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利根选集
作者:圣俄利要著 朱信原译
第四部
第一章 论圣经为上帝的启示 第二章 应当如何诵读并解释圣经 第三章(略) 第四章 总论有关父,子,和圣灵的教义
第四部 第一章 论圣经为上帝的启示

一、当我们查考这些重要问题的时候,我们对一般人的意见和有形之物的证据,既不能使我们满意,那末,为了证实我们的主张,我们另外要从我们奉为圣经的旧约与新约采取证据,并以理性来坚定我们的信心。但我们既尚未把圣经当作神言,现在让我们简略地讨论有关圣经的几个问题,并列举叫我们认圣经为神言的理由。
我们尚未利用圣经的话语及其中所陈述的事迹之前,必须先讲几句话,论到希伯来人的立法者摩西和基督教救赎之道的介绍者耶稣基督。因为,虽然在希腊人与化外人中有过很多的立法者和把人的意见当作真理的师傅,但是我们尚未听见说,有任何立法者能够使其它国家的人乐于接受他的话语。虽然那些自命为穷究哲理的人,提出了一大套他们以为是逻辑的证明,然而他们中间尚无一人能够把他所认为的真理感印在其它国家的人心中,或感印在一个国家中任何一个值得提说的数目的人心中。虽然如此,那些立法者都很愿意在全人类中(如果可能的话)厉行这些看来好似美好的律法,而且那些师傅也必然很深望把他们幻想中的真理传遍全世界。然而,他们既知道不能逼令说别种语言的人和许多国家的人来遵守他们的律法并接受他们的教训,他们便丝毫没有企图照他们的心愿去行,因为他们由于聪明的考虑,知道他们所希望的结果不能实现。但在另一方面,虽然那些坚守摩西律法的人,曾遭拜偶像者的恨恶,虽然那些接受耶稣基督话语的人,除遭恨恶之外,又被置于死亡的危险,但是在希腊全国和别国中,有不可胜数的热心之士,放弃了他们祖先的律法和他们久所敬奉的众神,来遵守摩西的律法,和耶稣基督的教训。
二、虽然有人逼迫信奉基督教的人,虽然在基督徒中有人因这信仰而被置于死地,也有人因此而丧失财产,并且传扬福音的人数也很少,但是基督教却已“传遍了天下”(太24:14),以致“希腊人和化外人,聪明人和愚拙人”(罗1:14),都归服了藉着耶稣来的崇拜。所以我们不难说:这种结果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耶稣也曾以致上的权威和服人的力量教训人说,祂的话是不会落空的(参可13:31)。因此我们可以正确地把祂所说的话当作(预言),这样的话就如:“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太10:18)和“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吃喝,奉你的名赶鬼么?我就明明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参太7:22—23)。先前或有人可能以为祂这些话是不真实的,因而没有功效。但是祂以这样大的权威所讲的话,现在既已应验,这事便证明,上帝既真成了人,祂向人所讲的乃是救恩之道。
六、在我们这样简略地证明耶稣的神性,并引用先知关于祂的预言时,我们同时也证明那些关于祂的预言,乃是由神感而写的;并且也证明那些宣布祂来临和祂自己的教训的著作,都是带着一切的能力与权威而发出的,以致在外邦人中的选民也因此接受了它们。我们也必须附加说,先知预言的属神之性,和摩西律法的属灵之性,是在基督降世之后才彰显出来的,因为在基督降世之前,人不可能拿出显然的证据来,证明旧约圣经是因受神感而写的。然而那些可能怀疑律法书和先知书是由受灵感而写的人,因基督的来临,都清楚地深信它们是藉天恩之助而编写的。凡与专心与谨慎的态度,来读先知话语,并藉熟读而觉得其中有上帝灵感之线索的人,将要因受他自己感情的引导而相信那被我们看作上帝话语的圣经不是人手所写的。况且那包含在摩西律法中而又被帕子遮盖了的光,是在耶稣降世之后才放射出来的。帕子既已揭去,人就渐渐地认识了上帝所预备的各种福气,这些福气的影子,原是包藏在圣经的字句中。
第四部 第二章 应当如何诵读并解释圣经

一、我们既已简略地讲论了圣经的灵感,现在我们必须讨论应当诵读并了解圣经的方法;因为大众由于尚未发现应当解释圣经的方法,就陷于许多的谬解。许多刚硬无知受割礼的人,拒绝相信我们的救主,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完全根据先知预言中有关基督的话语,而并未看见祂照预言的字面意义,来“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赛61:1),或来建造一座他们认为真的“上帝之城”(参诗46:4;结48:15以下),或来“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亚9:10),或来“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赛7:15)。
再者,他们认为,预言中所说的豺狼就是那四足的动物“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同卧,狮子与牛犊公牛同食,小孩子要牵引他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熊同生长。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赛11:6—7)。然而在我们所信的基督降世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看见这些事的任何一件依照预言的字面发生,所以他们不但未曾接受我们的主耶稣,反倒认为祂妄称自己为基督而把祂钉死。
圣经上说:“我在怒火中有火烧起”(申32:22;耶15:14),“我是忌邪的上帝,我必追讨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撒上15:11),“我施平安,又降灾祸”(赛45:7),“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主所降的吗?”(摩3:6),“灾祸从主那里临到耶路撒冷的城门”(弥1:12),“有恶魔从主那里来扰乱扫罗”(撒上16:14)。异端派读到这些以及无数其它类似的经文时,并不敢不相信这些话都是上帝所说的,然而他们却相信它们是犹太人所敬拜的得谬哥造物者所说的。他们认为这位得谬哥造物既不完全,又非至善,因而救主来是要宣传一位比较完善而在他们看来并非这位得谬哥的上帝;不过在这一点上他们持有不同的见解。他们既是如此远离了那惟一非由生而有的造物主,便任意杜撰,虚构,并制造神秘的臆说,而且又根据这些臆说,认为虽然有些东西是人可以看得见的,有些是人看不见的,但是它们都是他们自己脑子中的幻想。
进而言之,连那些自称属于教会的老实人,虽然很正确地相信造物主是最伟大的,但是他们相信关于祂的有些事情是甚至最野蛮的人和最不义的人都不屑作的。
四、所以在我们看来,研究圣经与了解其中意义的方法,是下面由圣经的本身中所抽取出来的方法。我们在箴言中发现所罗门关于经上的圣道立下这样一个规律:“你要用三重的方法表示真理,好使你能将真言回复那打发你来的人”(参箴22:20,21)。
所以人必须以三重方法,来把圣经的意义刻在自己心里。这样,那老实人,就可以因我们所谓圣经的肉体——即字面的意义——而受造就;那已经有长进的人,也可以因圣经的魂而受造就;至于那像使徒所说的完全人:“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林前2:6,7),也可以藉律法的灵而受造就(参罗7:14)。这律法的灵“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10:1)。正如人是由肉体,魂,与灵而构成,照样,上帝为了拯救人而预备的圣经,也是由这三部分而构成。
因此,我们也以这样的见解来读那被一些人所轻看的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中的一段话语。其中记载黑马受命“写两本书”,然后要把他从圣灵所学的“向教会的长老们报告”。话是这样说的:“你要写两本书,把一本交给革利免,把另一本交给哥拉比得。哥拉比得要教导寡妇与孤儿。但是革利免要把书中的话传到外面的城中去;你自己却要向教会的长老们报告”(黑马牧人书2:4,3)。
教导寡妇与孤儿的哥拉比得,是指赤裸的字面意义,这字面意义是在教导那些尚不能称上帝为父的幼稚的灵魂,因而才被称为孤儿。这字面意义也在教导那些虽已远离非法的丈夫却仍作寡妇的人,因为她们尚不配作合法之丈夫的妻子。然而,已经超越字面意义的革利免,却是要把书中的话语传到外面的城市中去。这好像是说,要把书中的话语传给凡是在一切肉体与卑贱思想之外的人。然而,圣灵的门徒却受命不再藉信件,乃是藉活的话语,亲自把信息报告给上帝教会中的长老们,换言之,就是报告给那些已经在智慧中成熟的人。
六、有许多诚恳而老实的信徒,都证明我们可以从圣经的字面上得着益处和有用的意义。但是在保罗所写的哥林多前书中,我们找到一个例子说明那深入魂中的解释:“经上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他解释这条法律就说:“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么?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着得粮的指望去打场”(林前9:9,10;申25:4)。为了适应信众并造就那些不能了解高深意义的人,有很多流行的解释,都有类似的性质。
但是,当人能够说明那“按肉体说”的犹太人是何种“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又能说明律法是何种“将来美事的影儿”的时候,这种说明就是一种属灵的解释了(参来8:5,10:1;罗8:5)。大致说来,根据使徒的应许,我们必须追求“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义人得荣耀的。这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林前2:7,8)。这使徒在另外一处提到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中的故事之后,也说:“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11)。他又暗示这些事所预表的事实说:他们“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林前10:4)。
保罗在另一书信中,论到帐幕的排列时,引用下列的话:“你要谨慎作各样的对象,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来8:5)。再者,在加立太书中,他斥责那些相信自己在读律法却不了解的人,并下定论说,凡不相信圣书中有比喻的人,都不明白律法。所以他说:“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加4:21—24)。我们必须留意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说:“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他并未说:你们在律法以下的人),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么?”听见在这里是指了解与明白而言。
当保罗在歌罗西书中略述全部律法的意义时,他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西2:16,17)。又当他在希伯来书中论到那些受割礼的人时,他说:“你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来8:5)。
人若已经承认使徒保罗受了神的感动,他们对于人所公认为摩西所写的五本书,大概不会感觉有何困难;但是对于其它的历史书,他们却愿意知道,是否其中所记载的事迹也是“要作为鉴戒”(林前10:11)。我们必须留心罗马书中从列王记上引来的一句话:“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罗11:4;王上19:18)。保罗在这里把那七千人看作“照着拣选的恩典”作以色列人的,因为不但外邦人,而且若干上帝的百姓,都由基督降世得益处。
七、既是这样,我们必须提纲挈领地列举我们认为真正了解圣经的几个标记。第一,我们必须指出:那凭着上帝之计划,并藉“起初与上帝同在”之道来光照真理诸仆众先知和使徒的圣灵,特别要将那不可言说有关人(这里所谓“人”,我目前的意思是指利用身体的灵魂而言)的深奥之事传达出来,为要叫那能够受教的人,藉着“参透”并专心研究圣经中所含的“深奥的事”,便在圣灵一切奥秘的教训上有分。
人若不藉着上帝丰富与智慧的真理,就不能达到完全的地步。在那些与人的灵魂有关的事中,我们特别要重视有关上帝与祂独生子的教义,就是子有何性格,祂如何作上帝的儿子,祂降世为人及取全部人性有何原因,祂的工作怎样,祂的工作的对象和时间为何。在这论到神圣事的教训中,我们也必须包括论到与人相类似的,以及其它有理性,受造者的教义;包括那些接近神性的,也包括那些从福乐之境坠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论到后者坠落的原因。我们也必须研究下列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处和这些不同处是如何发生的;这世界是什么;世界为何存在;罪恶如何在地球上如此普遍与如此可怕;除了地球之外,是否其它地方也有罪恶。
八、那光照真理圣仆之灵魂的圣灵,原知道这些和类似的题目,但是为了体恤那些不能研究如此重要问题的人,圣灵把有关我们在上面所提的那些题目的教义,隐含在构成一个故事的话语里面。这故事包括一个历史的记载,专门论到目所能见之物的被造,人的被造,和人类始祖之后裔的世代相传,直到数目增多的时候。祂又把有关上列许多题目的教义,隐含在其它故事里面,其中记载义人的行为和他们偶而所犯的罪(因为他们不过是人),又记载不法与不敬虔之人的邪恶,淫乱,与贪婪的行为。
最希奇的是:藉着战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故事,某些奥秘的真理便向那些能够考察这些故事的人显明了。更惊奇的是:藉着一套成文的律法,真理的众律法,便以预言的方式指明了。这一切都有系统地记录了下来,而且带着一种真正与上帝智慧相称的能力。因为圣灵的动机,甚至要叫那包裹属灵之真理的外衣(即是圣经属肉体的部分),在许多方面都对愿意接受它的信众有益处,并能改善他们。
九、但是,律法的效用,历史的连续,和记事的流畅,若是前后一目了然,我们就不会意识到在圣经中除了显而易见的意义之外,还有什么应当了解的。因此,上帝之道便把某些宛若绊脚石,拦阻物,和不可能的事,插入律法书和历史书中,免得我们单因文字的吸引力,而完全被招引而去,因而认为既从圣经中学不到与上帝相称的任何东西,便把其中的真教训完全拒绝了,或因永不离圣经的字面意义,而不能了解其中任何属灵的成分。
我们也应当知道,既然圣灵的主要目的,是要在那些已成或将要成的事件中把它们属灵的关系宣告出来,所以上帝之道若发现历史上的事件能够与这些属灵事件彼此相融和的时候,祂就利用它们,然而却把他们更深的意义向广大信众隐藏起来。但是在圣经记载超官感之事发展的地方,那由更深奥意义所表的事并没有成就,圣经便把一件未曾发生的事,或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或一件可能发生而其实却没有发生的事,插进去;也有时候它把字面上并不真实的几个字,有时候甚至很多的事,插入故事中去。
律法书也采取类似的方法。我们在律法书中,时常可能找到一个本身就很有用而又适合于律法时代的教训。然而,有时候这种律法好像没有什么用处。有时候,为了那些比较精巧而不断探求的读者的缘故,甚至不可能的事,也被记在律法书中,为的是要叫他们因不辞劳苦的考察其中所写的,而可以深信他们必须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来寻求与上帝相配的意义。
圣灵不但在基督未来之前的旧约著作中如此行,但正因为祂是同一位圣灵,又是出自独一的上帝,所以祂也在福音书和使徒们的著作中有同样的办法,因为他们并非到处都包含纯粹的历史,因为实际上并未发生的事迹,也照字面编入。律法与命令也并不完全传达那与理性相合的。
第四部 第三章(略)
第四部 第四章 总论有关父,子,和圣灵的教义

一、现在我们总结关于父、子,和圣灵的讨论,应当谈及前面所遗漏的几个问题。虽然父是完全无缺的,不可分裂的,可是祂竟成了子的父。但是,祂并不是因为分裂了自己才成为父的,就像有些人所假想的。子若是由父分裂而出,同动物或人的生殖一样,那末,那产生的和被产生的,必然都是血肉之体了。〔以下一段从拉丁文译出:我们并不同意异端者所假想的说:子是上帝一部分的实质所变成的;或是:子是父不藉任何实质而产生的,换言之,子是上帝藉自己实质以外的东西所产生的,所以曾有一段时间子是不存在的。我们要把一切关于物体的思想放在一边,来说:道与智慧是那目不能见而又无形体的上帝在毫无任何肉体感觉之中所生的,犹如意志是由思想而出一样。子既被称为“祂爱心之子”(西1:13),祂若也被看作“祂意志之子,”也不算为无稽之谈。〕这子是由父的意志中所生的,因为祂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西1:15),又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1:3),“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是被造的,是智慧。因为智慧自己说:“在主造化的起头,祂就首先造了我”(箴8:22),祂若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祂必是一个不能看见的像。我敢加上一句话说,祂既是父的形像,祂就没有一个时候是不存在的。约翰说:“上帝就是光”(约一1:5)。上帝既是“光”,祂又在何时没有祂“荣耀所发的光辉”(来1:5),以致叫我们可以胆敢为子定下一个开端,说在这开端之前祂不存在呢?那不可形容,不可名状,不可言述之父的实质的形像,就是祂的印像,和那认识父的道(太11:27;约10:15),是在何时不存在的呢?若有人敢说:“曾有一段时间,子是不存在的,”让他明白,他所说的是:“先前有一时智慧不存在,道也不存在,生命也不存在”〔以下一段为拉丁文所独有者:其实我们必须相信,上帝的实质在智慧,道,与生命中是全部存在着,因为它们不能从祂移去,也永远不能和祂的实质分开。虽然我们在思想中把它们看作多数,可是在事实与实质上它们是合而为一的,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它们里面(西2:9)。〕我们软弱的人把永远与上帝同居,作祂智慧,又为“祂所喜爱”(箴8:30)的独生之道,从上帝夺去,这样作的就不但不合理,而且也不安全。我们若如此行,我们就不会以上帝为永远喜乐之神。
我们虽然说:从来没有一个时候祂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必须在一种保留的条件之下,来接受这句话。因为“从来”或“时候”这些字,都有时间上的意义,而我们论到父、子,和圣灵的话语,却应当被看作超越一切时间,世代,和永恒的。只有这三位一体才超越一切的了解力;不但超越有时间性的智力,也超越有永久性的智力。至于在这三位一体之外的东西,却必须以世代和时期来衡量。论到上帝之子,既然经上说,“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约1:1,2)所以我们必认为祂不是被限制在任何地方,祂之为智慧,或真理,或公义,或圣洁,或救恩也都是如此;因为这一切,都不需要一个地方来进行它们的工作。所以它们的意思乃是指那些接受了它们的能力和功效的人而说的。
二、但是,若有人主张说,由于一些人在上帝之道,或智能,或真理,或生命上有分,所以道和智慧的本身,好像是存在一个地方,那末我们就必须回答他说,基督在祂为道与智能以及其它的品性中,确曾住在保罗里面,因为保罗自己说:“你们既然寻求基督在我里面说话的凭据”(林后13:3),又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祂既然在保罗里面,那末有谁会怀疑祂不是同样也在彼得,约翰,和每一位地上天上的圣徒里面呢?若说基督是在彼得和保罗里面,却不在天使长米迦勒和加百列里面,那就是无稽之谈了。从此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出,上帝儿子的神性不受任何地区的限制,否则,它在一地方,就不能同时在任何其它地方了。然而,凭着它那无形之性的尊严,它既不受任何一地的限制,我们也想不出有任何一地它是不存在的。
但是,有一个不同之处,是我们必须记在心上的,那就是:虽然祂是存在于不同的个人里面,就如我们所提的彼得,保罗,米迦勒或加百列里面,然而祂并不是以同样的程度存在于一切受造者里面。祂存在众天使长里面,比祂存在其它圣徒里面,是更丰满的,更清楚的,也可说是更公开的。这在下面的事上显得很清楚:按照福音书中的话语,当圣徒达到了最完全的地步时,他们就同天使相像或相等(参太22:30;路20:36)。从此我们就知道,基督住在各人里面的程度,是因各人功德的大小而定。
三、我们既已简略地重述了关于三位一体之教义的这几点,其次,我们要同样的重视以下一点:万物都是藉着子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6—18);约翰在他的福音中,也说过相似的话:“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1:3)。大卫也指出三位一体创造宇宙的奥秘说:“诸天藉主的道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灵而成”(诗33:6)。
在这之后,我们应当提及上帝独生子,有形的来临和道成肉身。在这里我们绝对不可假想祂神性的一切尊严都被限制在一个微小的身体之内,以致上帝整个的道,和祂的智慧,基本的真理与生命,若不是与父分离了,就是被强迫监禁于祂那微小的身体之内,而使人认为它并不同时在任何其它地方进行工作。谦恭而自认虔诚的人,应当采取中庸之道,既不承认在基督里面缺少神性的任何特质,也不假想父那无所不在的本质中,曾有任何部分曾经分裂。施洗约翰曾经多少指明了这真理,因为他当耶稣不在他面前的时候向群众说:“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约1:26,27)。这话诚然不可能指一个身体不在场的人而言,因为他既说祂站在他“中间”,祂的身体岂能不在场呢?这说明上帝的儿子不但是全部的存在于祂的身体里面,而且也是全部无所不在的。
四、然而,请不要有人以为我们说这话是在主张上帝的儿子神性的一部分是在基督里面,而另一部分却是在别处或无所不在。只有那些对无形与不可见之实体的本性毫无所知的人,才肯相信这样的事,因为把无形体的东西分开,或谈论它的一部分,都是不可能的事。上帝儿子的神性乃是以我们在上面所说的方式,换言之,就是以智慧,道,生命或真理的方式,住在万有之中,藉万有而存在,又在万有之上。以这种方法来了解祂的神性,我们就可以无疑地摒除那认为它受任何限制的观念。为了救赎人类,上帝的儿子愿意向人显现,并住在他们中间。因此,祂所取的,不但(如某些人所想的)是人的身体,而且也是一个灵魂,这灵魂在性质上与我们灵魂的性质完全相同,然而在意志与品德上却与祂自己相同。这灵魂能够不偏不依地把道与智慧的一切心愿与计划实现出来……。至于救主有了一个灵魂,祂亲自在福音书中极清楚地证明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8;〔在拉丁文中,“命”,以下翻译为“心”,与“灵魂”都原是一字〕);又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又说:“我现在心里忧愁”(约12:27)。那“忧伤”与“忧愁”的灵魂,一定不是那“独生子”(约1:14)和“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那位,也不是那超越自己灵魂的道,上帝,因为上帝的儿子亲自说:“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收回”(约10:18)。然而,我们不说上帝的儿子在那灵魂中,像祂在保罗,彼得,或其它圣徒的灵魂中一样……但对于这些人,我们必须坚持圣经上所表示的意见:“谁都不能免污秽,甚至只活一日的也不能”(参伯14:4)。但是那在耶稣里面的灵魂“在晓得恶是什么就择善”(参赛7:16,15);又因为它“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上帝……用喜乐油膏〔它〕,胜过膏〔它〕的同伴”(诗45:7)。当它毫无瘕疵地和上帝之道彼此联合的时候,它便蒙了喜乐油之膏,以致在一切灵魂中,唯有它不能犯罪,因为它完全能够接受上帝的儿子。正如子与父原为一(约10:30),子所取的灵魂与子自己也为一。所以那灵魂就与上帝成为一,并且以子的称号,称为耶稣基督,就是万物藉祂而造的那位(约1:3)。
正因灵魂曾把上帝的全部智慧和祂的真理与生命接到自己里面,所以我才认为当使徒保罗讲下面一段话的时候,是指着它说的:“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这里所说的基督,若不是指那蒙“喜乐油”之膏,换言之,就是充满了上帝之本质,而又藏在上帝里面的基督而言,还有谁能够充当这位藏在上帝里面而又被注定以后要显现的基督呢?经上立基督作一切信徒的模范,乃是因为祂甚至在毫不认识恶的时候,就选择了善,又喜爱公义,恨恶罪恶。上帝便用喜乐油膏了祂。照样,我们每人在跌倒或犯罪之后,都应当按照摆在我们面前的模范,来洁净自己的污秽,并以祂作领导,来在险峻的美德程途上向前迈进。这样,藉着仿效祂的榜样,我们或许可能在最大的限度之内在神性上有分(彼后1:4),因为圣经上写着说:“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2:6)。我们因效法这道和这智慧,而被称为聪明或有理智的人,然而这道与智慧“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向软弱的人,它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着软弱的人”(参林前9:22)。正因上帝叫祂成为软弱,圣经上才论到祂说:“祂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后13:4)。最后,保罗在同软弱的哥林多人来往的时候,他决定“在他们中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钉祂十字架”(林前2:2)。
五、有些人以为使徒保罗在下面的一段话是指这个灵魂从马利亚接受肉体的时候而言:“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6,7)。祂的目的,无疑是藉着超越的榜样和教训,已使这灵魂恢复上帝的形像,并归回它因虚己而曾放弃的丰富。
正如一个人因在上帝的儿子里有分,他就成了上帝的众子之一,又因他在上帝里面的智慧中有分,他就变为聪明,照样,他因在圣灵里有分,他就变为圣洁与属灵。圣洁与属灵,同分享圣灵,就是父与子的灵,原是一件事,因为三位一体的本性只有一个,也是无形的。我们所说关于灵魂分享三位一体的事,也指天使和各种天灵分享三位一体而言,因为每一个有理性的受造者,都需要在三位一体中有分。
再者,关于有形世界的计划,世界如何构成这十分重要的问题,乃是常被提出来的。因此,我们已经尽力在前面几章中〔第二部第一及第三章〕谈论了这问题,为的是叫下面几种人得益处:那些从事考察我们宗教中信仰之根据的人,和那些煽动异端的辩论来和我们为难并口口声声提到“物质”这个名词的人;其实甚至他们自己也不了解这个名词的意义。我想我们现在必须简略地谈到了这个题目。
六、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至今我们尚未在圣经中发现任何地方用“物质”这个名词,来指所谓物体之根基的实质而言。当以赛亚论到那些注定受刑罚的人时,他说:“他必如火焰将物质如荆棘和蒺藜一样,焚烧净尽”(参赛10:17七十译本)。这里的“物质”是指罪而言。即使“物质”这名词是在别处用过,我想我们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出它带有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但是唯有智慧书中有个例外——这书相传是所罗门写的,而绝对不是人人都以它为有权威之书。不论如何,我们发现其中写着说:“因为你那从无形状的物质中创造世界全能的手,并不缺少方法把大群的熊或猛狮差到他们中去”(智慧书11:17)。有许多人认为摩西在他所写的创世记开头的经文里已经提到构成万物的物质:“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创1:1,2);因为在他们看来,摩西说“地是空虚混沌”,不是指别的,乃是指无形状的物质而言。然而,如果这里说的真是物质,那末从这段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物体的构成因素并不是不能改变的。
有些人认为物体的本质是由原子(不论是那些不能分裂的原子,或是那些可以分裂为均等部分的原子),或是由一种元素而构成的。他们不能将物质,至少按照这名词的主要意义,在这些要素中数算。即使他们假想物质是宇宙间一切物体的基本实质(就是能够改变,更替,和分裂的实质),他们也不肯主张毫无特质的实质是可以真正地存在着。我们在这一点上与他们同意,因为根据我们在前面数章中尽力所例举的理由,我们绝对否认物质应被称为不由生或未经创造而自有的。我们在前数章中曾经指出说:不同种类的树,因水,土,气和热而产生不同种类的果子;火,气,水,和土是在彼此更替的变化;藉着一种互相的关系,一种元素可以变为另一种元素;再者,人或动物的饮食,可以产生肉体的实质;精液也可以变为监工的肉体和骨。这一切的例证。都证明物体的实质是能够变化的,而且能够从任何特质中变为任何其它特质〔参第二部,第一章第四节〕。
七、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实质若无特性,就永远不能存在,而且只有理智才能辨别这个作物体之基础并能接受特性的实质为物质。因此,有些愿意更深一层研究这些问题的人,竟冒然主张说,物性不是别的,只是那一体的特性。因为如果硬,软,热,冷,湿,干是特性,而当它们和与它们类似的特性被移去的时候,就不剩下什么了;那么,万物无非不过是其特性了。所以凡持这种见解的人,都想建立下面的一个理论:既然凡主张物质不是由创造而来的人,都承认物质的特性是由上帝所造的,那末甚至按照他们自己的主张,物质也是被造的,因为特性无非是万物,而大家都毫无例外地说,特性是上帝所造的。
然而,凡渴望证明特性是由外面加到基本的物质上面去的人,都采用下列一类的比喻:无疑的,保罗若不是在缄默,便是在讲话,若不是在清醒,便是在睡觉;他的身体也一定正在某种姿态中——不是坐着,就是站着,再不然就是躺着。这些都是人的偶性,也是人所常有的。然而,我们的思想很显然地没有把这些动作与姿势中的任何一种,包括在人的定义之中。我们虽然藉着它们来考虑人,可是却并不把它们当作他必然的随身条件,换言之,我们并不顾到他在清醒或睡觉,讲话或缄默而论他,也不以人所必受的其它任何偶有的条件来论他。正如我们能够想象某人,而完全不顾到他那些偶有的条件,照样,我们也能够不顾到其特性而想象这基本的实质。所以,当我们的思想凭着一种纯理智的动作,把每一种特性都推在一边,来专注视任何基本的实质而拘守不放,且丝毫不顾它的硬,软,热,冷,湿或干的时候,那末凭着这种人为的思想方式,我们的思想就好像会看见全无特性的物质。
八、有人可能问,我们是否在圣经中可以找到证据,来证实这种意见。在我看来,诗篇中对这主张有指示之处,就如先知大卫说:“我的眼睛已看见了你的不完全”(参诗139:16)。在这句经文里,先知在以透视的眼光,来考察事物的开端,并以理智与了解力,来把物质从它的特性中分出来,就在思想中好像看见了上帝不完全。这就是说,这不完全在加上特性之后,就要达到完全的地步。再者,以诺在他的书中也说:“我行走,直等我来到不完全”(以诺书21:1)。我想这话也可以按同样的意义来解释说:当先知以诺的思想,在考察与研究每一样目所能见的东西时,它便直接来到事物的开端,而看见了尚未完全且无特性的物质。以诺又在这书中说:“我看见了每一种的物质”(以诺书40:1,12)。这话的意思必然是:“我看见了物质因分划而成的一切部分;这些部分,从一本而分裂为人类,兽类,天空,太阳,和世界上所有一切其它的东西”。
其次,在前数章中,我们已经尽力证明:凡生存的东西,都是上帝所造的;除了父,子,和圣灵的本性之外,没有一样不是被造的;因为那本性良善的上帝,愿意有受造者来作祂施恩的对象并欢喜接受祂的恩典,祂便造了与祂相配的受造者,换言之,祂便造了能接受祂的受造者,而且把他们看作自己养育的儿女(参赛1:2)。然而,祂创造万物都是按着固定的数目和限度,因为在上帝看来,没有一样东西是没有终结或没有限度的。
〔此处宜加入犹斯提念所引俄氏希腊原文如下:我们这样甚至给上帝的大能划了界限,谁也不要受冒犯,因为要完全了解无穷尽的东西,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然而上帝所把握的东西一旦有了界限,必然性就足以充作界限,直等到有适当数目的东西都被划了界限。〕上帝用祂的权能了解万物,然而却没有一个受造者的思想可以了解祂。〔此处是从犹斯提念所引俄氏希腊原文得来:但是,父若了解万物,子又在万物之中,那末祂很显然地也了解子。然而有人要问,上帝认识自己,和祂独生子认识祂,这两种认识是否一样。他这样问,就必决定“差我来之父,是比我更大的”(约14:28,24)这话是完全正确的,而父的知识比子的知识更大,而且父认识自己,也比子认识祂更清楚和更完全。〕以上一段,由如氏改为以下二句:只有上帝才认识自己的神性。只有父才认识子,也只有子才认识父(约10:15;17:25);同时,也只有圣灵才能参透上帝深奥的事(林前2:10)。
所以在上帝的眼中,每一种受造者都因受某种数目和量度的限制而有区别,换言之,有理性的受造者必受数目的限制,而有形体的物质则必受量度的限制。理性既是被造的,所以就可以变化,也可以改形,因为凡是从前没有而以后才开始存在的东西,都必定因此而具有可变性,以致它所有的善或恶都是出于偶然,而不是出于本性。理性既是需要物体的遮覆,又可以如此变化,改形,所以上帝就必然预知在灵魂和天灵中将要发生的不同之处。为的是叫他们每一位都按照自己功绩的大小,来穿戴这种或那种不同性质的物体。照样,上帝也必须制造一种物体,叫它藉着其特性的交替变化,按照它创造者的旨意,能够根据实情的需要而改变成任何东西。有理性的受造者,需要物体作遮覆的时期有多长,这物体的持久也必多长;而且将永远不断地使有理性的受造者需要这种物体的遮覆。
所以这种物体将要永远存在,因为有理性的受造者,必须有它来作遮覆,除非有人认为他能藉任何理论,来证实有理性的受造者可以丝毫不藉物体而存在。当我们在前数章中讨论这些个别问题的时候(参第二部第二章),我们已经说明,我们的了解力,若不是全不可能,至少是很难明白理性可以不藉物体而存在。
物体必定不是原始就有的,乃是在以后的时间里,由于某些有理性的受造者因坠落而需要身体,才被造的。照样,当他们由坠落中完全恢复到从前的地位时,这些遮覆他们的物体,就会归于乌有。如此的轮回,永不止息。
九、我想我们若尽量简略地重述关于有理性者的永生理论,那绝对不会显得是有背于我们这本书的计划。每一个分享某种东西的人,一定是同另一位分享同样东西的人,有相同的实质和本性。例如:一切眼睛都分享光,所以一切分享光的眼睛,都同有一个本性。虽然每一只眼睛都分享光,但是因为一只眼看得清楚,另一只眼看得不清楚;所以每一只眼分享光的程度并分均等。又例如:一切听觉都接受声音,因此,一切听觉都共有一个本性。但是每一个人耳朵的灵敏或迟钝,全在乎他听觉与健康的程度。现在让我们从官感的例子转而讨论属灵智的东西。
每一个分享灵智之光的心灵,必定和其它分享之光的心灵,共有一个本性。所以,若是属天之灵,由于他们在智慧与圣洁上有分,而接受了一份灵智之光(即神性),同时,若是人的灵魂也从这光和智慧中接受了一分,那末属天之灵与人的灵魂必定是共有一个本性和实体了。然而,属天之灵既是永不朽坏和不灭的,那末人的灵魂之实质也必然是永不朽坏与不灭的了。不但如此,既然父,子,和圣灵的本性是永不朽坏和长存的,而父,子,和圣灵所具有的灵智之光,既是为普世受造者所分享,那末,按照逻辑与必然之理,凡在这永久的神性上有分的,也必是永不朽坏和永远长存的;这样上帝恩典的永久性,也可以在这件事上表现出来:即凡蒙那恩典所赐之福的,也必永远长存。然而,正如我们在举的例子,曾经描写个别视觉有灵敏与暗淡之不同,因而承认眼睛接受光的程度不同,照样,我们也须承认在父,子,和圣灵里面之有分,也因灵魂之热心与心灵的容量而有不同。
再者,让我们来考虑一下,我们若说那能够接受上帝的心灵之实质,是可以被毁灭的,这话是否就几乎显得不敬虔;好像那灵魂看见并了解上帝的能力,还不足以保证它永存不灭;尤其是因为即使心灵因疏忽而坠落,不纯洁地和完全地把上帝接受到自己里面来,然而它里面却始终具有一些使它复原并归回更美之境的动力,这动力无论何时,都会领人的灵魂(亦称理性之人)恢复创造他之上帝的形像和样式。所以先知大卫说:“地的四极,都要想念主,并且归顺祂;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诗22:27)。
十、但是,若有人胆敢主张说,那按着“上帝的形像和样式”被造的人,他的实质已朽坏,在我看来,这等于把这不敬虔的罪状归到上帝的儿子身上了,因为圣经也称祂为“上帝的像”(西1:15,林后4:4)。至少作如此想的人,无疑是在攻击圣经的权威,因为圣经上说,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再者,上帝之像那可以在人里面清楚辨认出来的,并不是在人必朽坏的身体上,乃是在他谨慎的心灵里,在他的公义,自我控制,勇敢,智慧与纪律中,以及他全部的美德上。这一切的美德,基本上是存在上帝里面的,然而人也可以因自己的努力和仿效上帝而持有它们,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指出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6);“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说,这一切的美德,都永远地存在上帝里面,以致它们既不能(从外面)来到祂,也不能离开祂,然而人却要渐渐个别地来获得这些美德。
所以,我们知道,人同上帝之间有一种亲切关系。上帝既然知道万物,而且没有一个属灵智的真理能够逃脱祂的注意力——因为父上帝,和祂的独生子及圣灵,不但对祂所造的万物有绝对的知识,而且对自己也有绝对的认识——有理性的心灵,也可以从认识小东西进而认识较大的东西,又从了解看得见的东西进而了解看不见的东西,以致达到更完全的知识。因为属理性的心灵,既被放在身体之内,它就必然从五官所能接触的东西(即有形体的东西)。进而达于五官所不能接触的东西(即无形体与属灵智的东西。)但是我们所说属灵智的东西是在感官能力之外,这话若似乎有错误,我们就要引用所罗门的话来作例证:“你们要发现一个属神的感官”(参箴2:5,七十译本)。他藉着这话来说明,属灵智的东西不是身体的感官所能察知的,乃是要凭他所说的一种属神的感官才能察明。
我们在上面所讨论的每一种属灵智的问题,正是要凭着这种属神的感官来了解;照样,我们所说的话,也必须以这感官来听,我们的著作,也必须以它来思考。因为上帝的本性甚至知道在我们脑海中运行的隐密思想。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在上面所解释的原则,来构成我们对各种事的信念,不论它们是关于这本书中所讨论的问题,或是从其中以逻辑之理推论而出的一切问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