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思高圣经学会
八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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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母(Nursing Mother, Nut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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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酪(Curds, Buty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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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香(Frank-incense, T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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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香树(Mastic-tree, Sch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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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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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纳(Hannah,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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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郎(A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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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述(Asshur, Assyria, Assur, Assy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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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巴郎[亚巴辣罕](Abram, Abra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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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巴辣罕(Abra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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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尔(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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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毛斯(A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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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毛斯书 (Book of Amos, Liber A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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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纳斯(An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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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亚(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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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亚省省长(Asiarchs, Asiarch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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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北底亚(Obadiah, Abd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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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北底亚书 [亚北底亚](Book of Obad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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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肋路亚(Hallelujah, Allelu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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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Arme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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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Alex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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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巴拉(Alexander Ba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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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里亚(Alexand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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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辣(女王)(Alexand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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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雅乃乌斯(Alexander Jann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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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者(Messenger, Ange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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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临 [再来](Parou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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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Messengers, Lict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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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桌(Table, Mensa Propositio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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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供饼 (B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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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Trust, Fidu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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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辣(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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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史(Ishi, Ie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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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贝散(Jibsam, Iebs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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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贝赞(Ibzan, Abe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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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弗大(Jephthah, Jeph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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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辣得(I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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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格(Is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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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依(Jesse, I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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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史雅(Isshiah, I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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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贝肋罕(Ibleam, Iebla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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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加波得(Ichab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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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达斯贝(Hydaspes, Iad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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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德阿拉(Idalah, Ie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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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杜默雅(Idum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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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科尼雍(Icon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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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里黎苛(Illyric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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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默纳约(Hymena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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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尔卡诺(Hyrcanus, Hirca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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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加略(Iscariot, Iscari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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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伯尔(Elizabeth, Elis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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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加尔(Issa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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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意亚(Isaiah, Isa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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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意亚(书) [依撒意亚](Book of Isa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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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撒意亚升天录(Ascension of Isa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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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市巴耳[依市波舍特](Ishba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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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市玛耳(Ishmael, Ism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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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塔玛尔(Itha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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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突勒雅(Itur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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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勒耳(Iezreel, Iezr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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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则贝耳(Jezebel, Iez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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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耶阿巴陵(Iye-aba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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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费塔赫耳(Jiphta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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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市波舍特(Ishbosheth, Isbos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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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Hare, Le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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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文铜钱(Twopence, Dipond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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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南(Kenan, C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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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达尔(Kedar, Ce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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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德士(Kedesh, C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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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哈特(Kohath, Ca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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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依拉(Keila, C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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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纳次(Kenaz, Cen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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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尼人(Kenites, Cin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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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刻耳(She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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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敖耳(S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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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能(Shunem, Sun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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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尔(Zur, S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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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默尔(Sumer)【苏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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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拉米特(Shulammite, Sulami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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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提雅人 [阿市革纳次](Scyth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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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洁礼(Purification, Purific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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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洁水(Lustral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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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Reconciliation, Reconcili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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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Peace, P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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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废物](Dre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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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Night, 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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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鹰(Short-eared Owl, Noct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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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更(Night Watch, Vig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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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异事 [神迹](Miracle, Miracu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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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姘居(Concubine, Concub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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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黎诺(Quirinius, Cyr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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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绅(Nobles, Optim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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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Magistrates, Magistr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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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祖、圣祖(Patriarchs, Patriarch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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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唯一神论](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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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使徒(Apostle, Aposto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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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会议(Jerusalem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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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谕文(Apostolic Dec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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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教理(Doctrine of the Apos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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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大事录(Acts of the Apos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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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鲁士(Cy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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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厄尔(Joel, I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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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厄尔书 [岳厄尔](Book of J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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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佛(Paphos, Pa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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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兰(Paran, Pha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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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摩(Pat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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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塔辣(Pa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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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耳米辣(塔玛尔) [塔德摩尔](Ta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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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默纳(Parme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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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瓦因(Parvaim, Parw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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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洛巴(Patrob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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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洛斯(Pathros, Pha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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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提雅人(Parthians, Part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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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比斯(Thebez, The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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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贝兹(Thebez, The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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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格里斯(Tig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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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耳哈(Bilhah, 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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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耳汉(Bileam, Baa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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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布罗斯(Byb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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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耳达得(Bildad, Bald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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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提尼雅(Bithy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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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Sex, Sex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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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产业(Inheritance, Heredi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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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肩(Ephod, Humer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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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Pledge, Pig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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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阄(Lot, S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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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班(La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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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基士(Lachish, Lac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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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依士 [拉依沙](La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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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依沙(Laishah, La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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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默客(Lam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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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撒(Ellasar, La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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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撒雅(Lasea, Las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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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匝禄(Laza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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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刻待孟(Spartans, Lacedaemon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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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通行本(Vulgate, Vulg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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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文译本 [《拉丁通行本》](Latin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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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术(Necromancy, Necroman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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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Custody, Custo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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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突默米(Quintus Memm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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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多(Myndos, Myn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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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友谊(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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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爵(Cup, Cal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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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 [旭日](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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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Pine, P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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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Wilderness of Sin, Sin Desert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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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提赫(Synti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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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Weapon, 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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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Venom, Vene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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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 [虺](Basilis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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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龙(Dragon, Dr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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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马(Behem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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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州(West of Euph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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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Oil, Ol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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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郎(Pharaoh, Phar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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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Law, 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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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塞(Pharisees, Pharis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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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奴耳(Penuel, Phan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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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津(Bochim, Locus Flent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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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Persia, Per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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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波里(Persepo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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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阿次(Boaz, Bo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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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责辣(Bozrah, Bo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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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纳尔革(Boane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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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插句)(Gloss, Glo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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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Reptiles, Rept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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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Reptiles, Rept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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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Shepherd, Pa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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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函(Pastoral Epis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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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Fox, Vul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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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Dog, Ca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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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熊 [熊](Bear, Ur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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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Rose, R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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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善恶树(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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穹苍(Vault of 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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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Shoulder, Hum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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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巴(Seba, S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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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根(Shechem, Sic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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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拉(Shelah, 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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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玛(Sh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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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特(S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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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布纳(Shebna, Sob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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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巴陵(Shebarim, Saba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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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基纳(Shekinah, Shek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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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玛雅(Shemaiah, Sem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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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慕耳(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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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沙客(Sheshak, Ses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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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默士泉(En-shemesh, Ense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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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巴尼雅(Shebaniah, Seben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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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法提雅(Shephatiah, Saphat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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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市巴匝(Sheshbazzar, Sassab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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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阿尔雅叔布(Shear-jas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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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Flower, F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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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子)(Gold, Au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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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Golden C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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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Golden Gate, Porta Au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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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Metals, Meta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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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First-b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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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E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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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虫(Snake, Col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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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 [老年](Long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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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树(Myrtle, Myr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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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Door, Por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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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框 [经匣](Mez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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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Disciple, Discip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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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 [帐幔](Cur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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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非斯 [摩夫、诺夫](Memp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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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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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爸(Ab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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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干(A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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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 [雅甘](Jaakan, Ia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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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狄(Ad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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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苛、仆托肋买(Acco-Ptolem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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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歆(Ac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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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A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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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们(阿孟)(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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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孟 [阿孟子民、阿孟神](Amon [Ammon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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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孟(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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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辣(Mearah of the Sidon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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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撒(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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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冬 [阿颇隆](Abaddon [Apol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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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陵(Aba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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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冬(Ab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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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雅(Abijah, A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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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布(Ab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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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兰(Abiram, Abi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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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瑟(Abishai, Abi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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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胡(Abihu, A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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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得(Accad, Ac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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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格(Ag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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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苛尔(Ac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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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杜明(Adumim, Adomm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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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杜蓝(Adullam, Odul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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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玛(Admah, Ad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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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得明(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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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尔(A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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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尔(A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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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基士(Achish, Ac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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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尔(Ag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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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布(Ahab, Ach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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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雅(Acha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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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次(Ahaz, Ach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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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加(Ahikar, Achiacha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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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雅(Ahijah, 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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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雅隆(Aijalon, Aia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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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耳斐(Alpha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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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撒(Am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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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赛(Ama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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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默农(Am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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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默兰(Am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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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兹(Amoz, A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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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纳克(Anakim, Enac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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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费克(Aphek, Aph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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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丕斯(Ap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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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丕约 [市场] (Forum of App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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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颇罗(Apollos, Apo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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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颇隆(Apol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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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桂拉(Aqu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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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农(Ar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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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辣巴 [荒野](Arabah, Ar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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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剌伯(Ara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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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辣得(A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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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撒耳(Asahel, As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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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撒夫(As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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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协尔(Asher, 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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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舍辣(Asherah, Ash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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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玛(Ashima, As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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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路(Atta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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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陵(Way of Atha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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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托(Az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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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乃尔(Ab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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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沙隆(Absal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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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盖耳(Abi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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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乌得(Abi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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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肋乃(Abilene, Abi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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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沙格(Abishag, Abis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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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多尼雅(Adonijah, Adon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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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黎帕(Herod Agri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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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革波尔(Akbor, Acho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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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齐雅(Ahaziah, Ochoz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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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诺罕(Ahinoam, Achino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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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约尔(Ach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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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刻辣宾 [阿卡巴特乃](Akrab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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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革冬(Armageddon, Armage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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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尔纳(文件)(Ama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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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肋克(Amalek, Ama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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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责雅(Amaziah, Amas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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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黎人(Amorites, Amorrh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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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辣乌纳(Araunah, Are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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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纳尼雅(Hananiah, Anan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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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颇罗尼(Apollo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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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米 [狄雅纳](Artemis [D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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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辣辣特(山)(Ara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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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洛厄尔(Ar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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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黎约客(Ari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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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撒得(Arphax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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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摩太(Asmodeus, Asmoda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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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摩乃(王朝)(Hasmona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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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巿多得 [阿左托](Ashd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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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巿刻隆(Ashkelon, Asca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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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巿塔特(Ashtaroth, Astar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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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厄洛(Ahasuerus, Assu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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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加提(Atarga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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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肋雅(Att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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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里雅(Athaliah, Ath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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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匝黎雅(Azariah, Azar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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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匝则耳 (Azaz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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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得乃哥(Abed-n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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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默肋客(Abimel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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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彼纳达布(Abinad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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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默肋客(Ahimelech, Achimel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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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托费耳(Ahitophel, Achitop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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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巴特乃(Akrabattene, Acrabath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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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默辣斐耳(Amrap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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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纳达布(Amminadab, Aminad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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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革沙得 [阿法撒得](Arphax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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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约帕哥(Areopa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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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黎玛特雅(Arimath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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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撒辣默耳(Asaram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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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革纳次(Ashkenaz, Ascen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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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托勒特 [阿巿塔特](Ashtor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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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薛西斯(Artaxer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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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耳默曷拉 (Abel-meho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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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辣默肋客(Adrammel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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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多尼贝则克(Adoni-bez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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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纳哈辣因(Aram-nahar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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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黎斯托步罗(Aristob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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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尔加提斯 [阿塔加提](Atarga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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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耳法和敖默加(A and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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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黎斯特雅(书信)(Letter of Arist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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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耳贝特玛阿加(Abel-beth-maac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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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市塔特卡尔纳殷(Ashteroth-karn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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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魔(Possessed by 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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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雨季、春雨、晚雨](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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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Rainy s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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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Topaz, Topaz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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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革罗(Phyge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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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革罗(Phyge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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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革罗(Phyge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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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肋托(Phile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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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罗罗哥(Philolo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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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拉德非雅(Philadelp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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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母、褓姆、抚育者,拉丁文统称「Nutrix」。由创24:59;35:8的记载,可知从很古时,已有用乳母的事。出2:7,9记梅瑟的生母为法郎公主请去当梅瑟的乳母,除梅瑟因特殊光景,以他的生母充作乳母外,通常乳母是另一女人;而且从法郎公主雇用梅瑟之生母作乳母事上,可知乳母多是雇用的。乳母虽非生母,但婴儿既由她的奶养大,自然彼此间有一种很深的爱。黎贝加出嫁时,她的乳母曾同她一起离开老家,随她远至巴力斯坦依撒格家(创24:59)。撒乌耳王朝发生变乱时,他的孙子,即约纳堂的儿子,由乳母携带逃跑,不幸跌倒,终身成了个跛子(撒下4:4)。达味王朝,犹大王约阿士在发生变乱时,未被杀死,也是由他乳母携带藏于亲戚家中,幸免于难(见列下11:2)。因此,《新约》里保禄宗徒给他的教友写信时,即自比作乳母(得前2:7),一如梅瑟也曾本着这一意思,自比作以民的乳母或褓姆(户11:12)。
原文是凝乳和奶油的通用名词。按字意是「浓厚的」或「稠密的」。它的做法是将奶汁注入山羊皮袋中,不停的搅动压榨使之凝结,而成凝乳或奶油(箴30:33)。它是待客的珍品(创18:8),是人很喜爱的食品(依7:15,22)。
见献香。
是一种树名,只一次见于《圣经》,即在审判两控告苏撒纳的老人时,其中之一说出的树名(达13:54)。
「亚当」按原文有「人」(创1:26,27)或「红土」(创2:7)之意,说明人是属于土的受造物(创3:19)。所以「亚当」一词,不但是天主所创造的第一个人--人类的始祖的本名,而且也是整个人类的代表(创5:1-3)。《圣经》记载,人类的原祖亚当是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成的(创1:26,27),即言人不但具有相似天主的不死不灭的灵魂(智2:27),具有理智与意志(德17:1-10),而且按保禄宗徒的思想,人还具有真实的正义、圣善和知识(弗4:22-25;哥3:10)。人的肉身是天主以地上的尘土造成的,但人的生命--即灵魂却是直接由天主而来的(创2:7;约10:8-12;27:3;33:4)。
亚当被造后,在全宇宙中找不到一个与自己相称的助手,天主遂由亚当的身上取出了一条肋骨,造了一个女人,与他相辅相成,使二人成为一体(创2:18-24;玛19:4-6),并祝福他们,使他们生育繁殖,充满大地,并将辖制大地及大地上一切的权柄交给了他们(创1:27,28)。亚当也实在实行了辖制一切的权柄,为每一生物起了名子,显示了他的智慧与权柄(创2:19,20)。天主将亚当与厄娃安置在伊甸乐园内,叫他们耕种看守,并与他们订立了生死的盟约,严禁他们吃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创2:15-17)。亚当叛命之后,不但失掉了天主的圣宠和原始的纯洁,并且还受了惩罚,被判了死刑,被逐出了伊甸乐园(创3)。亚当被逐出了乐园以外,生了加音和亚伯尔(创4:1,2)。一百三十六岁时生了舍特(创5:3)。亚当生舍特后,又活了八百年,生了其他的儿女,死时九百三十岁(创5:4,5)。
人类的原祖与代表亚当在叛命之后,仁慈的天主在义怒中仍给人类预许了人终要得胜魔鬼的诺言(创3:15)。「女人的后裔」,虽然也指犯罪败坏的人类,但特别是指拯救人类的新元首--基督(哥1:15-18),只有他完全战胜了魔鬼,故此保禄称他为「新亚当」或「未来的亚当」(罗5:14),由此亚当成了基督的预像。保禄在罗5:12-21;与格前15:21,22,44-49两段,将基督与亚当作强烈的对比。保禄曾把整个人类看作一个有机体,属于一个头的一个身体;并把人类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时代:一是旧时代,一是新时代。亚当和基督即是这两个不同的时代的首领,亚当是旧时代,即死亡时代的首领;基督是新时代,即生命时代的首领。人类因着他们的首领亚当的罪过也染了罪过,因而「死亡也进入了世界」(见创2:17;3:19),即全人类都要死亡,因此,很逻辑地推出另一端道理,就是人类因着新时代的首领基督成义,得沾成义所包含的一切恩宠,因此,救恩也进入了世界,即全人类都可获得永生。由此段道理。圣教会清楚地指出,人类是出于一元,多元论是相反信德的道理的。见人类通谕(EB617)。
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一日,教宗保禄六世在接见研讨「原罪奥义」座谈会的神学家与科学家时曾说:「……明显地有些现代学者支持未经证实而只是假设的多元论学说,否认人类各种如是众多的灾难,是由人类的始祖亚当的叛命而来的,这种主张,与公教真正的道理不相符合(见现代宪章22节与13节)。这种主张不但与《圣经》及圣传不合,且与教会的训诲相悖,因为《圣经》、圣传与教会训诲一致主张:第一个人的罪过流传到他所有的后裔身上,并不是由于仿效,而是由于遗传,是「属于每个人的」,并且是「灵魂的死亡」,并不只是圣洁和正义的缺乏,而是丧失,连新出生的婴儿亦是如此……」。参阅教宗保禄六世于一九六八年六月三十日所发表的「天主子民的信经」。
见人、原罪、太古史。
意思是「上主怜悯了」。
1. 厄耳卡纳的两个妻子之一,是撒慕尔的母亲(撒上1:1),并生了其他的子女(撒上2:21),曾作诗颂谢上主(撒上2:1-10),是「我的灵魂,颂扬上主」诗的前奏(路1:46-55)。
2. 托彼特的妻子,属纳斐塔里支派,是小多俾亚的母亲(多1:9)。
3. 女先知,法奴耳的女儿,出于阿协尔支派。结婚后七年即守寡。当圣母献耶稣于圣殿时,她正在那里,见到了默西亚,乃「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论这孩子」(路2:36-38)。
亚郎意即「受光照者」。亚郎是以色列民族首任大司祭(出28:1),出于肋未支派,父名阿默兰。他有四子,名叫纳达布、阿彼胡、厄肋阿匝尔和依塔玛尔(出6:20-23)。他是梅瑟的哥哥(出4:14;7:7)米黎盎的弟弟(出15:20;2:4)。当梅瑟蒙召拯救以色列子民出离埃及时,天主立他为梅瑟的代言人(出4:14-17;7:1),并协助梅瑟行了许多奇迹,以拯救以色列子民(出7-12)。以民进入旷野后,亚郎与梅瑟不时受到以民的抱怨与攻击(出16:2);当天降玛纳之后,亚郎收集了一「曷默尔」玛纳放在上主面前(16:33,34)。此处初次显示了亚郎为司祭的象征。
当民众抵达西乃山时,亚郎被选定与他的两个儿子纳达布和阿彼胡以及七十个长老陪伴梅瑟登上西乃山(出19:24;24:1);虽应在远处跪下朝拜,不得走近上主(出24:1,2),但仍见到了天主的荣耀(出24:10)。当梅瑟登上山巅时,曾派定他与胡尔作民间的领袖(出24:14);唯因梅瑟在山巅迟迟未回,亚郎受不起众百姓的怂恿,遂制造了金牛犊作上主的象征来崇拜(出32:1-6,22,23)。好在因了梅瑟的代祷,亚郎得免于难(出32:25-28;申9:20)。
亚郎被祝圣为大司祭后(肋8:1;参见出28;29;40:13等处),在行就职典礼大祭时,由上主前来了火,吞噬了祭坛上的全燔祭(肋9:1-24),这表示上主悦纳了大司祭的祭品,并鉴定了他的大司祭的职位。日后,虽有肋未支派其余的后裔,起而反叛,天主却惩罚了他们(户16;17:1-15),并使亚郎的棍杖开花,以坚定亚郎家族的司祭品位(户7:16-26)。亚郎为大司祭约四十年之久。当以民来到卡德士时,亚郎与梅瑟因失信于天主,不得进入许地(户20:12),亚郎遂死于曷尔山的摩色辣山峰(户20:22-29;申10:6)。享年一百二十三岁(户33:39)。关于亚郎的尊位和德行,见德45:7-27;关于亚郎的司祭职与基督的司祭职的比较,见希5:1-9;7:1-9:28。
见梅瑟、司祭。
亚述原是一座城名,但因此城变为当时政治宗教的中心,遂成为一个区域名。它亦代表这一区的人民、宗教及其言语。这一地区的主要部份是自巴格达(今日伊拉克的首都)向北伸展至梵湖(在土耳其境内)附近,它位于底格里斯河右岸的地区,是一片广大的原始平原,无天然边界。
一、亚述的历史可分为三个时代:1、古亚述帝国;2、中亚述帝国;3、新亚述帝国。
1、古亚述帝国:
自建国至公元前一四○○年,这一时期的历史因资料缺乏,混乱不清,且与《圣经》无直接关系,故简述如下:亚述人大约是属于闪族的混血种,具有很大的鹰鼻,特厚的上唇,粗绻的浓发。公元前一九五○年之前,是阿加得的属国,一九五○年独立,而有亚述之诞生。惟其政治的作用尚不见着,只在商业经济上有显明的进展。至一七四八年,有撒木息阿达得一世登极为王,乃大展宏图,扩充领土;将全国划分给数子治理,自己在幕后监督指挥。他的历史幸有玛黎文件之出土,而得以详知。他死后(一七一六年),则国势日下,至一六九○年前后,国权落入哈慕辣彼之手。此后竟有数个世纪之久,亚述平平无闻,几消迹于历史;成了曷黎人的附庸,直至一四○○年之再兴。
2、中亚述帝国:
一四○○~一○七○年。亚述再兴的机会是曷黎王国之灭亡(一四五○年)。此时亚述王阿叔尔乌巴里特将米堂尼人的一部份领土占据,成为埃及的朋友,史称「万有之王」。但因曷黎人之领土已被哈提人所吞并,再无向北拓展之可能,于是另打主意,将己女嫁与北方巴比伦的王家,因而统治巴比伦,算是中亚述帝国的兴盛时期。其后数个继位之君王因与赫特人连年战争,国势日衰,至沙耳玛乃色二世(一○二八~一○一七),自亚述城迁都至尼尼微,虽开始重整军备,巩固国家经济,但大势已去。
3、新亚述帝国(九三二~六一二):
经过一度混乱时期之后,亚述在阿叔尔丹二世(九三二~九一○)权下,光荣地复兴起来。自此尽力向北扩展领土,尤其在提革拉特丕肋色尔第二世时,几乎邻近各小国无不称臣纳税,其权势范围竟远至提洛及漆冬。沙耳玛乃色三世(八五八~八二四)且一度征服了不少叙利亚北部亚美尼亚的小国,使之臣服进贡,其中有基里基雅、叙利亚及以色列国的耶胡王。自此以色列开始在历史上受亚述大帝国的势力影响(八四一年)。可惜后继无人,大都是无能之辈,再加上内部政治之紊乱,不少的国土,尤其北方的领土丧失净尽,不少的小国先后再自独立。亚美尼亚乘机得利不少,而此时以色列国的雅洛贝罕二世亦收回以前的失地,「从哈玛特渡口直到阿辣巴海」(列上20;列下14:25,28)。
二、亚述帝国的全盛时代:
在第八世纪的后半叶,亚述出了一位大名赫赫的君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亦名普耳。这是古中东最大的帝王之一,他重整军备,向外拓展疆域,建立亚述帝国辉煌的黄金时代。他之所以成事,原因除了他本人是伟大的政治、军事家之外,亦有外在的原因:即埃及的衰弱,阿兰联盟的内乱,及亚美尼亚王国的政策错乱等,致被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个个击败。称臣纳贡者有大马士革的靳斤王,以色列的默纳恒王(列下15:19,20),及其他许多弱小国王。七三五年的叙利亚厄弗辣因之战时,阿哈次惊惶失措之余,求救于亚述(列下16:7,8)。亚述王正求之不得,立即出兵向叙利亚及巴力斯坦进兵,占领了不少以国城市,掳去了不少的居民(列下15:29)。七三二年更占据阿兰,破坏了大马士革,吞并了叙利亚、腓尼基、培肋舍特及以色列的大部份领土之后,更回兵入侵巴比伦,所向无敌,自称为巴比伦王。经过了十八年的东征西讨,奠定了伟大的亚述帝国,历凡百年之久,死于七二七年,继其位者是沙耳玛乃色五世(七二六~七二二年)。此时北国以色列王曷舍亚,因受埃及的挑拨离间,彼此联盟,拒向亚述纳贡。于是亚述王出兵征伐(列下17:3-6),将北国以色列京城撒玛黎雅围困达三年之久。至七二二年九月或八月间,终将撒玛黎雅攻破,将不少人民掳往亚述(列下17:5;18:9)。
此后撒尔贡二世登极(七二一~七○五),他于七二○年为惩罚撒玛黎雅人之叛变,更将撒京尽行毁灭,掳走京城居民两万七千。自此北国以色列乃完全自历史上消迹;但是撒尔贡王朝是多难之秋,先后有巴比伦的叛乱,阿兰联盟的再兴,及其他小国对独立的跃跃欲试,且犹太王希则克雅亦参加了反亚述联盟。撒尔贡虽尽其所能,打败了联军,再度克服了巴比伦,但于进攻亚美尼亚的战役上,为人所杀,其子散乃黑黎布继位为王(七○四~六八一)。他在军事上虽有所成,但远不及乃父之智勇双全,且高傲过人,不善治理属下,故亚述大帝国的声势开始走向下坡。至于他同犹大国的关系,参阅列下18编下32及依37等处。
其后厄撒哈冬继位(六八○~六六九)。他一方面以安抚的手腕来对待各属国,另一方面则出兵进攻埃及,因为他知道各小国都在受着埃及的错综影响,要想使国土无患,只有先将埃及消灭。六七一年先将赴埃及必经之地的提洛漆冬克服;其他各沿海小国都见而生畏,臣服者竟有十国之多,其中亦有犹大的默纳舍王(编下33:11)。此时厄氏继续挥兵南下,至埃及北方的京都门非斯,掠得大批财宝,是为有史以来亚述第一次占领北埃及。
后继之王亚述巴尼帕耳(六六八~六二七)更于六六三年,再度出兵埃及,至南方的京都底比斯,将它抢劫之后,纵火焚烧,尽行毁灭,占据了整个埃及,不过这只是昙花一现而已,因不久之后,波斯的玛待人开始兴盛作乱。其后的数位亚述君王,虽连年战争,但总未能将玛待人制服。相反地,六一四年玛待人王基雅撒勒斯,占据了帝国的各个城市,只剩下京都尼尼微。六一二年七月尼尼微亦陷落其手。亚述最后君王亚述乌巴里特,虽迁都至哈兰,作垂死争斗,并求救于埃及法郎乃苛,但大势已去,一败涂地,不能再挽回狂澜,终于六○九年偌大的亚述帝国完全丧亡了。
三、亚述的考古学:
为使我们更能清楚地明瞭亚述及《圣经》的历史,亚述的出土文物作了非常重大的贡献,故不能不稍微提及。最初在亚述考古的是法国人波达(E.Botta)于公元一八四三~五年,掘出了撒尔贡二世在科尔撒巴(Khorsabod)的宫殿。后有英人拉雅德(A.H.Layard)于公元一八四五~七年发掘尼默洛特及尼尼微(一八四九~五一),其后更有辣桑(H.Rassam)及仆肋斯(V.Place)对上述各地的再次重新挖掘,使不少的楔形文件出土,一个世纪以来,不断的有人在古亚述帝国的领土上,作着新的发现,且目前仍有不少来自各国的考古学者们正在努力工作着。
四、亚述的宗教:
亚述的宗教除了本国的阿叔尔神之外,几乎完全模仿巴比伦,是巴比伦宗教的翻版。阿叔尔神则是勇士之神,战争之神,故此有人以为亚述大帝国的建立,应归功于宗教上的热诚。女神则以依市塔尔(见阿市托勒特条)为最着名,在各大城市给她盖了不少的庙宇。
五、亚述的文化:
很明显的,亚述的文化是来自巴比伦,但她将这种文化藉着她军事、政治上的优势,传播于古中东,以色列无形中也受了这文化的熏陶近二百年之久(九至七世纪)。她的主要遗作是「君王年鉴」,此书要点虽是向君王歌功颂德,记载君王战争的胜利,敌人的败亡等,但仍不失为古中东历史上十分有价值的文件。除了《圣经》同时的局部记载外,无其他文件可与之相比。这种文件在尼尼微的亚述巴尼帕耳王的图书馆中竟发现了两万四千多件。
六、亚述的艺术及建筑:
我们能以欣赏亚述的古代艺术,完全归功于她的建筑。这些建筑为后代的考古学家所挖掘出土,供人瞻仰凭吊。大致上可说中亚述帝国的建筑及艺术着重于庙宇,以表示对阿叔尔神及依市塔尔女神的敬礼。这些神像多置于高大的「摩天塔」顶上,以示神之崇高伟大。新亚述帝国的建筑及艺术则见于君王的宫殿,如亚述城、尼尼微、尼默洛特等地的宫殿。这些宫殿的墙壁都是以雕刻点缀起来的。从这些雕刻上,我们不只可以知道亚述帝国君王及人民的生活、习惯、服装、武器及家俬用具等,而且亦可看到其他属国的生活情形,实在是历史上有无限价值的珍品。
七、亚述帝国对人类史的重要性:
亚述帝国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有建造「世界王国」(WorldState)之称的帝国。为了完成她的梦想,使世界上一切国家都归她权下,她不惜以最残酷的手段,使战败国成为一片焦土,屠杀人民,以防后患。后来提革拉特丕肋色尔对这种不仁道的政策,虽有所改变,以徙置俘虏的政策来代替--移置俘虏并以其他民族来占居原地,也是人类历史上的创举--但他对征服世界的野心始终未变。这种创立世界王国的梦想,则由亚述直接传授给巴比伦人,再传给波斯人,后更传给亚历山大的希腊大帝国,再下传至罗马大帝国,但都没有成功。
亚巴郎按字源属阿加得语,意即「爱父亲」,后来天主给他改名叫亚巴辣罕,意即「万民之父」(创17:5)。过去学者多按西方闪族语言将「Abram」读为「Abrim」,意即我父被举扬,不过若考之时间问题,亚巴郎一词应按上述的阿加得语字源解。亚巴郎生于加色丁人的乌尔城,即后世举世闻名的古巴比伦境内,约在公元前二○○○年左右。其父名特辣黑。
亚巴郎跟随父亲离开乌尔到了哈兰,是否在天主明显的召唤下不得而知,但一定在天主暗中措施下(苏24:3)。特辣黑享年二百零五岁,死于哈兰(创11:32)。亚巴郎在哈兰首次得了天主明显的召唤,叫他离开他的故乡,他的亲族,到天主指示他当去的地方。亚巴郎立即听从主的召唤,带了妻奴及他的侄子罗特到了客纳罕地,也即日后的巴力斯坦。当他来到舍根时,天主就显现给他说:「我要将这地方赐给你的后裔」(创12:3),亚巴郎在那里筑了一座祭坛为祭祀天主。由舍根又来到贝特耳,在贝特耳和哈依之间,也筑了祭坛。之后因该地遭了饥荒,亚巴郎便去了埃及,并为了保全性命起见,叫他的妻子权充他的妹妹(创12:13)。由埃及回来后,仍来到他先前住过的贝特耳和哈依之间(创13:3)。后来因人口众多,便与他的侄子罗特分居。罗特选了约但河平原,居住在索多玛城;亚巴郎则迁至赫贝龙,居住在玛默勒橡树区(创13:18)。
创14章内记述四个王子敌对五个王子的事,五个王子内有一位是史纳尔王阿默辣斐耳,过去史学家以阿默辣斐耳即巴比伦着名的帝王哈慕辣彼(因而来推断亚巴郎在生的年代,但近代学者已不赞同此说,不过并不因此便否定亚巴郎不是公元前十九~二十世纪的人)。在这一战役亚巴郎为援救他的侄子罗特,也曾加入战团,结果不只救了他的侄子,同时也救了索多玛和哈摩辣诸王,所以当亚巴郎得胜归来时,不但受到索多玛王的欢迎,同时也受到撒冷(即日后耶路撒冷)王兼大司祭默基瑟德的欢迎和祝福。默基瑟德曾带来了饼酒,大约是为亚巴郎向天主奉献了感恩祭,因而默基瑟德成了默西亚君王兼司祭的预像。而亚巴郎为多谢他,曾把所得的战利品十分之一献给他;因而按圣保禄所讲默基瑟德的司祭品位,远远超过日后为以色列人司祭的亚郎和肋未家族的司祭品位(希7:1-28)。
天主虽曾一再向亚巴郎许下,要将客纳罕地赐给他的后裔(创12:7;13:14,15;15:5-7,18等),但亚巴郎八十岁时,尚未有子息;因而他的妻子撒辣按当时习尚(见哈慕辣彼法典一四四~一四八条)建议,使亚巴郎与他的婢女哈加尔亲近,希望由她获得子嗣。果然亚巴郎由哈加尔得了一子起名叫依市玛耳(创16:15,16)。不过天主并不以婢女哈加尔所生的儿子为立约的对象,因而给亚巴郎另许下,他必由他的妻子撒辣获得儿子。那时亚巴郎虽已年近百岁,撒辣也已九十岁,但因是天主的许诺,果然成了事实。一年后在亚巴郎迁移至乃革布地,定居在卡德士和叔尔之间时,撒辣果然生了一个儿子,亚巴郎给他取名叫依撒格(创20:1;21:2-4)。
撒辣既有了亲生子,便不容依市玛耳同依撒格同居共处,及共分家产,遂迫亚巴郎将他赶走。亚巴郎在获得天主允准后,才将依市玛耳和他的母亲哈加尔逐走,天主使依市玛耳的后裔也成了一大民族,即日后的阿剌伯民族。
在天主多次与亚巴郎显现中,很重要的一次,是天主与亚巴郎订立盟约。天主命亚巴郎先预备好祭物,即一只三岁的母牛,母山羊,公绵羊,把牠们剖开分为两半,相对地摆列着,及另加一只斑鸠和雏鸽,不需剖开,末后有一奇妙冒烟的火由中间经过(创15:9-17),按火多次是天主的象征(见出3:2;13:21;19:18),只有火由中间经过,是表示这盟约只是单方面的,即言天主必实践他对亚巴郎所许下的,即把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的河中间的土地,赐给亚巴郎的后裔(创15:18)。过后天主向亚巴郎所要求的,即亚巴郎和他世世代代的后代,凡属男性都应受割损,为表示他们遵守天主的约(创17:9-13)。
天主在与亚巴郎立约后,待他如同朋友(依41:8;雅2:23),把将要惩罚索多玛等五城的事,也预先告知他。天主说:「我要作的事,岂能瞒着亚巴郎」?(创18:17)。亚巴郎因而满怀依恃之心,一再为索多玛等城向天主求情,不幸索多玛五城恶贯满盈,除罗特一家得救外,五城尽遭毁灭。罗特的妻子因对该城仍留恋不舍,也同样遭受了毁灭(创19:24-29)。
天主在与亚巴郎立约之后,又用另一方式来考验他,即命他祭杀他由撒辣所得的唯一儿子,依撒格。亚巴郎竟毫不迟疑地遵命到天主给他所指定的地方摩黎雅山上,要祭杀他的独子,但最后为天主所阻;不过因亚巴郎对天主这样慷慨,绝对服从,深得天主的欢心,是以天主对亚巴郎说:「我指自己起誓,因你作了这事,没有顾惜你的独生子,我必多多祝福你,使你的后裔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边的沙粒,……地上万民要因你的后裔蒙受祝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6-18)。
过后,亚巴郎的妻子,一百二十岁时,因年老力衰,死于赫贝龙,亚巴郎就由赫特人厄斐龙以四百「协刻耳」银子在玛革培拉对面买了一块地,即玛默勒,就在那地的一个山洞内,埋葬了她。这地也就成了亚巴郎在客纳罕所得的第一块永久属于他,成为他的产业的地。
撒辣死后,亚巴郎便计划为他的爱子依撒格娶妻成家,因怕客纳罕地的女子会影响依撒格的信仰,遂打发他的一个老年仆人到他的老家纳曷尔城去,为从他的亲族中,找一女子作依撒格的妻子。结果在天主暗中助佑下,一切得以如愿以偿,找得了亚巴郎的侄孙女黎贝加,一个德容兼美的女子,作依撒格的妻子(见创24章)。
亚巴郎在为依撒格完婚后,又续娶了一妻,名叫刻突辣,由刻突辣又生了五六个儿子,他们后来成了东方某些民族,如米德扬族的始祖。
亚巴郎活至一百七十五岁时,也因年老力衰,与世长辞。依撒格就把他埋在玛默勒山洞内,即同撒辣埋在一起。
从上述亚巴郎的小史看来,他是天主所特选的人,为预备天主来日救赎人类之工程,使他成为一大民族(以色列民族)的先祖。的确,日后以色列民族无不以称亚巴郎为父,自认为亚巴郎之后裔为最大的光荣(见出32:13;33:1;申1:8;路1:55,73;玛3:9;路3:8;若8:31-39)。
从亚巴郎方面,他之所以伟大而称为义人,是由于他对天主的绝对的信德(创15:6;希11:8,9),以致称亚巴郎为「信德之父」,圣保禄引伸这一意义,凡对天主有信德的人,才是亚巴郎的子孙(迦3:6-9;罗9:7)。其次亚巴郎不只有信德,而且因信德也修行了其他不少美德,如爱德:爱天主,爱人。爱天主表现在对天主绝对地服从(创22:2-12);爱人,为索多玛等城出征(创14:14-16),后又为该城向天主求情(创18:23-33),收留旅客等(创18:1-8)。
因了亚巴郎一生勤修上述诸德,故在全部《圣经》内几时提及亚巴郎,都是异口同声地称扬他:称他为「天主的人」,「天主的仆人」(申9:27;咏105:6,42),「天主的朋友」(依41:8;编下20:7;达3:35;雅2:23.);称天主为亚巴郎的天主(出3:15);末后还有另一称呼,即称亚巴郎为「万民的大父」(德44:20)。
见撒辣、依撒格、依市玛耳、信德。
见亚巴郎。
亚伯尔有「气息」或「儿子」之意,为亚当之次子,加音之弟,以牧羊为生;因其为人正直(玛23:35;若一3:2),行事常以信德为依归;他向天主献了牺牲(希11:4)为天主所悦纳,因而引起了以农为生的哥哥加音的嫉妒,将之杀害(创4:2-16)。《创世纪》作者写这段历史是为说明人叛离天主后,人与人之间便发生冲突,甚至兄弟与兄弟之间亦彼此为仇;并且是第一次说明原罪的遗害--死亡。
教父时以亚伯尔为耶稣的预像。亚伯尔是世界上第一个义人(玛23:5;路11:51),是第一个牧童,他所献的祭献为天主所悦纳。耶稣为《新约》中正义的化身(耶23:5,6),又是善牧(若10:11),并且是总司牧(伯前5:4)。他向天父自作牺牲,为圣父所悦纳。亚伯尔因了嫉妒为兄弟所杀,基督亦因嫉妒被交付于比拉多(玛27:18),为其同胞所杀(罗9:4,5)。亚伯尔的血向天喊冤,以报血仇(创4:10),基督的血亦向天父呼喊,却是为人求情,使之与天父和好(希12:24)。
此名大概是阿玛责雅的缩写,意谓「上主支持了」或「上主担负了」。
小先知中的第三位,家居犹大的特科亚(亚1:1;7:12)。关于他的家世我们所知很少。特科亚之名至今犹存,在耶京之南二十公里处,距白冷约有十公里。地势高峻,出产很少,人民多以游牧为生。这也便是先知本身的职业(亚7:14)。除此之外,他也是种植野无花果的人(亚7:14)。既然在特科亚无农作物可言,故此很可能先知在其他地方有其田产,甚至可断言是出于小康之家,因为《圣经》上谓他有自己的羊群,及自己的田产。先知本生于南国,天主却召令他去向北国以色列宣讲(亚7:15)。这时北国的君王正是雅洛贝罕二世(公元前七八三~七四三年)。先知在北国的使命限期,似乎很短,并且由亚5:18;6:13看来,似乎是在雅洛贝罕二世乘亚述帝国及大马士革衰弱之际,将国土大事拓展及国势日强之后,就在这经济、文化、政治的黄金时代,也就是在宗教道德生活最低落的时期,先知执行了他的任务。所以应在公元前七六○~七五○年间。先知在北国各处奔走,大声疾呼,斥责皇家显贵的奢侈生活(3:9;4:1;5:10;6:1),法官的不公不义(2:7;5:7),及欺压小民之作为(3:9;8:4-6),控告商贾的失信违义(8:5),及宗教的堕落,格外攻击在贝特耳、丹等地的宗教中心(2:8;3:14;4:4;5:5;8:14),终致遭受贝特耳的大司祭阿玛责雅的污辱、控告及驱逐出境。
从先知着作的文学方面看,亚毛斯有他的独立风格。他是一位虔诚坦率的宗教家,在一切事上总以天主为依归;又是一位生活严肃的人,不善利用感情,对一切恶事恶行,直言不讳,尽力攻击。明言上主对各民族的赏罚,只按正义及道德的生活水准为凭,以不可避免的毁灭来恫吓北国以民,使其悔改。上主高于一切,以民分文不值。故此圣热罗尼莫所说的「亚毛斯先知不善于辞令」的评语,可能是正确的,因为都是直言不讳。
本书大致可分为三编:
第一编描写上主为万邦列国的审判者(1-2章)。第二编预示以民将受的惩罚(3-6章)。第三编记载有关以民结局的神视,并附加达味王国复兴的预言(7-9章)。
• 第一编(1-2章):除了题名(1:1)及导言(1:2)之外,立即发表惩罚阿兰、培肋舍特、提洛、厄东、阿孟、摩阿布、犹大及以色列的神谕(1:3-2:16)。
• 第二编(3-6章):包括有五个相反以民的神谕,其中三个是以「你们应听」作开端(3:1;4:1;5:1),两个以「祸哉」开始(5:18;6:1)。
• 第三编(7-9章):有五个神视,即:蝗灾(7:1-3),旱灾(7:4-6),铅垂线(7:7-9),一筐熟果(8:1-3),圣所被破坏的神视(9:1-8)最后附加一个复兴的预言(9:9-15)。
着作的时代:
本书所陈述的神谕及神视大致都是出自作者的手笔,这是学者所公认的,但是曾有后人置手其间,亦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全书之叙述有稍示紊乱的迹象,这可能是先知弟子之所为。有人以为本书的最后定版时期应在充军之后,因为在惩罚提洛的神谕中,提到他们出卖犹大人的罪过(1:9,10),这是在耶京被毁灭以后的事(公元前五八六年之后)。
此名是阿纳尼亚的缩写,意即「天主是慈祥的」,他是犹太人的大司祭(公元六~十五年),为季理诺总督所委任。其势力如此之大,影响力如此之深,竟使他的五个儿子及女婿盖法先后都任大司祭之职。《圣经》上三次提到他的名字:路3:2若翰之出现。若18:13,19-24审问耶稣,宗4:6审判伯多禄及若望。
见大司祭。
《圣经》上的亚细亚是指下列地区而言:
1. 叙利亚帝国色娄苛朝代的版图,即自赫肋斯朋特至印度河(Indus)及雅克撒特(Jaxartes)一带,亦即包括整个前亚细亚,(现今的土耳其、伊朗、伊拉克、阿剌伯、叙利亚、约但及以色列,小亚细亚(即现今的亚洲半岛向西,在黑海及地中海东岸之间的地区)。安提约古三世被罗马人打败后,将小亚细亚一区割让与罗马(加上8:6;12:39;13:23;加下3:3),但此区仍被称为亚细亚。
2. 是罗马帝国的一行省,由地方总督来治理,包括培尔加摩最后君王阿塔路三世的土地,及米息雅(Misia)、里狄雅、加黎雅及夫黎基雅(Phrigia)地方(《宗》全书;罗16:5;格前16:19;格后1:8;弟后1:15;伯前1:1;默1:4,11)。
3. 是上述地区的沿海地方,夫黎基雅除外(宗2:9)。
亚细亚省省长,是罗马行省的官职名,此官衔之存在可以当时的古文学、钱币及墓石来证明。他的权限是一年制,但可保存此名至死。故在一城可有数位亚细亚的首长存在。他的职务是督促及管理对罗马现任皇帝的服从及罗马女神宗教的敬礼,亦是罗马行省会议的主席,主持行省内每五年一次的运动大会。圣保禄在厄弗所遇见的暴动,因与宗教有关,故「亚细亚的首长」(保禄的朋友)有权干涉(宗19:31)。
见亚北底亚书[亚北底亚]。
亚北底亚书[亚北底亚](BookofObadiah,LiberAbdiae[Obadiah,Abdias])
亚北底亚是依拉丁音译的,依原文应作「敖巴狄雅」,意即「上主的仆人」。
亚北底亚是十二小先知之一,大概与厄则克耳先知为同时代人物。《亚北底亚书》是《旧约全书》中最短的一本,共二十一节;内容是诅咒厄东民族,且预言他们必将灭亡的神谕(1-9);并说明这民族将受惩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在犹大被围攻的时候(公元前五八六年),曾与巴比伦的军队联盟,来攻打耶路撒冷,虐待了选民,并占领了犹大国的南部(10-14);最后先知预报厄东与万民将在「上主的日子」受审判,被掳的以民必将归国复兴(15-21)。
是《旧约》和《新约》礼仪上的一种欢呼。其意是请你们赞美上主!就如「阿们」「贺撒纳」两句一样,常应用在教会的礼仪上。
在《旧约》中,除了多13:18外,「亚肋路亚」只见于《圣咏集》,或在开端,如111;112;或在末端,如104;105;或开端末端兼而有之如106。
在《新约》中祇见于默19:1-6。
见哈肋耳(圣咏)。
由许多古来的文件上已证实,亚美尼亚就是阿辣辣特区(并非诺厄停船落地的那座大山,见创8:4)。此区多山,位于亚述之北。在耶肋米亚先知时代,它是一个独立王国。先知曾号召阿辣辣特、明尼、及阿市革纳次王国,一同向巴比伦进攻(耶51:27)。散乃黑黎布的二子为了夺王位,将父亲杀死之后,逃往此区(列下19:37;依37:38)。阿辣辣特原是乌辣尔突人的王国,他们所讲非闪语,而是自己的乌语。考古学家们曾发现了一些古楔形文,是以此语写成。
人名,意谓「人之保护者」。在《圣经》上名叫亚历山大的有:
(1)亚历山大大帝(加上1:1),
(2)亚历山大厄丕法乃,即亚历山大巴拉(加上10),
(3)基勒乃人西满的儿子亚历山大(谷15:21),
(4)属于大司祭家族的亚历山大(宗4:6),
(5)厄弗所的犹太人(宗19:33,34),
(6)背信的信友(弟前1:20),
(7)保禄的某仇敌(弟后4:14,也许与上述者同)。
大亚历山大大帝,生于公元前三五六年,卒于三二三年。亚氏为马其顿王斐理伯的儿子,少年时曾拜亚理斯多德为师,熟读希腊文学,尤酷嗜荷马的易利亚德史诗。到了十八岁,在革洛乃战场上表现了他的英雄气概。两年后,其父逝世,二十岁的亚氏遂登极为王,即刻履行其父的遗志:「远征波斯」。他的父亲斐理伯的远征,祇是向波斯报复,而以此团结所有希腊的民族,但亚氏这次「远征波斯」已扩大了其志向,等于把希腊和亚洲的文化统一起来。身为大将军的亚历山大所崇拜的人物,就是易利亚德中最大的英雄阿基列;可是身为希腊文化传播者的亚氏没有先师可仿,只深信神明委任他负起一种伟大而特别的使命。公元三三四年,他解救了小亚细亚海岸的希腊城邑于波斯人的控制下。三三三年在依索斯附近击败了波斯皇帝达理阿三世。三三三至三三一年征服了腓尼基和埃及,建筑了亚历山大里亚城,作为希腊文化和商业的中心。
他既看到背腹都无敌人,于是前去远征波斯,在高加默拉战场消灭了敌军,然后挥军进入印度,直到印度河,一路所向无敌,如入无人之境。无奈,由于水土不服,亚氏所带的军队患了热症,很快传染全军,己再无力从事战争,于是亚氏只得回到巴比伦,进行组织如何统治庞大帝国。在那光荣的大城里,亚氏由于所患的热症日益严重,终于不幸,于公元前三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与世长辞,死时亚氏年仅三十三岁。亚氏正如他所崇拜的阿基列,有时非常残忍,如他对底比斯和提洛等城所施行的惩罚,是绝对过份的。他把波斯波里城完全焚烧,把自己最大的将军,而且也是他最知己的好友帕默尼雍(Parmenion)也暗杀了。在他醉酒时曾亲手刺杀了另一个好友格黎托。
这类残忍的事都是伟大亚氏的污点。亚氏所有好的一面,如对波斯政府的人员,很慷慨大方,屡次饶恕他的敌人,在战争中也努力对敌人保持正义。可是亚氏的战功在他死后随即消逝了。祇有亚氏在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不但在当时对世界起了巨大作用,甚至有些直到现在还有影响!这些文化上的伟业,特别是诱导人类趋向统一方面发展,最有力的工具就是亚氏所推行和扩展的大希腊文化主义。
在《圣经》里提起或暗示亚氏的地方,有加上1:1-8;达2:33-40;7:6-23;8:5-8,21;11:13。若瑟夫(Ant.Jud.XI8,4-5)说亚氏来到耶京,进入圣殿崇拜天主,因为他曾在梦境中听到天主的话。其他许多塔耳慕得关于亚氏所记载的故事,一般皆属于民间故事,不能当作历史的文件看待。
见希腊、希腊主义、色娄苛王朝、拉苛王朝。
此外,《圣经》上尚有数人名为亚历山大者:
一、基勒乃人西满的儿子,亚历山大,他的弟兄名叫鲁富(谷15:21)。《马尔谷福音》是为罗马教会而写的,他在上面随笔提起了他两兄弟的名字,无疑地表明他们俩为罗马信徒所认识。保禄在罗16:13问候鲁富--也许亚氏当时不在罗马,或已死去?--和他的母亲,并称她为自己的母亲;很可能是保禄以前在耶路撒冷圣京曾住在她的家里,而她以爱子的心情爱护了保禄。按伪经《伯多禄和安德肋大事录》记载,亚氏和鲁富是那位大宗徒的门徒。厄敖狄约(Evodius)以苛仆特语所写的伪经《圣母升天录》,也把亚氏和其兄弟鲁富与伯多禄及安德肋联合,且暗示兄弟二人属于耶稣的七十二门徒,在主耶稣升天以后,他们与圣母玛利亚、撒罗默和约安纳一起生活。
见西满。
二、宗19:33,34所提及的亚氏,是当厄弗所城因银匠事件而引起的骚动时,为犹太人所推举出来的发言人。
三、保禄在弟前1:19,20提及依默纳约和亚历山大说:「他们竟摈弃了良心,而在信德上遭了船破之灾」,换句话说,他们背弃了信德。这位亚氏大概与弟后4:14所说的铜匠亚历山大同是一人。
四、宗4:6所提及的这位亚历山大是大司祭家族的人。有的学者以为这位亚氏是准罗哲学家的弟兄,是住在亚历山大里亚城的犹太人的领袖(Ant.Jud.XVIII8.1),有人以他是大司祭亚纳斯的儿子。
亚历山大巴拉在《玛加伯上》10:1名为亚历山大厄丕法乃。
亚历山大巴拉(亚历山大厄丕法乃)为色娄苛王朝第十一位君王(一五○~一四五年),不知何时何地诞生。有些历史家说他是斯米纳城出生的。因他酷似安提约古厄丕法乃,遂自称为他的儿子,企图向德默特琉第一抢夺叙利亚的王位。在公元前一五三年(叙利亚时代一六○),他开始攻打德默特琉。德氏怕犹太人和叛变者联合,便赐与以民的首领约纳堂征募军队的权柄,且把在耶京堡垒内拘留为人质的青年交还给他。巴拉为打倒德氏的计划,遂立约纳堂为大司祭,称他为「君王的朋友」,并送紫袍和金冠给他。
约纳堂听了民众的意见,拥护巴拉。一五○年巴拉与德默特琉交战,德氏在战场上阵亡,巴拉遂正式登极为王。同年巴拉娶了埃及王仆托肋米的女儿克娄帕特辣为妻,请约纳堂到仆托肋买参加婚礼,赐他紫袍,并立他为将军和民长。可是一登王位,巴拉就灰心丧志,完全腐化。由于德默特琉的儿子德默特琉二世,借助于切肋叙利亚的总督阿颇罗尼,向巴拉宣战,巴拉的同盟者约纳堂击败了阿颇罗尼,因此由他获得了厄刻龙城。可是约纳堂的胜利未全然拯救巴拉,因为巴氏的岳父,利用给他的女儿克娄帕特辣雪耻的名义,乘机占领了巴力斯坦,率领大军在安提约基雅城附近打败巴氏。巴氏逃往阿剌伯,而阿剌伯族长匝贝狄耳斩了他的头,送给巴氏的岳父仆托肋米,三天后仆托肋米也死了,他所留于堡垒中的埃及兵也被本地人杀死;因而德默特琉二世登上了王位。事见加上10:1;11:19。
见色娄苛王朝、德默特琉、约纳堂。
城名,为亚历山大大帝于公元前三三一年所建,右靠默勒敖特湖,前面朝向地中海。亚氏企图使这座新城,成为他所计划的,那广大希腊化的帝国商业和文化的中心。亚氏的美梦完全实现了。一位学者(Brecia)曾说:亚氏无疑堪称为「大」;可是我不知道是因着他的远征战功,或是因为他建立了亚历山大里亚城。从这句话显示出亚城在文化史上的重要性。不过此城的重要性于建立后的几十年更为显着。因为亚城成了东西交通的要道。拉哥王朝即以此城为其帝国的京都,且在不停地扩建。公元前三十年,埃及成了罗马帝国的行省后,亚城的商业更为发达,她的华丽真达到了顶峰。假使现代的人能够回到奥古斯都时代而去游历亚城,他必要称赞不已。亚城的码头总是停满了各国的船只。长七里的水路,末端矗立着一百多咪高的灯塔,在灯塔右边挺立着罗马总督的宫殿;此外戏院、凯撒神殿、色辣丕斯庙宇,也是亚城的名胜。可是她最珍贵的建筑物乃是博物院和图书馆。这座图书馆在奥古斯都时代已收藏了四十万本书,到第四世纪末,书的数目达到七十余万册。博物院,一方面是一个古代美术品的宝藏,另一方面相似现代的一座大学。学生从罗马帝国各地到这博物院来研究数学、科学、医学、文学、语言学、天文学等等。
犹太人最早汇集亚城。若瑟夫说:自从亚历山大里亚建立之日,即有犹太人住在这座新城里,在其中并有自己的地区。犹太人即在此城把《旧约》译成了希腊文(《七十贤士译本》)。此外又以希腊文写了许多书籍,一方面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为在异教民间宣布唯一神论的真理。在这些以希腊文写作的犹太作者中,最有名的乃是与耶稣同时的淮罗。
亚城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会堂(宗6:9),并且每逢大庆节日,不少犹太人由亚城到圣城去过节;见宗2:1-13。
按照一种古代的传说,第一个在亚城宣传耶稣《福音》的是圣史马尔谷。宗18:24;19:1;格前1:12;3:4-6等处所提及的传《福音》者阿颇罗,即生于此城。约在第一世纪末及第二世纪初,在亚城兴起了一个很危险且很有势力的诺士斯派,圣教会为反抗此一学派,在亚城建立了第一座神学院(Didaskaleion),庞特诺(Pantenus)、克肋孟(Clemens)、尤其是敖黎革乃(Origenes),即是这座书院最大的光荣。敖氏在此书院效法淮罗以寓意法来讲解《圣经》,并效法该书院的批判学家,写作了那伟大的着作,《旧约》的六栏本。
见解经学、埃及、罗马帝国、拉哥王朝、七十贤士译本、淮罗。
亚氏的希伯来名叫撒里纳(或撒罗美,或撒耳玛),她的丈夫雅乃乌斯死后,继位为犹太民族的女王(公元前七六~六七)。除了公元前第九世纪中的阿塔里雅太后外、亚氏是犹太民族唯一的女王。她的历史见于若瑟夫(Ant.Jud.XIII16),犹太经师的作品和钱币学。她一登位,即依照先夫的建议,拥护法利塞党人,而疏远撒杜塞党人,使法利塞党人的代表参加国家公议会;法利塞党人未免向他们的敌人撒杜塞党人欺压过甚,使得撒党人不得不推举女王的儿子阿黎斯托步罗,带领几个撒党要人在女王座前抗议。女王凭正义处理,而使两党暂时妥协。女王的弟兄西孟本协塔黑(SimonbenSatah),对亚氏的内外政策,无疑有好的影响,然而女王的成绩应归功于她的德行、正义和仁慈。法利塞党人一向称赞亚氏,以她与达味和撒罗满相媲美。但是当她临终前说了一句话:「我已不能再管国事了」,表示犹太国那时的环境:南方有崛起的纳巴泰人,北方又有罗马大将路雇罗(Lucullus),而自己的儿子又缺乏勇气处理大事。
这一切都预示将有一场不可抵御的暴风雨来侵袭犹太,阿斯摩乃王朝将要消灭。不久,享寿七十三岁的亚氏逝世,她所恐惧的事不幸地一一都实现了。但是直到现代,犹太人仍很羡慕而记念他们的「贤德的女王」。
见阿斯摩乃王朝、亚历山大雅乃乌斯、阿黎斯托步罗、法利塞。
亚历山大雅乃乌斯(AlexanderJanneus,AlexanderIannaeus)
雅氏为若望依尔卡诺的儿子,继承他的哥哥阿黎斯托步罗为王(公元前一○三~七六年),且娶撒里纳--她的希腊名为亚历山大辣--亡兄之妻为己妻。雅氏为王二十七年,国内国外不断发生战争,许多次失败,但因在叙利亚的色娄苛王朝和埃及的拉苛王朝业已衰弱,尤其是由于亚历山大里亚城的犹太人在拉苛朝廷很有势力,所以犹太民族非仅未丧失她的独立,而且在雅氏时代,领域逐渐扩张。雅氏的内政无道,一生反对法利塞党而依赖撒杜塞党。因此不但没有获得民心,反而祇得到人民的憎恨,甚至雇外国佣兵来镇压自己的百姓。有一次他竟将八百人在他和妻妾面前,当他们宴饮时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残忍无道的事,使人民极为恐惧和痛恨,所以有八千人离开本国而他往。在他们当中一部份迁往大马士革,在那里建立了大马士革盟约社团。
按若瑟夫记载(Ant.Jud.XIII13-15),雅氏在逝世前,曾劝勉妻子亚历山大辣女王和法利塞党修好,承认自己的内政完全失败。
这位暴虐、勇敢、顽固的君王,就其国土来讲,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却丧失了国家的元气:过不久罗马大军入侵(六三年)占领了全犹大。
见色娄苛一世、大马士革文件、亚历山大辣女王。
见天使。
「来临」一词,在希腊文化上是有特殊意义的,它尤其指某神的光临或某帝王的驾临而言,并不是普通的来到或来临。《新约》本着希腊文化的这个固有观念,用以专指「上主的来临」(得前2:19;3:13;4:15;5:23;格前15:23;玛24:3,27,37,39;雅5:7,8;伯后1:16;2:4,14;若一2:28),祇有一次是指示假基督的来临(得后2:8,9。注:思高译本正确地译作「来到」)。
在《旧约》时代先知们曾经不断地报告「上主的日子」的来临,达尼尔更强调「人子」的来临(达7:13)。这种观念亦进入了《新约》中:「天主的国」业已来临(谷1:15),救援已到(格后6:2),时期已满(迦4:4;弗1:10),末世在即等(格前10:11);并且在《新约》时代的祈祷中,「主的来临」成了当时祈求的对象之一:「吾主!来吧!」的阿剌美文「Maranatha」祷词,竟成了希腊化的呼求(格前16:22)。
主,耶稣的出现共有两次:一次是于白冷的降生,第二次是在世界的末日。虽然圣教会,尤其教父们,不时将两次的出现,都称作「来临」,但在《新约》上似乎各有其专用的术语:即将第一次的出现称为「显现,显示」,第二次的出现称为「来临」(更好说是「驾临」或再来)。
圣保禄更清楚地刻划出主来临时的种种步骤:天使吶喊,号声大作,随从出现,兴高彩烈的,他戴着尊贵的冠冕,披着伟大的光荣,圣人们围绕着他,死人们复活起来前往迎接,在天空云彩中与他会合,其后就是公审判的出现(得前4:13;5:11;格前15:23-28)。
但是耶稣何时再来这个问题,却的确使初期教会的信徒恐慌不安;保禄甚至相信他自己在未死之前,就可能见到主的来临(得前4:15-17;格前15:51-52)。不过,保禄也不得不承认,主来临的日期是在不知之数。故此时时应当提高警觉,恒心等候,犹如防备盗贼。现在是耐心等候的时期,是受苦受磨难及试探的时期,在这个等候的时期中,应照常工作。他自己也继续传教,建立教会,努力不懈,又似乎主的来临并非是迫在眉睫的急事似的。当得撒洛尼的教友们为了主来临的事忐忑不安之际,保禄给他们指出了两个主将来临的确切征兆:背叛教会及假基督的出现(得后2:8-10)。上述保禄的道理与《福音》上的思想是一致的:「至于那日子和那时刻,除了父以外,谁也不知道,连天上的天使和子都不知道」(谷13:32;见玛24:36;伯后3:8-10)。其实,按照保禄及《福音》的道理,主耶稣来临之迟早及何时来,都是无关重要的,最主要的是应当时时醒寤振作,「将你们整个的灵魂和肉身,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临时,保持的无瑕可指」(得前5:23;见得前5:1-11)。《默示录》亦以等待的心情,以祈祷的方式作全部《圣经》的结尾:「主耶稣,你来吧」!(默22:20)。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的确,《新约》时代的教会,好似在以不安的心情等待着耶稣的即将来临,有不少的语句,好似在指示主的来临已指日可待;但是,这种心情的流露,以及急切的希望,究竟有什幺真正的意义及价值,学者们各有自己的看法及解释。不过无论如何,热切等待及关心耶稣再来的心情,对整个教会的信友们来说,是有重大意义及价值的,因为它使信友更专心致力于上主的事务,更以希望及愉快的心情,来善度此生,更以完全依恃及爱慕的心情,来准备及净化自己的心灵。
见末世论、「吾主!来罢!」。
是罗马帝国时代,君王官长们所用的一些下级仆役。他们的职务是当这些有官阶的人物出游时,应在前面持斧钺、棍棒、仪仗开路,并大都是由下级的人民中,或由获得自由的奴隶中选出。宗16:35,38所说的侍卫,只持有仪仗,而无钺斧,因为钺斧、棍棒、仪仗只有罗马京都的侍卫才有。
供桌是以民为敬礼天主在圣所内所用的桌子。关于这桌子的构造,以及用途,出25:23-30有详细的描述。由这段记述可知,供桌除为放盘、盘杯,和为奠祭用的爵外,最重要的是为摆供饼,这供饼只准司祭而不准其他一般人吃(见玛12:4;撒上21:5-7)。这供桌按天主给梅瑟的指示,应放在至圣所前面靠北的地方,面对灯台(出26:35)。
饼、供饼(Bread,Panis[BreadofthePresence,PanisPropositionis])
饼或面饱几乎是一切古东方民族基本食品。以民普通皆以价值较低的大麦饼作饼(民7:3;列下4:22;则4:9;若6:9,13),小麦饼则似乎是上等人家的食品。面包之制作大都是每个家庭主妇或婢女的职务(创18:6;撒上8:13;撒下13:6-8;耶7:18;玛13:35等),作法是将面粉加以适中的水分与酵母揉在一齐(耶7:18;则7:28;玛13:33),切成块放在不同形式炉上烤。烤炉平常是安置在天井中间,有时是数位妇女及数个家庭的共有物,可轮流使用(肋26:26)。已烤好的面饱就收藏在篮子里(创40:16;出29:3;玛14:20;路16:9),食用时并不是以刀切,而是以手擘开而食(依58:7)。
面饱与以民的日常生活既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是以「缺少面包」意即指以民在过着贫穷苦难的日子,多次是以民反抗的原因(出16:3;户21:5)。天主为解救百姓之痛苦,使天降「玛纳」,养活百姓,是以有「天上之粮」的说法(出16:4,15;申8:3;厄下9:15;智16:20)。面包之有无,象征天主的降福与否(出23:25;撒下3:29;耶5:17;哀1:11;2:12;则4:16,17;咏37:25;132:15等),是以食粮丰富成了默西亚时代的特征(依30:23;33:16;55:1-3;耶31:12;咏78:25等)。其次在社会生活上,与路人分食面包是好客的表示(见创18:6;列上17:13;19:6;列下4:42-44;则4:9等),与人共食面包则是友谊的象征(见咏41:10;若13:18),施食与穷人是仁爱的表现(见依58:7;则18:17,16;约31:17;箴22:9;多4:16等)。含泪而食,或快乐地食用面包,是表示人内心情感的流露(依30:20;咏42:4;80:6;102:10)。
在祭祀上,面包几乎是一切以务农为主的民族的主要祭品。在《圣经》上有「供饼」,即是以细面所作成的十二个饼,分成两行(每行六个),供在上主面前的纯金桌上,作为上主与百姓之间的盟约纪念(肋24:5)。
耶稣也强调面包之与人生的重要。是以在他亲口传授的经文中--天主经(见天主经条)--就有求天主赐给我们日用粮的一项祈求,而且这是天主经七项祈求中唯一以物质为对象的祈求(见玛6:9-13;路11:1-4)。在增饼奇迹中,耶稣许下要赐与人类「生命的食粮」--圣体圣事。如此耶稣用人生基本的需要,来教导人们超性生命的道理,使人更易明瞭。他更清楚的宣告:「我是生命的食粮。我是从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谁若吃了这食粮,必要生活直到永远」(若6)。此外,耶稣说:「人生活不只靠饼,而也靠天主口中所发的一切言语」(玛4:4)。
「依赖」在神学上的定义是:无畏无惧及绝对有把握地获得某一种恩惠的期望。依赖的基础是天主的忠诚,因为他既许必践:谁依赖上主,从不蒙羞(咏22:6;德2:11;达3:40)。因此,依赖及期望是有密切的关系的,在《拉丁通行本》上更混为一谈。
一、《旧约》:
「依赖」是对天主信任的主要成份,谁信任(信仰)天主,就一定要依赖天主及听他的命。有时依赖天主的原因,是因为天主是大能有力的,因为他是「盘石」、「城堡」、「避难所」(咏31:2-7;依26:4)。有时因为天主是仁慈怜悯的,他会救我们出于水深火热之中(咏52:10,11;智12:22)。但是在《旧约》的范围内,以及以民的初级宗教智识中,依赖的目的或所求,大都更倾向于现世的财物及势力。天主向以民许下了民族的众多,土地的广阔,国势的强盛及主权的自由等,因此,以民就基于天主的这一许诺而期望、信赖及依赖。虽然如此,《旧约》却也清楚地指出了对天主依赖应有的态度,力斥过于对人力的奢望(咏20:8;耶17:5),却赞赏以爱情及谦逊的心情寄于上主的依赖,犹如儿子之依赖父亲(咏62:6)。
二、《新约》:
只有在接受了新启示的《新约》时代,「依赖」才正式的获得了它真正的意义。它的目的不再是现世的物质,而是与现世财富势利完全相反的神性恩惠(若4:10)。人应信赖耶稣的话,直至世界的末日。耶稣自己有时也提醒人应依赖他(玛9:2;谷4:40;6:50)。保禄将依赖及期望紧紧连合在一起(格后1:9,10;希3:6),因为教友应信赖耶稣的话,及期望他的再度来临,而获得赏报(哥1:27;弟前1:1;铎2:13)。信友应该坚信不移的依赖天主,实行圆满的爱德,并确知一定会获得自己灵魂的救援(若一4:17)。
耶稣责斥人对现世物质的过于忧虑而缺乏依恃天主的心情(玛6:25-34)。保禄亦谴责教友们的过度挂虑世事(格前7:22-35),因为这种种过于的忧虑挂心,阻止天主的圣言在人灵魂上开花结果(玛6:25-34;13:22)。
见希望。
三个人名,原文有「小驴」之意。
1. 是达味时代的司祭,雅提尔人(撒下20:26),被列为达味的重要官员。此处「司祭」一词可能是「辅相」之意。
2. 依刻士的儿子,特科亚地方人,是达味的勇士之一(撒下23:26;编上27:9)。
3. 达味的勇士之一(编上11:40)。
《圣经》上的几个人名,意思是「(天主)施以救援」。
1. 是赫兹龙的后代,其父名阿帕殷,其子叫舍商(编上2:31)。
2. 犹大支派的人,生子左赫特(编上4:20)。
3. 属于西默盎支派的一位家长,生子四人,四人皆为支派的首领(编上4:42)。
4. 是默纳协支派河东地区的一位首领(编上5:24)。
人名,意谓「香料」,属依撒加尔支派,托拉的第五个儿子,是英勇战士家族的族长(编上7:2)。
依贝赞作以色列的民长七年之久,其名之意义不详,出生于则步隆支派的贝特肋恒,曾将自己的三十个女儿嫁给外方人,并给自己的三十个儿子自外方人中娶来媳妇(民12:8,10)。
人名,意思是「望天主拯救我」,是以民的一位民长,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圣经》有颇为详细的介绍(民11章)。生于基肋阿得地区,其母是妓女,故无权承受家产,被逐出家外,游荡于托布地方。因生性强悍善斗,竟成为匪首。此时以民因敬礼邪神之罪,十八年之久受外邦敌人的压迫,虽已回头改过,铲除邪神敬礼,但仍需要有一位领袖出来统率人民,攻打敌人,于是大家同意请依弗大任以民领袖统帅。依弗大旧恨未忘--被逐出家园--于是在很苛刻的条件之下--将终身为以民首领--答应拒敌。
依弗大先以缓和的手腕同敌人--阿孟子民--展开外交谈判。此处很奇怪地,谈判的对象,又似乎是摩阿布人,更提到摩阿布人的神明革摩士。学者们大都相信,这种外在的矛盾,应是数个历史传统混合的结果。外交政策既告失败,只有诉诸武力。于是依弗大招集人马,亲赴基肋阿得的米兹帕,率兵去同阿孟人交战。在战斗开始之先,这位凶勇强悍的将军,竟向天主许下了一个糊涂、无知而又残忍的誓愿:「若你把阿孟子民交于我手中,当我由阿孟子民那里平安回来时,不论谁由我家门内出来迎接我,谁就应归上主,我要把他献作全燔祭」(民11:30,31)。果然,依弗大全胜而归,克复被阿孟占去的城市二十座之多,为以民雪去了耻辱,威风大振。
正当依弗大兴高彩列地凯旋归来时,第一个出来鼓舞歌唱,载欣载奔迎接英雄大将的,不是别人,却正是他的独生女儿。依弗大一见,于是面色大变,撕破衣服,痛声大哭:「哎呀!我的女儿,你真使我苦恼,太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对上主开过口不能收回」(民11:35)。《圣经》上的这段记述,若我们客观地按字面解,只有承认依弗大将女儿真的作了人祭,献于上主,以民亦每年对此事迹悲哀追悼(民11:40),更证明此说之无误。自古以来有很多的学者及教父们相信此说,就是近代的学者中,主此说者亦颇不乏人。只有在中古世纪的一些犹太经师,主张它并非真正的人祭,而只是精神的祭献:终身守贞。不过这种论调似不能自圆其说。教父们虽然都承认这种事实的残酷,但另一方面却赞依弗大在他无知之中对上主的热诚。我们知道依弗大所生活的时代,是距今很远的时代,那时以民惟一神教的宗教伦理观念,还很薄弱,尚在萌芽的时期。故此我们不能以现在的伦理观念来评断那时代人的作为。连圣保禄自己就曾称赞了他的信德(希11:32)。诚然依弗大的无知洗脱了他的过错,却毫未削弱他的信仰。
人名,有「飞逝的」、「迅速的」意思,是哈诺客的儿子及默胡雅耳的父亲,皆属加音后代(创4:18)
人名,意谓「他笑」,是「愿天主笑」的简写,是以民的三位伟大圣祖之-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亚巴郎的第二子,亦是撒辣的独子(创21:1-7),是二人年老时所生的儿子(创17:17;18:12;21:16)。生于亚巴郎在乃革布及革辣尔地方度游牧生活时(创21:1-3),生后第八天行了割损礼,此时亚巴郎正一百岁(创21:4,5)。亚巴郎的正妻既已生子,婢女哈加尔所生的儿子,在撒辣的催逼及天主的指示之下,便被赶出了家门(创21:9-21)。天主为了试探亚巴郎的听命,令他将独生子献于天主,亚巴郎果然从命,中悦天主,在最后一剎那,才在上主的安排之下,以一只公绵羊代替子作了全燔祭,很可能这便是后来法律禁止人祭的根据(肋18:21)。此时依撒格已是一位年青力壮的少年,因为他已可肩负为全燔祭用的木柴上山。圣祖们此时的定居之处,是贝尔舍巴(见创22)。依撒格既已成人,亚巴郎打发仆人,回美索不达米亚的纳曷尔城去,给依撒格由自己的家族中娶妻,终于娶了黎贝加为妻(见创24章)。此时依撒格年已四十,由妻子黎贝加生了两个儿子:即厄撒乌及雅各伯双生子(创25:19-26)。此时发生了荒灾,依撒格全家迁往革辣尔居住。在这里上主显现给他,并预许祝福(创26:1-6)。在此地果然天主大大地降福了依撒格,使他年成丰收,奴婢成群,竟成了当地有财有势的人物,因而受人的嫉妒,故有水井的纠纷,所掘的水井被人填埋。为了避免麻烦,依撒格听阿彼默肋客王的忠告,迁往他处居住(创26:12-22)。自那里重返贝尔舍巴,天主再显现给他,保证会继续降福他。于是,在此为上主修建了一座祭坛,以作记念(创26:23-25)。
由于两个儿子的性格完全不同,格格不入,使依撒格受了不少的痛苦(创25:22,23);再加上厄撒乌娶了两个本地赫特女子为妻,更使夫妇二人伤心难过(创26:34)。晚年,眼目已瞎,还受到黎贝加及雅各伯的摆布,将长子应得的祝福,赐给了次子雅各伯。雅各伯为躲避厄撒乌的报复,只有逃难去哈兰地方舅父拉班之家(创27章)。
《圣经》上描述依撒格的历史,没有像其他圣祖那么详尽,这可能是因为他是一位安静、忍耐、听命、守己的人的原故。他是亚巴郎及雅各伯之间的中间人物,是上主祝福的继承者,故此《新约》中,不时将三位圣祖并列在一起(玛8:11;宗3:13等)。并称赞他伟大的信德(希4:9),以他为教友们的预象,因为他生自一位自由的女人(迦4:28;罗9:7-13)。亦是耶稣祭献自己拯救人类的预象(罗8:23;希11:19)。
见黎贝加、雅各伯、厄撒乌。
见叶瑟。
《圣经》上数人的名字,其意无法确定,可能有「天主宽恕」(?)或「天主实有」(?)之意。
1. 属依撒加尔支派,及托拉家族,是依次辣希雅的第四个儿子(编上7:3)。
2. 是科辣黑的后代,在漆刻拉格地方归顺了达味(编上12:6)。
3. 乌齐耳的第二个儿子。乌齐耳是刻哈特的后代,是一肋未家族的族长(编上23:20;24:25)。
4. 是属于哈陵的子孙,充军后听厄斯德拉的命令,将自己的外邦妻子休掉(厄上10:31)。
城名,意思是「民族的迷惑、败坏」。它虽然是位于依撒加尔支派地区内的城市,却被划分给默纳协支派。默纳协人未能将此城的土着客纳罕人驱逐,因此混合而居(苏17:11,12;民1:27)。犹大王阿哈齐雅在它的附近被耶胡所杀(列下9:27)。也是以色列王则加黎雅的丧身之地(列下15:10)。它在编上6:55称为彼耳汉,在友7:3称为贝耳玛,亦见于《埃及年鉴》上。按考古学者们的意见,它就是现今的贝拉玛(Belamah)废址,在革宁(《旧约》的恩加宁;见苏15:34)之西一公里半。
人名,意思是「没有光荣」,是丕乃哈斯的儿子,及厄里的孙子。当厄里及丕乃哈斯死亡,约柜被培肋舍特人劫去的凶信,传给他的母亲时,正当她临盆生产,产生依加波得之后,便即死去了。临死前给子起名叫依加波得,意思就是说:「光荣已远离了以色列」(撒上4:21)。他还有一位哥哥名阿希突布(撒上14:3)。
河流,当记载拿步高同阿法撒得的战争时,同时与幼发拉的及底格里斯所提及的一条河流(友1:6)。为证实这条河流,学者们有过不少的意见,其中最为可靠者要算是:依达斯贝就是现今波斯的刻尔哈(Kerhah)河,(古时亦称苛阿斯塔河)。这条河流全长六百公里,灌溉古厄蓝(友1:6)地区,原来是在波斯湾流注入海,现今则在撒特(Satt)地方与前面所提二条大河汇合入海。
城名,意谓「悬垂的」,是则步龙支派东南的边界城市(苏19:15),就是现今的胡瓦辣(Huwwarah)废址,距贝特肋恒仅二公里之遥。
依杜默雅是古厄东的希腊罗马名,虽然它的边界及领土与厄东并不完全相同。盖拿步高使犹大人充军巴比伦之后,犹大地区几成真空地带,厄东人毫不费力地北上占领犹大的南部地区,至赫贝龙一带(见亚1:11;北12节;则25:12;35:5,10-15;哀4:21;咏137:7),而厄东自己的原来大部份领土,却由纳巴泰人所占据(见依34:5;63:1;耶49:7;拉1:2)。在色娄苛王朝时代,依杜默雅成为一个行省,它在玛加伯时代的总督,为哥尔基雅(加下12:32,35)。此时它的领土竟自犹大边界城贝特族尔(耶京之南二十七公里处),扩展至培肋舍特地区。
公元前一二九年安提约古七世死后,犹大首领若望依尔卡诺(一三五~一○五),征服依杜默雅地区,逼当地之人领受割损礼,以保性命。自此犹大同依杜默雅的命运受着同样历史演变的支配,虽然两个民族(厄撒乌、雅各伯)向来几乎是水火不相容的(见创25:22,23;拉1:2;德50:27)。自此依杜默雅人开始参与犹太人的政治,尤其是机智多谋的安提帕特,竟成为犹太首领,依尔卡诺的执事,他就是大黑落德的父亲,给后者奠定了「黑落德王朝」的基础,而他们都是依杜默雅人。自公元六七~七○年犹太战争之后,依杜默雅也追随犹太的命运消迹于历史。
见厄东、黑落德。
是小亚细亚古时的商业重镇,以纺织及羊毛为主要输出品,它就是现今土耳其的科尼雅城,现有居民十三万左右,堪称土耳其的主要城市之一,位于中部高原的边沿。考古学者在此发现远在公元前三千年就有人烟的痕迹,曾先后为赫特人、夫黎基雅人、波斯人、马其顿人、培尔加摩及罗马人的城市。
保禄第一次远行传教时,大约于公元四六年,同巴尔纳伯自安提约基雅被逐后,来此城传教(宗13:51),有不少的犹太人及希腊人回头入教,但却激起一些犹太固执份子的嫉视,起而为难,宗徒们只好暂避,前往吕斯特辣城传教去了(宗14:1-6,19-22;见16:2)。可能保禄第二次出外传教时,曾途经此地,组织及巩固已建立了起来的当地教会(宗16:4,5,6)。但第三次传教时,一定来过此地,是学者所公认的(宗18:23;见弟后3:11)。
地名,只一次见于《新约》(罗15:19)。照传统的解释,是指示保禄宗徒东由耶京西至依里黎苛的传教地区范围。近来学者颇主张它不一定据有历史及地理的价值,不一定在指示保禄的确到过依里黎苛,而只是在说保禄到处传教救人,宣讲《福音》的广泛活动(路24:41;宗11:8)。
依里黎苛是马其顿的北方地区,公元前三五~三三为罗马属区,公元前六年被分成数个不同的地区。
是教会初期一位背教的教友,保禄曾两次提到他(弟前1:20;弟后2:17),大概是厄弗所人,保禄谓已将之「交给撒殚」,意思就是开除了他的教籍(见玛5:29;18:17;若9:22;格前5:3)。这种惩罚的目的在于使他回头改过,「不再亵渎」,意即不再宣传异端邪说。
人名,是一位名托彼雅的后裔。依尔卡诺是十分富有的人,曾将一部份财产捐献于圣殿,存于宝库中。色娄苛王非罗帕托尔闻知此事,心生贪念,于是打发总理大臣赫略多洛,前往圣京攫取此宝藏(加下3:11)。
见赫略多洛、犹大玛加伯。
见克黎约特。
人名,意谓「天主的誓言」,是匝加利亚司祭之妻及若翰之母,属亚郎后代。并按原文与亚郎之妻同名(出6:23),是一位热心的妇女(路1:5,6),可惜不能生育,且年已老迈,故心中颇为痛苦,天使显现给其丈夫之后怀孕(路1:24)。玛利亚与依撒伯尔的亲属关系,不能确定,虽然教会传统地称她们为表姐妹,但无据可考。当玛利亚由天使的报告中,得知依撒伯尔老年怀孕之后,立即动身前往拜访,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被依氏称为「天主之母」(路1:4)。学者们大都同意圣母在服侍依撒伯尔生产之后才回了家。依撒伯尔产子之后,同丈夫合意主张,以若翰之名赐与己子。她的历史仅简短地见于「耶稣童年史」(路1章),其他我们一无所知。
是《旧约》中的两个人名及支派名。原文的意义,因可以不同的名词或动词的形式来讲,故不易确定,大致有下列诸意:「受雇人」、「天主赐与赏报」、「获得了赏报」及「薪金」等。
一、人名及支派名:
是雅各伯的第九个儿子,由肋阿所生(创30:18)。《圣经》上关于他的记载很少,在创46:13提及他的儿子们。编上7:4,5记载他的后裔,除了雅各伯子孙的族谱及雅各伯赐与儿子们的祝福之外(创49:14,15),在《圣经》其他部份,再见不到关于这一支派始祖的记载。
雅各伯赐与他的有预言性的祝福是:「依撒加尔是匹壮驴,卧在圈中;他觉得安居美好,地方优雅,便屈肩负重,成为服役的奴隶」,的确,依撒加尔不是一个勇敢善战的支派,却以坚忍着称,故此把它比作一匹负荷重担的壮驴,这可能与它名字的意义之一「受雇人」有密切的关系。再加上它在分据圣地抽签时,运气良好,竟抽到了厄斯得隆肥沃的大平原,故贪图安逸自在,甘受客纳罕人的压迫,并向他们纳粮完税。
这个支派的边境,甚为复杂,故学者们意见纷纭。概括地说来,是西自大博尔山起,东行沿北部则步隆及纳斐塔里的边界而至约但河,东部以约但河为界,但南部的边界则大为不清,故不少的学者根本就没有试为划定。苏19:17-23谓在这一支派中,有十六座城市,其中四座是肋未城,有数座城市,至今学者们未能确定它们的位置。
二、敖贝得厄东的第七名儿子,
肋未人,是在达味时代,看守圣殿门廊的人员之一(编上26:5)。
见依撒意亚书。
依撒意亚(书)[依撒意亚](BookofIsaiah,LiberIsaiae[Isaiah,Isaias])
《依撒意亚》,按照《玛索辣经文》、《七十贤士译本》和《拉丁通行本》,是《旧约》后期先知书的第一部(巴比伦的《塔耳慕得》则将它放在《肋》和《则》之后)。圣路加称它为「依撒意亚先知的言论集」(路3:4)。全书66章,载有依撒意亚先知的言论,其中有些是他宣讲或写下的,有些是他的直系第子记录下来的,有些可能是后期的弟子在不同的时代纂集或按照他的思想写下的。可是,有些也是他先写好,交给弟子们收藏,等到日后时机成熟才公诸于世的(8:16;30:8)。
一、依撒意亚先知
依撒意亚(Isaiah),是阿摩兹的儿子(1:1),大约于公元前七七○~七六五年间生于耶路撒冷。他的名字解说「上主施救」。他的妻子是「女先知」(8:3)。有两个儿子,名舍阿尔雅叔布(7:3)和玛赫尔拉沙耳哈市巴次(8:3),都是象征的名字,前者解说「余剩的将要回来」,后者解说「迅速劫掠,急速夺取」,他们与先知同是以色列子民中的「标志与预兆」(8:18)。
公元前七四○年,即乌齐雅(七八一~七四○)逝世的那年,依撒意亚在神视中蒙召为先知(6:1-13),任职于耶路撒冷,在任四十年(七四○~七○○),与北国以色列的欧瑟亚(欧1:1)及南国犹大的米该亚(米1:1)同时任先知职,历经三代君王,即约堂(七四○~七三六),阿哈次(七三六~七二一)和希则克雅(七二一~六九三)。他的使命是领导南国渡过当时的险恶关头,因为乌齐雅王曾使犹大国踏入了黄金时代,但他的死亡却给这黄金时代敲了丧钟!因为政治方面,亚述王国(一一○○~六二五)在提革拉特丕肋色尔第三(Tiglat-pileserⅢ:745-728)的领导下,开始他的远征政策,横扫远近各国,而继位的沙耳玛乃色第五(ShalmaneserⅤ:728-722),撒尔贡第二(SargonⅡ:722-705)和散乃黑黎布(Sennacherib:704-681),为了面对反亚述的阿兰联盟,又不断兴兵讨伐(北国以色列就在公元前七二一年沦亡于撒尔贡手上)。因此,南国犹大,不论投靠或反叛亚述,都不易生存;而宗教方面,以民中有些人目睹亚述的势力(尤其是北国灭亡以后),便怀疑天主给达味的许诺(撒下7),有些人则对这许诺加以曲解,认为即便任意犯罪,王国也能永存。依撒意亚的使命,就是挽救这政治与宗教的危机,他以宣讲(6:7),写作(30:8)和象征行为(20:2-6)履行他的使命,也召收了愿意帮助他履行这使命的弟子(8:16)。按编下26:22;32:32,他还写了乌齐雅王及希则克雅的传记,但已失传。
至于依撒意亚的先知工作,可分四个阶段:
1. 第一个阶段,就是纳堂执政时代,依撒意亚目睹国内的奢侈、淫靡、崇拜邪神、剥削贫民等罪过,宣布雅威的日子快要来临,劝以民悔改;不然,必遭惩罚,但将保留热心的「遗民」(2-6;10-12);
2. 第二个阶段是阿哈次时代。他因为不加入反亚述的阿兰联盟而引起了叙利亚厄弗辣因之役(七三五~七三二),因而愿意投靠亚述。当时依撒意亚不但宣讲,而且还登上了政治舞台,成了政界的风云人物(可能是宫廷的参谋)。他劝阿哈次不要投靠亚述,而应以忠于西乃盟约去博取天主的保护。可惜阿哈次没有听从(7);
3. 第三个阶段,就是阿哈次的晚年时代。先知预言北国以色列的沦丧(28:1-6),同时也预告亚述帝国的灭亡(30:27-33);
4. 第四个阶段,是希则克雅时代。他受到埃及的唆使,参加新巴比伦的领袖默洛达客巴拉丹(MerodachBaladan:721-689?)鼓吹的反亚述联盟,而引起了亚述王散乃黑黎布的报复,几乎占领了整国犹大国(七○一年)。当时希则克雅王求先知代祷,先知便预言圣城与圣殿必得保存,同时也预言亚述的惨败(36-39:=列下18:13-20:19;编下32)。
至于先知的晚年,史籍并没有什么记载。按照犹太经师的传说,他在希则克雅王的儿子默纳舍为王时(六九三~六三九)被杀,处以锯刑。希11:37所说的「有被锯死的」,可能指的就是他。今日学者对此传说的历史根据,多表怀疑。
二、《依》的内容与分析
近代学者,站在纯粹文学批判的立场上,多将《依》分成三部份:
1. 第一部份是「预言集」(1-39):载有依撒意亚在亚述时代所讲的许多预言,这些预言通常是没有按照时代的先后,及逻辑的层次编纂成的;此外,载有一个「历史附录」。这历史附录可说是第一部份与第二部份的连接环子,因为,39:5-8载有依撒意亚论以民往巴比伦充军的预言,使读者易于瞭解第二部份以巴比伦充军为主题的预言。
2. 这第二部份就是「安慰书」(40-55):天主是慈爱的天父,在人犯罪时,他预告和施行惩罚;在人后悔时,却仍是他提拔抚慰世人(57:15-19)。这一部份就是为抚慰充军的以民,预言巴比伦的灭亡和以民「新的出谷」(NovaExodus)——藉居鲁士及「上主的仆人」而得的出谷,和这出谷所重建的新熙雍。
3. 第三部份(56-66)原就是「安慰书」的一部份,是经学者Duhm(1892)首先将它分割开来,组成独立的部份。这一部份好像就是「新熙雍」的引申,由以民狭隘国家主义的「新熙雍,」预言到未来不分国籍的「新耶路撒冷」。
按照近代学者的这个分析,我们可将《依》的内容大致列表如下(细节的分段,学者各人各见):
Ⅰ、预言集
1. 前言(1)
2. 向犹大宣示的神谕(2-6)
3. 厄玛奴耳书(7-12)
4. 论外邦的神谕(13-23)
5. 依撒意亚大《默示录》(24-27)
6. 论以色列及犹大的神谕(28-33)
7. 依撒意亚小《默示录》(34-35)
8. 历史附录(36-39)
Ⅱ、安慰书
1. 上主是救主(40-18)
2. 新熙雍(49-55)
Ⅲ、安慰书(续)
1. 劝勉悔改(56-59)
2. 新耶路撒冷(60-66)
三、作者问题
关于《依》的作者问题,亦即所谓「依撒意亚的原着性」(TheIsaianauthenticity):
1. 译于公元前一三二年的《德》,已暗示依撒意亚是全本《依》(66章)的作者(德48:27,28);
2. 在《新约》中,耶稣、宗徒及《新约》作者引用《依》共50次(也有学者说22次或60次),所引用的经句虽分别属于上述三部份,但却常归名于依撒意亚先知。即使假定他们只按「民间传说」认为全本《依》都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的话,我们不要忘记教宗庇护十二世在人类通谕(HumaniGeneris)的这几句话:「若有时《圣经》的作者由民间传说取材——这是可能的事——我们不要忘记他们是有圣神默感的。因此,在取舍或判断这些传说时,他们是不能错误的」(EBn.618)。我们加上一句:「何况是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
3. 东西方教父,如圣犹斯定、敖黎革乃、圣巴西略、圣金口若望、圣厄弗棱、圣热罗尼莫、圣额我略纳齐盎等,都认为依撒意亚先知是全本《依》的作者。
事实上,留心的读者不难发觉在上述的三部份中,都有些值得注意的共同点:
1. 先知特有的思想,如凯旋的默西亚(7-12=40:5,9;52:13-15;53:10-12)、至圣的天主坐在高座上(6:1=57:15)、缺乏虔诚的敬礼不能悦乐主心(1:11-20=58:3-12;66:3,4)、遗民必得救(1:27;4:2,3;6:13=48:9,19=65:8);
2. 特有的字眼,如天主的圣者(6:3;12:6;30:11;37:23=40:25;41:14;43:4,14,15:全书用过27次)、万军的上主(全书用过62次,仅次于耶78次)、竖起旗帜(5:26;11:12;13:2;18:3=49:22=62:10)、除去石块(5:2=62:10)、上主亲口说的(1:20=40:5=58:14)、残花(28:1,4=40:7,8);
3. 罕见的希伯来字眼,如头巾(3:23=62:3)、辣哈布(30:7=51:9)、荆棘(7:19=55:13)、喜乐(13:22=58:13)。因此,直至十八世纪,除了(AbenbenEsra(1167)及IsaacAbravanel主张40-66不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外,学者都一致以先知为全书1-66章的作者。
十八世纪末,Doderlein(1775)和Eichhorn(1782),纯粹站在文学批判的立场上,领先将40-66章归于另一无名氏作者(但其间「上主的仆人」诗歌,即42:1-4;49:1-6;50:4-9;52:13-53:12,他们又归于另一作者),称他为Deutero-Isaiah,即「第二依撒意亚」(本文简称「依二」),并认定他在充军后期(五四○~五三八年间),在巴比伦写成。一百年后,Duhm(1892)更将56-66章归于第三位作者,称他为Trito-Isaiah,即「第三依撒意亚」(我们简称「《依三》」),并认定他在公元前四五○年写成。《依二》、《依三》的作者,可能是一个人(但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是一组人;无疑的,都是先知的弟子。
近代学者,许多接受了他们的意见,主张《依》的作者,按照三部份,有《依一》《依二》《依三》。他们之所以如此分割《依》,理由大致如下:
1. 历史背景方面:第一部份的历史背景是亚述时代,第二部份是巴比伦充军晚期(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指明,那位准许以民回国的居鲁士的名字:44:28;45:1),第三部份是充军回国后的重建时代;
2. 文字方面:第一部份语文简洁,语气凌厉,第二第三部份则语文轻松典雅,语气富于情感,爱用叠语(40:1;43:11,25;51:9,12),
3. 思想方面:第一部份是预告惩罚,第二第三部份是安慰鼓励;第一部份表现狭隘的犹太主义,第二尤其第三部份,救恩却归于万民;此外,第二部份的表达方式更具神学形式,并强调「创造神学」,而第三部份则点出纯真的以民及宗教生活等;
4. 神学方面:无可否认,有些学者受到了唯理论的熏染,认为预言(广泛点:圣迹)——尤其是细节准确的预言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以史事发生及文体类型的年代去鉴定先知书内预言的写作年代。
循着这文学批判的途径,尤其是唯理主义的思想,有些学者更认为:第一部份中13:1-14:23;21:1-10(论巴比伦)、15:1-9;16:6-12(论摩阿布)、19(论埃及)、23(论提洛)、24-27(大《默示录》)、33(耶路撒冷获救)、34-35(小《默示录》)、36-39(历史附录),都是后期(《依二》、《依三》或另一作者)的作品。至于这些后期的作品的写作年代,学者则放在五四○~一二○年间,各抒己见。在这「解体」的趋势下,在一二九二节的《依》中,有些学者只承认八百,有些则只承认二六○节是依撒意亚的作品。
为了给天主教学者一个指南,宗座《圣经》委员会,于一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颁下了一篇文告,文中虽没有强调《依》的66章每一章都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但却指出当时反对《依》的原着性的理由,尚未能充份证明《依》是多位作者的作品(EBnn.294-295)。
无疑的,一九○八年后的近七十年中《圣经》批判学亦有了莫大的进步,因此,正如Moriarty说的,今日没有一个学者主张,《依》天衣无缝地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事实上,今日《圣经》批判学提出的理由,由文学批判的角度看来,为批判纯粹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为批判「历史文学」,实在是不易推翻的理由。可是,有一点我们始终不可忘掉的,就是:《圣经》不只是「人的作品」(因此不纯粹是文学作品),而且更是「神的作品」(见默感);而《依》不是一本「历史记录」,而是「预言」。因此,站在神学的立场上,若我们承认「预言未来」是可能的——其实《依》本身已说得很清楚:「过去的事,我早就预言过了……我早就告诉了你;在事未发生之前,我就向你说明了」(48:3,5;参阅8:16;30:8)——那么,虽然不应硬说66章,每章都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因为不能否认《依》中有删插迹象),但相信也不能这么轻易,只凭着纯粹文学批判的结论,便肯定大部份不是依撒意亚先知的作品,因为预言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这就是我们对有关《依》的文学批判的结论的「绝对性」,始终抱有怀疑态度的唯一理由。况且,至少关于第一部份(1-39),学者们也承认:他们今日愈来愈避免绝对性的断定某一段实在不是依撒意亚先知的。
四、《依》的神学
依的神学中心思想,就是天主的神圣性(Holiness)。这「神圣性」,就希伯来文「Qadosh」来说,含有非常广阔和深入的意义,可同时解说「圣善」、「圣洁」、「超越」、「神性尊严」、「不可侵犯」等。
按照《依》,天主是「圣、圣、圣」(6:3),即「至圣的天主」(5:16),是「万军的天主」(6:3,5);他是「以色列的圣者」(全书用了二十七次),也是「全世界的天主」(54:5);是「创造者」(全书用了十六次),也是「救主」(全书用了十三次)。他的尊威,连「色辣芬」天使也不敢正面仰视(6:2);污俗的世人,更不可亲眼目睹(6:5)。凡接近他的人,都得圣洁自己(6:7),因为凡属于他的一切,都是「圣的」,如圣言(29:23)、圣臂(52:10)、圣神(53:10,11)、圣山(11:9;56:7)、圣城(48:2;52:1)、圣殿(62:9)、圣所(63:15)圣日(58:13)、圣路(35:3)、圣君(43:23)、圣善的苗裔(6:13)、圣洁的民族(62:12)。
正是因为天主是至圣的天主,他不能容忍罪恶的存在:他利用外邦民族(10:5)惩罚不听从他教导的以民,向他们大发雷霆(5:24;1:4),掩面不看他们(57:17),尽情伸张他的公义(5:24;9:12,16,20;10:4),叫他们饮尽震怒之杯(51:17)。可是,他也惩罚外邦人的罪恶,对厄弗辣因和大马士革(7:7,8;17)、摩阿布(16:13,14)、提洛(23:1-24)、亚述(10:16-19;17:12-14;37:21-38)、巴比伦(13:19-22;47:1-15)和埃及(19:1-17)发泄他的义怒。不但如此,尚且,将有一日——「上主的日子」(2:9-22)——他还要审判万民,使自己备受颂扬(24),因为他是唯一的神,唯一的主宰(43:11;45:5,6),万民在他面前好像乌有,在他看来只是空虚净无(40:17),任何事物都不能与他相比(40:18-26):他因正义而受尊荣,因公正而自显为圣(5:16)。
他既然是唯一的、至圣的、公义的主宰,因此他有他的计划领导人类的历史(10:6),也有能力付诸实行(55:11),人的任何计划都不能破壤它(8:9,10);尚且,相反他的计划行事的人,必遭失败(30:1-3;31:1-3),因为在他奇妙的措施面前,智慧者的智慧要消失,贤者的聪明要隐退(29:14),他的心思超乎人的智力之上(28:29;55:8,9)。他的计划多次藉着历史的演变而实施(7:18-20;9:10,11;10:5,6;45:1),对他的计划,我们只有全心信赖,才能屹立不动(7:9;28:16;30:15),即使事态的演变好像能推翻这个计划,也得坚信不疑(7:4-7;37:6,7)。这个「信」字,就是宗教生活的基础(7:9;57:13)。
在他的计划中,最大的计划就是「再造」和「救赎」他的子民(40-66)。因此,他虽因了他们的罪恶(57:17),在怒气中打击了他们,却又在慈悲中怜悯了他们(60:10),目的只是为炼净他们(48:9-11),好保留一些遗民(4:2,3),因为他要在熙雍放一块精选的石头作基础(28:16),它就是由叶瑟出生的嫩枝和幼芽(11:1;4:2;6:13),即由童贞女诞生的厄玛奴耳(7:14),他将宣布上至慈恩的喜年(61:2),赎回百姓的残存者(11:11),使他们获得新的出谷(43:18-21),以「上主仆人」的身份(52:13-53:12),作代罪的羔羊,使他们得到安全与痊愈(53:5)。那时,将有新天新地(65:17)、新的京城(60)和新的子民(66:7-17),这子民不再只是以色列,而是万国万民(56:1-8;66:18-23),因为在至圣天主的计划中,他是万民的光明,使天主的救恩达于地极(49:6)。
见以色列遗民、上主的仆人、上主的日子、默西亚、死海文件。
依撒意亚升天录(AscensionofIsaiah,AscensioIsaiae)
本书是以两个主要文件组成的,第一个文件(1-5)记述依撒意亚的殉道;第二个文件(6-11)记述依撒意亚升天和他对默西亚的行事所讲的预言。在前后两篇中,有位信奉基督教的犹太人插入了几端基督教的教理。原文已失,希腊译文只存留一些残片,拉丁译本只存有六章(6-11),但厄提约丕雅译本却包括全书十一章。第一段着于公元第一世纪,第二段着于第三世纪。值得注意的是本书的道理,作者讲论天主三位一体,圣子降生,圣母玛利亚的童身,耶稣宣讲《福音》,被钉死,复活,升天,耶稣所立教会的工作与使命,圣伯多禄在罗马致命等事。除了两三个地方作者倾向诺斯士主义外,大体可说,他的教理与圣教会的教义全相吻合。由此,可明白为什么古代不少教父及作者很喜欢引用此书。
依市巴耳[依市波舍特](Ishbaal,Isboseth[Ishbosheth,Isboseth])
人名,其意见下。是撒乌耳的四个儿子之一,其他三子皆与父同时阵亡。他的原名叫依市巴耳,但因巴耳是邪神名,故改作依市波舍特,意谓「羞耻」及「侮辱」,思高译本为使读者不易混乱起见,皆作依市巴耳,虽然这个名字在原文《圣经》上只用过两次(编上8:33;9:39),其他地方皆作依市波舍特。
撒乌耳死后,他的大将,也是他的堂叔兄弟阿贝乃尔(见撒上14:50),为了保持自己家族的王权,乃在玛哈纳殷(河东),拥立依市巴耳为王,当时几乎整个北部地区的支派都已拥护依市巴耳作王(撒下2:8,9),无形中与已受传及已在赫贝龙称王的达味对峙;犹大支派始终忠于达味(撒下2:10)。以民南北支派互不相容的暗潮已始自此,不过正式分裂的时机仍未成熟而已。盖达味已是正式受傅的国王,由宗教的观点来看,已占了上风,并且达味在节节胜利地打败以民的敌人,百姓不能不心悦诚服,何况依市巴耳的为王只是阿贝乃尔一手造成的事实,故不能维持很久,自不待言。依市巴耳亦自知理屈,故对王位的野心不甚强大,后来二人因撒乌耳的妾而互相交恶(撒下3:7-10),阿贝乃尔放弃依市巴耳而投奔达味。故此依市巴耳在位仅及二年,便被手下的两个随从杀死,且将首级呈献达味。达味大怒令将二人杀掉,将依市巴耳的头适当地葬在赫贝龙阿贝乃尔坟墓中(撒下4:1-12)。
是《圣经》上的人名及民族名,意谓「天主垂听」。
一、人名:
1. 亚巴郎由婢女哈加尔所生的儿子,是依撒格同父异母的兄弟,他的诞生与撒辣的荒胎有关。上主已数次许给亚巴郎将有强大繁盛的后代(创15:4;17:16,19,21;18:10-14),但亚巴郎当时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而妻子撒辣又荒胎不能生育,家境十分富裕,因此二人盼子之心切,自不待言。补救的办法只有将撒辣的婢女哈加尔纳为妾,而生依市玛耳。生后亚巴郎亲自给他起名及行割损礼(创16:15,16;17:22-27)。其后才有撒辣的怀孕,生子依撒格。
为了使家产不致分给妾的儿子,撒辣要求亚巴郎将哈加尔及儿子依市玛耳逐出家门(创21:8-13)。亚巴郎虽心有不甘,但在上主的指示下,便遵命而行。母子二人进入旷野之后,实有生命之虞,此时天主亲自救助了他们,并许给依市玛耳繁盛的后代,成为依市玛耳人的始祖。他生长于帕兰旷野,并娶埃及女为妻(创21:14-21)。他犹如一匹「野驴」在旷野中横冲直撞(创16:12),这在暗示他及他后代的强悍。依市玛耳在父亲临死时,曾前来送终(创25:9)。他本人享年一百三十七岁而终(创25:17)。他的后裔居于阿刺伯及圣地南方的乃革布地区(创25:18)。生有十二个儿子(创25:12-16;编上1:29-31)及一个女儿(创28:9)。
2. 是乃塔尼雅的儿子,达味的后裔,故属犹大支派。拿步高占领耶京后,立希伯来人革达里雅为首长,执政于米兹帕地方(列下25:22-25;见25:14;耶26:24)。此时依市玛耳受阿孟王巴里斯的买弄,将革达里雅及他的一些官员杀死,其中有些是加色丁人(巴比伦人)。事情过后却又惊惶失措,深怕巴比伦人必然报复,于是强行掳走一批人员,其中有耶肋米亚先知,逃往埃及避难去了(耶40:7-41;41:1-18;43:1-7)。
3. 阿责耳的儿子,属撒乌耳的儿子约纳堂的后代(编上8:38;9:44)。
4. 犹大支派人,是重要官员则巴狄雅的父亲,约沙法特王时代的人(编下19:11)。
5. 约哈南的儿子,曾经参与推翻王后阿塔里雅的正义行动(编下23:1)。
6. 是充军后归来的一位司祭,曾听厄斯德拉之命,将自己的外邦妻子休掉(厄上10:22)。
二、民族:
按《圣经》的记载,是依市玛耳的后代,犹如雅各伯的十二个儿子成为以民十二支派的创始人,依市玛耳的儿子也有十二人,共成十二个支派(创17:20;25:13-16;编上1:29,31)。他们居于阿刺伯旷野中,自哈威拉至幼发拉的河,自叙利亚至约但河东地区(创25:18),是一个强悍善战的民族,以游牧为生(创16:12;21:18),被视为以民的敌人之一(咏83:7)。《圣经》上数次将他们与厄东人及米德扬人(皆属亚巴郎的后裔)混合而谈(见创39:1;37:25-28;民8:3,24)。
见亚巴郎、撒辣、哈加尔。
人名,意谓「海滨」或「棕榈树区」,是亚郎的第四个儿子(出6:22;户26:60),与父亲及其他三位哥哥一同被祝圣为司祭(出28:1),曾指导建造会幕(出38:21)。在他的两位哥哥纳达布和阿彼胡受罚死去之后,他便同另一位哥哥厄肋阿匝尔负起全部的司祭责任(户3:4),指挥革尔雄及默辣黎族人服务于会幕中(户4:28-33;7:8)。
是圣地东北部的一个地区名,由古代进据此地的依突勒雅人而得名,而依突勒雅人就是《旧约》所说的耶突尔(「帐幕营」之意)的后代(创25:15)。不过对于这一地区的历史直至公元前一○五年,我们几乎毫无所知。由史家若瑟夫我们得知在公元前一○五年之后,阿黎斯托步罗一世征服此地,并命当地居民受割损而犹太化,不然则将之逐出境外。罗马大将庞培解放此区之后,将之划归罗马,并自八五~四○年,托默乃敖(Merneo)之子仆托肋米在此代为行政。继其位者有吕撒尼雅第一(四○~三四)。吕撒尼雅被安多尼杀了之后,此地区被割为三:其一属安多尼之女友克娄帕特辣权下,终于公元前落于黑落德之手,其后由其子斐理伯为此区的分封候;其二地区亦名阿彼肋乃(路3:1,见该条),由吕撒尼雅来治理,后归阿格黎帕一世及二世,终于在公元一○○年被划入罗马行省叙利亚,其三地区由卡耳齐斯(DeCalcis)的黑落德(大黑落德的子孙)来统治,终于在公元九二年亦被视为罗马行省叙利亚的一部份。
是《圣经》上的两个人名及一个地名,意谓「天主播种」。
一、人名:
1. 犹大支派人,属胡尔的后代,其姊妹名叫哈兹肋耳颇尼(编上4:3)。依氏很可能与犹大支派同名的依次勒耳城有关(苏15:56)。
2. 是欧瑟亚先知同妻子哥默尔所生的儿子(欧1:4)。大概这是一个有象征意义的名字,象征耶胡因残杀流血而获得的王权,及他的王朝应受的报复。
二、地名:
是依撒加尔支派的一座城市(苏19:18)。位于同名的盆地中间(苏17:16),大概是以民进入圣地后才修建起来的新城。当撒乌耳同培肋舍特人作战时,曾在它附近的小泉边扎营驻兵(撒上29:1,11),已是当时的重镇之一。分南北朝之后,阿哈布王将之作为冬都(撒上18:45,46),修建防御工事(列上21:23),建有碉堡及大城门(列下9:17;10:7,8)。建王宫于城内,王宫之侧有纳波特的葡萄园,阿哈布受王后依则贝耳之挑唆将之霸占,将主人陷害,此事曾激起厄里亚先知的义怒(列上21:1等)。在耶胡造反时,依则贝耳及王家亲属均在依次勒耳被人所杀(列下9:10-37)。
此地在希腊文化时代被称为厄斯得隆,即现今的则陵村庄(Zirin),在阿富拉(Affulah)之东南约六公里。考古家在此发现有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人烟痕迹,因它在古时是一个重要的城镇,因此,周围的盆地亦因它而得名,称为依次勒耳盆地(苏17:16;民6:33)。此处土地肥沃,出产甚丰,也是自海边通往贝特商、大马士革及黎巴嫩的必经之地。
女人名,原意不详,也许有「完整的」或「贞节的」意思。
1. 是漆冬人王厄特巴耳的女儿,嫁给以色列王阿哈布为妻(列上16:31),亦是以色列王耶曷兰的母亲,犹大王约兰的岳母,犹大王阿哈齐雅的外祖母。其为人精明能干,但也是一个阴险毒辣的女人,且野心勃勃,尤其仇恨以民的宗教及他们所敬礼的惟一真神。在北国极力提倡巴耳神的敬礼,竟使国王亦向邪神顶香礼拜(列上16:31-33),谋害先知,不遗余力。(列上18:4,13,19;19:10)。厄里亚为了保护惟一神教及证明巴耳之虚伪,曾在加尔默耳山上演出那一幕精彩的比试(列上18:21-40)。强占并谋杀葡萄园主人纳波特的记载,足以证明她为人之凶险可怕(列上21:4-16)。厄里亚先知有见于这个女人的穷凶恶极,以大无畏的精神预言她终有一天要被人杀死:「狗要在依次勒耳的田间,吞食依则贝耳」(列上21:23;亦见列下9:7-10)。先知的预言果然应验,见列下9:30-40。
2. 《默示录》在致提雅提辣教会的书信上,亦曾提到依则贝耳的名字,大概只是假借了这个险恶女人的名字(列上16:31-33),作为引人行淫者的代表(默2:20)。
依耶阿巴陵(Iye-abarim,Iieabarim)
地名,在摩阿布地区内,亦即在死海东偏南部的地方。以色列子民在进入客纳罕许地前,曾道经此地,并在该地扎营(见户21:11;33:44)。
依费塔赫耳(Jiphtah-el,Iephtahel)
山谷名,原文有「天主的山谷敞开」之意,则步隆支派的西方边界,就以此山谷为限(苏19:14)。山谷的外面,就是阿协尔支派地区(苏19:27)。关于它的位置,虽有数个不同的意见,但比较准确者,是克雄河的一个支流谷地。
见依市巴耳。
在肋11:6申14:7,兔子被视为不洁的动物,因为「兔子虽反刍,但偶蹄无趾」。实事上兔子并非是反刍的动物,也并非无趾,牠有四趾。这证明《圣经》的目的不是教人科学,而只以普通动物的外表,及人们的直接官感而加以判断,因为兔子的鼻子不时在动作,故看来似乎是在反刍。又它虽有四趾,但四趾内陷,表面看来似乎无趾,故被列入不洁的动物。
见圣经中的动物:不洁的动物。
是罗马钱币,虽然它有数个不同的名称,《思高译本》却一律译作铜钱,或铜元。耶稣在责斥法利塞人的伪善言论中,曾提及这种铜钱(路12:6)。
见货币。
人名,意义不详,有人以为与加音名有关。是亚当的第三代,即舍特之孙,厄诺士之子,及玛拉肋耳之父(见创5:9-14)。这一家谱的次序亦见于编上1:1,2。在南方的古阿刺伯语中,此名被保留下来,是一神祇的名字。
在基督的族谱上,刻南之名出现了两次。一次是阿帕革沙得的儿子(路3:36),一次是厄诺士的儿子(路3:38)。这可能是受了希腊译本的影响,因为「刻南是阿帕革沙得的儿子」一句,并不见于希伯来原文,而是《希腊译本》译者的增添(见创10:24;11:12-15)。
人名及民族名,意谓「强大有势者」(?)。依市玛耳的第二子(创25:13;编上1:29)。亦是刻达尔族名,此部落在阿刺伯之北部(依21:13,14;42:11;60:6,7;耶49:28,33),惯居于人烟稀少的沙漠旷野地带(咏120:5;歌1:5;依42:11;耶49:29,31),村落没有围墙(依42:11),以牧畜为生,而牲畜以羊群及骆驼为主(依60:7;耶49:29,32;则27:21)。受酋长之管辖(则27:21),善用弓箭(依16:17;21:17),喜剃鬓发(耶49:32)。亚述第七世纪的文件上,有关于他们的记载,称之为阿刺伯人之一种,并载有数位酋长及神祇的名字。
城名,有此名者,有下列地方:
1. 加里肋亚的刻德士:在纳斐塔里山区,古时客纳罕人所建之城,为帝王居地,被以民占领后,划分给纳斐塔里支派(苏12:22;19:37)。是革尔雄司祭家族所得的城邑之一(苏21:32;编上6:61),亦是避难城之一(苏20:7)。德波辣民长的助手巴拉克即出生于此(民4:6,9)。后被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公元前七三四)占领,并划为自己的帝国领土(列下15:29;见多1:2)。在此地方玛加伯约纳堂战胜了德默特琉二世的军队(加上11:63-73)。按考古学家的考证,它位于默龙湖之西不远处,土地肥沃,多水泉水池,并有大批的罗马时代的考古资料留于后世。
2. 依撒加尔的刻德士(亦名克史雍),亦是属革尔雄司祭家族的城市(编上6:57),大概它就是现今在默基多(Meggido)东南约四公里的阿步刻德依斯废墟。此废墟面积虽小,但有不少铜器及铁器时代的遗物(公元前三千至一千年),供考古学者们来研究。
3. 在犹大的刻德士(苏15:23),对它我们毫无所知。
人名,意思不详,是肋未的第二个儿子,与革尔雄及默辣黎是弟兄。生子阿默兰、依兹哈尔、赫贝龙及乌齐耳。享年一百三十三岁而终,是刻哈特旺盛家族的始祖(创46:11;出6:16,18;编上6:1,3,7),人数竟达八千六百人(户3:28)。至于他们的营地、家长及在圣殿内的职守等,见户3:27-31;4:2-20等。他们所占有的城邑,见苏21:9-26;及编上6:39-46,51-55。
城名,意谓「山峰」(?),是犹大支派的一座坚城,建于地势显要的山头上(苏15:44)。可是这座城在以民占领圣地之后,同其他两座客纳罕城,仍保存了自己的行政方式。达味同自己的随员逃亡在外时,曾打败培肋舍特人,给刻依拉解围;但是当撒乌耳带兵前来时,达味只有出城逃走,免得城民将他交于国王之手(撒上23:1-13)。充军后,此城之人,曾帮助修建耶京城墙(厄下3:17,18)。它就是现今的基拉废墟(Qila),在贝依特基布陆之东十二公里处。
人名,意思是「狩猎」(?)。
1. 厄里法次的儿子,厄撒乌之孙,是一族之族长,也是刻纳次人的始祖(创36:9,10,11,15,40-43;见13:19)。
2. 敖特尼耳的父亲,加肋布的兄弟(苏15:17;民1:13;3:9,13;编上4:13)。
是加音后代中的一个游牧民族,居于圣地之最南方,很可能是阿玛肋克人的一个分支(户24:21,22;民1:16;撒上15:6;编上2:55)。此族之分裂发生于撒乌耳时代,分裂之后渐侵入犹大支派地区(撒上15:6);但在加里肋亚地方,亦有刻尼人的足迹(民4:11,17;5:24)。
是《旧约》时代的重量及币制名称。这种用一个名词来指示两件事物的来源,是由于古代的贸易,原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即是以某种重量的金属,来换取某种重量的货物,如此直至希腊文化时代,在圣地才有正式钱币的出现。按古代一个「协刻耳」约等于一个「米纳」的六十分之一,也就是等于两个「贝卡」(见创23:14,16;出21:32;30:13;肋5:15;27:3,6等)。
见度量衡币制与公制比较表。
见阴府。
城名,其原意不详,是依撒加尔支派的边界城,为若苏厄所占领(苏19:18)。培肋舍特人在向撒乌耳开战之前,曾在此处扎营(撒上28:4)。照顾年老的达味的一名年青貌美的小妾,阿彼沙格,即出身于此城,《圣经》上称之为「叔能女子」(列上1:3,15;2:17-22)。厄里叟先知亦曾受到一位「叔能妇人」的热切招待,在她的家里居住,并复活了她死去了的儿子(见列下4章)。叔能除了《圣经》之外,亦见于其他的历史文件,比如在埃及法郎突特摩息斯三世所征服的城市中,叔能被列入文件的目录中,称为撒纳玛(Sanama),在阿玛尔纳的信件上被称为苏纳玛(Sunama),并记载它曾毁于拉巴犹(Labayu)国王之手,而为默基多的国王比黎狄雅(Biridya)所重建。卡尔纳克(Karnak)的文件上,则谓埃及法郎史沙克将此城占领及破坏。
考古学者已证实它就是现今位于纳匝肋附近名叫稣蓝的一个村庄。此处自公元前二千二百年左右直至阿刺伯人时代,继续不断的有人烟存在,就是欧色彼所说的稣冷(Sulem),及中古世纪的索冷(Solem)。
《圣经》上两个人的名字及地名,《拉丁通行本》人名地名不分,其实原文是有分别的,故思高译本依原文亦分别译作叔尔(创16:7)、稣尔(友2:28)。
1. 族尔,人名,是米德杨族一个部落的酋长,苛次彼的父亲(户25:15)。按户31:8族尔酋长是在梅瑟出命攻击及惩罚米德杨人的战役中,同其他四位酋长一起被杀死的(见苏13:21)。
2. 本雅明支派人,是耶依耳的儿子,克士的长兄,克士就是撒乌耳的父亲(编上8:30,33;9:36,39)。
叔尔(Zur,Sur)
地名,是埃及东北部的边界,有「墙壁」之意,是一带旷野地区,亦名厄堂旷野(户33:8)。《圣经》上曾数次提到这个地方。上主的天使在这里遇见了被赶出走的哈加尔(创16:7)。亚巴郎迁往革辣尔之后,居住在卡德士和叔尔之间(创20:1),依市玛耳的子孙定居在哈威拉及叔尔之间(创25:18),撒乌耳追击阿玛肋克人直到此地(撒上15:7),同样达味也在此地攻击过数个巴力斯坦南方的仇敌民族(撒上27:8)。《圣经》上这些记载,都在证明叔尔应在埃及的东北地区,也就是出谷纪所说的以民过红海后所去的地方(出15:22),亦就是现今的阿步啬法(T.AbuSeifah)废墟地带。
叔默尔是世间最早有文化的民族之一,远在公元前四千年已开始了它的存在,奠定了它文明的基础,可惜它并没有如同文明古国的中华民族,将它文化的宝藏,世代相传,保留至今。事实上,它早于公元前两千年开始衰落,渐被闪语系的民族所占领统治,终至连它的语言也已消逝殆尽,被人们所遗忘。自从近百余年考古学昌明以来,人们才重新将它数千年来,埋没于地下的文化,以及古老伟大建筑的废墟挖掘出来,而加以整理研究。是以关于叔默尔民族的历史,我们主要所根据的,是考古学家所供给的资料,为了使大家更能清楚地瞭解起见,我们将它分为下列诸段加以讨论:地理、历史、宗教、语言。
一、地理:
它所在的地区是美索不达米亚,一个由西北而东南长约一千公里的大平原,它的东部有匝格洛斯大山,北有亚美尼亚的山脉,西以叙利亚为界,南边则有阿刺伯旷野及波斯湾。人类文化的发源地向来与大江大河是不能分离的,当然在这里也不能例外。在这个平原中奔流着两条举世闻名的大河,即幼发拉的及底格里斯河(见该条),是这一区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可是它们并不是两条循规蹈矩的河流,在历史上它们不知多少次改变了河道,不知淹没了多少人口和牲畜,破毁了多少城巿和庄田,但也造成了其他新城市的理想环境,开辟了新的耕地。基于这种原因,自古以来修掘河道,疏通水源,灌溉农作物等的水利工程,向来是此区居民向自然环境奋斗的主要作业,也是人类历史上水利工程的最早开端。这两条河流,也实在是与这一区的农业、经济、运输、政治及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原来真正的叔默尔地区,是较此一广大平原为小,它主要的只占有自巴比伦至波斯湾一带,约三万四千平方公里的平原区,是以它主要的城巿,也多出现于这一区,比如,息帕尔、巴比伦、尼普尔、乌尔、乌鲁克,厄黎杜等,应当注意的是现今的波斯湾已因经年累月地受着两条河流的淤塞,而较当年向海洋后退一百公里左右。
二、历史:
它的历史开端是昏暗不明,以神话为出发点的。据载当时这一区域已是人口众多,城巿林立的地方,于是天上的神明决意下降给十座较大的城巿,封立国王。这十位国王的寿数也实在高长的令人咋舌,其总合竟达四十三万二千年,是完全不可置信的。其次他们的文件中,也记载了洪水的事迹,考古学家吴雷(Woolley)虽然强调他在乌尔城发现了这次洪水的遗迹,但为其他学者加以有力的否定。
洪水之后,此区的居民继续生存蔓延,仍有人称王于基士、乌尔、乌鲁克、拉加士等城,但是神话的色彩仍然有增无减,比如厄塔纳国王乘老鹰上天取种,以传后代。其次关于杜慕齐王和乌鲁克王基耳加默巿的记载,皆与神话有密切的关系;不过他们的寿数却已渐减低,由数千年而减至数百年。
但是这一段洪水前后的记载,仍不能视为历史,因为它是完全无据可凭的。关于这个民族的开端及最初的历史,真正能供给我们可靠线索的,仍是考古学。根据在乌尔、厄黎杜及瓦尔卡等古城的挖掘,我们知道叔默尔人最古的城巿是厄黎杜及瓦尔卡,它们的文化远在公元前三千多年已开始发扬光大;不但有此一时代的两座宏大的庙宇被挖掘出土,而且业已证实,此时叔默尔人已开始用文字来传播文化,无怪乎考古学者们称这一时代为文化的突然爆发时代,它的影响力所及竟远达西南方的埃及。
叔默尔的下一个历史阶段是自公元前二八○○年至二六○○年间,因为在这个时期,有一种新的文化出现,这种新文化的代表作,是一些被考古学者发现的,一种别具风格的黑及红色的陶器,四方形的砖,轴形的印章,以及一些祭祀用的器皿。这个文化流传之广,是相当可观的,东至稣撒城,西至叙利亚及其他小亚细亚地区,西南至埃及,这个时代中的庙宇则较前一时代者略有逊色。
自公元前二六○○年,叔默尔才算正式进入有史时代,它的陶器呈现粗制滥造的状态,庙宇的形式较前有所不同,祭坛被置于高台上,并在基士、尼普尔、乌尔、开始建造高大的尖塔,所用的砖也与从前不同,呈中凸形,并在庙宇之旁建有王宫,一反过去宗教统治政治的传统,而形成政教分离的状态。宗教艺术作品中,最令人注目的是狮头鹰身的神像。鹰的两爪立于两条雄牛的背上。而此时宗教的中心建立在尼普尔城,乌尔却变成了政治军事的中心。在这里被发现的关于行政、军事、以及年鉴一类的历史文件特别丰富有趣。除此之外,更发现了一些国王的坟墓,它们的建筑都相当的伟大,内中并葬有宝石、金银器皿及装饰品,更有国王或王后仆婢陪葬的习俗。乌尔当时的势力虽如此之大,却未能建成一个统一的叔默尔王国,而是出乎意料之外地,出现了一位名叫路加耳匝基息的乌玛城的国王,他以快速的手法,出兵东征西伐,节节胜利,先后将拉加士、乌鲁克、乌尔、拉尔撒以及尼普尔占领,所占地区之广,竟南达波斯湾,北至地中海,是向来所未有者,于是自称国王,自命为「世界之王」,「四方之王」。可惜他建立统一王国的美梦只是昙花一现,二十五年之后,竟有一位闪语系的强人撒尔贡,以同样迅速的手法将国王打败、俘掳、置于尼普尔城神庙门口的笼中,供人耻笑。
于是自公元前二三五○年至二一六○年,叔默尔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亦名阿加得时代。撒尔贡更将前期国王的版图扩充至塞浦鲁斯岛,建立有史以来叔默尔的最大王国,是为闪语系民族的第一个王国。撒尔贡除了建立正规军之外,更改革社会制度,在行政方面再不受宗教政权的约束,而统治宗教,与以前的传统适得其反;他的继位人也各自在艺术及军事上有所作为,保持了王国的王权。直至沙尔卡里沙黎国王时代,忽然有一批自匝格洛斯山区迁至平原的野蛮人,即是凶悍善斗的古提人。(Guti)。他们蹂躏了全国的城巿、农村,可是因为没有文化的基础,孔武之余未能建成正式的王国。
在经过一段历史上的混乱时期之后,叔默尔进入了第三个历史阶段(二○六○~一九五五),也被称为乌尔的第三朝代,是叔默尔文化的黄金时代,但也是一个走向完全灭亡的时代。它的创始人,是乌尔纳慕。这位伟大的国王在雪去阿加得王朝所加给的耻辱,收复混乱的时局之后,励精图治,恢复叔默尔人的本来文化,重修破烂的庙宇,重建倒塌的城巿,诸如乌尔、乌鲁克、阿达布等城,更建筑了宗教上的高大尖塔,开辟新的水利河道,整理农业,革新财政,调整土地,颁布新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文件),提倡文学及艺术,使全国的宗教、政治、民生走上欣欣向荣的康庄大道。他的儿子叔耳基继承父志,在位四十八年之久,更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重新建立起政教合一的政权,将自己视为神明,统治全国百姓。可惜这种国泰民安的升平状态,并未能维持太久,即开始跟着历史的潮流走向下坡,终至依士彼辣大将揭竿而起,倡导政变,自立为王,是为叔默尔的最后君王,但再也不是完整的国家。自此国势日衰,终为入侵的闪语系民族-阿摩黎人-所乘,重新统治叔默尔,并在巴比伦建立了阿摩黎人的第一王朝,自此叔默尔乃消迹于历史。
三、宗教:
叔默尔人的宗教,犹如其他古中东的民族所崇奉的,是多神教,只有以色列民族除外。他们的宗教是与大自然界有着密切的关系。犹如中国民间的信仰,以人体的形像来代替天神、地神、山神、水神、风神、雨神等,其次星辰也是他们崇拜的对象,正因为星辰是构成他们宗教的因素之一,是以很早他们就对天文学有了相当的认识同研究。最后魔术或称妖术,也在他们的宗教上占有重要的位置。所谓妖术,就是以有限的人力及方法,想对大自然加以控制的企图,虽然势非所能,但这却是自古以来一切邪神宗教的共同点。
既然叔默尔在历史上统一的时期短,而各个城巿独立自治的时期长-即史家所称的城巿王国-是以每个城巿有自己的神明。他的神像被供奉在本城的大庙中或顶台上,视为最高的权威;很少有全国统一的神明,神明之多自是意中事。到了乌尔的第三朝代,被记载的不同的神名竟达六百之多,但是这并不是说在他们的神明中,是没有等级的分别。他们将宇宙分成三部份,上天是安神的住所及统治的范围,是一切神明的父亲,是世间一切的创造者,也是掌管者,人及牲畜的生命及归宿,也都由他所操纵;当然,他的神像是被安置在不同庙宇之中的。次一等级的神是主管穹苍的恩里耳神,他的女伴是主管山脉的宁里耳女神。再次一等的神明是统御下地、深渊及淡水、咸水(河、湖、海)的恩克(巴比伦人称之为厄阿),他的主要庙宇位于原来在波斯湾边上的厄黎杜城。除了宇宙间的这三位主要神明之外,还有三位天文界的高超神明,即:太阳神乌突(即巴比伦人的沙玛巿神),被敬奉在拉尔撒城中;月亮神南纳(即巴比伦人的欣神),是太阳神的父亲,百姓对他的敬礼中心是乌尔,他的女伴是宁加耳女神;第三位星神即(尼)殷安纳(Ni)in-anna女神,亦即「天后」,也就是巴比伦人的依巿塔尔及西部闪语系民族的阿巿托勒特,是位主管爱情及丰产的女神。
叔默尔人对神明的敬礼是相当细心谨慎的,有他们一定的祭神礼仪,比如洗濯沐浴、傅油、焚香、烧香木,并有每天的早祭及晚祭,更有特别求恩及谢恩的祭献。又有每月及每年不同节日的庆典,都要举行祭祀,行祭时又要唱赞词,念祷文等。司祭们分成不同的等级,主管庙宇中不同的事物。
四、语言:
叔默尔民族虽然早已不复存在,可是考古学者们证实了他们不但有自己的语言,而且早已有自己的文字-楔形文字。他们的语言是没有格变及位变的,构成每个名词,或动词的特殊意态及形式的主要成份,是前缀及后缀,与现今的土耳其文很近似。考古学者曾发现为数相当多的叔默尔文件,其中最容易瞭解无误的,是有关经济及商业的文件;有关历史记述的文件则较难懂,但是最费解的却是那些歌词及诗文,因多与神话有关之故。目前这些文件已大都被译成现代语言,供人参考;并且也已有数种叔默尔文法、字典及辞典问世,供人研读,为明瞭这种早已被人们数千年来所遗忘的文字。
是雅歌上新娘的名字,导源于一个性质形容词,即「获得和平的」意思(歌7:1)。对于这个女子的解释,学者们的意见颇不一致:有的以为她是叔能城的女子阿彼沙格,是指达味年老时服事他的那青年妾侍(列上1:1-4),以表彰这位女子的童贞美丽;也有的学者以为此名是「撒罗满」一名的女性化形式,意即「属撒罗满的女人」,指撒罗满妻妾之一而言;另有人以为她是一个外教女神的名字。
叔提雅人[阿市革纳次](Scythians,Scythae[Ashkenaz,Ascenez])
民族名,属于印度欧罗巴种,原居于苏联南部,位于黑海及里海之间的草原地区。公元前第八世纪,他们渐次向中东「肥沃的半月区」移动,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即与当时已走下坡的亚述帝国联盟;另一方面玛待人则与巴比伦结为联邦,双方相对交战。叔提雅人在这场战争上,没有对盟友发生多大的作用,结果亚述终究失败灭亡,玛待人则乘胜攻打叔提雅,将之几乎消灭净尽,残余者只有重新回归自己的发源地,以保生存。在亚述没有完全灭亡之前,他们也曾乘机作乱,出兵袭击中东的邻国,甚至在埃及法郎仆撒美提科一世时代(六六三~六○九),他们曾经出兵远至埃及。目的当然是在扩展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不注重挽救奄奄待毙的亚述帝国。其实这个落后的游牧民族,也的确不会有大作为的。
叔提雅人早已以阿巿革纳次的名字,见于《创世纪》的「古代民族列表」(创10:3;编上1:6)及耶肋米亚先知的预言上(耶51:27)。基于他们的文化相当落后,惯被史家视作野蛮或无文化的民族。这种现象亦见于《圣经》(加下4:47;哥3:11)。有些学者以为史托颇里城之建立与得名,应归功于叔提雅人。他们在被玛待人战败后,一大部份回原籍外,另一小部份则留居于圣地,建立了此城。在希腊时代,贝特商亦名史托颇里。
见贝特商。
取洁礼的目的,是将人有意或无意所沾染的法律上的不洁取消。取洁的方式大都是以象征式的水洗(见取洁礼),或以洒血礼而完成(见洒撒礼),但以火炭取洁的记载亦曾见于《圣经》(依6:6,7),以献祭而取洁的记载更为数不少(见祭祀)。不只是人能沾污自己而获得法律上的不洁,就是器皿亦然,普通说来,若是陶器在沾染不洁之后,应将之打碎;若是金属器皿或木器则应将之以水洗磨擦干净(肋15:12);若是属于战利品的器皿,金属质的应以火取洁,不然应以水取洁(户31:21-23)。
见取洁水、洗涤、洒撒礼。
取洁水(Lustralwater,AquaLustrationis)
取洁水的意义当然是在于洗濯清洁,但是在宗教的用途上,它有不同的目的,比如为洗净人法律上的不洁(肋14:15;户19;肋11),为使人脱免可能的玷污(出24:6-8;30:17-21;肋16:4,24),为使人或器皿领受祝圣礼(出29:4;肋8:6;户8:21),为洗洁祭祀用的祭台或祭物(出30:10;肋16:14,15;户19:17),为作补赎,如若翰之洗礼(玛15:2;谷7:3,4;路11:38),为讲究卫生,如法利塞人之洗手礼(玛15:2;谷1:23;路11:38)。取洁的洗礼亦有不同的方式:将人或物完全浸入水中而洗洁(肋11:25;14:58;17:15;户8:7,27等),洒水而洗,或者傅油涂血而取洁。取洁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使人能重新度团体的生活,因为他曾因着某种法律上的不洁,而脱离了团体。所谓不洁大都与伦理上的罪恶或污秽无关,今列出《圣经》上几种取洁的实例:
主持礼仪的人员在受祝圣之前要洗身(出29:4;肋8:6),在行礼仪之前(出30:17-21;40:31,32;肋16:4)或以后(肋16:24,26,28;户19:7),亦应洗濯自己;并且在杀生(肋14:8等),吃死兽肉(肋11:40)、患淋病(肋15:5-11)、遗精(肋15:16-18)、月经(肋15:19-24)、打仗(户31:24)及在触摸死尸(肋11:27,28等)、杀过人的士兵及战犯在作战(户31:19)之后,应洗涤自己的衣服,以重新获得法律上的洁净。饭前洗手亦渐渐成了内心洁净的象征(咏26:6;51:4;73:13),或无罪的象征(达21:6;玛27:24)。为证明女人是否背弃丈夫而行了奸淫,经上亦有喝「苦水」的制度(户5:12-31)。
正如《旧约》中水有洗洁、赦罪及革新的象征意义,《新约》也有使人重生的水洗圣事的建立(若3:1-12;宗2:28;罗6:3-14;哥2:8-15;格前3:16等)。
「和好」希腊文作「Katallage」,是《新约》、尤其是圣保禄宗徒着作内,一重要术语。《新约》以基督的救赎事业,是在于为人赎罪,使人与天主「和好」(罗5:9-11;格后5:18,19;弗2:11-17;哥1:19-22)。这并不是说《旧约》内没有这种思想,《旧约》内原是充满这种思想的,祇不过是在预报未来;在所预报的既成为事实以后,这种思想的论述,自然更为具体,明显详尽。
「和好」,严格说来,不是指平常彼此要好,而是指消除彼此间的仇恨;天主与人间的仇恨,是出于罪恶;罪恶使人成了天主的仇人(罗5:10;参见创3:15,23,24);罪恶是仇恨的因,仇恨是罪恶的果;所以消除了仇恨的因--罪恶,也就消除了罪恶的果--仇恨。
为此,天主耶稣要使人与天主「和好」,就非消灭罪恶不可。罪恶是由于人接受了从来不站在真理上的恶魔的欺骗(若8:44),而进入了这世界,死亡也随之而进入了这世界(罗5:12)。为此,基督战胜了罪恶,也就战胜了魔鬼,战胜了世界,战胜了死亡(若12:31;16:33;格前15:21,22,55-57;希2:14,15)。
天主不是不爱世界,不是不爱世人;如果他不爱,他就不会创造这世界和人类(智11:24-27)。他恨的只是罪恶(咏5:5);降灾施罚,无非是为叫人明白罪恶的凶恶,叫他回心转意,恼恨罪恶,而再与自己言归于好(耶3:14;35:15;则18:30-32)。无奈人性偏向邪恶(创8:21),怙恶不悛。虽然如此,天主仍不忍见人丧亡,自动设法营救(耶31:20;依49:14,15;欧11:8,9)。全部人类救恩史--《旧、新二约》所记载的,无非是天主对人的爱,和人对天主的无情。
人能犯罪,却不能由罪恶中解救自己。因为人犯罪是得罪无限的天主,决没有犯罪而又自救之理。人人都有罪(罗3:23,24;若一1:8-10;参见箴20:9;训7:20);既有罪而不能自拔,所以天主的智慧想出了救赎的计划:派遣圣子降生赎罪,使人与自己再言归于好(弗1:3-14)。这完全是出于天主的慈爱,并不是人有什幺可取待赎的功劳(铎2:11-14;1:3-14)。
天主所施形形色色的救恩,无不彰显天主的慈爱;但救恩无大于十字架救恩的(弗2:14-16;哥1:20),也没有什幺救恩比十字架的救恩更彰显天主的慈爱(若3:16;罗5:8;8:32;若一4:10)。十字架是彻底暴露了罪恶的无情,却也彻底彰显了天主无限的慈爱。诚然,天主是以彰显自己的慈爱,来表现和寻求自己的光荣(若11:4;罗3:24-26;参见依35:2;66:18,19;达3:42,43)。
天主的慈爱,即所谓天主的恩宠,全是天主白赐与人的恩惠;在人犯罪以后,赖十字架复义,再蒙赦获宠;更是天主无限恩爱的赐与。天主的作风,实是以爱来吸引人归向自己(若12:32;参见依54:6-8;耶31:2-6;欧11:8-11),人应被吸引跟随在天主后,形影不离(若6:44;希12:2;若一2:6;参见歌1:4)。这番吸引即是所谓的「信」;人藉信德被吸引归向天主,而与天主「和好」。所以「和好」是天主和人双方的动作,但主动和完成这一「和好」的还是天主,人只有认罪,接受天主的爱而相信天主的爱。为此,人在今世和来生,祇有歌颂天主的仁慈(罗9:14-29;参见咏23:6;36:6;86:12,13;89:2,3;依63:7)。
见仁爱、恩宠、忿怒、罪、赎罪。
「和平」的观念在《圣经》的原文上是非常广泛的,其含义亦非常丰富、繁多及复杂,以致世界上没有一种文字,可以相称地将《圣经》上「和平」之意义,用一个字来概括地表达出来。最早的《圣经》译本-希腊译本-竟用了二十五种方式来表达「和平」的意义及观念,其结果是希腊译本上的「和平」已完全超过了其希腊文所原有的「和平」的观念范围,而自成一格。这就是所说的《圣经》希腊文。这里所谈论的「和平」观念,只不过是一个构成《圣经》希腊文的例子而已。
一、《旧约》和平在我们的脑海中一向是一个静止的观念。在《圣经》上却适得其反,它是一个富有活动力的观念,它是指一个人的完美、健康、无殃而充满活力幸福的生命,是指个人或团体物质生活的富裕美满,个人或团体精神生活的愉快、舒畅(见出18:23;民8:9;11:31);也正因此,和平是上主的莫大恩赐(咏29:11;35:27;依26:12;45:7)。司祭祝福时,祈求上主的和平降在以民身上(户6:26),或降在耶京城中(咏122:6-8)。上主向自己的百姓说「和平的纶音」(咏85:9),意即赐和平与百姓。上主之所以如此作,是基于他对盟约的忠实(户25:12),但是这首先也要看百姓是否确实遵守与天主订立的盟约(见肋26)。所以以民是否能享受和平,完全在于它与天主的关系如何。如此,和平的反面并不一定是战争,至少不仅是战争,而是一切能破坏人与天主之间良好关系的事故-罪恶。上主说:「恶人决无平安」(依48:22)。上主是和平(思高译本作「幸福」)及灾祸的创造者(依45:7),按照人之应得而分施于人,是以正义-罪恶的反面-与和平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那里有正义,那里就有上主的和平(咏85:11)。所谓正义就是遵守天主的诫命,几时以民遵守上主的诫命,和平(思高译本正确地作「安乐」)将似江河(依48:18);「和平」将是以民的官长,「正义」将是它的政要(依60:17)。以民的幸福(和平)将建立在正义之上(依54:13,14)。
但是,尽管如此,以民仍然不断犯罪违背了上主,破坏了与天主之间的美好关系,损害了正义,失掉了和平(幸福)。因此,真正的和平的实现,只有期待默西亚的来临,只有他才是真正的「和平之主」(依9:5;匝9:9),他将以正义与公平建立他永远的王国,他将与以民建立和平的盟约(则34:25)。在这里「和平」的意义又强烈的具有救援的含义,上主将建立完整的和平,意即上主将彻底的拯救自己的百姓,而这种完备的真正的默西亚时代的和平(岳4:17;亚9:13,14),在先知们的口中,也就成了默西亚出现的确实征兆及不误的依据(见路1:79;2:14)。这种和平将是默西亚给以民带来的绝大恩惠及祝福(则34:25-29)。这种和平不只将实现于人类之间,即是动物植物也将分享它的恩赐(欧2:20;依11:6-9;35:9;65:25),它将是永无止境的和平(依9:6;32:7;咏72:7)。值得注意的是上主的使者或先知,每向人报告上主的旨意时,也多以(和平)为开场白:「你放心!不要害怕」(民6:23),「你平安的去吧!」(列下5:19),或者:「不必害怕,愿你们平安!」(多12:17)。这种报告平安及驱除怕情的开场白,就是在于开始即指出上主将赐恩惠与人,人与天主之间的和谐关系-和平-业已恢复之意(见路1:13,28;玛1:20)。
二、《新约》既然先知将默西亚描写成「和平的君王」(依9:5;匝9:9),如今默西亚业已诞生,默西亚时代业已开始,与默西亚时代不可分开的和平自当业已来临(路1:79;2:14)。无怪当天使首先向牧童报告耶稣诞生的喜讯时,强调并指出和平已实现于世(路2:14)。耶稣命自己的门徒要以「和平」向人祝候(玛10:13;路10:5)。他自己明言是他给人类带来及留下和平(若14:27),是世界所不能赐与的和平(若14:27;16:33)。但是为获得耶稣的和平是必需要以刀剑来奋力夺取的(玛10:34;路12:51)。
这种默西亚时代的和平并非其他,而是宣传《福音》的结果(弗6:15),是与耶稣结合的结果(斐4:7;伯前5:14),是教友与耶稣组成基督奥体的成效(哥3:15),是正义的果实(罗5:1),是追随天主圣神的恩赐(罗8:1;迦5:22)。在这里保禄将生命与和平连接在一起,其目的在指出和平乃是圆满生命不可少的,或谓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保禄所说的「和平的天主」,按其上下文来讲,不外就是救援的天主(罗15:33;16:20;格前14:33;得前5:23;见则34:25),于是和平与救援又是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观念。天主因着自己的圣子耶稣基督而建立了和平(斐1:2;哥1:20;见宗10:36),保禄更引用了《旧约》上的盟约的观念,指出天主因圣子圣血的倾流,与人类重新和好,重建和平(希13:20),如此耶稣自己就是我们的和平,因为他是我们与天父和好建交不可或缺的一环(弗2:14-17),所以真正的信友应在和平、正义及圣神的喜乐中生活(罗14:17;格前7:5)。
垃圾[废物](Dregs,Peripsema[Refuse,Purgamentum])
「垃圾」及「废物」两词见于格前4:14。圣保禄在格前4:6-13一段,愿意教训那些骄奢淫逸的格林多人,应如何修练谦逊的德行,并以身作则,谓自己「被视为世上的垃圾及人间的废物」(格前4:13)。保禄的这种说法是十分具体而刻骨化的,因为按当时希腊文化的习俗,这两个词是专指那些代人赎罪而被作为人祭的可怜人说的。为了平息神的怒气,及补偿百姓的过犯,惯找一个或数个下贱无知甘作牺牲品的小民,在将他们杀祭之前,先以美好的食物,华丽的衣服,及高贵的住宅,来招待他们一番。但过不久,献祭之日即到,百姓却一反常态,向这个或这几个可怜人吐污咒骂,极尽侮辱之能事,终至将他们杀害祭神,如此算是赔补了百姓的罪过。平息了神的震怒。无疑地,保禄视自己及其他的宗徒们为「垃圾」及「废物」:犹言自甘作牺牲品,为百姓而牺牲。
按《创》第一章的记载,天主开始创造万物时,第一个被造的即是光,天主将光与黑暗分开,称光为「昼」,称黑暗为「夜」(创1:5)。这是《圣经》上第一次用「夜」字,同时也说明了「夜」的性质,即「昼」的对称,也即无光的一段时期。之后,天主为叫夜不致完全处于黑暗中,于是造了较小的光体:月亮、星宿为控制黑夜(创1:16)。由达3:71可知夜也好,昼也好,既都是受造物,都应赞美天主。且按咏19:3的话。「日与日侃侃而谈,夜与夜知识相传」,意即无论日与夜,无不在彰现天主的光荣,好似日与夜都有口似的,在讲述天主的光荣。此外,人睡觉普通都在夜间(参阅得前5:7)。为此,天主不但在夜间藉梦来启示人,如创20:3;40:5;41:8;玛1:14,而且多次在夜间藉神视启示人,如创46:2;撒上3:2-15;28:8;依29:7;匝1:8。
夜因为无光,是黑暗的,因而夜往往被描写为充满了恐怖(参阅咏91:5),因而夜成了死亡以及一切罪恶的象征(见约17:2;18:6,18),包括心情恶劣或灵魂丧亡的象征(参阅若9:5;13:30)。甚至按圣保禄的思想,整个人类历史由第一人犯罪,失落了天主的圣宠后,好似进入黑夜中,直到默西亚救主来到后,才出现了黎明,露出了曙光(罗13:12;得前5:5)。所以,按保禄之意,几时人犯罪,即属于黑夜,即是黑暗之子;但在获得救主救恩之后,却成了白日,成了光明之子。最后,由于夜间万籁俱寂,实是人同天主默谈最好的时候,所以自古不少热心人士多次在夜间祈祷(见咏1:2;22:3;77:5-7;119:55,62;148)。《新约》内耶稣也多次在夜间向他的天父祈祷(见玛14:23;26:31,36;路22:19)。之后,圣教初兴时,耶稣的门徒也多效法耶稣的表样,在夜间祈祷(见宗16:25;20:7;27:23)。
至于夜如何分划,见时辰、时间。
按动物学上的解释:夜鹰属脊椎动物,鸟类,鸣禽类,夜鹰科,体大如鸠,头嘴扁平,呈三角形等,昼伏夜出,以蚊虫白蚁等为食。《圣经》上将之列入不洁之鸟类中,故其肉不可食(肋11:16;申14:15)。但是否确系这种鸟,则很难断定。盖犹如《圣经》中所提及的其他为鸟类,大都用民间所通用的名称,而不是科学的术语名称。但可以断定的是,它应是一种鹰属鸟,因捉食昆虫或腐肉垃圾而被视为不洁的。
见时辰。
「奇迹」、「异事」或「圣迹」,及其他的类似名词,通常是指一种超乎常情,令人费解,或者令人希望突然实现的事实而言。按照普通说法,这样的事迹超越一切自然的现象,是自然力所不能解释的。
一般科学家由于罔顾超自然的缘故,把一切现象都看作自然因果律的结果,以为这样的事也是偶然事,即出于人的智力所未曾发现的原因的自然现象。但对各种宗教的信徒来说,这样的事自古以来就被视为「神迹」或「圣迹」,即为超自然的神明或鬼神所行的事迹。
据教会的传统神学,「奇迹」是超自然存在的天主亲自或藉其代表所行的事。天主行「奇迹」,或暂时停止自然律,或按自然律的过程转变史事,或在自然律外定断取舍。
读《圣经》时,对于《旧约》和《新约》内所载的不可胜数的异事,固然不可用上述科学家的意见,但也不可只依照上述神学家的看法来解释。希伯来人从没有将自然界与超自然界分开。他们虽对天主怀着极崇高的概念,但同时也深信在这位天主方面,没有「近处」和「远处」的分别,他是「充满天地的天主」(耶23:23,24),他的「智慧施展威力,从地极直达地极,从容治理万物」(智8:1),他「以自己大能的话,支撑万有」(希1:3)。
《圣经》内所记载的「奇迹」及「异事」,实在是「神迹」,就是说,是一种特殊的「记号」,以表现和证明天主从不离开他所造的世界,不断在历史中实行他的救恩计划。
甲、《旧约》记载的奇迹
《旧约全书》证明,虔诚的以民从不用科学的眼光,来观察自然界和历史现象的表面由来,他们惟有用信仰,在这些现象内,观赏及惊讶天主权能和照顾的设施,以天主为万事的原因。
一、对自然界
自然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天主造化的(创1,2),不但如此,而且天主还以自己的智慧及权能「从地极直达地极,从容治理万物」(智8:1;约38;39;咏104:10,32)。所以自然界的万事,其发展和过程也无非是天主所安排的成果(咏147:5-18;智16:24,25)。一切都是天主施行的「奇事」、「奇迹」、「工程」、「大能的化工」、「奇异的化工」、他「威力大能」的表现(咏89:6;106:2;139:14;145:4;约5:9等处)。希伯来文为指出天主作的大事,用了好几个名词。为他的大能,没有什幺「困难的事」(创18:14;耶32:17)。他是「神圣尊威,光荣可畏,施行奇迹的上主」(出15:11)。
二、对人类历史
天主不但使万物存在,不但照顾所有的受造物,而且更使虔诚的以民,在历史的过程及各种人事上,经历和惊讶天主所显的大能。他是统治历史的主宰。种种民族像似「泥做的器皿」,是他的手陶成的,诸凡君王都是由他所委任或由他罢免的(耶18:6-10;25:9-29;27:5-7;达4:21-23,32)。为了实行并成就救恩史的计划,他另外用他「强力的手,伸出的臂」统治并照顾自己的百姓(出13:3;耶21:5;则20:33,34;依62:8)。他显出特殊的「奇迹和异事」,把以民从埃及领出来(出7:3;11:9;耶32:20,21;咏135:9;78:43-51;105:26-36)。在领出以民之前他藉梅瑟的手施行「奇迹」,使以民相信是他亲自拯救了他们(出4:1-5,30,35)。为指示天主在埃及所显的奇事,《圣经》原文用的字眼都含有「记号」和「证据」的意义,指明这些奇事一面彰显天主的大能(出7:5),使以民承认他是「上主」(出10:1,2),一面表明天主是「亚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天主,他总不会忘记他曾向以民的祖先所许的诺言」(出3:6,13,15)。
证诸上述,奇迹的意义和目的就昭然若揭了。天主无需在怪异超奇的事上显奇迹,很多次他发显的神迹都在属于自然界的普通现象上,例如埃及人所受的各种灾难就是。奇迹不过是一种证据,它有启示的性质,显示天主的旨意必然有效。奇迹也可视作一种信号,叫人注意天主在场,或者使人惊讶欣羡,或者使人恐惧害怕。总之,它常是以帮助人产生信仰为目的。此外,它还可当作证据和预兆,证明天主藉先知所说的话,到时必会应验(依7:11-14;38:7,8;耶44:29,30)。
犹如在埃及旷野中,天主用「绝大的神迹」(苏24:17)显示了自己,叫以民的信仰坚定强毅;同样他也在厄里亚和厄里叟的时代,即在该信仰面临危险的时期,施行许多特殊的奇迹,以保护百姓的信仰(列上17-21;列下1:1-13:21)。姑不论关于这两位先知的记载多含有「民间传说」,并夸大先知的所为,但他们两位的使命在于证明那「施行奇迹的」上主(咏77:15),即是拯救以民唯一的天主,却是无可置疑的。
古时的奇迹为后世信仰的保证:后世的虔诚以民,以天主在古时为拯救照顾自己百姓所行的事,当做信仰的根基和保证,对天主的大能极力歌颂、赞扬(咏78:43-51;105:28-36;智10:15;11:20),另外在诗篇中,不惜以过分的形容,描写天主发显奇事的情形,例如说以民过红海时(出14:21-31),海洋「逃溜」了(咏144:3,5);海底变成了「一片青草地」(智19:7),在旷野由岩石中流出的水(出17:6),成了「水潭」(咏114:8)或「江河」(咏105:41),那在露水升化后在地面上留下像似霜的「玛纳」(出16:13,14),被称为「天降的食粮」(咏105:40),「天神之粮」(咏78:25;智16:20),等是。
以民的这种态度并非出于爱好奇事的心情,而是坚信天主掌管万事的表示。他们以自己的历史是「神圣的历史」,以自己的民族是天主神政下的人民,受天主「众多恩惠」的百姓(咏106:7),世世代代传扬上主的「伟大作为」,使后代的子孙仰望天主,时时处处怀念他即是「与以色列订立永远盟约」的上主(咏145:4-14;105:5-10;德36:13等处)。
当初的奇迹为末世的先兆:以当初天主所行的大事为基础的信仰,支持着以民对将来决不动摇的希望。先知们在国家衰败,选民被遗弃,流徙异乡为奴的时候,常常把昔日历史上的经历向以民提示,让他们由这些大事取得希望,并向他们预言天主将来必为自己的百姓行更奇妙的事。他要第二次解除他们奴役的束缚,领他们出离敌国(依35:4-10;40:1-11;索3:14-20),经过「大河」(依11:15;43:16),在旷野内使泉水涌出,给他们解渴(依35:6,7;41:18;43:20)。不但如此,天主还要显更大的奇迹,叫他的百姓复生(则37:14),与他们订立一新盟约,将自己的法律写在他们心上,赐给他们一种新精神;把自己的神倾注在众人心上,使那新盟约永远不受破坏(耶31:31-34;32:40,41;33:20,21;则36:26,27;岳3:1)。在末世来临时,天主要更新一切,「创造新天新地」(依65:17;66:22),亲自作普世的君王(匝14:9)。这段天主施行种种奇事的历史经过,按照先知们的看法,便是天主实行他计划的经过。所以一切奇迹,尤其是他对以民所表示的永远之爱(耶31:2),证明他是以民(自古以来的救主)(依63:16)。
乙、《新约》记载的奇迹
古先知们所预言的天主的恩许,在降生为人的天主子内「都成了『是』」(格后1:20),就是说,都全部应验。按照宗2:22,24;天主藉着耶稣显示了「德能、奇迹和征兆」,特别显了最大的奇迹「使他复活了」,为他作证,证明他是默西亚,救主。
一、《对观福音》内耶稣显奇迹的意义
在《对观福音》内记载着耶稣所行的各种奇迹,特别是马尔谷《福音》,几乎一半是在记述耶稣的奇迹。那幺,按这三部《福音》,奇迹的意义是什幺?
a. 奇能的表示:三位圣史为着揭示奇迹,通常用「奇能」或「异能」(玛11:20;13:54;14:2)等名词,以表示天主的「德能」在耶稣身上显现出来(路6:19)。
可是耶稣显示这「德能」,却另有他的目的,他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也不是炫耀自己,使反对者佩服而承认他为默西亚(玛12:38-42;谷8:11-13;15:31,32;路23:8,9)。这从他有时避开群众,暗地里行奇迹(谷7:33;8:23),或禁止在场的人或治愈的人向外宣扬(谷1:43;5:43;7:36)等事上,可以证明。
b. 天主国来临的表示:耶稣施行奇迹的目的,是为了显示天主的德能,另外是他要给虔诚的人报告天主国已经来临,因此,魔鬼的势力必遭击溃(玛12:28),也因此耶稣多次治好附魔的人(谷1:23-26,34;5:1-20等处)。前三《福音》又指出耶稣所行的各种奇迹,是为证明并叫人相信他是那位「要来的」默西亚(玛11:4,5;路4:18-21)。同时多次把驱魔及治病的圣迹并合在一起(玛8:16;路5:18;谷1:34;16:17,18),因为各种疾病,尤其是瘫痪、癫痫近似魔鬼势力的现象(玛4:24;9:32-34;17:15-18;路13:11-16)。
驱魔并建立天主国的大能,在复活死人的圣迹上表露无遗(玛9:18-26;路7:11-17;参阅玛11:5;路7:22)。在这方面也可看到那最大的奇迹,就是耶稣自己的复活,因着他的复活,耶稣就成为「主」,普世的救主及全人类的主宰(玛26:64;28:18;谷16:19;宗2:32-36;5:31)。
c. 表示先知的预言获得应验:和上述有关系的,是他显奇迹的另一个意义,就是使古先知的预言在他身上全部应验(玛8:14-17;11:4,5;参阅依35:5,6;53:4;61:1)。
d. 表示象征的意义:有时奇迹含有一种更深奥的意义,比如耶稣逐步治好那个瞎子(谷8:22-26),是表示他的门徒将由迟钝而渐趋心明神会,承认他为默西亚(谷8:11-21,27-30);又如渔网充斥鱼儿的奇事,是指明伯多禄要归化大量异民的意思(玛5:1-11)。无花果树被诅咒而告枯干,是乘机向门徒启迪信德的重要,并预许藉着信德可行大事,同时也指明无信的犹太人必遭惩罚(谷11:12-14,20-25)。治愈百夫长的仆人及客纳罕妇人的女儿,是表示外教人也因谦逊和信德会蒙救恩,得进天国(玛8:5-13;15:21-28)。
总之,这三部《福音》所记载的奇迹,关系着《福音》中天国的中心观念,即深且密。它们或显示天国的来临,或启示天国的特性和发展。由此也可明白,何以在派遗宗徒及七十二位门徒前往「宣讲天国」的时候,耶稣也把制伏魔鬼及治疗疾病的能力交给了他们(玛10:7,8;路9:1-6;10:1-9,17-19)。
e. 信仰奇能的表示:三位圣史都特别注意一项事,就是耶稣在发显自己德能之前,往往向人要求信德(玛15:28;谷9:24;路5:20;7:9,10);不但如此,而且表示人有信德,就是自己领受了耶稣的能力,也能实行奇迹(谷9:23;11:22,23;16:17,18;路8:48;17:19;18:42)。
f. 《玛窦福音》内的圣迹:以上关于奇迹所说的事,可特别由《玛窦福音》的开始一部分明示出来。圣史按照系统,先将耶稣有关天国的言论记载出来,然后将他为证明天国来临所显的许多奇事一一记录下来(玛5-7;8-9),最后再次在他言论和奇事的相互关系上作一总结(4:23;9:35),以证明耶稣是确有权威和能力的默西亚(7:29;8:17,27;9:6,8,33)。
二、《若望福音》内奇迹的意义
在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中(若20:30),若望只记载了七件(另一件是属于《福音》的附录,21:1-11)。圣史选取这七件,是因为他特别注意奇迹所含的深意,而且这深意在这七件奇迹内表现得最清楚。在若望看来,耶稣在世所显的奇事,就是「神迹」(Signum-Semeion2:11,18,23;3:2等处),是耶稣替天主圣父所行的「工程」或「工作」(4:34;5:20,36等处),是圣父在他内所作的「事业」(14:10;5:17)。
「天主的工程」一词,在《旧约》内特别是指天主造化天地的工程,和天主为救援选民所显的异能(创2:2;出34:10;咏66:5;77:12等处)。耶稣所说的和所行的种种,不外于成就天主从创世以来所开始的大事业(14:10)。犹如天主从前为救以民,以奇异的「神迹」显示了自己的「荣耀」,使以民出离埃及(户14:11,28;申7:19);同样,耶稣所行的「神迹」和工作,也显示出他由圣父所得的「光荣」(2:11;1:14;11:4)。
兹把《若望福音》的特征具体略述如下:
a. 与《对观福音》的分别:如把《若望福音》与《对观福音》相较,两者论奇迹的些微差异,就可立刻判别:后者重视的,是奇迹为天国来临的证据,若望特别着重的,是「神迹」为天主圣父派遣耶稣来世实践圣父工程的标记。《对观福音》的作者(尤其是玛窦),由耶稣所显的异能,推论默西亚的时间已来到;若望由其所选的七件奇迹,指出耶稣为默西亚的真品位及使命,使人理会耶稣所开创的是一个新的「满溢恩宠和真理」的时期(1:14,17)。
b. 刻划奇迹的象征深意:在若望看来,最重要的,不是引人入胜的奇迹本身,而是奇迹所含的象征意义。这些「神迹」将耶稣赐给人的超然恩宠表示出来:比如他凭一句话,治愈王臣垂死的儿子(4:50),医好三十八年的瘫病患者(5:8),以及复活拉匝禄(11:43),这三件「神迹」表示耶稣自己「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他是把「永生」赐与人的恩主(5:21,24;6:40,44;11:24-26;14:6)。增饼的「神迹」表示耶稣自己是从天而降的「生命之粮」,是赐给世界生命的食粮(6:35,41,50,51)。治好胎生的瞎子是表示耶稣为「世界的光」,使人安妥且愉快的走生命的路(9:5;8:12)。在加纳所行的第一个「神迹」,显示耶稣的「光荣」(2:11),同时也表示他在《新约》内赐与人的恩宠和喜乐,超越天主在《旧约》内赐给选民的恩宠。
总之,若望记载的「神迹」,在圣言降生为人的奥迹的昭示(5:36;10:25),证实这奥迹有使旧世界变成一个新世界的必然效验。
c. 「神迹」目的的看法:在《对观福音》内,信仰耶稣好像是他行奇迹的条件(谷5:36;9:23等处);在《若望福音》内,信仰似乎是耶稣「神迹」的目的(11:15,42),也就是若望记录「神迹」的特别意向(20:31),两者实际上并无分别,前者属意倾慕耶稣的信心,而后者以神迹为实行相信耶稣启示的动机(2:11;3:2;4:53;6:69等处)。为了耶稣以言行逐渐显示了自己,门徒们的信仰也随之逐渐增进(2:11;6:69;16:30;20:28)。犹如若望自己以信仰的眼光「见了他的光荣」(1:14),同样他也愿意因记载耶稣的神迹,领人「信耶稣是默西亚,天主子,并赖他的名获得生命」(20:31)。
三、初期教会内显奇迹的奇恩
耶稣凭着复活这「征兆」或「神迹」(玛12:39,40;若2:18,22),把自己的德能展示得淋漓尽致:他凭着这个「神迹」,驱逐「世界的元首」(若12:31),「毁灭死亡」,「彰显了不朽的生命」(弟后1:10),成就了建立天国及救援人类的工程,成了具有「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的「生者和死者的主」(玛28:18;罗14:9;斐2:11)。因此,他派遣门徒到世界各地宣布天国的《福音》,且许下自己同他们永远在一起(玛28:20),又许下他们将会「佩带自高天而来的能力」,能行各种神迹,以证实天主的国的来到(路24:49;谷16:15,18)。
从圣神降临那天所发生的异象开始(宗2:1-13),「宗徒显了许多奇迹异事」(宗2:43;谷16:20),治好了病人,驱逐了邪魔(宗3:6;4:10;5:12,15,16;9:34;19:11,12)。他们因复活的「耶稣基督的名字」而行的「神迹、奇事和各种异能」,不仅把救恩《福音》的真理和效力证实了(谷16:20;希2:4;格后12:12),把主耶稣及圣神的德能显示了(罗15:18,19;得前1:5;格前2:4),而且也证明了他们自己是天主的真实使者(宗8:9-24;13:4-12)。
除了宣道的门徒们外,在初期教会内还有一般信友也具有「行异能」,治疾病的特恩(格前12:28-30;雅5:15,16)。圣神之所以赐与他们这种特恩,并不是为了他们个人的益处,而是为着建立教会整个团体,叫他们凭着爱去为教会服务(格前13:1;14:22)。
无论是宗徒或一般信徒显的「异能」,初期教会从不拿他们所行的「神迹」和「异事」当做幌子,令人惊奇,而是只把它们用做引人产生信仰,坚固信德,和施行爱德的方法。
见恩宠[救恩史]、特恩、保禄、宗徒大事录。
普通说来,《旧约》中的姘居,是古东方文明诸国习俗的反照,比如着名的哈慕辣彼法典,就明文许可纳妾,尤其妻子如果荒胎不育,或已年迈,再无生育能力时。但妻妾各有不同的地位,妻为尊,妾居下,妾生子之后不能再被卖掉,若与妾分居时,应给与生活费及子女教养费,(见一三七、一四四、一四六、一四七、一七六条)。亚述法律且规定:如果妾得丈夫的欢心,可被纳为正妻。古埃及法规定:妾之子女以母之名命名,与父无关。这一切的习惯至今仍实行于旷野中的贝杜因人之间。中国古礼规定:天子取九女,诸候七,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庶人匹夫匹妇,不得有妾。由此可见纳妾在中国古代只是社会上显贵人物的特权,虽后来有些富有庶人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理由,上行下效,竟亦纳妾,但这只是一种自圆其说的曲解方法(韩山城:家庭89页),故多为一般社会贞操清白人士所不齿。
在《圣经》上纳妾之事是被容许的(申21:15-17),但后来的法律规定,不可娶二姊妹为妻妾(肋18:18,19)。虽然古时有肋阿及辣黑耳二姊妹同为雅各伯妻的例子存在(创29:15等),妻妾二人中是一个得宠而一个失宠,(普通失宠者是荒胎的一个,见撒上1:6),但丈夫却不能随便休妻。《圣经》上提到了不少纳妾的人(有时不止一妻二妾,甚至多妾),比如纳曷尔(创22:24)、亚巴郎(创25:26)、雅各伯(创35:22)、基德红(民8:31)、撒乌耳(撒下3:7)、达味(撒下5:13)、撒罗满竟有八十(歌6:8)或三百妾侍,(列上11:3)。充军后,一夫一妻制是普通的规定(拉3:11,12;厄下5:3,4;多1:9;7:12,19)。妾与另一男人通奸,二人应受死刑以下的徒刑,男人并应献赎罪祭(肋19:20-22)。后期的犹太主义视妾为已婚妇女。
见婚姻。
季黎诺,人名。按他的全名当是PubliusSulpiciusQuirinius。不过,按罗马史家塔西佗,他虽名叫Sulpicius与罗马闻名的Sulpicia望族毫无关连,祇因他天赋聪颖,颇有干才,因而得在罗马帝国中身负要职,他起初曾先后统治过克里特岛和基勒乃地;之后,升为御史,统治叙利亚省,包括巴力斯坦在内。公元六年他将黑落德之子阿尔赫劳革职后,偕同苛颇尼约(Coponius)在巴力斯坦作了一次统计的工作。那次统计因了加里肋亚人犹达的叛乱,而闻名后世(见宗5:37)。路2:1-7记载,耶稣诞生在白冷,乃因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出了上谕,叫天下的人都要登记,即在季黎诺作叙利亚总督时;而且路加注明,那次登记是初次登记,若瑟和玛利亚由加里肋亚动身往犹大的白冷城去登记。
但按罗马国史为叙利亚总督的,由公元前九至七年是撒突尼诺,由公元前七至四年为瓦洛。那末,路2:1-3说季黎诺为叙利亚总督又当怎样解释?为解答这一问题,经学家自古即有种种不同的解释,要之以最近兰赛(W.Ramsay)所讲较为可取,即路2:2所用的希腊文Aegemoneuntos,是一笼统管理的意思,不一定是指狭意的总督。按提沃里(Tivoli)的碑文记载(现存拉特郎博物馆):「那位胜利者(大约指季黎诺)在敦利亚和腓尼基获得了第二次的胜利」;又按丕息狄雅的安提约基雅碑文记载,公元前十年至七年季黎诺为安提约基雅的二人执政者(Duumvir),亦即叙利亚的特使,因而以他特使的名义,进行了那次户口登记的工作。圣路加所以加「初次」二字,即为分别季黎诺于公元六年上,即宗5:37所载的那次登记。
以民既是一个国家,必有其不可或缺的社会组织,而在这社会中的负责人,因其阶级地位及负责部门之不同,就有了不少人的名称,今简述如下:
1. 在《旧约》中:
在最初期的以民社会中,它的核心组织是家庭,又因他们的大家庭组织的观念很强,由数个或多个同一血统的家庭结合而成家族,它的负责人称为「族长」(创25:16;出6:14;22:27;列上11:34;则12:10;19:1;21:17)。再由家族而产生支派,当然「支派长」的地位要远远高过「族长」。
但是「族长」一名在半游牧生活的以民中,也代表军职,直至君主时代。在具有正式的军队组织之后,才有「千夫长」的军职出现(撒上17:18;22:7;列上11:24;列下1:9等)。而在这些「千夫长」之中,有些是颇负盛名的,被称为「军统」或「勇士」、「队长」(撒下8:16;15:18;16:6;20:23;见列上11:26;16:9)。
在政治方面除国王之外,当然要首推「家宰」或「管家」(列下15:15;依38:3;编下28:7)。有人以为「家宰」的地位相当于埃及政府中,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臣」(创41:40-44;45:8;列上18:3;列下18:18)。至于在国王宫中负责管理宦官及教导宫中青年的人,被称为「宦官长」(见达1:3,4等)。他们的地位亦相当崇高,故此不少学者主张他们本身并不一定是必须受过阉割的人。
2. 在《新约》中:
我们要知道,这时的以民已不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民族,再没有自己的政府,而是在受着罗马帝国的统治;但是仍有些人在政治及军事上是有地位的人,他们的通称是「官长」或「统治者」(见谷10:42;路12:11;20:20;罗15:12)。圣殿的最高负责人是「大司祭」(玛2:4;16:21;26:3,14;路3:2;若7:32;11:49;宗9:14等)。
犹太会堂的负责人称为「会堂长」(谷5:22,35;宗13:15;18:8;28:17),而维持圣殿秩序的最高职员称为「圣殿警官」(路22:4,52;宗4:1;5:26)。
这个名词数次见于《旧约》。在厄上9:2;厄下2:16;5:7,17;7:5;12:39;13:11处,大都按不同的上下文译作官员或首长及贵族等。在依41:25;耶51:23,28,57处译作军官、监督等。在则23:6,12,23;达2:48;3:2;4:7则译作公卿及首领。由此可知,这一个希伯来文的名词,在译文上有不同的意义,主要是应视其上下文而定。
在《新约》中大都是指世俗的官员而言(宗16:20,22,35,36,38),或译作警官及其他军职(见路22:4,52;宗4:1;5:24;16:20,22,35,36,38)。
「宗祖」主要是指《创世纪》最初几章所记载的一些家族的人名而言。他们分别被录于两个不同的祖谱上,即所谓加音的后代(创4:17-24)及舍特的后代(创4:25,26;5:1-32)。这些都是洪水以前的宗祖,即自亚当至诺厄时期的先人。洪水之后的宗祖,见于闪的族谱上(创11:10-26),即自闪至特辣黑时代的人们。其次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他的十二个儿子也被称为「宗祖」(见宗7:8,9);但这些已是属于有史时代的人。由于他们在以民史及其宗教上的崇高地位,思高译本有时亦将之译为「圣祖」,以别于前者(见希7:4)。
一、洪水以前的宗祖:
见于两个祖谱上(创4:17-24;及创4:25,26;5:1-32)。如果我们仔细注意一下,这两个不同族谱上的宗祖名字,很使我们怀疑,甚至断定,二者的历史来源是相同的,盖有不少的名字是十分相似的,比如加音--刻南,哈诺客--厄诺士,拉默客--拉默客,依辣得--耶勒得,默突沙耳--默突舍拉等。或者有人说它原来只是一个族谱,但后来的人将它分成两个,而有加音的后代(创4:17-24)及舍特的后代家族记载(创5:1-32)。在舍特的家族上共记录了十位宗祖的名字,并说明了他们生子时的年岁,生子后所活的年代及享年的总数。加音的家族上虽没有这些年岁的记载,却强调他们是文明的创始者,诸如修屋建城,牧放牲畜,制造乐器及铸造铁器等(创4:17,20-22);并描述了他们的风俗人情,比如多妻制及凶恨的复仇等(创4:19,23,24)。
二、洪水以后的宗祖:
亦称为闪的家谱(创11:10-26)。它的记录方式与舍特的家谱几乎相同,只是没有记载每位宗祖享年的总数。希伯来原文只记载了九代的名字,而希腊译本及《新约》(见路3:36)却记载了十代宗祖的名字,即将刻南的名字加入。
三、宗祖家谱的价值:
记载宗祖家谱的目的并非为给后代的人留下一份历史文件。它们根本没有历史的价值可言,它们所出示的宗祖年代数字也没有学术上的价值,只要我们将《圣经》的几个最古老的版本对证一下,便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它们彼此之间,关于年代的莫大出入及差别,比如自亚当至洪水年代的总和按《玛索辣本》是一六五六年,《撒玛黎雅本》是一三○七年,而《希腊译本》却是二二六二年;又自洪水至亚巴郎,按《玛索辣本》是三九○年,《撒玛黎雅本》是一○四○年,而《希腊译本》却是二二六二年。如此按《玛索辣本》的记载,人类之出现于地球,也不过是公元前四、五千年的事,那与最保守的科学论断--二十万年相差太远了。其次宗祖们的超级高寿也是与科学不符合的(见下),故此我们可以断定它们的价值完全不在于历史科学上,甚至可以说与历史科学是完全无关的。
虽如此,但也绝不能说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它们的贡献是在宗教及法律方面的:以民明知自己是天主特别拣选的民族,是惟一神教的保持及传递者,它在人类历史上负有重大的使命,超过其他一切民族。但是这个民族过去的历史如何,无人知道,于是作者将它的渊源试图刻划出来,留下一道可以追溯的线索,将自天主造天地人类至亚巴郎--以民的始祖--时代的一段历史空白填补起来。这一道宗祖谱系的主要环节是:亚当、舍特、诺厄、闪、特辣黑、亚巴郎。但这并不是说《创世纪》的作者是凭自己的幻想,毫无根据地将这些宗祖的名字拟造出来。很可能他是根据了更古老的传说或文件,将它整理起来的。但也可能这种古老的传说更为复杂及有更充份的资料,而作者却将它们简化录出,以求达到自己的上述目的。故此在这些家谱上所谓之「谁生了谁」,并不指示真正直接的「父--子」关系,而只是一种大略的线索,而将中间不少的后代省略过去,《圣经》上这种例子是屡见不鲜的(见玛1:8;及列下9:16;11:2-21;14:1)。并且按照古东方人的习惯,为能在一家一族之中有权利及地位、名份,必须先在法律上正名,也就是在法律上有父子从属的关系才可。因此,宗祖家谱的记载的目的亦是法律方面的,即使以民在法律上获得它应有的名份。
四、宗祖们的年龄问题:
这个问题格外见于洪水之前的舍特家谱上(创5:3-32)。作者将这批宗祖的年龄加以夸大的伸长,最短的是三六五岁(诺厄),最长的竟达九六九岁(默突舍拉)。这种人为的年岁虚数我们已在前面叙述过了。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这种写作的方式,并不是独见于舍特的家谱;很有趣的亦见于美索不达米亚的其他非以民的古老文件中。这个文件记载了洪水以前的叔默尔地区的十代国王们的年限,其中最短的是二万一千六百年,最长的竟达七万二千年,其夸张之大,较《圣经》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在证明一切古中东的文件可能有一个共同的古老传说,及共同的目的,即是将有史以前的自己民族的一段漫长空白填补起来,而又为了使自己民族的先代历史壮观化,伟大化,拟造出了一批老寿星似的传奇人物。除此之外,按照以民的观念,长寿是天主特别降福的明显表征(咏91:16;德1:12;箴3:2),故此天主特别喜爱的及与以民有直接血统关系的舍特家族的人,都是享高寿的人物。
关于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其十二儿子等诸宗祖或称「圣祖」,请见有关各条。
宗教[唯一神论](Religion,Religio[Monotheism,Monotheismus])
「宗教」一词,不见于中国古籍。此词是由日本约在一百年前传入我国。辞海只简述了几个主要学说拟议的宗教起源,然而没有下一个定义。国语四用辞典解释为:「以信奉神及经典为中心的组织」;其他阐义为:「以神道设教,设立诫约而使人信仰的组织」,或「有所宗以为教者」。西方人所用的名词「religio」是由拉丁动词:religere,relegere或religare而来,有附合、坚持、系、束缚、再束缚等意。圣奥斯定及圣多玛斯等,由语言学所含的意义,将「宗教」的本意加以阐明。照他们的意见:宗教在乎人承认自己对至高之神或神明所发生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除通常表示世人对神有服从的义务外,也包含一些礼仪和律例在内。
希伯来文《圣经》上也找不到「宗教」这个名词,为表示世人对天主所有的义务,或持守的礼法。希伯来人所采用的是:
1. 「敬礼上主」(苏22:27),「供奉上主」(编下35:16);
2. 「敬畏上主」(依11:2,3),「对我(上主)的敬畏」(依29:13),「上主的训诲」(咏19:10),「敬畏天主之情」(约4:6);
3. 「敬拜上主的礼仪」(列下17:27),「天主的法律」(耶5:4),「上主的法令」(耶8:7);
4. 「圣约」(达11:28),「盟约」(拉3:1);
5. 「上天大主的法律」(厄上7:12),「天主的法律」(厄上7:25;达6:6)等意义的字。
希腊文的《新约》中,也没有一个特别的名词以指示「宗教」。代之而普通所用的是:
1. 「教」(宗26:5),「虔诚」(雅1:26),「敬拜」(哥2:18),「敬礼」(哥2:23);
2. 「虔敬」(弟前2:2);
3. 「虔敬天主」(弟前2:10);
4. 「虔诚和敬畏之情」(希12:28);
5. 「礼仪」,「敬礼」(希9:1;罗9:4);
6. 「供职」,「职分」,「敬礼」(路1:23;希8:6;9:1)等术语来说明。
由以上所举和《新约》时代所通用的其他宗教术语,如「恭敬」,「成为天主《福音》的司祭」(罗15:16),「天主的道路」等看来,便可推论《圣经》上的宗教,包含三项重要的成分,即:
一、教义或教理;
二、伦理或道德;
三、虔敬或敬礼或礼仪;
简单的说:教义、伦理和敬礼,为构成宗教的三大要素。
《圣经》上对宗教的由来是否有所论述?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因为上古的《圣经》作者未曾认识现代成分的论题,所以他们只以朴实的口气,提示了世人不仅是理智的动物,而且也获得了超性的恩惠,即提升为天主的义子。自然,儿子应趋向自己的父亲,应该爱慕、服从、孝敬他。原祖犯罪以后,加音和亚伯尔已知道应向上主献祭物,无疑是因为眼见自己的父亲这样做过。祭祀和祈祷原是宗教的两个重要而差不多分不开的义务。
原始的人既是一个有宗教意识的人,可是这宗教是怎样产生的,却不容易肯定。有些学者曾就这问题各抒己见,结果产生了约有八、九种不同的学说。有些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学者主张有原始的启示,就是说,经过天主自己启示给他受造之人——亚当之后,亚当再把这一种宗教传授了给自己的后裔,因此,这些学者便主张一神论是出于原始的启示。这一主张虽有其依据,但笔者认为原始的一神论和原始的启示,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由于造物主造人时,已赐给他一个辨别是非的理智,自然,他们便有一个天生本能,认识宇宙间有个天主,有个被天主立定而必须遵守的法律,认识应该通过敬礼、祭物、祈祷等事,承认这位造物主的大能。为领会这一切,实在无须原始的启示。按创世纪太古史的记载(1-11),人给天主献祭是心甘情愿的,也是自由并非由外力促成的。这种宗教行为,起初行之于个人,而后到了厄诺士才成了社会性的敬礼。创4:26记载:「舍特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厄诺士,那时人才开始呼求上主的名」,这是说:从亚当到厄诺士,人在祈祷和祭献时一定呼求过天主助佑,但由厄诺士起便开始举行公众崇拜天主的敬礼。这敬礼——宗教——自厄诺士至亚巴郎,自亚巴郎至梅瑟,自梅瑟至大先知,自大先知至充军,自充军至耶稣诞生,在这许多时代中,究有甚幺表现呢?为追求这种种阶段的敬礼,本文内我们只须讨论:原始人类的宗教,宗祖时代的宗教以及梅瑟时代的宗教,便可窥知一斑。
Ⅰ、原始人类的宗教(创1-11)
关于这问题,可参见本辞典里的太古史[创世纪前十一章]条。这里我们只略述这十一章中关于宗教所含的教义。
以色列的宗教,虽然肇始于亚巴郎,可是梅瑟把亚巴郎的信仰推源到元祖,并且为叫读者明白亚巴郎在真宗教上的地位,他先略略讲述人类宗教生活的一个大概。这个布局有些相似路加为使读者明白耶稣非仅是以民的救主,而且也是全人类的救主,便把耶稣的族谱一脉联贯到元祖亚当身上一样(路3:38;亦见创12:3)。按创1-11的经义,唯一的真天主非但创造了一切,而且也仁慈地,正义地支配了人类的历史。世人的历史真的具有一种悲惨的特征——堕落、罪罚、罪孽增多及洪水灭世;可是世人的命运仍然带着一个希望:大蛇经过第一个女人害了人类,可是女人的后裔将要践踏牠的头颅(创3:15);由于人在世上罪恶重大,天主凭着自己的正义不能不罚他们——洪水灭世,可是他也因自己的仁慈,经过诺厄——人类的第二个元祖——救护了人种。智10:1-4很优雅地描述了天主如何以正义,尤其以仁慈引导着人类。按创1-11,原始的人认识唯一的真天主,受他的惩罚,也受他的恩惠。这天主是个实有的,至高而伦理的神,人的行为连人心内的隐情私念,他都瞭如指掌,毫不能瞒过他,因而他拒绝加音的祭献,而悦纳亚伯尔的祭献。
人们以祭祀恭敬他,可是他要求于人的最美善的祭祀却是人的义德。《圣经》为表扬人的这种义德,常使用「常同天主往来」这句话(创5:24;6:9)。扼要的说,按创1-11,人类原始的宗教实在是个一神教;世上后起的其他宗教,大概都是这一神教的一种退步和变质。
Ⅱ、祖先时代——自亚巴郎至梅瑟——的宗教
以色列的祖先虽然供奉了偶像(创35:2;苏24:2;友5:7;则16:2),可是从亚巴郎以来,历代的圣祖,按《圣经》的记载,都是信奉一神教者(Monotheistae),或至少是一神的敬拜者(Monolatristae)。事实上,一神的敬拜有时在民间也可见到(民11:12-28),可是大体说来,圣祖的宗教是一神教,虽然他们敬拜的唯一之神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如el,Eloha,Elohim,即神、天主、上帝,或Shaddai,el-shadai即「全能者」,但名称无碍于实体的本性。出记载:「我曾显现给亚巴郎……为「全能的天主」,但没有以「雅威」的名字将我启示给他们」,这句话似乎在指圣祖尚未认识「雅威」这名字。的确,这句话只说从梅瑟看到曷勒布的异象之后,「雅威」这名字才在以色列人民间有了一种新的意义:「雅威」是给人立盟约、赐启示、施救恩和支配人类历史的天主。按创12:7,亚巴郎为显现给自己的上主筑了一座祭坛,不论他后来使用了别的两个或三个名字:「天地的主宰」,「上主」(雅威)和「至高者天主」(ElEliou)(创14:22),但所指的都无非是那唯一的真天主。其他如「雅各伯的大能者」(按字义:雅各伯的牛犊)和「以色列的牧者和盘石」(创49:24),这些诗体的优雅名称,非但不能推翻一神教的定论,而且把唯一真天主的本性显露无遗。又如创31:42,53,所记载的「依撒格所敬畏的上主」,也无非是真天主的另一个称呼,表示雅各伯敬畏的神就是与他父亲依撒格所敬畏的为同一神。
宗祖亚巴郎因为相信了天主的话,而且一生服顺天主,从不违抗,应该称为一切信仰者的父亲。他的伟大全在乎他对天主的信仰,以及因此天主与他所立的盟约,和给他所恩赐的许诺(创12;15;17;22:17-19)。圣保禄在罗、迦二书中把天主的这项许诺已详细解释过了,我们只稍在这里注意这一事实便行,那便是:亚巴郎的天主不是一个民族的天主,他是万民的天主,支配人类历史的天主,践行原始的《福音》(创3:15),并创造天地的天主:「我向上主、至高者天主、天地的主宰举手起誓」(创14:22)。
在宗祖时代,宗教的主要行为是:
(一)割损礼(创17;出4:24-26;肋12:3;苏5:5);
(二)祭献:亚巴郎的祭献为「全燔祭」(创22:2);雅各伯在山上所行的祭献(创31:54)似乎是「和平祭」或「谢恩祭」。在圣祖的历史中,从未提及任何殿宇,这正是他们游牧生活的结果,虽然如此,他们每次举行祭献,总必建筑祭坛(创12:7;13:4;22:9;26:25;33:20)和石柱(创28:18-22)。此外,除了外邦人默基瑟德(创14:17-24)外,也从未有其他的司祭被提到过,这是因为举行祭献,即供奉时,执行宰杀和焚烧祭物等司祭职务的,通常是家长之故。
圣祖的宗教是不容有多神敬礼的,可是照一些现代学者的主张,在各种保存下来的文件中,仍可看到更古的多神教的遗迹,比如创记载着辣黑耳偷走她父亲的「神像」(创31:19)便是。关于这事,一些学者认为在纯粹宗教的信众之间,可能当时有混合信仰的现象,因此,辣黑耳遂有了这上述的行为。这个说法,我们觉得很有见地。不过,我们认为该行为如按奴齐(Nuzi)的法典来解释,也许更为合理。依这法典,谁保持着家庭的神像,谁就是合法承受家产的人,辣黑耳似乎是怀着这种心理去偷「神像」的。
如果要陈述圣祖信仰的道理及所遵守的诫命,其资料并不丰富,可是值得注意的是:圣祖的信仰和法律全凭乎一神教的信仰;更应该注意的是:道德生活和一神教,在圣祖们看来犹如影之与形,是彼此分不开的。这在古圣若瑟的生活中历历可考:唯一的天主是万有之源,他安排一切,人蒙受的恩惠和所遭遇的困难,都是由他而来;他是全能的,照顾万物和万民,也是至正义的。基于这种认识,亚巴郎切求天主宽恕平原中五城的罪恶,而若瑟也不敢冒犯通奸之罪。至于祷告、祭献、以及因天主圣名发誓,圣祖们早已知之极详,因为他们早已知道天主是赏善罚恶的主。直到耶稣时代为止,恭敬天主的最高表率,无疑便是亚巴郎,其实,纯粹宗教,或更好说,纯粹信仰的生活,已与亚巴郎本身打成一片了。现在且问,这个高洁的一神教究竟怎样产生的。
不单在圣祖时代,而且在历代中,直到基督圣教诞生,更正确地说,直到穆罕默德出现时为止,以色列以外的阿剌伯游牧民族,都是多神教的信徒。那些与上古希伯来人有着来往的文明大民族,如巴比伦和埃及,也都是多神教的——波斯民族只在《旧约》时代的晚年与希伯来人发生过接触,而且他们的宗教也不是纯粹的一神教,而是属于二元论的宗教。那幺,问题怎幺解释?要与勒南(Renan)等说,沙漠产生的宗教,就是唯一神教吗?这与事实相反。用黑格尔(Hegel)进化论的原则去解释它为历史的进化结果吗?这又与历史的进展不符。笔者可以指出,如果现今的学者相信真有一个唯一的真天主,就该把这事归因于天主自己,明白的说,以民的宗教既是以铺平圣子降生为人的道路为宗旨,该宗教就应归因于天主的启示,不应跟那些无神论者,敷衍而不负责地,把它归功于非常的人物:先知们。再问,为何那些热中于宗教的人物只生于以色列,而绝少出现于其他的民族?为何以民的一神教可以保存,而阿克纳东(Akhnaton)皇帝在埃及所提倡的一神教运动,却随皇帝长逝而泯灭无存呢?这些和世界上各处发生的类似奇异事实,果真是无法解释的吗?现今的科学家对希伯来人的一神教,似乎极尽细心的能事,去研究其各种附带的关系,他们勉力以毫无根据的假设去寻求这一神教的自然原因,然而他们所费徒然,以民的一神教为他们始终是个谜。笔者倒愿意苦心奉劝他们,请他们细读保禄的话吧。保禄说:「天主在古时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藉着先知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话;但在这末期内,他藉着自己的儿子对我们说了话」(希1:1,2)。如此,这个谜便可迎刃而解了。
III、梅瑟时代的宗教
除亚巴郎外,以民所最尊敬的大人物就是梅瑟。这里我们无意为梅瑟写传记,也不拟详解梅瑟五书中的神学道理。我们只略提梅瑟时代以民宗教的三个成分,即信仰、伦理、敬礼。
虽然按我们的意见:上主的名字「雅威」,在梅瑟以前已被认识且被使用过——梅瑟自己的母亲的名字「约革贝得」,即含有「雅威」名字的意义(出6:20;户26:59),可是不能否认以民的天主的普通名字「雅威」——上主,却是从他开始普偏使用的。
梅瑟,按《圣经》的看法,是一位大领袖、立法者和先知。讲论他的宗教活动,我们自然应多注意他的先知身份。
(一)信仰:
梅瑟的宗教教义,因着他的作为而有所发展,但无论如何,仍是祖先的宗教教义。他所讲论的上主——雅威,就是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出3:6),天地的天主(创24:3)。「雅威」即谓「自有者」、「永在者」、或「令万物存在之主」,他是救护的天主。天主的德性,梅瑟不是以理智推论出来的,而是由他的体验:曷勒布的奇视,逾越红海的奇迹,西乃山上天主的临幸等而获得的(出3;14;19;24)。为此,梅瑟也另外提起了别的名称来称呼天主,如「战士」(出15:3),「王」(出15:18),「上主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伟大、有力、可畏的天主」等(申10:17,18);他也是唯一的真神,因此,他在埃及和在西乃自由操作,也在客纳罕地域自由处置;他是天地的造物主,一切自然力都服从他(出4:11;7:14-10:29)。他同时也是至正义的和最仁慈的天主(出3:7-10;6:7-9);他是具有道德而向世人要求道德的天主,因此,他赏善罚恶;申命纪用宣讲的体裁,将天主与人,尤其与以民所缔结的道德的特别关系,重复讲述一次。
为甚幺天主与以民会有特别关系?就是因为天主,经过梅瑟与以色列订立了盟约。如果我们注意西乃盟约的外表,不能否认它是一项双边契约,可是如果深入地研究它的本质,却又不难发现;西乃的盟约一如天主赐给亚巴郎的恩许一样,是全凭天主的仁慈产生的,是这位仁慈的天主,自由地在万民中选拔了以民。这端道理,梅瑟早已领悟了(出33:19;申7:7-11),历代的先知们以后也特别加以宣讲,如欧3:1及11:1记载:「当以色列尚在童年时,我就爱了他,从在埃及时,我就召叫他为我的儿子」。西乃盟约的格言乃是:「我要以你们作我的百姓,我作你们的天主」(出6:7)。这句话,一方面说明天主对他的选民多幺仁慈、多幺宠爱;另一方面也表示,何以天主要求他的选民全心、全力、全意去敬爱他(申10:12-15)。这种互爱有不少次被比作夫妇间的忠爱(欧1-3;亚3:2;依1:21;耶2)。再说,因着西乃盟约,以民就是「上主……天主的儿女」(申14:1),就是说,特别受爱护的儿女,同时也成了「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6)。
(二)伦理:
敬畏、忠爱、听从天主,这三项行为包含着选民对天主的主要义务;具体说,听从天主就是遵守天主十诫和约书(出20-23)。关于十诫、约书及一切《旧约》的法律,这里从略。我们只稍注意两件事:
1. 以民的法律都出自唯一天主的信仰;
2. 人的道德与唯一天主的信仰,是如火与热一样不可分离。
(三)敬礼:
它是宗教精神通过仪式和口诵经文的表现。敬礼的意义依《圣经》不外为「供奉上主」(编下35:16),「服务」(户8:19),「任务」(户4:4)等。按以上所提的《圣经》章节和其他文献,敬礼包含:
1. 行为:如祭献、祈祷、誓愿、取洁礼、祝圣礼等;
2. 节期:如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帐棚节等;
3. 敬礼的地方和器皿;
4. 举行敬礼的人:如大司祭、司祭、肋未人等。
以上各种敬礼的成分,在梅瑟时代都可见到,并且都归之于梅瑟,彷佛都是梅瑟设立似的。古来的经师都作这种主张,其实并非完全如此:有些礼节、规则、法令等等是在假设以民已进入了许地,早已不是游牧或半游牧民族,而是定居生活的民族了,并且有些法律暗示为列王时代的产物。既然这样,何以强调为梅瑟创立的呢?说来是很自然的:在以民眼里,梅瑟既是他们的天主所遣使的伟大立法者,因此,诸凡善事,连日后按梅瑟精神另设的法令,也都归于他。分析那些敬礼是属梅瑟时代的,那些是后来增添的,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以下我们尽量依从那些较为可靠的意见。
关于祭献——肋未记中记述各样的祭祀,有的溯源到圣祖时代,并且是在近东各民族间行使的。这些祭祀和举行祭祀的礼节,都为梅瑟所创立或加以修订是不成问题的,也是无人不承认的。至于赎罪祭、全燔祭、和平祭及素祭,在梅瑟以前早已存在,故此梅瑟,或他亲身,或经过亚郎和其他的智者,就正式规定了上述祭祀的祭仪,也是无可置疑的。相似祭献的所谓什一献仪(申14:22-29),毁灭法律(户21:2;31:7-12,28,29),荐新的献仪(出22:28,29),这三件事在梅瑟以前也已存在,因此,梅瑟也把它们处置规定了,同样是没有理由可否认的。至于祷告和许愿,我们也采取同样的主张。宗教比较史证明,祷告和许愿的习俗在原始民族中已见流行,而且在祖先时代也可发现,因此,按历史的环境,承认梅瑟对这些事也作过指示,似乎是很逻辑的。关于祈祷,见创18;出17:10-12;32:11-13,30-34;户11:11-15等处;关于许愿,见创28:20-22;肋22:18,25;户30:14,尤其是户6:2-21;民13:5,7;16:17等处。祭献既然是敬礼的主要行为,它必须有司祭和举行祭祀的地方。
关于司祭职的由来问题——这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请看司祭条。这里我们只着眼梅瑟时代的司祭职。
按《圣经》证明,在圣祖时代只提到过一位司祭,他是属于外邦的默基瑟德。圣祖时代献祭的人原是家长;但当他们侨居埃及时,也许长子在替其家人执行献祭(出13:12)。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如同那些住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客纳罕地的民族,在梅瑟时代,都有着一种复杂的司祭机构,因而身为以民首领,「学习了埃及人的各种智慧」的梅瑟(宗7:22),似乎不能不注意到司祭职的规例,因此,在约书中所提的祭献(出23:18),暗示着献祭者或宰杀牺牲者的司祭(出20:26);在以民准备与天主订盟约的那天(出19:22-24),也很明显的提到了司祭们;立约之后,随从梅瑟上山的有亚郎、纳达布、阿彼胡(司祭)和长老中的七十人(文官)(出24:9-11);在出28、29两章内,记载着应如何拣选司祭,描写他们的礼服及祝圣他们的礼仪。至于在出、户、肋三书中有关大司祭、司祭和肋未人所记载的那些又冗长又详细的琐碎规则,应视为历代中的演进。虽然如此,仍有最古的一部份——约书中的律例——依然应该归属梅瑟,或至少应说能归属梅瑟。
关于敬礼的地方——梅瑟时代敬礼的中心无疑就是「帐棚」(Mishkan)。见出26,36;在出33:7也提起了所谓的「会幕」(Ohelmohed),因此,一些学者以为「帐棚」和「会幕」这两个名字,是指明两个不同的处所:帐棚是指举行祭祀的地方,而会幕乃指求问天主与宣告天主神谕的地方。但不管他们怎样解释,多数学者却认为两个名字是指同一的地方。在以民经过旷野时,会幕亦即帐棚,就是民众生活的中心;梅瑟的法律,不论是民法、刑法或礼规,都是在会幕里产生出来的。
会幕内保存着的最珍贵之物,便是约柜。约柜在梅瑟至撒罗满这段长时期内,是以色列宗教的至神圣之物。它的式样,在出25:10-20内,有极详细的描述。至于它的意义,大致可说:约柜是天主在其子民间存在的象征,也是求问天主的至圣处所,并且也用作盛神圣遗物的容器,事实上,里面保存的就有约版,即十诫的石版(出25:16;40:20;参见希9:4)。从表面上看来,约柜的样式是彷佛阿剌伯游牧人在交战时所带的宝匣,或是彷佛埃及人在宗教游行时所抬的神船,如果我们注意撒上4:3-22的记载,约柜似乎是以民的保障,颇似游牧民族的宝匣,因此,笔者以为梅瑟的约柜,其外表形式有如阿剌伯游牧人民所有的宝匣。
关于节期——这里我们只提它们的名称: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帐棚节、赎罪节等。读者如愿知其详,可参看有关各条。
其他关于宗教问题的解说,散见于太古史、先知、先知职责[预言]、偶像崇拜、敬礼[《旧约》]、祭祀、司祭、大司祭[神品]、割损礼等条。
「宗徒」二字,在《圣经》之外,及在基督教会创立之前,是很少见的。即便有,也与我们所说的意思--宗徒、使徒、受遣者--不同。因此,它是《新约》中及教会内的术语,是耶稣自己特选的十二人的共同名称。
一、宗徒的名单:
首先应注意者是对观《福音》及宗在记录十二位宗徒时,遵守了一定的次序。按照这次序,我们可将宗徒们分为三组,每组四位:又每组第一人常是一定不变,即伯多禄、斐理伯、雅各伯,第十二位常是负卖耶稣的犹达斯,其他宗徒的位置则不一定。祇就这一点即可证明这个文件的古老及它可靠的历史性。
二、十二数字的象征意义:
耶稣拣选「十二」宗徒的动机,主要的是为了它的象征性。它使人记起组成以民的十二位圣祖及十二支派,如此耶稣也挑选了十二位组成天主新选民的基础--宗徒(路6:12)。耶稣也亲自表示了它的象征性:「在重生的世代,当人子坐在自己光荣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十二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玛19:28)。但是,这种显明的象征意义,并不与耶稣的确挑选了十二位宗徒的历史性,互相矛盾,因为二者都是有历史根据的事实。
三、选举十二位宗徒的重要性:
这可由耶稣在拣选十二位宗徒之前的行动上看出来:谷3:13说耶稣先上了山离开了人群;路6:12更清楚的说,耶稣上了山,彻夜祈祷;玛9:36-38则说,耶稣见群众如无牧之羊,心生怜悯,于是说:「所以你们应当求庄稼的主人派遣工人,来收他的庄稼」;并且耶稣每在一重要行动之前都先去祈祷,如除本处路6:12所说的「耶稣上山祈祷,他彻夜向天主祈祷」外,在预许圣体圣事之前,亦然(玛14:23;谷6:46),受难前夕在橄榄山园祈祷等。最后在晚餐厅耶稣特别隆重的为十二位宗徒祈祷(若17),因为他们是整个天主教会的柱石,是天主新子民的基础。
四、宗徒的条件:
虽然初期教会的一些热心传教士,如巴尔纳伯(宗14:4),安得洛尼科及犹尼雅(罗16:7;见格后8:23;斐2:25),在《圣经》原文上亦称之为宗徒(按:思高译本译作「使徒」);但这祇是广义的,因为他们不曾是耶稣的直接门徒,亦未曾受直接的拣选,与狭义的十二位宗徒不能同日而语。除了上述的条件外,同时应是耶稣死亡及复活的见证人(宗1:22;22:17;26:16;亦参见宗2:32;3:15)。玛弟亚即以此条件加入了这十二人的团体(宗1:26)。保禄亦得宗徒之衔,因为他见了复活的耶稣,并由他直接拣选,而又直接接受了传教的使命(宗9:1-19;迦1:12;格前15:3-11),是以保禄的宗徒衔应是狭义的。
五、宗徒的使命:
他们应继续天主父的全权代理者--耶稣--的工程,在世宣传天国的《福音》(玛28:18;谷16:15-18),并与宗徒之长伯多禄保持组织上的联系(玛16:18)。这使命应经过他们的继位者,持久执行下去,直至世界末日(玛26:20;格前4:1;亦见格后5:20)。为能完善实行这个使命,耶稣给了他们权柄,使他们的团体组织亦不受时间及空间的限制,它是永远的组织。
宗徒会议(JerusalemCouncil,ConciliumApostolorum)
关于宗徒会议--亦称耶京会议--的记载,《圣经》上有两个地方:其一是迦2:1-10,是出于保禄本人的手笔,带有为自己辩护的色彩;其二是圣路加的述事记载(宗15:1-35)。这个会议举行于公元四九~五○年间,即保禄第一次远行传教之时,首途耶京,大受耶京由犹太主义回头者的责斥,因为他未给外教人实施梅瑟所立的割损礼,即准他们入教。保禄同他的安提约基雅教会--大都是由外教皈依者--则坚持相反的论调,因为既然天主圣神同样的施神恩(Charisma)于由教外及犹太主义的入教者,人不应再加以法律的新规定,来阻碍天主圣神及耶稣分施救恩于一切人。
既有这两方面的争执,各不相让,于是召集了这第一次的宗徒会议。会议上各抒己见,展开深长的辩论。终于伯多禄以宗徒之长的身份起而发言,认可保禄的意见与作为,因为既然圣神无种族之分,不管受过割损礼与否,普遍的施以恩惠,人不应阻止圣神以信德而非以割损来净化人的心灵,使之得救;不应将任何人都不能负的轭,加在外教人的颈上。雅各伯以耶京主教的身份继而发言,赞成伯多禄的上述言论。于是问题终告圆满解决,宗徒会议闭幕。
会议之后,将会议的谕文特派专人,即保禄及巴尔纳伯二人,专程送往安提约基雅教会。谕文上命令该教会的人要「戒避奸淫」,这是外教人所太不注重遵守的一点,其次为了息事宁人,不致再有争端发生,应暂时「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宗15:29),这亦是梅瑟法律所禁止的。
宗徒谕文(ApostolicDecree,DecretumApostolorum)
宗徒谕文载于宗15:23-29,可是它的要义也记于宗15:20,21及21:25内。格前8:1-13及默2:20两处,原与该谕文无关,可是对于瞭解谕文所禁的祭邪神的祭物,却有启明阐隐的作用。
该谕文的宣布者是宗徒集团,时间是在公元四九或五○年,即当宗徒们在耶路撒冷举行会议之际(宗15:1-35;迦2:1-10)。谕文的目的,并不属于神学范围,虽然它假设宗徒们异口同声的在宣布:不可强逼信奉基督圣教的异民,去遵守梅瑟法律,尤其是不可强逼他们接受割损礼(宗15:5-11)。谕文的目的只在于制定一些规则,以便初时圣教会的两部份信友,即无论是异邦人或者是犹太人,更能容易相处,使他们的生活更能够协调,所以它的目的不属于神学,而只着眼于纪律。既然谕文只具有纪律性,如果后来环境改变了,谕文可能失时效,也可以修改。谕文的对象是安提约基雅、叙利亚和基里基雅的教会。这事实说明,基督的圣教到了五○年代是怎样的一种环境。后来改奉基督圣教的犹太人,果然人数一天一天的减少,因而该谕文的时效也便失落了。虽然这样,可是由于它是宗徒会议的谕文,后来的基督徒不忍见它废弃,便设法力谋保存,因此删了一句,又另加了主耶稣的一句金科玉律,由此,谕文的性质也由纪律性的谕文,一变而成为伦理性的谕文,一直保存了两三个世纪。
这些历史的环境,按一些学者的意见,恰好说明了何以谕文会有两种订正本:东方订正本和西方订正本:前者保存着原始的经文,后者(见于D卷,少数小写抄卷,圣依肋和圣西彼廉着作中)由于皈依圣教的犹太人数目逐渐减少,谕文的原有纪律性转而变为伦理性。西方订正本的经文:「因为圣神和我们决定,不再加给你们什幺重担,除了这几项重要的事:即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戒避奸淫,并且凡你们不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不可做……」。在这订正本经文内,删除了第三条禁令「窒死之物」,而代之以玛7:12的金科玉律性的圣训。根据许多教父的解释,所谓「祭邪神之物」,可视作违犯天主十诫的第一诫,「血」是牵涉着第五诫,「奸淫」可解作第六诫的恶行。果然这样,那幺删去「窒死之物」而以主的金言作替代,这不是把宗徒谕文当作基督信徒的道德要略了吗?
西方订正本之价值只局限于圣教会的历史趋向,却决不是谕文的原文;原文无疑地只存留在所谓的东方订正本内。这东方订正本只包含上述的四条禁令,而不包含主的金科玉律的圣训。关于谕文的四条禁令,除了「奸淫」一条外,其他三条的意义,都极清晰易明。该四项禁条,即:禁食祭邪神之物、血、窒死的禽兽肉,并戒避奸淫。究竟「奸淫」一词,在这谕文中有甚幺意思,一般学者按其名词Porneis的本意,解释为婚姻以外的奸淫之罪,可是较具权威的解经家,则以为此处的「奸淫」,是指梅瑟法律所禁的某些血亲间的不法结合,即非法的婚姻。他们认为该四项禁令,都应属于同一性质,即提倡合法而圣洁的生活。究竟这两意见孰是孰非,笔者不敢断定,可是衡诸情理,第二种说法似乎对初时教会的环境,更为合宜。
见宗徒会议、祭邪神之物。
宗徒教理(DoctrineoftheApostles,DoctrinaApostolorum)
本书大概是在三世纪初,出于叙利亚北方教会,厄丕法尼(Haer.70)曾引用过本书。本书的作者不详。由行文看来,好似是出于一个处于外邦人中的地方小教会,执笔的人可能是一位犹太血统的主教,因为其内容是依据宗15的规定,制定礼仪与道德生活的规律:如婚姻、主教、教会财产的管理、寡妇、洗礼、日课、告解等;并且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多倾向于《旧约》和犹太人的律例。本书除了多次引用《旧约》和《新约》外,还引用了《十二宗徒训言》、《赫尔玛牧者》、《息彼拉神谕》、《伯多禄福音》、《伯多禄和保禄大事录》、《巴尔纳伯书信》、安提约基雅的圣依纳爵和圣依肋乃等作品。目前所保存的希腊原文仅得片断,不过仍有一部古老而忠实的叙利亚译本可资参考。拉丁文只有部份译出,大概属于第四世纪。
宗徒大事录(ActsoftheApostles,ActusApostolorum)
《宗徒大事录》是第三部《福音》的续编(1:1-3)。这部书在《新约》全书中居于《福音》与保禄书信之间,实在合乎本书的内容,因为本书是全部《福音》的继续,也是保禄书信最详细的绪论。
一、本书的内容:
本书的内容,可包括在耶稣升天前所说的那句话内:「你们将充满圣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犹太和撒玛黎雅,并直到地极,为我作证人」(1:8)。所以本书是记述基督教会在耶路撒冷的建立,和她在罗马帝国各省各地的传布情形:即由耶稣升天开始,至保禄初次在罗马监禁为止,共三十余年。本书可分为前后两编:前编(1-12)可视为伯多禄事录,后编(13-28)可称为保禄事录。前编内,作者先记述教会在耶京的发展史(1:12-8:3),其次在犹太和撒玛黎雅(8:4-11:18),最后在安提约基雅的发展状况(11:19-12:25)。在后编内,叙述保禄三次传教行程(13:1-21:26),后在耶京被捕(21:27-26:32),由凯撒勒雅被解至罗马(27:1-28:31)。
二、本书的作者:
本书的作者,无疑是第三部《福音》的作者路加。这不但是教会最古的传授,而且也可由本书的内容得到证明,因为在16:10-17;20:5-15;21:1-18;27:1-28:16等处,作者常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说明他是保禄的旅伴和弟子;但是在保禄的旅伴弟子中,从16:10开始,直到本书末,常伴随保禄的,只有路加一人(哥4:14;费24)。此外,若将本书的思想、文笔、尤其医学辞汇(如3:7;4:17,22;9:18等处)和第三《福音》作一比较,亦可看出两书的作者同为一人,即保禄所称的「亲爱的医生路加」(哥4:14)。
三、本书写作的对象与目的:
本书的题名,虽与第三《福音》同,是献给德敖斐罗的,但是写作的对象是由外教归化的信友,其目的是叙述圣神在初兴教会内,藉宗徒所行所教的事,来坚固他们的信德,为此金口若望称本书为「圣神的《福音》」。
四、本书写作的时间与地点:
由本书的内容得知,本书的写成应在路加《福音》写成之后(1:1-4)并在耶京毁灭之前,(公元七○年),因为书中不仅没有暗示圣城被毁之事,而且在叙事时,犹太人的宗教和政治生活完全还在正常状态中,圣殿、大司祭以及法利塞和撒杜塞党还仍存在(2:46;3:2-11;4:1-37;5:12,17-42;6:9;9:1,2;21:26等);并且还应在保禄被释放之前,不然,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路加不记述保禄被释放,和他重新去传教的事迹,这一切都见于保禄致弟铎和弟茂德书信中。所以本书的着作时期,即本书作者突然搁笔的时期,应为公元六三年,最迟为六四年,写作地点应是罗马。
五、本书的史料来源与历史价值:
本书的史料来源,可能有下列几种:
路加本人是一些事迹的见证人;凡有复数第一位「我们」段落所述的事迹,定出于路加;并且有些段落虽为第三位,也可能出于路加亲自目睹的事,如记述安提约基雅教会的事(11:19-30;13等处);他用这种笔法,大概是因为他是安提约基雅人的缘故。
有的史料是出于口述:路加既身为一位历史家(路1:1-4),必对自己未参与的事,仔细访查之后,才执笔叙述。路加的这些记述大都直接得自见证人的亲口叙述,首先当推保禄,伯多禄以及常与保禄一同传教的同伴弟茂德、息拉、阿黎斯塔苛、马尔谷等,路加皆与他们共处过(哥4:10,14;费23,24)。在安提约基雅,大概也见过巴尔纳伯、西满尼革尔、路基约和玛纳恒(13:1-3);在凯撒勒雅见过斐理伯执事;并且同保禄末次上耶路撒冷还见过那里的主教雅各伯和教会的其余长老,如老门徒木纳松(21:15-18)。路加可由这些证人得到许多资料。
路加一定也用了一些写成的史料,如宗徒会议谕文(15:23-29),千夫长喀劳狄里息雅的信件(23:26-30)等。此外还有许多演讲辞,或讲道辞,当时大概已经写出,路加或者未能应用原本,至少应用了传抄本,如5:35-39;19:35-40;24:2-8等。
本书的作者所用的史料是如此可靠,那末,对本书的历史价值,当无疑论。凡本书所载各地的宗教、政治、社会情形,如塞浦路斯、斐理伯、得撒洛尼、格林多、厄弗所、马耳他等,皆与教外文献相符。甚至连罗马在各地各城所派的官员,官员的特别官衔与事迹,也与罗马国史和地下材料相吻合。并且本书所记载的许多史事,如阿格黎帕一世与二世,贝勒尼切、斐理斯、斐斯托、以及大司祭亚纳斯、盖法、阿纳尼雅等事迹,又关于「公议会」,犹太的党派,罗马人在巴力斯坦的政治与军事情形,皆与当时的犹太历史文献相同;并且与保禄的书信相对照,彼此也很相吻合,足见本书记载真确。
六、本书中的神学:
本书既是一部史书,并不是一部论道的书,所以决不可能有一套有系统的神学;但因为本书所记正是初兴教会的事,所以为认识公元三○年至六三年间教会如何成立,以及如何发展的教会学和神学,本书却是一部十分重要的经书。本书中所包含的重要神学思想,有:
基督的教会是由天主而来的:宗徒们首先不断地强调耶稣即是古来所预许的默西亚,以耶稣复活的事迹来证明(1:22;2:32;3:15;4:33;5:32等),引证《旧约》来证明(2:24-36;13:16-18等),并且还以自己所显的各种奇迹来作证(2:43;3:1-26;5:12;9:33-42)。此外,还可由全部所述的历史来作证明:教会建立时圣神降临,初期信友的热心生活,教会传布世界各地的神速,宗徒与信友流血至死的坚信(4:13-20;5:40,41;7:59;12:2),以及天主为彰显宗徒所显的奇迹等等(5:19;12:3-17;16:23-40等)。
教会的成立:教会自初即表现是与犹太教分离的「独立团体」,因为她有特殊的道理(2:42;4:32-35),礼仪又不同(2:38-42,46),最重要的是引外邦人进教(10:44-48;11:17,18),并以宗徒会议议决废除了梅瑟的礼仪法律(15:28,29)。教会自始即表现为「圣统制的团体」,伯多禄在这团体中自始至终常握有「元首职权」,如发起选举代犹达斯为宗徒的权柄(1:15-23),斥责阿纳尼雅夫妇(5:1-11),判定亵圣大罪(8:20-24),首先接收外邦人入教(10:9-48);他不仅保护众信徒免受侮辱(2:15-21),且对全教会施行权枘(9:32),领导宗徒会议(15:7-12);他被黑落德阿格黎帕拘押时,更显明了他为宗徒之长的地位(12:1-12)。管理教会者,最初惟有宗徒(2:42;4:32-37等),以后渐渐有许多人来参加,先有七位执事,他们似乎是为辅助署理俗务,但在礼仪上也有所辅助(6:1-6),如施行圣事讲道理等(6:8-7:53;8:5-8,30-40)。随后在本书中还发现有其他的神职人员:「长老」(11:30)或「监督」(20:17,18,28)。
长老和监督,这两个名称,初时混用,二者之职务,日后渐渐方划分清楚。但圣雅各伯为耶路撒冷主教之职,却应视为真正的当地主教之职(13:17;16:13;21:18)。
狭义的神学:有一个造生、保存、照管万物的天主(17:24-30),他是全能(5:30,31)、公义(5:1-11;12:23)、仁慈的(9:3-6)等。天主是三位一体的天主:父(1:7;2:32,33,36;3:13,18,26等)、子(3:13,26;4:27,30等)及圣神(1:8,16;2:4;4:25;5:3,4,32;18:15等)。另外关于圣神和其七恩(10:44-46;19:16),几乎在本书中处处可见;并且论及圣神时,常以他为天主中的一位(1:16;2:38;5:3,4;28:25-29)。
基督学:本书不仅以纳匝肋人耶稣为基督或默西亚,而且为天主子(3:13,26;4:30),具有天主性与人性(20:28)。此外,本书还清楚的说明基督已死了,复活了,升天去了,如今坐在天主父的右边(1:3,9-11;7:55,56),被立为众人的审判者(10:42)。世界穷尽时再来(1:11)。
其他教义:如圣宠(4:2;15:11;20:28),圣洗圣事(2:38,41;4:4;8:36-38;10:47;19:5),坚振圣事(8:15-17;19:6),圣体圣事(2:42,46),重行最后晚餐大礼(13:2;20:7),神品圣事(6:1-7;13:2,3;14:22;20:28),天使(5:19;8:26;10:3,7;11:13;12:7-16;27:22),人类出于一元(17:26)人全属于天主(17:28),人的复活(4:2;17:32;23:6;24:15,21),未来的审判(10:42;17:31;24:15,21),祈祷的功效(4:11;6:4;10:2,4;12:5;27:24)等等。
此外,全书所述的宗徒们或宗徒的门徒,或初期的教友,在圣神引导之下所行的,如爱天主爱人的热爱,坚固的信德,热切的望德,不屈不挠的勇德和智德,实可作万世的德表。
居鲁士,按厄蓝语有「牧者」之意,是波斯大帝国的创建人,其父为坎拜栖兹一世,原为玛待帝国的藩属国安散的君王,京都为稣撒。公元前五五九年居鲁士继父为王,不久开始了他创建波斯大帝国的不朽大业。最初他在公元前五五三至五五○年背叛并战胜了玛待王阿斯提雅革;五四七年率兵横渡底格里斯河,进攻里狄雅王国。翌年便占据了该国京城,使该国国王客勒索作了阶下囚,称霸全小亚细亚。然后进军巴比伦,终于在公元前五三九年,巴比伦末朝的皇帝纳波尼杜向居鲁士的主将哥布黎雅斯(即乌雇巴鲁)投降,巴比伦人大开城门,欢迎居鲁士入城,犹如民族解放的英雄。居鲁士因而也自称为巴比伦王。之后又回军西方,有意征服埃及。不料在他再度向东扩展他的版图时,即在进攻玛撒革特民族时,不幸出师未捷而阵亡了,时在公元前五二九年。他的儿子继位,号称坎拜栖兹二世。
总观居鲁士的一生,实是一位雄才大略,杰出的政治兼军事家,所以不愧是古代东方一位极负盛名的创业大帝。居鲁士既先后占领中东全小亚细亚各国,不能不与以民发生关系,所以在《旧约》后期的着述中,曾多次提及这位伟大的君王。如达尼尔先知曾两度提及居鲁士,称他波斯王(6:28;10:1);在依撒意亚后编,即俗称安慰书内,数次暗指居鲁士,(如41:2;48:14),但也两次清楚地指出居鲁士的大名(44:28;45:1),而且在该处称他是「我的牧人」,「受傅者」,48:14,「我所爱的」,意即「天主的朋友」。为此,在编下36:22,23,厄上1:1-4记述居鲁士所出的上谕说:「波斯王居鲁士这样说:上主的神「雅威」将地上万国交给了我,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筑一座殿宇,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愿他的神与他同在」。由此可知,虽然按居鲁士圆柱刻文上,居鲁士是由巴比伦神所召选,为解救巴比伦人,可是按犹太人的看法,居鲁士得成为波斯王,统治整个小亚细亚,实出于天主的安排。由此可知支配历史上的一切行动者是唯一的天主。
见波斯帝国。
见岳厄尔书。
岳厄尔书[岳厄尔](BookofJoel,LiberIoel[Joel,Ioel])
《岳厄尔》是《旧约》十二小先知书之一,排行第二,全书共四章(《七十贤士译本》和《拉丁通行本》则有三章,因为将第二第三章合成一章)。虽然有些学者(如Driver)认为第三第四章是另一作者的作品,也有学者(如Weiser)将4:4-8归于第三位作者,但大多数学者认为全书四章同出于一个作者,就是岳厄尔先知。
岳厄尔(Joel)解说「上主是天主」。关于他的生平,《圣经》没有给予任何历史资料,只指明他是培突耳的儿子(1:1),因此,《圣经》学者只有从《岳》中汲取资料来推断他的年代。他们的意见,由公元前十世纪至四世纪不等。可是
1. 《岳》用了一些希伯来罕有而含有阿剌美文气味的字句,其中一些字句的结构,亦仅见于《旧约》后期的经典(1:9;2:8,17,20);
2. 《岳》不提及北国以色列和它的敌人叙利亚、亚述、巴比伦,却提及埃及、厄东(4:19)、提洛、漆冬和培肋舍特人在公元前第五至第四世纪对以民的侵犯(4:4-6);
3. 全书的对象是熙雍(2:1,15;3:5;4:16,17,21),熙雍的子女(2:23),犹大和耶路撒冷(4:1,16,17,18,20),犹大子民和耶路撒冷子民(4:6,8,19),且按充军期后的习惯称犹大为「以色列」(3:27;4:2,17),其中显着的人物是司祭与长老(1:9,13,14;2:17),而全书好像暗示以色列已不存在(2:27;3:5;4:1,2,6,8,16,19,20);
4. 书中提及素祭和奠祭的中断(1:9,13,14),并叫以民痛悔回头,期望天主赐他们能再行祭献(2:12-17)。由于这些理由,可断定他是南国的先知,大概生活于五○○~三○○年间。
《岳》的内容,以蝗虫连年之害为起点,描述及预言「上主的日子」。这「蝗虫之害」究竟是史实,还是只是象征?对此,学者分成三派:有认为是史实,因此应按字面解释;有认为是象征,因此种蝗虫(1:4;2:25)象征当时压迫巴力斯坦的四个王国(按照圣热罗尼莫:一、亚述和巴比伦,二、玛待和波斯,三、希腊与马其顿,四、色娄苛与罗马),并预言上主的日子;也有认为是史实兼象征。相信第三个折衷意见较为可取。
至于《岳》的分析,可分如下两部份:
前言:1:1
第一部分
1、蝗虫成灾(1:2-20)。
2、上主的日子(2:1-17)。
第二部分
1、预许较好的时代(2:18-27)。
2、默西亚时代的境况(3:1-4:21)。
《岳》的神学主题,是带有《默示录》体裁的「上主的日子」(参阅索1:7-18):这日子已迫近(1:15,22),在这日子来临之前,将有巨大灾祸(2:10;3:3,4;4:15,16)。为作恶的人,这是阴霾昏暗的日子,是浓云漆黑的日子(2:2),是施行毁灭(1:15),谁也不可抵挡的极可怕的日子(2:11);但是,为悔恨前非,归向上主的人(2:12-16),则是获救的日子(3:5;参阅罗10:13),那时,天主要扭转他们的厄运(4:1),不但要赏赐他们物质的恩典(2:18-27),而且特别要将自己的神倾注在他们身上(3:1,2;参阅宗2:14-21)。至于上主的仇敌,将得应得的报复(4:4-8,19),因为异民将在约沙法特山谷,即「审判谷」接受上主亲自的审判(4:2,3,12-14)。
值得注意的,就是岳厄尔尚未走出狭隘的国家观念,因为按照《岳》,上主的慈爱,只限于天主自己的地域和自己的百姓(2:18),风调雨顺,五谷丰收只赐给熙雍的子女(2:23-26),他的神只给予以民的子女、老人和青年(3:1),天主的救援只限于耶路撒冷的熙雍山(3:5),因为只有那里是天主的居所(4:17,21);天主只转变犹大的命运(4:1),且只是自己的百姓的避难所和堡垒(4:16),耶路撒冷只是以民的圣地,外人不得进去(4:17),也只有犹大和耶路撒冷直到永远常有人居住(4:20)。虽说如此,但这却是《新约》的「新以色列」的预象。
见上主的日子、以色列。
是塞浦路斯岛的海港城市,位于该岛的西南岸上,亦称之谓新帕佛,以别于其东十六公里处的旧帕佛。新帕佛在罗马帝国时代是一座相当重要的城市,故此有总督色尔爵保禄驻守。当保禄第一次远行传教时,曾偕同伙伴途经此地,在这里使总督回头入教,并责斥惩罚了想从中作梗的术士巴尔耶稣,亦名厄吕玛者(宗13:6-12)。
旷野名,意义不详,可能有「华丽庄严」的意思。它所包括的地区是南自西乃山脉始,北至卡德士之南的欣旷野为止。东有阿辣巴谷,西至埃及的东部边界,是一个十分干燥可怕的旷野,很少有生物存在的可能。哈加尔同她的儿子依市玛耳被亚巴郎驱逐之后,迁来此地居住,是为后来依市玛耳人的地区(创21:21)。以色列人在逃出埃及之后的第一个驻扎地,也是在此(户10:12;12:16),并由此地打发探子去侦察客纳罕地(户13:3,26)。当达味受撒乌耳的迫害时,也曾来此区逃难(撒上25:1)。
在申33:2有帕兰山之说,是天主显现的地方,可能是指卡德士东南边的一座名玛克辣G.Makra山而言。
岛名,其意不详。是爱琴海斯颇辣狄群岛中的一个小岛,长约十英里,宽度则平均为六英里;其位置靠近小亚细亚的西海岸,在厄弗所西南约九十公里处。岛面以火山岩所组成,故此出产不丰,人口稀少。目前大约只有三千居民,多以仅有的少许农业、牧业及渔业来维持生活。此岛有优良的海港,可惜因距陆地太远,未能适当地加以利用。由岛上所遗留的考古资料--一道古墙,数件碑文及大量的破陶器--我们可以断定,该岛的发达时期应在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三世纪之间。
按依肋乃的传说:《默示录》的作者圣若望,在多米仙皇帝时代(公元九五年),在这个小海岛上接受了天主的默示,并笔之成书(见默1:9)。至于若望的居留帕特摩海岛一事,似乎并不是根据当时罗马人「递解外岛」的法律,盖这种法律是只施用于贵族犯人的;更不是根据「外岛挖矿」之法律条文,盖帕特摩根本无矿可挖;那幺,只能是一种暂时权宜实行的远调办法,目的在使圣若望与他所建立的教会断绝来往及关系。
是里基雅的一座海港城市,位于克桑突斯Xanthus河的入海处,在安塔里亚西南约一百四十公里处。原是不知名的一个渔村,但因其地势优良,渐渐成名,尤其在罗马帝国时代,竟成了一个重要的海港,且建有不少的仓库,以供海运之用。保禄在他结束第三次远行传教工作时,曾在此乘船,首途耶路撒冷(宗21:1)。目前已是废墟一片。
见里基雅。
帕耳米辣(塔玛尔)[塔德摩尔](Tamar,Palmyra[Thamar,Tadmor])
帕耳米辣位于叙利亚旷野的中心,在和谟斯(Homs)之东约一○○英里及大马士革东北一四○英里处,是旷野中的一片绿洲,有着名的水泉,名厄弗加(Efgah)。自古以来是自圣地至波斯湾及阿剌伯的必经之地,且曾经此地与中国及印度有过商业的往来,故此交通便利,地势险要。
希腊及罗马帝国时代称之谓帕耳米辣(意即棕树),因多产棕树而得名。现今阿剌伯人称谓突得慕尔。但它原来的古名却是塔玛尔或塔德摩尔。按《圣经》的记载,撒罗满王曾建防御工事于此(列上9:18,编下8:4)。但有不少的学者正确地认为撒罗满不可能在距巴力斯坦如此遥远的地方来兴建土木工程,故此以为塔玛尔应是在靠近死海南边的一座城市,而并非罗马人所称的帕耳米辣城。
人名,意谓「坚忍者」或「坚持者」,是宗徒们在耶京选出的七位执事之中的第六位(宗6:5)。他们的职责是照料当时一些被忽视了的希腊化的犹太寡妇。他的名字,犹如其他的六位执事,是来自希腊文,但对他的生平我们则一无所知。
见执事。
这个地理名字只一次见于《圣经》,谓撒罗满装饰圣殿时所用的金子,是自帕尔瓦因运来的(编下3:6)。但是帕尔瓦因位于何地,学者们意见各异,不能确定,也无法确知。时至目前,最普遍的意见,仍谓帕尔瓦因就是《旧约》上数次提及的敖非尔,以出产黄金而着名。若然,则应位于阿剌伯半岛的西北一带。
是罗马的一位教友,保禄在书信上曾经特别向他致候(罗16:14)。关于他的生平,我们一无所知。
地名,意谓「南方地区」,数次见于先知书(依11:11,耶44:1,15,则29:14;30:14),毫无疑问地是指埃及尼罗河上游地区而言,按学者的公见以及古代文件的指证,这一地区是埃及民族的发源地(见则29:14),由此沿尼罗河北至三角洲地带。如此说来,《圣经》上普通所提及的埃及,则大多数是指尼罗三角洲地带而言。它的南方则称为帕特洛斯
见埃及。
原是由中亚细亚移往伊朗居住的民族,他们骁勇善战,崇尚骑马射箭,尤其以诈败转逃,忽而回头杀敌的技术,闻名于当时。他们的言语是北波斯的一种土话,似乎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故信波斯神玛次达,并接受希腊文化的熏陶。没有正式的政府及社会组织,故很容易被希腊帝国所统治,其后更受色娄苛王朝的管辖。公元前二五○年开始其独立运动,有阿尔撒切斯一世(ArsacesI)的兴起,其后的国王都以此为名。
帕提雅王国的疆域限于里海东南及印度洋之间的一片土地,以厄加冬丕罗斯Hecatompilos为首都。公元前二世纪中叶达到其国势的黄金时代,开拓国土竟至阿富汗。其后有罗马大帝国的兴起,因为帕提雅不甘受罗马人的统治及奴役,曾经多次起而抵抗。在大黑落德时代,即公元前四○年,且曾攻入圣地,闯入耶京城中,黑落德的兄弟发撒厄耳Fasael就是死于是役。
宗2:9提及圣神降临时,在耶京的外方人中有帕提雅人。但是这些并不是土生的真正帕提雅人,而是散居或出生在帕提雅地区的犹太人,因经久历时,这些犹太人已将本国的文化及言语完全忘记,故此在耶京时同其他的外方犹太人惊奇的问:「怎幺我们每人听见他们说我们出生地的方言呢?」(宗2:8)。
见诺阿孟。
城名,有「光亮」之意,是撒玛黎雅的一座城市,在舍根的北部。基德红的儿子阿彼默肋客曾经带兵围困攻打此城,但为一女人由城墙上拋下一块磨石而被击毙(民9:50;撒下11:21)。在欧色彼时代,与此城同名的一个村庄仍然存在着,考古学者证实它就是现今在纳布路斯东北十六公里处的突巴斯村庄。
河名,意思是「急流」。它是亚洲西部一条大河,发源于亚美尼亚南方的高原。东南流贯美索不达米亚。上古时代,此河直流入波斯湾,但现今在沙耳特阿剌布ShalteArab地方汇合幼发拉底河,形成一条大河而注入波斯湾。其支流最大的是大匝布,其次小匝布、阿德木及狄雅拉,都是由东方注入该大湾的。亚述主要城池和首都尼尼微都在此河沿岸附近;全长一千一百五十哩,比幼发拉的河深广,水流亦较幼河湍急。
《旧约》曾好几次提过底格里斯河,并视它为怡园的一条河流(创2:14;德24:45);此外,友1:6;达10:4-达尼尔即在该河畔见过神视-和多6:1也都有所提及。
见尼尼微、亚述、幼发拉的。
人名,有「闲暇」「安静」之意。原是拉班的婢女,但当拉班的女儿辣黑耳同雅各伯结婚时,让与辣黑耳作婢女(创29:29),后受其主妇的暗示,同意作雅各伯的妾,而生丹及纳斐塔里二子(创30:8;31:6)。后竟与雅各伯的长子勒乌本有染(创35:22)。
城名,意思可能是「贪食,贪得无厌」,是属默纳协支派的一座城,在约但河之西,划分给肋未人刻哈特及其子孙的家族(编上6:55)。因为在苏17:11,及21:25例举默纳协支派的城市时,没有提及彼耳汉,故此有人以为它就是苏17:11的依贝肋寒或21:25的依贝耳罕城。
是中东地区的一座古城,希腊人称之为彼布罗斯城。它就是《旧约》中所提的革巴耳城(苏13:5;列上5:32;则27:9),亦即现今名革贝依耳的阿剌伯村庄,它在贝依鲁特之北约三十公里。学者在此地的考古工作已延续百年之久,至今仍未完全竣工,此地对考古学上之重要可见一斑。他们在这里发现了公元前三千二百多年前的工具,金属装饰品,并在古墓中发现了不少陶器,这一切的物件都在证明当时彼布罗斯与巴比伦的文化正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是在此时之后的物品(公元前三二○○~二二○○年间)却适得其反,它所受的文化、政治及经济的影响,完全是来自埃及一方面的,由彼布罗斯输入埃及的物品,有香柏木、油料、纸草纸及叙利亚的奴婢。此时巴比伦的文化在彼城已完全无迹可寻,埃及人甚至亦敬礼彼布罗斯的女神。
此后有数百年之久(二二○○~一七五○年),彼布罗斯的历史随着埃及的衰弱,进入一段黑暗的时代;但自公元前一七五○年之后,二者关系的密切较前犹甚。埃及人在彼布罗斯大兴土木,宫殿、庙宇、纪念碑等比比皆是,并发现有此一时期的埃及石棺廓。
但是这一段兴旺的时期过去之后,接着而来的又是衰败的时期。百姓造反,埃及的官员只有逃之他方。虽然辣默色斯三世(一一九七~一一六五)仍能暂时维持,但是彼布罗斯脱离埃及势力范围的倾向日渐明显,终至成为独立的小国,渐渐走入亚述帝国的范围。但是就在这青黄不接的时期,彼布罗斯被一个新兴的强大民族--以色列--占领了(苏13:5)。于是彼布罗斯犹如过去同埃及然,自此与以民大行通商(列上5:32)。厄则克耳盛赞彼布罗斯人的航海技术(则27:9)。自第八世纪它完全属于亚述帝国统治,五二一年属于波斯帝国,其后被亚历山大所占领。亚历山大死后落入色娄苛人之手,庞培大将将之占领后,划入罗马帝国版图,并将它修建成完全罗马化的着名大城。
人名,意谓「彼耳(神)钟爱」(?),是约伯的三友人之一,叔亚地方人(约2:11),同其友人与约伯辩论上主正义的问题,曾三次发言雄辩(见约8;18;25),反驳约伯的见解;但他及其友人的主张终为上主所驳斥(约42:7-9)。
地名,位于小亚细亚之西北部,大致说来北邻黑海,南有夫黎基雅及迦拉达,东有帕夫拉哥尼雅,西方则边邻米息雅;波斯人将之划为总督区。公元六四年成为罗马行省,省内的尼切亚城(Nicaea)因数次在此举行的大公会议而着称于教会。保禄第二次同弟茂德远行传教时,曾想自米息雅赴彼提尼雅,「可是耶稣的神不许他们去」(宗16:7)。此处虽有一基督徒团体(伯前1:1),但好似并不甚发达。
对大部份的古代民族来说,「性」的自然生理现象,是多少带有神秘及危险性的。这种心理作用,在以民间亦曾存在。但是除此之外,以民却也明认「性」的神圣性及崇高性,因为他们确知「性」的存在,是为传生接代不可或缺的重要成份(创3:20多8:9),而人之能否生儿育女又完全操之于天主(创4:1;24:60;21:31,申7:24,撒上1:6;咏113:9;127:3)。是以,基本地说来,性之本身是美好的,是天主赐予人类的恩惠,也因此《圣经》上毫不讳言地提到与「性」直接有关的「月经」(创18:11;31:35;肋15:19-24;18:19;20:18)、生殖器官(创8:22;出20:26;28:42;肋18:6;申25:11;依3:17;哈2:15)、「包皮」(撒上18:25,27)、「耻毛」(依7:20按:此处之原文用了委婉的说法作「脚毛」;参见耶13:26;鸿3:5)。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性」为古以民是多少有神秘性的存在,于是它便成了伦理及礼仪法律所管制的对象,比如月经中的妇女是不洁的,并且七天之内她所接触的人及事物,都变成不洁的(肋15:19-30),格外是患有白带的妇女更是不洁的(肋15:25-27)。与月经中的妇女,性交者,若出于无知,则八天不洁(肋15:24);但若是明知故犯,则二人皆应被处死刑(肋20:18)。这种严厉措施的来源,大概是导源于古代错误的观念,以月经是不洁之物(肋36:17)。本来生养子女是一件好事,也是天主的祝福及命令,已如前述;但是因为它与性器官有直接的关联,致使生养男儿的母亲七天不洁,三十三天不能进入圣殿;生养女儿,则十四天不洁,六十六天不准进入圣殿(肋12:1-6)。男人的遗精,不论是自然的或病态的,或者是人为的,皆是导致人本身及其所接触的人物不洁的原因(肋15:1-17);甚致夫妇之间的房事,也使二人直到晚上不洁,事后应沐浴取洁(肋15:18)。
由上述这些对于性生活的严格规定来看,又似乎《圣经》对于性抱有一种卑视不齿的态度。
其实不然,正如前面所说,性生活为古代的人是神秘及危险的生理要求,因而产生一种自然的心理怕情,基于这种怕情,乃觉得有严格管制性生活的必要,而这种管制又完全不是出于生理卫生的理由,乃是基于宗教的热诚,免得因着性生活的不规,触怒天主,而失掉与天主往来的关系。这种观念是一切古中东民族皆有的。是以上述的限制很可能不完全是《旧约》立法者──梅瑟──的新鲜创作,而是立法者承袭了古人传统观念,而将之列入法律书中。这些本身已是相当复杂的圣洁法律,世代相传,节外生枝,演变而成为不堪负荷的重担,终至受到了耶稣严厉的责斥。耶稣所强调的圣洁是伦理方面的完备,而不是这些古人的传授(玛15:1-20;谷7:1-5)。在性方面耶稣也指出,不是性生活的自然生理现象使人不洁,而是人心的恶念,及心灵的污秽(谷7:18-23)。
因为关于「性」的讨论范围很广,此处不可能尽述,请参阅与此有关的下列条文。
见婚姻、邪淫、乱伦、奸淫、淫妇、妓女[卖淫]、敖难淫行,人兽交合、庙倡。
关于承继产业这一问题,世界各民族,各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习惯及法律明文的规定,以资遵守。这里所说的,是专论《圣经》上关于继承产业的规定。首先我们应知道「承继」这一个观念的范围在以民的脑海中,远较其他任何民族为广泛,诸凡一切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工资在外),都以「承受」来表示,而所接受的财物,统称为产业或家业。虽然一切古东方民族的法律,都多少以宗教为基础,而以民因为是惟一天主特选的百姓,其法律上的宗教成份,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故此,关于这一个问题,我们可以分两点来说:
一、法律上的承受:
(a)圣祖时代:
以民的始祖亚巴郎生于巴比伦地区,无疑地他会将很多故乡的法律、习惯带入了福地巴力斯坦,尤其我们若将圣祖时代的法律同厄市奴纳(Eshnunna)法典或哈慕辣彼法典(Hammurabi)来作一比较,这种彼此之间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具体地说来:
1. 长子不论在宗教方面,或在经济方面,享有优先权,长子接受父亲的特别祝福,而成为家族之长(创49:8-12)。
2. 由妻子所生的儿子超过由妾所生,前者有权承受产业,而后者无权,除非妾已被认为正式的妻子(创25:5,6;49:1-28)。
3. 父亲有权以祝福(非以财产)来保证某一个儿子的美丽前途(创49:22)。
4. 女儿无权受产,但父亲可以给与馈赠(创31:14)。
5. 无正式过继的习俗,为此奴仆亦可承受产业(创15:2)。
(b)梅瑟法律时代:
在梅瑟之前,亚巴郎的后代,已有了自己的习俗法规,梅瑟将这些法规在上主的默感之下,加以整顿、添补或修订,使之成为更为完善的法律。不可否认的是梅瑟的法律,受了两种更高文化的影响:其一是巴比伦文化──以民的发源地,其二是久居数百年的埃及文化;但贯彻这个法律的主要精神,却是来自以民的惟一神教。这是梅瑟法律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独特点。有关于承受家业的体规定如下:
1. 凡是长子就有权承受双倍的产业,不管其母亲在多妻制家庭中的地位如何(申21:17)。但这里所说的产业,可能是指家俬而言,盖以民过的是大家庭制度的生活,故可分的不动产不会太多。
2. 家中无男子时,家业传给女儿(户27:9)。
3. 女儿承受家业后,只可与同支派的男子结婚(户36:6,9),以避免财产外流。
4. 无子女之家庭,由家长的兄弟承继,无兄弟时由叔父或家长的其他直系近亲承受(户27:8-11)。
5. 私生子,即非由妻或妾所生的儿子,无权接受遗产,虽然父亲可以给与馈赠(民11:12)。
6. 寡妇无承继权,由儿子来照顾其生活,儿子无力时,寡妇可重归父家,或另行改嫁(肋22:13)。梅瑟法律强调对待寡妇要以慈爱和怜悯以及正义为怀(出22:21;申10:18,19;26:12,13;27:19)。从友弟德寡妇的历史上,我们可以断定,她们的立场在以民的社会上是颇受重视的(友8:7;16:24)。
二、宗教上的承受:
亚巴郎是天主特选祝福的人,普世万民要因着他而得福。天主向亚巴郎所作的承诺及祝福,就是宗教上的产业,或神性的产业。这产业首先传授给以民,后来因着耶稣的降生及圣死,更完善地传授给普世万民。
1. 默西亚的产业:在天主所作的一切承诺中,默西亚的预许是为最重要,他是一切启示的中心,他将是达味的后裔(撒下7:12-16)。
2. 以民因着天主与圣祖们所立的盟约,是天主的产业,他的特选子民,是天主的首生长子(出4:22)。天主自埃及为奴之地,以其大能的手臂救出了以民,在象征着基督以其宝血将拯救新的以民-普世教民-于恶魔的掌握(伯前1:18,19;2:9)。
3. 因着耶稣基督的苦难圣死,全世界的教友得以有资格承受天主在《旧约》中,所暗示过的真正遗产:「在光明中分享圣徒的福分,因为是他由黑暗的权势下救出了我们,并将我们移置在他爱子的国内,我们且在他内,得到了救赎,获得了罪赦」(哥1:12-14)。
见厄弗得。
按古东方人的习俗,债主有权要求债户以某种东西作为抵押,以保证债务的归还,以民亦不例外。但是他们以崇高的宗教精神,并以法律的约束尽力避免在抵押方面所能有的弊端。比如:若贫苦人以外衣作抵押,在日落时债主应将它归还,不致使他夜间受寒冷的袭击(申24:10-12;出22:25等)。申24:6,13,17,更将这种制度扩展至其他为养生护体所必需的物件,比如:若穷人以奴役作为债务的抵押,则在第七年的豁免年上,应归还其自由之身,赦免他的债务(申15)。这实在是法律的明智措施,也是天主百姓高于其他民族的地方,但是自充军归来的以民,似不善守此法,于是恶习横生,故有穷人的控诉(厄下5:2等)。有时亦可代人付出抵押,作友谊的表示(德29:20);但《箴言》却劝人,不可太天真地为债务作保(箴22:16,17,18)。圣保禄说,占有天主圣神─天主给人的抵押─是教友将来得享福的保证(格后1:22;5:5;弗1:14)。
《圣经》上关于抽签、拈阄的记载是屡见不鲜的,它是使人认明上主圣意的方法之一,也可以说是在以民间惟一准许的占卦方式,因为「人尽可在怀中抽签,但决断却在乎上主」(箴16:33)。在《旧约》中抽签、拈阄的仪式多用于战利品的分派(鸿3:10),圣地的划分(户26:55等),死者衣服的瓜分(咏22:19;见玛27:35;若19:23,24),司祭职务的分派(编上24:5,6,13,14),肋未城的选择(苏21:4),祭献与上主山羊的指定(肋16:8-10),以及对犯人的决定等(纳1:7;撒上14:41,42)。「拈阄」在《圣经》上亦有其借意,是指拈阄抽签所获得的部份而言。在这种情形下《圣经》译本多将之译作「产业」。比如上主自己是肋未人的「产业」(申10:9;见依34:7;达12:13)。
《新约》中,「拈阄」与《旧约》有同样的意义,比如士兵拈阄瓜分了耶稣的外衣(玛27:35;若19:23,24),玛弟亚中阄替代犹达斯为宗徒(宗1:26;见伯前5:3)。亦指示所获得的部份(宗1:17;见宗26:18;哥1:12),虽然所获的这一部份并不一定是拈阄的结果,这是拈阄的借意,是作为名词用的。同样宗8:21,伯多禄向西满所说的「你没有股,也没有分」,也是以「拈阄」作为名词用的另一借意例子。
见承继产业、乌陵和突明、普陵节。
人名,意思是「白色的」,阿兰地方人,贝突耳之子,雅各伯的舅父﹐以畜牧为生,是一小康之家,但为人自私狡猾。当雅各伯为逃避长兄厄撒乌的报复陷害,寄居其家时,即受过他不少的欺凌压迫。拉班有两个女儿,长女名肋阿﹐次女名辣黑耳。雅各伯爱恋辣黑耳,欲娶之为妻,以七年之役为条件。七年一过,新婚之夜竟受了拉班的欺骗,所娶者非美丽的辣黑耳,而是「双目无神」的肋阿。雅各伯只好再服役七年,得满心愿。天主也特别降福了他,使他子女众多,财产丰富。这却引起了拉班的贪心及敲诈,雅各伯实已忍无可忍,乃决意夜间带着妻儿子女及奴婢羊群逃走。拉班心有不甘,于是带着手下人连夜追赶,在基肋阿得山,两人展开强烈的辩论,幸有上主特别的措施,拉班未敢加害雅各伯及其家人,二人就地发誓立约,基此条约雅各伯应善待拉班的两个女儿,不得再娶他女为妻。双方不得越此地界──基肋阿得山──互相侵犯,是为后日以色列及阿兰人的边界。自此拉班便自《圣经》的历史上完全消迹了。这篇《圣经》的陈述与当时邻近民族历史的比较,尤其是与奴祖(Nuzu)人的法律来比较时,有很多近似的地方(创18-31章)。
地名,是《申》记载梅瑟发表第一篇演说的地方,在约但河东(申1:1),学者们大都以为它就是现今的里本地方,在阿曼之南十二公里处。
这是一座十分古老的城市,它的名字远在公元前两千年即见于埃及的文件。位于圣地南方舍斐辣(Sephelah)高原平原中,原为埃及所有,后被若苏厄占领(苏10:3-35)。勒哈贝罕曾在此地修建防御工事(编下11:9)。犹大王阿玛责雅自耶京逃亡,在此城被杀(列下14:9)。公元前七○一年被亚述王散乃黑黎布占领,并迫使犹大向之进贡(列下18:14,17;19:8;编下32:9;依36:2;37:8)。拉基士是拿步高王所占领的最后的犹大城市之一(耶34:7)。充军后归来的犹大支派人重新修建此城(厄下11:30)。
考古学者曾在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八年之间在杜威尔(T.elDuweir)废墟处将此古城挖掘出来,加以考究。考究的结果是远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即已有人烟;且于两千年左右建有宏壮的城墙两道。希克索斯人便建筑了第三道墙及城壕,作为御敌之用。但在希克索斯人被埃及打败之后,此城乃被划入埃及的势力范围,直至若苏厄时代它再度易手,为以色列人所占有。
这次的考古挖掘,除了使我们清楚地明瞭了拉基士的历史演变之外,其最主要及最有价值的贡献,要算是拉基士文件的发现,时在一九三五年正月二十九日。考古学者在一个堡垒的兵室中发现了写在破陶器片上的文件,先后达二十一件之多,被称为拉基士的书信,盖其内容大都是些长官与属下的通讯。文件的时代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之初,亦就是在犹大人充军之前,书法是古希伯来文,与史罗亚的碑文甚为近似,被视为考古学上的无价之宝。
拉依士[拉依沙](Laish,Lais[Laishah,Laisa])
1. 人名:
拉依士是帕耳提的父亲,撒乌耳曾将自己已嫁给达味的女儿米加耳,再嫁给帕耳提为妻。达味在胜利之后,重新将米加耳索回,了己心愿(撒上25:44;撒下3:15)。
2. 地名:
是丹城的古名(民18:7,14,27,29),亦名肋笙(苏19:47),位于赫尔孟山西南的斜坡上,即现今之卡狄(T.elQadi)废墟。约但河的主要支流肋丹即发源于此。是毗连耶京的一座小城(依10:30)。大约在耶京东北三公里处,位于橄榄山的东边斜坡上。
见拉依士。
人名,其意不详。拉默客的名字见于洪水之前两种不同的圣祖族谱上:其一是加音的后代,其二是舍特的后代。
1. 拉默客:生于加音的后代中,其父名默突沙耳。拉默客是第一个违犯一夫一妻制的人,娶了两个女人为妻:即阿达及漆拉。由阿达生了雅巴耳及犹巴耳,又由漆拉生了突巴耳加音及女儿纳阿玛。他的三个儿子代表着古代三种不同生活方式的家族,即游牧、音乐及匠人的家族(创4:18-22)。拉默客的诗歌──《圣经》最古老的诗歌之一──证明加音后代报复性的强烈(创4:23,24),盖按当时其他民族的法律,杀人犯要以自己或某一亲人的性命来抵偿(创9:5,6;出20:12-14;户35:9-34;申19:4-13等),杀害拉默客后代的凶犯却要受七十七倍的惩罚(创4:34),这与后日耶稣教人宽赦仇人七十个七次正得其反(玛18:21,22)。
2. 拉默客:舍特的后代。其父名默突舍拉,其子即洪水时代的人物诺厄,享年七七七岁而终(创5:24-32)。他的名字亦见于耶稣的族谱(路3:36)。
在伪经中有一部以拉默客为名的书,此书亦见于死海边所发现的手抄本中。
见伪经。
是叔默尔的一座古城,位于巴比伦之南,离幼发拉的河不远,即现今之森刻辣地方。有人以为它就是《旧约》中所说的厄拉撒尔城(创14:1,9),但无确实证据可凭。考古学者在此地发现了一些破碎的文件,由这些文件我们可以知道些许它的历史演变及生活情形。此城敬礼沙玛市神,即太阳神。它的黄金时代是在附属于巴比伦王朝之前的独立时代(公元前二一八七~一九○一年)。
是克里特岛上的一座城市,位于岛的南端,在良港之东八公里处。当保禄被解往罗马时,曾途经良港(宗27:8)。
人名,意谓「天主救助了」。在耶稣时代这个名字是很普遍的。
1. 伯达尼的拉匝禄:
《福音》上只有若望一人提及耶稣复活拉匝禄的事迹(若11:1-44)。路加虽提及到他的两位姊妹──玛尔大和玛利亚(路10:38-41),但对拉匝禄却只字未提,有人以为其原因可能是当路加写《福音》时(公元七○年之前),这段事迹的揭露仍可能对拉匝禄有所不利(见若12:10),故省略了去。
他们姊妹三人住在伯达尼村,此村距耶京有十五个「斯塔狄」(约合二点七公里),位于橄榄山的东面山坡上,就在这村庄内,耶稣使埋葬了已四天的拉匝禄复活了,因此很多的人信从了他(若11:1-44),也因此激起了公议会议员们的暴怒,决意要杀耶稣。
按不可考据的传说,拉匝禄同其二位姊妹后来去了布罗温斯(Provence),并被祝圣为马赛(Marseilles)的主教。
2. 比喻中的拉匝禄:
在耶稣的许多比喻中,有「富翁与拉匝禄的比喻」(路16:19-31)。很明显地这里的拉匝禄不是一位历史人物;但不少古代的学者却不以为然,以为是一段历史的叙述,且称富翁之名为尼尼微(Ninive)或丕乃阿斯(Pineas)。也因此这个比喻中虚构的拉匝禄竟成了着名的人物,被称为癞病人的主保,及一些医药团体的保护者。这是错误的理解所致,不足为信。
是古希腊的一个地区名称,亦即斯巴达的别名(见加上12:21)。此处的居民被称为拉刻待孟人。玛加伯时代,不忠不义的大司祭雅松,被罚充军至此,并客死异乡(加下5:9)。
见斯巴达。
见「拉丁文译本」。
拉丁文译本[《拉丁通行本》]
(LatinVersions,VersionesLatinae[Vulgate,Vulgata])
在《圣经》译本中,除了希腊文译本(参阅「七十贤士译本」条)及叙利亚文译本外,拉丁文译本也占很重要的地位。兹介绍如下:——
拉丁古译本拉丁通行本——
(甲)拉丁古译本
一、名称与种类
所谓「拉丁古译本」(VetusLatina=TheOleLatinVersion),只是《圣经》学者的一个协议名称,泛指圣热罗尼莫(St.Jerome=EusebiusSophroniusHieronymus:347-419)的拉丁通行本(后详)以前的一切拉丁文译本。这些拉丁古译本究竟有多少种,至今尚未有足够资料可以断定,因为由于历代抄写的错误,文气的修改,按照希腊译本的修订以及与其他拉丁文译本的看齐等等,每本抄本的经文都有出入。只是一种译本,还是多种译本?这至今还是一个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有两种主要的版本,即非洲拉丁古译本和欧洲拉丁古译本。这两个名称也是按照这两本译本之较为接近非洲作家们或接近欧洲作家们,所引用的《圣经》经句的语风而定。虽说如此,但这两种不同的语风在这两译本中也不很显着,很可能因为它们在翻译上彼此借镜,彼此附属。欧洲拉丁古译本又分法国版本及意大利版本:后者大概就是(学者意见不一)圣奥斯定(St.Augustine:354-430)所称的意大拉本(Itala)。
二、来源
至于这些拉丁古译本何时开始翻译我们不能确定,我们只可以说:在罗马帝国开始有众多不懂希腊语的信友时,便开始有拉丁文译本。大概是由北非(Nord-Africa)、高卢(Gaul=今日法国)及北意(Nord-Italy)说拉丁语的省份开始。可以肯定的是公元一八○年,至少局部的《圣经》已译成拉丁文,因为那年在北非致命的拉丁语教友,在手袋中已携带圣保禄的书信;而全部《圣经》至迟在二五八年已全部译就,因为该年逝世的圣西彼廉在着作中屡屡引用的《圣经》,已是一种定型的译文。从这些译本的语气及翻译方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拉丁古译本是由多个译者在不同年代译成的,甚至有时同一本经书也先后有多个不同的译者:《旧约》译自六栏本(参阅「叙利亚文译本」条),以前的一种《七十贤士译本》版本;《新约》则译自近D组(参阅「经文」条)的希腊文抄本。
三、重要性
至于《拉丁古译本》的重要性,虽然有些学者加以怀疑,笔者却不敢加以否认,因为,
《拉丁古译本》年代古远(第二世纪),《旧约》(如上所说)译自《七十贤士译本》的一本良好版本,《新约》译自希腊文本,因此为鉴经工作(参阅「圣经批判学」条),极有帮助;
《拉丁古译本》,除了《旧约》的首正经(参阅「圣经书目」条)外,可说是《拉丁通行本》的蓝本(见后),因此,极有帮助于研究《拉丁通行本》的形成;
拉丁礼仪,拉丁教父及作家采用的,都是《拉丁古译本》,即使《拉丁通行本》问世以后(第五世纪),拉丁古译本,尤其是《旧约》部份,仍是当时的通行本,只是第九世纪才被《拉丁通行本》取代;
《拉丁古译本》为研究古典拉丁后的拉丁语(Post-ClassicalLatin),新拉丁语(Neo-Latin)、教会拉丁语(EcclesiasticalLatin)、教会术语的构成,神学思想的演进以及初世纪拉丁教会的动态,都有其不可忽视的资料和价值。
只可惜这本或这些拉丁古译本没有完整地传留下来,今日只存有大部份经书。可参阅PetrusSabatierO.S.B.(1682-1742)的BibliorumSacrorumLatinaeVersionesAntiquaeSeuVetusItala,Reims1739-1751;及1949年开始出版,至今尚未全部完成的VetusLatina.DieRestederaltlateinischenBibelsnachPetrusSabatierneugesammeltundherausgegebenvonderErzabteiBeuron.
(乙)《拉丁通行本》
《拉丁通行本》,英文Vulgate,来自拉丁名词Vulgata,解说「普遍的」或「通行的」。这个拉丁名词,在初世纪的文献上,有时也指当时通行的《七十贤士译本》或《拉丁古译本》:只是十六世纪初叶学者才用它专指出自圣热罗尼莫手笔的《拉丁通行本》。
一、来源
上面我们说了;《拉丁古译本》的抄本,由于多种因素,各有出入,因此,教宗达玛索一世(DamasusI:366-384)于三八二年委托圣热罗尼莫修订拉丁古译本,先由四部《福音》开始。教宗逝世后(三八四),圣人离开罗马,到了巴力斯坦(三八六)继续修订《新约》其他经书,借镜于一本与CodexB(参阅「经文」条)很接近的希腊抄本。今日有些学者否认圣人修订了《宗》及《宗徒书信》,但这还是尚未有确证的个人意见。
至于圣人对《旧约》的修订工作如下:
五本次正经(《巴》、《德》、《智》、《加上》、《加下》)直接取自《拉丁古译本》,不加修订,因圣人与巴力斯坦的犹太人有同感,认为非希伯来文的经书,不是正经(参阅「圣经书目」条);
其他两本次正经(《多》及《友》,则在朋友催逼下,译自阿剌美文本;
艾的次正经部份(10:4-16:24=希腊文本的补录甲──补录己)以及《达》的次正经部份(3:24-94;13;14),取自《拉丁古译本》:前者按照《七十贤士译本》,后者按照《德敖多齐敖译本》(参阅「七十贤士译本」条)加以修订;
至于《咏》,圣人先按照《七十贤士译本》修订了《拉丁古译本》的《咏》,这《咏》修订本成了罗马礼仪用本,故名《罗马圣咏集(PsalteriumRomanum),这《咏》可见诸《罗马大日课》;接着又按照《六栏本》再次修订《拉丁古译本的《咏》,这《咏》修订本成了高卢的礼仪用本,故名《高卢圣咏集》(PsalteriumGallicanum),这《圣咏集》列入了《拉丁通行本》;最后,圣人还由希伯来原文翻译了《咏》,故名《希伯来文圣咏直译》(PsalteriumexHebraeo),对这《圣咏集》可参阅DeSainte-Marie,sanctiHieronymiPsalteriumJuxtaHebraeos(CollectaneaBiblicaLatinaXI1954);
《旧约》的首正经,圣人则用十五年工夫(三九○~四○五)译自与《玛索辣本》很接近的希伯来文本(圣人也曾按照《六栏本》修订了《约》、《编上》、《编下》、《箴》、《咏》、《歌》,但除了《咏》外-即《高卢圣咏集──全失掉或被窃取了。可能正因此,圣人才立志将所有首正经重新由希伯来文直译)。从上面所说的,我们可以说:圣热罗尼莫的《拉丁通行本》,除了《旧约》的首正经(《咏》除外)译自希伯来文,及《多》与《友》译自阿剌美文外,完全脱胎于《拉丁古译本》。
二、价值
这本费了二十多年(三八二~四○五)修订及翻译的《拉丁通行本》,设法仿效《息玛雇斯译本》(参阅「七十贤士译本」条)的优点,即文词优雅,着重意译。《新约》修订的经文最佳,很受鉴经学者重视,通常保留《拉丁古译本》的字句,有时略加修改,使文词更优雅;《旧约历史书》的首正经译文忠肯优雅,《约》则次之;《先知书》屡有逐字翻译;《咏》(高卢圣咏集)不比希伯来文《圣咏》直译完善,译文刻版,文意不明;《训》及《歌》不很雅;《多》及友译文过于随便(前者一日,后者一夜译成);《达》的次正经部份的缺点与《德敖多齐敖译本》同,其他次正经的缺点则与《七十贤士译本》同。此外,对《旧约》的首正经份,忽视了参考《七十贤士译本》:对希伯来文难解的经句则逐字译出,词不达意,或是大胆揣测加以译释(如撒下23:8);对诗意屡不了解,也表达不了诗的体裁;有时会受到犹太解经学的影响(如苏14:15;厄下9:7),有时也会误解原意(如创49:3),或在原意上加上(如依11:10;16:1)或加强(如依12:3;51:5)默西亚的预言意义;有时则将固有名词当作普通名词译出(如创4:16;耶31:15),或将地方名词解释错误(如户24:24;则27:6;30:14);有时则加上简短的解释字句(如苏3:15;达9:26)等等。虽有这些许缺点,但是,《拉丁通行本》始终是一本权威译本,因为圣热罗尼莫精通希伯来文、希腊文及拉丁文,且对古抄本具有一锐利的审断能力:他是当时及后来几世纪的唯一权威《圣经》学者;在一切古译本中,他的译文最忠肯,文气最流畅,操词最优雅。
虽说如此,但《拉丁通行本》问世后,却不受欢迎(尤其是《旧约》部份):学者仍然采用《拉丁古译本》只是查理士大帝时代(CharlestheGreat:742-814),由学者Alcuin的极力推荐,才取代了《拉丁古译本》。至于教会官方的批准,只是脱利腾大公会议(TheCouncilofTrent:1545-1563)于一五四六年四月八日才宣告它的正确性(Authenticity),定它为拉丁教会的《圣经》法定本。这「正确性」,按照教宗庇护十二世《圣神默感通谕》的解释,并不是指鉴经学上的正确性(TheCriticalauthenticity),即不是说《拉丁通行本》的每句每字都完全正确地与原文本符合,以致能取而代之,而是指法律上的正确性(TheJuridicalauthenticity),那就是说:既然拉丁教会经过几个世纪都使用《拉丁通行本》,并认定它在信德道理及伦理法律上没有错误,因此,它是天主教信仰正确而可靠的泉源。
三、修订本
《拉丁通行本》问世后,虽然起初不受欢迎,但是也有不少抄本,其中许多都有抄写错误的,因此,后期学者都觉得有修订的必要,因此,他们如Cassiodorus(570),Alcuin(800),Theodulf(821),Lanfranc(1089),StephenHarding(1134),StephenLangton(卒于一二二八年)等,都先后加以修订,其中StephenLangton的修订本--称为《巴黎圣经》(BibliaParisiensis),因是巴黎大学的用本--虽是较不完善的一本(是他开始将《圣经》加以分章的),却是最通行的一本,日后Gutenberg发明印刷后,第一本印行的《圣经》,也就是这一本(一四五○~一四五二)。可惜这些修订本都未能供予一本完全标准的版本。为了弥补这缺憾,十三世纪的学者又撰写了不少《圣经》校勘(CorrectoriaBiblica),但在鉴经学上都没有多大价值。因此,十六世纪初,有些学者,如ThomasdeVioCajetanusO.P.(1469-1534)及SanctesPagniniO.P.(1470-1536)--他是圣热罗尼莫以后,从原文翻译《圣经》的第一人--尝试另作新译。从此可见,当时的修订本和译本,林林总总,实不缺乏,但是,仍未符合理想。
有鉴于此,脱利腾大公会议便议决出版一本法定修订本。因此,教宗庇护四世及五世先后于一五六一及一五六九年成立了特别委员会,但是工作缓慢,始终未能出版。一五八五年教宗西斯督五世(SixtusV)出版了修订本,学者称它为西斯督版本(TheSixtineEdition):在教义方面,这版本无可非议;但在鉴经学方面却很不完善。因此他死后,他的继位者额俄略十四世(GregoryXIV)又另立委会,重加修订。这工作于一五九二年在继位的克肋孟八世(ClementVIII)任内完成,出版了日后(一六○四)命名的《西斯督克肋孟版本》(TheSixto-clementineEdition)。这版本时至今日仍是拉丁教会的法定本。但在鉴经学上这版本仍有许多缺憾。因此,教宗圣庇护十世于一九○七年又决定出版一鉴定本(Criticaledition),交由本笃会会士负责。这工作是按照严格的鉴经学原则进行的。一九三三年教宗庇护十一世为推进这工作,特在罗马兴建圣热罗尼莫隐修院(MonasteryofSt.Jerome)。这套巨着,现已快近尾声了。
见占卜。
拘留所,拉丁文作Custodia。照字面讲,是指将犯人逮捕后,尚未提审,或尚未判决时,暂时被拘押之地。我国也惯称看守所或拘留所,狭义说是与监狱有别;不过在《圣经》上Custodia一字也有监狱之意,和拉丁文之Carcer意义相同。
见监狱。
人名,罗马人的使者,他和提突玛尼一起带着公函,被派往犹太去见当时执政的玛加伯弟兄,为拉笼犹太人以对抗色娄苛王朝。这也是罗马人在公元前二世纪逐渐染指于东方的初步(见加下11:34)。
是息孟玛加伯时代的一座小城,同其他不少罗马帝国的城市,曾接获罗马执政路基犹的函件,严命城中的人不可与犹太人交战。当犹太人同他国作战时,应严守中立,并应引渡逃往的犹太犯人(加上15:23)。明多在现今波得龙之西约二十公里处。
朋友、友谊(Friend,Friendship,Amicus,Amicitia)
《圣经》上确知友谊之存在,重视表扬,高举景仰,特别在《智慧书》内更是不厌其烦地讨论:友谊当是忠诚的(德6:1),经得起考验(德6:7),稳固(德6:14,15),守信(德27:17-21),应是建立在遵守天主的法律上(咏55:14,15),老友犹如陈酒好过新交(德9:14,15)。但有时即使是朋友也不可尽情吐露(德19:8),坦白陈述可以解除朋友间的误解(德19:13-17)。交友要拣选(德37:1-6)。朋友的责斥胜过仇人的亲吻(箴27:6,9,10),应小心不忠的朋友(米7:5,见咏41:10),要提防那些有名无实的朋友(德6:8,9;37:1,4)。真正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是不多的(德6:6)。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圣经》上如何利用了东方人的智慧及人生经验,来发挥及教导人友谊的伦理。
《圣经》上友谊的实例很多,如达味的朋友--外方人胡瑟,甘冒生命危险解救达味(撒下15:31-37)。在全人类的文学中赞美友谊的作品,最美妙的一段,恐怕要算撒上18:1-4。它是约纳堂及达味友谊的赞词:二人结为密友,心心相契,约纳堂不顾一切困难来保护救助达味脱离生命的危险。因此,在约纳堂被人残杀后,达味曾痛心哀叹说:「哎,约纳堂,对你的死,我极度哀痛!我的兄弟约纳堂,我为你万分悲伤!你爱我之情,何等甜蜜!你对我的爱,胜于妇女之爱」(见撒下1:19-27)。这实在是英雄豪杰的纯洁友情之表露!其次有纳敖米及卢德之友谊(卢1:16),约伯之三友(约2:11)。
人与天主虽有天渊之别,但《圣经》上却说天主是人的朋友,如圣祖们、梅瑟、达味、约伯等。但这种交情是来自天主慈善怜悯之心,不可同人与人之间的友情相比(编下20:7;依41:8;友8:22;约29:4)。在色娄苛王朝有「国王的朋友」衔,是赐给那些高级官员及大臣的(加上2:18;3:18;6:10,14;7:6;11:26;12:43;加下1:14;7:24;8:9;10:13;11:14等)。约纳堂(玛加伯兄弟之一)曾被亚历山大王封为「一等朋友」,是最高的荣衔(加上10:65)。
在《新约》中,因了耶稣带来的新诫命,宗教神性的爱,使我们难以清楚的划分友谊之情及超性爱情的界线,虽然也屡次提到了人性的友谊(路7:6;14:2;15:6;23:12;若3:29等),但这与我们上边所说的无甚幺大出入,故此从简。
「杯爵」一词,在《圣经》上多次提及,是古东方民族在日常生活及祭礼上所常用的器皿。它的形式及构造各有不同,属陶器者最为普通,但也有以石、木、皮、金、银、铜、铁、玻璃及瓷所制成的杯爵。更有自埃及传入的玉石杯,或彩色石杯或另外涂之以蓝红色的杯等(注:在默基多出土者,直径一六二公分,高六十公分,是公元前九至八世纪的产物)。普通状似百合花(列上7:26),有的有下座,有的则无,并有细长或短粗的杯脚、把柄及杯盖。
一、用途:
虽然《圣经》上多言酒杯,但不可否认的,它是一切饮料的用具(玛10:42;见民4:19)。富贵的人有自己专用的贵重杯爵(创40:11),穷人之家却只有一只杯,全家(连小羊在内)共用(撒下12:3)。给穷人一杯凉水,都有其善报(玛10:42)。箴23:29-35;耶16:8劝人戒饮杯中物。《圣经》上至少一次提到杯也是占卜用的器皿(创44:5)。用法是注水于杯中,水上倒油,然后投入玉石,静观水油的动向条纹,以预卜未来的命运。但是杯子除了上述用途之外,被用为祭祀的机会最多(户7:84;编上28:17;厄上1:10;8:27):有的用为奠祭(出25:29;37:16;户4:7;亦见咏116:13),有的用为盛洒祭坛的血(出24:6)。《新约》中有「祝福之杯」(格前10:16),就是21节所说的「主的杯」,也就是主耶稣为纪念他救赎我们所受的苦难圣死而留下的记念之杯(路22:17,20;格前11:23,25)。故此「主的杯」与「魔鬼的杯」(格前10:21)两不相涉,因为「主的杯」是导人出死入生的祭献,「魔鬼的杯」却是导人于丧亡对邪神的祭献。法利塞人过度细心对杯盘的洗濯,曾受到耶稣的责斥,因为真正的热诚并不在于外表的形式(玛23:25,26)。
二、杯之象征意义:
按以民的习俗,是家长来对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分杯斟酒,故此「杯」亦是命运吉凶祸福的象征(咏11:6;16:5;23:5)。朋友赐与哀恸的人者,是「安慰之杯」(箴31:6;耶16:7)。咏116:13的「举起救恩的爵杯」是象征感恩的心情,「震怒之杯」(依51:17,22)或「忿怒之杯」(耶25:15-18)是表示上主严厉的审判。巴比伦「曾是个灌醉大地的金爵」(耶51:7),因它引诱许多民族犯罪作恶,陷于丧亡。上主有时却也使无罪的人饮痛苦的爵杯(耶49:12;见玛20:22;26:39,42)。凡愿与耶稣在天上享福受荣的人,当与他同饮苦爵(玛20:22)。在山园祈祷时,耶稣曾两次求天父,免去他的苦难之杯,若这是天父的意思(玛26:39,42;见若18:11)。
东方[旭日](East,Oriens[Morningsun])
在《圣经》上「东方」与「日出之地」或「旭日」不只是在习惯上通用,就是就希腊文的字意来说(玛2:1,2),三词也是同出一源(路1:18)。以民辨别方向的方法是面向日出之地,前面为东,后面为西,左边为北,右边为南,故此亦有只以「前后左右」为指示「东西北南」的说法。亚述人也用同样的方法来辨别方向,但埃及人却是面向南,尼罗河的发源地。
创2:8所说的「乐园」谓在「伊甸东部」,死海亦称东海,是基于圣地的地势而言(则47:18;岳2:20)。「东方人」或「东方子民」的说法,是指居于叙利亚旷野中的游牧民族而言(创29:1;则25:4;耶49:28)。来自叙利亚旷野的热风,亦称为「东风」(欧13:15)。
见云杉树。
旷野名,是以民出离埃及后第七处扎营的地名。《圣经》上只是很笼统地说它在「厄林及西乃之间」(出16:1),是以很难断定它的确切位置。自古以来,大都以为以民所走的这段路程是沿红海的边沿,所以将欣旷野置于红海边上。但是近五十年来,因着考古学的发展,大多数的近代学者肯定以民出埃及后,并没有沿红海而行,而是走的内陆行程,是以也就强调欣应在西乃半岛的内部,就是现今名德巴特辣木拉(DebbatelRamlah)的旷野。后一学说自然可能性较大,因为如此欣不但正好位于厄林及西乃山之间,而且与户33:12-14所说与其有关的多弗卡、阿路士及勒非丁扎营地,亦颇为符合。欣旷野的营地为以民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上主给百姓降下了「玛纳」,并赐给了他们大批的鹌鹑,供他们肉食(出16)。
是斐理伯教会的一位热心妇女,与厄敖狄雅同是保禄宗徒传教的助手(斐4:2,3)。保禄宗徒劝她们二人要和睦相处。保禄在《斐理伯书》上特别提出她们二人的名字,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来可能她们是在斐理伯教会中很有地位的妇女;二来可能二人的不睦之事已是众人皆知,保禄不得不公开地加以劝勉。
《圣经》上所记载的武器有为自卫,有为攻击的,自卫的有盾牌、铠甲(盔甲)、头盔、护腿、及军靴等;攻击的有刀、剑、弓、投石器、长枪(枪矛、标枪)等(详见武器各条)。
以民在成立王国之前,所有的武器种类很少,只见有刀、剑及弓、矢(创34:25;48:22;民5:8)。短剑是权力的象征,见于若苏厄时代(苏8:18)。第一次提及拋石器是在民长时代(民20:16)。但是自君主政权成立之后,因需要军备武装,故武器的种类较前为多,自卫的武器见于撒上17:38;列上22:34;依7:24,并有护腿(撒上17:6)军靴(依9:4)。
最初之袭击军器不外是刀、剑、弓、矢及拋石器(撒下1:21;编上5:18),只有君王本人有头盔、铠衣(甲)及短剑的装备(撒上17:38;22:6)。在达味时代(公元前一○一二~九七二年)加得、犹大及纳斐塔里支派的士兵已用大盾牌及长剑(编上12:9),而本雅明支派的人所用仍是弓矢及小盾牌(编上8:40)。至公元前第八世纪的中叶,犹大王乌齐雅(又名阿匝黎雅)才将整个的军队配备了盾牌、长枪、盔甲、弓箭及弹石(拋石器)(编下26:24)。战车之用途在古中东虽然由来很早,但以民用之却很晚。达味没有将它充份地利用(撒下8:4),但是撒罗满王却尽量利用了战车(列上4:6;10:26)。
武器在《旧约》及《新约》中,都有象征的意义,如《智慧篇》以胸甲、钢盔、盾牌、利刀来象征天主的正义、判断、圣洁及盛怒(智5:19-21)。至于《新约》上的象征意义,见「天主的全副武装」条。
服毒自杀的事,在《圣经》上是绝无仅有的,至少犹太人是没有这种习惯。《圣经》只一次提到号称玛克龙的仆托肋米(非犹太人),「因自觉不配居高位,遂服毒自尽」(加下10:13)。但是《圣经》却清楚地指出毒药的来源,可能是一种有毒素的植物,它丛生于田畦之间(欧10:4;哀3:5),其果实有苦味(咏69:22;哀3:19),有时将它与苦艾(见该条)相提并论(申29:17;亚6:12;耶9:14;12:15),或者与酸醋相连(咏69:22);其次又提到毒葡萄、毒水、毒蛇、毒箭等(申32:24,32,33;耶8:14;9:14;23:15;约6:4;20:16;咏58:5;140:4等)。象征的说法则有「将公道变为毒药」(亚6:12),夸大的舌头「满含致死的毒汁」(雅3:8)。耶稣许给那些信从他的人不受毒蛇毒物的侵害(谷16:18)。
见苦艾、茵蔯、胆。
毒蛇[虺](Basiliscus[Copra,Regulus])
意谓「小国王」,是一种幻想的怪诞动物,由蛇孵鸡蛋而生(依11:8;59:5;耶8:17;箴23:32;咏91:13)。在古时的动物学上以为牠是一种十分有毒的蛇,头顶上有小冠,是死亡、凶恶、魔鬼及假基督的象征。
见蛇。
见大鱼[塔宁]。
《圣经》上只有约40:15-24,论及河马。牠是上主的杰作,是一种笨重的两栖动物(竟达三千公斤),以水草为生。古时见于尼罗河。埃及文件上亦有所提及,现在该处已绝迹。《拉丁通行本》因不知所指为何物,故只好音译。
河西州(WestofEuphrates,Transflumen)
河西洲,只见于厄上5:3,6;厄下2:9,等处,是波斯帝国时代所划分的行政区。所谓河西,即指幼发拉的河以西地区,包括腓尼基、叙利亚、塞浦路斯和巴力斯坦。管理该州的称州长,波斯语称「Pehah」,驻节撒玛黎雅。当以色列遗民在则鲁巴贝耳等领袖领导下,由巴比伦归来重建圣殿时,任州长的按厄上5:6;6:6,所载,名叫塔特乃,不过根据考古学所发现的文件,当是乌市塔尼(Ushtani),而塔特乃只是副州长。《厄上》只提塔特乃,一来因塔特乃是副州长,二来也许当时乌市塔尼,不在撒玛黎雅,而由塔特乃执行任务,是以《厄上》直称塔特乃为州长,而与塔特乃并列的另一人舍达波则,乃是州长的秘书。
《圣经》上几时提到油类,大都是指橄榄油而言(苏2:12的「香液」除外),它是圣地的特产,也是外销货物之一(列上5:11;欧12:1;则27:17)。是国强民富的象征(申7:13;14:23;编下32:28;厄下5:11等);也是默西亚时代上主祝福的象征(则32:14)。
橄榄油制造的步骤如下:
等橄榄果子成熟的时候,收获的人用力摇动树枝、树干,或以长竿打击树枝,使果实堕下,供人拾取(申24:20;依17:6;24:13),然后将搜集的橄榄果,以足踏榨(申33:24;米6:15),或放入石臼中压磨(出27:20;29:40),使汁液流出而制成精良的油。这种初次制成的良油,大都只限于宗教的用途。然后再将所剩的部份,完全压榨破碎,变成浆汁,而制成次等的橄榄油,作为其他用途(岳2:24)。
橄榄油的用途大致可分两种:即宗教及普通用途。
宗教的用途有下列诸项:什一之物的供献,保存于圣殿的仓库中,礼仪上的必需品,圣殿七叉灯的灯油,祭台上的祭祀用品及取洁之用(户7:13;18:12;创28:18;出29:2,23;27:20;肋24:2)。傅礼用的油则搀合上没药、香肉桂、香菖蒲及桂皮而成(出30:23-26)。
油的普通用途则有:调味(列上17:13-16;咏104:15),点灯(玛25:3,4,8),或者浸入香草根之后做为化妆品及药剂(艾2:12;依1:6;路10:34)。
是埃及国王的称呼。但是「法郎」一词原来的意义却是「大寓所」,「大住宅」,用以指国王所居住的宫殿,或他宫殿的全体贵族人员,犹如今所说的「白宫」。而「法郎」直接用以指示国王本身的时代,应在公元前第十四世纪,见于给阿默诺菲斯(一三七○~一三五二)国王信件的提名上:「奏书与法郎主上」。自此之后,此称呼渐被广泛利用,专指埃及国王一人,犹如中国帝王时代的「圣上」或「陛下」,或阿剌伯帝王的被称为「高尚之门」。因此,「埃及王法郎」(出6:11)一语,按中国的用法应作:「埃及国王陛下」。《圣经》上有的地方,在「法郎」之后仍加上「宫殿」一词,如:「在法郎宫中」(列上11:20;耶43:9),此证「法郎」一词的原意已尽失无余;或谓「法郎公主」亦然(出2:5,9;列上3:1;9:24;编上4:18;编下8:11;宗7:21;希11:14)。
《圣经》上指名的法郎有「埃及王法郎乃苛」(列下23:29,33-35;耶46:2),「埃及王法郎曷斐辣」(耶44:30),「埃及王史沙克」(列上11:40;14:25;编下12:2,9;耶25:26;51:41)。
未被指名的法郎则有:强占撒辣的法郎(创12:15-20),使若瑟居于高位的法郎(创40-47章),不认识若瑟及压迫以民的法郎(出1:8-22),前者的继位人,亦即以民出埃及时的法郎(出2:23),撒罗满的岳父,埃及法郎(列上3:1;9:24;编下8:11),默勒得的岳父,埃及法郎(编上4:18),给与厄东人哈达得政治庇护的法郎(列上11:14-22),赐与雅洛贝罕政治庇护的法郎(列上11:40)。
见埃及。
一、《旧约》:
1、法律的名词及观念:
《圣经》上每一提到法律这个名词,主要的是指五书上的「梅瑟法律」而言。除此「法律」名词之外,我们还可以见到不少的法律代名词,这些名词散布在全部《圣经》中,或集中于一处,比如在咏119我们可以见到全部法律的代名词:法律、道路、行径、命令、章程、诫律、判词、规矩、谕旨,法度、诫命、纶音等等,都是指上主的法律而言。
《旧约》中的法律并非其他,而是上主意旨的表示,它向人表示人当尽的义务及当守的规则,《旧约》法律的观念远远超过后期经师们的解释及强调,盖在《旧约》上,它并不只限于法律的死板条文,却包括了全部天主的启示,正因如此,在《旧约》时代,法律及伦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总合。只就这一点,以民在宗教的立场上,就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古代东方民族。
2、以民法律的沿革:
只要我们多少研究一下以民的历史,就可以清楚地知悉,以民的法律并不是一部死的,一成不变的法律书,相反地,它是在随着时代的进展及环境的变迁,而继续向前发展的,这法律最初的基础及来源,当然是西乃山盟约。但当时以民过的是旷野中的游牧生活,当时所订制的法律,未必适合后来在巴力斯坦的定居生活,因此,有修改增补或删除的必要,因为法律的对象是生活的社会人群。充军时代以民的生活方式及社会组织,尽形破坏无遗,于是在充军之后,又有重整法律的必要。除此之外,我们亦应知道以民原是一个文化水准落后的民族,于是在法律的制定上又有意无意地吸收了许多外来的因素,尤其是受埃及、亚述及巴比伦的法律影响颇大,比如哈慕辣彼法律及厄市奴纳法律(Eshnunna)等。但是在这些地理人文的因素之外,《圣经》法律的最大特色是它以宗教为基础,它时时以保持西乃山结盟为原则。
3、法律的主要部份:
在这里我们只简单地一提梅瑟法律的主要部份,至于各部份的细节,读者可参考其他不同的条文。《圣经》上的法律大都见于《梅瑟五书》,就是后来所加添增补的法律条文,也都以《五书》上的法律为依据,可分为:
1. 天主十诫(出20:2-17,申5:6-12);
2. 盟约的法律(出20:22-23:19);
3. 礼仪十诫(出22:29,30;23:12,15-19);
4. 《申命纪》的法律(申12:1-16:17);
5. 圣洁法典和司祭经典(出25-29:肋8-10;户32;35)。其次还有一些分散的小部份法律部份。
二、《新约》: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极力强调应遵守,甚至崇拜法律,因为只有法律可以使犹太人团结在一起,不致丧亡,也只有法律可以使他们的宗教发扬广大。因此,《圣经》法律变成了爱国的工具,亦变成了死板无情的法条,他们却忘了这个法律是来自天主的启示,为适当地遵守它是离不了天主的助佑的。《福音》的法律针对着这一点,将法律的地位提高,使之成为更完美、高尚的法律(玛5:17,21),不再是一个民族的刻板的无情法律。
耶稣的「山中圣训」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也明确地表示出基督教义的中心点之所在。《福音》的法律不再是属于一个民族的法律,而是与全体世界人类有关的。因为天主是在照顾着整个世界,它不再是死板的法律条文,而是天主第二位圣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向全人类所宣布的伟大高尚的法律:「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我却给你们说…」(玛5:22,28,34,39,44)。耶稣以他所有的特权(谷1:22),公布了这新法律。
因为法利塞人过于强调外表的守法,完全忽略了先知们所预言的内心的改革,致使圣保禄强而有力地声明《旧约》的法律,在《福音》的法律之前已完全失去效用(罗10:4)。《旧约》法律的功行是死的,不能使人得救(罗5:1-5)。基督徒已脱离了梅瑟法律的约束(罗7)。
见十诫、盟约、礼仪。
一、来源及历史:
此名称来自阿剌美文,原意是「被隔离的」,「被分开的」,但这种称呼可能来自他们的反对者,有讥讽之意,因他们视自己为洁净人,不与一般俗人往来,他们彼此却互称「同伴」或「同志」,可见是一种党派的组织,有时亦自称为「圣者」。
法利塞党人的组成可能导源于过去那些热心、虔诚、爱国、护教、护德及反对一切外来影响的哈息待党(加上2:42),但是他们真正组党面世的时代,应在阿斯摩乃王朝时代,格外是在若望依尔卡诺为犹太首领的时代(一三五~一○五)。他本人原就是法利塞人的爱徒,故对之颇为爱护提倡,但不久却因一件私事,一反其作风,倾向于法利塞人的敌对撒杜塞人。其后亚历山大雅乃乌斯(一○三~七六)更大事公开地迫害这批党人:但在他临终之际,可能心有内疚而嘱咐他的妻子亚历山大辣要善待法利塞人。亚历山大辣亲自执政达九年之久(七六~六七),果然不负所托。在这九年之间,竟使法利塞人的势力影响登峰造极,达到他们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再加上他们组织严格及手腕灵活,获得了民众的大力支持,虽然后来阿黎斯托步罗二世(六七~六三),拥护撒杜塞党人,但法利塞人在民间的影响及号召力,仍有增无减。
二、性质:
这批人所主要反对的,是身为司祭及贵族派的撒杜塞党人。是以深得民心,实际上竟成了百姓精神及宗教上的领导人。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政治上的权势,而是宗教上的影响力,在这一方面他们是相当成功的。可惜的是他们太重法律的外表,而不重法律的真正精神,将外表一切繁杂琐碎的细小节目,作的毫不苟且,重要的大事却满不在乎,轻易地放过。更不耐其烦地将法律分成许许多多的条类--否定条文二四八条,肯定条文三六五--将法律的主体尽行破坏,使无知的乡民如入迷宫,不知所从,而强调人之得救与否,全在于这些繁文缛节的知晓及遵守与否。无怪乎某一法利塞人竟问耶稣那一条法律是最重要的(玛15:20)。再加上他们心地高傲,自视为高人一筹的超人,严厉地要求及命令百姓一定要按照他们对法律的解释来生活,无怪乎他们的这种极端的形式主义,激起了耶稣强烈的反感及责斥。
三、评价:
记载法利塞人的两个最主要的文件,是史家若瑟夫的着作及《新约》,但二者对法利塞的评价及口吻却迥然不同:
1. 若瑟夫:他赞扬法利塞人生活的和霭可亲,及对宗教信仰的忠诚,一反撒杜塞人的信念,确信有天使神灵的存在,有来日的复活及永生,强调一切世物皆受天主上智的照顾亭毒。毫无疑问地,若瑟夫关于法利塞人的论断,给人以良好的印象与感觉。但是他本人也并非是毫无条件地在支持法利塞人,上面所说只不过是原则及理论方面的观点,而实际的情形,比如他们的过于重视形式及法律的外表,过于强调传统而忽视真正的重要法律,过于强词夺理地命令百姓跟随他们口中的一切教训,遵守实行一切细小繁杂琐碎的,被他们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分门别类的法令等,却未必都是若瑟夫所衷心支持拥护的。
2. 《新约》:但是攻击法利塞人最厉害的文件及言论,要算是耶稣的教训。他们的生活为人与耶稣的教训是冰炭不容,风牛马不相及的,是以良善心谦的耶稣,竟对这一批假善欺人的伪君子,加以体无完肤的驳斥打击。整个若望《福音》的记载,可说是耶稣与法利塞人继续不断的斗争。玛23章更是耶稣直接明显的针对他们的一篇淋漓尽致的控诉,称他们是假善人,伪君子,自己对天国既不得其门而入,也将这个门路恶意的杜塞,免得他人进入;是一群瞎眼的人,更作了瞎子的向导,故其前途不堪设想;将法律中最主要的正义、仁爱及善心弃而不顾,舍本逐末,将不堪负荷的重担加在他人身上。他们相似「用石灰刷白的坟墓」,外表看似纯洁无瑕,内里却是骯脏熏臭。他们是蛇,是毒蛇的种类,是倾流无辜之血的凶手。由此可见,耶稣对法利塞人的评价,似乎是完全消极的,是悲观的。法利塞人日后誓必将耶稣铲除而快意的决心(见谷3:6;14:64等),无疑是种因于这种二者势不两立的敌对态度。
但是事实上并不尽然。至少由耶稣一方面来说,耶稣明确地将他们所讲的劝人行善避恶的道理,与他们处世为人的态度(傲慢、虚伪)及他们不能为人师表的行为划分开来:「凡他们对你们所说的,你们要行要守;但不要照他们的行为去作,因为他们只说不作」(玛23:3)。甚至在耶稣的友人中,有几个就是法利塞人,比如请耶稣吃饭的法利塞人首领(路14:1),夜间拜访耶稣的尼苛德摩(若3:1),埋葬耶稣的阿黎玛特雅人若瑟(路23:50,51;若19:38,39)。其后在宗徒时代的加玛里耳曾经保护过坐监的宗徒们(宗5:34-39),亦曾作过保禄的老师(宗22:3),保禄本人按法律亦是法利塞人(斐3:5)。宗16:5更记载有几个法利塞党员回头领洗信奉了基督教,其次在后期犹太主义的形成与保存上,法利塞人亦有他们不可泯灭的功绩,格外在耶京被毁灭,犹太人在家破人亡,多难之秋的时际,百姓宗教生活之得以延续,犹太主义之得以保存传流,自是法利塞人的一大贡献。
为明瞭耶稣这种积极反对法利塞党人的态度,除了知道他们在耶稣时代势力之大,影响之深,竟成了民间宗教生活的权威导师及规律,但他们本身的生活方式却与耶稣的教训完全背道而驰之外,我们亦应知道这种法利塞方式的虚假伪善的危机遗毒,在教会中是无可避免的,是任何时代都有的,故此耶稣在建立教会之初,即给以无情的打击,使后世的人有所警惕。
最后在《福音》上,我们多次见到「经师同法利塞人」相提并论,好似二者是等量齐观的一而二,二而一的人物似的,其实并不尽然。不错,绝大多数的经师皆是法利塞党员,二者组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坚强团体,而撒杜塞人的经师则绝无仅有,但是,并不是一总的法利塞人都是经师,盖「经师」头衔之获得,是要经过苦心造诣,尤其对《圣经》的研读特有成就,才能在党中据有崇高的地位,无上的权威,而向其他党员发号施令。
见经师。
人名,是一位名叫亚纳的女先知之父。属阿协尔支派(见路2:36)。
地名,意思是「那些痛哭的人」。在基耳加耳附近。在这里上主的使者,向以民预报惩罚,上主要使以民自生自灭,为此百姓放声大哭(民2:1,5)。《希腊译本》指此地在贝特耳附近,但至今未能证实。
是地区名,也是民族名,古代原称帕尔撒,是属于现今伊朗地区的一个古代民族。《圣经》上第一次提及波斯是在则27:10;38:5,在其他充军之后的着作中,则屡见不鲜,格外是《艾》、《达》、《厄上》、《厄下》。
这个民族的发源历史,至今仍不能十分清楚地确定,大致说来,我们知道他们原散居于伊朗的乌尔米雅湖之西部及西南部。渐渐他们为了生活的条件所逼,向东南伸展,时在公元前七百年左右,并在阿刻默乃领导之下建立了王国,但国势不振,而受治于玛待人,直至后来出来了一位伟大的军事兼政治家居鲁士时,环境才有所转变。他首先向玛待人王阿斯提雅革实行叛变,且在五五○年将之战败而完全独立,自此节节胜利,向外拓展版图。五四七年率军横渡底格里斯河,进军里狄雅国,攻陷其首都撒尔德,擒其国王客勒索,是时中东各大小国家,无不为之震惊失措。希腊的沿海诸城市相继失陷,但是他--居鲁士--最轰动的战绩,却是克服及占领当时的强大帝国巴比伦,时在公元前五三九年。
其实巴比伦的最后一位君王纳波尼杜,因荒废政务,已使民心不服,怨声载道,居鲁士乃见有机可乘,于是轻而易举地将巴比伦帝国消灭而自立为王,正合民心所望。这种情节亦显示于《圣经》上:居鲁士被称为上主的牧人,是履行上主计划的工具,是上主的「受傅者」,他要解救充军的以民(见依44:28;45:1-4)。此时的居鲁士既已大权在握,乃马上勒令释放以民,使他们回国重修耶京,重建圣殿(编下36:22,23;厄上1:1-4;6:3-5等),当时巴力斯坦已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他的确是一位英勇果敢的军事家,及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以替天行道的姿态出现,安抚怀柔他广大帝国的各弱小民族,尽量保存他们的宗教、文化,是以甚得民心。可惜这位伟大的君王终于五二九年在进攻玛撒革特人时,不幸阵亡,终其一生的丰功伟绩。
他的儿子坎拜栖兹于同年继位为王(五二九~五二二),继其父志用兵埃及。由于一种场合的内在因素-埃及的希腊雇佣军的叛变--竟能马到成功,大获全胜。但他性情乖戾,残酷对待被征服的民族,一反其父之怀柔政策,故在五二二年便被废立,由达理阿一世继位(五二二~四八六)。这位君王的雄材大略不次于居鲁士,他的执政时期竟成了波斯帝国的黄金时代,平定内乱,改组政府,与希腊联邦相抗衡,都是他生平的大作。此时业已返国的犹太人竟意图恢复达味的王国而独立(见厄上5:1-17;盖1;2:23)。虽然如此,国王仍本其宽大怀柔政策,对以民表示好感(厄上6:1-12)。而迟迟不能竣工的圣殿,竟能在达理阿为王的第六年上(五一五),举行了隆重的落成典礼(见厄上6:15-12)。
关于政府的改组,达理阿取了分治的体制,将全国按地区分成二十行省--(撒特辣丕雅),每地区设总督一人,而总督又都是皇家贵族出身,皆为国王的忠臣。叙利亚及巴力斯坦被划为波斯的第五行省。在各地区与帝国的京都之间,修建了宽大的道路,以作迅速用兵及传达命令之用,如此国王可高枕无忧而统令全国。至于出兵希腊之举,却未能获得预期的结果,马拉敦之战时(四九○年),波斯军大败于希腊,紧接着又有埃及的叛乱,国王出兵平乱,但志未竟,而身先亡,由其子薛西斯一世(即阿稣厄鲁斯四八五~四六五),完成其志。自达理阿身死直至亚历山大侵占波斯为止,仍继续了一百五十年之久,先后出现了九位国王,但无一位能与居鲁士、坎拜栖兹、及达理阿并驾齐驱者。换句话说,波斯帝国之所以能先后持久二百年,要完全归功于前三位君王的伟大功绩,是他们奠定了帝国的基础。史家赫洛多托曾记载当时百姓关于这三位君王的趣谈:「达理阿是个商贾,坎拜栖兹是个霸王,居鲁士是位父亲」。波斯帝国的最后一任君王是达理阿三世(三三六~三三○),被新兴的亚历山大击败于亚卑拉,自此波斯帝国一蹶不振,自历史上消迹,继之而起的是希腊帝国。
波斯时代的犹太人之所以能在国破家亡,千疮百孔的苦难境况下,继续生存,不能不归功于波斯君王的宽大政策。已如上述,阿塔薛西斯一世(四六四~四二四)亲自任命厄斯德拉及乃赫米雅回国照顾犹太遗民,以资助在圣地重建家园(见厄上7:1等;厄下1:1等)。他们且成了犹太宗教及政治革新的伟大领袖,在波斯国王的准许之下,更铸造了帝国犹太行省的银币,这点已被考古家所证实。也就是在波斯时代,以民开始了他们的犹太主义思想,搜集前人的古老着作,加以添补充实,而结晶成为我们的《圣经》。
宗教:
波斯人的宗教导源于古伊朗崇拜自然界的多神教,其主神是阿胡辣玛次达(智慧之主),但是这种多神的宗教却受到琐罗亚斯德(或谓匝辣突斯特辣)的大事改革。这种改革的重心,在于视阿胡辣玛次达为真神,其他的次级神明皆降级成鬼,是以出现了惟一神教的倾向。虽然仍不能被视为与以民的宗教等量齐观的惟一神教,不过由这点可能解释何以居鲁士及其继位诸君王,特别优待爱护了充军的以民,鼎力帮助他们修盖了耶京的圣殿。琐罗亚斯德为使惟一真神与其他鬼神之间获得平衡,倡导了二元论的说法,这就是后世所称的善恶二元论的一神教,而公元后第三世纪的摩尼教,亦即脱胎于这种二元论的古波斯教。至于上述的那些波斯国王是否实行崇奉了这种具有强烈惟一神教倾向的革新宗教,至今学者们仍在辩论,而不能作出确切的答案。比如居鲁士进占巴比伦之后,竟将他的胜利完全归功于巴比伦的神明玛尔杜克、贝耳及纳波。这固然能视为他安抚民心的手段,使百姓视他为玛尔杜克打发来的替天行道的人物,而他本人内心所崇敬的却是惟一神教--阿胡辣玛次达;但有的学者却肯定他是多神教的敬奉者。不过,无论如何,他顺从了一种「政教混合主义」却是事实,而且在政治民治上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艺术:
波斯人的艺术本来只重装饰,而缺少实际的用途,但是他们在建立帝国之后,却大量吸收了巴比伦的文明,这格外见于建筑术上,比如达理阿在稣撒及波斯波里所修建的宫殿就是一例;其次薛西斯君王也采取了一些亚述建筑上的优点。波斯人对于雕刻虽不甚精通,但他们所制造的精巧的金银手工及压造的花纹饰物,却实非他人之所能及者。
见居鲁士、波斯波里、薛西斯或谓基雅撒勒斯各条,又见思高圣经学会出版《先知书》下册,总论波斯帝国,一至十五页。
是波斯帝国的京都之一,为达理阿一世(五二二~四八六)所建,坎拜栖兹一世(四八六~四六五)所修饰扩充,使之更壮观、伟大化,而成为两代君王的居住娱乐的地方,又是死后的葬身之地。真正行政的机关却在稣撒城。波斯波里在公元前三三○年,毁于亚历山大之手。虽然其后已无人再居住于此,但后期的历史家及文学家却断断续续地提及此城,直至一九三一年考古学者才开始于此从事发掘;先由美国芝加哥大学的「东方学院」着手,后有伊朗本国的考古人员继续。由这些学者们考察的结果:重新出土的达理阿宫殿,高大的石梯及「百柱厅」来看,我们可以断定波斯波里当时确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名城,可惜现在只有废墟一堆,供人凭吊。它的位置在现今伊朗的西南,距南方的史辣兹城有一百一十公里之遥。
在《圣经》上提及这座城市的机会,是说安提约古四世厄丕法乃,曾企图抢劫波斯波里神庙的财富,却激起众怒,失败后含羞而归(加下9:2)。但有些学者以为这里所说的,并不是我们所谈论的这座波斯古城,而应是厄里买城的别名(加上6:1,2)。
见波斯。
人名,意思是「敏捷」。他是撒耳孟由辣哈布所生的儿子,是社会上有崇高地位的富贵人物,经过厄里默肋客的关系,是卢德的至亲。虽然卢德是摩阿布的外方女子,但因她是一位年青貌美,德贞贤孝的寡妇,大得波阿次的欢心,同意娶她为妻,以尽至亲的义务(按:即是为给厄里默肋客立嗣;见卢2:1-4:22;编上2:11,12)。他们二人所生之子敖贝得就是达味的父亲叶瑟的前辈(玛1:5,6;路3:32)。
希兰匠人为撒罗满圣殿中所作的一个石柱亦名波阿次石柱(列上7:21;编下3:17)。
城名,意谓「坚城」或「不可攀登之地」。
1. 是厄东的出名重镇,约巴布王的出生地(创36:33;编上1:44)。它是默西亚敌人的代表,故此数位先知曾以神谕向之恐吓(亚1:12;依34:6;耶49:13,22)。关于它是一座牢不可破的坚城,《圣经》上亦有所提及(咏198:11;见创36:42)。按考古学者之意见,即今日之步啬辣。
2. 摩阿布区的一座城(耶48:24),可能就是贝责尔城(申4:43;约20:8;21:36;编上6:63)。
是耶稣赐给载伯德的两个儿子雅各伯和若望的外号,系阿剌美文,意即「雷霆之子」(谷3:17),这可能是由于他们性情暴燥热诚使然(谷9:37;路9:49,54)。此名之字意,仍不能确定,阿剌美文亦有「暴动之子」的意思,而阿剌伯文则有「义怒之子」,或阿剌伯土语有「双生子」之意。
是中古时代学者们解释《圣经》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将《圣经》不清楚的词句或内容,加以澄清解释,或将《圣经》不恰当的词句加以修正,或者将《圣经》古老的表达方式加以现代化。这种澄清修正或使现代化的工作,大都是按照注解家的个人主观评断而为之。故此很显然地,有的地方是作对了,但也有不少的地方,却使原文更为不清,甚至误解。这种注解又有两种:一种是书于《圣经》正文行与行之间的(G.interlinearis),一种是写于正文每段之后的(G.ordinaria)。要者是应与正文完全分离,不然就成了夹句(Interpolatio),这也就是注解与夹句分别之所在。
注解的原则虽然如此,(与正文分开),但是日久天长,《圣经》一遍一遍的抄写,不知不觉的有不少注解(单词或语句)被抄入正文之内,致使《圣经》的正文丧失其原来的真面貌。这种事实的造成,可能是出于抄写人的疏忽、误会,也可能是出于他的善意。不过这些外来的插词或插句,因着对《圣经》细心的研读,及多种不同手抄本的彼此比较,是容易被发现出来的,因为它们大都是些原文的重复,生硬甚至格格不入的词句,这就是《圣经》校勘学的主要工作对象--发掘《圣经》的真面貌。这竟成了一种《圣经》的专门学问,且有不少的着作问世,以资参考。《思高圣经译本》就采纳了不少学者们的意见,将共同被认为是插句的地方以〔……〕记号表示出来,供读者留意。
见解经的串炼、若望夹注。
见圣经中的动物。
见圣经中的动物。
根据《圣经》所载,在上古时代,人已以畜牧为业(创4:2)。以民的圣祖都是牧人,即无一固定处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雅各伯及其家人来到埃及时,就自称为「牧羊的」(创46:32;47:3)。
虽然当时的埃及人,因其文化已达到高深地步,「厌恶一切放羊的人」(创46:34;43:32),但为近东民族,包括古时的埃及人在内,畜牧究竟是被人所重视的职业。于是「牧守」就成为用于国王或国神的尊称。
以民将畜牧作业视为持守廉洁的生活方式。梅瑟为民领袖,达味为王,亚毛斯受任为先知以前,都是牧羊人(出3:1;撒下7:8;亚1:1;7:14)。牧人的生活虽多辛苦(创31:48-31),但也天真烂漫,诚朴无伪。从此可以明白耶稣诞生在白冷后,天使为什幺首先向那些守夜看护羊群的牧人们,宣告救主来临的喜讯的原因(路2:8-13)。
畜牧的主人,或将羊群托给自己的儿女看守(创37:2;撒上16:11;创29:9;出2:16),或雇佣工牧放。佣工的工资是钱,或是所生羊群的一部份(匝11:12;创30:28-42;格前9:7)。
《圣经》上多次描述牧人的劳苦生活:白天应寻找草场、水源或水井(咏23:2,4;则34:14);晚上把羊赶回圈里(户32:24;编下32:28);在野外帐幕里过夜,但不能放心安眠,因为常得提防保护牲畜(创31:40);祇能用棍杖和投石器(咏23:4;米7:14),抵御猛兽和盗贼(撒上17:34-37;亚3:12;若10:12),有时在旷野修筑堡垒以看守群畜(编下26:10)。
牧人必须为牲畜负责(出22:9-14;创31:39)。每天当牲畜出入栈圈时,叫牠们从自己的杖下经过,以便点查数目(肋27:32;耶33:13;则20:37)。如果因他疏忽之故,主人遭受损失,牧人应当赔偿(创31:39;出22:9-12;亚4:12)。
《圣经》多次用牧人与羊群的比喻,说明首领与民众,上主与以民的关系。自从雅各伯家蒙选后,天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创48:15;49:24)。多次描写天主是百姓的善牧,如何爱护其子民,(咏23:1-4;80:2;依40:11;49:9,10;耶31:1;则34:11-22;米4:6;德18:13等)。
在世上替天主管理其子民的,如梅瑟(依63:11)、民长(撒下7:7)、达味(撒上5:2)和其他君王及首领,都被称为「牧人」(参见依56:11;耶10:21;25:34;则34:1-10等)。有时,天主派遣外教的君王「牧养」他的百姓(耶6:3;依44:28)。
由于以民的首领不尽义务,不负责任(依56:11;则34:3-10;匝11:17),天主将来要将「羊群」托与一位忠实的牧者(耶23:1-4;3:15),他的忠仆默西亚(米5:3;则34:23;37:24)。
在《新约》内,耶稣以「善牧」的譬喻,说明自己是天主预许的牧者,描述他对选民及众人如何关注和慈爱,为救赎人类,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若10:11-16;玛18:12-14;路15:4-7)。他被派遣,固然首先是为了拯救「以色列家失迷的羊」(玛10:6;15:24;谷6:34)但也奉献自己「为大众作赎价」(玛20:28)。耶稣将匝13:7论那位要被杀害的民牧的预言,贴合在自己身上(玛26:31,32;谷14:27,28),以预言他的死亡,但也暗示他复活后,要将四散的羊再聚集在一处;又用牧人及羊群的譬喻,描述他将来要审判万民(玛25:31-33)。
「灵牧」、「伟大的司牧」和「总司牧」,宗徒们用这些尊称,把光荣复活了的主耶稣对教会的关系,很适当地表达出来(伯前2:25;5:4;希13:20);同时也提醒管理教会的长老和领袖,因是代替这唯一「善牧」,故应效法他的芳表,牧放天主的羊群。如此,才可希望将来由善牧那里领到牧者的工资(伯前5:1-4)。这些尊称又劝导并抚慰教徒,去信从依恃那关照他们的一切善牧(伯前5:7;若10:4,14)。
在教会初兴的时候,信徒们最喜欢用善牧这个尊称,称呼救主耶稣。在罗马茔窟内及古时圣堂墙壁上,多次见到善牧的像。他或背着找到的失迷的羊,或羊群环绕在他四周。
自古迄今,教会内也以「司牧」或「牧师」,称呼负责管理教会或地方教会的人员(参见若21:15-17;伯前5:2;弗4:11;宗20:28)。
此外,《圣经》曾一次用拟人法称死亡为「牧人」,他将那些不恭敬天主的富人,当作自己的羊群,赶到阴府里去(咏49:15)。
见圣经中的动物。
牧函(PastoralEpistles,EpistolaePastorales)
一、名称:
在《新约》正经书目中有三封书信,即《弟前》、《弟后》、《铎》,自成一组,通常称为「牧函」;所以称为「牧函」,是因为在这三书信内所谈的内容,是关于牧民的问题。不过「牧函」这一名称,并非原来所有,而是十八世纪才由神学家开始这样称呼。这三书信,由书名可知,两封是写给弟茂德,一封是写给弟铎,二人都是圣保禄的弟子及传教的助手。由三书信的内容看来,可知圣保禄所以给他们写信,无非是再度训勉二徒应如何善尽他们为司牧的职务,治理教会,牧养天主托给他们当照顾的羊群--教友。
二、牧函写作的时地:
《弟前》与《铎》大约是保禄第一次被囚释放后,再度东来,约于公元六三--六五年间,道经马其顿时所写。那时弟茂德在厄弗所(弟前1:3),而弟铎在克里特岛(铎1:5)。至于《弟后》是保禄第二次被囚于罗马(约公元六七年),自觉不久人世,于是写了这信,要弟茂德尽快到罗马去(弟后4:6,9)。是以《弟后》是保禄生前最后留言,故此以《弟后》为保禄的遗嘱也无不可。上述三书信,名义上固然是保禄写给他的两个爱徒,因此可说是私人函件,但实际上,从三书信的内容看来,实是治理教会的原则。事实上,圣教会从很古以来,对上述三书信非常重视。如德都良曾说:「保禄给弟茂德写了两封信,给弟铎一封,都是有关教会神职界的信」。圣奥斯定更进一步曾要求「凡在教会内任领导职的人,应把宗徒保禄的这三封信放在眼前」。为此,不应只以上述三信,为纯私人函件。
三、内容:
关于三书信的内容,除极少的几点属私人方面的事外,如弟前5:23要弟茂德不只饮水,也要饮点酒;弟后3:9-13要弟茂德尽快到罗马来,铎3:12,13,叫弟铎尽快到尼苛颇里去,其他可说属于管理教会的原则。要之,可分为两重点:
(一)反对异端邪说圣保禄一再叮咛二位爱徒,要卫护真道,提防并驳斥伪善背信的邪说谬论。至于所说的邪说谬论,一方面是来自犹太主义保守派,如弟前1:4,所说:「无稽的传说,无穷无尽的祖谱」;《铎》明言「犹太人无稽传说」;铎3:9所说「有关法律的争论」,大约是指涉及有关梅瑟法律诠释等问题。
不过从另一方面,如否认肉身复活(弟后2:18)以及过分的禁欲主义,如「禁止嫁娶,戒绝一切食物」(弟前4:3),可说导源于波斯二元论的哲学思想,以过分禁欲为获得智识的途径。这样形成一种犹太--希腊混合主义(SyncretismusJudaeo-Hellenisticus),大约即一世纪末二世纪初盛行的诺士斯派(Gnosticismus)的胚胎,而且也即是已散布在哥罗森教会内的邪说异端。为驳斥这类邪说谬论,保禄劝二位爱徒,要本着信德、爱德,讲授由他--保禄--所接受的健全的道理(弟前4:6;6:3,20;弟后1:13;铎1:13;2:1)。
(二)治理教会所谓治理教会,即处理教会内人事行政等问题。首先是设置长老或监督,而且可说这是保禄对二徒的命令(铎1:5),因为这样才能使教会扩展及延续下去。为此,告知二徒该选拔什么样的人作监督及长老,因而列举作监督及长老的各种条件(见弟前3:1-7;铎1:6-9)。其次是执事,而且有男执事及女执事,并且列举为作执事应有的条件(弟前3:8-13)。此外,当时尚有一种我们可称为「寡妇制」的生活,为使某女人能加入这种寡妇制的圈内,也列举了一些条件,如年龄方面,需要不少于六十岁,只作过一个丈夫的妻子(弟前5:9-11)。也许前面所说的女执事即由这些上了年纪的寡妇充任。是以保禄嘱咐他的爱徒,对录用寡妇也要多加留意。
牧函作者的问题:关于牧函的作者,在三牧函的开端,都明言是保禄宗徒。圣教会自古的传授,除玛尔强书目外(CanonMarcionis,这本毫不足奇,因牧函内正针对他的异端有所申斥),可说一致以保禄为牧函的作者。只在最近十九世纪末,才出了一批所谓考订与批判学者,根据批判学的原则,以下列三理由,即(一)从文辞方面,(二)从有关教会圣统方面,(三)从所驳斥的异端邪说方面,否认保禄为牧函的作者。不过从他们所强调的理由看来。实不足以证明保禄并非牧函的作者,今略述如下:
1. 从文辞方面,据考订学者的意见:在牧函内有不少字句,甚至有人说约三分之一字句,不见于其他书信内,而且有些是涉及神学的名词,如「健全的道理」(弟前1:10;弟后4:3;铎1:9;2:1);而「信德」一词也另有较深的意义,即也指正确的道理(弟前1:19;4:1,6;弟后4:7)。此外,在语气方面则比较温和,不如其他书信内如迦书内,火辣激昂……。对上述各点,如注意到这三书信的主要对象,是保禄的两位爱徒,并非直接向某一教会发言,尤其这三书信是保禄在他的晚年所写,而且极可能保禄曾用了不同的代笔人,如此则上述各疑难,虽不能说迎刃而解,但至少可说,不能构成否认保禄为牧函作者的绝对理由。
2. 从有关教会圣统方面考订学者认为:牧函内论及「监督」、「长老」、「执事」等教会内不同的职位,权限已相当分明,这不可能是宗徒死前教会内的情形,因而牧函不能是出自宗徒保禄的手笔。关于这点,可说考订学者的理论,非但不能证明牧函非宗徒的作品,而且更加以证实:因牧函内所称「监督」、「长老」,一方面固可看为日后教会内「主教」、「司铎」的雏型,但另一方面,牧函内所谓「监督」、「长老」,并未如三十年后,安提约基雅主教依纳爵信内论及「监督」、「长老」所有清晰的概念。如铎1:7的「监督」与1:6所提的「长老」,可说所指乃同样的人物。弟前5:17-22所提的「长老」,由他所尽的施教讲道之职及堪受加倍的尊敬看来,似乎和3:2-7所提的「监督」,在该处论及作「监督」所当有的条件,也属名异而实同的同样人物。而这种「监督」、「长老」互相通用的情形,正是宗徒末年教会内所有的情况(参阅宗20:17-28)。所以说这样更证实牧函乃宗徒,也即牧函开端所说保禄宗徒的作品。
3. 从所驳斥的异端邪说方面关于这一点,考订学者认为牧函内所驳斥的异端邪说,乃一世纪末二世纪初,盛行于小亚细亚的诺士斯派邪说。这一邪说既兴盛于初世纪末二世纪初,也即在宗徒死后数十年间,这样牧函自然不能是宗徒保禄的作品了。不过这一理由更属牵强,与事实不符。因如前面业已提及,牧函内所驳斥之邪说谬理,乃犹太--希腊混合主义,充其量只是诺士斯派邪说之胚胎雏型,早已为害于哥罗森教会(见前),而哥罗森距厄弗所相隔不远,因而保禄致书于当时在厄弗所负责的弟茂德,要他及早提防并加以申斥,这正是保禄在尽他身为宗徒之职,实属合情合理。而考订学者,竟以这一理论否认保禄为牧函作者,实不能成为理由,而且可说近乎无理取闹,故毫不足为凭。
结论:总观上述各点,尤其根据牧函内,作者要二徒所做的数件私人任务(如弟后3:9,13,铎3:12),以及对二徒的关怀备至(如弟前5:23),可以结论说:作者若非保禄,实不知有什么比保禄更适合的人,能写出这样对教会,对基督充满热诚挚爱,对二徒宛如慈父对爱子般的所谓「牧函」了(弟前1:2;铎1:4)。
见保禄、诺斯士派、圣统制度。
狐与狸虽同属犬科,但究有别,平常却常两者并称。巴力斯坦地产狐,而且有两种狐,即埃及狐(Vulpesnilolica)和黄狐(Vulpesflavescens),据说还是巴力斯坦地的特产。前者多产于巴力斯坦中部和南部,后者多产于巴力斯坦北部森林区。
希伯来文有四字用以指狐狸,但用得最多而较为普通的一字是「shuhal」。此字不但指狐狸,而且有时也指胡狼(Jackal;咏63:11;厄下3:35,译作野犬,先知书内多译作豺狼)。民15:4所记,似乎应是胡狼,而不是狐狸,因胡狼性合群,常结队栖息出游,且盛产于培肋舍特地,故能一时成批捕捉。至于狐性不合群,常只身独处,不易捕捉。狐与胡狼虽同属食肉类,昼伏夜出,觅食虫鼠、飞鸟、家禽,但有时也食果品蔬菜。胡狼尤喜食腐肉(咏63:11),常成群结队出没于废墟间,故以其群集之处,状述荒凉之地(依13:22;34:13;耶9:10)。小狐狸又爱在田间打洞,偷食毁坏农作物(歌2:15)。
《新约》内,两次提到了狐狸,而且都是出于主基督的口:一次自谓己贫竟无立锥之地,连有穴可栖身的狐狸也不如(玛8:20;路9:58),一次以之指称黑落德安提帕,谓彼奸猾怯懦,实无异于狐狸精(路13:31-33)。
至少远在公元前六至五千年左右,已有狗的存在,且已为人所畜养。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埃及和美索不达迷亚的文件已证实狗对人类的重要,受人之爱护,甚至有对其敬礼的存在。狗最初在《圣经》上好似仍是半家畜动物,虽然有时同人在一起生活,但大都无定居,故不时提到野狗一词。但是狗对于半游牧的以民来说,是为看守牧畜很有价值的动物(见约39:1;依56:10,11)。
很可惜的是「狗」在以民的文化上,犹如在中国古文化上,常带有讥讽、轻视、卑贱的意义,与人们向来对狗之爱护,重视,甚至娇养正成反比。中国古代有犬戎,犬儒,狗彘等语。现在则谓:狗子、狗腿、狗眼、狗肺、走狗等等,都是一些骂人的恶语;而来源却是家畜中最可爱,最忠信,最听命,最有价值的狗。狗在《圣经》上是不洁的动物,故此也是娼妓的象征(申23:19;默22:15)。在城市的街道上,在穷乡僻壤之区,各处乱跑,找寻碎屑残羹,腐尸臭肉果腹,并且为了这些食物而彼此打仗咬伤(出11:7;22:31;德13:18;咏59:7,15),故此是可卑的动物,为人所不齿(列上14:11;16:4;21:19;列下9:10,39;咏22:17;68:24;耶15:3)。「狗」、「狗的儿子」、「死狗」等都是轻慢凌辱人的言词(撒上24:15;撒下3:8;9:8;16:9;列下8:13;依56:10,11)。骂人深刻的一句话,要算是:「犹如狗再来吃牠呕吐之物」(箴26:11)。
《旧约》中对狗的偏见亦重现于《新约》之中。一个卑劣不堪的人,犹如一只狗:「不要把圣物给狗」(玛7:6)。耶稣说这句话的目的,并不是在区别犹太人与非犹太人,而是在强调善人与恶人之分。圣保禄曾称那些由法利塞党人回头信奉基督的犹太人为狗(斐3:2;见宗15:5)。在富翁与穷病交迫拉匝禄的比喻上,狗来舐拉匝禄的创伤,并不是在显明富与穷的对比,而是为更有力地指出拉匝禄的可怜情况,意谓:「甚至连人所卑视的狗都来舐他的伤处」(路16:21)。
耶稣对客纳罕妇人的答话:「拿儿女的饼扔给小狗,是不对的」(玛15:26),只是在说明犹太人与异邦人在得救恩上先后的权利。不可否认的,在救赎的历史上,以民是天之骄子,是天主的特选民族,故此在沾享恩惠上有优先权,犹如在家庭中,子女先吃饱之后,才顾及到犬狗。再说当时的犹太人习称那些不识梅瑟法律的人为狗。
1. 狗熊乃民间普通名,学名为熊,种类甚多,巴力斯坦本部旧日产熊,故《旧约》屡提到熊,且以之取譬设喻(撒上17:8;列下2:24;箴17:12;依59:11;哀3:10;达7:5;参见默13:2),今只见于叙利亚西南部一带森林山岭区域内,体小,黄褐色,学名为果熊(Ursussyrinus),是一草食兼肉食的动物。平常食草,入冬捕食家畜,尤其羊类充饥。故撒上17:34-37记载达味击杀攫羊狗熊,列下2:24两只狗熊由林中出来咬死四十二个孩童的事。狗熊情急,尤其母熊护雏时,异常凶猛,故《圣经》上往往以熊来形容凶暴和处境的险恶(亚5:19;欧13:8;德25:23,24;箴28:15)。
2. 熊:又为星座名,即大熊座北斗星,小熊座小北斗星。约9:9;38:32两处,学者多以之指熊座北斗星,但有些学者以之指狮子座星宿。
玫瑰今日在巴力斯坦并不希奇。但在《旧约》时代,是否相当普遍,则不得而知。至少在全部《旧约》内,希伯来文没有玫瑰一字。在全部《圣经》内只有四次提及玫瑰,一次在智2:8,三次在德24:18;39:17;50:8。但智的原文乃希腊文,而德的原文虽属希伯来文,但保留及传至后世的,只有希腊译文和其他的古译文。再说:《智》、《德》这两部书都出自较晚时代,即公元前一五○~二○○年间。智2:8节说:「在玫瑰花尚未萎谢以前,用来作我们的花冠」,但以花编作花冠来戴,只是希腊与罗马人的习尚,希伯来人原没有这一习惯。至于德24:18;39:17则说:「如耶里哥的玫瑰树」,「如同栽在溪水边的玫瑰」。按这段经文的上下文看来,这里希腊文用的玫瑰,很可能是指在巴力斯坦各地,尤其耶里哥附近,约但河西岸丛生的夹竹桃。又德50:8希腊文也译作「如春天的玫瑰花」,但按希伯来文则有「有如春天树上盛开的花」泛指果树。是以可说,在《圣经》内希伯来文未有狭意的「玫瑰」这一字。
知善恶树(TreeofKnowledgeofGoodandEvil,ArborScientiaeBonietMali)
按《创世纪》记载:
在伊甸乐园的中间有生命树及知善恶树(创2:9)。后者在解经学的历史上,有了很多的演变,遂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谓二者只是一棵树,只是作者的重述而已。在创2:17只提那一棵使原祖堕落的知善恶树。3:3说:「只有乐园中央那棵树上的果子」。3:11只禁止吃一棵树上的果子,3:22,24好似是说不同名的一棵。但是不论如何,两棵不同树的说法,与原文更相符合。这也可由两棵不同树的不同目的(3:22-24),及其他古民族的传说来证明。
其次解经家意见不合的地方是:
知善恶有何意义?或谓善恶的知识有什幺意思?首先我们要知道这是《圣经》上,也是古犹太人的一种说法、俗语,以两个尖对的事实-善、恶-来代表它的全部。是以所谓善恶的知识非他,就是「全部的知识」,甚至连天主的全知也包括在内(创3:5,22)。《圣经》上的这种说法屡见不鲜,如「我或坐或立,你全然认清了我」(咏139:2),束缚,释放(玛18:18),来往(宗1:21);亦请参阅撒下14:17,20等。亦有人说,既然这里所说的知识是有关伦理的知识,所以《创》的「知善恶」,是指人到达能利用天良的年龄而言,并以《圣经》中申1:39;撒下19:36;依7:15,16;希5:14,等例来作证明。但是我们认为这一切的例子,都是指原祖犯罪之后的人类生命状态而言,而原祖父母自被造之初,即因天主的特恩而达到了成熟的年龄,已知道伦理善恶之别,不然天主怎能会给他们出命,甚至说出听命与不听命的结果-永生或死亡呢?所以原祖之犯命与无知儿童的过犯,完全大相径庭,是回然不同的。
关于知善恶树的存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它真是一棵长在伊甸乐园的树,或者仅是一个象征?首先我们应知道,大家惯常所说的知善恶树是指的一棵苹果树,或谓原祖犯命因是吃了一个苹果。这是由歌8:5的误解而来的,因为歌8:5并非在说原罪的问题。至于它是一棵真正的树或是一棵象征的树,圣奥斯定已说过:「如果有人不欲按字解释,那是一棵真正的树,及结了真正的果实,而只是象征性的,是可以的。但是那种象征却应当与教会的信德道理相符合,并且应与事实的描述相似」。奥斯定本人则以为可能是象征的意义:果子之禁食,非他,乃夫妇人道之禁。近代有不少的学者,正在鼓吹及倡导这一学说,谓食禁果与性欲之冲动有关,更强调《圣经》的术语「认识」,常有「性交」之意(创4:1,17;撒上1:19;玛1:25等),而加强此说的力量。但是我们仍认为因食禁果而违背天主的圣命,不只与性欲的猖獗有因果关系,而是一切罪恶的渊源。至于「认识」二字之解,在《圣经》上,几时主动者为男人,及对象是女人,则解说正确,是指性交而言。但此处所「认识」者非女人,而是圣善之美,及罪过之恶。再者在天主亲自造了一男一女,祝福了他们,命他们生育繁殖之后,实在佷难使人明瞭元祖如何会因人道而违背了上主的命令。虽仍有人对此作注加解,但都是些无凭之谈,或理由不充足的构想之说。基于以上种种不能解决的困难,我们以为按照经文的原来本意讲解,似乎更是智者之举,圣教会对此点未下任何判决。
最后的困难是:
在食禁果与严罚之间,似乎没有相称的均衡,有点小题大作之嫌。应知:事情虽小,但出命者-天主-的态度却是十分严厉的。有法律条文在先,而仍明知故犯,则是自寻其咎。犹如一面小小的粗制国旗,其物质价值虽微不足道,但若将它恶意的撕裂、涂污或焚烧,则所犯之过非小,因为它代表着某某国家的主权、领土及全体人民。
穹苍(VaultofHeaven,Firmamentum)
穹苍一词之希伯来文,来自「锤击金属而成薄片」之意义(见出39:3;户17:4;耶10:9)。按照当时以民及一切古东方民族的观念,视穹苍为遮盖大地之圆顶,犹如帐幕然(依40:22;咏104:2)。这个圆顶是天主于造天地的第二天造成的(创1:7,8,14-18;见依40:22;42:5;44:24;45:12;51:13;耶10:12;51:15;匝12:1)。有时被比作一面铜镜(约37:18)。在创造的第四天,天主将光体:日、月、星辰,摆列在穹苍上(创1:14-18),并将遮盖大地的水,一部份放于穹苍之上(创1:6,7;见达3:60)。天上的「水闸」开放,就有雨水落在地上(创7:11;8:2;列下7:2,19;依24:18;拉3:10)。天闸闭塞,就是干旱饥荒的原因(路4:25;默11:6)。穹苍耀目的光亮,是天主全能伟大的表征(咏8;19:2;德43:1),亦是世界贤明之士光明磊落的象征(达12:3)。
见宇宙观[深渊]。
肩膀在《圣经》上主要的象征意义是「负荷」,「负荷」又有两种意义:
1. 「屈肩负重」(创49:15;咏81:7;依10:27),是负荷重担出力为奴仆的象征。
2. 但若所负荷者是地位、王权(依9:5),则是光荣的象征。
其次在申33:12梅瑟祝福本雅明支派时说:「……住在(上主)两肩之间」,这似乎是指基贝亚和贝特耳两山之间而言。
见色巴。
城名,也是人名,关于它的意义,有数种可能性:「肩膀」、「山坡」或「颈背」。
一、城市名:
是厄弗辣因山区的城市,位于厄巴耳及革黎斤山之间。古代埃及和阿玛尔文件亦曾提到它,当然《圣经》上关于它的记载更是屡见不鲜。亚巴郎甫入圣地首先到达的地方就是这座城市(创12:6,7)。当时它仍为客纳罕人所占领。雅各伯自美索不达米亚返来时,受到城中人民的欢迎及善待,准许他购置田产,并为自己的天主建立祭坛(创33:18-20)。但是他的几个儿子为报复妹妹狄纳被人强奸的耻辱,残酷地杀了不少舍根人(创34章)。若瑟的哥哥们在此地牧放了羊群(创37:12-14)。若瑟死后亦葬于此地(苏24:32)。还有其他的一些圣祖亦然(宗7:16)。占领圣地后,若苏厄将地划为避难城(苏17:2,7;20:7;见户26:31),并在此地召集了以民(苏24:1-28),在这里教训了以民,且将一块大石立在上主圣所旁边的笃耨香树下。此城在宗教上的重要性可见一班。其后舍根人阿彼默肋客将这座城破坏,并撒上盐(民8:31;9:6,46)。「撒盐」是意谓此城再无人民居住的象征行为。勒哈贝罕前来此地加冕称王。雅洛贝罕将此城扩充(列上12:1,25)。在耶肋米亚先知时代,似乎仍有人烟(耶41:5)。在北国以色列灭亡之后,此地仍有其相当的价值(咏60:6;108:7;欧6:9)。按史家若瑟夫的记载,此城曾经是充军后撒玛黎雅人的中心,其后被犹太首领若望依尔加诺所毁灭。
舍根就是现今的巴拉塔(T.Balatah)废墟,在纳布鲁斯之东约二公里半处,耶京之北六十四公里半,离雅各伯泉很近。
二、人名:
基肋阿得的后代之一,是舍根家族的创始人(户26:31)。
人名,意义不详,闪的后代,阿帕革沙得的儿子,厄贝尔的父亲。生厄贝尔的时候,年三十岁,其后又活了四百○三年,生了大批的子子孙孙(创10:24;11:12,15;编上1:18,24)。但是按希腊译本及路加记载的耶稣的族谱,却是刻南的儿子(见希腊译本:创10:24;11:12;编上1:18;路3:35)。
是古代以民信经的代名词,其意义是「你要听!」这一信经的核心取自申6:4-9;11:13-21;户15:37-41。因为它的第一个句话是「你要听」!「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6:4),故此以「你要听」!来代替「信经」,是以民早祷及晚祷必须诵读的经文。
见经匣。
人名,其意义按照民间的解释是「上主又赐给了我一个儿子,代替加音杀了的亚伯尔」(创4:25),如此,舍特应是亚当及厄娃的第三个儿子,但是按照创5:3-8的记载,舍特却应是原祖父母的第一个儿子,盖此处完全没有提及加音及亚伯尔(亦见编上1:1;德49:16,17;路3:38)。这个差别无疑地应归于一个更古老文件的不同传说,而《圣经》的作者简单地将之归纳起来。舍特在一百○五岁上生了厄诺士,其后又活了八百○七岁,生养了其他不少的儿女,享年九百一十二岁而终(创5:6-8)。他的名字亦见于耶稣的族谱上(路3:38)。
人名,是舍巴纳雅的简写,意谓「上主的亲人」,是犹大王希则克雅时代的宫殿总管(依22:15),大概是一名服务宫庭的外邦人,因为《圣经》上根本没有提及到他的家族及出身。此人当时地位崇高,势力强大,竟目中无人,又爱好虚荣,令人在高处岩石上为自己凿建坟墓,乘坐彩车(依22:16,18)。大概是依撒意亚先知的政敌,盖曾极力强调国王应与埃及联盟,以对抗势力强大的亚述帝国,这与先知的意愿及忠告,是完全背道而驰的,是以受到先知的严厉责斥,并预言他的职位不久将由厄里雅金来代替(依22:17-25)。事实果然证明厄里雅金成了宫中的总管,而舍布纳却变成国王的秘书(列下18:18,26,37;19:2;依36:3,11,22;37:2)。但是有的学者否认这是惩罚的结果,盖秘书的职位也是相当崇高重要的,更有的学者强调舍布纳秘书应是另一人。
地名,位于哈依附近,以色列人在若苏厄指挥下进攻哈依时,曾在该地吃了败仗,丧亡了三十多人(苏7:5)。
「舍基纳」一词,主要是见于《圣经》之外的塔尔古木(Targum)文件上,它的来源却出自《圣经》,指示上主居住在圣所的内部(见出25:8;29:45,46;户5:3;35:34;列上6:13;则43:9;匝2:14等)。它原来的意思,就是「居所」,意指上主威严的显示(上主的亲在),居住在人间;更具体地说,就是天主自己居在人间的意思。塔尔古木的作者为了更强调天主的绝对超越性,以「舍基纳」来指示天主自己:「天主使自己的「舍基纳」居住在某某地方」(见出25:8;29:45;列上6:13;8:12;匝8:3)。这些犹太的神学家,以为如此更能将超越尊严的天主,与尘世间的人、地、事物之间划分出明显的界限来。
「舍基纳」在《新约》中译作「圣所」。这一翻译在希腊文上是很恰合的,盖它不只与原文的意思相同,而且发音也很近似(Schene)。比如若1:14:「圣言将自己的圣所安置在我们中间」(亦见默21:3)。但是在《新约》的其他部分,上主的「荣耀」是与「舍基纳」有同样意义及相提并论的(见罗9:4;希1:3;9:5;伯后1:17等)。
是《圣经》上好多人的名字,意谓「上主倾听了」:
1. 舍加尼雅的儿子,是充军后达味的后代(编上3:22)。
2. 一位假先知德拉雅的儿子,托彼雅和桑巴拉特对他施行贿赂,叫他去欺骗乃赫米雅,谓除非乃氏立即进入圣殿的圣所中躲藏,定有性命之虞。但是,擅自进入圣所是犯罪的事,故乃氏坚决不入,结果发现了假先知舍玛雅的诡计,乃氏保存了自己的清白(厄下6:10-13)。
3. 是自充军之地偕同则鲁巴贝耳归来的一位司祭长(厄下12:6,18)。
4. 是犹大的一位先知,曾传上主的话给勒哈贝罕王,切勿以武力来对付北部十个叛变的支派,因为分裂之事是来自上主(列上12:22-24;编下11:2-5);国王听了上主的命。勒氏为王第五年上,埃及王史沙克领兵入侵,先知再报告这是出于上主的惩罚,于是国王及百姓各认己罪,结果所受的损失并不太大(编下12:2-9)。先知并且记载了勒哈贝罕的前后事迹(编下12:15)。
5. 是约史雅国王时代的一位肋未人的权势人物,曾捐献一大批的牛羊,作为庆祝逾越节之用(编下35:9)。
6. 乌黎雅的父亲。乌黎雅因所讲的预言与耶肋米亚的话不谋而合,故此国王约雅金曾企图杀死他(耶26:20-23)。
7. 肋未人,耶杜通的后代,曾帮助希则克雅国王从事清除圣殿的工作(编下29:14,15)。
8. 肋未人,在希则克雅国王时代,负责分派祭物,初熟鲜果及什一之物与其他的肋未人(编下31:15)
9. 肋未人,曾经帮助司祭及长官们教育百姓,使他们认识上主的法律,是约沙法特国王时代的人(编下17:8)。
10. 肋未人,乃塔乃耳的儿子,达味时代人,登记了二十四班司祭的家族(编上24:6)。
11. 达味时代的一位司祭,且是厄里匝番肋未家族的族长,其族人共有二百,全体参加了迎运约柜的礼节(编上15:8,11)。
12. 肋未人,敖贝得厄东的长子,他的后代不少以英俊勇敢而出名(编上26:4,6-8)。
13. 德拉雅的父亲。德拉雅曾任约雅金国王的书记(耶36:12)。
14. 乃赫蓝人,是生活于充军百姓中的一位假先知,虚报以民即将很快返回重整家园,并写信至耶京,要求将耶肋米亚先知囚禁起来,因为耶氏曾预言充军期是会很长的。耶氏预言舍玛雅一定不会返国,并且将绝后,而终于充军之地(耶29:24-32)。
15. 是犹大的一位首长,曾经代表参与耶京城垣落成的典礼(厄下12:34)。
16. 肋未人,约纳堂的父亲,阿撒夫的后代,任职吹号筒(厄下12:35)。
17. 肋未人,音乐家,曾经参与耶京城垣落成的盛典(厄下12:36)。
18. 司祭,当耶京举行城垣落成典礼时,是侍立在乃赫米雅左右的司祭之一(厄下12:42)。
19. 哈陵的子孙,充军后听命将自己的外邦妻子休掉(厄上10:21)。
20. 亦是哈陵的子孙,充军后听命休外邦妻者(厄上10:31)。
21. 是在充军之地的一位百姓首领,与其他数位首领,受命于厄斯德拉,前往依多地方,召集那里的肋未人及「献身者」,回国参与圣殿的服务(厄上8:16,17)。
22. 肋未人,哈叔布的儿子,此人充军归来后,居于耶京(编上9:14),指导修建圣殿的工作(厄下11:15)。
23. 西默盎支派人,是齐匝的前辈(编上4:37)。
24. 勒乌本支派人,约厄耳的儿子,哥格的父亲(编上5:4)。
25. 阿多尼干的儿子,他同兄弟自充军之地带回六十名男子,来耶京居住(厄上8:13)。
26. 舍加尼雅的儿子,充军后任耶京东门的守卫,并帮助修理城垣(厄下3:29)。
27. 充军后,代表立盟签约的一位司祭(厄下10:8)。
28. 肋未人,加拉耳的儿子,敖巴狄雅的父亲(编上9:16)。
是阿米胡得的儿子,出自西默盎支派(户34:20),是梅瑟指定来监管分配许地的人员之一(户34:18)。
是托拉的后裔,出自依撒加尔支派,达味时代的人(编上7:2)。
撒慕尔(Samuel)
撒慕尔是以民历史上的重要人物,是以民民长时代与君王时代转接的关键,也可说是以民王国的开国大臣。
一、童年
「撒慕尔」解说「他的名字是天主」,或按通俗的解释,解说「天主垂听了」(撒上1:20)。他是肋未支派人(编上6:12,19),生于辣玛(撒上1:19,20),是厄耳卡纳(撒上1:1)及不育的亚纳(撒上1:5)用苦泪和许愿求得来的儿子(撒上1:11,20,27)。断乳后,亚纳按照所许将他献于天主(撒上1:22,24,28),从此,他在史罗圣所内长大(撒上2:21)和事奉天主(撒上2:11,18;3:1),天主很喜爱他(撒上2:26),与他同在(撒上3:19)。
二、蒙召
大司祭厄里年老时,撒慕尔夜里蒙主呼召,得知厄里未来的命运(撒上3:2-14),其时他尚年幼。但不久,全以色列都知道他被立为上主的先知(撒上3:20;9:8,9)。当时,培肋舍特人攻打以色列,将史罗圣所焚烧,将约柜也搬走了(撒上4-6)。约二十年后,以民回心转意,归皈上主,撒慕尔便以民长身份领导以民,革新宗教生活,平服培肋舍特人。他驻居辣玛,但却常巡视贝特耳、基耳加耳和米兹帕三个主要地方(撒上7)。他为人正直清廉(撒上12:3-4),是个很受敬重的「天主的人」(撒上9:6)。
三、立君王
年老时,在以民强求之下,他立了撒乌耳为以民第一位君王(撒上8-10),随后便辞退了民长职任(撒上12:1,2),但仍以先知身份(撒上19:20-24)领导以民:他代表天主命撒乌耳攻打阿玛肋克人,也亲自杀了阿加格王(撒上15),同时他指责撒乌耳冒然行祭之不当(撒上13:8-14),和冒犯报复律的罪行(撒上15:10-31;28:18),因而预言他将失掉王位(撒上13:14;15:23,28),并另立达味为继位人(撒上16:13;参阅撒下5:1-5),也帮助达味逃脱撒乌耳的毒恨(撒上19:8-19)。最后,撒慕尔死于辣玛(撒上25:1;28:3)。
四、评语
从历史观点看,撒慕尔实是以民历史上的一位伟人,他可说是以民黄金时代的开路先锋,因为他将当时宗教散漫、道德低落、内部分裂和常受外敌侵犯的以民,从民长时代领入一个宗教热诚和内部统一的君王时代,为日后撒罗满的黄金时代铺下了康庄大道。因此,他流芳后世,大受后人的称赞和纪念(编下26:28;35:18;咏99:6;耶15:1;德46:16-23;宗3:24;13:20;希11:32)。
城名,只两次见于《圣经》(耶25:26;51:41)。学者们皆强调,它按照「神通法」的规律,是巴比伦城的暗语,即是指巴比伦;若果如此,则先知在预言,连当时最强大的巴比伦帝国,也将要如其他国家一样,受到天主的惩罚,要喝上主义怒之杯。
见神通法。
地方名,意思是「太阳泉」,在本雅明支派的边界上(苏18:17),属于犹大支派(苏15:7)。其西有洛革耳泉。学者们大都同意它就是现今的豪得(泉)。位于自耶京至耶里哥的大公路之侧,亦称「宗徒泉」。
人名,意谓「天主的亲人」(?)。《圣经》上以此为名者有下列数人:
1. 充军后参加首次帐棚节的一位肋未人(厄下9:4,5),他亦代表百姓在盟约上签了名(厄下10:11)。
2. 另一位在盟约上签名的肋未人(厄下10:13)。
3. 充军归来后,举家定居于耶京的一位肋未人(厄下12:14),代表百姓在盟约上签过名(厄下10:5),在《圣经》的其他地方,他亦被称为舍加尼雅(厄下12:3;编上24:11)。
4. 达味时代的一位司祭,其职务是在上主约柜前吹号筒(编上15:24)。
舍法提雅是一相当普通的人名,意即「上主是审判者」或「上主的审判」。按《旧约》的记述,共有九人或至少八人名叫舍法提雅的,今分述如下:
1. 达味在赫贝龙所生的第五子(撒下3:4;编上3:3)。
2. 同则鲁巴贝耳由充军地回国的族长之一(厄上2:4;8:8;厄下7:9)。
3. 撒罗满王仆役中之一(厄上2:57;厄下7:59)。
4. 犹大后裔中一族长(厄下11:4)。
5. 本雅明后裔中一族长(编上9:8)。这位族长或前者,可能与上述二人是同一人。
6. 当达味逃避撒乌耳到了漆刻拉格时,投奔达味的勇士之一,属哈黎夫人(编上12:6)。
7. 西默盎后裔中一位首领(编上27:16)。
8. 犹大王约沙法特儿子中的一个(编下21:2)。
9. 耶肋米亚先知同时的一人,父名玛堂。(耶38:1)。
人名,出自阿加得文,意谓「沙玛市请保护儿子」或者:「(欣)请保护儿子」。有不少的学者以为他与则鲁巴贝耳是同一人,盖二人不只是出于同一时代及环境,而且皆是犹太人的领袖,皆自充军之地巴比伦归来耶京,且皆属于第一批还乡的人士,将拿步高劫自圣殿的器皿,携带来京,并领导重建圣殿,是犹太的第一位总督(厄上1:8:11;5:14,16)。唯一反对此说的理由是《圣经》上没有明白指出,二者同是一人。至于何故一人有两个名字的疑案,则较为容易回答,这种事实在《圣经》上是屡见不鲜的,或谓:舍市巴匝是阿加得文的波斯名,而则鲁巴贝耳则是希伯来文。
见雅叔布。
《圣经》上正式所提到的花名实在少而又少,可以证实的有番红花(歌4:14),凤仙花(歌1:14;4:3),葡萄花(创40:10;依18:5),石榴花(歌7:13)及亚郎棍杖上的杏花(户17:23)。其他一切惯见于《圣经》中的花名,如百合花,玫瑰花,蔷薇花,牡丹花,风信子或塘水仙,郁金香,鸢尾花,水仙花等等,见于不同译本的花名,大都是些不能证实的花。盖上述许多的花名皆译自两个不同的希伯来文名词,比如所常见于《新约福音》中的「田间的百合花」(玛6:28;路12:27等),按学者们的意见,就不可与普通常见的百合花同日而语。《圣经》上的花名,除上述已被证实少数几个外,其他的名词可用为任何一种花,也正因此才有如此多的不同译名。撒玛黎雅被比作花冠上败谢的花朵(依28:1),鸿4:1亦提到黎巴嫩山上花朵的枯萎,但未指出是甚幺花来。
《圣经》上的花儿也有它的象征意义:青年时代(智2:7),智慧的果实(德24:23;39:19),生命的短促(约14:2,15,33;咏103:5;依40:6-8;伯前1:24;雅1:10,11),相对地被比作春天的花朵,花儿的芬芳及花儿的容易凋谢。其次在建筑物上的一些装饰雕刻,亦以花名为名。(出25:31,33,34;37:17,19,20;户8:4;列上6:18,19,32,35;7:26,49;编下4:5,21)。
见圣经中的植物。
《圣经》上提「金子」的地方,非常之多,因此,也有多个不同的名字,来指示这种宝贵的金属。这证明很古以来,以民便知道金子的存在及它的价值。除了在战利品中有金子之外(民8:24;撒下12:30),以民格外在撒罗满时代,输入了不少敖非尔的黄金(列上9:28;10:22)。其他供应黄金的地区有哈威拉(创2:11,12),舍巴(依60:6)及辣阿玛(则27:22)。以民用金子来作装饰品(创24:22;咏45:10),作帐幕中行礼仪所用的器皿(出25等),及撒罗满圣殿的用具(列上7;10:14-22),盂盆(户7:14),偶像(依40:19)。所应注意的是这些装饰品、用具及偶像等,并不常是纯金,有时只是包金或镀金的(依40:19)。以金子来铸造钱币,则是后来晚期的事。
金牛(GoldenCalf,VitulusAureus)
当以民滞留在旷野时,梅瑟四十天之久在西乃山与天主神交,亚郎随从了民众的意愿,制造了金牛,表示牠可代替雅威接受民众钦崇叩拜。亚郎制金牛,大概想到埃及人所恭敬的阿丕斯神牛,而另一方面,那金牛、照他的意思,只是一种雅威的具体表象。讵不知这神像很容易使民众陷于崇拜偶像的罪恶中,故此天主大发义怒,而梅瑟一下山,便将那金牛击碎(出32;参阅20:4,5)。
撒罗满逝世后,王国分裂了,政治也分离了。雅洛贝罕为叫自己的人民精神统一,并叫他们忘却那耶京的先前圣殿,就在北方丹地方和南方贝特耳城,擅自制造两头代表雅威的金牛。先知们称这罪为「撒玛黎雅,即以色列国的罪」。这滔天重罪使百姓把唯一的真天主雅威拋诸脑后,而迫使正义的天主,以首次的充军严罚处置以色列(公元前七二二年)。
见阿丕斯、偶像崇拜。
见耶路撒冷[达味城、金门]。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圣经》上,并没有一个概括的名词来指金属,而只有不同金属的固有名,就连在加上8:3虽用了希腊文的「金属」一词,所指的却是「矿」。《圣经》上所提过的金属统见于户31:22。此处是按不同金属的贵贱排列的,即金、银、铜、铁、锡、铅。圣地所用的金属几乎全部是泊来品,尤其来自小亚细亚诸邻国。但在约但河之东山区,却有铁及铜矿(申8:9)。考古学者并发现了粗制的溶炉,及制造铁器的模型。
见金(金子)、银[银钱]、铜、铁、锡、铅。
长子(First-born,Primogenitus)
在古以民时代,首生男儿在社会及家庭中,是占有特殊地位,享有特权的,这亦见于其他古东方民族,比如埃及、亚述、巴比伦等。但是在《圣经》上,头胎男儿,并不只是指人,也将牲畜包括在内(出11:5;12:29)。由于以民当时的社会是实行一夫多妻制,故此首生男儿又分父亲的首生子,即「壮年的首生」(创49:3;申21:17),及母亲的首生子,即「开母胎者」(出13:2)。
所谓「头胎男儿」或「首生子」并不一定指「长子」而言,亦即是不一定指示有其他兄弟而言,而是指事实上女人有生一来首次所生的儿子,而这个儿子很可能就是独生子,但在法律上仍冠以「首胎男儿」,应祝圣于天主(出13:2;34:19;见路2:22)。这种事实可由匝12:10,不少伪经上的说法,及公元前五年的一个犹太妇人的碑文为证。碑文上明言在她生了她的「头胎男儿」之后便去世了。路2:7所说的「她(玛利亚)便生了她的头胎男儿」,即应照上边的事实及说法来解释。
一切的「首生」,不论是人或牲畜,都应祝圣于上主(出13:2;22:28,29;户18:15-17;申15:10-29)。但是这种祝圣的仪式若何,我们却不知道。既然法律上严禁人祭,很可能是将之献于圣殿为上主服务。但是后来这种尽职于圣殿的特权,归于亚郎的后代及肋未人之后,「首生子」的祝圣可能只成了像征式的礼仪,可将之赎回。若为牲畜,则洁净者杀之献主,不洁及有残缺者,应将之调换,并付一定数目的金钱与圣殿。这种祝圣于上主的规定,除了是为承认上主有生命的绝对主权之外,也有其历史的背景,即是天主在埃及杀了埃及人的首生子,却免去了以色列人首生子的死亡(出13:11-15;见希11:28)。
一、首生子的特权:
父亲的首生子有权承受双倍的产业(申21:17)。虽然父亲仍然健在,他已具有相当大的权力,来管理其他的兄弟姐妹(创27:29,37;49:4,8)。父亲死后,有全权治理家务(申21:17;见列下2:9;德12:5;18:32;48:12;匝13:8;弟前5:17)。但是这种特权可能因自愿(比如厄撒乌,见创25:29-34),父亲的旨意,及自身的重过(比如勒乌本的乱伦见创35:22;49:3,4;格前5:1)而丧失。虽然后来的法律加以明文规定,禁止父亲乱用职权,将首生子的特权地位乱让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所生的较幼年的儿子,以免发生家庭的纠纷(申21:15-17),但事实上,在以民的历史上,弟弟篡夺首生子职权的例子,是层出不穷的(见创4:4,5;撒上16:12;列上2:15;拉1:2,3;罗9:13等)。
二、「首生子」的借意用途:
首先上主称以色列子民是自己的「首生子」,因为天主在万民中只拣选了以民作自己的百姓(出4:22;德36:11;耶31:9)。智慧亦被称为天主的「首生子」,因为她在上主一切造化的工程中,是最具高尚地位,及最贵重及最早的造化之物(德24:5)。
在《新约》中五次提及「首生子」的地方,皆指耶稣基督而言:他是圣母的「首胎男儿」(路2:7);他是在天主所预选的人中的「首生子」(罗8:29);「是死者中的首生子」(哥1:18;默1:5),因为他不只是由死者中复活的第一人,而且也是其他一切人将要复活的原因;他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哥1:15),不只是因为他在万物之先而有,而主要的是他是一切万物得救的根源。这一点是整个《哥罗森书》所强调的。
见承继产业、初果[荐新祭]。
长老(Elders,Presbyter,Seniores,Presbyter)
一、《旧约》中的长老:
世间一切民族对白发苍苍的老年人,都是敬重尊崇的,以民当然不会例外,他们犹如其他民族重视年老人的生活经验,善遵他们的劝导,谨听他们的指教。以民最初过的是游牧生活,以家族或支派为其大团体的单位。每一家族或支派都是自最初就有自己的首长,而首长们的得力助手,便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民间长老」或谓「以民的长老」,这一点我们可以自梅瑟被召的历史上清楚地见到。天主命令梅瑟召集「以民的长老」,告诉他们,天主要自为奴之地的埃及拯救自己的百姓(出3:16),并命令梅瑟偕同长老们往见法郎,请求出离埃及的准许(出3:18)。在建立逾越节日的机会上,梅瑟召集长老们,通知他们要以羔羊之血涂在门框上,以救以民的长子(出12:21,22)。
以民辗转在旷野中时,无水可饮,梅瑟偕同长老们击石出水,供百姓狂饮(出17:5)。梅瑟暂时委托长老们来维持社会的治安,并以判官的身份来断定民间争讼的案件,无形中他们变成了梅瑟与百姓之间的中人(出18:18-27)。不久之后,梅瑟更按照天主的指示,正式选立了七十人,作为全以民的长老,以治理百姓(户11:16-24)。这种组织即在占领圣地而实行定居生活之后,仍然继续存在,且日在加强,长老们竟成了社会上最有地位及势力的人物:是他们在向撒慕尔要求一位国王(撒上8:4),是他们后来给达味加冕,拥立为王(撒下3:17),亦是他们竟支持了叛变的阿贝沙隆(撒下17:4)。在君主政权的漫长岁月中,他们的势力及地位,曾有高低及强弱的变化,完全看当时的君王是否支持或重用他们。但是在充军时代,他们却成了民间的惟一权威,因为当时一切的社会组织,都陷于停顿,只有民间长老的组织却一枝独秀地在发号施令,管理当时的家族及支派。充军归来的百姓,更在每一城市中建立起长老的组织,尤其是在耶京,它竟成了后期「公议会」的雏形结构。
大黑落德上任之初,曾大刀阔斧地杀害了许多持反对意见的长老,而另外选立了一批顺从自己旨意的犹太人,作为民间的长老。他们当时在公议会中的势力是非常之大,竟与大司祭的权威并驾齐驱。在教会的初期,这种组织亦隐约地见于信友团体中,那些扶助宗徒们作传教事业的人们,亦被称为「长老」(路7:38;宗14:23)。
二、《新约》中的长老:
长老是在治理教务方面作宗徒助手的人,相等于现在圣统制中的司铎(神父)。在《新约》中,「长老」与「监督」有同样的意义,盖二者相提并论,没有分别(宗20:17-28;弟前3:2;5:7;铎1:5,7;伯前5:1,5),有同等的职务(宗20:17-28;弟前3:5,7等)。「长老」的名称与《旧约》上的长老是有联带关系的。古时惯于在民间拣选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来管理百姓,或参加公议会(见出18:13-26);若与希腊文化来比较,则等于最高权威与百姓之间的中间行政人。
负责拣选他们的人是宗徒自己或他们的代表。他们在圣神的指引之下,以祈祷和守斋的方式作出选择的决定(宗14:23;20:28);然后宗徒给他们覆手,赐与职权(宗14:23;弟前5:22)。这些被选出的长老,并没有司祭职的全权,因为他们不能以覆手礼,将此权另赐他人(弟前4:14;弟后1:6)。每一区的教会有数位长老,在宗徒的指导下负责治理教务(宗14:23;15:2,4,6,22,23;20:17,18;21:18;铎1:5;伯前5:1等)。他们在职务上是牧者(宗20:28,32;弟前5:17;铎1:9),是行政员(铎1:6-9;弟前3:1-7),是教师(宗20:28,32;弟前5:17;铎1:9),是道德伦理的护卫者(铎1:6-9;弟前3:1-7)。施行圣事也是他们份内的职责,比如实施病傅圣事(雅5:14)。
关于作长老应具备的条件,见监督。
在《旧约》及《新约》中,有九个不同的名字来指示蛇或长虫,最常见的是「纳哈市」。但这些名称大都是民间的普通用语,故很难以动物学的常识来断定所指是那一种蛇。圣地的蛇类多至三十六种,有几种且是甚有危险的毒蛇。
《圣经》上对蛇的描述颇为详尽。人对蛇,格外是对于毒蛇,大都惊惶失措(智17:9;咏140:4)。牠们是最狡猾的动物(创3:1),惯居于碎石之中(箴30:19;亚5:19),食土为生(创3:14;依65:25;米7:17),是机警(玛10:16)、凶恶的动物(玛3:7,23,33)。当以民在西乃山旷野中时,被毒蛇咬死者甚众,梅瑟竖立铜蛇,使人仰望而复生(户21:5-9)。此铜蛇被保存于耶京圣殿之中,后竟受人敬礼,以它为生命的赐与者,希则克雅国王命人将它毁掉(列下18:4)。
牠的象征意义:长虫普通是恶人的代表(咏58:5),象征以民的敌人(申32:33),亚述人(依14:29),经师及法利塞人(玛23:33);是一切险恶的象征。
牠在古东方的神话中,是许多古东方民族视为吉祥或祸患的原因。长虫及恶神几乎是最亲密的友伴(创3:1-5)。此点除《圣经》外,亦是巴比伦人及埃及人的信念。有七个头的巨大海蛇--里外雅堂--在以民及腓尼基人中,被视为天主的仇敌,是灾祸之原(依27:1;咏74:13,14;约3:8,亦见7:12;9:13;26:12)。在埃及、巴比伦、客纳罕及希腊,它却是神的象征及代表,并接受人们的敬礼。
见龙、蛇、毒蛇[虺]、里外雅堂。
长寿[老年](LongLife,Longaevitas[Oldage,Senectus])
为古代以民来说,现世的生命是天主最高最大的恩惠,尤其是在他们还没有明瞭来生的道理之前,他们更是十分地珍惜现世生命的价值,希求尽量将生命延长,能见到成群的子子孙孙。只有约伯及耶肋米亚在确实忍受不了现世的痛苦不幸之际,才例外的诅咒了自己的现世生存(约3:3;耶20:14)。
长寿是天主特别许给孝敬父母的人,及遵守上主诫命的人的恩典(出20:12;申5:16)。圣保禄亦曾针对此点旧话重提地教训当时的信友们(弗6:2,3)。德训篇的作者并特别提出了长寿的方法谓:「人心愉快,可享长寿」,「嫉妒和忿怒,能使寿命缩短」(德30:23-26)。
也正基于以民对生命如此重视,《圣经》上不时发现抱怨人生短暂的慨叹(咏39:6;78:83;102:4,12;103:15;约7:6;8:9;9:25;训8:13)。甚致百年的寿命仍以为是短促即过的(德18:8)。长寿是敬畏天主的结果,是智慧的赐予(咏21:5;61:7;91:16;箴3:16;德1:12)。相反地,「凶手和奸诈的歹徒,必定中年夭折」(咏55:24)。企图获长生不死而犯命的原祖父母,也受了天主的惩罚(创2:17;3:3-19,22)。
但是《圣经》上的宗教观念是有进展的,渐渐地人们发现义人的早死,并不一定是上主惩罚的表示(智3:1-18),相反,却是上主的恩惠,为使义人不受世间邪恶的染污(智4:13-15)。
见报应。
顾名思义,即可知道是一种长绿灌木,开红白花,其果可食,被先知们视为象征默西亚时代的一种植物(依41:19;55:13,按:此两处思高译本作「桃金娘」)。充军后的「帐棚节」日,即用它的枝叶来支搭帐棚(厄下8:15)。匝加利亚先知在他神秘的神视中,见到骑士及马匹立在长春树中间(匝1:8,10,11)。
见圣经中的植物。
房舍、城池、地区用以贯通出入的口,俗称为门。不过本条所谈,祇就《圣经》上所载的门而论。首先由于以民的祖先原属游牧民族,那时他们的住所,尚没有房屋可言,藉以栖身的,祇是帐幕,而藉以出入帐幕的,即在帐幕间所留的口,这口即是帐幕的门。就在这帐幕门口天主曾显现给亚巴郎,并给他许下,他的妻子撒辣,虽已届老年,但在来年要给他生一个儿子(创18:2-10)。不过在亚巴郎时代,赫特人已建有城市,亚巴郎为亡妻撒辣由赫特人厄斐龙购买坟地,即在城门口成交(见创23:10-18)。之后,以民由埃及出来经过旷野时,所住仍是帐幕(户11:10),直到进入客纳罕地后,才如其他民族一样,逐渐开始建造房屋居住(参阅民19:26;20:5)。
由《圣经》所载,古埃及以及客纳罕地的居民,所建的门,与我国古时完全相同,有门楣、门框(出12:22,23)、门限(民19:27)、门闩(民16:3)。又按苏6:22的记载,安门似乎是建造房屋的最后一工程,因在该节说:「他奠基时必丧失长子,安门时必丧幼儿」。奠基无疑是建房屋的第一工程,作者以安门对奠基,是以极可能安门乃最后一工程。
以民在久居客纳罕地后,对建筑有了极惊人的进步。这由撒罗满建的圣殿可以得知。祇就圣殿的门,如列上6:33-35所记,门有两扇,两扇又分两叶可以折叠,门上还刻有「革鲁宾」、棕树和初开的花朵等图像,且全贴上金,可谓极尽艺术之能事。无怪在耶稣时代,好似要记念旧日的荣华,仍称此门为丽门(PortaSpeciosa,宗3:10)。此外,门,尤其城门,是人出入必经之地,为此从很古时代,凡人民有什么重要事项,都是在城门口来解决。城门口俨然如法庭会议室或市场。除前面已提亚巴郎为亡妻买坟地,是在城门口成交外,如阿贝沙隆准备造反时,在城门口前离间民心(撒下15:2);波阿次获得娶卢德为妻之权利,也是在城门口进行(卢4:1-11)。为此,箴31:23称赞那贤妇说:「她的丈夫与长老同席,在城门口深为众人所认识」(参阅箴22:22)。
又由于人出入必经城门,因而城以及城门象征城内的居民,如依14:31:「门啊,哀号吧!城啊,悲鸣吧」!即指全城里的培肋舍特人。不过有时城门指地方,即指该城,而非指人,如咏87:2:「他喜爱熙雍所有的城门,胜过雅各伯所有的帐幕」,意即喜爱耶路撒冷圣城超过雅各伯所住过的其他圣地,如贝特耳、史罗等。由于城门既有该城或城里居民之意,因而引伸到另一象征之意,即指权势、武力或威力,如依45:2:「我要将铜门打破,将铁闩击碎」,即指武力,也即在这一意义下,《圣经》上多次提及「死亡的门户」(咏107:18),或「阴府之门」(依38:10)。耶稣选立伯多禄为宗徒之长,建立他的教会在伯多禄(盘石)上时,曾清楚地说:「阴间的门决不能战胜她」(玛16:18),这「阴间的门」即指魔鬼的恶势力。末后耶稣自比作羊的门:经过耶稣,人-羊-才得进入教会,才能到圣父那里去(若10:7,8;14:6)。至于欧2:17所说「希望之门」,以及宗2:12所说「信德的门」,格后2:12「给我开了为主工作的大门」等,都祇是借意,指怀有希望,或为传播信德,宣扬基督《福音》具有大好机会而已。
见城市。
门框[经匣](Mezuza[Phylacteries,Phylacteria])
「默组匝」是希伯来文的术语,原有「门框」之意(出12:7,22,23;21:6;申6:9;11:20;民16:3;撒上1:9;则43:8;45:19;46:2)。但在充军之后,「默组匝」却有不同的意义,是指一块长方形的小羊皮纸而言(12×5cm)。这块羊皮纸被放在木、金属或玻璃质的圆管中,在纸上书有申6:4-9;及11:13-21的经文,分二十二行。纸的翻面书有「厄耳沙待」(意谓:全能者天主)。再将此纸片由左至右收卷起来,放在圆管中。思高译本称之为「经匣」(玛23:5)。犹太人将这经匣挂在门框上,凡出入房舍的人,必以手触匣,再口亲手指,以示尊敬(申6:6-9)。但后来的犹太人竟将之视为驱逐邪神恶魔的护符,更视之为犹太宗教的外在标记,且将之公开戴在额上。现今的犹太经师只在聚众祈祷时,才佩戴「经匣」。至于申6:4-9;及11:13-21,可说是自充军以后每位犹太人天天当念的「信经」。
「门徒」一词,在希伯来、希腊及拉丁文,皆出自「学习」一字,在《旧约》中少见,且没有现在门徒或学生之专门从师的意义(耶13:21;20:11;26:9;编上25:8)。先知、司祭及立法者不是「老师」,而是「证人」,是天主意旨的传述者。他们为尽这一职务主要的不是个人的天资或口才,而是天主的召选。他们的弟子并非真正的「门徒」,而是先知们的侍役(见列上18:43;19:19等;列下3:11;4:12,25等;耶32:12等)。
在《新约》时代,师傅及门徒的关系渐为明显,且有不同的意义:
1. 普通说来「门徒」是指由某一位师傅受教而言(玛10:24;路6:40)。
2. 较为狭窄的意义是指接受某人的道理,并按照道理的指示而生活,如法利塞人或若翰之门徒(玛22:16;谷2:18;玛9:14;11:2)。
3. 狭义的来说是指耶稣的随从者而言,格外是那十二位门徒(玛10:1;11:1;28:16)。除了这十二位左右不离耶稣的门徒之外(惯常称之为「宗徒」),有更大的一批间中追随耶稣,以受其教的人(谷2:15;路7:11;若2:2,17,22)。在这一批人中,路10:1-17提及七十二位门徒,曾被耶稣两个两个地打发出去传教。
4. 在宗徒大事录不时提到「门徒」,是指那些回头入教信奉耶稣的人而言,亦即是现在所说的「教友」或「基督徒」(宗6:1;9:19)。他们应不时追随主耶稣的芳表,克己苦身,并甚至有时离弃自己的亲人(路14:26,27;若8:31,32;见玛5:13-16),甘心接受他人的凌辱及恼恨(玛10:25;若15:18-20)。他们昭示世人的特征,是彼此之间舍己为人的爱情(若13:35)。若他们忠心耿耿,持久到底,将得到莫大的赏报,末日参与审判(玛19:28,29;路22:28-30)。
门帘[帐幔](Curtain,Velum[Veil])
以民定居之前的会幕,以及定居之后的圣殿中,都有两层门帘或谓帐幔,一在外,用以隔离圣所,一在内,用以隔离至圣所(出26:31,36;39:38;40:5;肋4:6;16:2;户4:5;编下3:14)。就连充军之后重建的圣殿中,这两层门帘亦曾重新按照原式制造(加上1:22)。当然内部的一层隔离至圣所的门帘更为高贵,更具有礼仪上的价值。它是用紫色、红色、及朱红色的细麻及毛编织成的。这几种不同的颜色曾被后期的犹太人,以象征的意义而加以解释。门帘上有「革鲁宾」的像,被挂在四根石柱上,司祭每年数次在一定的节日上,要用牺牲的血洒在这个门帘上。圣史们记载在耶稣死的那一剎那,「圣所的帐幔(即门帘)从上到下分裂为二」(玛27:51;谷15:39;路23:45)。虽然并未指出是那一帐幔分裂了,但学者大都强调应是至圣所的帐幔。无疑的,这在圣史们的脑海中,是具有深切象征意义,表示因耶稣的死,《旧约》已废除了,由此人类可以直接与天主往来的《新约》已开始建立了。圣保禄也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希10:19-21)。
门非斯[摩夫、诺夫](Memphis[Moph;Noph])
城名,意谓「仆塔卡之家」,是埃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在开罗之南二十八公里处,位于上下两埃及之间,地势隘要,是军事必争之地。《圣经》上称之为诺夫(耶2:16;44:1;46:14,19;依19:13;则30:13,16)或摩夫(欧9:6)。
此城建于公元前二九○○年,出于默乃斯之手,在此并建筑了强大的防御工事,益增它的重要性。在金字塔时代,即自第三至第六朝的中间时代(公元前二六○○~二二○○),是为下埃及的京都,是法郎皇宫的所在地,达到其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其后才由底比斯取而代之,自亚历山大里亚城建立之后(公元前三三一年),遂更失去了它的作用及价值。
它的宗教敬礼对象主要的是仆塔(Ptah)神,即造物之神。这位神祇的造像,则以名阿丕斯(Apis)的牛为模型。除此之外,巴耳及阿市托勒特神,亦见于它的庙宇中。此处的司祭们曾对埃及的文化艺术,有过相当巨大的贡献,并且他们因社会地位特殊,大都是财产雄厚的富翁。
巴比伦王拿步高破坏耶京,掳去了大多数的以民(公元前五八六年)。圣地残余的民众将首长革达里雅谋害之后,为逃避拿步高的报复,曾有不少的以民,逃来埃及定居在门非斯地方(耶44:1)。耶肋米亚及厄则克耳都曾预言门非斯将要受到惩罚(耶46:14,19;则30:13,16)。欧瑟亚先知亦事先预言过,门非斯将成为以民的避难所(欧9:6;见依19:13)。
目前在这座古城的废墟上,有两个阿剌伯村庄存在。它古代富丽堂皇的庙宇及宫殿,已荡然无存。开罗城内不少的建筑物的材料,是取自门非斯的古建筑物。现所存者是它周围为数不少的金字塔及古墓而已。
见诺阿孟。
月名,在今之七、八月间。
见历法。
见父亲。
阿干,意谓「烦扰者」;他是加尔米的儿子,属于犹大支派。他的事见于(苏7),参阅(依65:10);(欧2:17)。按:阿干违犯了毁灭律,因此天主惩罚以民,使他们第一次攻击哈依城而失败。若苏厄求问天主,才知道以民战败原因之所在。他便在第二天以拈阄的方法占定了那一支派,那一家族,那一人违犯了毁灭律。当发现正犯是阿干之后,便把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家畜砸死,后加以焚烧。刑场就是阿苛尔山谷。
基督信徒和善良的非基督徒,也许不易了解这法律的严厉性;可是如果我们想到古代民族的集体主义的思想,并且了解保禄所说的名言:「法律-《旧约》的法律-本来不能成就什么」(希7:19),就不难了解这古代毁灭律的用意。
圣教会的教父和神修的作者,屡次引征阿干的例子,来说明亵渎神圣的罪是多么的可恶。
见阿苛尔山谷、应毁灭之物、毁灭律。
人名,意义不详,是曷黎人色依尔的后裔,厄责尔的儿子(编上1:42;创36:27)。也是一个由他而来的家族名。他们居于厄东地区,很可能与贝乃雅干(户33:31,32)及贝洛特贝乃雅干地方名有关连(申10:6)。
阿狄为耶稣的先祖,父名科散。见(路3:28)。
阿苛为上古城池之一,为客纳罕人所建筑,在埃及和亚述古纪念物中已有此名记载(见ANET)。该城位于加尔默耳以北十二公里,提洛以南四十一公里处。阿苛一名,按革色纽(Gesenius:Thesaurus)所述,意谓「被日烧烤的沙石」。按(苏19:30),该城属于阿协尔支派,但据(民1:31),以色列并未占领过,以色列可能从来未曾占领此地。此后,《旧约》各部经书,除(米1:10)外(米1:10指的,为现代的大多数学者认为即为阿苛,思高译本作巴苛,乃手民之误),直至《玛加伯上、下》,从未提及该城;然而我们可由《圣经》以外的其他文献,使我们认识它的大概历史。公元前约一三二○年,阿苛被埃及法郎,即色提第一所征服;在七○一年被亚述王散乃黑黎布占据;六四○年,被亚述巴尼帕耳所讨伐;在波斯帝国时代,阿苛转为一个商业中心和波斯海军基地。在提洛陷落之后,阿苛的地位和富源益形提高。可惜不久,即约在公元前三一二年,被仆托肋米一世毁灭了。
仆托肋米二世登极后,又将它重行修建,且以自己的名,命名为仆托肋买。当色娄苛朝代于二一九年占据巴力斯坦后,阿苛又再被改名,而和其他附近的地区一度被叫做安提约基乃。庞培(公元前六三年)设立叙利亚为罗马省时,阿苛也一并归属该省。四七年,喀劳狄的老兵驻守仆托肋买时,此城遂又被罗马政府改名叫「仆托肋买喀劳狄的殖民地」(ColoniaClaudiaPtolemais)。玛加伯时代,阿苛--仆托肋买的历史多次记载在《加上、下》(见加上5:15,22,55;10:1,39,55,60;11:22,24;12:45-48;13:12;加下13:24,25)。圣保禄第三次出外传教的行程中,也曾路过阿苛(宗21:7)。十字军以阿苛为他们的重要码头,并略改其地名称叫做阿客黎Acri。十字军虽在一二九一年失败,离开了阿苛,但朝圣的信友自十四世纪开始,因见圣若望大堂仍耸立在该城,便称阿苛为圣若望阿客黎St.IoannesdeAcri,而原来的古名阿苛,却仍被阿剌伯人和以色列子民沿用迄今。
见腓尼基、色娄苛一世、拉哥王朝、色娄苛王朝。
阿歆一名来自希伯来文的阿歆木(意谓他竖立起来),不见于《旧约》。在《新约》中,只有(玛1:14)在耶稣的族谱上提过一次。他是若瑟的先人,生于巴比伦充军之后,是匝多克之子,厄里乌得之父。(玛1:14)。
阿兰,意谓「高超的、被举起的」,为人名、亦为地名:
1. 闪的第五个儿子,是阿剌美民族之鼻祖(创10:22)。
2. 耶辣默耳的第三子,属犹大支派(编上2:25,《思高译本》依原文译作敖楞)。
3. 赫兹龙之子,阿米纳达布之父,是达味的祖先(编上2:9,10-《思高译本》作兰,卢4:19;玛1:3等)。
4. 芍默尔的儿子,属阿协尔支派(编上7:34)。
5. 《拉丁通行本》普通将希伯来文的阿兰地名,译作叙利亚,只在记述巴郎的事迹上(户23:7),保存了原名。
6. 大马士革的阿兰:是阿剌美人的城市,达味曾将他们打得一败涂地,并屯兵驻守此地(撒下8:5等)。
7. 玛阿加的阿兰:是加里肋亚东边的阿剌美人及地区名。其王曾遣兵帮助阿孟人来打击达味(编上19:6等)。
8. 祚巴的阿兰:亦是阿剌美人的一个很强的王国,曾助阿孟人来抵抗达味(撒下10:6,8)。
阿剌美人:
历史上第一次提及阿剌美人,是在亚述帝国提革拉特丕肋色尔第一世的年鉴上。他们原是游牧民族,十分强悍,不时攻击其他牧民,终于占领叙利亚旷野,而定居于此。乘亚述在公元前十二及十一世纪的衰弱时代,他们向叙利亚之北及巴比伦之南进侵,而大量扩展了其势力范围,并组织了不少商业城镇,故经济贸易及政治皆十分发达。至九、八世纪,亚述再强盛起来,乃将之同化于其帝国版图之内。他们固然没有自己的文化,亦无创造文化的能力,但是吸收及传扬其他文化的功劳却很大。至于他们的宗教,因文化缺乏,不甚清楚;但由他们所敬礼的神祇来看,似乎是信仰客纳罕及美索不达米亚混合宗教的人。
他们同以民的关系可说是既古老而又密切。以民的先祖中有不少是阿剌美人。阿兰是闪的儿子(创10:22)。叙利亚北方及幼发拉的河上游,曾为阿剌美人所居,因此《圣经》上多次将这一区的城名加上阿兰(见前)。雅各伯被称为「飘泊的阿兰人」(即阿剌美人)(申26:5);拉班亦被称为阿剌美人(创25:20;28:5;31:20,24)。后来在以民的君政时期,虽然两民族不时有战争发生,但在商业及文化的往来上,仍然频繁密切。
阿剌美语言:
自古以来阿剌美人同客纳罕人的来往虽然频繁,但他们却保持了自己言语的本色,--阿剌美文。它是属西北部闪族的共同语言。以民在进入圣地前所用的言语,可能即是此语。进圣地后,受客纳罕文化的影响,而自成第三种言语--希伯来文。阿剌美以其政治及商业的发达,曾将自己的言语传遍巴力斯坦、叙利亚及美索不达米亚区域,格外是自他们脱离了政治的范围,及丧失了政治的影响力之后,其言语之传播则更形深入,竟成为当时外交上的通用语言(列下18:26)。在巴比伦新帝国时期,它竟超过外交范围而深入民间。公元前第六世纪是各种属闪族的不同人民所共用的语言。波斯帝国时代,更被定为官话。直至希腊帝国的来临,它才再缩为文学研究的对象,及外交商业上的用语。至公元第七世纪,穆罕默德的势力扩张至此地区,才以阿剌伯语代之。阿剌美语终为人所遗忘净尽。至于阿剌美文的古文件有厄肋番廷的手抄文件,属公元前第五世纪。《旧约》厄上4-6:18;7:12-26;耶20:11;达2:4-7:28都是以阿剌美文写的。此时在巴力斯坦之外侨居的犹太人,因不再读希伯来文,遂将《旧约》译成阿辣美文,此即塔尔古木译本(Targum),并且为解释《圣经》用的塔尔慕得(Talmud),亦是以阿剌美文写成的。阿剌美语是《新约》时代的民间语言,耶稣在各处奔走讲道劝人,所用的语言,即阿剌美语及其不同的土语(玛26:73)。十字架上的牌子亦以此语写成,(若19:20),虽经上明载为「希伯来」文。《玛窦福音》即是以阿剌美文写成,这是学者的公论。
「阿们」原是希伯来语,而变成希腊、拉丁及一切欧洲语,甚至变成各处天主教和一切基督教派,犹太教及回教徒,在祈祷语文上用的术语。原意是「是,上主」(耶11:5),或者「盼望是这样」(耶28:6)。
此语在《旧约》中,表示对某人同意,不论某人的言语是命令、咒骂、誓言、祈求、祝福或许诺(户5:22;申27:14-26;耶11:5;厄下5:13等);是赞颂词的结尾(咏41:14;72:19;89:53;106:48),是宗教礼仪的闭幕词(编上16:36;厄下8:6)。在《新约福音》上,用此语的次数很多:玛三十次,谷十五次,路十六次,若二十五次。往往将「阿们」一词按其意义译成「实在,确实」(路9:27;12:44;21:3),有时也用于礼仪或赞词上(格前14:16;默15:14;罗15:33;迦6:18),尤其用于教会的祈祷经文上(罗1:25;9:25;弟前1:17;希13:21;伯前4:11;5:11;犹25等)。这并不是为肯定某种真理,或接受某种责任,而是为求天主满全他的许诺,俯听教友的祈祷。这便是自古以来,各处天主教会在祈祷中用「阿们」的意义及目的。耶稣是第一个用「阿们」作他讲话的开端的人,证明他就是真理,他的话是不能错的,故此默3:14称他是「阿们」。
阿孟[阿孟子民、阿孟神](Amon[Ammonites,Ammonitae])
一、阿孟子民
《圣经》上多以「阿孟子民」名之,是罗特的第二子,为摩阿布之弟,本阿米的后代(创19:37,38)。在他们打败强蛮的民族勒法因人后,将其土地据为己有,定居该处,即现今死海东北阿尔农及雅波克二河之间的地区(申2:20,21;3:16;民11:13,26),直至后来阿摩黎人将他们驱向东方旷野边沿,由此他们西方的边界祇限于雅波克河上游(户21:24;申2:37;民11:13,22)。不以之归于以民团体,因为他们曾协同摩阿布人雇请术士巴郎来咒骂过以民(户22:5;申23:3-6)。在民长时代,亦曾帮助摩阿布王厄革隆占领了以民的一部份土地(民3:12,13);又在依弗大民长时,再度入侵打击河东的以民(民10:7-10,36)。
在撒乌耳就职为王前不久,阿孟王纳哈士围攻基肋阿得的雅贝士,但被撒乌耳打败(撒上11:1-11)。后来纳哈士协助达味获得王权(撒下10:2)。纳哈士死后,达味派代表前往追悼,但代表们大受纳哈士之子及继位人哈农之污辱,因而发生战争(撒下10:1-5)。第一役由达味的将官约阿布及阿彼瑟带兵出阵,打败阿兰及阿孟联军(撒下10:6-9;编上19:6-19)。一年后,有第二战役发生,仍由约阿布带兵,大败阿孟人,并占其重镇辣巴城(撒下11-12;编上20:1-3)。撒罗满娶了几个阿孟女子为妻(列上11:1)。
以国分南北朝之后,阿孟人乘南国衰弱之际,数度入侵犹大,更组阿孟、厄东及摩阿布联军,在约沙法特为犹大王时,进袭犹大境,但败于犹大王(编下20:1-30)。其后在乌齐雅及约堂王朝时代,被迫向犹大进贡纳税数年之久(编下26:8;27:5),故当北国以色列遭难时,大为欢喜(索2:8-10),耶京被拿步高毁坏时,更是额手称庆(耶9:24,25),甚至联合他人前来欺凌约雅金王及帮助破坏耶京(列下24:2)。充军期后则与撒玛黎雅人同阻返国的以民修建耶京城墙(厄下4:2-8)。因有些以民与他们通婚,而大受厄斯德拉及乃赫米雅的责斥(厄上9:1,2)。先知们曾发出了不少的神谕来相反他们(亚1:13-15;索2:8-11;耶9:25;49:1-6;则21:33-37;25:1-7)。玛加伯犹大亦曾向阿孟人作战(加上5:6等)。亚述帝国的年鉴上载有数位阿孟王的名字,被列入向亚述进贡的国家。古阿孟之名,由于现今约但的京都阿曼而传留至今,因阿曼即建在旧辣巴城废址上。
二、阿孟神
古埃及之神名。意谓「隐藏者」(埃及文)。此神之出处不详,祇见于(耶46:25)。原祇是底比斯的护城神,在埃及中帝国时期因底比斯强大,而成了全帝国的最高神明,被称为阿孟肋(意即众神之神)。其妻慕特(Mut)及子红稣(Honsu)形成古埃及三重要神祗。对阿孟神的祭品,多是绵羊,因此,在壁画或雕刻上他是以绵羊头,或头上生有两根长羽毛出现。他可能与利比亚的犹丕忒阿孟神有关,或者同《圣经》上的巴耳阿孟神亦有关系。
三、人名
除此埃及神外,《圣经》上亦有三人以此为名者,其意依希伯来文是谓「忠信的」。三人中最重要者,是犹大国第十四位国王(公元前六三九~六三八),默纳舍之子阿孟(列下21:19-26;编下33:21-25),因其为王仅年余,故有关他的历史,知者甚少,大概在政治宗教上完全是亚述国的附属,是一位昏君,敬礼邪神,很可能因此被宫中的一部份保守热心的臣仆所杀。他的继位者是热心的约史雅。
古埃及之神名。意谓「隐藏者」(埃及文)。此神之出处不详,祇见于(耶46:25)。原祇是底比斯的护城神,在埃及中帝国时期因底比斯强大,而成了全帝国的最高神明,被称为阿孟肋(意即众神之神)。其妻慕特(Mut)及子红稣(Honsu)形成古埃及三重要神祗。对阿孟神的祭品,多是绵羊,因此,在壁画或雕刻上他是以绵羊头,或头上生有两根长羽毛出现。他可能与利比亚的犹丕忒阿孟神有关,或者同《圣经》上的巴耳阿孟神亦有关系。
除此埃及神外,《圣经》上亦有三人以此为名者,其意依希伯来文是谓「忠信的」。三人中最重要者,是犹大国第十四位国王(公元前六三九~六三八),默纳舍之子阿孟(列下21:19-26;编下33:21-25),因其为王仅年余,故有关他的历史,知者甚少,大概在政治宗教上完全是亚述国的附属,是一位昏君,敬礼邪神,很可能因此被宫中的一部份保守热心的臣仆所杀。他的继位者是热心的约史雅。
阿辣(MearahoftheSidonians,MaaraSidoniorum)
这是《圣经》上的一段疑文,不见于希腊译本。按原文是指若苏厄在巴力斯坦尚未完全占领的地方之一(苏13:4),但学者大都依据原文之意义,主张(苏13:4)之意,应为「由漆冬人的山洞……」(阿辣原有山洞之意),并谓此山洞在默基多之西十三公里处,是当时若苏厄尚末占领的漆冬人的地区。
此名是阿撒耳的缩写,意即「天主创造了」。
1、是犹大国的第三位君王(九一一~八七○),阿彼雅之子及继位者,为王四一年。
在宗教方面,他是第一位宗教改革家,他废除了邪神的敬礼,按法律来敬礼惟一的天主,恢复圣殿的礼仪,将一切偶像,甚至连他祖母玛阿加给阿舍辣女神所立的柱像,亦尽行毁灭焚烧,且将太后的权位褫夺(列上15:11-15;编下14:2-5;15:8-18),只可惜没有将丘坛完全废除(列上15:14)。
在军事政治方面,为保护国土及人民,开始巩固城市,建筑堡垒,划定国界,并重整军备(编下14:6-8),故十四年国泰民安。后有雇士人则辣黑率百万大军,战车三百辆来犯,阿撒出而迎战,决战于玛勒沙附近,结果全面胜利,且获得了大批的战利品(编下14:9-15)。回耶京后,大向上主祭献牛羊,重与上主订立盟约,百姓欢腾庆祝胜利(编下15:10-15),因此胜利又保证了犹大国的和平二十年之久(编下15:19)。后又有以色列王巴厄沙来侵,意在通犹大耶京的镇口辣玛修筑工事。阿撒以圣殿之金银献给阿兰王本哈达德求其救助,而将以色列人打败(列上15:15-22;编下16:1-16)。此举大受先知哈纳尼之责斥。国王大怒,遂将先知囚在狱中(编下16:7-10)。阿撒晚年患严重足疾(编下16:12),不能问政,乃让位于其子约沙法特。玛窦更将他列入耶稣的族谱中(玛1:7)。
2、肋未人,厄耳卡纳之子,充军期后,他的儿子贝勒基雅居于耶京。(编上9:16)。
阿巴冬为希伯来语音,阿颇隆为希腊语音,即「毁灭者」之意(默9:11),亦即阴府的使者。《旧约》中时与「死亡」(约28:22)、「阴府」(箴15:11)、「坟墓」(咏88:12)同列。
阿巴陵「河东」之意,约但河东摩阿布地的一带山区,皆称为阿巴陵;乃波山、丕斯加峰等,亦包括在内。梅瑟由此处瞻望了许地(户27:12;33:47;申32:49;耶22:20)。
1. 阿贝冬,意谓「主仆」,是以色列民族第十一民长,出于厄弗辣因支派,父名希肋耳。他作以色列民长八年(民12:13-15)。
2. 本雅明家族的族长,父名沙沙克,住在耶路撒冷(编上8:23,24,28)。
3. 出于住在基贝红的本雅明支派,父名耶依耳(编上8:30;9:36)。
4. 阿贝冬又名阿革波尔,见(列下22:12,14);(耶26:22;36:12),为犹大王约史雅的王臣,父名米加(编下34:20)。他被派去见女先知胡耳达,询问有关发现法律书之事。
5. 城名,本属阿协尔支派(苏19:28),后划分给肋未支派革尔雄家族(苏21:30;编上6:59)。大约在今之亚克(Acre)之东北偏北十五公里处。
阿彼雅,意即「上主是父亲」。《圣经》上有此名者,凡九位,其重要者如下:
1. 撒慕尔的次子。当撒慕尔年老力衰之际,立其长子约厄耳及次子阿彼雅,做贝尔舍巴的民长,但二人因贪财不若父清廉,以色列长老怕二人将来继其父执政,乃要求撒慕尔给他们立一位公正善良的君王(撒上8:1-5)。
2. 北国以色列王雅洛贝罕一世之子。此子年幼时病重垂危,其父甚怕他病死而无人继位为王,乃打发妻子乔装往见住在史罗的阿希雅先知,希能预知儿子的命运。先知虽年迈眼花,天主却预先令其洞悉诡端,严词警告:雅洛贝罕一家,因远离天主,敬拜邪神,将尽形毁灭,且其子阿彼雅必一病不起(列上14:1-18)。
3. 南国犹大的第二位君王,勒哈贝罕之子及继位者,在位仅二年(九一三~九一一),见(玛1:7)。曾将版图向北拓展。按(列上15:3)记载,他做恶犹如其父,娶妻妾十四人,生二十二子,十六女。
4. 第八班司祭的首长(编上24:10;路1:5)。
意思是「成熟的麦穗」,古客纳罕人的月名,是犹太教历第一月,国历第六月,一共三十天,在现今三四月间。本月十四日为巴斯卦的预备日(逾越节),是日晚上吃巴斯卦羔羊;十五日是「上主的节日」也是无酵节周的开始;十六日是向上主祭献初熟小麦的日子(出13:4;23:15;34:18;肋2:14;23:10-12;申16:1)。
人名,意谓「父亲是崇高的」,是达堂的兄弟,勒乌本的后裔。他兄弟二人,与肋未人科辣黑同谋造叛,反对梅瑟的权威,因此,受了天主的显罚,使地裂口,将他们和家属活活吞了下去(户16;26:10,11;申11:6;咏106:17;德45:22-24)。
人名,是叶瑟的外孙,达味王的外甥,责鲁雅的儿子,约阿布与阿撒耳的兄弟(编上2:16),兄弟三人,都是达味的忠勇武官(撒上26:6-12;撒下2:18-24)。阿氏又为「三十勇士」的领袖(撒下23:18;编上11:20),保护达味对抗国内外一切敌人(撒下10:10;16:9;18:2;20:6;21:16;编上18:12)。后因与其兄约阿布共谋暗杀撒乌耳王的元帅阿贝乃尔,为达味所咒诅(撒下3:30,39),但仍被任为军长。
人名,意谓「他是父亲」,是亚郎及厄里舍巴的次子(出6:23;户3:2)。他曾陪同梅瑟上了西乃山(出24:1,9),以后同他的三个兄弟被祝圣为司祭(出29;30;40:13-15;肋8),但因在举行祭祀时,与其兄纳达布取用了凡火,受罚被火烧死,没有留下后裔(肋10:1-3;户3:4;26:61;编上24:2)。
阿加得为一地名,只见于(创10:10)。它是尼默洛得统治下的一座城,在史纳尔地区。阿加得在古中东的历史上,有不同的意义:
1、是与阿加得朝同名的古城,但其古迹至今未被考古学家发现。阿加得建朝历史,源于公元前两千三百五十年,即撒尔贡占据北巴比伦地区,建立新城--阿加得,并以此城之名,来代表当地的宗教、语言、居民。撒尔贡以此城为中心,向外拓展版图,征服邻近各国,稳定了强大的国土,至两千一百七十年亡于古提(Gutti或Guttei)人之手。自此以后,阿加得一蹶不振,但它的宗教、艺术及语言,在古中东的历史上却有着很大的贡献及价值。
2、在新巴比伦时代,整个的巴比伦帝国版图,曾被称为「阿加得地区」。
阿加格是阿玛肋克人的君王。天主曾命撒乌耳王将阿玛肋克人、城、连牲畜完全消灭,但撒乌耳却没有杀死阿加格王,而且将好的牲畜也留下未杀,因而获罪于天主,为天主所遗弃;而阿加格卒为撒慕尔在基耳加耳所杀(见撒上15:1-9,33)。从撒慕尔责骂他的话上,可知阿加格是一杀人不眨眼的残暴君王。此外,在(户24:7),也提及一个阿加格君王,不过,按学者的意见,阿加格在此处为一普通名词,犹如埃及的法郎一样。
见撒乌耳。
山谷名,位于耶里哥之南,正在犹大支派的边界上(苏15:7)。因阿干和其全家在此山谷,因若苏厄之命,为民众用石头砸死而得名,含有「忧伤」之意。按(欧2:15)的预言,这山谷将成为「希望之门」(参阅依65:10)。
阿杜明山坡正位于犹大支派与本雅明支派的交界处(苏15:7;18:17),亦即由耶里哥上耶路撒冷的山路。
城名,关于它原文的意义,其说不一,有谓「禁区」,有谓「避难所」,或谓「百姓的正义」者。
此城原是一座客纳罕城,位于犹大支派的南部,占领圣地后,被若苏厄划为犹大城市(苏15:35),本地居民与犹大支派杂居共处(创38:1;苏12:15)。当达味逃避撒乌耳的迫害,辗转于它附近的齐弗旷野时,曾在此处与他的家人及不少的随从,相会团聚(撒上22:1;撒下23:13)。撒罗满的儿子勒哈贝罕王曾在此地大修防御工程(编下11:7),在米该亚先知时代,它被视为重要城镇(米1:15)。充军期后,不少的犹大支派人来此重整家园(厄下11:30)。犹大玛加伯在玛黎撒大战之后,曾率队抵达阿杜蓝城,稍事整备,度过安息日(加下12:38)。它的现今位置,业已经考古学者证实,在耶京西南,距厄肋特洛颇里(Eleuteropolis)之东约十六公里处。
位于约但河大平原之中,与索多玛和哈摩辣同被毁灭的五城之一。
见(创10:19;14:2,8);(申29:22);(欧11:8)。
阿得明为耶稣的先祖,父名阿尔乃。
见(路3:33)。
地名,位于犹大支派南端边界(苏15:3,4),亦即(户34:4)所称的哈匝尔阿达尔,即客纳罕地的南界,或即今之恩克德辣(AinKdera)。
1. 阿达尔(月):
为犹太人教历第十二月,即今之阳历二三月间(厄上6:15;艾3:7,13;9:15;加上7:43)。
2. 地名:
位于犹大支派南端边界(苏15:3,4),亦即(户34:4)所称的哈匝尔阿达尔,即客纳罕地的南界,或即今之恩克德辣(AinKdera)。
阿基士,人名,其意不详,是加特地方培肋舍特人的国王或封侯。当撒乌耳追迫达味时,达味曾两次来此地避难,以免陷于撒乌耳之手,而遭杀害。达味第一次来时,立刻被人认出他即是那杀掉哥肋雅的英雄。达味甚怕,只好装疯佯狂,以保全性命(撒上21:11-16)。不久之后,达味带着六百士兵及妻女家人,第二次去加特地方阿基士王处避难。王善待之,并将漆刻拉格地赐给达味居住(撒上27:1-12)。阿基士本欲带达味去打击撒乌耳(撒上28:1,2),但因王之将领不信任达味,只好作罢(撒上29:1-11)。撒罗满执政初期,史米的两个仆人曾逃往加特地方阿基士国王那里(列上2:39,40),但不能确知两位阿基士是否同是一人。
阿古尔是一位贤士的名字,意谓「搜集者」,他父亲名叫雅刻,属于依市玛耳后裔玛萨族(创25:14;编上1:30;箴30:1)。玛萨的君王,按箴31:1,名叫肋慕耳。肋慕耳和阿古尔原不属于以色列民族,而属于阿剌伯民族。
箴30:1-33属于阿古尔,箴31:1-9属于肋慕耳。晚期的犹太经师--圣热罗尼莫多少也从此说--以为雅刻是指达味,阿古尔则指撒罗满,可是这种意见似毫无根据。
见肋慕耳、依市玛耳、箴言。
阿哈布一名之意,谓「父亲的兄弟」,或谓「与他相似者」,是北国以色列的第七位国王(八七四~八五二),敖默黎之子,同漆冬王厄特巴耳的女儿依则贝耳结婚。与他同时的南国犹大王是阿撒及约沙法特。阿哈布是历史上一位出名的君王,对外尽力抗拒阿兰王本哈达得二世的侵略,打败了阿兰三十二个王子的联军(列上20:1-12);接着东征西讨,将前两位国王失去的土地收回,使以色列成为当时的一大强国。对内更励精图治,开发商业,富国养民。其首都撒玛黎雅之富裕,堂皇华丽,较同时代之任何首都,皆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圣经》上虽仅一点即过(列上22:39),但近代考古学则为此予以证实。他虽然是一位大政治、军事及经济家,但在以民宗教上的热诚几等于零。非但容忍妻子依则贝耳敬拜巴耳邪神,且在撒玛黎雅为巴耳建筑庙宇,亲自顶香礼拜,故为《圣经》所不齿(列上16:30-33)。最后,当他联合南国犹大王约沙法特向阿兰作战时,为暗箭所伤,死于战场,时在公元前八五二年(列上22:1-40)。
原为希腊北部的一洲,公元前一四六年被划为罗马行省,包括希腊的北、中部及附近一些岛屿,其京城是格林多。保禄在此创立了基督的教会,《福音》也传遍了阿哈雅全省各地(得前1:7,8)。圣保禄在其第二次及第三次出外传教时,曾途经阿哈雅,且极力赞扬此区教友们的慷慨大方,捐助耶京贫穷的教会。在保禄的两次行程之间,有阿颇罗来此传道(宗18:27)。公元后五至四四年间,阿哈雅划归与马其顿省。罗马皇帝喀劳狄执政时(四一~五四),阿哈雅由总督来管理。尼禄在位时,于六七年准其独立自治(参见宗18:12,27;19:21;罗15:26等)。
此名在《旧约》中,屡以简短的方式出现,原名当为约阿哈次,意谓「上主攫取」。
阿哈次是南国犹大的君王(七三五~七一五),约堂的儿子及继位者。他的外交政策完全倾向于亚述。当时埃及衰弱,亚述征服邻国,百战百胜,国势日强,成为中东的大国。大马士革的勒斤王及北国以色列的默纳恒王,都向亚述称臣进贡。七三四年,各国不甘于亚述的蹂躏,乃由大马士革起而组织反亚述联盟,参加者除大马士革、以色列外,尚有腓尼基人及培肋舍特人。此联盟亦逼迫犹大国加入,但完全失败,因此,引起了着名的叙利亚厄弗辣因之战。联军围困耶京,情势非常紧急。依撒意亚先知乘机劝阿哈次王依恃上主,王却派人求救于亚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甘愿向亚述王缴纳丰厚的贡物,甚至将上主的圣殿和君王府库里所贮藏的金银财宝,完全交出,以换取亚述的救兵,终免于难。当亚述王打败联军占据了大马士革时,乃召见阿哈次,犹大国遂正式臣服于亚述。
阿哈次是犹大国中最坏的国王之一,为人轻浮,无信而又迷信,是个宗教混合主义的崇拜者(参阅列下16;编下28;及依7)。《圣经》上对他的批评非常不满。他不只自己敬拜了邪神,且在耶京圣殿中按置了邪神的祭台,令人民敬拜,以取悦于亚述王。在以民的历史上,是一位标准的无信仰的君王,与其子希则克雅王则完全相反。
根据多1:21,22;2:10;11:18,21,阿希加(《拉丁通行本》只在11:20,作:阿基敖尔)是托彼特的兄弟哈纳耳之子,且在亚述的二位国王散乃黑黎布和厄撒哈冬时代,担任过总理职务。这位阿希加是在古时东方、埃及、希腊等国中,一部很普遍的小说的主角。小说的内容是描绘他在亚述帝国内,当过掌玺及理财大臣。为了他没有子女,他便收养了他的侄子纳丁(Nadin)作为义子,解囊抚养他,诸多善言训导他。但丧心病狂的纳丁,不但不知图报,反运用反间计,谋害自己的养父,将他囚在狱中,并且唆使国王把他判处死刑。那好心的刽子手,鉴于以前受过他的许多恩惠,就不忍行刑,将他藏匿起来。后来国王招天下贤士,欲为埃及王建筑空中堡垒时,没有人能胜任其事,于是国王才翻然悔恨害了天下最贤能的阿希加。此时刽子手便把阿希加领到国王前,国王立时复回他的原职;但纳丁听了阿希加的教训后,惭愧万分,就气死了。
这是智者阿希加故事的梗概。这故事似乎不是狭义的历史,但若说它纯是一部小说,却也许太过;因这故事是具有一个历史性的核心的。关于故事的出处,学者们意见颇不一致。较为可信的,是认为它出于波斯或巴比伦。无论本书出于何处,我们应承认《多俾亚传》内所提的阿希加与此书的主角阿希加乃属同一人;我们也应肯定多内提到的阿希加的地方,都是源出正本,因为在各种权威的译本内,都保存着这些暗示。事既如此,人们不禁要问:是多的作者步武智者阿希加的作者呢?抑反过来说,是智者阿希加的作者追随多一书呢?笔者以为智者阿希加的故事在多写着以前,早已问世了,很可能是多之作者撇开智者阿希加这本书不顾,而只根据智者阿希加口传的故事,而自行记述其事。有的说,在《多》内提起或暗引阿希加的地方,并非出于原来作者的手笔,而是由一个较晚的编辑者所插入。我认为那是可能的;但如要证明不误,根本是无证可稽的。事实上,阿希加在多的故事内,并没有甚幺重要的分量,若把这些资料删去,亦无碍多的故事的本质。综合以上所述,我们也许可说:由这两本书的许多不同的抄本看来,可以证明二书在纪元前六世纪时,已经传布甚广了;而二书的不同处,可能是由口传而来,当然在口述中,又加了一些各种不同的成分,倒也不足为奇,只要事实的核心没有变更,那就可说事不离实了。
见多俾亚传[多俾亚、托彼特]、厄肋番廷草纸文件。
人名意谓「上主是我的兄弟」,或「我的朋友是上主」。在《圣经》上有八位名叫阿希雅的,即:
1. 本雅明支派的人,贝拉的儿子(编上8:7,注意:在该章四节,他也名叫阿曷亚)。
2. 耶辣默耳的儿子(编上2:25)。
3. 撒乌耳时代的一位司祭,他是阿希突布的儿子(撒上14:3,18)。
4. 撒罗满的一位书记(列上4:3)。
5. 君王巴厄沙的父亲(列上15:27)。
6. 达味的一位英雄(编上11:36)。
7. 犹太人民的一个首领(厄下10:27)。
8. 史罗的一位先知,与撒罗满同时代,他以象征行为--撕裂自己的新衣,并以神谕,向雅洛贝罕预言他要治理以民的十个支派,并且向他应许天主的保护,祇要他如达味一般去遵守天主的法律(列上11:29,40)。雅洛贝罕果然登基作以色列王,然而未遵行天主的法律。他的儿子患重病时,他就派遣他的妻子到老先知那里去求问,他孩子生命将如何?阿希雅认穿了那穿平民服装的妇人就是王后,遂向她预言了孩子的死亡,王室不久之后要遭到天主的惩罚,民众将受困难和充军之灾(列上14:1-20)。按编下9:29,史罗人阿希雅还写了一本预言书,此书和其它的作品便成了编辑者的材料。
见撒罗满、雅洛贝罕、史罗。
1. 城名,意思似乎谓「鹿的境域」,位于耶京西北约二十公里。它的现在名称是雅罗(Yalo),离阿木瓦斯(Amwas)不远。这城相当古老,也即阿玛尔纳文件所提的阿雅路纳(ANETP.488);在卡尔纳克殿宇所雕,属于埃及国的外邦城池或境域的目录中,也提到了此城,叫做「阿雅犹耳奴」(ANETPP.242ff)。它的历史颇不简单。若苏厄在他的凯旋歌中提过它(苏10:12);在以民进入客纳罕地之后,阿摩黎人仍住在阿雅隆(民1:35);当若苏厄给十二支派分划许地时,阿雅隆原属于丹,并且被划为「肋未城」之一(苏19:42;21:24);既然丹支派后来移往北方,阿雅隆就做了厄弗辣因支派的肋未城(编上6:54);后来原因不详,它竟又做了本雅明支派的肋未城。《编上》8:13记载,阿雅隆居民大概在撒乌耳时,曾战胜过加特人民。当时撒乌耳军隧追击培肋舍特人,从米格玛斯追迫到阿雅隆(撒上14:31)。
勒哈贝罕曾把此城加以修筑设防(编下11:10),然而在阿哈次王时,它又被培肋舍特人占领去了(编下28:18)。在撒罗满时代,阿雅隆属第二区太守管理(列上4:9)。
2. 另一座同名的阿雅隆城,位于则步隆支派北部,在那儿埋葬了厄隆民长(民12:12)--也许此地应读做「厄隆」--大概即是现在的步特默废墟(TelleluButme),或撒厄耳巴托弗(SahelelBatof)。
见贝特曷龙、若苏厄。
人名,意义不详。
1. 肋未,即玛窦宗徒的父亲(谷2:14;路5:27D卷)。
2. 次雅各伯的父亲(玛10:3;谷3:18;路6:15;宗1:13)。阿耳斐同克罗帕(若19:25)似乎是一人。有的学者以为「克罗帕」乃是阿剌美名字「哈耳巴依」--即阿耳斐--一种希腊语音的演变;但另有一些学者把阿耳斐和克罗帕当作两人。
如果阿耳斐和克罗帕同为一人,照我们的意见:他是圣母的丈夫若瑟的兄弟,他的妻子名叫玛利亚(若19:25;路24:10),二人共有四个儿子:雅各伯、若瑟、西满和犹达(玛13:55;谷6:15)。这四个儿子之中雅各伯和犹达属于十二位宗徒集团。
见耶稣基督的族谱、雅各伯、[(长)雅各伯(宗徒)][(次)雅各伯]、犹大[犹达]。
1. 阿玛撒,意谓「上主支持他」,是达味的姊妹阿彼盖耳和依市玛耳人依特辣的儿子(撒下17:25;编上2:17),大概与阿玛赛(编上12:19)为同一人。在阿贝沙隆叛乱时阿玛撒拥护了他,而被立为统帅:阿贝沙隆在厄弗辣因树林中失败之后,阿氏回归达味处。达味因为怨愤约阿布杀死自己的儿子阿贝沙隆,将约阿布革职,有意立阿玛撒为总司令。但当舍巴叛乱时,王命阿氏三天之内,召集军队去攻击舍巴。三天过了,阿氏尚未回报。当阿彼瑟和约阿布两兄弟领命去追赶舍巴时,在基贝红遇见了阿氏,约阿布就如昔日杀死了阿贝乃尔(撒下3:27),如今也同样杀掉了阿玛撒。此后,约阿布向北去,平定了舍巴的叛乱,又获得了总司令的地位。可是,达味对他更为不满,故在死前嘱托撒罗满报复约阿布所流的无辜者的血;撒罗满果然执行了父亲的意旨。见撒下19:10,11,41;20:1-23;列上2:5,32。
2. 哈德来的儿子阿玛撒,是一位厄弗辣因子民的首领。他同其他的一些首领,服从先知敖德得的劝告,将败北的犹大国的俘虏释放回国。此事发生于阿哈次为犹大王年间。见编下28:1-15。
见阿贝沙隆、约阿布、阿哈次。
1. 阿玛赛,意谓「上主支持了他」,是达味三十勇士的首领(编上12:19);可能与达味的姊妹阿彼盖耳的儿子阿玛撒同为一人。
2. 一个肋未人,是刻哈特家族厄耳加纳的儿子(编上6:10,20)。
3. 另一位肋未人,是默辣黎家族,巴尼的儿子;按一些抄卷和译本,名叫阿玛赛。可是玛索辣经文作舍默尔,思高译本从此。见编上6:31。
4. 当约柜由敖贝得冬家送到耶京,在约柜之前吹号筒的,有位司祭名叫阿玛赛。见编上15:24。
5. 在希则克雅王改革礼仪运动时,有一位肋未人叫玛哈特,他的父亲名叫阿玛赛。见编下29:12。
阿默农,意谓「忠信者」,他是达味的长子,生于赫贝龙(撒下3:2),因他强奸了其异母妹妹塔玛尔,被阿贝沙龙--塔玛尔亲兄所杀。见撒下13。
编上4:20也提起一位名叫阿默农的,他是史孟的儿子,属于犹大支派。
人名,意思是「(天主的)宗族是高超的」。
1. 刻哈特的儿子,梅瑟、亚郎及玛利亚的父亲,他娶了自己的姑母约革贝得(即刻哈特之妹)为妻(出6:20),后来这种血亲婚姻为梅瑟法律所禁止(肋18:12)。很可能就为了这个原因,《希腊》及《拉丁通行本》都将「姑母」改译为「堂妹」(即叔父之女),这与原文不合。阿默兰享年一百三十七岁而终,是阿默兰人之鼻祖(出6:20;户3:19,27;26:58,59;编上5:28;6:2,3;23:12,13;24:40)。
2. 是巴尼的子孙之一,其名祇见于离婚者之名单上,即那些自充军地归来的以民中,有不少同异民通婚的人,在厄斯德拉的命令下被迫离婚(厄上10:34)。
是依撒意亚大先知的父亲(依1:1)。此名不可与亚毛斯相混,因在巴力斯坦曾掘出具有此名的印章。
人名,但在《圣经》上多用于一种民族,即阿纳克的后裔(户13:22,28,33;苏18:13,14),有「长颈人」之意,即是以民的侦探在进入圣地之前所见的巨人。他们居于赫贝龙及其附近的山区中(户13:22,28,33;苏15:13,14;11:21)。以民听到这些巨人的消息,曾经十分胆怯(户13:33;申1:28;2:10;9:2),称之为勒法因人(申2:10,11),但终被以民所败,其地区被划分给加肋布(苏14:6-15;15:13-19;21:11;民1:10)。
见巨人[勒法因、组斤、勒法因平原]。
城名,意谓「堡垒」或「城砦」。
1. 苏12:18;撒上4:1;29:1所记载的阿费克,位于约培城东北约十五公里。该城也记载于突特摩息斯第三(ThutmosisⅢ)所征服的城邑的目录中,其号为六十六。大黑落德王在该城废址上,修建了安提帕特城(见宗23:31)。
2. 苏13:4;及民1:31所记载的阿费克,位于贝依鲁特以北,大概即是希腊人所称的阿法卡城(Aphaka)。此城以敬礼阿多尼斯及维那斯而出名;君斯坦丁皇帝禁止这项敬礼,且下令拆毁维那斯庙宇。此后犹太人及回教徒给此废址起名为纳尔依巴辣因,即亚巴郎的涌泉。
3. 苏19:30--依几位学者的意见,民1:31也是--所记载的阿费克,位于阿协尔支派地域内,在阿苛城东南,即中世纪的作者所说勒苛达乃(Recordane)城。
4. 列上20:26-30;列下13:17所提起的阿费克,位于革乃撒勒湖东边,在贝特商通往大马士革的大道上。
5. 苏15:53所提及的阿费克,或在犹大支派领域赫贝龙城西,或在厄弗辣因领域约培东北。见上之1。
阿丕斯是极受埃及人所崇拜的牛神(耶46:15)。此神埃及文作「Hp」,其形像是一头壮牛,且是至上之神仆塔Ptah的象征。人们以它为保护埃及的勇士。照一些学者的意见,当亚郎在旷野中建立金牛时,不知不觉地顺从了前不久所离开的埃及国的风俗(见出32)。
见埃及、亚郎、偶像崇拜。
阿丕约[市场](ForumofAppius,ForumAppii)
阿丕约市场和三馆是古罗马的驿站,位于由罗马南下的交通孔道--阿丕约大道上,距罗马约六十五公里左右。阿丕约大道之所以得名,是为纪念该路的修建人盲者阿丕约喀劳狄。由阿丕约南下直至德辣齐纳(Terracina),修有长约四公里半的运河。由于阿丕约市场是当时由东方、非洲、意大利南方至罗马必经之地,在当时名闻遐迩,是以圣保禄在意大利南方颇提约里登陆后(在该处停留了一周,见宗28:13,14),就来到了阿丕约市场。在该处会见了远由罗马来欢迎他的教友(宗28:15)。
1. 希腊神话中的音乐家及水手们的主保神祇,在得耳弗斯(Delfos)有他的大庙。
2. 教会初期的伟大传教士,在厄弗所尚未领洗,只听过洗者若翰门徒的道理,即开始传扬耶稣(宗18:24-28)。是出生于亚历山大里亚城的犹太人,学问渊博,口才出众,学习教理于阿桂拉夫妇,后赴格林多传教,在该处收效之大,竟可与伯多禄及保禄相比美,因而生出派系之争(格前1:12)。为避免教友之分裂,阿颇罗返回厄弗所。保禄明认他传教的效果及其心地的正直(格前3:4),并称之为「兄弟」,要求他重返格城传教(格前16:12)。由铎3:13得知其后去克里特岛传教,是为最后之消息。
见阿巴冬[阿颇隆]。
人名,本都地方的犹太人,他同妻子普黎史拉原居于罗马,但为喀劳狄皇帝所放逐。离开罗马,来到格林多城,仍操旧业,以制造帐幕为谋生之道。保禄在二次出外传教时,抵达格林多,便客居在其家中,帮助制造帐幕(这是保禄的手艺)。保禄对夫妇二人非常有好感(宗18:1-3),当保禄去叙利亚时,二人曾陪行至厄弗所(宗18:18,19)。在格前与保禄一同致候格城的教友(格前16:19),在厄弗所给予阿颇罗宗教教育(宗18:26),后来好似又返回罗马居住,因保禄在致罗马人书信上曾特别致候他们(罗16:3)。阿颇罗--保禄宗徒事业上的竞争者--对于宗教的热诚,传教的心火及道理的熟悉,实应归功于阿桂拉夫妇二人。
河流名。《圣经》上第一次提到阿尔农河是在户21:13,指明它是摩阿布和阿摩黎二国的天然边界。在苏13:16则是勒乌本支派的南方边界。此河即现在的摩机布谷(WadiMogib),发源于东方的叙利亚及阿剌伯旷野,带冬季之雨水,经高岭险峻的山谷,向西流入死海。在冬春之交的三四月间,竟能将每秒钟两个立方公尺的水注入死海。在它的下流三十八公里处有罗马公路穿过。此公路建于古时摩阿布王默沙,于公元前第九世纪所建筑的古公路路基之上。此古公路之建成,已由考古学家所发现的默沙碑予以证实。在此碑的第二十六行,国王纪录自己的功德说:「我重建了阿洛厄尔,在阿尔农我修筑了皇家公路」。以民为进入许地,在避过摩阿布地区之后,曾渡阿尔农河,其渡河地点似乎应在它的上游旷野区(户21:13)。
地名,意即「旷野」或「草原」,故《拉丁通行本》多译作荒野、原野、平原、旷野,意思是指-干燥地区而言;但若用为固有地名,则是指整个约但河谷(申4:49;苏11:16;12:1,3;18:18;撒下2:29;4:7;列下25:4;耶39:4;52:7),或者指阿辣巴海-死海(申3:17;4:49;苏3:16;12:3;列下14:25)沿岸。
地名,阿剌伯是一个很大的半岛,约三百万平方公里,几乎自成一个小洲。位于亚非之间。东有波斯湾,南有印度洋,西有红海,成为自然的边界,惟有北方在地理及人种方面没有自然界线。自古以来即是交通的枢纽。它的人民很早即在死海及幼发拉的河之间的广大地区,自由往来,过着游牧的生活。阿剌伯半岛气候干燥炎热,植物很难生长,全境几乎无一条值得提及的河流,故谋生甚难。此乃何以其居民很早即向其他地区移徙的原因,格外是向印度、马来西亚、苏门答腊及瓜哇等区域。其主要食品是枣及骆驼奶及肉。野兽有豹、猎狗、狐狸、狼;家畜有骆驼、驴、山羊、绵羊、牛、狗、猫;鸟类有鸵鸟,鹰及其他猛禽类;爬虫类却很多,尤其是蛇及毒蛇,更有蜇蜴,种类尤多。
一、人文:
对阿剌伯的人种,仍有许多未能解决的难题,这当然与闪族的来源有关。其民族之发源地,一说是阿剌伯半岛,一说是美索不达米亚,更有人说是东非洲,莫衷一是。本来考古学者可以给我们一个相称的答案,可惜该半岛的居民及政府对考古家处处为难,以致工作至今无法进展。
在研究阿剌伯人种学时,首先要避免大家所犯的通病,就是将阿剌伯人同那些说阿剌伯语言的人混为一谈。实际上,那些散居在阿剌伯半岛之外,用阿剌伯语言的人,大都是混血人种,或根本不是阿剌伯人,虽然他们自称是阿剌伯人,大家也如此公认。如祇以伊拉克或叙利亚的阿剌伯人作为研究其人文学的对象,那就根本错误了。由许多文件上,我们知道在公元前二千年时代,闪族已发明了字母,也知道有闪族向草原区的大迁移。但是,此时代的阿剌伯人则一无所闻,至公元前一千年左右,我们才有关于此一民族的确切消息及资料。创10:21-32述说闪的后代中有约刻堂,是厄贝尔的儿子,生有儿子数人。约刻堂相等于阿剌伯人的刻堂;约刻堂数子之名如哈匝玛委特及舍巴,则与阿剌伯半岛的两个地名相同。创25章又有两个属阿剌伯种人的家谱:依市玛耳是由亚巴郎及撒辣的婢女哈加尔所生,依的后代中亦有数人之名与其他文件上所知道的古阿剌伯名相同,如乃巴约特、刻达尔、杜玛、玛萨、特玛(25:13,14)。亚巴郎同另一妾刻突辣所生的儿子中,亦有数人是古阿剌伯文件中所熟悉的,如米德杨、厄法及舍巴(创25:1-4)。由上述之事实,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在这些不同的阿剌伯民族中,希伯来人似乎最为着名,他们与北方阿剌伯人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都是亚巴郎的血亲后代;与南方约刻堂后裔的阿剌伯人则较为疏远。南北两派系的阿剌伯人,在生活方式及言语方面都不同,这可由考古学来证明;并且南方的文化、建筑、政治各方面,都远超过北方。因此,历代以来,南北发生争端、隔阂及互不谅解的史事,比比皆是。至今黎巴嫩、叙利亚的居民,及其他地区说阿剌伯语言的人民,仍有格格不入的现象。
《圣经》上所提的北方阿剌伯人中,有贩卖若瑟的米德杨人,他们同依市玛耳人来往很密(创37),与梅瑟(出2)及基德红都发生过关系,并且基德红曾将他们打败(民6;7章)。这批米德杨人先住于阿卡巴湾,后来向北迁移。这些属阿剌伯种的米德扬人,按《圣经》上最早的描述,带有很浓厚的现今居在旷野中贝杜因游牧民族的色彩。
亚述帝国的年鉴上,曾提到阿剌伯人称臣纳贡的事。此时他们的政治组织盛行女皇制,如舍巴的女皇(列上10:1),帕耳米辣的女皇则诺彼雅(Zenobia)等。《圣经》上如则27;依60;及耶9;25;49,虽亦提及阿剌伯,但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后来属阿剌伯种的贝杜因人,大批向犹大移民,择地游牧(编下17;21;22);尤其在公元前五世纪,波斯帝国时代,一些阿剌伯支派竟定居于巴力斯坦,是为犹太人充军后重整运动的一大阻碍(厄下2;4;6)。这些《圣经》上所提的阿剌伯人都是指自死海至幼发拉的河间的叙利亚旷野中的阿剌伯人而言。
阿剌伯半岛的北部多山,山间可种植农作物,故人多定居,该处且有政府组织;但是中及南部地区,因气候炎热,几无植物可言,除了少数的绿洲之外,定居的生活是不可能的,故此几乎百份之八十是游牧民族,社会组织以支派为基础,支派又由多数的家族而集成,家族则由前辈某某人出生为依据,不以地区为界限。从社会生活来说,有水井的专用权,有固定的坟地。权柄操在族长手中,他手下有参议员。在这些阿剌伯游牧民族中,以贝杜因人为最完整,至今犹存,因他们向无定所,故只有很古老简陋的宗教礼仪,无司祭之存在。神祇方面,除了几个真正属于阿剌伯民族的神外,其他都是闪族共有的神祇,如阿拉,他可能是古来一神教的遗迹。过定居生活的阿剌伯人,因有政府组织,故家族观念较弱。
二、语言:
阿剌伯语是属闪语的一种。闪语大致包括有希伯来、阿剌美、阿剌伯及阿比西尼亚等语。阿剌伯语原是古时阿剌伯半岛贝杜因游牧民族的一种土语,在古中东帝国时代过去之后,才成为文学着作的工具。它对于研究其他闪语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它不但在发音,而且在形态及文法上都保持着闪语的特征。
《旧约》中的地名,位于犹大南部的旷野。欧色彼(Eusebius)谓其是一小村(民1:16),即现今的阿辣得废墟,在赫贝龙之南二七公里,贝尔舍巴之东三五公里处。但按《旧约》的叙述,似是一座客纳罕的王城。它的国王曾打败以民,获得初步的胜利,但终为以民所败,且将其人民及城市尽行杀戮毁灭(户21:1-3;33:40)。在若苏厄所击败的国王名单上,可能就有这位国王的名字,或他的继位者的名字(苏12:14)
意谓「天主制造了」,《圣经》上有数人以此为名:
1. 达味的外甥,他的姊妹责鲁雅的儿子,约阿布及阿彼瑟的幼弟,以跑路敏捷而着名,是达味的卫队长之一。在撒乌耳继承人的争端上,达味与阿贝乃尔之士兵互斗厮杀,阿贝乃尔败北而逃,阿撒耳急起直追,却被阿贝乃尔所杀,「埋在白冷他父亲的坟墓内」。被称为达味的「三十勇士中的一位」(撒下2:12-23,30;23:24;编上2:16;11:26;27:7)。
2. 奉约沙法特王命,去教导百姓遵守天主法律的一位肋未人(编下17:8)。
3. 希则克雅执政时的一位肋未人,主管看守圣殿的献仪(编下31:13)。
4. 约纳堂的父亲,厄斯德拉的亲信,会对那些讨外方女子为妻的犹太人表示很不谅解(厄上10:15)。
阿撒夫(Asaph)
意即「天主聚集了」。《圣经》上以此为名者如下:
1. 贝勒基雅之子,肋未人(编上6:24,28),有权坐在王之右侧(编上25:2),是达味及撒罗满时代的音乐指挥官,直属王管辖(编上6:24;15:17;16:4,6,17;编下29:30;厄下12:46),其后代有同样的职务,充军后返回圣地者竟有一四八人(有谓一二八人者,编下24:14;29:13;35:15;厄上2:45;3:10;厄下7:44等)。善于作诗,在希则克雅君王时代,「肋未人用达味和先见者阿撒夫的诗词,赞颂上主」(编下29:30),共有十二篇圣咏以他为作者(咏50;73-83)。
2. 约阿黑的父亲。约阿黑是希则克雅王的史官(列下18:18,37;依36:3,22)。
意思是「有福气的」。他是雅各伯的第八子,由肋阿的婢女齐耳帕所生(创30:13),是加得的亲兄弟(创35:26)。他生有四子一女(创46:17;户26:44,47;编上7:30),为阿协尔支派的鼻祖。《圣经》上对他的记载虽仅此而已,但对阿协尔支派的述说却不少。此一支派所占地区在纳斐塔里支派之西,沿地中海自加尔默耳之南,北至漆冬城(苏19:24-31)。事实上这是夸大的说法,因为很久的时期,阿协尔支派的人不过是杂居在客纳罕人及腓尼基人间的住客而已。客纳罕及腓尼基才真是沿海岸区的主人(民1:31,32)。雅各伯及梅瑟对阿协尔的特别祝福(创49:26;申33:24,25),很可能是由于它所居住地方的先天优势而来--肥沃的沿海平原(民5:17),及重要的通商口岸。阿协尔与其他支派的联系相当的松懈,而它的血统成份也相当的复杂。这可以解释何以它没有参加对息色辣的战争(民4:10;5:17)。另一方面,他既然是婢女齐耳帕之子,很可能与由此婢女而来的其他六个支派的关系较为密切。《新约》中的女先知亚纳即出生于此一支派(路2:36)。
客纳罕地的女神名,屡见于《圣经》中。人惯于同阿市托勒特女神混为一谈,实际上并非同一女神。她是巴耳神的女伴,奉为多产女神。此名有时亦指女神的象征而言,是一种木棒、木桩、木像之物;有时亦以整棵树木来代表此女神。在《圣经》上,她是远离上主的以民及宗教混合主义者所崇拜的对象,亦是获教先知及宗教改革的君王所极力攻击的目标。远在《出谷纪》时代即有应破坏此神像的命令(出34:13),更禁止树立此神像(申16:21)。但在民长时代,这种邪神的敬礼似乎已遍传民间(民3:7)。上主命基德红拆毁其父在巴耳祭坛边的阿舍辣(民6:25)。北国君王雅洛贝罕首先倡导阿舍辣的敬礼(列上14:15)。依则贝耳时代,人竟背弃了上主,而敬巴耳及阿舍辣,服侍此女神的先知竟有四百之多(列上18:18,19),其流毒之深可见一斑。虽有宗教上的改革,但未能完全将之除掉(列下13:6),此乃北国灭亡之因(米5:13)。在南国此敬礼竟进入耶京(列上15:13)。默纳舍王,为阿舍辣在圣殿中建立了祭坛(列下21:3,4),此祭坛在宗教改革时代为约史雅王所破坏(列下23:4,6)。耶肋米亚先知对此神及其敬礼,曾大事攻击(耶17:1-4)。由于北国以色列之灭亡,及亚述帝国对许多小国所用的迁徙政策,非但阿舍辣女神之名完全绝迹,而且其敬礼之地亦不复存在;此乃何以《拉丁通行本》惯用「地方」(树林,树木)来代替,或者直接同阿市托勒特女神混为一谈的原因。
神名。关于此神,只知道它是哈玛特人所崇拜的神,并且按希腊文的写法,可以推断是一位女神。古来的解释为:
1. 旷野的神,
2. 或天使,或魔鬼,
3. 或阿玛尔纳人所崇拜的舍米刻神,
4. 或北叙利亚人所崇拜的依希贝神,但都欠妥。
见哈玛特。
是小亚细亚的培尔加摩王阿塔路三世。他同罗马人有很好的外交关系,事实上,罗马的执政者路基约,将帝国致各属国的信件亦特别寄给阿塔路,足以为实证。信之内容是提及各国不要与犹太人为难,更不要帮犹太人的敌人来为非作歹,盖犹太人自息孟大司祭遣使罗马以来,已成了罗马大帝国的友邦(加上15:16-22)。
阿塔陵(WayofAtharim,ViaExploratorum)
阿塔陵,地名,位于何处不详,只在户21:1提及这名字。《拉丁通行本》译作「侦探者的路」。不过近代学者大都用为固有名词,即阿塔陵;也有学者认为阿塔陵,即编下20:2所提及哈匝宗塔玛尔。总之,是以民进入客纳罕地前所经过之地,是以阿塔陵当在巴力斯坦之南,殆无问题。
见阿巿多得[阿左托]。
阿贝乃尔乃撒乌耳的统帅(撒上14:50),父名乃尔,同撒乌耳是族叔兄弟(撒上14:51)。撒乌耳死后,阿氏乃立撒乌耳之子依市巴耳为王。不过,一切大权都操在阿氏手上。之后,阿氏竟夺取撒乌耳先王所遗下的嫔妃为妻,其跋扈之情,可想而知。因按古代思想,凡娶前王妻室的,即表示他将继承王位,无怪依市巴耳对阿氏不满,而不得不对他予以指责(撒下3:7)。但阿氏一向未曾将依市巴耳放在眼中,因此勃然大怒,并决意废除依市巴耳的王位,将以色列国奉送与达味,遂先派遣使者,后亲赴赫贝龙与达味商谈一切。不料在他离开达味后,于归途中,为达味的大将约阿布骗回赫贝龙城,被约阿布因报他胞弟阿撒耳之仇,在赫贝龙城门处暗杀了(撒下3:27)。达味对这事非但不赞同,而且毫不知情。是以事后,当他得知一切后,不胜悲愤,除以隆重的葬礼,将阿氏埋葬在赫城外,并在他去世前,嘱咐他的儿子撒罗满,勿忘就这事对约阿布予以适当的处罚(列上2:5)。阿氏虽不愧为一代名将,不幸就这样了结了他的一生。
见达味、依市巴耳[依市波舍特]。
1、阿贝沙隆,意谓「父是平安」,是达味王的第三个儿子,为革叔尔王的女儿玛阿加所生(撒下3:3;编上3:3)。他为人聪敏,姿态庄严,却热中名誉(撒下14:25;15:1-6)。撒下13-18,关于他的叙述,可属《旧约》文学的文艺作品。
因为他的亲妹妹塔玛尔,被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即达味的长子阿默农所强奸,阿贝沙隆遂命他的仆人将阿默农杀死;因怕父亲震怒遂逃到革叔尔王那里(13)。过了三年,因约阿布与特科亚一位明智妇女的从中说项,达味始许阿贝沙隆返回耶路撒冷。又过了三年,父子二人竟和解了(14)。哥哥既死,阿贝沙隆乃图谋继父为王,却怕不得民心,于是开始使用诡计,骗得民心,继而征兵,谋叛达味;终于在赫贝龙宣布称王(15:1-12)。达味见在耶路撒冷已无希望,遂匆匆出逃。当时阿贝沙隆进入京都,并为表明王权已争夺成功,就侵占了达味的后宫(16:20-23)。
达味在大难中,因其好友胡瑟对阿贝沙隆出的反间计,才有时间准备军队作战(17)。交战前,达味吩咐约阿布和其余将帅,切不可伤害他儿子的性命。但当叛军失败逃散时,约阿布杀死了阿贝沙隆,叫人把尸体丢在树林中的一个大坑里(18:1-18)。阿贝沙隆生有三子一女,女儿名叫塔玛尔(14:27),三个儿子大概都已天折了(18:8)。
在《列上》15:2,10;及《编下》11:20还提到阿贝沙隆的外孙女玛阿加,她的父亲是乌黎耳,母亲必是塔玛尔(编下13:2)。玛阿加是犹大国阿彼雅王的母亲,阿撒王的祖母(列上15:2,10;编下11:20;13:2)。
2、阿贝沙隆,是犹大玛加伯派到叙利亚元帅里息雅那里去的使者(加下11:17)。
3、阿贝沙隆,是玛塔提雅和约纳堂的父亲(加上11:70;13:11)。
阿彼盖耳,此名之意是「我的父亲〔天主〕欢欣喜乐〔于我的诞辰〕」。是《圣经》上两个希伯来妇女的名字。
1. 玛红人纳巴耳的妻子,纳巴耳是加尔默耳的富人。但为人十分悭吝,不但拒绝了达味的捐助要求,且对其仆人口出恶言。达味备好四百士兵正想前往报复,将其全家杀掉之际,阿彼盖耳由仆人得知此事,乃携带大批礼品,往见达味,请求原谅其夫之无礼,誓许以后必将尽力帮助,达味深为感动,于是调兵他往。不几天后,纳巴耳忽然死去,达味遂娶阿彼盖耳为妻(撒上25:2-42)。
2. 叶瑟(原文作纳哈士)的女儿,达味的姊妹,与依特辣(原文作耶特尔)结婚(撒下17:25;参阅编上2:16等)。
根据《玛窦福音》,阿彼乌得是则鲁巴贝耳的儿子,厄里雅金的父亲(玛1:13)。此名不见于《旧约》。
阿彼肋乃为一地名,由其京城阿彼拉而得名,位于大马士革西北的安提黎巴嫩区。公元后三四至三七年间,吕撒尼雅作此地的分封侯(路3:1)。于三七年此地与加里肋亚同属阿格黎帕一世管辖;四四至五三年间,由罗马总督统治,五十三年又属阿格黎帕二世管辖,至其死亡为止。于一○○年时,此地划归于罗马大帝国的叙利亚行省。
阿彼沙格是服侍年老达味王的美丽少女,出生于叔能村庄。达味逝世后,他的儿子阿多尼雅谋叛撒罗满,要求王位,因此,想娶阿彼沙格为妻,遂为新王撒罗满所杀(列上1:3,15;2:13-25)。
阿多尼雅是达味由哈基特在赫贝龙所生之子,排行第四(撒下3:2,4)。达味年老时,达味的前三子或已去世,阿多尼雅自认身为长子应取得王位。当他获得了大将军约阿布和大司祭厄贝雅塔尔的支持后,设宴自封为王(列上1:5-9)。天主既拣选了撒罗满继达味为王(撒下7:12-15;列上1:13;编上28:5),先知纳堂便与撒罗满之母同到王前请命,王遂立撒罗满为王。阿多尼雅害怕被杀,遂跑到会幕内,抱住祭坛的角(出21:13,14),获得饶命(列上1:5-53)。达味死后,阿多尼雅因请求与达味伴宿以身温暖老王的叔能女子阿彼沙格为妻,获罪撒罗满(列上2:13-22;参见撒下16:21,22);撒罗满遂派贝纳雅去将他杀死(列上2:25)。
阿格黎帕(HerodAgrippa,HerodesAgrippa)
《新约》提及的犹太君王名叫黑落德阿格黎帕的有两位,即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和黑落德阿格黎帕二世,这两位原为父子,今分述如后。
阿格黎帕一世是大黑落德王的儿子阿黎斯托步罗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贝勒尼切,生于公元前一○年,死于公元四四年。尚未满六岁,就被送往罗马接受教育,在那里渐渐长大,与贵族往来,与王室结交,加里古拉,罗马未来的君王,也成了他的朋友。他生活放荡,挥霍无度,常向人借贷,而从不偿还,曾几度债主齐来索债,他一时毫无办法,竟然蓄意自尽,赖舅父--也是他的叔父黑落德安提帕的援助,回来住在他府内,委派他做提庇黎雅市场的监督。不久以后,与安提帕发生争论,跑到安提约基雅,要求罗马总督援助。后又与罗马总督几次发生冲突,不得已再去了罗马,仍如前生活荒唐放荡,债台日日高筑,言谈又不自知检点,引起皇帝不满,遂令他入狱。六个月后,提庇留逝世,他的好友加里古拉果如他所说,于公元三七年,登极继位为王。他不但释放了他,而且封他为王,管理斐理伯和吕撒尼雅。公元三九年,他又获得了被撤职充军安提帕的土地,安提帕之所以被撤职充军,还是他在好友皇帝前控告他企图反叛所致。后二年,加里古拉被人刺杀,继位为王的是喀劳狄。由于他拥护喀氏,喀氏遂将犹太和撒玛黎雅划归他管。这样,他管的土地几乎与他祖父所管的一样大;且由罗马取得了「督抚荣衔」(DignitasProconsularis)。
狡猾的阿格黎帕一世一做了犹太人的君王,就表现自己是个热心遵守梅瑟法律的人,献祭,给圣殿进贡,与法利塞党勾结,企图争取犹太人的信服;进而迫害新兴的基督教会,乘机谋杀了雅各伯宗徒,再设法拘捕了宗徒长伯多禄,到时也将他除掉,见《宗》12:1-19及若瑟夫犹太古史(Ant.Jud.XIX8,2)。公元四四年,在凯撒勒雅参加盛会之际,猝然暴病身亡,享年五十四岁,生了一男三女,男即是阿格黎帕二世;三女中有二女见载于《新约》,即得鲁息拉(宗24:24)和贝勒尼切(宗25:13,30)。
阿格黎帕二世和他父亲阿格黎帕一世一样,年幼即在罗马接受教育。生于公元二七年,比贝勒尼切大一岁。他的全名字是马尔谷、犹里约、阿格黎帕、黑落德(MarcusJuliusAgrippaHerodes)。他父亲死时,他正在罗马,尚只有十六岁。喀劳狄见他太年轻,遂听从一些参议的建议,仍留他在罗马,命叙利亚督导使代理政务,另于犹太本省委任总督,在叙利亚督导使权下,治理寻常政务。这样,喀劳狄从新建立了奥古斯都于公元六年被创,延至四一年的总督制度。公元五○年,他的伯父卡尔齐斯黑落德逝世,喀劳狄就令阿氏继他伯父位,管理其所辖地区,并命他监督圣殿行政,及享有废立大司祭的权柄。五三年,又委任他管理斐理伯和吕撒尼雅所辖的土地,这样比他先接管的他伯父的土地就更大了,因而受封为王。五五年,尼禄皇帝又将在加里肋亚的提庇黎雅和塔黎切阿城,以及在培勒雅的犹里雅城与其所属地区,划归他管理;这样,他统治的地区,虽不及他的父亲,却也不算小了。
他的政策可说是一面倒的政策,较他的父亲更为积极趋奉罗马人,除少年在罗马时,曾两三次援助了犹太人外,在政期间,只图求罗马人的利益,以至在公元六六年至七○年,罗马大军压境,攻击耶路撒冷时,他竟与罗马人合作,攻击自己的同胞。他的宗教生活,可说没有;他的私生活,更不是一个「淫」字可以道尽的,他竟与自己的胞妹结为夫妻(宗26)。这种荒唐的生活,不但刺伤了犹太人的心,就连当时够淫乱的外教人,也为之不齿。晚年曾协助若瑟夫编着犹太战争,其余的事迹则无从稽考。这位犹太最后的君王于公元一○○年左右逝世,犹太人从此到处漂流,成为无国可归的民族,直至一九四八年五月,才成立新兴以色列国,实行民主政体。
参阅宗25:13-26:32及思高出版《福音》:《新约》时代历史总论》第二章,二。
人名,即谓「鼷鼠」。
1. 厄东君王,巴耳哈南的父亲(创36:38;编上1:49)。
2. 约史雅君王的臣仆,米加的儿子(列下22:13,14)。
在编下34:20,名叫阿贝冬和在耶26:22;36:12所提的阿革波尔,也是指的同一人,即米加的儿子,约史雅王的臣仆。
见约史雅、申命纪。
《圣经》上两位国王的名字,意谓「上主攫取了」。
1. 犹大国王(公元前八四一年),是约兰王及阿塔里雅的儿子(列下8:26),亦名约阿哈次(编下21:17)。他本为国王最年幼之子,但因家兄皆已战死于培肋舍特及阿剌伯人之手(编下21:17),故二十一岁时登极为王(列下8:26);但为期甚短,不及一年便被耶胡所杀(列下9:27-29)。深受其母阿塔里雅恶表的影响,「行了上主视为恶的事」(编下22:3,4)。受母亲之怂恿与北国国王耶曷兰联合抗拒大马士革王哈匝耳(编下22:5),但战运不济,耶曷兰身负重伤,正当阿哈齐雅前往探伤之际(列下8:29;9:16),北国大将耶胡受厄里臾先知之助(列上21:21),起而叛变,先后将南北两国的君王杀死(列下9:21-27),自己称王于北国(列下9:1-13)。阿哈齐雅受伤于撒玛黎雅,负伤逃至默基多,终于重伤不治,死于该城(列下9:27),尸体被运往耶京埋葬(编下22:5-9)。因国王死于少壮之年,子嗣皆尚年幼,其野心勃勃的母亲阿塔里雅,乃乘机强行垂帘听政(列下11:1,2),造成犹大王国的流血内战(列下11:15,16)。
2. 北国以色列君王,秉政仅两年(八五三~八五二),是国王阿哈布之子(列上22:40,52,54),却未提及他的母亲,很可能就是那位外邦女人依则贝耳;与其同时的南国君王为约沙法特(八七○~八四八,见列上22:41-51)。随其父君母后之恶表,敬拜「巴耳」邪神(列上22:53,54),曾与犹大王联合造船于厄兹雍革贝尔海港,但未能起航,即毁于暴风。阿哈齐雅心有不甘,本欲另起炉灶,但为约沙法特所拒(列上22:48-50;编下20:36,37)。其后国王稍一不慎,跌伤身体,竟甘冒大不讳派人求问厄刻龙的神巴耳则步布,企图痊愈,厄里亚先知受上主之命,严声厉色责斥其对上主的背信,直言国王将一病不起,死已在即。国王老羞成怒,对先知加以拘捕,先知更申前言,预告国王死期近在眉睫,果为先知言中,不久逝世(列下1:2-18)。
人名,即谓「我的兄弟是悦乐」。
1. 阿希玛兹的女儿,撒乌耳的妻子(撒上14:50)。
2. 达味的妻子,依次勒耳人;达味娶她约在娶阿彼盖耳的同一期间。当达味在赫贝龙登位时,也将她们两一齐带在身边。她在赫城为达味生下长子阿默农(撒下3:2)。当阿玛肋克人洗劫漆刻拉格的达味的营寨时,阿希诺罕和阿彼盖耳都被掳去(撒上30:1-5),随后又被达味追回,且同他一起回了赫贝龙。
见阿彼盖耳、阿默农。
阿希约尔是阿孟人的统帅,意谓「光明的兄弟」,或「神是我的兄弟」。在敖罗斐乃总攻以色列子民以前,阿希约尔以一大篇演说,力促亚述军队的统帅敖氏考虑行将进行的事。他晓示敖氏与以色列交战的条件,不在于自己武力的雄厚,也不在于以民如何设防,只在于以民是否与天主和好,遵守他的规诫。这番出于以民敌国元帅口里的言论,措辞微妙,引人思维,使人忆起圣斯德望和圣保禄当犹太人前所发的言论(宗7:2-53;13:16-26)。阿希约尔的这番话,真可视为选民的历史纲领。由于忠言逆耳,阿希约尔受了不少凌辱及恐吓。可是真神,即「天上之主」却保护了他,故此他非仅保存了性命,而且后来也归依了以民的宗教,加入了他们的集团,做了《旧约》天主的子民。见友5:5-24;6:1-16;13:12-20;14:6;参阅申23:4等。
见友弟德传、阿孟[阿孟子民、阿孟神]。
阿刻辣宾[阿卡巴特乃](Akrabbim,Acrabim[Akrabattene,Acrabathane])
阿刻辣宾(户34:4),又名阿卡巴特乃(加上5:3),即「蝎子丘陵」之意,位于死海西南角,犹太东南边境(苏15:3;民1:36)。
希伯来文地名。按默16:16三个不洁的淫神在此地聚集了天下的君王,策谋向全能的天主挑战。普通都以为此地即是古来着名的战场默基多(民5:19;列下23:29),因其地势险要,是历来军事必争之地,使人联想到它也是使人败亡、蒙羞、负耻之地,尤其历代有数位君王丧身于此。全能的天主将在这个有象征性的默基多,打败他的敌人;他的全面胜利在《默》另一地方有所暗示(默19:17-21)。按着名的《圣经》学家,耶肋米亚先生的意见:这是一座虚构的山,在这座山上聚集了一切相反天主的黑暗势力,面对全能天主的圣山(希12:22,24)。
阿玛尔纳的历史:阿玛尔纳位于开罗及路克索尔(Luxor)的中间,尼罗河之右岸。埃及法郎阿默诺菲斯四世(公元前一三七○~一三五二年),反其先辈礼拜多神教的作风而尽力提倡太阳一神教。为能顺利自由的进行此宗教改革,迁都至此,成为新京城。此城有七公里,一公里半阔。因法郎倾注全力于倡导及研究惟一神教,致使国事荒废,国势日衰,而引起多人之反感,故终被推翻,由突堂哈东(Tutanhaton)继位。新法郎乃放弃此一京城而重回故都底比斯,此一新城乃被遗忘而自灭。
阿玛尔纳文件:于公元一八八七年在偶然的机会上,阿玛尔纳的文库被一当地农妇所发现。西欧之考古家乃先后在此挖掘,共掘出了三七七个文件,都是刻在黏土龟片板上的信件。这些都已出版问世了。它们的内容是埃及法郎阿默诺菲斯三世及四世与各附庸国的外交函件。这对后人研究当时的历史、地理、文化、语言、有莫大的帮助。比如藉文件我们知道,当时国际间的外交语言是阿加得语,可见当时巴比伦文化影响之深。并且在信件之旁不时有客纳罕语的注解,这些注解告诉我们希伯来文并不是以民的固有语言,而是以民进入客纳罕地区之后,采取了当地的语言,略事修改而成希伯来语。此外,由这批信件上,我们也可知道当时客纳罕地的政治情形:当时各自据地称霸,分成无数的小区域而自称为王,如比布罗斯王,贝依鲁特王,提洛王,漆冬王,阿苛王(Acco)阿市刻隆王,默基多王,雅则尔王,拉基士王,耶路撒冷王等。相反地,却没有提到耶里哥王,基贝红王及舍根王。这一切所谓的客纳罕王国,在政治上虽都属埃及统治,但实际上因阿默诺菲斯四世的荒废政治,专理宗教而国势不振,已有不少的小国揭竿而起,实行叛变,再加上赫特人,哈彼鲁人及其他一些外族的入侵客纳罕地区,实际上已使埃及的影响统治力日渐衰微,颇有鞭长莫及之感。
阿玛肋克,意义不详。阿玛肋克人似乎是古代客纳罕民族之一,如希威人,阿摩黎人等,见创14:7;户24:20。在户24:20巴郎曾说:「阿玛肋克原是众民之首……」;可是现代学者,大都依创36:12,16认为阿玛肋克人是厄撒乌的后裔,而把创14:7当作编辑者的一种注解。
阿玛肋克人住在巴力斯坦以南,大约从卡德士直到埃及和阿剌伯的边界(户13:29;14:25;撒上15:7),或许就是因为阿玛肋克民族所占领的,或更好说所游行的领域是那幺广大--因为是个游牧民族--纔被巴郎称为「众民之首」(户24:20)。
阿玛肋克人敌对以民,胜过其他的邻近民族。当以民出离埃及,到了西乃山旁的勒非丁地,阿玛肋克人突然袭击了以民的后卫。从那时起,上主吩咐以色列要把阿玛肋克完全毁灭(出17:8,16;申25:17,19)。也许因阿玛肋克人听到上主对他们所规定的毁灭律,他们对以民的憎恨一天比一天更深,见户14:39,45。在民长时代,他们与米德杨人、摩阿布人联盟,屡次侵夺以民的领土(民3:12,13;6:3,36;7:12;10:12)。最后撒乌耳和达味执行了天主对阿玛肋克所指定的毁灭律,将阿族几乎完全消灭(撒上15;27:8;30:17,18),剩余的阿玛肋克人逃入色依尔山。到希则克雅为王时,有五百西默盎支派的人到色依尔山区去,毁灭了剩余的阿玛肋克人(编上4:41-43)。这样,巴郎的神谕:「阿玛肋克原是众民之首,但他的结局是永远的毁灭」就完全实现了。
见毁灭律、客纳罕。
人名,意思是「上主是坚强的」。
1. 犹大王(公元前七九六~七八一?),同时在北国为王者是耶曷阿士及雅洛贝罕二世(列下14:1,2)。他登极后第一件事,便是报杀父之仇,但是按照梅瑟的法律留下了犯人之后代,未将之完全斩草除根(列下14:5,6;见申24:16)。《圣经》上称之为好人,可惜没有严禁百姓敬拜邪神的恶行(列下14:3,4)。他继位之初,国势衰弱,于是重整军备(编下25:5)。其后与厄东人作战,大获胜利,收回失地及开放港口,作为商业用途,以图富国强兵。可惜竟不听先知的苦谏,吸收了厄东人的邪神敬礼(编下25:14-16),更乘胜向北国的耶曷阿士挑战。此时北国的黄金时代,业已开始,正在国富军强之际,结果阿玛责雅大败,并在贝特舍默士被生擒。耶京圣殿之财宝亦尽被劫掠,耶京的北城墙,大部份被破坏,又有许多人质被掳往北国(列下14:11-14)。南国虽已变成北国的手下败将,仍能恢复王位,但国内臣民对阿玛责雅的信心和敬意已丧失净尽。大概在司祭及官员策划之下,谋图叛变,国王祇有逃走至拉基士避难。可是劫数难逃,终在彼处,为乱党所杀,并将之相称地予以埋葬(见列下14:1-21;编下25:1-28)。
2. 是北国贝特耳的司祭,曾在雅洛贝罕二世前,控告亚毛斯先知叛国之罪,将之自大殿赶出,并驱逐出境。先知抗议此举,而预言司祭之妻必在城市卖淫,子女丧身刀下,田地被人瓜分及其本人将死于不洁之地(亚7:10-17)。
民族名,意义不详。他们是在以民之前,散居于客纳罕地的民族之一。在民族名单上(创10:16),同其他部落列于客纳罕子民中,视为含的后代。但这种排列是以地理而非以人种为依据的。他们居住在死海附近的哈匝宗塔玛尔区(创14:7)及玛默勒橡树区。亚巴郎的一位盟友即是阿摩黎人(创14:13)。舍根也被称为阿摩黎人城(创48:22)。他们在巴力斯坦东部的一座城被以民所占据(户21:21等)。在西方他们住在山区而客纳罕人则居于海边及约但盆地(户13:29)。若苏厄时代,在西巴力斯坦的一切国王几乎全都是阿摩黎人(苏5:1)。在基贝红被若苏厄打败的那五个联盟王子亦是阿摩黎人(苏10:1-11)。他们曾强迫丹的子孙困居山区,不让他们下到平原(民1:34,35)。由这些《圣经》上的记载,我们可以确定阿摩黎人几乎散居在整个客纳罕地区;但是他们同客纳罕的关系,我们却模糊不清。有不少的人为解决这一难题谓:客纳罕人及阿摩黎人原来就是一个民族,只是雅威文件称之为阿摩黎人,而厄罗音文件称之为客纳罕人而已!但这祇是一种避重就轻的答案,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圣经》之外的文件告诉我们:他们是一种属于闪族的民族。在公元前三千年前的埃及碑坊上已见到他们的名字;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文件上,称他们为阿慕鲁(Amurru),是游牧民族,在今日帕耳米辣(Palmira)的西北地区,渐向美索不达米亚的农业区渗透侵入,终竟占领了巴比伦。且在公元前一八三○年左右建立了王朝,创立人名稣慕阿步(Sumu-Abu),大名赫赫的哈慕辣彼即属此一王朝。另一王朝的创立则是在幼发拉的河中游的西岸,其势力扩展至西方的阿肋颇(叙利亚)(Aleppo)以及以民未占领以前的客纳罕地区。但是这些王朝除客纳罕地区外,都被另一野蛮民族战胜而消灭,时在公元前一七八○年左右。以民的前辈中一定混有阿摩黎人的血脉无疑,但《旧约》只一次提及这种混合说:「你的父亲是阿摩黎人」(则16:3),而且是指耶京而言。
见敖尔难[阿辣乌纳]。
意谓「天主是慈祥怜悯的」,《圣经》上以此为名者,有五人,今略述如下:
1. 托彼特愿意知道,要陪同他儿子上路的辣法耳天使的家族身世,天使乃伪称自己名叫阿匝黎雅是阿纳尼雅之子。阿纳尼雅是他所熟悉的(多5:13,14)。如果我们以象征之意义来讲,则天使之语属实,他是阿匝黎雅(意即上主的助佑),是阿纳尼雅之子(即慈祥怜悯的天主的儿子)(见约1:6;2:1;咏89:7)。
2. 一位初期教会的信徒,与其妻撒斐辣欺骗圣神,犯渎圣之罪,而以死赎己罪者(宗5:1-10)。
3. 大马士革城初期教会的一位信友,曾给保禄覆手,告诉他分外蒙受天主拣选(宗9:10-19);其后保禄公开称赞他的圣德(宗22:12)。
4. 耶京的大司祭(公元四七~五九),在公会议前,令人打保禄的嘴,保禄咒其是「粉白的墙」(宗23:2-5),他更在总督斐理斯前,控告保禄(宗24:1-9)。终于六六年的九月间,因其残忍无道,视财如命,又是罗马人的朋友--卖国者,而被热诚派党人所暗杀。
5. 友弟德的前辈中,亦有一人名叫阿纳尼雅(友8:1)。
是三个叙利亚人名:
1. 默乃斯太的儿子:切肋叙利亚和腓尼基的总督(加下4:4),任职于色娄苛四世非罗帕托尔朝代(一八七~一七五)。他曾唆使赫略多洛执行没收圣殿的财宝(加下3:4-7)。安提约古四世委他为代表,参加埃及王仆托肋米非罗默托的登极大典(加下4:21,24)。那位在耶京残杀百姓,破坏宗教的阿颇罗尼,也就是他(加上1:29-35;加下5:24,26)。他于公元前一六六年被犹大玛加伯打败而阵亡(加上3:10-12)。
2. 革纳约的儿子。在安提约古五世为王时,作犹太地区的总督,给与犹太人不少的麻烦,致使犹大玛加伯出而干涉,进兵惩罚约培及雅木尼雅城(加下12:2)。
3. 在德默特琉二世时,被任为切肋叙利亚的总督及大将。约纳堂在距阿左托不远的地方,将之击败(加上10:69-89)。
女神,其名原意不详。在希腊及罗马帝国时代,是甚受人崇拜的女神,尤其在厄弗所城。但她的起源却在希腊时代之前,由亚洲传入,原来是赐福母亲的多产女神,主管繁殖丰收,而希腊却将之变成童贞女神,及太阳神(Apollo)之妹,由此二者常在一齐出现。她亦是女童及女青年人的主保,同时是吉凶并施的女神。是由数个古东方女神演变出来的。厄弗所的阿尔特米十分相似腓尼基人的阿巿托勒特女神,在其圆形态像上有显着的多产象征-上半身满是乳房,下半身饰以走兽及花果。厄弗所人将厄城的丰收归功于她。在厄城有她的庄严大殿,其建筑历百二十五年之久,当时被视为世界七大名胜之一。公元前三五六年被想一举成名的厄洛斯特辣托(Erostrato)放火焚毁,于亚历山大皇帝时代重建,在保禄传教时代仍然存在,每年在四、五月举行庆祝她的大典,中东各国人民齐集此地,向她顶香礼拜,并有淫荡的狂欢作乐。当地的匠人制造此女神的银龛,卖给朝圣的人群,大获利益(宗19:24)。这批匠人怕保禄的宣讲会影响自己的商业,乃联合暴动,将保禄逐出厄弗所城(宗19:23-20:1)。
《圣经》上共五次提及此名,其中三次是指地区而言(列下19:37;依37:38;耶51:27),(见阿辣辣特〔地方名〕或亚美尼亚条),两次指山脉而言。因了对《圣经》文词的误解,大都以为是指一座有此名之高山而言。其实不然,《圣经》原文之哈勒阿辣辣特山(多数),是笼统地指亚美尼亚的一切大山脉而言,而非专指一座高山或山峰而言。正因此误解,所以在本世纪中,曾有过数次的可笑的探险队出发,在这山脉的不同山岭上企图找寻诺厄的方舟。最后一次是在一九五二年,由黎葵尔(M.T.deRiquer)带队前往,但毫无所获,败兴而归。
见洪水。
意谓「杜松树林」。是《圣经》上的三座城名。
1. 摩阿布的一座城巿,靠近阿尔农深谷的北边。大约在打败息红之后,此城亦陷于以民之手(申2:36;3:12;4:48;苏12:2)。勒乌本支派分得了此城(苏13:9;见编上5:8),但为加得支派所重建(户32:34)。
是以民领土的边界城,达味的户口调查,即由此城开始(撒下24:5)。虽数世纪以来一向被视为以民的属城(民11:36),但它的历史演变很难确定。在摩阿布国王默沙时代(八五○年左右),此城必属摩阿布无疑,因在默沙碑文第二十六行上写着「我(默沙王)重建了阿洛厄尔……」,而此碑文所载都与历史相吻合,这是考古及历史学家所公认的。此城是当时大马士革及培特辣之间的必经之地,故亦为军事要塞。即今日之阿辣依尔废址。
2. 原是阿孟人的城巿,为以民所占而被划分给加得支派(苏13:25)。依弗大曾在此地打败阿孟人(民11:26,23)。但它确实位于何处,则不得而知,可能在阿曼(现约但首都)附近,因苏13:25说它在辣巴的对面。
3. 乃革布地方的城巿,被列于犹大境内的城邑中(苏15:22),与达味保持了良好的外交关系(撒上30:28)。达味将士中的两位:沙玛和耶厄耳,可能即出身此地(编上11:44)。它是古时的重镇,在阿玛尔纳的瓦片文件上,即有此城名的记载。
人名,是厄拉撒尔王,他也是攻打索多玛和哈摩辣等五城的联军之一(见创14:1,8,9)。《拉丁通行本》译为本都王(RexPonti)。在玛黎出土文物中,也载有他的名字,作「Arriwuk」,其他不详。又达2:14巴比伦王拿步高的卫队长也叫作阿黎约客。他曾引达尼尔先知谒见君王,为君王解梦(见达2:24,25)。
见阿帕革沙得[阿法撒得]。
是民间传说的恶神。按多俾亚传的记载,他曾先后将辣古耳女儿撒辣的七个丈夫杀死(多3:8),辣法耳天使教给年青的多俾亚驱魔的方法,以救自己的未婚妻--撒辣,即是将在底格里斯河畔捕捉的鱼的肝及心,放在香炉的火炭上烧,所发之气味,可使恶神惊惶而逃(多6:2-4,8,17)。辣法耳天使更亲自追赶恶神,将他捆在埃及的旷野中(多8:3)。有人以为阿斯摩太与波斯人所传说的恶神之一,厄巿玛达瓦(Eshma-dawa)同为一神,但此说不确。他更不是《圣经》上那位毁灭的使者(撒下24:16)。
阿斯摩乃(王朝)(Hasmonaeans,Hasmonaei)
所谓阿斯摩乃王朝,乃是犹太作者对玛加伯弟兄的后代所建立的王朝的称呼,其间的君王有若望依尔卡诺、阿黎斯托步罗第一世、亚历山大雅乃乌斯、亚历山大辣女王、阿黎斯托步罗第二世。它所包括的年代是自公元前一三五年始,至公元前六三年庞培攻占耶京之后,将巴力斯坦划入叙利亚行省为止,先后共七十余年。
「阿斯摩乃」一名的来源,其说不一:有人谓来自字之本意,即「崇高、显贵」或「首领」之意;有人则谓是因玛塔提雅(玛加伯兄弟之父)的祖父名息孟阿斯摩乃而然;至今仍无确切的答案。
见若望依尔卡诺、阿黎斯托步罗、亚历山大雅乃乌斯、亚历山大辣[女王]及年表(九)。
阿巿多得[阿左托](Ashdod[Azotus])
城名,阿巿多得源于希伯来文,希腊文称之为阿左托,现在名叫厄斯杜得,位于迦萨东北约三十三公里,距地中海仅五公里,原是阿纳克人之居地(苏11:22)。公元前十二世纪落入培肋舍特人的手,成为五联邦之一的首都,因交通便利,地形有战略价值,成为重镇,建有达贡庙。昔日以民败北后,他们的约柜曾被人放入此庙中,作为胜利的标志(撒上5:1-8)。
阿巿多得虽先后被亚述人及埃及人所占领,并强迫进贡纳税,但直至玛加伯时代,从未被以色列人所攻克;直至公元前二世纪,才被犹大(加上5:68)、约纳堂(加上10:84;11:4)及若望(加上16:10)攻破,而尽行毁坏。公元前六三年,成为自由城,划归叙利亚行省。教会初兴时,斐理伯执事曾在此地传布《福音》(宗8:40)。
此城位于地中海沿岸(耶47:7),迦萨之北二十公里处。公元前两千年已是客纳罕人的一座重镇,后被埃及所占领,是埃及入侵叙利亚的军事重地。曾一度自由独立,但辣默色斯二世复将它克复。公元前一二○○年左右,此城为培肋舍特人所占领,直至若苏厄死前未能将它攻下(苏13:3)。大约在民长时代,此城仍属自治区(民1:18;14:9),如此在撒慕尔及达味时代亦然(撒上6:17;撒下1:20)。至亚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才能将之完全征服占有。后曾企图独立,又于七三四年被散乃黑黎布打败,六○○年巴比伦王拿步高将此城完全毁灭。其后在波斯人时代属提洛治理。亚历山大建立希腊大帝国后,先落入仆托肋米之手,后由色娄苛王安提约古第三世来管辖。
阿巿刻隆自远古时代就是一切邪神邪教的汇集处,有埃及的仆塔神(Ptah),有阿塔尔加提斯女神,更有「天后」阿巿托勒特(或谓依巿塔尔女神)之敬礼,很可能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先知们多次向它发表神谕咒骂(亚1:8;索2:4,7;耶25:20;47:5,7;匝9:5)。玛加伯独立战争时代,约纳堂曾两次将此城攻下(加上10:86;11:60);但在公元前一○四年阿巿刻隆完全独立自治,且自铸钱币。大黑落德在此大兴土木,修饰扩展,因为黑落德出生此城。他死后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将它赐给他的姊妹撒罗默。英国考古学家曾在此发掘考察凡四年之久(一九二○~一九二四)。
见阿市托勒特[阿巿塔特]。
见薛西斯[阿秀厄洛、基雅撒勒]。
见阿塔尔加提斯[阿塔加提]。
阿塔肋雅,即现今土耳其南部的安塔肋雅城,是旁非里雅省重要的海港。自古至今它在商业军事上,有很大的价值,位于卡塔辣克特河入海处。此城为培尔加摩的国王阿塔路二世(公元前一五九~一三八年)所建。考古家在此所掘出的斗兽场及钱币,大都是罗马帝国时代的产品。当保禄、巴尔纳伯及马尔谷第一次远行传教时,由此海口登陆,再自此地北上赴安提约基雅。由此而北约三十公里有托鲁斯大山脉(高三九一○公尺),绵延起伏,阻塞去路,可能是马尔谷此行半途而废的原因(宗13:13)。
人名,意谓「上主显示了自己的高贵」,南国犹大王阿哈齐雅的母亲,以色列王敖默黎的孙女,阿哈布王的女儿,犹大王约兰的妻子(列下8:16,25,26)。凭此婚姻足证当时南北两国的关系颇佳。她性格激烈,热衷于客纳罕文化及宗教。在其夫执政时,及其子短短的为王期间,都受了她巨大且恶劣的影响(编下22:3,4)。其子阿哈齐雅死后,乃夺权自行听政,将王族后裔杀绝,惟其孙约阿士得姑母约舍巴挽救而脱险(列下11:1,2)。约阿士后来得大司祭和人民拥护,武力推翻王后政权,成为犹大国王,年仅七岁(编下23:11;24:1;列下11:4,16)。阿塔里雅本欲抗拒,但为叛党所残杀(编下23:1-15)。她在位凡六年,尽力倡导敬礼巴耳邪神,在耶京修建巴耳庙(列下11:18),「将上主殿内的捐献都用于巴耳」(编下24:7)。
阿匝黎雅,意谓「上主救助」。《圣经》上有此名字者,凡二十六人,今选其重要者列举如下:
1. 纳堂之子,撒罗满十二太守之长(列上4:5,7);但不知纳堂是否是达味的儿子,抑或是先知纳堂。
2. 匝多克的儿子,曾为撒罗满的大臣,后继其父为大司祭(列上4:2)。
3. 约哈南之子,阿玛黎雅之父(编上5:36,37),在约沙法特作犹大王时,曾被任为大司祭,主管一切宗教事宜(编下19:11)。
4. 阿玛责雅之子,犹大的国王,十六岁登极,在耶京为王凡五十二年。其母名耶苛里雅。《圣经》上称之为一位善君,犹如其父,惟未有尽全力将一些邪神的敬礼自百姓中铲除,是以受上主的惩罚,在其晚年,身生癞病,直至死亡(列下15:1-7;编下26)。这位君王在对外御敌的战争上,颇得天主的助佑,先后打败培肋舍特人、阿刺伯人及玛红人,阿孟子民亦被逼进贡。此外,他并破坏了一些敌人的城市,如加特、雅贝乃及阿市多得等,还建筑了防御的堡垒,于耶京的城门上,和旷野中的要地上。对内则努力提倡及发展农业(编下26)。编下26:16-20谓其癞病之罚,是由于他擅进上主的内殿,企图在香坛上焚香的原故。编下26称他为乌齐雅。
5. 当乌齐雅为犹大国王的时候,他的大司祭阿匝黎雅,曾勇敢地责斥了他擅自向上主焚香的过错,因为那是司祭的职务(编下26:16-20)。
6. 被俘掳至巴比伦的达尼尔的三个同伴之一,亦名阿匝黎雅。他的「祈祷」(达3:24-90)是一篇美妙绝伦的着作。
7. 玛加伯时代的一位英勇军官(加上5:18,55-62)。
肋16章告诉我们,在赎罪的那天,大司祭取两只公山羊:一只为上主,一只为「阿匝则耳」,以抽签为定(16:8)。大司祭将为「阿匝则耳」的一只公山羊,牵出示众,然后覆手于山羊头上,以象征以民的罪已被公山羊取而代之,然后一人牵这公山羊,进入旷野放逐,任其自生自灭。此牵羊人返来后,应洗涤自己的衣服及身体。
这种礼节的实行在耶稣时代仍存,甚至公元后二世纪的经师们,仍不断提及它,有明文规定,以资不忘。至于「阿匝则耳」一名,确系何意,则实在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莫衷一是:有人以为原意是「上主是有力的」,今之所有是出于玛索辣的修改;有人则以为是来自动词「远离」,意即「使罪恶远离的公山羊」。大概正是基于这一动词,《拉丁通行本》跟随《希腊译本》的错解,而将「阿匝则耳」误译为「赎罪的公山羊」。但「阿匝则耳」究竟是何方神圣?古时的犹太人说他是一位堕落,居于旷野的天使,后人加以解释说:辣法耳天使以锁链将他囚在旷野中,直至世界末日,再将之投入火窑。总之,「阿匝则耳」在犹太文化上,是一个屡见不鲜的名字,教会的学者则主张它是「赎罪的公羊」的抽象名词。
阿贝得乃哥(Abed-nego,Abdenago)
阿贝得乃哥有「巴比伦乃波之仆」之意,与达尼尔先知一起被掳,是被选入王宫的三青年之一。希伯来原名作阿匝黎雅(达1:7;3:8-97)。
阿彼默肋客,意谓「我的父亲〔天主〕是君王」。旧约里数人的名字:
1. 革辣尔王,因羡慕撒辣的美貌,却不知她与亚巴郎有夫妇关系,乃娶之为妻,夜间上主借梦境告知实情。阿彼默肋客欣然将撒辣归还给亚巴郎,且彼此之间立了友谊之约(创20;21)。
2. 在创26载有培肋舍特人王阿彼默肋客,在与上述同样的光景下,想占有依撒格的妻子黎贝加,事实之发展与上述者几乎完全相同。有些学者以为创26章的国王,是前者革辣尔王的儿子。
3. 基德红同住在舍根的妾所生的一子,亦名阿彼默肋客。(民8:31)他得舍根人之拥护自立为王,是放弃神权政体而推动君主政权的开端,且在敖弗辣地方父亲之家(民9称其父为耶鲁巴耳),将其父所生的七十个儿子,即他的弟兄们完全杀掉(只幼子约堂一人幸免)。为王三年后,有加阿耳率众叛变。阿彼默肋客将叛众完全消灭。但当他攻打特贝兹叛城时,却为一妇人拋下一块磨石,打碎了他的头盖骨,而立即命他的卫兵将他杀死,免得人说他死于妇人之手(民9;撒下11:21)。
人名,意谓「父亲是厚道的」。有此名的共四人,其中较为着名的,是克黎雅特耶阿陵城的一位居民:当以民与培肋舍特人作战期间,约柜存放在他家里,达十二年之久(撒上7:1;撒下6:3;编上13:7)。
阿希默肋客,意谓「我的兄弟〔天主〕是君王」,是阿希突布的儿子,诺布地方的司祭,因暗中救济达味(撒上21:1-10),被撒乌耳的臣仆长多厄格所告发。撒乌耳误认阿希默肋客与达味合谋杀害自己,乃命人将司祭全家杀掉(撒上22:6-19),只有他的儿子,名叫厄贝雅塔尔逃脱,前来通知达味(撒上22:20-23)。
阿希托费耳,意义不详,按撒下25:12,31,34,他是基罗人,达味的参谋;但后来却背弃达味归入阿贝沙龙的叛党,建议阿贝沙龙将其父达味留在宫殿的嫔妃奸污(撒下16:20-23),为使以色列人知道他与父已势不两立,只有抗战到底;并向他提议自己亲自带兵一万二千人,立即乘胜当夜追赶逃亡的达味及其卫兵(撒下17:1-4)。但阿希托费耳的这番妙计,未能被人利用,见大势已去,革命无望,乃回家上吊而死(撒下17:23)。
阿希托费耳的大逆不忠看来实令人费解,但我们若能确知他的儿子厄里安(撒下23:34)与撒下11:3所述的,被达味诱奸的巴特舍巴的父亲厄里安是同为一人的话,那幺,显而易见地,阿希托费耳是在替他的孙女向达味报复。
见阿刻辣宾[阿卡巴特乃]。
人名,意义不一,有人以为是「阿慕鲁之子」(按:阿慕鲁是阿摩黎人的神祇);有人则说是「天主的口发了言」。是史纳尔王,同其他数位联盟王侯,横行于叙利亚及巴力斯坦地区,征服了不少的弱小民族及王城区的数位君王,亚巴郎为救罗特,将他们战败,并追击至大马士革的北边(创14:1-6)。按德富(DeVaux)之意,这批联军出征的主要目的,是为确保叙利亚及阿刺伯之间的通商大道。至于这次的出征发生于何时?学者们的意见各有出入,有的说是在公元前十六世纪的上半叶,有的则说是在一八五○年左右。另一面确定阿默辣斐耳的历史,为研究圣祖们的历史是很有关系的事,故远在一八七二年史辣德尔(E.Schrader)便主张阿默辣斐耳就是那位大名赫赫的哈慕辣彼;后有不少的人随从其说。但是,第一、学者们对哈慕辣彼及亚巴郎的时代各有出入,仍未能确定;第二、在这一巴比伦名字上,根本没有「耳」(1)字,故此二者为同一人的说法不攻自破,今日已无人再从此说。
人名,阿米纳达布意思是「我的族伴「天主」是慷慨大方的」。
1. 犹大支派人,是犹大支派的首领纳赫雄之父(户1:7;2:3),其女厄里舍巴嫁给亚郎(出6:23)。是达味的前辈(卢4:19,20)。在耶稣的族谱上亦提到他(玛1:4;路3:33)。
2. 肋未人,乌齐耳子孙的族长,达味托他与及其他肋未人,负责搬运约柜入耶京的事宜(编上15:10-13)。
3. 在《歌》6:12有希伯来文「阿米纳达布」,原意是「我民主上的御驾」,但却有人竟以之作人名解,谓新娘被撒罗满王的仆人抢去作王的嫔妃。但此说是错误的,现已无人再作此主张。
阿帕革沙得是闪的儿子,亚巴郎的老前辈,生于洪水灭世后的第二年,三十五岁时生子舍拉,享年四百三十八岁而终(创10:22-24;11:10-13;编上1:17,18,24)。此名亦可能指一民族或一地区而言,现代学者大都以为是古亚述帝国一省的省会,名阿拉帕者,即现今的凯耳古克。阿帕革沙得亦出现于基督的族谱上(路3:36)。
阿法撒得(《拉丁通行本》二名有同样写法),在友1:13,15有拿步高战胜并刺杀阿法撒得王的述说。但关于此人的事迹生平,历史家及《圣经》学者皆一无所知,也许它暗示玛待国的创始人及国王弗辣瓦尔提市。
此名有两种意义:一指地名,一指古雅典的一种社会政治组织。
1. 阿勒约帕哥位于雅典城堡西边的一座山岗上,高出城面约十五公尺。此岗由东北向西南伸展,在西南的尽端,忽然中断,地势险峻,有不少的祭坛存在,其下有小溪与城堡隔离。山岗之成份属石灰石。山岗上建有大庙一座,奉战争之神阿勒斯为庙之主神,即因此而得名,意谓阿勒斯的山岗。
2. 古雅典的法庭名,一切主要案件都应在此判决。此法庭由一批贵族人员所组成,专理有关社会正义及和解政治纠纷之事。其中有些人员是曾在政府任过高官贵职的。后来,雅典的商业十分发达,许多人因而致富,再加上民主运动甚强,阿勒约帕哥组织的势力乃大受挫折,而专理法律事件。判官及其他职员的座位是凿于山石之上,至今仍在其西南有一段石阶,沿阶而下,可抵达一市场,而这个人声嘈杂的市场,就是宣读判案的地方。
圣保禄在第二次出外传教行程上,来到雅典,曾在阿勒约帕哥讲道,为自己及他所宣传的基督作了有力的辩护(宗17:13-34)。
阿黎玛特雅是若瑟的出生地。他是一位富贵显赫的议员,曾在暗中作了耶稣的门徒,亦曾向比拉多求得许可,相称地埋葬了耶稣的遗体(玛27:57;谷15:43;若19:38)。
至于阿黎玛特雅之所在地,按学者的公见,应在耶京西北二十二英里的罗得附近,在厄弗辣因山的后边。它亦是撒慕尔的家乡(撒上1:1)。它名字的来源是由希伯来文的辣玛、辣玛塔或辣玛塔因数个地名的希腊化而演变出来的。
在公元前一四一年九月,犹太人为感激玛加伯兄弟英勇爱国护教,将其事迹刻于铜版,以永垂不朽,并拥护息孟作大司祭、统帅及元首(加上14:47)。「在阿撒辣默耳」(加上14:27)这句话,许多人认为是地方名。希腊文祇将这词句音译而没有意译。原文是希伯来文,按原文意很可能是谓「天主百姓的元首」,或谓「天主子民的庭院」。
见叔提雅人[阿市革纳次]。
阿市托勒特[阿巿塔特](Ashtoreth,Ashtaroth[Astarthe])
阿市托勒特是古中东各民族所敬拜的女神,其名称则因时代及地域之不同而各异。其来源始自叔默尔阿加得时代。
1、巴比伦人所称的依市塔尔:
代表金星的女神,是月亮神欣的女儿,太阳神沙玛市之妹,先后作了天神的女仆、爱人及妻子,而自成「天后」;是爱情及战争的女神。她的敬礼多与荒淫无道的行为有关,因之成为古中东最负盛名的女神,竟传至埃及及波斯。罗马大帝国的爱情女神维那斯,亦多受她的影响而成名。
2、客纳罕的阿市托勒特:
此女神之敬礼由腓尼基进入客纳罕。虽然她是多产神,爱情神,且对她的敬礼混杂着许多荒淫的行径,而她本身却是童贞。她也是残忍的战争神。她的敬礼由客纳罕传至埃及,在埃及甚至有不少的庙宇及司祭。有许多她的赤体塑像在埃及被发现。
3、《旧约》中的阿市托勒特:
此邪神之敬礼由客纳罕人传入以民之间。以民特别敬礼她,求农作物及牲畜之丰产。流毒如此之深,甚至他们背离了上主,而事奉巴耳和阿市托勒特(民2:13)。巴耳,他的配偶阿市托勒特(复数:阿市塔洛特)及阿舍辣,是以民所敬礼的主要三个邪神。《耶》7:8;44:17-19,25,所说的「天后」,大约是指此女神而言,亦即巴比伦人所称的依市塔尔女神。先知大声疾呼,冷讽热嘲,来反对她的敬礼,因此时以民之注意力及敬仰,几乎已全部集中在此「天后」女神身上。
波斯国王(四六五~四二四),外号叫隆基玛诺。他是经过一番流血斗争,将其前王薛西斯铲除之后,才登极为王的。上台不久又有其弟争权的战斗,并有埃及为自由独立而反叛之战,但他幸有手下名将,其妹夫默加彼左,故此能平定一切,安度难关,并确保王位达四十一年之久,后病逝而终。《厄上》4:6-23谓国王阿塔薛西斯在听到自充军地回国的犹太人,正在修建耶京及其围墙时,遂出命使一切工程停顿。这位国王无疑地,按大多数学者的意见,就是我们所说的阿塔薛西斯一世。虽然时代方面有些出入,但是很可能作者将在居鲁士及达理阿王朝之间(五三九~五二○)所发生的迫害犹太人的史事,附于阿塔薛西斯身上,以证他也的确作过相反犹太人的事迹。按《圣经》以外的历史文件所载,他本人的性格柔懦寡断,且爱听属下及妇女的谄言蜜语,将国家的行政及军事,多委诸于手下大将。
《友弟德传》称拿步高的大将敖罗斐乃,曾将犹大城拜突里雅围困,但事实上按历史的考据,决非那位名势赫赫的曾将耶京灭亡的巴比伦王拿步高(六○五~五六二),因为友传史事之发生应在第四世纪。故此大部份的学者都以为作者只是用了拿步高的象征大名,而来暗示波斯王阿塔薛西斯第三世(三五八~三三八)。他在位时,手下的确有一位着名大将,名敖罗斐乃者,曾数度出击西方(犹大在波斯之西)及埃及地区,这正与历史相吻合。
阿贝耳默曷拉(Abel-meholah,Abelmehula)
阿贝耳默曷拉是依撒加尔支派的一座城,位于贝特商之南,在依次勒耳平原(列上4:12),厄黑叟先知即出生此地(列上19:16)。
阿德辣默肋客(Adrammelech,Adramelech)
1. 神名。可能即是阿加得民族所敬的哈达德默肋客神,意即哈达德为王。按列下17:31记载,此神为亚述王由色法瓦因迁移至撒玛黎雅的人民所敬奉的邪神,由哥仓,即TellKhalaf,所发掘的古物中,即有此神名。
2. 人名。亚述王散乃黑黎布之子,他与其弟沙勒责尔弒父之后,逃往阿辣辣特,即亚美尼亚去了。按亚述的文献,弒父之事发生于公元前六八一年。
见散乃黑黎布。
阿多尼贝则克(Adoni-bezek,Adonibezec)
人名,为客纳罕地贝则克的君王,为人暴虐,曾砍断七十个王子的手脚拇指;后为犹大支派军人掳获,亦砍去他的手脚拇指,死在耶路撒冷(民1:5-7)。
见美索不达米亚。
阿黎斯托步罗(Aristobulus,Aristobolus)
与《圣经》或以民历史有关系而名叫阿黎斯托步罗的共有七人,阿黎斯托步罗这名字的意思即谓「至善的建议者」。下面略述这七位阿氏的事迹。
(1)按加下1:10记载:
犹太人议会和犹大致书与住在埃及的同胞和「仆托肋米王的太傅阿黎斯托步罗——他原是受傅为司祭的后代…」埃及君王中虽然有十六位称为仆托肋米的,但由于书信中所提的犹大似指犹大玛加伯,所以这位埃及君王应是仆氏七世,而阿氏即是他的太傅。古时的学者——其中也有欧色彼(Hist.Eccl.VII3217,PGXX727Praef.Ev.VIII18,XIII12)和一些现代的学者,以为加下的阿氏是帕乃斯城的阿黎斯托步罗,一位亚历山大里亚城的亚理斯多德派的哲学家;但这学说不知有何依据。从加下1:10我们只能推知犹太人的势力于公元前二世纪在埃及已逐渐发展,甚至在他们之中有一位名叫阿氏的做过君王的太傅。
(2)阿黎斯托步罗第一(AristobulusI104-103BC):
若望依尔卡诺生有五个儿子,长子为阿黎斯托步罗。若望在死以前,曾决定由其妻管理一切,但阿氏下令将其母饿死狱中,并将其他三兄弟也投入狱内,只乘下一个弟弟,即安提哥诺。但过不久,由于嫉妒,连这唯一的弟弟也杀掉了。他执掌政权仅一年,其间政占了依突勒雅,也许是指加里肋亚的中北部。他是否是阿斯摩乃王朝第一个自称为「王」的人,学者的意见不一。他的钱币名号是「犹大——阿氏的希伯来名——大司祭和犹太人社团」。笔者认为第一个自称为王的乃是他的弟弟亚历山大雅乃乌斯。按若瑟夫Ant.Jud.XIII11所记载:阿黎斯托步罗杀死了其弟安提哥诺之后,心里非常不安,因而得病死去。见色娄苛王朝,阿斯摩乃王朝。
(3)阿黎斯托步罗第二(AristobulusII67-63):
阿黎斯托步罗二世为亚历山大雅乃乌最小的儿子,生于公元前一百年左右,卒于公元前四九年。他的母亲亚历山大辣女王死后,阿氏的哥哥依尔卡诺第二合法地继承为王;但阿氏依靠他曾予以援助的撒杜塞党在耶里哥附近击败了依尔卡诺,得胜后,自立为王兼大司祭;于是内战结束。但依杜默雅的总督安提帕特——大黑落德的父亲——明知自己只有在懦弱的依氏的统治下,才能扩大自己的势力,故此说服纳巴泰王阿勒达第三,出兵援助依尔卡诺,依氏自会把雅乃乌斯所占领的纳巴泰的土地交还给原主。阿勒达出兵战胜了阿黎斯托步罗,迫他退入圣殿前院。当事情发展到如此情形时,罗马大将庞培占领了亚美尼亚之后,回到叙利亚(公元前六五年)。兄弟二人暂时谈和,双方皆同意罗马大将庞氏来解决他们的争辩。当时另有些犹太人派遣使者要求庞培废除王位,建立大司祭职,以管理民事,如在波斯及拉哥与色娄苛王朝一样。这个要求庞氏十分赞同,遂宣布阿黎斯托步罗退位。阿氏自不甘心,并以武力抗拒。但是阿氏的兵力如何能与罗马大军抗衡,因此,罗马军队三个月时间围困耶京而后攻陷;庞培本人竟擅入了圣殿的至圣所。塔西佗曾记载说:当罗马大军进入圣殿时,见殿内萧然四壁,空无一物,不像罗马和希腊人的庙宇,神像遍立,都很惊奇。伪经撒罗满圣咏集的作者,把庞培后来为凯撒战败,被人刺杀,未能终其天年的事,归之于他擅进圣殿,为天主惩罚之所致。到六三年,当西塞禄在罗马为执政官时,庞培将巴力斯坦沿海地区划入叙利亚罗马行省,并立依尔卡诺为大司祭和犹太人的「领袖」,将阿黎斯托步罗掳到罗马。六一年当庞氏凯旋进入罗马时,阿氏就如战俘随在凯旋车之后。五六年,阿氏幸运地逃出罗马,来到犹太,想发动军队起义攻打罗马,不幸再次被掳而投于拘留所。四九年又为凯撒释放,且交给他两军人,派他到叙利亚与庞氏作战,然而不幸在途中为庞培的朋友毒死。
见阿斯摩乃(王朝)、纳巴泰、撒罗满圣咏集。
(4)阿黎斯托步罗第三(AristobulusIII):
此阿氏为阿黎斯托步罗第二的孙子,大黑落德爱妻玛黎安乃的弟弟,由于他是阿斯摩乃王家苗裔,同时由于他的俊美,颇受民众的爱戴。他的母亲亚历山大辣——与女王亚氏有别——借助安多尼和克娄帕特辣,令大黑落德立这年仅十七岁的青年为大司祭。黑氏果然把老大司祭哈纳乃耳革职,而立了阿氏,但因嫉妒阿氏,且怕他日后靠民众的同情和支持会登上王位,便派了几个知己,当阿氏在耶里哥游泳时,把他淹死在水中,时为公元前三五年。
(5)阿黎斯托步罗——大黑落德的儿子:
阿黎斯托步罗和他的兄弟亚历山大是大黑落德爱妻玛黎安乃的儿子。公元前二九年,大黑落德杀了爱妻之后,过了六年,他把先妻的两个儿子送到罗马深造。几年后两兄弟回到犹太时,黑氏怕他们为母报仇,对他们非常怀有戒心。大黑落德由他的妹妹,同时也是他的妻子多黎斯所生的儿子安提帕特,也阴谋要除掉这两个青年。公元前一二年,他俩兄弟被控告谋反,要推翻父亲的政府;但那一次因叙利亚的罗马省长的儿子使他俩兄弟与父亲和好;然而五年后,黑氏下令把他俩兄弟绞死。传说奥古斯都皇帝听到这消息后说:「做黑落德的猪比做他的儿子还要好」。
(6)阿黎斯托步罗:
这位阿黎斯托步罗,是玛黎安乃的孙子,前者即(5)所提的阿氏的儿子,父亲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当加里古拉皇帝决定要将自己的金像立在耶京圣殿内时,他请求叙利亚的总督培特洛尼约不要执行此令,否则所要发生的灾祸,是不可想像的。培特洛尼约很了解此事,因而用各种方法把立像的事耽搁下去。过不久,加里古拉被刺,于是便避免了这场大祸。
(7)基督徒——阿黎斯托步罗:
保禄在罗16:11写道:「请问候阿黎斯托步罗家中的人」。有些学者以为这位阿氏与前面的阿氏,即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的兄弟,玛黎安乃的孙子同是一人。不过另有些学者,认为阿氏是一个大家族的家长,他和他家人,即他的亲戚和仆婢都信奉了基督,因此保禄向他们问候。
见黑落德。
《拉丁通行本》不见此名。她是培肋舍特人及叙利亚人所敬拜的女神。在加书提及卡尔纳殷地方的庙宇,此庙所敬的神,即是阿塔尔加提斯(加上5:43,44;加下12:26)。此女神头上有母牛角(「牛角」即卡尔纳殷之字意)。有人以为此女神同阿市托勒特女神有关,好似前者是由后者演变而来。为此而证者,是献给二位女神的祭物,同是一只鸽子和一条鱼。在厄刻龙有她的一座很大且香火很盛的庙宇,在耶辣颇里(现土耳其境内)亦有其庙。考古学者于十九世纪末,在希腊的米切纳地方,掘出了阿塔尔加提斯女神庙宇的纯金模型。
阿耳法和敖默加(AandΩ,AetΩ)
「耶耳法」和「敖默加」,原为希腊文字母首末二字,意为「元始」和「终末」(默1:8;21:6;22:13),说明天主为万物的根源和归宿,一切都由其掌管(出3:14;依41:4;44:6;48:12)。默22:13将此名衔应用在基督身上,说明基督的天主性与先存性(哥1:15-17)。
阿黎斯特雅(书信)(LetterofAristeas,EpistolaAristeae)
这是一封伪信。原作者假冒阿黎斯特雅之名而发表,是写给阿氏之弟斐罗克辣特(Philocrates)的信件,而阿氏是当时埃及国王仆托肋米二世(公元前二八五~二四六年)的大臣。信的内容是述说翻译五书的经过。这封信虽然有其历史的核心,但其他一切细小节目几乎都是编造的。成书于公元前一百年左右,而《七十贤士译本》则早已于二五○年左右完成;但并非祇是七十二位翻译员(每支派六人),亦并非是在亚历山大里亚城的图书馆长德默特琉(Demetrius)的监护之下完成,因德氏已于二八三年前后死于充军之地。所以这封信的目的,无非是在企图借这些大人物的伟名,来解释《七十贤士译本》之来龙去脉,以证明犹太主义之高尚、尊贵,因而达到吸引教外人阅读的目的。
信之结构大致如下:阿黎斯特雅写信通知其弟,耶京大司祭厄肋阿匝尔同意将五书译成希腊文,图书馆馆长德默特琉向国王陈述此翻译的重要性,将国王仆托肋米说服。国王乃上书耶京大司祭,请求打发七十二人来任翻译员;大司祭欣然应允,并派人前往。国王隆重地接待七十二位贤士。于是他们马上着手工作,于七十二天内在法洛斯岛上竣工。后在百姓及国王面前公开诵读,大家一致满意通过,译员们获得了国王的丰厚报赏。其他消息见《七十贤士译本》。
阿贝耳贝特玛阿加(Abel-beth-maacah,AbelBethMaacha)
阿贝耳贝特玛阿加是达味王国的一座小城,位于巴力斯坦北部,属纳斐塔里支派。编下16:4亦称阿贝耳玛因。在以色列王培卡黑执政时,此城被亚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所占领,百姓被掳往亚述(列下15:29),时在公元前七三四或七三五年间。
阿市塔特卡尔纳殷(Ashteroth-karnaim,AstarothCarnaim)
城名,意谓「阿市塔洛特(女神)的住所」(见阿市托勒特条),是客纳罕地区的一座古城。在这里勒法因人曾被革多尔老默尔国王及其联军所战败(创14:5)。亦曾是巴商王敖格的驻守地(苏9:10;12:4;13:12,31,上述地方皆名为阿市塔洛特)。由阿玛尔纳文件及突特摩息斯三世的记载上,我们知道,它曾被亚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所占领。可能与加上5:26,43,44,及加下12:21,26所说的卡尔纳殷为同一地方。
附魔(Possessedbydemon,Daemoniacus)
附魔一事,在任何古老的文化及宗教上都有传说记载。诸如巴比伦、埃及、波斯希腊及罗马等都有附魔的事,也都有专人以特别的法术咒语来驱魔。中国自不能例外,至今邀请和尚道士来念佛念咒驱魔的习尚,仍盛行于民间。但是在《旧约》中却向来没有提到附魔的事,所以这里所讲的祇限于《新约》的范围。
所谓附魔一事,不外是恶魔占据某人的身体,直接统制他的五官肢体,间接影响他的意志及明悟之意(玛9:32,33;12:22;谷1:26)。经师们及耶稣的门徒,都曾用特别的礼节来驱逐恶魔(玛12:27;宗19:13,14)。《新约》中多次提到附魔的人,有时单独出现,有时三五成群(玛8:16;路7:21)。
雨[雨季、春雨、晚雨](Rain,Pluvia[Rainyseason,TempusPluviae;Earlyrain,Pluviamatutina;LatterRain,ImberSerotinus])
巴力斯坦水源很是贫乏,因此很需要雨量。它的雨季大都是在十月至四月之间,夏天则很少下雨(撒上12:17,18)。雨季中的雨份又有早雨、冷雨及晚雨之分:自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所落下的雨,谓之早雨。平常雨量不太强大,但可使夏季干旱的土地润湿渗透,正好是农作物的播种时期。冬天于十二月及正月间所下的雨,谓之冷雨,它的主要的作用是将盆地及自然的或人为的蓄水池灌满,以备人畜之用。并且,因为这次的雨量颇大,可将不少山上的土壤带往低处,供农民开发利用种植。三四月间的雨谓之晚雨,它为农作物的生长及美满的收获是不可缺少的(亚4:7)。而收割时期的雨量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可使成熟的庄稼受到损失(箴26:1)。
见巴力斯坦、平原[圣地、地理]。
雨季(Rainyseason,TempusPluviae)
见雨[雨季、春雨、晚雨]条。
见玉石、宝石。
非革罗(Phygelus,Phigelus)
人名,是亚细亚的一位教友,可能是厄弗所城人。保禄曾抱怨他离弃了坐监受难时的自己。大概是一位相当有地位的人物,盖保禄将他与赫摩革乃相提并论(弟后1:15)。至于所说的「离弃」作何解释,学者们意见各异。有的竟谓非革罗背弃了信德,反判了教会;但更确实的说法,似乎应只是指人事问题,而并非指信德问题而言。
见赫摩革乃。
非革罗(Phygelus,Phigelus)
人名,是亚细亚的一位教友,可能是厄弗所城人。保禄曾抱怨他离弃了坐监受难时的自己。大概是一位相当有地位的人物,盖保禄将他与赫摩革乃相提并论(弟后1:15)。至于所说的「离弃」作何解释,学者们意见各异。有的竟谓非革罗背弃了信德,反判了教会;但更确实的说法,似乎应只是指人事问题,而并非指信德问题而言。
见赫摩革乃。
非革罗(Phygelus,Phigelus)
人名,是亚细亚的一位教友,可能是厄弗所城人。保禄曾抱怨他离弃了坐监受难时的自己。大概是一位相当有地位的人物,盖保禄将他与赫摩革乃相提并论(弟后1:15)。至于所说的「离弃」作何解释,学者们意见各异。有的竟谓非革罗背弃了信德,反判了教会;但更确实的说法,似乎应只是指人事问题,而并非指信德问题而言。
见赫摩革乃。
人名,意谓「可爱的」,或谓「堪当被爱的」。是同依默纳约倡导异端邪说的人物。保禄特别警告弟茂德对他们应提高警愓(弟后2:17,18),因他们爱误解保禄的话,比如依据罗6:4-11;哥2:12,13;3:1等处,强调复活就是信友在接受洗礼后,已开始的新生命,故此复活不是一种真将实现的事实,而只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革新,舍弃旧人,穿上新人之意。
是罗马的一位教友,保禄在他的书信上曾特别问候他(罗16:15)。由上下文看来,可能他的妻子就是犹里雅,而乃勒乌及其姊妹,则是他们的子女。按照古罗马文件,这个名字在那些被释放而重获自由的奴隶中,是很普遍的。关于此人的其他事迹我们则毫无所知。
1. 城名,意谓「兄弟之爱」,是里狄雅地区的一座城市,位于斯米纳(土耳其)之东百二十公里处,距西北的撒尔德约四十五公里。古时曾被居鲁士所占领,其后归入培尔加摩王阿塔路二世非拉德尔腓(公元前一五九~一三八)的势力范围,并以国王的名字命名为非拉德非雅(今名是阿拉特希尔)。因为它地势险要适中,又是斯米纳与培尔加摩之间的交通要道,更是哥罗森通往撒尔德的必经之地,因此其商业、文化、经济蒸蒸日上,成为当时的重镇。公元一七年毁于巨大的地震,全城荡然无存。不久罗马皇帝提庇留命令重建新城,并改名为新凯撒勒雅,其重要性可见一斑。若望自帕特摩所写的七封信件之一,就是写给此城教会的(默1:11;3:7-13)。信中盛赞信友们忍受犹太人迫害的毅力及忠贞不挠的精神。致命圣人依纳爵亦曾对此城的教友褒奖不已。
2. 阿孟子民的首都辣巴(见撒下11:1),在希腊文化时代,被称为非拉德非雅,「十城区」的十个城市之一,亦即现今约但王国的首都阿曼。
见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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