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在教会生活上日课的重要 IV 论日课礼的举行者
    a日课礼的公共举行

    20日课礼如同其他的礼仪,不是属于私人,而是属于教会全体,代表教会全体,并涉及教会全体的行为(礼仪宪章,26)。教会礼仪与主教、司铎及辅祭等一同学行,更能显示隆重,是当予以鼓励的,因为在礼仪中,「至一至圣至公,传自宗徒的基督教会存在着而活动着」(主教职守法令,11),日课礼没有主教仅由诵经团或由其他司铎举行时,常须遵守时辰,并尽可能使教友参加。修会团体举行日课礼时亦然。

    21其他教友团体,其中最显着的是堂区,它犹如教区的细胞,由一位代表主教的牧人领导一个地区,在某极情形下,代表着分布在全世界的有形教会,尽可能在圣堂内公共举行某些时辰的日课礼仪(礼仪宪章,42)。

    22所以教友聚集在一起,参与日课礼仪,应该心口合一,显示教会在举行基督的奥迹(同上,26)。

    23领了圣秩(圣品)或有公祷使命者,他们的职务是指示领导团体的祈祷\,「致力于使自己管辖的教友同心祈祷」(主教职守法令,15)。因此。该鼓励教友,授以必要的教义,使他们在主日或庆节,参与日课礼仪的主要部份(礼仪宪章,100)。并该训练教友,从参加日课礼,学会真诚\的祈祷(司铎职任法令,5),并以适当的方法,指导教友按教会的意义瞭解圣咏,使他们有更大的兴趣而善用教会的祈祷\。

    24公祷,苦修,修女,以及其他修士团体,他们由于会规,无论按公用礼节,或按私订礼节,完成全部或部份日课礼仪者,都是特别代表祈祷\的教会:因为教会不停地同声赞美天主,更圆满地给人立下榜样,并且首先以祈祷,实践其建设及扩展整个基督奥体的任务,而谋\个别教会的利益(主教职守法令,33)。专务静观默思生活的修会尤应明瞭这个道理。

    25辅祭和没有歌席责任的圣职员,如果过着团体生活或集合在一起时,应设法咏念至少日课礼的某些部份,尤其是清晨的赞美经及傍晚的晚课(礼仪宪章,99)。

    26对于没有公念日课责任的男女会士,以及力求达于至善的任何团体的团员,恳切地奉劝他们,或私自或与教友,集合在一起,举行日课礼,或它的一部份。

    27不拘何处集合的教友团体,应请他们尽教会的贲任,他们的集合不拘为什么原因,或为祈祷,或为宗徒事业或为其他理由,都应举日课礼的一部份。因为他们应该首先在礼仪行为上,学习以心神以真理朝拜天主圣父(若:四,23),他们也该记住,藉公共敬礼和祈祷\,能接近众人而有助于全世界的得救(教友传教法令,16)。

    最后,该知道家庭犹如教会的圣所,不但公行祈祷,而且还须在适当时举行日课的某些部份,这样,能与教会更紧密地结合(同上,11)。

    b举行日课礼的命令

    28特别命令圣事的行使人,即使没有教友参与,也须单独举行日课礼,而且应有必需的准备;因为教会委派他们举行日课礼,是要他们为整个团体,确定而永恒地尽其责任,使在教会内继续不断地保持着基督的祈祷(司铎职任法令,13)。

    主教卓越而显着地是基督的代表,也是所属羊群的大司祭,信友们基督化生活的来源与关键(礼仪宪章,41),在教会的肢体中祈祷时,主教应居首席,他在日课礼中,常以教会的名义,为付托于自己的教会而举行祈祷\(教会宪章,26)。

    司铎、主教以及整个司铎团联在一起,他们代表基督司祭的身份(司铎职任法令,13),分任同样的职务,为所属教友,并为全世界祈求天主(礼仪宪章,90)。

    他们尽着善牧的职务,善牧为羊群祈祷,使他们获得生命,并使他们都合而为一(若:十七,20)。在教会提供给他们的日课礼上,他们不但能找到热心善工的泉源,与个人祈祷\的养料(礼仪宪章,90),而且由于静观默思,能培育牧人和传教士的精神,在天主教会的工作上能胜任愉快(教会宪章,41)。

    29因此,主教、神父以及其他圣事的行使者,都接受了教会的命令,应该每天尽其可能,按照时辰诵念日课礼一天的全部。

    首先应重视日课礼的主要时辰,如赞美经,早课,晚课;除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任意缺念这些主要部份。

    读经部份即是圣道礼仪,应忠诚地予以实行;这样,每天实行为自己接受圣道的任务,便越将成为基督的高徒,也越能深刻地探究基督的不可测量的富源(司铎职任法令,13)。

    为了更完善地圣化一天的时辰,应全心诵念一天的中间时辰及补充经(Completorium),在临睡前念之,以完成整个的天主工作,并将自己托付于天主。

    30终身六品宜于每日至少咏念主教团所指定的日课的某几部份(铎声,六十一期四页,27)。

    31a主教座堂会议及教长集团,按公法或私规应诵念的日课部份,须在歌席举行。会议的每一会员,除了圣职员应咏念的日课以外,在会议中所念的其他时辰经,则当私自诵念(参阅宗座公报,59,一九六七年,703页)。

    b有责咏念日课的修会,其每一会员都应按照他们的会规咏念日课,但须遵守本文二九条对于领了圣秩者规定。

    32对于其他的修会及其每一会员,应劝告他们,按照所处的环境,咏念日课的某些部份,因为这是教会的祈祷,能使各方散居的人都一心一意地合而为一(宗:四,32)

    给各位教友亦应予以同样的劝告。

    c日课的结构

    33日课礼仪是自己的规律而组成的,以特殊的形式配合在其他的教会礼仪中所具有的因素,布置成固有的形式:先以颂歌,圣咏继以长短不等的圣经选读,最后是足祷词。

    日课礼仪无论是公共举行,或个人诵念,人与天主交谈的主要性质是不变的,但公共的举行,更明显地表达日课礼仪的教会性质,而鼓励人的主动参与,各按自己本位应担任的一份,以欢呼,以对答,以轮流咏念,以及其他类似的行为,使他们更有意义地参与日课的各种礼仪(礼仪宪章,26,28─30)。因此,有教友主动参与的日课礼仪,自然该重于

    单独及私人的举行(同上,27)。更希望依照日课每一部份的性质,并按参与者每部份的职务,在适当时机,在歌席公共咏唱。

    这样才合宗徒的教训:「使基督之道厉于你们五内,发荣滋长,使你们以各种智慧彼此开导规劝;以圣咏,圣诗,圣歌,在你们心内,怀着感恩之情歌颂天主」(哥: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