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主教与礼仪 11、“中国礼仪之争”是怎么回事
    17世纪上半叶到18世纪中叶,在中国传教的天主教各修会主要有耶稣会、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各修会对中国传统礼仪采取的态度不同,因而发生了争论。这些争论后来上诉于罗马教宗,又导致了罗马教廷与康熙皇帝的对抗。这一事件在中国天主教史上被称为“中国礼仪之争”。

    耶稣会一直坚持适应中国国情的传教方针,允许中国教友保留祀孔祭祖和其它习俗。后来的多明我会、方济各会认为祀孔祭祖是异端,不能宽容,并提出“维护天主教的纯洁”而抨击耶稣会。1643年多明我会派黎玉范到罗马教廷,对耶稣会提出17条指控。1645年教意诺增爵(亦译英诺森)十世批准多明我会的指控,禁止中国教徒祀孔祭祖。耶稣会派卫匡国赴罗马申诉。1656年教宗亚历山大七世同意耶稣会的方针,多明我会等不服。1669年教宗格来孟(亦译克雷芒)九世指示前两决定均有效,双方可按实际环境灵活遵守。

    从1700年起,争论发展为教宗与清朝皇帝的公开冲突。该年康熙帝声明,祀孔祭祖系中国习俗,不含宗教意义。1704年教宗坚持严禁中国教友行中国礼仪,派铎罗于次年到中国解决纷争,未获成效。1706年康熙帝驱逐反对中国礼仪的传教士,同时派耶稣会士艾若瑟等人去罗马协商。1715年教宗格来孟十一世发布《从这日起》通谕(清朝文献译为《禁约》),重申前禁,违者与异端同罪。康熙帝认为教廷干涉中国内政,命令礼部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播。

    为了挽救僵局,1719年教宗又派特使嘉禄主教来华,康熙不予接见,传旨逐客。嘉禄拟出“八项准许”,同意可在与教宗禁令精神不相悖的前提下行非宗教性中国礼仪。但这一决定未能止息争论。174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最后裁决:下《自上主圣意》通谕,重申1715年禁令,废“八项准许”。清朝政府毫不退让,严禁传教,直至1842年。1939年罗马教廷才把有关中国礼仪的一切禁令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