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生——澄清基督教对天主教的误解
作者:Michael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浅谈圣经、圣传及谁是「新教」 A2.两教圣经的异同(1):次经的名称与背景资料 A3.两教圣经的异同(2):支持次经的理据 A4.两教圣经的异同(3):有关次经上的错误资料
A5.两教圣经的异同(4):没有「用经上说」及亚桂拉译本没有次经 A6.两教圣经的异同(5):教会训导与古教父们不一致的意见 ——A7.两教圣经的异同(6):罗三2是指那39卷首正典吗? ——A8.两教圣经的异同(7):有关新约所引用的次经典型例子
——A9.浅谈如何解经 A10.教会训导为天主的话语服务 A11.教皇无误的真正意思 A12.圣经肯定圣传和教会训导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浅谈圣经、圣传及谁是「新教」
    1.误解者认为天主教相信圣传无疑是削弱了圣经的权威,并质疑为甚么要信圣传而不听「上帝的道」。

    2.「基督教」一词,其实可指「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及「基督新教」(Protestant),「基督新教」是指16世纪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所产生的各个新基督教派/教会,「基督宗教」则是指耶稣所建立的教会/宗教,祂建立了「一个」教会,当时这个教会(「基督宗教」)没有分甚么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的名称,也没有这三个名称,后来这个教会曾经历了很大的分裂,首先在11世纪分裂出西方教会(即天主教)和东方教会(即东正教),西方的天主教在16世纪再分裂出基督新教来。以上所讲,就连小弟一位读过基督教神学的朋友都同意。因此,在教会初期(那时还未订定圣经正典)并

    3.天主教并非不信圣经,我们相信圣经,也接受圣传。简单来说,我们相信上主的启示是透过圣经和圣传这两种方式传递给我们,而圣传是整个教会的生活。

    4.耶稣圆满地启示了天主及其救世计划,并完成了救赎工程。祂为使这启示传于后世,便给予12宗/使徒宣扬天主启示的任务,透过宗徒们这份宣讲,天主的恩惠亦得以通传给人。

    5.在耶稣升天及圣神/灵降临后,宗/使徒们更「以言以行」四出宣讲基督和祂的福音(即宣讲天主的启示)。旧约固然是圣经的一部分,宗/使徒们的宣讲也谈及旧约,但是从宗徒大事录/使徒行传内的多篇讲道辞,我们可以看到宗/使徒们的宣讲焦点不是旧约,而是引用旧约来印证基督及新约时代种种充满天主恩宠的情况,的确,旧约准备新约,新约完成旧约。

    6.宗/使徒们如此宣讲基督和祂的福音,结果就是产生了教会一致的信仰,与及教会的整个生活。宣讲福音、传道、培育信徒及其教理(希5:12,6:2,铎/多1:9)、信仰的辩证、开大会制定的规条(宗/徒16:4)、诫命(伯/彼后2:21)、以圣三之名施洗、擘饼、祈祷、敬礼、教会的团契共融、选立/按立执事牧者...等等都是圣传/教会生活的一部份。

    7.圣经不是抽空而来,它不是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却是从圣传/教会生活中慢慢形成、诞生及辨认出来的。因应教会生活中的不同需要,宗/使徒们所传授的天主启示渐渐被记录下来,圣传/教会生活也就渐渐被记录下来,成为文字--圣经。圣经固然是天主的话,是在圣神/灵的默感下写成的,但它亦是「圣传」(整个教会生活--当然包括其信仰)的结晶。若说圣经是定了型的文字,是整个教会生活的客观准绳和反映,则圣传是圣经活生生的表现和诠释,静态的文字(圣经)与动态的教会生活(圣传)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彼此相连相通,而且互相照明,因为圣经与圣传都

    8.故此,若抽掉了圣传,把圣经孤立地了解,则容易懂错圣经的意思,相反,透过圣传,我们能正确地理解圣经,例如从初期教会的礼仪生活(圣传),我们就能印证和肯定圣经中有关洗礼的经文是有「人借着圣洗而得重生」之意(详见本网页F项的「F2洗礼使人得救,并非见证这么简单」)。

    9.莫说新旧约正典要在主后4世纪才订出,就连第一本新约的作品也要在主后50年代才写成,耶稣升天后至50年代这20多年的时间,还没有新约圣经。「听教会的教导,在教会内生活」(即圣传)就是走近天主,就是听「上帝的道」!

    10.圣经在宗/使徒时代还未是一部完整的书,在教会初期不仅旧约有许多伪经,例如:《梅瑟升天录》和《哈诺客书》,《撒罗满诗歌》等等,新约也有不少,例如:《多默福音》,《保禄大事录》等等,在众多早期基督徒著作中那部书是正典圣经,还需教会辨认。的确,圣经在圣传中慢慢形成、诞生及辨认出来的!若否定圣传,那么正典圣经的基础也跟着动摇了。

    11.由此可见,天主教接受圣传(及教会训导),并没因此而削弱了圣经的权威,更非「不听『上帝的道』」。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3年4月13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2.两教圣经的异同(1):次经的名称与背景资料
    A)简述次正经、次经、伪经是甚么

    1.圣经中的新约部份,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那27卷,旧约则不同,天主教46卷,基督教39卷,相差的7卷是:多俾亚传、友弟德传、智能篇、德训篇、巴路克先知书、玛加伯上、玛加伯下,及艾斯德尔传/以斯帖书的补录部份,和达尼尔/但以理先知书3:24-90及达13、14章。

    2.这7卷书和艾及达的希腊文圣经片段,天主教称为「次正经」(Deuterocanonical,或「次经」,或「次正典」),因为它们是经过一番争论后,才被列入正典,但其地位(在天主教内)与那39卷「首正经」(Protocanonical,或「主经」,或「首正典」)毫无分别,同样被尊为「正典圣经」,那些不被尊为正典圣经的其它书卷,天主教称它们为「伪经」(Apocrypha)。基督教不接受「次正经」为「正典」,她们也称之为「次经」(Apocrypha),但其意思却如其它「伪经」(Pseudepigrapha)一样,即不是「正典圣经」。

    39卷7卷不被尊为正典的其他书卷

    天主教首正经

    Protocanonical次正经

    Deuterocanonical

    (地位与首正经等同)伪经

    Apocrypha

    基督教正经

    Canonical次经

    Apocrypha

    (如同伪经,即不视之为正典圣经)伪经

    Pseudopigrapha

    3.以下所讲的(旧约)「次经」,均是指那些被天主教尊为「正典圣经」的7卷书和艾及达的希腊文圣经片段。

    4.旧约书目/纲目--即旧约正典包含那几卷书,就连圣经学者们都认为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由于缺乏客观的证据,对于二千年前旧约正典的订定,即使学者们经过研究之后提出很合理的假设,最终很多东西都无法得到确切的证实,所以,实在不可以随随便便就说「那七卷书一定不是圣经」或「那七卷书一定是圣经」。基督教不接受那七卷书为正典圣经,相信自有她们的理由,天主教接受那七卷书都有相当的理据支持,现谨就自己所识的皮毛,先交代小小背景资料,然后再将一些「理据」简述于后,并响应误解者的论点。

    B)关于次经的小小背景资料

    5.早于主前三世纪,因侨居外地的犹太人已不懂他们自己的希伯来文,故需将希伯来文圣经(即旧约)译为希腊文,供他们阅读。这译本名为七十贤士译本(LXX),约于公元前130年完成,那些次经(虽然有些是用希腊文写成的--至少加下和智)和另一些后来没被教会列入正典的书也收录在内,合共53卷书,但70贤士译本也有许多版本,各有不同的书目。

    6.在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学者们皆认为在耶稣时代有两个旧约书目:

    1.巴肋斯坦书目(较短,39卷,全是希伯来文),

    2.亚历山大书目(较长,包含那些次经,是操希腊语的犹太人用的)。

    7.简言之,整部旧约圣经分为三个部份:

    1.「法律」(即梅瑟五书/摩西五经)--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经书,在两个书目里均是相同的,

    2.「先知」(包括前、后先知书)--其中所包含的那些经书,在两个书目里均是相同的,

    3.「杂集」(又名「圣卷」,有时以「圣咏/诗篇」来统称它,见路24:44)--两个书目所包含的经书是有分别的(那些次经主要是在「杂集」中)。

    8.有些学者认为犹太人(犹太教)约于主后90年至100年间举行「雅木尼亚/亚麦尼亚」(Jamnia)会议,他们在这会议中接受那39卷希伯来文圣经为正典,亦有些学者指出该会议未能在犹太人中确立旧约的正典书目,但无论如何,最后那39卷仍是犹太教的旧约书目。犹太人举行这个「雅木尼亚/亚麦尼亚」(Jamnia)会议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为驱逐基督徒出会堂,基督徒诵读的是希腊文70贤士译本,若在会堂内只读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则基督徒要「拜拜」。基督徒一出会堂,便要朝拜罗马皇帝(这与信仰有违),否则触犯国法,有被判死罪之虞。

    9.16世纪时,马丁路德反对炼狱的道理。因天主教引用其中一卷次经(加下)来讲炼狱,所以,路德便否认教会有权断定那卷书是正典,他认为应以该卷经书的「内在价值」来决定它是否正典,即「圣经为自己作证」。

    10.路德亦曾否认几部新约次经的经书(例如:雅各伯书等等),后来基督教予以承认。

    11.基督教取用了犹太人(犹太教)所订的旧约书目(39卷)。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3年4月5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3.两教圣经的异同(2):支持次经的理据
    1.路德的「以该卷经书的内在价值来决定」(即「圣经为自己作证」)是不行的,因为人要知道该经书的「内在价值」时是要看这部书,亦即通过他个人的主观了解,故此,所谓「以该卷经书的内在价值来决定」无疑是由读者自己主观决定。如果以此标准而行,若不是将路德抬举至无上的权威(即以路德按其个人见解所自行认定的书目为依归),便是由读者们各自认为「这是圣经,就是圣经」,结果是各有各的书目!

    2.若有两个书目,则那收录在希腊文70贤士译本内的次经也应属正典,因为…

    a.译70贤士译本时,犹太人应知其中五卷原文是希伯来文或阿拉美文的次经(1947年发现的死海残卷有多俾亚传和德训篇,1965年在玛撒达又发现了德训篇的希伯来文残卷),否则如何能将它们译为70贤士译本?它们若非圣经,一向非常尊重圣经的犹太经师又怎会把它们当作正典般翻译出来?

    b.亚历山大里亚城(即亚历山大城)位于埃及,城中人士多操希腊语,很少人懂希伯来语,此城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有他们自己的会堂(宗/使6:9),他们在此会堂应该是诵读70贤士译本,住在巴力斯坦的犹太人亦没反对他们用此译本,可见在耶稣时代,巴力斯坦的犹太人并没排斥70贤士译本(这一点也反映出旧约书目在当时可能还未完全定型)。

    c.在70贤士译本中,根据许多古抄卷所显示的,「首正经」和「次正经」是没有分别地混合在一起。

    d.由于当时整个世界多操希腊文,很多人不都懂希伯来文,故此宗徒们在外邦传福音时按理是要用70贤士译本的。事实上,他们也大量引用这译本(包括引用那些次经)。在http://www.cin.org/users/james/files/deutero3.htm列出新约所引用的旧约次经出处,数量非常之多,典型的例子可算是希11:35,它所引用的次经是玛加伯下7:1,5-9有关母子八人在希腊王安提约古四世宗教迫害下,怀着复活的希望受着严刑而殉道的记述,玛加伯下7:9这样说:「他在快要断气的一剎那,高声说:『你这穷凶极恶的人!你使我失去现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们这些为他的法律而殉难的人复活,获得永生。』」耶稣受苦的情况(玛/太27:41-43)也堪称「应验」了智慧篇2:12-20,这段智慧篇说:「我们要陷害义人,因为他太令我们讨厌,反对我们的作为,指责我们违犯法律,控诉我们品行不检,自夸认识天主,自称是上

    e.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常说自己只用圣经,他所引用的「圣经」也多次包括那些次经在内,见TheWorksofJosephuscompleted&unabridged,NewUpdatedEdition(3rdprinting),Massachusetts,Hendrickson,1988,p.899。

    f.与宗徒们同时代的腓罗,也印证了70贤士译本,思高圣经学会编着的《圣经辞典》第6条「七十贤士译本」说:「远自公元第一世纪,犹太哲士淮罗(Philo)并多位希腊及拉丁教父,认为七十贤士译本是在天主默感下译成的」。

    3.在1966年,有基督教学者AlbertC.Sundberg,Jr.研究,认为根本无两个书目。在耶稣和宗徒时代,只有「法律」和「先知」订出了它们所包含的是那些经卷,「杂集」则还未定型,尚要(教会及犹太教)辨认那些经书属于正典。

    4.按理教会不应跟随主后90年间犹太教在「雅木尼亚/亚麦尼亚」会议的决定(或更后期的决定),因为…

    a.虽然教会确实承袭了犹太人(犹太教)旧约的传统,但早在主后70年间--那时雅木尼亚/亚麦尼亚会议还未举行,教会与犹太教便已分了家。

    b.整部旧约(包括「法律」、「先知」和「杂集」)是指向基督的(参阅路24:44),犹太教不信(甚至反对)主耶稣,教会没理由跟随他们。

    c.于是,除非信犹太教,不信基督,否则,只有教会能辨认旧约正典。

    5.教会辨认出甚么书是正典呢?早在第四世纪末期,在主后397年的迦太基(Carthage)第三届会议订出为数73卷的新旧约正典书目(新约27卷和旧约46卷--即包括那些次经,但一些也收录在70贤士译本的书却没被接受为正典),主后393年的希顿/希坡(Hippo)公会议和主后419后的迦太基第四届公会议也提出同一的圣经书目,圣奥斯定/奥古斯丁(St.Augustine)亦是这样主张(拉丁教父全集三十四,41),而那本由圣经大师圣热罗尼莫/耶柔米(St.Jerome)在主后405年译完、在教会内通行的(新旧约73卷圣经)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译本(Vulgate),也是包括那些次经的。在主后1441年(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罗棱斯大公会议曾断定了这73卷为新旧约正典书目,在路德改教之后,教会再在主后1546年的脱利腾(又名天特)大公会议及主后1870年的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中隆重地钦定这73卷为新旧约正典。

    6.上述希顿和迦太基第三及第四届会议有关正典的决定,对今日的基督教都是「有效」的,虽然马丁路德曾否认几部新约经书,但另一个极其反天主教的基督教弟兄在网上讨论时,就曾表示基督教都是跟随这些会议而接受新约那27卷经书为正典!旧约呢?那包含7卷次经在内的46卷旧约正典不是也在相同的会议中订出吗?既然接受这些会议的决定,则我们是否也该接受那7卷次经为正典呢?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3年4月5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4.两教圣经的异同(3):有关次经上的错误资料
    1.误解者指7卷次经内有很多错误的资料,例如多1:2说托彼特在厄乃默撒为亚述王时被掳,但按列下15:29则说是另一位君王,又有些次经的作者冒用别的圣经人物名字写书,所以它们不足为信。大概误解者忘记了圣经是如何写成的,所以才有此论点。

    2.7卷次经内资料有错误,并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因为这是圣经文体类型的问题。

    3.了解圣经时要注意「文体类型」,圣经中有些书是称为「传记」的,它们的「文体类型」就像三国演义那样。三国演义借用严谨历史中的人物和事情,以故事的形式重新讲述,作者主要不是讲述历史,所以亦不会注重它的历史资料的准确性,却会传达许多重要的讯息,例如:标榜着刘关张等人的义气,不要像曹操那样奸恶等等。艾斯德尔传/斯、友弟德传、多俾亚传等次经的传记文体就像三国演义,它们主要不是讲述历史,里面的历史资料不太准确,所提及的时代或某某君王在那里那里的时候,若用历史去对照,你会发觉有时根本不是那回事。这些传记主要是想透过某个时局和人物去讲个故事,藉此传达一些讯息,这才是它们的重点所在。

    4.圣经中还有许多文体类型,例如历史、法律、礼仪、信件、戏剧、寓言...等等,理解圣经时要按着它的文体类型来理解,例如:若是寓言,就用按寓言来读它,诗歌就要用诗歌来了解,传记/故事便需用传记/故事来欣赏,拿寓言或传记当作严谨的历史报告来读,必然会懂错它!我们若按着它们的文体类型来理解,对掌握圣经的讯息就会有一定的帮助。这种释经的基本原则,基督教圣经学者也常采用。

    5.其实,编∕代所载的以色列历史也有资料错误哩,只要将它与撒上下和列上下一对照便知。谷/可14记载比拉多判决耶稣钉十架后,士兵才给祂穿上紫袍戴上茨冠,若/约19则兵士先这样戏弄耶稣,比拉多才判决,路11和玛/太6所载的天主经/主祷文一长一短...,四福音中还有许多出入的地方,这固然可说是以不同角度形容同一件事,但这不也正是所记叙的资料与历史不符吗?难道它们就不是圣经?

    6.若7卷次经有错误之处,误解者就予以否认,耶稣也说错了话,他是不是也否认耶稣呢?祂在谷/可2:26说达味王是在厄贝雅塔尔作大司祭时,吃了只有司祭才可以吃的供饼,但事实上,那时的大司祭是阿希默肋客才对(见撒上21:1-7)!其实耶稣这个情况,就像今日大家都知道香港的大屿山中的「屿」应读「聚」音,但人人通行读「余」音,所以人人都读「大余山」便算,耶稣也是一样,祂当然知道谁才是那个大司祭,但当时的人们都这样讲说话,祂也就跟着大伙儿说“厄贝雅塔尔当大司祭”好了,若硬说阿希默肋客,人们还觉得怪模怪样呢。

    7.至于冒用别的圣经人物的名字写书,也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根据圣经学者的研究,这种做法在旧约时代是常有的现象,不仅次经会这样,就连归入梅瑟五书/摩西五经名下的申命纪也是如此,申34:5-11记载梅瑟/摩西死后的事,人也死了,怎能记载这些东西?雅歌和训道篇∕传道书亦是伪托的作品哩。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5.两教圣经的异同(4):没有「用经上说」及亚桂拉译本没有次经
    1.误解者提出以下两个否定次经为正典的原因:(1)被第二世纪的亚历山大人接受的亚桂拉的希腊文圣经译本,是没有次经的;(2)新约引用次经时没说「用经上说」的字句。容小弟回应一下。

    2.耶稣说错大司祭名字为厄贝雅塔尔时,也没明言「用经上说」这几个字,难道祂就不是从正典圣经引述出来吗?

    3.在犹太教「雅木尼亚/亚麦尼亚」会议之后,约于主后140年译成的亚居拉译本(天主教中译应是亚桂拉译本,Aquila)没有次经,不足为奇,因为亚桂拉是阿基巴大经师的徒弟嘛,他受犹太教传统的影响,当然不译出次经了,但那本被初期教会广泛采用的70贤士译本却包括次经在内。

    4.那包含次经的70贤士译本后来也被翻译成其它文字,以适用于当地的基督徒,例如在主后180年已出现而最迟在主后258年全部译完的拉丁古译本和译于主后1至2世纪的多个不同年代的培熹托译本(ThePeshitto或ThePeshitta,是叙利亚文的译本)。这是包含次经的70贤士译本已为早期基督徒接纳的另一例子。

    5.本人在上述第2点「耶稣说错大司祭名字」一事上没注明那是引用谷/可2:26,亦没明言「在某篇文章说」这件事,但顺序看这「天主教和基督教圣经的异同」系列文章的读者都知道它是甚么,本人是「引用了」谷/可2:26及「异同(3):有关次经上的错误资料」第6点的内容。误解者重视新约引用次经时有没有说出「用经上说」这几个字,但不少圣经学者都认为没「用经上说」云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引用了」那些经卷,至于如何引用,是明引,还是暗引,有没有注明「在某篇文章说」、「用经上说」云云,反属次要。

    6.新约引用旧约时没明言「用经上说」的例子,小弟至少还记得两个,一是雅5:17-18引用列上/王上17:1,18:1及18:42-45厄里亚/伊莱贾停雨降雨的事迹来说明义人祈祷的功效,二是玛/太21:33-40(及谷/可12:1-8)耶稣所说的「恶园户比喻」,它明显地引用了依/赛5:1-7的「葡萄园寓言诗」。

    7.误解者的标准是:被引用的要被圣经讲明「用经上说」才算正典,那么,请问误解者:圣经在那处讲明引用正典时必须要有「用经上说」这几个字才可算数呢?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6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6.两教圣经的异同(5):教会训导与古教父们不一致的意见
    误解者说圣热罗尼莫/耶柔米(St.Jerome)原先不承认次经,后来才予以接受,古教父们对圣经的正典也有不同的意见,他们并未说自己无误,为何要信他们的说话而不信圣经?他又指天主教是在马丁路德改教后,在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两届大公会议才定73卷为新旧约正典,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他又质疑天主教为何单单接受马加比一、二,却不接受马加比三、四和其他的「次次经」?本人谨作出以下回应。

    我们当然相信圣经,不过,请问圣经那一卷那一章那一节明言次经不是正典呢?在小弟印象中,圣经并没作出这样的指示。

    的确,古教父们的话有时是不一致的,他们的意见虽有份量,但也可谓「只属个人意见」,因此,教会的定断才更重要!犹如宗/使15定断出不用遵行割损礼,就指出了正确/合乎基督信仰的定案,并平息了纷争,若没有这教会权威的定断(称为「教会训导」),当教会成员(只消对某一信仰课题)各有不同的见解时,若相持不下,我不让你,你不让我,教会就会分裂(不幸,这个分裂的现象在今日基督新教中正严重地普遍着)。教父们的见解,还需得教会的接受哩。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甚么那原先不承认次经是正典圣经的圣热罗尼莫∕耶柔米(St.Jerome),在382年的罗马主教会议将「次经」列入正典之后,也接受它们为正典,把它们连同其他正典一并翻译成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译本(Vulgate);曾对次经态度含糊的圣奥斯定∕奥古斯丁(St.Augustine)也说:「圣经正典的纲目,应随公教会的权威而决定。」(《ChristianInstructions》)

    教会/天主教在主后397年的迦太基第三届会议订出为数73卷的新旧约正典书目,主后393年的希顿公会议、主后419后的迦太基第四届公会议、主后1441年(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罗棱斯大公会议也提出同一的圣经书目,是有文献为证哩。天主教不接受马加比三,四和其他「次次经」,正显出初期教会是认真地辨认那些经书属于正典,并非一古脑儿照单全收。

    其实误解者说天主教在主后1546年及主后1870年的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两届大公会议定73卷为新旧约正典,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这无疑是确认教会/天主教一直以来都认为73卷(包括那些次经)是正典,就如上述多届会议中所肯定的。因为马丁路德反对次经,即显示了在他反对之前,教会/天主教是接受次经的!否则,路德何需反对?既然马丁路德反对次经,于是,教会∕天主教为「抵抗宗教改革」,便在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重申以往多届会议的主张,声明那73卷为正典。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6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7.两教圣经的异同(6):罗三2是指那39卷首正典吗?
    1.误解者说保禄/保罗虽然否定犹太教,但却肯定神的圣言是给他们的(罗3:2)而犹太教的圣经直到今天跟基督教的旧约圣经(39卷)又是一样,因此,次经并非正典。对于误解者这样的推论,小弟有以下的响应。

    2.在1960年代,基督新教学者AlbertC.Sundberg,Jr.对旧约圣经曾作过深入的研究,并发表了一篇名为「早期教会的旧约」(TheOldTestamentoftheEarlyChurch)的专论,当中指出教会因在雅木尼雅会议之前已跟犹太人分了家,教会只承受主后70年以前(那时旧约还未定型)的犹太教遗产。

    3.拙作「天主教和基督教圣经的异同(2):支持次经的理据」中曾指出:对于主后90年间犹太教在雅木尼亚/亚麦尼亚会议中订定他们犹太教的旧约正典,并且不许再有所增减的决定,教会不应追随。根据圣经学者们的研究,保禄/保罗既是大约于主后58年写下罗马书,那时旧约还未定型,那么,罗3:2所说的「神的圣言」未必就是指那39卷希伯来文旧约圣经。

    4.请勿忘记,罗马书不是写给犹太人的,它是写给阅读希腊文70贤士译本的罗马教友的,宗/使徒们在不懂希伯来文的非犹太人地区传福音,他们自己(和外邦基督徒)也得用上70贤士译本!若罗3:2「神的圣言」真是指那39卷希伯来文圣经,保禄岂不特别声明是那39卷,以免阅读70贤士译本的罗马教友误会?!

    5.说起来真妙,原来罗3:4及罗3:10-20所引用的经文就是取自希腊通行本的,既然在同一章圣经里,保禄/保罗都引用那包含次经的70贤士译本,那么,罗3:2中的「神的圣言」更应是涵盖次经的了。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8.两教圣经的异同(7):有关新约所引用的次经典型例子
    在拙作「天主教和基督教圣经的异同(2):支持次经的理据」曾提及新约大量引用的旧约次经,而典型的例子可算是希11:35,它所引用的次经是玛加伯下7:1,5-9有关母子八人在希腊王安提约古四世宗教迫害下,怀着复活的希望受着严刑而殉道的记述,加下7:9这样说:「他在快要断气的一刹那,高声说:「你这穷凶极恶的人!你使我失去现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们这些为他的法律而殉难的人复活,获得永生。」

    误解者却认为希11:35「有些女人得了她们的死者复活,有些人受了酷刑拷打,不愿接受释放,为获得更好的复活」(思高版),第一句「有些女人...」可以指厄里亚/以利亚先知及厄里叟/以利沙先知分别使两个寡妇之子复活(列上17:17-24及列下4:18-37),第二及第三句的「受酷刑拷打,不愿接受释放」是指耶肋米亚/耶利米先知(耶38:6)和达尼尔/但以理先知及其三个朋友(达/但3:16-23,6:16-25)的遭遇,而不一定指上述加下7的记载。

    本人实在十分欣赏误解者如此熟悉圣经!希11:35前半句「有些女人得了她们的死者复活」还可以说它是指厄里亚/以利亚和厄里叟/以利沙两位先知的奇迹,但是,根据希11:35整节经文来看,后半句则明言他们之所以「受了酷刑拷打,不愿接受释放」,其目的是「为获得更好的复活」,耶肋米亚/耶利米先知(耶38:6)和达尼尔/但以理先知受苦,并非「为获得更好的复活」,可见这并非希11:35所指的事迹。若像误解者这样解经,未免有断节取义的危险了。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9.浅谈如何解经
    A)前言

    常听到一些朋友说:「我们的信仰是基于圣经。」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但必须补充一句,就是:怎样理解圣经亦非常重要!如果我凡事钻牛角尖,或只选一些合自己口胃的才看,即使看了圣经,我都很容易会懂错它的意思;无限度地自由解经,或放纵不羁地随意解经,更是不稳健的做法。圣神固然会帮助我们领略圣经的讯息,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就可像脱缰野马般毫无依据和方法地理解圣经,其实,透过教会传给我们的「理解圣经方法」本身已是圣神的一种引领指导和祝福。今日不少人(尤其是在西方国家)拿着圣经乱解一通,还美其名说:「我们每个人看圣经时都有圣神的带领!」结果是惊人见解百出,异端林立,有些更为祸社会,这足以证明正确的理解圣经方法是不容忽视的。

    今日我们该怎样诠释圣经呢?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启示宪章》第12号就指出:「既然天主在圣经?是藉人并用人的方式说了话,讲解圣经的人为明了天主愿意同我们交谈什么,当注意寻找圣经写作人真正愿意表达的是什么,以及天主愿意用他们的话显示的是什么。

    为探讨圣经作者的本意,在各种方法中,也当注意到‘文学类型’,因为藉各式各样的历史、预言、诗歌,或其他类型,陈述的及表达的真理彼此各有不同。故此,释经者必需寻找圣经作者在固定的环境中,按他们的时代与他们的文化背景,用当时通用的文学类型,企图表白及表白出来的意思。于是,为正确地了解圣经写作者所欲陈述的,应当注意到圣经写作者的时代所流行的,以及当代习用的感受、说话和叙述的方式,也当注意到同时代的人们,彼此往来惯用的那些方式。

    圣经既由圣神写成,就该遵照同一的圣神去阅读去领悟。为正确地去探讨圣经原文的意义,尚须勤加注意全部圣经的内容及统一性,顾及整个教会活的传授,并与信德相比照。释经者的职务是遵守这些规则,努力更彻底地去了解圣经的意义;几乎经过这样的研究,教会的审断才臻于成熟。因此这一切关于解释圣经的原则,最后当置于教会的定断之下,因为教会担任保管及解释天主言语的使命与天职。」

    香港天主教圣经学院教授斐林丰神父--我敬爱的老师,曾在一圣经讲座中,根据上述文献所说的方法,以多段圣经作为例子,很具体扼要地讲出教会如何理解圣经(其中),本文主要跟着斐神父所说的脉络,介绍一些理解圣经的方法和原则(其中整个D项也是不少正统基督教所共同采用的方法),当中我却加上另一些圣经例子,并且辅以生活事例来说明,务求使读者体会到它们并非遥不可及,而是能够运用出来。

    这篇短短的文章,当然不可能把全部方法和原则都逐一介绍,并且说得深入,所以在这?只提出一些重要的和易用的,希望藉此有助大家平时「灵修式」地看圣经,并且引发阅读圣经的兴趣。

    B)一些理解圣经的大原则

    看圣经像看字画一样,可以有许多层次。一个不懂书法的人看了一幅字画,他大概只会觉得那些字写得很好看、很端正,这是一个较表面的层次,不懂书法的人也可以看得到的;但若换了一个懂书法的人,便可以看得深入一些,他可以欣赏每个字的笔法,这是另一个层次;尤有进者,他可以看它的风格,甚至可以看行气等等。原来看一幅字画都可以有不同的层次,看圣经都是一样。

    一般来说,我们平时看圣经时,都可以好像普通人看字画那样,能够有所领会,可以跟天主交谈,这可谓是灵修的层次;如果深入一些,要在一段圣经,找出它的真正意思,我们便需要做一番功夫,这番功夫我们称为「释经」--即诠释圣经,当中有很多方法和原则,例如要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风土人情,原文所用的词语在当时是怎样用法,这个字到底想表达甚么意思,不同的版本,文章的结构,上下文,这卷圣经或这段圣经用甚么文体类型写成,宗徒的传承,教会历来的解释...等等,这些东西在神学院要读四年,在圣经学院要读三年,读完之后都只是知些皮毛而已,可见圣经本身极其丰富,有些圣经学家用上他毕生的时间和精力,都只是研究圣经内的其中一卷书,由此可见,理解圣经可以有很深入的层次,深入到甚至穷一生的精力都不能完全了解它。

    由于圣经是由天主默感人去写成,并交由主耶稣所建立的教会负责保管和诠解,所以圣经同时是一部「天主的书」「人的书」及「教会的书」。正因圣经交由教会保管和诠解,故此,如果要理解圣经,便需要依随教会的领导,藉着教会才可以正确地了解。事实上,这部「教会的书」都是新旧约的天主子民的信仰结晶,所以,如果随便找个非基督徒来,把圣经当作一部普通的书来看,看完之后便去解释一番,说它有怎样的教义!这是不行的,因为他不是教会。教会就是由这群相信天主的人所组成,他们将自己信仰的体会和对天主的理解写了下来,而成为圣经,所以如要正确地理解圣经,也需要在教会之内,在这基督徒的团体?面,有她的带领和指引,才可以清楚完整地正确地理解。

    C)从「人性作者」及「神性作者」两个角度入手

    圣经既是由天主和人一起写成,换句话说,圣经的作者有二:一是「神性作者」(天主),二是「人性作者」(人)。以圣经中的路加福音为例,天主是这部福音的「神性作者」,而圣路加这个人就是它的「人性作者」了。那么,如果我们要了解圣经,我们可以先从两个角度入手:第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看这个「人性作者」究竟在这段圣经?面想说甚么,即所谓「文字意义」,第二个角度就是要看天主--这个「神性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即所谓「属灵意义」。这两个意义虽然有所不同,却不会彼此矛盾。

    D)怎可找到「文字意义」--即人性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怎样才可知道「文字意义」--即如何了解人性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呢?若用一个生活例子来说明,情况就好像今日有人说:「某人已经‘瓜’了。」今天香港人会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某人已经‘死’了」,但可能一百年后的人听录音带时,听见「某人‘瓜’了」这几个字,就不知道原来是指「某人已经‘死’了」,也许在一百年后「瓜」字是指「发了财」,但他们也不能把这句话硬说成某人已很有钱,相反,他们要看看这个「瓜」字在当时是怎样用的,好能找出它真正的意思--啊!原来是指「死了」,而不是说「发财」或「冬瓜」、「西瓜」。寻找「文字意义」--人性作者透过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这样。看「文字意义」时会涉及「文体类型」,现先用「活水」作为例子来介绍寻找「文字意义」的原则和方法,稍后才谈论一些文体类型的问题。

    约于九六年五月,香港某个教会声称饮用双氧水能够治病,并鼓励其信众服用,据云该教会的牧师还说若望福音第四章耶稣与撒玛黎雅妇人,在对话中所提及的「活水」就是双氧水,并以此作为圣经根据。当然我们很难想像,在二千年前耶稣与那妇人言谈间,会取出一枝双氧水出来,然后说:「多谢,三十元。」但竟有人可以将「活水」和「双氧水」这种现代产物如此地连在一起!笔者大胆认为这个论点没甚么圣经根据。现在就先看看「活水」的意思,透过「活水」这个例子,指出一些理解圣经文字意义的方法:上下文,背景,修辞,比喻等等。

    D1)若望∕约翰福音第四章中「活水」的意思

    水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不喝水便会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用水,例如洗衫清洁,建筑房屋时都要用水和着泥才可建筑。水的价钱虽然便宜,但却是我们的必需品,若没有它,真的会「瓜」了,所以,水本身是很重要的一样东西。在耶稣时代祂身处的巴肋斯坦--中东耶路撒冷这一带的地方,水更形重要。为甚么呢?因为二千年前不但没有自来水供应,而且中东水源少很干燥许多旷野--即近乎沙漠的地方,如果在那?做四十天避静,真要带够水才好,否则你一定见到天主(因为死了)!水在今日已经是重要的,在二千年前以色列这地方,则是更加重要的一样东西。当时人们要去井边打水,不像现代人有自来水那么方便,如果在家?附近有条小溪或河流--这些流动的活的水不是一潭死水的,相信那?的「楼价」都会昂贵许多,因为有这样珍贵的水在附近。

    耶稣跟撒玛黎雅妇人讲「活水」,其背景就是刚遇到这个妇人前来打水,然后耶稣向她要点水喝,之后就引渡她明白天主的道理,提升她的生命,说的时候正是用「水」作为话题。耶稣要道出天主丰盛的恩宠,祂便用大家正谈论的「水」来做比喻,于是就说「活水」了,正如有些人说:「住在嘉湖山庄很好。」耶稣便给他说:「我给你天国的嘉湖山庄,更要好得多哩!」--用大家正谈论的「嘉湖山庄」来引入天主的道理。耶稣的口才是很好的,又懂得因材施教,就地取材,十分灵活!正说及水的时候就讲「活水」,明显表示出这样东西比普通的水更加珍贵。

    用「活水」来说甚么呢?说天主宝贵的恩典恩赐。怎知道呢?看后面的章节你就可知道,耶稣与撒玛黎雅妇人讲「活水」是在若∕约4,在若∕约7:38-39便很清楚说出「活水」是指天主圣神,所以,实在不明白锡安教会怎会视活水为双氧水的圣经根据。天主要将圣神赏赐给我们,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份礼物,祂将自己送给你,住在你内啊!我们是甚么?只不过是普通人而已,甚至是罪人,不要说是天主,即使港督来你家中探望你,可能你都会觉得很荣幸,现在天主来,将自己送给你,不知胜过港督亲临多少倍!可惜有些人在领洗、领坚振及领圣体时又不觉得是这么珍贵!真糕糟!

    D2)上下文

    从「活水」的例子,你可以看到一些方法,首先是上下文。原来如果你想清楚知道这段圣经说甚么,或某个字的意思,你就要「看前看后」了。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也是这样的,笔者有次听人说:「打就打,怕你么?」他们还掀起袖子,吓得人要赶着去报警,岂料他们接着便取出一副麻雀来!看见此情此景就知道原来那个「打」字,不是「打架」之意,而是「打麻雀」而已。你听完后面的说话,就知道前面的意思,如果把这段「打就打」的说话写了下来,那就是「上下文」了。同样,在圣经上也有这些例子,例如:耶稣对伯多禄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钥匙是甚么意思呢?你看看后面的经文便可知道:「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参阅玛∕太16:13-19)很大的权柄啊!真是像开门那样,给了你锁匙,你就掌管着它。看了上下文,便清楚(至少会具体些)捉摸到「钥匙」的意思。

    在路10:42耶稣说玛尔大的妹妹玛利亚选择了「更好的一份」,这是指甚么呢?看回前面几节自有分晓,原来玛尔大为侍候耶稣忙碌不已,但玛利亚却坐在主前听祂讲话。相信在当时她们很少与耶稣会面,难得有机会亲聆耶稣的教诲,当然胜过忙于繁琐的事务;在招待客人方面,与其只顾安排茶点,而让客人冷清清地坐在一旁,倒不如跟他闲谈还来得殷勤与热情。看了上下文,就知甚么是「更好的一份」。但愿我们都有这「更好的一份」,好能在繁忙的香港生活?,平衡平衡。

    又例如在玛∕太10:34耶稣说:「我来不是为带(来)平安,而是带刀剑。」刀剑是甚么?是倚天剑屠龙刀吗?不是指这些!你看看下一节圣经便知了,耶稣说:「因为我来,为叫人脱离自己的父亲,女儿脱离自己的母亲,儿媳脱离自己的婆母。」若连路加福音12:51-53的平行文也参阅,则更加清楚它的意思,原来是指纷争,因为若果某教友的亲友叫他说谎否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或邀请他作出一些违反基督徒生活原则的事,在这不能妥协要跟罪恶奋斗的情况下,「纷争」就出现了。透过上下文,你便可知道原来「刀剑」是指一些不和谐的情况,却不是指带着刀枪或武器。

    D3)各种「背景」(诸如生活习俗,语风,时代背景等等)

    从「活水」的例子也可看到背景的问题。在当时,水已是这么珍贵,活水更加紧要,若你知道当时的生活背景或其他背景,你会较容易去了解他们某些字句的意思,这对理解圣经有很大帮助。圣经中也不乏这些例子,例如:路2:7称耶稣为圣母所生的「头胎男儿」,后来又有人对耶稣说:「你的兄弟在外边找你。」(参阅谷3:31-32)有人看了便会问:「既然圣经明明写着耶稣是‘头胎男儿’,又有兄弟,那么,圣母怎会终身童贞呢?」(参阅路1:34)你看看当时的背景,看看这些词语是怎样运用,上述的疑问便迎刃而解。原来不论后来该名婴儿有没有弟妹,犹太人都会将「头胎男儿」的尊称给家庭中所生的第一个男性婴儿,他们也将堂兄弟表兄弟称作「兄弟」(见肋∕利10:4,列∕王下10:13),这与我们中国人有点相似,即使时至今日,笔者有些侄儿也是以「兄弟」来称呼自己的堂兄弟的,所以不能单凭这两句圣经作为推翻圣母终身童贞的论据。你明白当时的背景知道词语怎样运用,就能懂它的意思。

    又例如路加福音记载了耶稣的一段说话:「谁爱我,就要恼恨自己的父母,否则便不配作我的门徒。」(参阅路14:26-27及其平行文,即玛∕太10:37)多严厉!要恼恨自己的父母才可做耶稣的门徒,岂不是很不孝,而且明显相反第四诫!为甚么耶稣会这样说呢?你又要知一些背景了,原来在这句圣经?,路加保留了犹太人的语风--即讲说话的风格,它是没有比较级的,即是没有「爱我多些,爱他少些」这样的说法,他们不会这样说话,却会说得很极端:「你要不就爱我,要不就恨我。」如果是「爱少些」就说「恨」,所以你只要明白这些背景,就会知道它的真正意思是: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不应爱父母超过爱天主。笔者有个朋友对任何人说话时都先「问候」人家的娘亲,而且还不停地「问候」,初相识时还以为他无缘无故骂自己,气得很光火!认识久了,明白他这种「语风」,知道这是他的「口头禅」,本身没甚么恶意。圣经看多了,自然也会熟习它的「语风」,愈看愈易明。

    另一个要看背景的例子,就是伯∕彼前2:11-17及宗∕徒5:29,伯多禄前书说人要服从政权,但如果你看宗徒大事录,又会看见宗徒们对犹太人的公议会说:「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这岂不是很矛盾?!那么,你要留意当时的背景了。原来犹太人正迫害初期教会,反对耶稣是天主子,禁止人去传道,这是明显相反天主的旨意或诫命的情况,因此,当两者有冲突时,我们当然应以天主的旨意为依归,但如果那政权是合法的合理的没问题的,那么权柄来自天主,它是天主的工具,当它给人合理正确的命令时,我们应该服从。所以,这两段圣经并非矛盾,因为背景不同嘛!在今日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也许你曾听说过,医生叫这人不要吃鸡蛋了,因为胆固醇很高,却叫那人吃鸡蛋,因为有营养,若你只看这两句说话,又会引起疑惑:「到底应吃鸡蛋还是不应吃呢?」原来两者有不同的背景,这个病人不可以吃胆固醇的食物,就不要吃鸡蛋了,那个却需要鸡蛋?的营养,就要吃了。了解当时的背景就更能明白那些说话根本没有矛盾。

    当然,我们不会一下子就全部知道所有圣经的背景,但知识是累积来的,正如俗语所说:「一次生,两次熟」,听多些圣经讲座和课程,看多些圣经注释,也就识得多了,便会渐入佳境。

    D4)修辞

    要寻找「文字意义」,也可看看「修辞」。修辞有许多种类,本文只简略介绍以下三种:比喻,夸张法及拟人法。

    D4a)比喻

    「活水」一词很明显是一个比喻。圣经?有没有比喻呢?有很多!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条。」(若∕约15:5)大家一望而知这是比喻了。既然这是个比喻,那么我们便用比喻来了解它,相信没有人会因这句圣经而认为耶稣真是一棵树,在祂身上有许多树枝和许多葡萄。若有人这样推论,他一定错,因为这是比喻但他却不用比喻来理解。

    我们以前看粤语长片时,有时会听见人这样说:「那个‘衰?’(指他的丈夫,这都是比喻)又去了狐狸精那?。」「狐狸精」这个名词也是比喻,代表着那个与她丈夫有不寻常关系的女人,人们一听就自然会明白:那个丈夫去了外遇那?。圣经有些地方都提及「狐狸」,耶稣说:「你们去告诉黑落德这只狐狸...,」(参阅路13:31-32)当然,黑落德并非一只有尾巴的狐狸,这是个比喻来形容黑落德。耶稣和写圣经的(人性作者)都是人,他们都会用人的语言、人的表达方法来说话。在另一处耶稣说:「狐狸有穴,飞鸟有巢,但人子却无枕首之地。」(参阅玛∕太8:20)当然,这?虽然也提及狐狸,但你也自然会听得出这处所说的狐狸,是指有尾巴、有四只脚、咀巴长长的狐狸,而不是比喻了。其实有时看圣经真不太困难,在你的灵修上--即不是释经那么深入的层次,你只消用一颗平常心,就像我们日常谈话读书那样,你都可以理解到圣经的。

    D4b)夸张法

    修辞中有「夸张法」,例如耶稣说:「如果你的手使你跌倒,便砍掉它。」(参阅玛∕太5:29-30)假若我们搬字过纸地遵照这句福音的教训去做,真不知我们会变成怎生样子了!这些句子其实是夸张的讲法,切勿搬字过纸地理解。我们平时也会用夸张法的,比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化了灰我都认得他」,称赞某人熟识圣经时又会说:「他对圣经很熟的,一揭就揭到了。」是不是真的只需揭一下,就正好揭到那章那节呢?相信未必!但是我们却会用这样夸张的说法来形容他很熟圣经。耶稣说:「如果你的手使你跌倒,便砍掉它。」夸张地表示一份壮士断臂的决心,你依从圣经的教训跟随天主的圣道去生活,你就要有这种决心,但却不是叫你拿起张刀来砍自己。如果我们明白这些原则,就不致懂错圣经了。

    D4c)拟人法

    至于另一些修辞,例如拟人法,我们中国人也经常使用。「啊!太阳走了出来,哈哈地笑,跟月亮姐姐说起话来。」这些明显是拟人法。我们读要理问答时,都知道天主是无形无像的纯神,但你看圣经时,又会看到「上主的右手扶持我」(参阅咏∕诗18:36),天主又会趁晚凉时到乐园?散步(参阅创3:8),既说祂无形无像,为何会有右手呢?又怎会有双脚去散步呢?皆因这是拟人法的表达!其实圣经不是西方的产物,而是中东--即东方人的作品,它所写的是很接近我们中国人的思想和表达方式,所以不要以为看圣经是十分困难的一回事。要很深入了解当然不容易,但平时灵修看圣经,大概不成问题。

    D5)文体类型--了解人性作者文字意义的先决条件

    在咏∕诗98:8,你会见到「江河拍手鼓掌,山岳舞蹈欢唱」的句子,照字面来看即是河流会拍手掌,山岭又会跳舞,还会唱歌,若未看上文也许会感到莫明奇妙,但现在相信大家都会知道它是拟人法的表达。另一方面,它亦涉及「文体类型」,这是一首诗歌,我们就应按诗歌来理解它,正如不少热恋中的情人也曾向对方说:「你是我生命中的太阳。」「太阳」固然是个比喻,听者不会理解成那个会发出热和光被九大行星围绕着的太阳,而它亦是富有诗情画意的说法,我们听这些富有诗情画意的说话时,又自然会用这些富有诗情画意的角度去听去了解,从而明白到这句说话表达出自己在对方心目中是多么的重要!刚才提及的圣咏都是这样的,「江河拍手鼓掌,山岳舞蹈欢唱」是富有诗情画意的说法,属诗歌的文体,所以你不应照足字面,搬字过纸地或按地质学的角度去理解它,否则你会懂错意思。如果它是诗歌体,你就用诗歌的形式去理解好了。

    此外,圣经中有些书是称为「传记」的,它们就像三国演义那样的「文体类型」。众所周知,三国志是严谨的历史著作,但三国演义则是借用那些严谨历史中的人物和事情,以故事的形式来讲述,作者主要不是讲述历史,所以亦不会十分注重它的历史资料的准确性,却会传达许多重要的讯息,例如:标榜着刘关张等人的义气,做人要忠君爱国,不要像曹操那样奸恶等等。圣经也有这些像三国演义的传记文体,如艾斯德尔传∕以斯帖书、友弟德传、多俾亚传等等,它们主要不是讲述历史,?面的历史资料不太准确,所提及的时代、或某某君王在那?那?的时候,若用历史去对照,你会发觉有时根本不是那回事,可能那个君王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年,然后才说他在某个地方做过某件事,可谓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这种情形就好像说「李柱铭做中国共产党主席时,大兴土木...,」一听就知道它所说的不是一个严谨的历史叙述。这些传记主要是想透过某个时局和人物去讲个故事,藉此传达一些讯息,这才是它们的重点所在,所以你不要从一个严谨的历史角度去理解它,否则你不仅会失望,而且还会错过它的主要讯息。

    圣经中还有许多文体类型,例如历史、法律、礼仪、信件、戏剧、寓言...,我们按着它们的文体类型来理解,对掌握圣经的讯息会有一定的帮助。

    E)怎可找到「属灵意义」--即神性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以上介绍了一些了解人性作者的「文字意义」的方法和原则,包括上下文、背景、修辞中的比喻、夸张法、拟人法和文体类型。至于要了解「属灵意义」--神性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即天主想说甚么,则比较困难,事实上是不容易考究的,要有天主的启示才能明了,例如:在创世纪第三章,若没有天主的启示,我们便很难知道原来天主在原祖父母犯罪后,对蛇所说的话:「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后裔和她的后裔之间,她的后裔要踏碎你的头颅,你要伤害他的脚跟。」(创3:15)是预许将来有救主耶稣救赎世界,踏碎(得胜)魔鬼。

    又例如依撒意亚∕以赛亚先知书第七章,当时以色列已分裂为南北两国,南国犹大因不愿联同北国以色列及阿兰合力抵抗亚述帝国,以色列及阿兰便先发制人攻打犹大,犹大不敌,情况岌岌可危,其君王阿哈次便想向亚述求救,上主派遣依撒意亚先知叫阿哈次放心,只管依赖天主,不要求助于亚述,并愿赐下任何征兆,作为凭证,但阿哈次却说:「我不要求,我不愿试探上主。」说出来就相当好听,其实就是「不要跟我说这一套,还是找亚述帝国帮手好些。」有时我们都会这样,美其名说得很动听,不过,原来内?却是不太好的东西。虽然阿哈次不要,但依撒意亚仍给他一个征兆,就是有个女子要生一个婴孩,人家称那个孩子为「厄玛奴耳」,意思就是天主与我们同在,后来,王后真的生了个孩子,他就是后来的希则克雅君王。这个征兆当时应验了,人们也以为它的讯息已经圆满了,直到玛窦福音,我们才清楚看到原来那个「厄玛奴耳」∕「以马内利」是指主耶稣,祂才是真正的「天主与人同在」!这就是神性作者要表达的「属灵意义」,是一些深层的意思,的确不容易看到。

    E1)耶稣的阐释

    那么,有甚么断定「属灵意义」的准则呢?共有四项。第一是「耶稣的阐释」,如果是耶稣说了的,那么你大可相信。例如旧约要人遵守安息日,但耶稣告诉人:「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立的,并不是人为了安息日。」(谷∕可2:27)耶稣这样阐释了,你便大可放心,当再看到旧约的诫命时,便知道它们不是用来束缚人,而是作为一个指标,为帮助人过一个更好的生活而设立的。

    又例如在创2:24天主创造男女之后,指出「人应离开自己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祂所立定的婚姻原本是叫人终身相爱相守,是禁止离婚的。但在旧约时代,梅瑟∕摩西因为人的心硬,迫不得已作出暂时的让步,容忍人们离婚,这并没表达出天主完美的意思。有一次,法利塞人问主耶稣许不许丈夫休妻,祂重申上述创2:24的说话,表明婚姻的神圣,它是不可拆散的(参阅谷∕可10:1-12,玛∕太19:3-9)。主耶稣阐释了创2:24的说话,我们就清楚知道婚姻必须终身相守了。

    第三个例子就是否认复活的撒杜塞人与主耶稣辩论,他们引述申25:5-10有关「代兄弟立嗣」的法律,向祂提出「七兄弟先后同娶一妻,在复活时她究竟属何人妻子」的难题,主耶稣答覆时直接说他们没明了经书,之后,便澄清人死后如同天使一样不娶不嫁,并以荆棘篇(即出3:2-6)中的说话,指出天主既自称是亚巴郎、依撒格及雅各伯的天主,所以自然他们仍然存在,他们虽已死去,但还同天主来往,与天主联合,可见人死后仍有生命,在天主前仍是活着的(参阅玛∕太22:23-33,谷∕可12:18-27及路20:27-40)。主耶稣既指出「天主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为他都是生活的」,我们便可确认人死后并非灰飞烟灭,尽归虚无。

    E2)宗∕使徒的阐释

    第二就是「宗∕使徒的阐释」,例如刚才所说的宗徒给我们指出真正的「厄玛奴耳」∕「以马内利」是主耶稣(参阅玛∕太1:22-23),那么,我们便可安心接受这个讯息了。宗15记载在宗徒会议上(即第一个大公会议),宗徒们了解并宣布基督徒不用受割损仍可得救(也可参阅迦∕加1-4及罗1-11),我们就知道这个旧约的割损礼,对新约时代的天主子民并没有约束性的意义,即我们无需遵行割损礼。又例如旧约肋未纪清楚记载着有些禽兽是不洁的,不可以吃,但伯多禄在宗∕徒10所载的神视经验中,得悉在天主面前这些禽兽根本没有洁与不洁之分,有关的禁令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有时间性的指示而已,宗徒解释了,你便可以放心去吃。另一些由宗徒阐述了的例子,诸如:灭世的洪水预表了圣洗(伯∕彼前3:21),亚当是耶稣--这位未来的亚当的预像(罗5:14)。

    E3)悠久以来教会的传统

    第三个断定「属灵意义」的准则就是「悠久以来教会的传统」--即圣传(或称传统,又称为传承)。天主降生成人,与人同在,救赎了人类,并且透过与人相处这份活生生的交往,启示了自己。与耶稣一起生活多年的宗徒,亲身经历了耶稣整个奥迹,祂死而复活之后,教会诞生了,因着耶稣这个活生生的启示,教会便有相应的生活,包括信念、教义、礼仪、传教活动、教会内团体生活的规则和习惯...等等,这一切--教会历来的生活,就是我们今日所说的「传统」了,而圣经就是在这个传统在这个充满着天主启示的教会生活中,慢慢孕育出来的,它是教会生活的结晶,由此,教会生活成了圣经活生生的诠释,圣经成了教会生活的客观准绳,静态的文字(圣经)与动态的教会生活(圣传)互相照明。

    以教宗(又称为罗马主教)的首席权为例,由初期教会开始,一直以来,伯多禄∕彼得及其继承者均是整个教会有形可见的最高牧者,教宗首席的地位备受尊重。例如,在宗徒时代末期,约于公元100年左右,格林多∕哥林多教会内部出现争端,当时的教宗克肋孟致函作出干预,平息了她们(罗马以外的教会)内部的纷争,诚如香港圣神修院神哲学院第9至10期内的一篇「教会最初三世纪的罗马首席权」文章所言,这干预「就是罗马对自己权力和必然责任的自觉性。信中的要求也超越了友爱团结的限度:权威性的语气,间中也带着威吓,企望对方的服从。格林多∕哥林多教会果然就范,听从了克肋孟的忠告。(第230页)」

    又以「通功」为例(通功,共融之意,不通功者,即被开除教籍),正如征祥出版社和香港公教真理学会在1965年联合出版的《天主教史》(上册)第五十页所说:「古代信友旅行时,必须带着主教的介绍信,好似今日的‘护照’。...主教的介绍信也称作‘和平信函’或‘通功信函’,证明持信者确实属于通功的教会,可以准许他领受圣体圣事。...(这一制度)也是整个教会相通功的有力工具。...每一位主教或每一较大的教会,都有一张相通功的主教名录,‘和平信函’必按照这张名录签发,旅行信友到达一地时,该地信友团体必按照主教名教接待他。因此我们想像得到,每一位新主教上任时,定通知其他教区,某一主教陷于异端或裂教时,主教们必先获得音讯。第三世纪初年,教宗翟斐林将蒙丹派份子逐出教会时,情况正是如此。(第47-48页)...罗马主教的先决性的超越地位是最真实的。他是通功的中心,凡是在他的名单上有份的,便属于教会,凡是从他的名单上除去的,便不再是教会的一员。任何主教只有在与罗马通功的情况下,才能与其他主教契合无间。而罗马主教不需要仰诸别一位主教,实际上他也不曾如此作过。(第50页)」

    自初期教会以来,悠久的教会生活--传统都是如此,这正好是玛∕太16:17-19所载耶稣立伯多禄∕彼得为教会磐石那段圣经的活生生的写照,不仅这段圣经显示出伯多禄∕彼得的特殊地位,在若∕约21:15-17伯多禄∕彼得三次回覆耶稣「你爱我吗?」的提问,对话中亦见耶稣将羊群(教会)委托给他;路22:31-32也记载在受难前夕,主耶稣知道撒殚将要像筛麦子一样筛众宗∕使徒,祂没有为所有宗徒祈祷,却只为伯多禄∕彼得祈求,为叫他的信德不致丧失,并且在他回头之后,坚固其他弟兄;而宗徒大事录多处地方也明显看到伯多禄∕彼得的首席权(可参阅宗1:15-26,10:1-11:18等处)。既然主耶稣立了伯多禄∕彼得为教会的磐石,所以不仅圣经有这样的记载,整个传统--教会生活也体现了这一点出来。

    E4)初期教会的礼仪

    「初期教会的礼仪」是第四个断定「属灵意义」的准则。基督徒不相信石头是神,所以我们不会向石头举行敬礼,基于怎样的信仰,就有怎样的礼仪表达出来。从初期教会的礼仪,我们知道她们擘饼时,并不是当作一份回忆来纪念主耶稣,亦不会把那祝圣了的饼酒视为饼和酒,却会确认为主耶稣的圣体圣血,这个初期教会的礼仪帮我们了解在最后晚餐叙述中,及在格林多前书中有关圣体圣血的道理(参阅玛∕太26:26-29,谷∕可14:12-16,路22:14-20,格∕林前10:16-17及11:23-34),而整个若∕约6也清楚并详细地阐述耶稣赐下自己的体血,作为我们的永生之粮。初期教会礼仪的意思与圣经的意思,两者非常吻合。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在1995年三版的《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第456至457页所载的游斯丁《第一护教辞》(约写于公元150年)第66章就这样说:「在我们当中通称这个餐食为感谢献,分享此餐的人,只限于相信我们所教导的是真理,而已领受了为赦免罪孽得到重生的洗礼,并且实践基督所吩咐的生活的那些人。因为我们领受这些,并不当作通常的饼和通常的酒,却是正如我们救主耶稣基督藉了上帝的道,成了肉身,为我们的救恩而采取肉和血,同样按我们所受的教导,那用祂的祷词祝献了,然后用以营养我们血肉的那餐,即不外乎那曾成肉身的耶稣之肉和血。因为众使徒在他们所作的回忆录(称为福音书),就把那所受的命令递给我们,说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的时候,曾说:‘你们也如此行来记念我,这是我的身体;’(路22:19)同样情形,祂拿起杯来,祝谢了,说:‘这是我的血’,就递给他们。...」

    F)「文字意义」及「属灵意义」的综合--「信德的类比」

    研究了「文字意义」和「属灵意义」之后,现在我们将两者做一个大综合,教会传统称之为「信德的类比」。「信德的类比」是甚么?就是注意信仰的一致性,这是一个检视有没有解错圣经的基本标准,它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因单看某段圣经,而误会它的意思。例如:在玛∕太15:24,耶稣说祂被派遣,只是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但当你从整部圣经(特别是宗徒大事录)来了解,你就会知道耶稣愿意拯救所有的人,而不是只拯救以色列人,不过在次序上是以色列人先有机会接触救恩,外邦人居后。有了这个信仰(或道理)作为基础,在看到上述这句圣经时,就不致随随便便妄下定论,因为我们知道只此一处并不表达了完整的讯息,尚需要与其他圣经部份配合起来了解。

    又例如罗马书说了「因信成义」--人之所以得救是出于信德,而不是靠善行(迦拉达书和弗2:8-9也这么说),但雅2:14-26却说若没有行为(尤其指爱德),则信德是死的,即使信了也是徒然。骤看起来,罗马书和雅各伯书互相冲突,其实是分别讨论一件事的两面,分别论述不同的范围。实在,人在信主之后,便成了天主的子女,并接受福音的教训,故此应有相称的圣善生活,所以,救恩虽是出于天主白白的恩赐,人凭着信德接受,而不是靠善行赚取回来,但信德必产生善行(即爱德,可参阅迦∕加5:6--唯有以爱德行事的信德,才算甚么),两者虽有先后次序之分--先是信德,后是爱德,但却不能分割,难怪保禄在罗马书和迦拉达书前半部讨论完「因信成义」及有关的救恩效果等教义之后,便即强调基督徒应有的圣善生活。有了这个信德的类比,我们看罗马书讨论「因信成义」的经文时,就不会停在那?,只见树木不见树林。

    又例如教会基于圣经的启示,肯定了耶稣同时是真人,又同时是真天主(可参阅四部福音,尤其是路1:30-35,若∕约1及罗1:2-6,迦∕加4:4,斐∕腓2:6-11等处),几个世纪后,教会便以「两性一位」这个词语说将出来,在信经?亦有「祂(耶稣基督)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因圣神由童贞玛利取得肉躯,而成为人。」今日有些新兴教会单凭某段圣经(或某几段)而否认这个真理。他们给人解说时,片面地引述圣经,骤听起来似乎头头是道,但却因忽略了「信德的类比」这个基准,便曲解了圣经的讯息。

    对一般教友来说,骤耳听见「看圣经要顾及信德的类比」,可能会觉得有点困难,但在平时灵修的层次却不应有太大问题。为甚么呢?因为我们是学过要理的,对教会的信仰(或教义)有基本的认识,除非你没学好,若是如此,你应再去慕道,重学要理,在慕道班?也有导师给大家讲解圣经。

    G)总结

    由上观之,我们更明白到为甚么要在教会内才可正确地理解圣经,因为圣经并非一个人无端端在得闲无事的情况下找些东西来写。并非如此!它是在教会的生活?慢慢孕育出来渐渐写成的。当面对不同的问题时,保禄∕保罗等宗徒写信鼓励不同的教会,教导他们;又或者那些宗徒陆续去世,有需要写下耶稣的行实,所以会有福音写了出来。圣经?各卷书就是这样逐渐写成。他们写的时候是经过了几十年的信仰反省,还经常参与礼仪,浸淫在整个教会的生活当中,有自己慢慢形成了的神学概念,然后才写出来,当然写的时候会有不同的时代,例如得撒洛尼∕帖撒罗尼迦前书在公元五十多年就写成,默示录∕启示录则可能约在公元一百年才问世,各卷书有先有后。

    圣经正是这样在教会的生活?诞生的,如果我们不顾及教会对信仰的理解(即教义、神学),不理会他们为甚么会这样举行礼仪,忽视当时的生活背景,不理会有怎样的传统...等等,我们就很难清楚地明白圣经,所以看圣经(尤其是释经)是不能孤立的,却应两者互动:即圣经和圣传(包括教会的训导、神学、礼仪、生活...等等),用两者的平衡来理解,甚至我们应探本溯源,要看看由初期教会一直以来,历代的传授对该段圣经的看法,及教父的注释...等等,而不是今天在二十世纪看圣经,就只顾及今天二十世纪的看法,否则我们很容易会犯了上文所说将「瓜」字懂成「发财」的错误(尤其在特别的词句上),由于我们的信仰是一棒接一棒地传下来,如果我们断了历史的脉络,我们很容易会错失许多宝贵的东西,并产生误解。

    阅读圣经都是与主接近,聆听祂的话语--圣言,这是一份祈祷的经验,如果不是天主愿意我们明白圣经,我们便无法领会,所以我们都应该祈求天主光照,怀着一颗开放受教的心,让生命之路的向导--天主带领和指导我们,并在圣经中与主相遇。

    正如在本文开始时所说,看圣经可以有不同的层次,要做严谨的释经当然不容易,但对一般教友来说,要看得懂及从中得到一些做人处世的教训和指引,总不会太困难,最难的是不肯拿起圣经来看而已。现在就请大家起步,一起去发掘个中的宝训,那么,你就会体会到:「圣言就是天主。...在祂内有生命,这生命是人的光。」(若1:1,4)又会如同伯多禄那样说:「主,惟你有永生的话,我们去投奔谁呢?」(若6:68)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3月27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0.教会训导为天主的话语服务
    1——有朋友问道:「基督教没有教会训导这东西,天主教却有。有时,天主教的教会训导限制了圣经的涵义,收窄了圣经的演绎。训导又常常改变,到底天主教的训导权限去到那里?」小弟试回覆如下。

    2——简单来说,天主教的教会训导并非高过天主的话语(包括书写的或传授的天主圣言,即圣经和传授/圣传),它却是在圣神的默佑之下,为天主的圣言服务。

    3——论及教会训导的服务性质,曾志罡着的《圣经与传授》第25页就指出:「服务的性质是圣善地保管,无误地宣布,忠实地解释天主的话语。

    4——所谓保管,并不是对天主话语的专权和垄断,或作任何限制与束缚;而是保存,维护天主话语的纯洁与完整,使它免于乱真,使它不致走样,使它‘活泼灵通’(希四:12),适应时空的需要,并在训导权的监督下,使信民能尽量活学活用它,务使天主话语‘广布流传而大放光明’(得后三:1)。

    5——所谓宣布,是训导权把天主子民对启示宝库中蕴藏的奥义所研习的心得与新的领悟及发现,以最高权威的方式,而视为神启的真理提供出来,作为信友当信当守的准绳。

    6——所谓解释,...是依循圣经的原则与传授的教诲标准,在圣神辅导之下,正确地,决定性地把包含在启示宝库里的天主话语,加以清楚明白的讲解及阐释。」

    7——该书第27页又说:「教会的训导权乃是以‘慈母与导师’的身份,保存、照顾,由宗徒手中所接过来的这双胞胎的宁馨天儿──圣经与传授。她一方面把渗透于教会生活里有异于宗徒正统的传授,加以排斥、净化;另一方面她永远维护着文书的和传授的天主话语的圣洁与尊严,使天主子民能‘都由听而信,由信而望,由望而爱’。」

    8——上文(第1至第7点)大概已说出「天主教的训导权限去到那里」了。

    9——的确,若有人乱解圣经,散布些错误的讲法,教会应该指出圣经到底是有怎样的涵义,不可让人随意解释演绎它,这实在不是「限制了圣经的涵义,收窄了圣经的演绎」(虽然骤眼看来能给人「限制、收窄」的印象)。

    10——说教会训导常常「改变」,所谓的「改变」其实只是表达方式的「改变」,而非内容的「改变」。即使是中文的表达,50年前写的中文文章与今日写的无论在风格和用字上都已有出入,同样在2001年,在香港或在台湾或在大陆写的中文文章也有点不同,何况在二千年来,教会要在不同地方、文化中讲述天主的启示!在圣经成书的时代堕胎并不常有,但今天就十分普遍,圣经没明言「不可堕胎」,却有教人「不可杀人」(十诫,见出20),教会为适应时空的需要,就基于圣经的教导(「不可杀人」这诫命的精神和原则),灵活地应用在今日的情况和处境中,故此反对堕胎。表面/表达方式就改变了,内容实在没有改变。

    11——据小弟的了解,基督新教大概没有上文所讲的「教会训导」,但基督新教的弟兄姊妹(尤其是初信的)基本上不是也接受他们的牧者所教导的吗?管见认为,在一些基督新教弟兄姊妹的心中,他们的教会多多少少都有份「训导」的权威哩(虽然这份「训导权威」是有别于天主教的)!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1.教皇无误的真正意思
    误解者说天主教有“教皇无误”的道理,并大概是单凭这四个字的字面意义,把它误解成教皇“随时”无误,甚至在各方面,包括“杀人”和“科学”(例如:伽利略事件)的判断上是无误的,就连在“政治上”都可以发挥“无误”的影响力。“教皇无误”即赋予教皇“无上权柄”,甚至操有生杀大权。本人现讲述一下天主教对“教皇无误”究竟有怎样的内容。

    首先,天主教给它的中文名称不是“教皇‘无误’”,而是“教宗不能错权”。“教宗不能错权”不是说教宗做甚么、说甚么也不会出错。他是会出错的,也会犯罪跌倒,需要告解,需要被主耶稣救赎。

    其实“教宗不能错权”这名称指明它是教宗在其“职务上”(不是教宗本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别的“权柄”,但“教皇无误”这名称实在容易引起误会,使人把“教宗不能错权”的意思错误地放在教宗这“个人身上”,而且还把这个特别的权柄扩大到无边无际,以为教宗的一举一动说每一句话都不会有错,又不会犯罪和做错事,甚至连买东西也不会买错!

    教宗的“不能错”正源于教会的“不能错”,梵二《教会宪章》第12号就指出:“信友的全体由圣神领了傅油(参阅若一2:20及27),在信仰上不能错误;几时‘从主教们直到最后一位信友’,对信仰及道德问题,表示其普遍的同意,就等于靠着全体教民的信德的超性意识,而流露这一﹝不能错误的﹞特质。”而教会之所以有“不能错”这恩典,是源于主耶稣在若14:17,15:26,16:13的许诺:祂派遣圣神这个真理之神来领导教会,圣神领导教会到达真理,帮助他们固守真理,因为天主的启示是不能错误的真理,教会将天主的启示忠实地陈述出来,所以教会在“定断”有关信理和伦理的道理时能够“不能错”,在弟前3:15就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

    好了,教会有这么多人,由谁来代表整个团体去宣布或钦定某项真理呢?这个问题就正如某个团体需要向外宣布一些正式声明或发出一些信件时,由谁来宣布或签发文件呢?当然会找该团体的负责人或最高领袖来代表整个团体宣布了!同样,教宗作为教会有形可见的最高牧者和导师,自然由他代表着整个教会去钦定某项真理。梵二《教会宪章》第12号就说:“几时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身份,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参阅路22:32),以决断的行动,宣布有关信仰与道德的教理,他便以自己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特恩。”

    所以,教宗用这“不能错权”时,其实是他以整教会的最高牧者和导师的名义,代表着整个教会宣布某些当信的道理,而非他个人地发表“自己的”、“私人的”东西。他定断当信道理时,必须与整个教会的信仰吻合,才能运用“不能错权”。

    这个“不能错”的训导权其实并非高过天主的圣言,梵二《启示宪章》第10号清楚表明:“教会的训导权,并不在天主的言语之上,而是为天主的言语服务。”“不能错”的特恩只限于“信理”及“伦理”的范围,运用时不是教宗随随便便说句闲话也视作“不能错”的训导,而是要正式地,以决定的行动来宣布该项教理,《天主教法典》第749条第3项就明言:“任何教义,除非是明显地如此决定的,不得视为以不能错特恩所决定者”。

    那么,教会的“不能错”既源于圣神,为何教会又做出许多错事来,中世纪时教会也曾有腐败的日子,岂不是“教会有错”才对吗?

    教会虽然有圣神这个真理之神的带领,但其成员都是有人性软弱的人,教会在“实践”福音教训时,是会有犯罪跌倒的可能,就正如我们每个基督徒都宣认天主是全能的,祂会眷顾我们每一个人(在“陈述”这端真理上是没有错的),但当有困难危险的时候,我们又未必信靠天主(将这端真理“实践(或应用)”在生活上时则能够“出错”,没按真理而生活)。虽然“陈述天主的启示和真理”,跟“按这些真理、按福音而生活”彼此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仍属两个不同的大范畴。10.教宗和教会的“不能错”是属于“陈述真理、定断信理和伦理”的范畴,并非“实践福音教训与否”的范畴。教宗和教会的“不能错”是说教会“定断”信理和伦理时“不能错”,而不是说教宗和教会在“实践”信仰时“不能错”,或不会犯罪跌倒。

    让我在此总结一下上述的内容,就是:

    A)教皇在何时无误?他以最高牧者和导师的身份,代表整个教会发言时,但他受着严格的限制,他运用“不能错权”时,要联同整个教会,与整个教会信仰吻合,并正式地、以决定的行动来宣布该项教理。

    B)在那一方面无误?只限于定断信理和伦理时。C)教皇无误背后基于甚么无误?基于教会的不能错,最终是基于圣神的不能错。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2.圣经肯定圣传和教会训导
    1-承接着“浅谈圣经、圣传及谁是‘新教’”的讨论,也许可以补充一些肯定圣传(有时又称为口传、传授或传统)和教会训导的圣经章节,以供各位参考。

    2-例如在得/帖后2:15,保禄/保罗说:“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稳定,要坚持你们或由我们的言论,或由我们的书信所学得的传授。”可见,要坚持的,不仅是圣经,也是圣传。

    3-也许在斐/腓4:9,保禄/保罗亦甚清楚地指出信徒不仅是接受圣经,也接受圣传:“凡你们在我身上所学得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到的:这一切你们都该实行:这样,赐平安的天主必与你们同在。”

    4-保禄/保罗在弟/提后2:1-2说:“所以,我儿!你应因那在基督耶稣内的恩宠坚强起来,应把你在许多证人前由我所听的传授给忠信可靠的人,使他们也能够教导别人。”保禄/保罗一方面在此并非叫弟茂德/提摩太“只”教导圣经所载的,而是传授“由他所听的”,那么,另一方面,保禄/保罗也肯定那些被弟茂德/提摩太所教的人,不“只”要听圣经所载的,也要听弟茂德/提摩太的传授了,如此说来,保禄/保罗无疑也肯定了弟茂德的训导权威(那时,弟茂德/提摩太早已被祝圣为主教--某地方教会的首长了,见弟/提前1:3及弟/提后1:6),的确,在弟/提前1:3,4:11,6:2,弟后4:2,保禄/保罗多次提及弟茂德要去训导信徒,他对弟铎/提多也是一样(见铎/多2:2)。在路10:16耶稣更对宗徒们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这样看来,教会确是有其训导的权威的,弟/提前3:15也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哩!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