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道德判断之根据 第八节  直觉主义(Intuitionalism)

    依直觉主义讲,人之道德辨别力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他每遇一事,能不加思索的说:这是对的或不对的。这个道德的禀赋,或说良心,是先天的,人能藉以直觉的认识道德。我们承认几何定理,不必等到证明之后;照样,我们承认道德的效力,也是一望而知。例如任何损害人的事,不待证明,一望而知其为不当。
据理性直觉派讲,人认识道德的能力寓于人之理性之中,并非由于经验。只要有理性的能力,人便能辨识显然的真理。人能辨识道德,也是由于运用理性。
注重情感一派的宜觉主义者,以为道德的行为由于感觉,以情感为道德的依据。但同一行为,能在时地不同的情形之下,发生不同的感觉。例如从前土耳其妇女,不带面罩便不敢外出,美国妇女则无此感觉。有些原始民族不敢杀害某种动物,因为他们以为它们是神圣的,文明民族则无此种感觉。所以我们颇难说道德辨识完全是出乎情感。
    如直觉派所主张的,单用直觉不足以使人辨识道德。人的良知所表彰的太不一致,是以良知必得受启迪、受训练,这一层却为直觉派所忽视。
    直觉派为我们指出了一个真理,即人类历史上无时无刻不有道德。在历史上找不出一个时期,道德的趋势不存在。说道德本源出自不道德,意谓人类原无道德观念,这种学说也难令人满意。道德的感觉原寓于人性之中,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