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在举行礼仪时,「于适可时间应保持严肃的静默」(礼仪宪章,三0条)。于举行日课礼仪,在适可时亦当间以静默。
202为了心中十足感应圣神的启示,为了使自己的祈祷与天主的圣言和教会的呼吁有更密切的联系,适当而明智地或在圣咏以后,或重念了对经,或在选读以后,无论短诵或长读,或在答唱咏前后,都可间以片刻的静默,尤其是在圣咏祷\词以前(参阁本文一一二条)。
但须注意这种静默不要破坏日课的结构,或引起参与者的讨厌。
203个人诵念时,更能多多默想推动精神感应的经文,但不得因此而损失日课的公祷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