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生——澄清基督教对天主教的误解
作者:Michael
E.炼狱与大赦
E1.炼狱是甚么? E2.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及我会在炼狱多久? E3.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 E4.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vs永远沉沦
E.试澄清「大赦」的问题      
E.炼狱与大赦 E1.炼狱是甚么?
    初期教会自主后第二世纪起就开始为亡者代祷了。「炼狱」一词虽不是圣经的名词,在圣经里并没有这个词语,但却有这个意思。这种「没有名词却有个意思」的情形就像天主是「三位一体」那样,「三位一体」这个名词是圣经所没有的,但圣经却有这个意思,直至圣经时代以后,才有些人透过反省并且用个专有名词,来说这些在圣经里早已存在的概念。

    圣经有几处地方提到有关炼狱的概念,它们分别是(一)加下(即玛加伯下)12:40-45,这段圣经指出我们可以、而且应该为亡者祈祷和献祭,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可惜基督教不以这卷书为正典圣经,关于它和其他次经的正典性,请参阅「两教圣经的异同」一项);(二)玛/太12:32「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这节圣经似乎暗示有些罪在来世是可得赦免的;(三)玛窦福音5:25-26,它提及要还清最后一文钱,才能出狱;(四)格/林前3:10-15亦暗示人死后有某种好似从火中经过一样的「净化」和「炼净」的过程。

    根据这几段圣经,在早期教会的教父时代,即是宗徒时代之后的那个时代,已经有炼狱这个道理浮现出来。新旧约正典圣经在主后397年才订出,但在此以前(圣经正典还未订出以前),亚历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ofAlexandria,约主后140-217)、西彼连(Cyprian,约主后200-258)、金口若望(JohnChrysostom,主后344-407)、奥斯定(Augustine,主后354-430)等东西方教会的教父已经讲炼狱了。在这里顺带一提教父是甚么,他们是早期教会的教友或神职人员,亦是神学家,有些还是宗徒的弟子,他们除了生活很圣洁外,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他们的著作,你可看到早期教会对基督信仰的理解和反省,它们为后世教会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综合圣经和教父的反省,炼狱是指人死后的一个「净炼」、「净化」的过程,即是说如果一个人在他死的时候,还有一些小罪、或生前未做补赎、又或没有充份悔罪的心情等等,那么,在他死了之后,虽然他们的永远得救经已确定,但暂时不能立即接近至圣至洁的天主,要在炼狱中炼净之后,才能进入天国。

    有炼狱的道理,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完整,而是说我们自己不足而已(请参阅拙作「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其实我们在现世生活或多或少都体会到这种炼狱的境界:天主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与天主永远在一起就是「天国(上天堂)」,而不要天主,永远与这个美善幸福的根源分开就当然痛苦,这就是「地狱」。今日我们信了主,已经是选择了天主/天国,但却未曾达至圆满--我们并非那么完全地归向祂,与祂在一起,有时基督徒都会贪恋一些不应有的福乐而犯罪远离天主的,我们还需要不断更新和净化自己,炼狱就是这种过程和境界的一种表现。

    一个信徒若生前未能百分百完全归向天主,仍需「炼净/净化」(purification),那么,他死后(虽然已选择了天主/天国)也应未能立即完全投身于天主的怀抱中,仍需一个「炼净/净化」的过程,这过程就是天主教所讲的「炼狱」。

    既是「炼净/净化」,按理应会是有点辛苦的,我们(在世时)生病要戒口,都会觉得有点辛苦,作禁食祈祷的操练,也会挨受一点饥饿之苦,从罪和「炼净之苦」的角度来说,炼狱可说是「(在那里)为他的罪承受最后的刑罚」云云。

    在信仰角度来看,炼狱的道理并不是我们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主耶稣和祂的死而复活的奥迹,我们基督徒都应该用这个信仰核心来反省信仰中其他环节,例如对炼狱的反省就是信主的人,彼此都是兄弟姊妹,同属一个基督奥体,大家应该互相关怀扶助,以至死后这份互相关怀也用祈祷的方式来延续,所以教会会为亡者祈祷、献弥撒,希望他们可以早日得见至圣的天主。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E.炼狱与大赦 E2.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及我会在炼狱多久?
    1.回复之前,先容我再说一次:天主是爱,祂也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永远与天主一起」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入天国」,而「不要天主,永远与这个美善幸福的根源分开」当然痛苦,这就是「地狱」。「凡有爱的,都是生于天主,也认识天主;那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因为天主是爱」(若/约一4:7-8),所以,即使一个基督徒(名义上固然是选择了天主),如果实际上他不跟随福音精神来生活,却犯罪--选择邪恶/罪恶,无疑是选择不要天主,远离天主,不投奔祂的怀抱,选择不要入天国却要入地狱!而炼狱是一个净化的阶段。(请读者先参阅本网页E项的「E1炼狱是甚么?」)

    A)天主教认为人不能绝对地肯定自己能进天国

    2.《天主教教理》第2003条指出:「恩宠首先且主要是圣神的恩赐,祂使我们成义,并圣化我们。...」在第2005条又说:「恩宠既然属于超性界,因而超越我们的经验,只能透过信德才能认识。因此,我们不能根据我们的感觉,或经由我们的事工获得结论,确定我们的成义和获救。然而,依照主的话:『你们可凭他们的果实辨别他们』(玛7:20),反省在我们的生活及圣贤的生活中,天主的恩赐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保证,即恩宠在我们内运作,并激励我们迈向与日俱增的信德和充满信赖的贫穷态度。」

    B)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或问:我可不可以确定自己已经得救?)

    3.对于这个问题,小弟赞同天主教的看法,也认为不能绝对地肯定(亦即「不能...确定我们的成义和获救」)。

    4.此外,小弟也想加上自己个人的小小反思和分享,那就是:我既肯定自己可进天国,亦不肯定(already,butnotyet)--两者加起来,亦即是「不能绝对地肯定」。

    5.小弟说所谓的「肯定」,意即肯定主耶稣已完成了救赎,天主已赐下了救恩!

    6.说「不肯定」,因为小弟不能预知将来会发生甚么事,我又看不到在圣经中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按字面意思来理解)的教训。天主虽然已赐下救恩(感谢天主!),而我今日亦已接受了这个救恩,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抛弃天主这个宝贵的恩宠/恩典,例如:背教,不再信/跟随天主(希望不会这样);此外,天主是爱,「凡有爱的,都是生于天主,也认识天主;那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若/约一4:7-8),主也说过:「除了天主一个外,没有谁是善的。」(路18:19)而我又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坚决不选择「爱」或「善」,却坚决地选择「恶」,而且坚决不肯悔改(这样无疑是不要天主,希望小弟不会这样就好了)。所以我说,不肯定。

    7.况且,小弟不是天主,不能洞察人的心(包括自己在内)。不是吗?许多时我们都说:「我都不知自己当时为何这样做!」耶稣也说钉死祂的人不知自己在做甚么(参阅路23:34)。的确,我不能拿自己的心出来看看它是否100%真心真意信主、选择跟随天主。能够做的是我从自己的生活(例如:常行主道,远避罪恶,喜欢祈祷读经等等),合理地推测自己大致上(并非绝对地确定)是真心跟随了祂(这已叫人安心了)。既然不能绝对地断定自己,所以,我说「不肯定」。

    8.其实,圣经都有类似的讲法和教导,格/林前4:1-5谈及保禄/保罗在教会服务方面的表现是否忠信?他就明言:「就连我自己也不审断自己,因为我虽然自觉良心无愧,但我决不因此就自断为义人;那审断我的只是主。」(格/林前4:3-4)为主作工只属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而已,但就连这一部分,问心无愧的保禄/保罗尚且不予以绝对确切的断定,难道我还能从自己整个基督徒生活(不是一部分)作出绝对确切的断定,像有十足把握似的去肯定自己是「真信主」和「得救」吗?看来,还是听从保禄/保罗在这段圣经中所给予的教训好了:「所以,时候未到,你们甚么也不要判断,只等主来,他要揭发暗中的隐情,且要显露人心的计谋:那时,各人才可由天主那里获得称誉。」(格/林前4:5)

    9.小弟很开心并很感恩能够有幸认识天主,并已蒙受了祂的救恩(还有其它数之不尽的恩典和祝福),但仍需不断仰赖上主的恩宠和扶助,继续行走在这得救的路上。

    B)我会在炼狱多久?

    10.我会不会入炼狱呢?小弟不知道!自己在「将来」会变成怎样,会不会在死去之前已经百分百与天主契合,绝不选择犯罪,一点儿也不远离天主,谁也不知道。若小弟「现在」就要死去,仰赖上主的慈爱(包括其救恩),小弟相信我不会落地狱,(早晚)可以进天国,但需要经过炼狱的阶段,净化一下,因为小弟时至今日仍常跌倒犯罪。

    11.那么,我会在炼狱净化多久呢?小弟也不知道!因为严格来说,人所犯的罪有多大,有多严重,犯罪时有多少自由,是否明知不对而故意去犯…等等,又若是因为自己过往的心灵创伤而影响自己去做错事(甚至犯罪),创伤有多大,对那人的影响有多少,以致那人要对此罪/坏行为负上多少责任,…等等,可能就连当事人也不知道(亦难以准确计算),这一切只有全能的天主才知晓。我们每人死去之后都要向主交账(罗14:12),相信到时我们才知道自己要负多少责任,远离了天主多少,而祂亦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判断,格/林前5:10就说天主会「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领取『相当的』报应。」耶稣也真高招,教人不要判断他人,因为我们根本判断不到别人的内心。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5年6月28日
E.炼狱与大赦 E3.炼狱并非说基督的救恩不济
    1.误解者将天主教的教义懂成「炼狱受苦可叫人入天堂」--像是可以补足基督死而复活的救恩似的,又以为天主教有炼狱的道理,无疑就是主张「耶稣在十字架上半死,祂的救恩只成功了50%,只能救人一半」。小弟在此澄清一下。

    2.我们说「因信成/称义」时提过,人之所以能得救,其实当中包含两个部份:天主和人。

    3.天主的部份就是天主赐下救恩。主耶稣死而复活,救赎了我们;祂这救恩工程,无需任何人的帮助就独自完成(若祂愿意人参与其中则另作别论);祂的救恩本身是百分百的,是完全有效的,是白白赐给人的,无需靠任何东西来补充。如果天主不赐下这救恩,无论人有多大的善行,善行也不能使人得救。对于天主这个部份,天主教是有这样的看法,小弟相信基督教也是一样。

    4.人的部份就是人的「信」(「无名基督徒」及「信而受洗」的问题暂不在此讨论,请另见「因信成/称义」及「圣洗」的讨论)。人若相信(包含接受)天主(的救恩),则会得救,但若有人明知耶稣是主,祂赐下了救恩,也不相信不接受,则虽天主的救恩是完全有效的,那人也不会得救,因为他不相信和接受。正如人家送碟饭给你,饭菜已全备妥,且摆在你面前,但若你不肯要,你就吃不到了。对于人这个部份,天主教是有这样的看法,小弟相信基督教也是一样。

    5.可是,人若不是一信主即死,人对天主的「信」会不会不完全的呢?这不是指数量上的一半一半(严格而言,「信」是不能量化的),而是指一个人会不会(愿意)信/接受主的救恩之后,但因软弱,有时会选择背叛天主/犯罪跌倒--不要/不接受祂的救恩。我想谁也不能否认现实生活的确如此!这与保禄/保罗在斐/腓3:7-16所述的经验看来颇为吻合,他表示他「只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赚得基督,为结合于祂,…只愿认识基督和祂复活的德能,参与祂的苦难…」云云(7-11节),但接着便承认自己未达到完全的境地:「这并不是说:我已经达到这目标,或已成为成全的人;」(12节)他还在忘尽背后,奋勇向着前面尚未达到的目标奔跑(参13-14节),他不仅自己是如此,他也劝勉大家都应当如此作,「不拘我们已达到甚么程度」(16节),由此可见,不是人一信主,就等于每时每刻他都在完全的境地。

    6.正如徐锦尧神父在其《新答客问──答复基督教朋友的质疑》一书第58-59页所说的:「他(指天主)的救恩是完全的,但人对救恩的接受却未必是完全的。比方:天上的雨水很充沛,但每个器皿能盛多少雨水?便要看这器皿有多大,还要看这器皿是否充满沙石。因此这个器皿能盛载多少雨水,与雨水的多寡无关。同样地,人是否愿意接受救恩,也与救恩是否百分之百无关。」而人若要经过炼狱净化的阶段(净化,当然有点辛苦),这也是属于「人的部份」,并不意味着天主的部分(天主的救恩)有任何不济。

    7.误解者将天主教的教义懂成「炼狱受苦可叫人入天堂」--像是可以补足基督死而复活的救恩似的,或以为天主教主张「耶稣在十字架上半死,祂的救恩只成功了50%,只能救人一半」云云,实属误会!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8年11月2日
E.炼狱与大赦 E4.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vs永远沉沦
    天主教肯定炼狱的道理时,以玛/太12:31-32「亵渎圣神/灵的罪,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引申有某些罪过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则在来世得以净化(《天主教教理》第1031号)。误解者认为从这段圣经的上下文,就知道故意犯此罪说耶稣靠鬼王赶鬼的是法利赛人,而这些法利赛人,下文明说他们是「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他们根本就不是已经重生的信徒,圣经从来没有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信徒会故意去犯亵渎圣灵的罪,即把基督靠圣灵能力所行的神迹奇事,当作是撒但的作为(见其上下文),因此,真信徒是不会入炼狱的。而且,保禄/保罗说:「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得/帖后1:7-9)。那些「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都是永远沉沦,如何可以在今世得着赦免,来世反得不着赦免?所以,真信徒会入炼狱之说不能成立。小弟试作回应。

    A)是谁不得赦免?

    当我们留心上下文时就知道,虽然玛/太12:31-32是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说话,但祂说会犯这样的罪的人却是「人」、「anyone」。现从国际圣经协会于1995年出版的《圣经──中英对照》(和合本.新国际版)节录那两节经文如下:

    「所以我告诉你们(笔者按:这个「你们」是指法利赛人):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AndsoItellyou:everysinandblasphenywillbeforgivenmen,buttheblasphemyagainsttheSpiritwillnotbeforgiven.AnyonewhospeaksawordagainsttheSonofManwillbeforgiven,butanyonewhospeaksagainsttheHolySpiritwillnotbeforgiven,eitherinthisageorintheagetocome.」

    既然在这段圣经中,主所说的是「人」、「anyone」、「凡...的」,这些字已足以表明是指「任何人」了。

    小弟再查考了中希英逐字对照的新约圣经的玛/太12:31-32(第49页,印像中此书是浸宣出版社出版的)。希腊文字母我不懂得怎样从电脑打出来,但上述逐字对照本的中文和英文则可以:「所以我告诉你们,人(希腊文:anthropis)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ThereforeItellyou,everysinandblasphemywillbeforgivenmen(希腊文:anthropis),buttheblasphemyagainsttheSpiritwillnotbeforgiven.AndwhoeversaysawordagainsttheSonofmanwillbeforgiven;butwhoeverspeaksagainsttheHolySpiritwillbenotforgiven,eitherinthisageorintheagetocome.」这里也用上「人」(men)、「凡...的」、「whoever」。

    不单如此,小弟还查了希腊文「人」字的意思,从ExegeticalDictionaryoftheN.T.中anthropis那项(Volume1的第101页第2b项)便可看到谷/可3:28及玛/太12:31所说的「人」是泛指所有人、一切人。

    其实,如果耶稣的意思真如误解者所言,就很难明白福音作者为何要采用「anyone」、「whoever」、「(世)人」、「凡...的」等字,而不直接用上「你们」或「法利赛人」(这些字福音作者肯定识写),干脆把它写成类似这样的句子:所以我告诉你们,「你们/法利赛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你们/法利赛人」说话干犯人子,还可得赦免;惟独「你们/法利赛人」说话干犯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改自和合本)?

    退一步说,纵然当时因为耶稣「只」对法利赛人说话,以致「可赦免,不可赦免」云云真如误解者所说的是对法利赛人而言,但是,圣经中耶稣「只」对法利赛人所说的东西,对其他人也常有效哩!例子不胜枚举,此处仅说玛/太12:1-14,玛/太23:13-32好了。

    因此,小弟有理由相信:耶稣在玛/太12:31-32所说的,并非仅指法利赛人而言,并且我们看来也有理由至少这样说:除非真信徒不是人,否则,圣经是有「真信徒会故意去犯亵渎圣灵的罪」的含意的。

    B)何谓亵渎圣神/灵?

    天主教和基督教对这个问题都有相近的看法。按举世知名的基督教圣经学家巴克箂的意见(《马太福音注释》下册,修订三版,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6,第47-50页),亵渎圣神/灵的罪可以指人故意瞎眼,故意耳聋,时常不断地拒绝天主的旨意,结果即使完全向他显明,他仍旧认不出来,甚至将明显的善硬说为恶(指耶稣靠魔王驱魔),他心硬得不肯悔改,以致到了不可能悔改的田地,既死不悔改,纵然天主乐意宽恕及施予救恩,他也无法接受到了。小弟可以补充一句,犯亵渎圣灵的罪的结果,好说不好听就是下地狱。

    C)在炼狱所赦免/净化的并非得/帖后1:7-9所说的罪

    小弟查过一些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释经书,它们也认为得/帖后1:7-9所说的「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是指那些故意不肯相信、故意不肯接受天主和耶稣的人,天主肯救他们,但他们却不肯接受,自然是自绝于救恩之外,「永远沉沦」(意即在地狱受永苦),换言之,他们所犯的罪可说是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以致)此罪在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

    但玛/太12:32说:「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所反映的是有「某些」罪过(并非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可在今世和来世得以赦免/净化。故此,在炼狱中赦免/净化的不是亵渎圣灵--死不悔改的罪。由此可见,炼狱与得/帖后1:7-9所说的是两回事。

    炼狱亦不等同地狱。《天主教教理》第1030-1031号就这样说:「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的(笔者按:这些人并非不肯接受天主),但尚未完全净化的人,虽然他们的永远得救已确定(笔者按:他们并非自绝于救恩之外,以致在地狱里永远受苦),可是在死后仍须经过炼净,为得到必需的圣德,进入天堂的福乐中。」(1030)「教会称被选者最后的炼净为炼狱,那绝不可与被判入地狱者的处罚相比。...」(1031)。

    D)结论

    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讨论中,我们从圣经得知真信徒都有犯「某些」罪(除亵渎圣神/灵的罪之外,其他各式各样的罪,甚至背弃主)的可能,故此,真信徒也有可能要在炼狱净化。

    「真信主的人」原则上不会死不悔改,也不会视基督靠魔王驱魔(即犯上述亵渎圣神/灵的罪),但实际上则很难说,因为人是有自由的,有「变」的可能(可以变好,也可变坏),人不是时常「固定」在某种情况中,曾「真信」的在日后也有背弃主的可能,12宗/使徒(尤其是出卖主的犹达斯/犹大)就是很好的例子了,所以难保真信徒有朝一日会背弃天主,经常拒绝天主的旨意,死不悔改,甚至把基督靠圣神/灵能力所行的神迹奇事,当作是撒但的作为。若真的这样做(包括死不悔改),曾是「真信徒」的也会失落救恩,要在地狱里受永苦。

    总结一句,真信徒也有犯「亵渎圣神/灵」和「不亵渎圣神/灵」的罪的可能。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E.炼狱与大赦 E.试澄清「大赦」的问题
    误解者认为天主教不信「因信成/称义」(见罗马书及迦拉达书/加拉太书),是靠善行得救,天主教徒之所以得赦罪,不单因主耶稣所受的苦难功劳,竟也因圣母和诸圣人圣女「多余的功劳」,才可免除教友为已赦免的罪所应受的暂罚,这些与「大赦」有关的做法,就是明证。

    谈到大赦,会涉及炼狱、诸圣相通功等概念。「炼狱」一项,小弟已有专文交代,以下所说的,只是简单提及它的意思,如有需要,请先参阅有关炼狱的解说。

    我们都是罪人,都犯过罪。罪,有双重后果。人犯大罪便完全背弃天主,那么,其后果自然是不能享有永生,所以,永生的丧失称为罪的「永罚」;而所有罪过(不论大罪、小罪),「都促使人对受造物形成不健康的依恋」(《天主教教理》第1472号),它需要炼净、净化。我们生病时要戒口,也会觉有点辛苦,要炼净、净化(自己的罪污),按理应该也是辛苦的,这个「炼净、净化」也就是为自己所犯的罪受「暂罚」。

    告解、忏悔之后,教友重返天主的怀抱中,永罚于是便「赦免」了,但他对受造物的依恋仍然存在,需要炼净、净化,如此,人才能完全与天主契合,人在世时若未能完全净化自己,炼狱则是人死后一个(继续)炼净、净化的阶段。做教会当局规定的善工而获得的「大赦」(它「免除我们教友为已赦免的罪所应受的暂罚」),其实也可谓这份「净化」。

    在「因信成/称义」的讨论中,小弟提及因信成/称义有两个部份:天主和人。天主的部份──祂的救恩,是百分百的,完全的,绝对有效的,无需任何人在此救恩上加添甚么才有效。但在人的部份里面,人可以不信──不接受这救恩,也可以信。

    在人的部份里面,如果我们平时都不祈祷读经,当然与主日渐疏离了(这并非意味着天主的部份/救恩有任何不济之处),相反,若我们顺从天主恩宠的推动多做克己(例如守斋)、祈祷、悔罪、各种善行(例如行爱德,做谦卑的服务)、躲避诱惑等灵修操练(或称为善工),我们就能够更加走近上主(这亦非意味着我们的「努力」可给天主的部份/救恩有任何可加添的)。「使自己更加走近上主」,无疑是使自己远离罪恶和败坏的情况,某个角度之下,这些灵修操练/「努力」也使人净化(大赦)。今日自己还在世上,若已(净化得)与上主更为契合,那么,死后在炼狱中所需的净化自然相对减少。

    要做甚么东西才可净化自己呢?方法可以有许多,教会订出一些具体的做法,好让教友们有所依循,故有那些「获得全大赦的必要条件:一、做某种可得大赦的善工,如:拜苦路、唸玫瑰经、朝拜圣体等。二、行善工的当天需领圣体,并按教宗的意向唸天主经、圣母经各一遍。三、行善工的前后十来天内,必需妥当告解」这类的规定。其实,一个教友若诚心「努力」灵修,即使他没照着这些「获得全大赦的必要条件」,但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他根本都已得「大赦」(已在净化自己)了。

    在1960年代,教我道理的老神父仍用很传统的讲法给我们说:「遇到诱惑时,若我们顺从它,就是犯罪,但若抗拒它、躲避它,则立了功劳。」「功劳」一词是一种表达方式,是对人努力遵行主道的一份肯定和嘉许,或许称为「善功」会好听一点吧(其实这也是一份净化,见上文)。而「功劳」一词也许是不太理想的,因为它能使只听这句话的人误以为人的努力像有可夸耀的,又可靠自己努力去赚取救恩等等,但谁若不片面地了解天主教信仰,就会知道天主教是相信人若能行出任何的善来,都必先有天主的恩宠助佑、推动才成,《天主教教理》第2008号就说:「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人在天主那里的功绩,乃是因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与其圣宠的工程合作。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动推动人,接着,人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动,与天主的推动合作。这样,善行的功绩首先应归属于天主的恩宠,之后才轮到信徒。此外,人的功绩自当回归天主,因为其善行都是在基督内,并由圣神启迪与帮助而进行的。」毕竟,语言是有其限制的,许多时都需要另文补充。现今我们已较少用「功劳」这个词语了,不过仍是有的,讲大赦时就用了这个词语。

    根据圣经的训示(如格∕林前12:12-26),我们相信所有教友都是互为肢体的,彼此忧戚与共,可以彼此代祷,互通有无。一个教友的劣行,能令整个教会蒙羞受辱,也能立坏表样,影响他人;一个教友的善功,也可使整个教会得益,上主亦可以因着我为你祈祷而赐福你,你的善表鼓励振奋启发了我去实践福音精神。因此,我们的所谓功劳∕善功都是可以互通的,某教友做了一项善功,都可以帮到其他教友(包括亡者在内),圣人们的祈祷和善功,也可以为其他肢体的得救作出贡献,而基督救赎的丰厚补赎和功绩,当然更能惠及他人。教会所给予的大赦,就是从基督和圣人们的功绩宝库中分施出来的。

    虽然这些功绩不是物质财富,不过,有时某些道理的表达方式会较为「物质化」(印象中,约在中世纪时已是如此表达),有时会将「功劳」表达到好像一件物件一般,可以「送」给他人。而那些已经得救死后进入了天国的教友(即圣人)既然已在主的怀抱中,那么,他们所立的「功劳」或多或少都好像是不再需要了(因已入了天国,得救了),是「用剩了」的,「多余(出来)」的,那么,也可以「分/送」给其他有需要净化的人了(不论去世与否)。

    「物质化」的表达方式未必是最好的表达,但若拆开其文化外衣,可看到「为救助炼狱灵魂的大赦」,背后想要说的其实就是这份净化和诸圣相通功(彼此共融合一,互为肢体)。

    ...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