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论进德修业的方法 第十一章 服从之人 永不迷途
止我们于至善的唯有爱德;可是,服从、贞洁跟神贫三个德行,却又是致我们至善的三个妙法。为了爱天主,也是为了奉事他,我们因服从而奉献了自己的心意,因一败涂地而奉献了自己的身体要,更因神贫而奉献了自己的财产。这三个德行,好比神妙十字架的三枝,它们都以另一枝作基础,那便是谦逊之德。此处所讨论的三德,既不是修会之士经过隆重发愿的三德,也并非一般热心之士简单发愿的三德,因为若要由此而跻我们止于至善,只要实行便妥,发愿与否,则并非必要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发了愿――尤其隆重地发愿――,固然这三德能致人于至善的境地;可是,谁若修练了这三德,亦足以止于至善的。要知道,“至善的境地”跟“至善的本身”之间,原有很大的分别。譬如说,主教神父们以及在会修士们都已跻于至善的境地,可是他们并非都已止于至善了,这是显而易见的,自然不必多讲。因此,费乐天啊,让我们各按自己的身份,努力修此三德。虽然它们不能致我们至善的境地,却能教我止于至善的本身。我们修此三德的方法,可以彼此不同,可是,我们修此三德的义务,却是大家无异。这就是古人说的: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的意思。
服从可以两等,一等是必要的,另一等则是自愿的。按必要的服从讲,你该服从教会的神长,例如教宗、主教,神父以及他们的代权人等;你又该服从政府的官长,例如元首、各级官员等;此外,你还该服从家庭的尊长,例如父母。师长等。天主安排了这些长辈,来教导管理我们,我们就当俯首服从,谁也没有例外,因此我们称之为必要的服从。从此年来,我们服从他们的命令,固然属于必要;可是,在爱德及明智许可之下,就连他们的劝告和愿望,也都甘心顺从,这更是至善的表示。有时,他们教你作些乐意的事,如饮食玩乐等,你也该当服从;要知道,在此情形下顺命去做,固然算不了什么大德,可是,你若背命不做,则属过失深重。在一切事上都要服从,诸如穿什么衣,走什么路,而或清歌一曲,而沉默寡言,只要遵命而行,都算是服从,而值得称赞。有些事情,既属困难,又不喜欢,若他仍能遵命而行,则其服从之德可谓登堂入室了。服从,总以柔顺为尚,不宜咕噜多言;总以敏捷为先,切忌拖延时间;总以爽快为佳,不可怨声载道。总而言之,主耶稣既然为了爱我们,而“惟天主之命是从,鞠躬尽粹,死而后已,终至致命于十字架上”;照圣伯尔纳多的说法,主耶稣甚至宁为服从而死,不愿抗命而生;然则,我们忝为他的弟子,也该为爱他而永矢服从了。
学习服从上司的最好方法,便是平时善待自己的平辈和属下。只要平辈的意见不坏,你就不必固执己见,而应依从平辈;只要属下的理由充足,你就满全他们的愿望,而不宜施以强横的压力。有时,我们对那些必须服从的上司,难免倔强自恃,不肯俯首,我们绝不可妙想遐思,以为若是自己作了会士,便会服服帖帖,甘心顺命。其实,这是一个绝大的错误。
凡是经由自己选择,而非由旁人加给的,我们称之为“自愿的服从”。就通过例来讲,我们并没有选择了国家元首,也没有选择了教会神长,更没有选择了家庭父母,有时,连丈夫也不是自己选择的;可是,我们却可以自由选择个人的神修导师。既经选择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向他发个服从之愿,也可以不发愿而甘心服从他。这种服从,既以我们的意志和选择为基础,所以叫它“自愿的服从”。
当然,我们应该服从所有的尊长;可是,惟有在他们管理的权限之内。举例来说,在国家政治方面,我们服从元首;在宗教信仰方面,服从主教;在家庭事务方面,服从父母师长;而在个人修养方面,则服从神修导师。
但愿你请示神师,替你制订一个进修的规章,那对你定会有双重的好处:第一,这规章既是导人向善的,对你有益,自不待言;第二,它既然由服从而制订,你又一秉服从之德去实践,则它对你有好处,尚需再说么?服从之人,常有幸福,天主保佑,永不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