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
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强盗;
他们剥去他的衣服,并加以击伤,
将他半死半活的丢下走了。
正巧有一个司祭在那条路上下来,
看了看他,
便从旁边走过去。
又有一个肋未人,也是一样……
但有一个撒玛黎雅人……
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
遂上前,
在他的伤处注上了油与酒,
包扎好了,
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
把他带到客店里,小心照料他。
第二天,
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
「请你小心看护他!
不论馀外花费多少,
等我回来时,必要补还你。」
(路十30~35)
这故事交代得很清楚,它用两种不同的人物,呈现出一种很容易有的心理,因为它一边提出被人尊为「好人」的司祭和肋未人,另一边却描述被犹太人轻视的罪人─撒玛黎雅人。因着不同的行为,「罪人」与「好人」的位置就对调了。
一般诠释这比喻者,大都只是点出「罪人」的可爱和「好人」的自私,劝导教友随时随地帮助别人。但若深一层钻研两人的心理,可能会发现所以成为好教友的另外一种原因。
司祭和肋未人经过受伤者的身旁时,「看了看,就走了」,视而不见,见而不行。他们的良心当时可能很平安,因为一个想:「我在圣殿热心的奉献了圣祭,满全了应尽的本分,现在可心安理得的回家休息了。」
另一个也说:「我在圣殿准备祭品,整整齐齐;之後,收拾得乾乾净净,做好我应做的工作,天主,我守全了的规诫,可以很高兴的回家!何况我也很累,别管事了。」
两人确实做完了应做的事,满全了诫命。回家路上,可能还哼着赞美诗歌,心中批评某人没来圣殿祈祷,某人没去敬拜上主。
再看撒玛黎雅人,他也经过同一条路,看见同一个受伤的人,虽然自己做生意辛苦劳累,疲乏得很,何必再去多管事?而且看到病人之後,明了照顾他是件麻烦事。可是他不怕多做一些事,既然是件好事,就做吧!於是跳下牲口,先用酒消毒,再傅油滋润伤口,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送到客店休养,而且还对店主说:「不论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我必要补还你。」他不怕多花费,不怕多做事。
由此可见两者心灵深处,有着相反的心理:一个不愿多做一些本分之外的事,另一个不问是否本分,看到善事,就本着恻隐之心,动手去做。
这是个很实际的教训,教友往往以「守诫命」为标准,不管本分之外的事:参与主日弥撒後,立刻离开教堂;收工时刻一到,立刻下班回家;某地需要志工,我没有时间…诸如此类的例子俯拾皆是。本来做或不做,不是有罪无罪的问题,归根结蒂,是不愿意「多做一些」的心理在作祟。
天主在天看到世间痛苦,原可不闻不问,但他愿意多做一些,愿意伸出援手、派遣圣子,以致招来杀身之祸,而他却欢欣喜乐,因为「我的儿子,死而复生,失而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