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基督徒的德行和本分 第八节 行为辨别术
行为辨别术是一种神学思想训练,为的是要在几种可行的道德行为之中,加以鉴别,看那一种最合分所当行。它的目的是要解答由本分的冲突所引起的良心问题。它为个人的行为作指导和规则。罗马教会因有听取说罪的习尚,所以他的神学家们于此多加研究。复原教人士对此总不大感觉兴趣,然而复原教神学家们在此问题上作过研究的也不少,尤其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其中所常研究的问题,如:为避免侮辱起见,自杀是否可行?出于自卫是否可以杀人?之类。
对行为辨别术主要反对的理由,乃是说它为人的行为定下许多规则。这样便把罪与德过分看为一些零碎片断的行动,太少注重一种管制人生道德行为的内心一贯原则。我们上面已经讲过,基督教是一个属灵的宗教,不是属字句的宗教,在基督教伦理上,好环总用不着一套科板的规则。而且行为辨别术也往往流于一种有关道德行为的诡辩,或是把道德的裁判从个人民心夺去,而由教会或执行教会职权的人来代人管理民心。这样,个人的道德自主权便因行为辨别术而归消失。个人的良心要决定道德行为,不然,基督教伦理便失去了它那注重态度和动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