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書》的第二部緊接《創世紀》, 繼續記述以色列子孫的事蹟。我國譯本名為《出埃及記》,或《出谷紀》。後一譯名似乎更適合本書的深意,因為天主將以色列子民由埃及救出的事實,實是他要把全人類由罪惡的深淵中,救出來的預像和初步實現。
本書上編(1-18章)記述以色列(雅各伯)的子孫,在埃及國所受的壓迫。但天主決未忘卻他向亞巴郎和其他聖祖所許的諾言,所以選拔了梅瑟為民族的救星,叫他領導自己的同胞出離埃及,以偉大的奇蹟,救他們脫離奴隸的生活,領他們來到西乃曠野,一路上使他們經驗了天主大能的呵護,令他們堅心信賴天主的照顧。
中編(19-24章)和下編(25-40章)可稱為全舊約的中心,記載天主在西乃山上,將自己啟示給以色列子民,給他們頒佈了十誡和法律,藉梅瑟與他們立了盟約,使他們成為特選的民族,成為神權政體的國民。從那時起,天主自己作他們的君王和領袖,住在百姓中的帳幕內;並任命肋未的子孫,代百姓在會幕內服役,行祭獻天主的大禮。
本書雖可說是以色列子民,建國立憲的一部極有關係的史書,但因為沒有提及埃及王朝或君王的名號,故此本書的史事,究竟發生在何時,無法確定。據一般經學家的推究,大約是在紀元前十三世紀中葉。
本書就神學觀點來說,具有極崇高的價值,給人類啟示了天主的超然存在,和他的唯一性以及至聖性;同時也顯示了他對自己百姓的慈愛和照顧。至於他向人類要求的,是對他應懷有赤誠的信賴,以及知恩報愛等美德。由於本書所記載的史事,大都含有預像的意義,為此為新約教會的生活和禮儀,也有其特殊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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