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七十九规章
统治者是天主法令的管理人。

    第一节

    罗马书(7.3:3—4):“因为长官为行善的人不是怕的;为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因为他是天上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你若作恶,你就该害怕,因为他不是无故带剑;他既是天主的仆役,就负责惩罚作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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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时不违犯天主的命令,服从长官是合理的。

    第二节

    罗马书(13:l一3):“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因为长官为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为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

宗徒大事录(5:29):“听天主的命胜过听人的命”。弟铎书(3:1):“你要提醒人服从执政的长官,听从命令,准备行各种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