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生——澄清基督教对天主教的误解
作者:Michael
C.教宗
C1.伯多禄的磐石地位 C2.圣父」和「神父」之名不对吗? C3.教皇无误的真正意思  
C.教宗 C1.伯多禄的磐石地位
    1.误解者反对教宗的首席权,质疑伯多禄/彼得的盘石地位。他认为主耶稣在玛/太16:18并非说那盘石就是伯多禄/彼得,因为按希腊文圣经,「伯多禄/彼得」一词是阳性的,而且只解作小石,但「盘石」一词则属阴性。主耶稣在玛/太16:18的说话是这样的:「你是伯多禄(希腊文-petros,阳性),在这盘石(希腊文-petra,阴性)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这两个石字并不相同,由此可见主耶稣不是要将教会建立在伯多禄这小石之上。让小弟在此回应一下。

    A)是盘石还是小石?

    2.在希腊文,阳性和阴性的石字固然有不同的写法,但现在的玛窦/马太福音是希腊文译本,其原著是阿拉美文(即耶稣说话时所用的语文),阿拉美文的石字不论是阳性或阴性都是KEPHA(刻法/矶法,见若/约1:42),所以「伯多禄」和「盘石」是同一样的字(KEPHA,刻法/矶法)。若/约1:42就这样记载:「...你要叫『刻法』」--意即伯多禄。」(天主教思高本)「...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基督教和合本)

    3.希腊文(及拉丁文)石头一字当作人名用时,男的用阳性,女的用阴性,所以叫伯多禄时,会用阳性的petros,而petros这个阳性词语解小石,若要表示「基石」或「盘石」之意时,则要用阴性的petra了(petra解盘石、基石)。

    4.所以,第一句用petros称伯多禄,因他是男仕,第二句转用petra,以表示这个伯多禄(petros)是盘石,不是小石。

    B)新约圣经常显出伯多禄/彼得的元首地位

    5.新约圣经常显出伯多禄/彼得的盘石地位,他在十二宗/使徒中常居首席,主耶稣对他特别重视,例如:在若21:15-17伯多禄/彼得三次回复耶稣「你爱我吗?」的提问,对话中亦见耶稣将羊群(教会)委托给他;路22:31-32记载在受难前夕,主耶稣知道撒殚将要像筛麦子一样筛众宗/使徒,祂没有为所有宗/使徒祈祷,却只为伯多禄/彼得祈求,为叫他的信德不致丧失,并且在他回头之后,「坚固其它弟兄」;福音中的宗/使徒名单总是把那出卖耶稣的犹达斯置于最后,却将伯多禄/彼得放在第一位(玛/太10:2-4,谷/可3:16-19,路6:13-16);在宗徒大事录/使徒行传多处地方也明显看到伯多禄/彼得的元首职权,例如:发起补选玛弟亚替代犹达斯的宗/使徒位置(1:15-23),圣神/圣灵降临后首先宣讲及施洗(2:14-41),首先接受外邦人入教(10:9-48),领导宗徒会议(15:7-12)等等,宗徒大事录/使徒行传的宗/使徒名单亦是以他为第一的(宗/使1:13)。这一切都显出伯多禄/彼得的盘石地位(玛16:18)。

    6.从新约圣经,明显可见有人继承宗/使徒们的职权(如宗/使14:23,宗/使20:28,铎/多1:5-7,弟/提前4:14,弟/提后1:6-14,伯/彼前5:1-4等),伯多禄的继承人--历代教宗,在教会内也有其首席地位。

    C)回应「要成为最小的」、「屡次犯罪跌倒」及「盘石实指基督」的质疑

    7.曾有人根据路22:26,主耶稣说:「你们中最大的,要成为最小的;为首领的,要成为服事人的。」而质疑教宗为何还会有元首地位。然而,主耶稣这番说话是教导宗徒/使徒怎样做领袖,指出做领袖的应怀着甚么态度,就是怀着一份服务的态度,去服侍他人,而非高高在上,不可一世,更加不应以为自己大权在握,便压榨自己权下的人。主耶稣并不反对在团体里面有领袖,相反,祂肯定有领袖,因为祂明明说:「你们中最大的,...为首领的...。」事实上,在圣经中,天主都拣选一些人出来做领袖,服侍其它人,例如:梅瑟/摩西、民长/士师、君王、十二宗徒/使徒(路6:13)...等等,而教宗(伯多禄及其继承者)的元首地位也是主耶稣所赐予的(参阅玛/太16:18-19,若/约21:15-17)。

    8.亦有反天主教人士提出另一项质疑,就是第一任教宗伯多禄/彼得自己也曾三次背主,在「安提约基雅/安提阿事件」中更因伪装不与外邦人一起吃饭,而被保禄/保罗当众指责(迦/加2:11-14),中世纪时,更有许多教宗行为不检,他们身为教宗都犯罪,试问那有资格做元首?!首先,有关这一点,似乎与反天主教人士素来坚持的「靠主恩典,非靠善行」论调有些格格不入。再者,教宗的元首地位并非靠他们个人的品行赚来,而是明知他们有软弱且会犯罪跌倒的主所赐予的。从若/约21:15-17及宗/使1-12,我们清楚看见主耶稣并没因伯多禄三次背主而撤回祂所赐给他的职权,他照样是且继续是教会的元首哩。当然,教宗若有完备的品行就更加理想了。

    9.最后,有人引用弗2:20及伯/彼前2:4-8等处,说「盘石」实指基督,并非指伯多禄/彼得。其实,「盘石」一词在不同的经文可以指不同的对象,即在某处指基督,在另一处指伯多禄,这样并不构成问题,旧约也有这种情况,例如:咏/诗18:2,31及47中的「盘石」(希伯来原文是SUR)是指天主,但依/赛51:1的「盘石」(基督教和合本。其希伯来原文也是SUR。天主教的思高本在此译作「岩石」),按其上文下理(依/赛51:1-3)便可知它是指亚巴郎/亚伯拉罕哩!日常说话都是如此,说起「香港」一词,它可以指「香港岛」、「整个香港(包括港、九、新界等地)」、「香港站」(一个地铁站名称)...。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6月21日
C.教宗 C2.圣父」和「神父」之名不对吗?
    1.误解者认为天主教徒用「圣父」(HolyFather)来称呼教宗,已是犯上十诫中的妄称神的名了,用「神父」(Father)来称呼神职人员亦不妥当,这不仅说他们是「神」的「父」,而且玛/太23:8-10也指明天国中一切信徒平等,没有谁比其它人高一等,可享有尊荣的称呼,而若望/约翰称人或自己为父老,即长辈们之意,即他在神面前也是普通老弟兄而已。

    2.容我先把玛/太23:8-10引述出来:「至于你们,却不要被称为『辣彼』,因为你们的师傅只有一位,你们众人都是兄弟;也不要在地上称人为你们的父,因为你们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你们也不要被称为导师,因为你们的导师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亚。」

    3.甚少天主教徒用「圣父」(HolyFather)来称呼教宗,通常只有神职人员在自己的圈子里(时)才会这样称呼教宗,许多天主教徒可能连教宗有这个称谓也不知道。

    4.若称教宗为「圣父」(HolyFather)时是把他当作天父(天主/神),那就当然不对,不过,自古以来,教宗之所以自称为PAPA(拉丁文,「父亲」之意,POPE是其英文),是因为教宗觉得自己犹如父亲一般要照顾其它主内的弟兄,并非出于自大,亦不是要占用天主的名字。人们称呼他时加上「圣」字而成为「圣父」,也不是要将他看作「天主圣父」那样看待,这是教宗(那个人)身在这职位(Office)时人们对他的一个尊称而已。

    5.给教宗的称谓加上「圣」字也不一定错,新约圣经就称基督徒为「圣徒」(斐/腓1:1,罗1:7)、「圣徒的同胞」(弗1:19)、「圣洁的国民」(伯/彼前2:9),格/林前1:2也明言信徒是「在基督耶稣内受祝圣,...蒙召为圣的人」。所有基督徒都是圣的,因为我们是属于「至圣的」上主。既然基督徒都可被称为「圣」的,那么,给教宗的称谓加上「圣」字,按理也不用大惊小怪。

    6.用「圣父」(HolyFather)来称呼教宗,对不明白的人来说,或能引起误会,不过,有没有罪还得视乎用这个名字时到底有甚么意思,若只以「用了某个名字」就入人罪,则容易变成文字狱。

    7.就如牧师不是「善『牧』」基督的「『师』傅/导『师』」,神父当然也不是「神」的「父」。

    8.误解者认为玛/太23:8-10的解法,是指「天国中一切信徒平等,没有谁比其它人高一等,可享有尊荣的称呼,而若望/约翰称人或自己为父老,即长辈们之意,即他在神面前也是普通老弟兄而已。」这段圣经固然可以有这个意思,因为在某个角度之下,所有基督徒都是平等的,但若细阅这段圣经的上下文(针对爱出风头的经师和法利塞人)和它的背景(当时有些最大最出名的法学士会有「父」和「导师」的荣衔),便知道耶稣的意思是教人不应贪图虚荣,却不是要取消或禁止人有这些称呼,例如不许人们称那生育自己的男士为父亲等等,事实上,保禄/保罗也说自己是「父」,而称他所提携的人为「子」哩(格/林前4:14-17,斐/腓2:22,弟/提前1:2,弟/提后2:1,费/门10)!

    9.耶稣接着也说「你们中那最大的,该作你们的仆役。凡高举自己的,必被贬抑,凡贬抑自已的,必被高举。」(玛/太23:11-12)这不仅是「不应贪图虚荣」的回响,而且可以看见祂并不否认在一个团体中是有「最大」、有领袖、有等级的(参阅路22:29-30,格/林前12:18-24,格/林前12:27-28),只是他们应怀着服役的精神,像仆役一样给大家服务,而非趾高气扬地宰制别人(参阅玛/太20:25-28,谷/可10:42-45,路22:24-27);此外,既有「高举、贬抑」,便不是所有人都平等了,当然,这是从另一角度而言的。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C.教宗 C3.教皇无误的真正意思
    有朋友问道:「基督教没有教会训导这东西,天主教却有。有时,天主教的教会训导限制了圣经的涵义,收窄了圣经的演绎。训导又常常改变,到底天主教的训导权限去到那里?」小弟试回覆如下。

    简单来说,天主教的教会训导并非高过天主的话语(包括书写的或传授的天主圣言,即圣经和传授/圣传),它却是在圣神的默佑之下,为天主的圣言服务。

    论及教会训导的服务性质,曾志罡着的《圣经与传授》第25页就指出:「服务的性质是圣善地保管,无误地宣布,忠实地解释天主的话语。

    所谓保管,并不是对天主话语的专权和垄断,或作任何限制与束缚;而是保存,维护天主话语的纯洁与完整,使它免于乱真,使它不致走样,使它‘活泼灵通’(希四:12),适应时空的需要,并在训导权的监督下,使信民能尽量活学活用它,务使天主话语‘广布流传而大放光明’(得后三:1)。

    所谓宣布,是训导权把天主子民对启示宝库中蕴藏的奥义所研习的心得与新的领悟及发现,以最高权威的方式,而视为神启的真理提供出来,作为信友当信当守的准绳。

    所谓解释,...是依循圣经的原则与传授的教诲标准,在圣神辅导之下,正确地,决定性地把包含在启示宝库里的天主话语,加以清楚明白的讲解及阐释。」

    该书第27页又说:「教会的训导权乃是以‘慈母与导师’的身份,保存、照顾,由宗徒手中所接过来的这双胞胎的宁馨天儿──圣经与传授。她一方面把渗透于教会生活里有异于宗徒正统的传授,加以排斥、净化;另一方面她永远维护着文书的和传授的天主话语的圣洁与尊严,使天主子民能‘都由听而信,由信而望,由望而爱’。」

    上文(第1至第7点)大概已说出「天主教的训导权限去到那里」了。

    的确,若有人乱解圣经,散布些错误的讲法,教会应该指出圣经到底是有怎样的涵义,不可让人随意解释演绎它,这实在不是「限制了圣经的涵义,收窄了圣经的演绎」(虽然骤眼看来能给人「限制、收窄」的印象)。

    说教会训导常常「改变」,所谓的「改变」其实只是表达方式的「改变」,而非内容的「改变」。即使是中文的表达,50年前写的中文文章与今日写的无论在风格和用字上都已有出入,同样在2001年,在香港或在台湾或在大陆写的中文文章也有点不同,何况在二千年来,教会要在不同地方、文化中讲述天主的启示!在圣经成书的时代堕胎并不常有,但今天就十分普遍,圣经没明言「不可堕胎」,却有教人「不可杀人」(十诫,见出20),教会为适应时空的需要,就基于圣经的教导(「不可杀人」这诫命的精神和原则),灵活地应用在今日的情况和处境中,故此反对堕胎。表面/表达方式就改变了,内容实在没有改变。

    据小弟的了解,基督新教大概没有上文所讲的「教会训导」,但基督新教的弟兄姊妹(尤其是初信的)基本上不是也接受他们的牧者所教导的吗?管见认为,在一些基督新教弟兄姊妹的心中,他们的教会多多少少都有份「训导」的权威哩(虽然这份「训导权威」是有别于天主教的)!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