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天迦拉達書吳素賢
【每日讀經】Day15
聖經章節:迦(全)
釋義:參閱《伴你讀保祿黃懷秋著》、《信仰旅程NO.36思高聖經學會出版》
綜觀:迦拉達書整個書信的主旨在於「因信成義」的信仰。整個的結構以因信成義為中心,前面鋪陳為致候詞、因信成義的歷史回溯,接著闡述其教義,最後才是倫理的勸導。
三件歷史的回溯:
首先,因信成義的道理來自天主的啟示(一11-16)。接著說明他講述的因信成義與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理念不謀而合(二6-10)。最後提起安提約基雅的伯多祿事件(二11-14)。
因信成義的教義陳述及各方的論證:有關因信成義的題旨(二15-21),「信仰」就是接受基督,相信耶穌基督是天主生命的唯一來源,「成義」就是天主將自己的生命賜予人,即基督復活起來的生命。
各方論證:
迦拉達人的經驗(三1-5):反問成義的基督徒本身的經驗從法律或從靠信德開始?當然是從信德開始。
亞巴郎的例子(三6-9):亞巴郎乃信德之父。
引經據典(三10-14):原來「遵行法律的,必因此獲得生命。」但天主恩許給亞巴郎後裔基督的祝福,大於法律,。
常規習俗(三15-18):人之習俗而言,「立遺囑」不可更改,天主的許諾更是。
法律的功效(三19-25):罪人被禁錮在法律下等待信仰的來臨。法律的功效,只是啟蒙師,等信仰一來到,我們就因信仰而成義。
基督徒的平等自由(三26-29):領洗後。每個人都享同等的地位,即屬於同一身體的不同肢體,是恩許的繼承人。
從倫理而論(四1-7):基督徒在現世已經享有與天主共融,成為天主子女的權利,但是成義更使他成為在天上與天主過圓滿的天主性的生活的承繼人。
迦人的過去與現在(四8-11):保祿惋惜他們又再次地遵守無用的猶太人禮儀法律,甘為奴隸。
與保祿的關係(四12-31):保祿以亞巴郎兩個兒子作為比喻:哈加爾所生的為奴的盟約及按照恩許撒拉所生的依撒格的自由盟約。
倫理的勸導:
基督徒生活的特色(五1-15):以自由與奴隸作為對比,不要自甘為奴,做真正的自由人,但自由卻不要以放縱為藉口。
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五16-25):自由的基督徒生活產生聖神的善果,至於本性的惡帶來顯然意見的罪惡。
基督徒生活的法律(六1-10):要隨從聖神行事以獲得永生。
與主交談:
在我的信仰中什麼帶給我真正的自由?
為跟隨耶穌基督獲得自由,我該捨棄哪些個人的私慾?
我在生活中是否活出聖神的效果(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