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43.院长应具备的条件,及如何管理属下的修士。


    关于进行工作的态度,上边已经仔细阐明,如实际情况有必要时,当然还可作进一步研究。现在我们需要彻底分析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修院院长应当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必须如何管理属下的修士。

    答:这个问题,我们在上边已经.讨论了一个轮廓,不过像这样重大的问题,我们不能走马观花地,轻轻放过,我们必须作进一步研究,因为首领和领导是什么样的人,属下也必然是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条必然规律。院长必须记住圣保禄宗徒的这句话“你要做信徒的模范”(弟前4:l2),把自己的生活,树立为遵守天主诫命的典型,以光照众人,使属下不致再有什么托辞,认为遵守天主诫命是不可能的,或可以置诸不顾的。首先应当考虑的最关重要的问题:院长必须因爱基督的缘故,谨守谦逊,坚定不移。他虽然默工作声,而他的行动感人之深,比任何语言有效。

的确,教友的目标,就是按每个人圣召,效法降生成人的基督,而蒙天主委托作别人领导的,更有责任扶持鼓励较弱者效法基督,就如圣保禄宗徒说的:”你们该效法我,如我效法了基督一样”(格前11:1)。

    院长首先应该按照吾主耶稣基督的标准,贬抑自己,成为基督的逼真模型。吾主耶稣说:“你们跟我学吧!因为我是良善心谦的”(玛1l:29),所以,时时温和良善,居心谦下,应为院长的基本特征。吾主耶稣不以服事自己的仆人为耻,并且甘愿成为自己用泥土做成的人,亲身当了仆役。吾主耶稣亲自说:“我在你们中间,却像是服事人的”(略22:27)。那么,我们应如何对待我们同等的人,以求像似基督呢?所以,院长应具备的第一个优点就是谦逊。其次,院长应对缺乏经验,没有尽到责任的人,慈祥忍耐,不要因为他们犯了罪过,而责罚他们,对于性情乖戾的,也要温和忍耐,轻轻抚慰他们,相机予以治疗。如发生越轨情况,要善予决定处理办法,不可轻视犯了错误的人,简单加以训斥,这是按照圣经的教训,“以温和开导反抗的人”(弟后2:25)。院长要本着节俭的原则,来处理肉身必需的事物,要眼光远大,顾及将来,在分配必需品时,要善于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对身体强壮的,要懂得如何说服,对身体软弱的,要知道如何体贴,总之,无论说话行事,都要能促进弟兄们达到完善。院长不能自封,必须由其它修院的领导共同推选,并且.要在他过去的生活中,充份证明他的品德,确实够院长的资格。圣保禄宗徒说:”这些人应当先受试验,如果无瑕可指,然后才能作执事”(弟前3:10)。所以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担任院长的职务,以便能在弟兄中维持良好的秩序,按照每个成员的具体情况分配适当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