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本地化是说天主教的礼仪应该符合本地的文化,采用有本地特色的礼节和仪式来举行礼仪。梵二大《礼仪宪章》第37号说:“教会培养发展各民族的精神优长与天赋;在各民族的风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错误无法分解者,教会都惠予衡量,并且尽可能保存其完整无损,甚至如果符合真正礼仪精神的条件,教会有时也采纳在礼仪中。”
事实上,在教会的历史中,礼仪早已不断地本地化,比方1570年脱利腾大公会议后的《罗马弥撒经书》,就是积累了当时的西方教会文化,特别是结合了德、法的教会传统。然而,经过了四百年的岁月,社会文化生活改变了,故梵二公会议《礼仪宪章》第21—25号要求去芜存菁.提供一个简扼的礼仪蓝本给今日各地方教会作礼仪本地化之用。《礼仪宪章》在第37—39号既肯定了礼仪的多元化,又说明了以“罗马礼书”为基础蓝本来发展本地礼仪。就是说,在非洲可以有非洲化的“罗马礼”;亚洲可以有印度化的“罗马礼”、中国化的“罗马礼”,等等。作为教会传统的“罗马礼”,为地方教会只是作为提供礼仪传统的基础,给各地方教会发展本地礼仪,而不是一个局限。
新编《天主教教理》在谈到礼仪本地化时说:“举行礼仪要符合不同民族的特性与文化。要把基督的奥迹启示给普世万民,使他们服从信德,便要在所有的文化中宣扬它、庆祝它、实践它。可见,基督的奥迹并不抹杀不同的文化,却能弥补它们的缺陷,使它们达到完满。当不同的文化被基督接纳并改化之后,许多天主的子女便可以在同一圣神的领导下,来到天主圣父前用各自固有的文化光荣赞颂他。”(第1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