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27.论院长本人,如果犯了过错,应由弟兄中资望最高的一位,对他进行劝告。


    答:既然院长的责任是全权全面的,领导弟兄,反过来说,如果院长自已有了犯错误的嫌疑,那么就应该由大家提醒他注意。但是,为了不使秩序混乱,人家应推举一位年资最高、明智出众的弟兄,负责对他进行劝告。如果在院长身上改正了某项错误,不但对他自已有利,我们大家也可从这件事,得到教训。因为院长犹如我们生活规范的化身,他本来应该用他正直的品行,来鞭策我们改正错误,现在我们把他从错误中引归正道,正是我们大家的利益。另一方面,假如对院长的质疑,仅系无根据的捣乱,人家推举的人,可以经过充分的调查,使引起凭空怀疑的原因明朋化,从而打消某些人的恶意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