福音的话,都是定而无疑的,有效的,还可以举出吾生耶稣另一些话。比如耶稣说:。天地要过去,但是我的话,决不会过去”(玛24:25)。最主要的是,吾主耶稣的话,足以使我们的心坚定于指引我们的圣神,毫下动摇地接受从上主口中,所发出的一切言语(申8:3)。不过,为了进一步扶助我们的软弱,再附带举出一两种理由,看来也很合适。达味圣王说:“为万世万代永远立定,全是基于真理和公正”(咏110:8);他又说:“上主对自己的一切诺言,忠信不欺,上主对自己的一切受造,圣善无比。(咏144:13)。圣咏上还有许多同样意义的词句。列王纪中,耶稣也说:“你们知道上主的话一句也没有落空”(�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5.既然天主没有对每一句话都加上特别警告,那么不听从天主的每一句话,是否就该遭受天主的义怒,和我


    答:是否不服从天主的每一句话,就应该遭受天主的义怒,和本人的丧亡,这个问题已经在论一致性的信中(似指“论天主审判”一文)详细讨论过了。不过,趋现在这个机会,还可以引证几段圣经上有关这个问题的教训。我们先听听圣若翰的话:“那信从子的,便有永生;那不信从子的(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内),不但不会见到生命,反有天主的义怒常在他身上”(若3:36)。吾主耶稣也正式声称:“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玛5:18)。既然这段话对法律来说是正确的,那么,对福音更是正确的,因为吾主耶稣曾经许多次声明过。至于天主没有关于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提出特别警告,是否不服从就要犯严重错误,我想关于这个问题,只要每个教友记起,吾主耶稣在讲罢各端真福后说的话,就可以完全明白。在那些话里,耶稣提出了一系列禁令,有的附带提出警告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玛5:22)。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但是又有其它命令,他并没有附带提出警告,比如吾主耶稣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5:28);“我却对你们说:你们总不可发誓”(玛5:34)。稍后一点他又说:“你们的话该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有许多命令,吾主耶稣并没有附带提出特别的处罚,原因是他早已对所有命令作了普遍声明:“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在这次讲话临收尾时,耶稣又加上说:“凡听了我这些话而不实行的,就好像一个愚昧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就坍塌了,且坍塌的很惨”(玛7:26—27)

    在另外几章里,吾主耶稣还把罪恶列出了长长的清单,不过也没有加上每种罪应得的特别处罚,因为他相信,自己屡次对一切罪恶所作的普遍声明,已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过于软弱,需要加以帮助,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再提出几段圣保禄宗徒说的话,因为他也效法吾主耶稣说:“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们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格前5:11)。又说:“不要彼此说谎”(哥3:9)。他在另一处还说:“一切毒辣、怨恨、忿怒、争吵、毁谤以及一切邪恶,都要从你们中除掉”(弗4:31)。圣保禄宗徒多次发出这样的命令,并没有附带提出特别的处分。不过,有一次他以普遍方式,完结地宣布了应得的处罚。他说:“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荡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恋童的、好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酗酒的、辱骂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格前6:9一lo)。另一处他更详细地写道:“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充满了各种不义、毒恶、贪婪、凶残、满怀嫉妬、谋杀、斗争、欺诈、乖戾;任凭他们作谗谤的、诋毁的、恨天主的、侮辱人的、高傲的、自夸的、排剔恶事的、忤逆父母的、冥顽的、背约的、无情的、不慈的人。他们虽然明知天主正义的规例是: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但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所以,人啊!你不论是谁,你判断人,必无可推诿,因为你判断别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为你这判断人的,正作着同样的事”(罗l:28-2:1)。所以,有许多处罚不一定每次都要提出。根据圣经上的这些话,可以明明地看出,不论违背命令的表现形式如何,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谁,即使只犯了一条诫命,也必然免不了受通常的裁判,因为吾主耶稣说:�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6.究竟作禁止的事,算是不服从呢?或者忽略命令事,算是不服从呢?


    答:吾主耶稣在这一点上作出了强有力的断言,他不但愿意用言语,而且用实际的表样教导我们敬畏天主的安排。既然实际的行动更容易启发人的信念,所以他这样做不但可以改正我们以前的错误,还可以在我们心里树立正确的信德。耶稣首先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在讲完了这方面的道理以后,不但作出了总结,还用实际例子加以说明:“凡听了我这些话而不实行的,就好像一个愚昧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沙土上:雨淋,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就坍塌了,且坍塌的很惨”(玛7:26--27)。又说:  。有一个人曾将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自己的葡萄园内。他来在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便对园丁说:你看,我三年来在这棵无花果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你砍掉它吧,为什么让它荒废土地”(路13:6—7)。在另一处,吾主耶稣更生动地宣布了自己的判决:“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随后耶稣指出的,并不是干犯禁令的行动,而是贻误命令的过失,他说:“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没有给我喝的”等等(玛25:42)。有许多这样的章节证实,不但作恶的人应受死刑,因为永不熄灭的火在等着他们,而且不行善功,或行善怠慢的人也要受罚;因为圣经上说:“那怠慢执

行上主工作的人,是可咒骂的”(耶48:10)。

还应该提醒因圣洗得到罪赦的人,要紧记圣若翰的话:“毒蛇的种类!谁指教你们逃避那即将来临的忿怒?那么,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你们自己不要思念说:我们有亚巴郎为父。我给你们说:“天主能从这些石头给亚巴郎兴起子孙来,斧子已放在树根上了,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玛3:7—10)。这些话并不是指的热心神功。如果一个人只是怠慢执行上主的工作,也就是说工作没有相当的热情,尚且是可咒骂的,那么一点好事也不作的人,又将是多么可咒骂的呢?的确,以下的话正是对这些人说的:“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从以上这些话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迅速的行动,不懈的热情,再加上善良诚实的慧向,是执行吾主耶稣命令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若能作到,才堪领受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所预许的祝福,耶稣曾宣称:“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饮”(玛5:6)。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7.罪恶的奴隶,若按圣人们所履行的热心规则,作出了有功劳的行动,他这样的行动,是否可能,是否可以


    答:天主在古经上说:“罪人向我奉献牛犊,有如奉献狗脑;奉献最精细的面粉,有如奉献猪血”(依66:3(七十贤士本)  )。天主又规定,关于奉献的祭品,要格外慎重,如有违犯,必受严罚。据新约记载,吾主耶稣在福音中说:“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玛6:24);“你们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钱财”(玛6:24)。耶稣又更清楚地说:“同样,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33)。如果在没有严格责任的事情上,耶稣作出这样的断定,那么,关于禁止的事情,又当怎么说呢?圣保禄宗徒也说:“你们不要与不信的人共负一轭,因为正义与不法之间,那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基督之于贝里雅耳,那能有什么协和?或者,信者与不信者,那能有什么股份?天主的殿与偶像,那能有什么相合?”(格后6:14--16)这些话明显地指出,如有人竟敢做绝对禁止的行动,必然是危险的、为天主所严恶的。所以我劝你们按照吾主耶稣的教训种好树,结好果子{玛12:33),先清洁杯的里面,然后外面才能整个成为清洁的(玛23:26)。我们应该遵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洁净自己,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格后7:1),然后才能在基督的爱内完成至善的圣德,成为天主所喜悦和乐于收纳的祭品,挣得天国。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8.如果不按天主规定的方式,完成天主的诫命,是否能为天主所悦纳。


    答:从旧约里可以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还可以找到解决这类问题的一般规律。天主在古经中说:“你的祭献虽是正义的,但因分配不妥当,你仍然犯罪,罪恶就伏在你门前”(创4:7<七十贤士本>  ),这些话表示,不但不按规定的祭献,不能为天主所悦纳,就连献祭人的行动,也将成为一种罪恶。从圣保禄宗徒所举的例子中可以懂得,事奉天主的规矩,是普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原则,永不能破坏。圣保禄宗徒说:“若有人竞赛,除了按规矩竞赛,是得不到花冠的”(弟后2:5)。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吾主耶稣自己说的话里,得出同样的结论一我们这样作是怀着深深的敬意而作的。耶稣说:“主人来时,看见他如此行事,那仆人才是有福的”(玛24:46)。耶稣用“如此行事”这个词,有意表示,凡不按传授,不按旧约与新约中的事迹和教训行事的人,得不到他的祝福。所以,凡不合于时间、地点,不合于人与事的行动,或工作无节制,无秩序,以及意向不纯正,都不包括在“如此行事”之内。

我们首先应该考虑,什么行动是不合于地点的行动。圣保禄宗徒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明确,更能帮助听众,懂得热心生活的特点,举出了一个常见的例子。他说:“不是本性也教训你们:男人若蓄发,为他就是羞辱;但是女人若蓄发,为她倒是光荣吗?”(格前11:14--15)为此,根据生活需要,追随本性的习惯就是合适的。因为,虽然为保存生命必须吃喝,但那个有教养的人在广场上吃喝呢?或者,谁能认为把种子,种在石头上合适呢?这样,他不是既丢了种子,又耽误了预期的收获吗?谁都可以想到,有许多工作因为工作的地方不合适,将会给我们造成危险,甚至使我们受到惩罚。我们还可以再引用圣保禄禄宗徒的话,“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这一切事,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纪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这些生活在世末的人”(格前10:11),看,天主关于热心生活,批准了的行动,是否没有保持不可否认的区别,虽然它们之间也有共同点。有些工作指定在耶路撒冷作,在别处作就不是光明正大,就会为作这事的人造成危险。另一些工作尤其有地点限制,比如:规定在圣殿和祭坛上,为祭献天主所行的礼仪,就与指定在耶路撒冷,或其它地方进行的礼仪大有区别。任何人都不可把指定在圣殿和祭坛上举行的礼仪,挪到耶路撒冷其它地方举行,同样,指定在别处作的行为,也不准在圣殴里进行。为此,在不适当的地方执行天主的命令,为我们也有危险,特别是在亵渎天主的地方奉献圣祭,因为这样的行动,不但为献祭者造成侮辱天主的罪过,并且由于一般群众,各方面知识欠缺,必然会对群众产生各种坏的影响。

    不过,可能有人说,为什么圣保禄宗徒告诉我们:“我愿意男人们在各地祈祷”(弟前2:8)。当然,吾主耶稣给了我们在各地祈祷的权利,因为他说:“你们将不在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若4:21)。不过,圣保禄宗徒的话也是正确的,因为他所说的“各地”并不包括世俗事务或污秽可羞耻的活动,所占的地方,而只是指从耶路撒冷边界,以至世界各极任何地区的适当地点,以应验先知为祭献天主所作的预言(拉l:11)。这些适当地点则是指,奉献于天主,以举行光荣圣祭的地方。虽然我们听先知说过:“你们要被称为上主的司祭”(依61:6),但不是人人都可冒用司祭的权力施行圣事,也决不可将赐与别人的恩宠窃归已有。每个教友应当安于天主赐给自己恩宠的界限。圣保禄宗徒教训众人说:。所以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反而应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为使你们能辨别什么是天主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悦乐天主的事,什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9.凡不归我们负责管理的人或事,我们是否应当与犯法的人结交,或参与他们无效果的黑暗工作?


    答:事实上,凡不遵守整个法律,或违犯其中一条的,都是罪人。因为遗失一小部份,整体就不见沦丧。差不多完成等于没有完成。比如,差不多死了的人就是没死,就是还活着。差不多活了的人就是没活,仍是死人。正在进去还是没有进去,正像福音上说的那五个胡涂童女一样。因此,差不多守法等于不守法,仍是犯法的人。对于这些违法的人,不论他们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完全应该服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或贪婪的、或辱骂人的、或勒索人的,你们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格前5:11)。这里应当指出,圣保禄宗徒不但把犯这一切罪的人,要与众人隔离,而且把犯其中某一条罪的人,也要与众人隔离。他没有说同“这个人” ,而是说同“这样的人”。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又说:”为此,你们要致死属于地上的肢体,致死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于偶像崇拜的贪婪,为了这一切,天主的义怒才降在”(他又概括地加上一句说)悖逆之子身上”(哥3:5—6),“所以你们不要作这些人的同伴”(弗5:7)。他还说:“要远离一切游手好闲,或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生活的弟兄”(得后3:6),他在别处也说过类似的话。

    为使我们弄清,究竟不参加无效果的工作是什么意思,首先应该研究“无效果”这个名词是指何种工作,一一是专指那些触犯禁令的工作呢,或者也指那些本身可取而作事意向不正的工作呢?在旧约中,一位先知将圣人比作树说:“他准时结果”(咏1:3)。撒落满也声称:“义人的薪金,用以维持生活;恶人的收入,却只用来犯罪”(箴10:16)。先知欧瑟亚说:“你们应该播种正义,才可收割生命的果实”(欧l0:12<七十贤士本> );先知米该亚也说:但其余的地域,必因其中居民行为的恶果,变为一片荒凉”(米7:13)。其它先知关于这个题目,也说过许多预言。但他们的话不过像灯的亮光,而吾主耶稣却是义德的太阳,照世的真光。吾主耶稣更清楚地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也不能结好果子”(玛7:18)。在别处耶稣也说过类似的话。如果把”果实”这个词用于相反的意义,那么,就应该研究,那种树不结果实,圣保禄宗徒说的无效果的工作,又是何种工作呢?不结果实的树,按圣若翰说的话,意义相当清楚。圣若翰对那些有资格领受他的洗礼,以赦免罪恶,并已从自己身上清除了一切罪污的人说:“那么,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玛3:8)稍后一点,圣若翰又加上说:“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玛3:10)。吾主耶稣将来对站在他右边的人说的话,意思更为清楚。他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玛25:34),紧接着吾主耶稣指出了他们结的好果实。对那些站在他左边的人,吾主耶稣却指定了“为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玛25:41)。耶稣并没有指责他们犯了什么罪,而是指责他们没有行善功。吾主耶稣说:“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等等(玛25:42)。他们不行善功正是造成他们毁灭的原因,为此,耶稣罚他们分担魔鬼的使者的命运。

    结果子的树与不结果子的树是两种相反的类型,它们之间的差别已经很明显了。但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圣保禄宗徒所说的无效果的工作,究竟是些什么工作。仔细思考这个问题,我发现有三种人:一是为悦乐天主而遵守诫命的人…是犯罪的人,另一种人二者都不是,他们作的是好事,但由于上述某种原因(参阅本篇问题8),他们的行为不能讨天主喜欢。我还发现在这三种入之间,存在着必要的联系。关于最后一种人,吾主耶稣说:”他们已获得了他们的赏报”(玛6:5)。请想一想那五个胡涂童女的例子。根据耶稣的话,他们是董女,已经修剪了自己�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0.立恶表是否常是危险的。


    答:我想最要紧的是先明了什么是恶表,然后再讨论立恶表的人和形式有什么区别,最后弄清,在什么情况下有危险,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危险。根据圣经推断,一切勾引我们离开热心生活,倾向于某种恶习,或将我们引入错误,促使我们背叛,总之,凡阻碍我们遵守天主诫命至死的人和事,都是恶表。不过,若所言所行本身是好事,只因别人力量软弱,以致他的言行成了危害别人的原因,他本人对此并不负罪责,因为他的言行本来对别人是有建设性的。吾主耶稣已经指明了这一点,他说:“不是入于口的,使人污秽,而是出于口的,才使人污秽”(玛15:11)。另一方面,吾主耶稣关于因受外来影响而跌倒的人说:“任何植物,凡不是我天父所种植的,必要连根拔除”(玛l5:13);又说:“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若6:54)。稍后一点他又继续说:“除非蒙父恩赐的,谁也不能到我这里来”(若6:65)。这时候有些人听了耶稣的话起反感,就如圣经上记载:“从此,他的门徒中有许多人退去了,不再同他往来。于是耶稣向那十二人说:难道你们也愿走吗?西满伯多禄回答说:主!惟你有永生的话,我们去投奔谁呢?我们相信,而且已知道你是天主的圣者,活天主之子”(若6:66—69)。

有正确信德的人听了这些话,可以坚固他们的信德,获得永生,而思想和信德软弱的人,由于心怀不;良,却使这些话成了他们丧亡的原因,如圣经上关于吾主耶稣说:”这孩子已被立定,为使许多人跌倒和复起”(路2:34)。这并不是说在耶稣身上存在着什么矛盾,而是因为听他道理的人,思想观点互相抵触,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但为一些人是由死入死的芬芳,为另一些人,却是由生入生的芬芳”(格后2:16)。

    为此,如所言所行本身是坏事,说话或作事的人,不但自己犯罪,又为别人立了坏表样,不管听他,或见他的人,是否因此受害。其中道理在圣伯多禄宗徒的例子中十分明显。当吾主耶稣对宗徒们谈论自己将要受苦受难时,圣伯多禄宗徒竞反对耶稣完成自己的使命,听命至死,于是耶稣申斥他说:“撒旦,退到我后面去!你是我的绊脚石”。耶稣接着说出的理由虽然简短,可是给我们讲明了绊脚石的一般特点:“因为你所体会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玛16:23)。从耶稣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一切与天主圣意相反的思想态度就是绊衔石,如果这样的思想态度进而变为行动,那就要遭到与杀人同样的处罚。欧瑟亚无知说:“一队司祭就如埋伏的强盗,在往舍根的路上行凶;的确,他们行了可耻的事”(欧6:9)。另一方面,如果行动本身是许可的,但事实上造成危害,致使信德薄弱、思想不坚定的人跌倒,那么,行这事的人就有立恶表的罪。圣保禄宗徒谈到那些行事人,不顾别人软弱的人说:“你们这样得罪了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格前8:12)。所以,不但作本来不正当的事,必然形成恶表,即便作本来许可的事,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信德或思想脆弱的人,造成跌倒机会的人,也不不免要受罚。因为吾主耶稣已对这样的人,宣布了可怕的处分:“把一块磨石套在他的颈上,投入海中,比让他引这些小子中的一个跌倒,为他更好”(路17:2)。我们前面已经充分地讨论过这一点,并且更仔细地研究了,因受外界影响而跌倒的性质。圣保禄宗徒提出正当的行动也可以使人跌倒时说:“更好是不吃肉,不喝酒,不作什么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罗14:21)。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还说:“天主所造的样样都好,如以感恩的心领受,没有一样是可嫔弃的”(弟前4:4),可是他又说:“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格前8:l3)。如果许可的行动,尚且应当如此看待,那么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1
问题11.拒绝服从天主某项规定,是否可以安全无过;或者为遵守诫命的人,设置障碍,或容忍别人设置这种障碍的人,特别是这些干扰人的人,与我们有关系,或者举出什么特出的理由,而阻止诫命执行时,这些行为是否正当无过呢。

    答:吾主耶稣说:“你们跟我学吧!因为我是良善心谦的”(玛11:29)。这句话明白表示,如果我们经常想起耶稣的话,跟耶稣学,就能在一切事情上更懂得、更深信他的道理。当圣若翰向耶稣说:“我本来需要受你的洗,而你却来就我吗?”(玛3:14)耶稣却回答他说:“你暂且容许吧!因为我们应当这样,以完成全义”(玛3:15)。还有,当吾主要耶稣预言自己应在耶路撒冷受苦受难时,圣伯多禄宗徒竟谏责耶稣,于是耶稣当着众门徒的面,很不高兴地对他说:“撒旦,退到我后面去!你是我的绊脚行,因为你所体会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玛l6:23)。又有一次,圣伯多禄宗徒由于对师傅的尊敬,拒绝受耶稣服事,吾主耶稣又对他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若13:8)。如果有人想更进一步,从像我们一样的人身上寻找榜样,可以引用圣保禄宗徒的话:”你们为什么啼哭,使我心碎呢?为了主耶稣的名,我不但准备受捆绑,而巳也准备死在耶路撒冷”(

宗21:13)。谁能比圣若翰更可钦佩呢?谁此圣伯多禄宗徒更忠诚呢?有什么理由比他们所举出的理由更能对耶稣表示尊敬呢?此外,我还发现,大圣人梅瑟,先知约纳,当时因为对服从天主的命令有抵触情绪,也不免受到天主的斥责。这些事例都教训我们,不可拒绝服从天主的圣意,不可为执行天主的命令设置障碍,也不能容忍别人这样做。圣经上既然明确指出,对个别行动或其它类似的行动,不可冒然进行,我们对其余的事情,岂不更应当追随圣人们的榜样吗?他们说:“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  (宗5:29);又说:“听从你们而不听从天主,在天主前是否介理,你们评断吧!因为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宗4:19—20)。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2
问题12.是否每个人都应该,在一切情况下,操心一切人,或只应操心属于我们管理的人;对这后一种人,他是否应按天主赐给他的恩宠藉着圣神行动呢?

    答:吾主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万物不论有形无形,都是藉着他而造成的,他声称:“我被派遣,只是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玛l5:24);耶稣又对他的门徒说:“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样派遣你们”(若20:21)。他还告戒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黎雅人的城,你们不要进”(f,~10:5)。

达味圣王曾以天主圣父的名义预言耶稣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你向我请求,我必将万民赐你作产业,我必将八极赐你作领地”(咏2:7—8)。耶稣在圆满完成了这项预言之后,命令他的门徒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28:19)。我们每一个人更应当如何严格服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呀!他劝告我们说:“不可把自己估计得太高,而过了份;但应按照天主所分与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计得适中”(罗12:3)。我们还要耐心等待,圣保禄宗徒为我们提出的时间与结局。他又说:“弟兄们,各人在什么身份上蒙召,就在天主前安于这身份吧!”(格前7:24)圣保禄宗徒十分谨慎地实践了他向别人宣传的道理,因为他说:”他们就与我和巴尔纳伯握手,表示通力合作,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而他们却往受割损的人那里去”(迦2  :9)。

    但是,有时我们因爱天主或由于别人的请求,需要援助别人的不足,这时谁响应了天主的召唤,或答应了别人的请求,即将得到自愿听命的赏报。天主的爱要求我们完成耶稣这项命令: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若13:34);。人若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爱情了”(若15:13)。天主还号召我们爱近人,当一个有权柄的人,需要我们支持,或是他属下的人,请求我们供给他们的急需时,我们就该予以协助。圣保禄宗徒说:“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但也该求别人的利益”  (格前10:24)。合于基督的爱“不求己益”(格前13:5)。圣保禄宗徒在另一处又说:“你们应该彼此建树,就如你们所行的”(得前5:11)。谁不在言语行动上,完成自己受派遣的使命,致使有些人听不到福音,他将成为这些人的血的罪人,定不能如圣保禄宗徒向厄弗所长老讲

话时那样说:“对于众人的血,我是无罪的,因为天主的一切计划我都传告给你们了,毫无隐讳”(宗20:26—27)。并且,谁若能为在基督的爱内建树信德,作出超出命令以上,他必因此受到赏报,如圣保禄宗徒所宣布的:“假使我自愿作这事,便有报酬;若不自愿,可是责任已委托给我”(格前9:l7)。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3.是否必须忍受各种试探,甚至冒生命的危险?
为完成我们服从天主的任务,特别是为照顾那些委托给我们的人,是否必须忍受各种试探,甚至冒生命的危险?

   答:吾主耶稣基督,活天主的独生子,万物有形无形,都是藉着他而造成的,他的生命有如付与他生命的圣父的生命,他从圣父那里接受了一切权柄;当恶人来逮捕他要处死他时,他为了使我们能获得义德和永生,很快前去迎接死亡说:“看,人子就要被交付在罪人手中了。起来!我们去吧!看,那负卖我的来近了”(谷14:41-42)。若望福音上也记载说:“耶稣既知道要临到他身上的一切事,便上前去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答复说:纳匝肋人耶稣。他向他们说:我就是”(若18:4—5);稍后一点,耶稣又说:”我已给你们说了:我就是;你们既然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若18:8)因此,我们更应如何甘心情愿忍受自然过程中的一切考验呀!只有为随天主圣意的缘故,克胜敌人的进攻,才能光荣天主,才能高高兴兴地接受,似乎是敌人加给我们的烦恼,因为这样才可以达到圣保禄宗徒指出的崇高目标。他说:“为了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恩赐,不但是为相信他,而且也是为他受苦”(斐1:29)。宗徒大事录在叙述宗徒们遭遇困苦时,告诉我们,他们是以如何欢乐的心情,来迎接凌辱与死亡,以完成吾主耶稣命令他们宣传福音的使命(宗4:5)。

除此以外,圣保禄宗徒还教训我们说:。那么,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是困苦吗?是窘迫吗?是迫害吗?是饥饿吗?是赤贪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正如经上记载:为了你,我们整日被置于死地,人将我们视作待宰的群羊。)然而,靠着那爱我们的主,我们在这一切事上,大获全胜,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亡,是生活,是天使,是掌权者,是现存的或将来的事物,是有权能的,是崇高或深远的势力,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隔绝,即是与我们的主基督耶稣之内的爱相隔绝”(罗8:35-39)。遵守诫命是与基督的爱紧紧相联,始终不能分割的,正如吾主耶稣自己表示:”谁爱我,必遵守我的话……那不遵守我的话的,就是不爱我。(若14:23、24);又说:“你们如果实行我所命令你们的,你们就是我的朋友”(若15:14)。此外,彼此相爱是一条新诫命,是耶稣自己的诫命。圣保禄宗徒完成了这条诫命。他说:“我们如此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天主的福音交给你们,而且也愿意将我们的性命交给你们,因为你们是我们所疼爱的”(得前2:8)。因此,我们也应该经常注视基督,效法光荣的善表,时刻增加爱人的热情。还要想念圣人们,尽我们的最大可能,接受他们的教训,至死遵守天主的诫命,永久保持清洁无瑕,并藉着他们的帮助,更加热切救人灵魂,以便能获得天国,同他们共享永生。这是耶稣基督,我们的主天主,活天主的独生子,许给我们的,他决不会欺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